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乐人心》经典影评有感
《激乐人心》是一部由泰特·泰勒执导,查德维克·博斯曼 / 尼尔森·埃利斯 / 丹·艾克罗伊德主演的一部剧情 / 传记 / 音乐类型的电影,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观众的影评,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三星半,感觉没怎么抓住布朗的那种魔障劲儿,那种一往无前的气势。
●导演算是做了一点小功课,但远没有王家卫拍一代宗师那般用心。好几次想如实反应当年众乐手与jb的矛盾,但还是处处维护jb黑人党代表的正面形象。影片中音频直接使用jb原版(如巴黎现场性机器)也值得商榷。另外where is Fred welsey?期待美国出一对王家卫加徐浩峰,重现一代宗师们。感情分加一星。
●6分,这个角色好于这部电影,每次和vd对戏都非常精彩,导演的技法太单调,黑人题材《相助》吃了一次好,而这次少了太多东西。不过,晚两年或许能成为奥斯卡大热。
●和某只第一次在电影院看的电影,还不错,虽然开头有那么点儿蛋疼
●JB太soul了,绝对是任何流派NIGGER的二大爷,包括MJ。
●差传记 中娱乐 高还原
●A-
●James Brown传记片,男主相当传神,节奏和叙事顺序非常妙,想必又是冲着奥斯卡去的。
《激乐人心》影评(一):激乐人心
美国灵魂音乐教父詹姆斯布朗的传记电影,从他被家人抛弃、在贫民区长大的经历讲起,横跨他传奇的一生,一直到他成为灵魂音乐教父 的辉煌年代。我看过了我看过了我看过了我看过了我看过了我看过了我看过了我看过了我看过了我看过了我看过了我看过了我看过了我看过了我看过了我看过了我看过了我看过了我看过了我看过了我看过了我看过了
《激乐人心》影评(二):不懂欣赏
在宾馆看到这部电影,HBO。很难听懂的口音,咬字含糊不清,居然因为别人在他的房子里面上厕所而开枪——此时他已经把房子租给别人做保险培训班了。没有人认识他,时间就是这样。
他做了很多疯狂的事情,但是,他首先是一个歌手。无论他如何混账,如何不懂人情世故,他是一个好的歌手。他见总统时主动要求去越南演出,不知道是不是艺术化了,他的飞机被打中一个引擎,最后还爆炸了。但是他无所畏惧,从这里他第一次提起他的母亲,一个影响他很大的人。然后我就去游泳了。
等我游泳回来,他的事业已经一落千丈,他的员工提出离开,然后他又逼走了一个他的挚友,从此孤身一人。 最后他驾车逃跑时,下来的是一个孩子的样子。
1988入狱,1993想东山再起,最后他走向舞台时,他的所有阶段,所有人他出现了,i pay the cost,be the boss。最后是一个我喜欢的happy ending,他的朋友原谅了他,偶尔会参加他的表演。
作为人物传记类电影,演员很负责的把原型塑造出来了,于是给了4星。只是,节奏太慢,没有了解过他的歌曲,我不懂欣赏。但是我可能会找个时间,一个人躺着看这138分钟的电影。
《激乐人心》影评(三):做不到所以才让人妒嫉
在看一般传记题材的电影时多少会对所转写的人有那么一点的了解,因为就算是我在选择看什么的时候也会选择自己感兴趣的,特别是这种没有吸引人的演员又小众的连豆瓣上都查不到影评的电影,我看它的原因只是因为最近单纯的喜欢音乐题材的影片,詹姆斯布朗,他不是霍金,不是撒切尔,单拿出这个人,是很难钩起我的欲望的,虽然我也是喜欢老歌的,但是我对音乐人知识层面的了解只够出去装逼用并不资深,jb除了和詹姆斯邦德发音像之外我对他完全一无所知,然而我就是并不安静的看完了整部影片,为甚么说并不安静呢,因为激动,这不是单纯被电影震撼的激动,更多部分的是因为音乐而震撼的激动,黑人音乐,是骚灵,嘻哈,福音,他们被称为黑人音乐是有原因的,因为这根本就是黑人的种族天赋好吗?詹姆斯布朗是黑人音乐的先驱,就像在电影中老詹姆斯说,你可能没有听过我的专辑,但是你现在听到的每一首歌都深收我的影响。看电影时我很坦白的告诉自己,我们是做不到黑人音乐的,让我只有羡慕连嫉妒的资格都没有,当音乐无法触及,电影带来的距离感和时代感产生了传记电影的魅力。
音乐之外剩下的则是故事,音乐是生活的结晶,故事是音乐表达的形式,只可惜"激乐人心"的故事仍然没有走出传记电影的怪圈,我所说的这个怪圈(所以四星),喜欢看传记的同学应该知道,传记人通常被电影刻画的过于完满,什么意思,拿激乐人心举例,每一个插叙,每一个儿时生活的回忆都是在为詹姆斯布朗扭曲人生的辩解,当然也有值得肯定的地方,故事以母亲的亲情和无数爱情为边角料所突出最后的友谊,是可以为故事加分的,我们如果把爱情和亲情当作生活,音乐为事业的话,真正能维持电影走下去,能融入音乐的正是最后压轴的友谊,一个电影让我爱上音乐和人,又认识到自己的渺小,心生妒嫉才是我爱他的理由。
《激乐人心》影评(四):刻画的不错
就像阿撒·富兰克林是灵魂乐女歌手的代表一样,詹姆斯·布朗是灵魂乐男歌手的代表,但是两人的风格并不一样。阿撒·富兰克林精确地控制自己的音高和音色,她的声音清楚而有力。詹姆斯·布朗的声音也很有力度,但却是粗厉的、喊叫的、直不愣登的。
詹姆斯·布朗,1933年生于佐治亚州的奥古斯塔。他于50年代中期成立福音歌小组,取名"顶好的火焰"(Famous Flames),与"国王"(King)唱片公司签约。60年代初,詹姆斯·布朗带领由40人组成的"詹姆斯·布朗歌舞队"在全国巡回演出。正是此期间,他发展了独特的表演个性。他的歌唱总是用尽全力,结合喘气、呼叫、呜咽等,成了演艺界出名的"最卖力的人"。表演结束时,他脸上流着汗,双膝弯曲,好像就要晕倒在台上一样。这时,有人上来扶他下场,而他又会转回来,拼着命不顾一切地继续演唱。几次来回,使观众也陷入疯狂的激动之中。他的舞蹈也很有名,影响了从迈克尔·贾格尔("滚石"乐队主唱)到迈克尔·杰克逊(Michael Jackson)等很多人的表演。也有人说:"詹姆斯·布朗在现场演出中的古怪行为和舞蹈场面,成了他艺术的主要部分。"
60年代中期,詹姆斯·布朗的演唱变得更加原始、粗犷,强调"呼喊",而音乐却变得十分简单,常常在二三个和弦的衬托下,依靠即兴重复音型,即所谓"连复"手法,使情绪热烈和激动起来。1967年是詹姆斯·布朗的鼎盛之年,估计有300万观众出席他的音乐会,卖出唱片5000万张。1967-1972年期间,他的大部分作品都在节奏布鲁斯排行榜上列为第一。他成了有世界影响的黑人象征。到了70年代中期,流行乐坛的风格变了,很多黑人跳起了迪斯科。从那以后,詹姆斯·布朗的成绩一直都处于"平淡"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