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尝试集》经典读后感有感
《尝试集》是一本由胡适著作,安徽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11.50元,页数:159,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尝试集》精选点评:
●后面半部就是《胡说》,先看了胡说~
●胡适当年提倡白话文学,白话小说与白话诗歌是他提倡的主要内容。但是胡适的一些朋友认为作诗不同作文,白话不适宜作诗。几经争论,胡适最后决定用实际的行动来验证白话适不适宜作诗,并把他所作的白话诗集取名《尝试集》。白话诗歌从胡适开山以来,发展到今天,似乎总处在可有可无的尴尬境地,人们不重视白话诗歌,甚至自己作诗还是唐诗宋词的格式。也许因为唐诗宋词太过辉煌灿烂了,难以后继;但我觉得还是因为没有出色的现代诗人做出表率,大名鼎鼎的只有一个徐志摩,但他有几篇经典诗歌可以让人朗朗上诵、吟诵千古呢?白话诗歌所取得的成就虽然还小的可怜,但比起白话诗歌提倡以来仍然势力强大的古典式的诗歌来,还是有天壤之别的。胡适的白话诗歌虽然在尝试中,但大师一出手,便不同凡响,精品虽然不多,也足以研究学习的了。
●借胡先生的《尝试集》标注读完部分第一个十年新诗。对于新文化始后的新诗,总有人不以为然,想说,温儒敏老师说评析作品有三步,一是直观读后体验,二是把作品放进当时时代背景来体悟,三是学理分析,所以在当时,古体诗跨进现代的婴儿学步阶段,两只蝴蝶天上飞,虽然缺了意象,抒情,但是很厉害的跨时代作品。再说,胡适也是有写比较有可爱的诗的,像「我们吹了烛光,放进月光满地」。
●果然是尝试
●两个花蝴蝶 双双飞上天 不知为什么 一个忽飞还 剩下那一个 孤单怪可怜 也无心上天 天上太孤单
●本着找乐子的目的飞速翻完了这本书,确实这些诗的文学价值不高,有些非常白话的打油诗,不过也很可爱。革新虽好,但不要把过去全盘否定吧。记得历史书里学过他的孔丘和蝴蝶,当时我只深深记住了孔子“知其不可而为之”,深受感动。
●得了,我永远应该拜服您,傻孩子王。您真是好说歹说要实践却不能做的一类人。我不想用天赋这一词来粗略的衡量野草与您的“尝试”,但是就事实看来,您是那只可怜的蝴蝶了。
●尝试的勇气,历史意义大于文学意义。
●有趣
●随意的刚好,很喜欢。
《尝试集》读后感(一):尝试的经典
陆游有云:尝试成功自古无。胡适反击之:自古成功在尝试。新文学初期,一切混沌迷蒙,第一个写新诗的诗人贵在尝试。《尝试集》在文学史上无疑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而其诗歌本身则体现出中国诗歌由旧诗走入新诗的明显过渡,一些跳离旧套路的诗句无疑捕捉到了新的思想火花,令今人读之亦是感慨万千状。《尝试集》虽充分“白话”而多如作文,其时而闪现的诗思轨迹依然具有一定的文学价值。
《尝试集》读后感(二):醉过才知酒浓,爱过才知情重
印象深刻的有他写的情趣小诗,也有几篇热血之作,那股谦虚认真的劲儿很可爱。本想选几篇全部摘下来,思量许久,决定放弃。引文中一句诗,醉过才知酒浓,爱过才知情重。就送上一篇『你莫忘记』吧。
你莫忘记:
这是我们国家的大兵,
逼死了三姨,逼死了阿馨,
逼死了你的妻子,枪毙了高升!……
你莫忘记:
是谁砍掉了你的手指,
是谁把你老子打成这个样子!
