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别答应追你很久的男孩子。
可真的追的时间越久,就越喜欢吗?
连爱情也会过期。
单方面的喜欢,时间久了也是会有变质的那天。
取而代之的不过是对结果的执着,坚持的也不过是追的这种状态罢了。
不喜欢的人,若是因为感动而在一起,那这样勉强的喜欢是撑不了多久的。
只要她说有想吃或想玩的地方,男生翘课都会陪她去;
只要是乐乐想做的事情,男生没有一件不做的。
整整三年,乐乐被男生的执着感动,两个人在一起了。
乐乐跟我说在那段感情里,她有感激、有愧疚、有不安,却唯独没有喜欢。
感动不是感情,当你喜欢的不是他这个人,而是他对你的这份好时,
这样的感情,没有建立在互相欣赏和彼此喜欢的基石上,也就很难长久的走下去。
但其实对你有意思的女生,在一开始就会为你打开心门,只怕你等得太久。
于男生而言,如果苦追一个人久久没有结果,那么,放弃则是最好的选择。
久久等不到的人不如就算了吧,得到是一场爱,得不到就当做是一场梦吧。
长久以来,苦追来的感情,都难长久经营下去。
沈从文曾对张兆和写下那么多诚挚的情书,一封又一封,集成了一本《从文家书》。
世人皆知他在追她,世人皆知他爱得疯狂。
多年如一日的情书写作,他的痴情把她逼得无路可退。
“不管他的热情是真挚的,还是用文字装点的,我总像有我自己做错了一件什么事,因而陷他人于不幸中的难过。”张兆和扛不住了。
他固执的爱,让他最终抱得美人归。
但他们的爱情只是建立在薄薄的情书上,婚后的矛盾日益突出。
张兆和不理解沈从文对朋友的慷慨,不理解他对古董的喜爱,甚至故意制造分开的机会。
两个人的貌合神离,最终沈从文婚内出轨。
强扭的瓜不会甜。
真正的喜欢,从来都不需要苦追。
爱情这东西也挺奇怪,没有第一眼的怦然心动,便少了在一起的冲动。
不喜欢的人,再真心也无用。
于女生是无法回报的亏欠和负累,于男生是爱而不得的失落和遗憾。
所以,女生不要和追你太久的人在一起。
若是喜欢,没必要拖个三年五载来考验对方;
要是不喜欢,就别浪费彼此的时间和精力,趁早拒绝了吧。
人生总是有些求而不得的时候:
喜欢你的你未必喜欢,你喜欢的未必喜欢你。
缘分总是会有些差异,如果你觉得对的人还没出现,那就安心等着。
余生太短,我们都要和互相喜欢的人在一起。
相信会有人让你第一眼就认定,就是他了。
而你,虽没有倾国倾城,但刚好是他眼中的珍宝。
-END-
你会花多长时间追一个人?
(在评论区告诉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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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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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三水,求精内容组成员,一个希望所有事情都能和长胖一样简单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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