遭受家暴,离婚却要靠微博!
文 | 难得君
在第二次被丈夫家暴时,她为求逃生,从二楼直接跳下,导致其包括左眼眶、腰椎炸裂性骨折等全身共9处骨折,双下肢截瘫,直到现在还坐在轮椅上。
但是她丈夫却不同意离婚。
就这么拖到了2020年6月8日,刘女士忍无可忍,向当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而他丈夫虽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立案收监,但其对外宣传家里很有关系。
人都成这样了,按理说,为了避免受害者继续受到家暴威胁,对当事人财产和子女进行公正裁决,早离早解脱啊!
7月14日一审的结果,法院拒判离婚,说双方意见不统一,要求先私下调解。
你看,你俩感情破没破裂这个事都没搞统一,就来离婚了?
有关部门要求“你如何证明你妈就是你妈”,好像比这个还简单一点。
话说回来,要是离婚双方意见都统一了,还要你法院判个鸡毛啊!
其实,李国庆两口子谁是谁非关我P事,但是,就连有钱的名人离个婚,都被百般刁难,需要证明“感情破裂”,这就不是他家的小事了,而是关系到天下数以百万计老百姓的大事。
本来,对于家暴,诉讼离婚是不受离婚冷静期约束的。但现实的操作中,我们也从活生生的案例中看到了,究竟是谁在和稀泥,而拒绝站在公正的立场,一目了然。
直到媒体曝光了刘女士的遭遇之后,迫于舆论的压力,当地的相关部门才引起了重视,做出了最新回应:
目前已联系刘女士重新提交伤情鉴定报告及殴打监控,将尽快做出离婚判决。
家暴受伤,所以要离婚,这是一对因果关系。而刘女士被家暴受伤,以及跳楼行为与丈夫的殴打行为之间,究竟存在多大程度的必然联系,这才是刑事判决的内容。
换句话说,刑事判决的轻重并不影响离婚的理由。因为家暴是显而易见的事实。
首先,家暴是一种心理疾病,无法治愈。家暴只有零次和一百次的区别。
遭遇家暴,够刑事立案的是少数,大多数都不构成故意伤害罪,因此一定要善于保留各种证据,作为打离婚官司的物证。
比如刘女士一案,如果不是正好有监控视频,她丈夫一家肯定能栽赃她跳楼自杀。而起诉家暴离婚,完全没有可能的事情。
其次,要善于寻求专业律师和媒体的帮助。
刘女士这案子,媒体不曝光,拖过三五年都是稀松平常的事。
最后,希望执法者站在人的角度思考问题,法律不外乎人情。这里的人情,不是指有人脉关系,而是指人类最基本的正义和是非标准。
作者简介:难得君,一个三观比五官正的温情大叔,985硕士,曾任企业高管,大学教师。为防走散,关注微博@我是难得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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