是谁烧了这一村,……
嗳呦!……火就要烧到这里了,――
你跑罢!莫要同我一齐死!……
回来!……
你莫忘记:
你老子临死时只指望快快亡国:
亡给"哥萨克",亡给"普鲁士",――
都可以,――总该不至――如此!……
七年六月二十八日初稿
七年八月二十三夜改稿
十一年三月十夜改稿
《尝试集》读后感(三):我们都不曾设身处地
“我们不能以现代人的眼光去评价当时的人,你需要站在他的处境才能求得一个理解。我们要读他前面的人和他后面的人,这样你才能知道他的位置和他对于中国文学的贡献。”
这是教我们现当代文学的老师说的给我印象很深的一句话。
而她给我们布置的第一项作业就是读胡适的《尝试集》。
这本书怎么说呢?虽说写得是小诗,但是很像儿歌,就类似于小朋友牙牙学语或者可以拍着手唱得那种。但是当我意识到——就像这个名字一样——这是胡适对用白话文写新诗的一种尝试以后,我就觉得这很不一样了。因为你可以在里面看到一些很成熟的句子,这些句子会让人很有感触,如果民国时期有QQ的话,大概很多小女生会用来当个性签名。也就说明,无论是文言文还是白话文,充其量也就是个工具而已,比形式更重要的是内容,是胡适的思想。他已经到了一定的高度,所以他在写这样的文字的时候,让人读起来完全不会感觉干枯和乏味而被定义是没有营养的。
这里要借用《苏东坡传》里的一句话:“所以知道一个人,或是不知道一个人,与他是否为同代人与否,没有关系,主要的倒是是否对他有同情的了解。”
虽然审美是不可以勉强的,我也不能违心地说他运用文字已经好到怎样的程度,但是我想,理解可能是更为重要的。
《尝试集》读后感(四):尝试之功,千秋铭记
今天翻起以前的一些记录,我发现我那时候对胡适先生的评价是“孤独的尊者”,几年前的我为什么会下这个定语,如今已经不是特别清楚了,但是随着这几年来的阅历的不断增长,对胡适,我倒是确实越来越有了一份尊重了,别的不话,只说百年前他对新文学的开创之功,便可名垂千古。这本《尝试集》的意义,正在于此。
1915年9月,《青年杂志》(后改名《新青年》)创刊,新文化运动由此开始;1917年1月,胡适在《新青年》发表《文学改良刍议》,提倡语体改革,废文言、兴白话,主张言文合一,文学革命拉开帷幕;文学革命,从语言革命开始,而最先亮出成果的,就是诗歌领域,这仿佛也在冥冥中暗合文学的发展规律——哪一种拥有悠久历史的文化的文学最初的体裁不是诗歌呢?1918年1月,《新青年》四卷一号刊出胡适、沈尹默、刘半农的白话新诗九首;1920年3月,上海亚东图书馆出版《尝试集》,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步白话新诗集就秉着这样小心翼翼、既谦虚又有一份必胜的决心的态度诞生。
站在百年后的今天回顾,我总是不能不对那一批毅然决然的旗手先辈肃然起敬,他们对旧文化的态度和对新文学的理解用现在的眼光来看,当然有失偏颇,可是如果放到那个时代的语境中,国家的政治、社会和文化都已经到了一个腐朽不堪的地步,对于重症,必须得下猛药。可是这“猛药”究竟效果如何,他们又是无法给出完全的保证的,只能抱着一颗必须要变的“尝试”之信心、决心,让自己充作先锋,一步步地去探索,他们又都是一群二三十岁的青年,用的是自己为国为民族为文化的热血,赌上的实在是自己一生的前途。因此,我读这本薄薄的《尝试集》,看到一个学贯中西的学者,如同一个幼稚的、初学语文的学童一样努力地想要摆脱旧文学体制的影响,尝试让白话新语入诗,写下那些浅显的诗句,不仅觉得有趣,而且对这位裹着小脚一步一步放开的新诗人十分崇敬。
以上是我一开始读诗时抱着的想法,很看重它的时代价值;而在阅读时,慢慢地,我会在一些诗篇中很惊喜地发现其中非常宝贵的文学价值。我觉得胡适先生的这些诗,尤其是最早期的,还远远没有摆脱旧体诗的格律句法,这也就使得它们具有一种奇异的特性:音乐性。这些诗既有整齐的格式,适合谱乐,又采用了自然的白话,适合歌唱,且看那首传唱甚广的《兰花草》(原诗题《希望》),这是一首很好的诗,自然,清新,有趣,又有一些蕴意;《一笑》《湖上》同样有这种自然的气质;《梦与诗》又有哲理诗的意味……这些,都很值得反复来吟。对,胡适的诗要轻轻地吟出声来,体会那种兼具古典回旋和白话语味的特色。
中国文学的各种体裁,都有一个奇异的特性,在滥觞之初,总是很快地出现高峰甚至巅峰,我觉得,在新诗刚出现的时候,这本《尝试集》,就算不能算泰山,也可以视作一座梁父了。
2017年11月13日
《尝试集》读后感(五):乱弹<尝试集>
很惭愧很惭愧,作为中文系的学生,直到今天才把胡适的《尝试集》一字一字地认真读完。基本上,这本书的文学史意义是大于文学意义的,有些东西看来甚至幼稚可笑了,但是还是有那么只言片语深得我心。姑且摘抄加以胡乱评论。
《四版自序》:我现在回头看我这五年来的诗,很像个缠过脚后来放大了的妇人回头看他一年一年的放脚鞋样,虽然一年放大一年,年年的鞋样上总还带着缠脚时代的血腥气。我现在看这些少年诗人的新诗,也很像那缠过脚的妇人,眼看着一班天足的女孩子们跳上跳下,心里好不妒羡!
但是缠过脚的妇人永远不能恢复他的天然脚了。我现在把我这五六年的放脚鞋样,重新挑选一遍,删去了许多太不成样子的或可以害人的。内中虽然还有许多小脚鞋样,但他们的保存也许可以使人知道缠脚的人放脚的痛苦,也许还有一点历史的用处,所以我也不必讳了。
对于这本书的意义和价值, 胡适先生自己说的很清楚了,我并不把这当作谦虚,就是这么回事。不得不说,这个比喻用得真是精彩!
《赠朱经农》:回头你我年老时,粉条黑板作讲师;更有暮气大可笑,喜作丧气颓唐诗。
最喜“喜作丧气颓唐诗”一句,联想到少年的“为赋新词强说愁”,和中年的“欲语还休,却到天凉好个秋”,应该加上老年这句“喜作丧气颓唐诗”,人生似乎才完整了。像一个辨证法的上升,同少年时代相似,老年的诗的含义仿佛与心境相反,又与少年不同,这“喜”与“丧气颓唐”之间,又是怎样的滋味在其中?
《病中得冬秀书》:(一)病中得秀书,不满八行纸,全无要紧话,颇使我欢喜。(二)我不认得他,他不认得我,我总常念他,这是为什么?岂不因我们,分定长相亲,由分生情意,所以非路人?海外土生子,生不识故里,终有故乡情,其理亦如此。(三)岂不爱自由?此意无人晓:情愿不自由,也是自由了。
很有趣,“全无要紧话,颇使我欢喜。”不知是真欢喜,还是对爱人敷衍了事的自我安慰?看到这句,蓦然想到初中英语学过的no news is good news。
后面两段,我以为是极好的爱情诗,虽然平白浅易得甚至有点搞笑,但是细细品来,还是有些感动,尤其适合少年心境。最后关于爱与自由的辨证关系,虽然鄙陋粗浅,却也千真万确。(请与大师的《恋爱中的男人》配套阅读)
《梦与诗》:醉过才知酒浓,爱过才知情重:——你不能做我的诗,正如我不能做你的梦。
原来这是《女人花》和《断章》的祖宗!听梅艳芳的时候,就最喜欢这句歌词,“爱过知情重,醉过知酒浓”,在第二遍副歌的时候唱起,所有配器全加上,烘托着,感觉一下全来了。后一句则让我立刻想到卞之琳,胡适这句仿佛卞之琳的否定表达式,卞的句子好象胡适的诗意升级版。
《希望》:我从山中来,带着兰花草,种在小园中,希望开花好。
有点汗,又是流行歌曲,没想到刘文正的《兰花草》打这儿来,用今天的话说,胡适先生堪称中国流行音乐的教父鼻祖级人物。
《晨星篇》:我们去年那夜,豁蒙楼上同坐;月在钟山顶上,照见我们三个。我们吹了烛光,放进月光满地;我们说话不多,只觉得许多诗意。
我们做了一首诗,——一首没有字的诗,——先写着黑暗的夜,后写着晨光来迟;在那欲去未去的夜色里,我们写着几颗小晨星,虽没有多大的光明,也使那早行的人高兴。
整个《尝试集》里最喜欢的一首诗,有点像看过的麦兜的某集漫画,想不起名字了,只感到意境是如此相似。第一节最佳,“放进烛光”“觉得许多诗意”,这动宾搭配简直绝了!第二节也不错,但结尾已经表现出很明显的某种意思;最可惜后面两节,彻底革命了——不是说革命不好,只是在我个人,觉得有点煞风景,故不予摘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