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林之书》读后感锦集
《丛林之书》是一本由[英] 吉卜林著作,浙江文艺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58.00元,页数:387,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丛林之书》读后感(一):有那么一点想长大
2019-Reading:006 补标。是童话。却比安徒生多了一分现实、比《龙猫》和《夏洛的网》里的E.B.怀特多了一分复杂,而又远比安吉拉·卡特少了无数分残酷,更没有乔治·奥威尔在《动物农场》里的政治野心、或者巴塞尔姆的白雪公主那等匠气——总之,它确不满足于只写给孩子看、又与“成人童话”的标签大相径庭。 有点像旋转木马——“如果她涉世未深,就领她观遍长安繁华;如果她历尽沧桑,就携她去乘旋转木马”——算是一本、可以供给成人看的童话。 又好像有那么一点《魔女宅急便》的意思——大人看了会双眼濡湿地暂时回到童年,小孩看了、会稍稍地、有那么一点长大。 长大,也意味着本属丛林之主的“狼孩”毛格利失去了伟力、终于向英国统治者卑躬屈膝,以及KIKI渐渐失去了魔法、不再听得懂动物的话——渐渐地、泯然众人了。 但没有关系呀。我心目中最理想的童话也正在于创造一个neverland就好了呀——哪怕梦境里的主人翁终究也都回归大地了,我也仍旧可以流连于这座天空之城中——暂时地、不必长大。
《丛林之书》读后感(二):人们带着动物面具上演了一场丛林大戏
对我来说是要给自己一点时间才能读得下去的书,把动物写成像人类一样思考行动,就像假装成大肥肉的蔬菜一样,我不是特别喜欢。因为故事里动物不免会被脸谱化,人就是不自觉会把世界分门别类,好的动物阵营和坏的动物阵营这种是我比较反感的。如果真的要看动物,我更愿意去看真实记录动物生活的书,类似于《看不见的森林》这种,就非常非常好。
抛开我的固有偏见,把里面的动物都想成是带着动物面具的人,故事还是很不错的。莫格利在丛林里被动物捡到,加入狼群,一起冒险,和敌人厮杀,到最后回归人群都很有画面感。丛林法则在故事里贯穿始终,比如“他从一个被公野猪杀死的人的脖子上,弄到了一把更长的刀,并且追踪野猪,将他猎杀,作为获得新刀的公平代价”我觉得还蛮浪漫kkk
丛林故事的最后,莫格利心中突如其来的忧郁悲伤让他回归人群什么的,我不是很明白。我本来以为是他会因为想找伴侣追寻爱情繁衍后代之类的原因回到人类。但......作者有自己的想法,嗯。
莫格利的丛林冒险之外,还有其他类似于寓言的故事,但书的排版顺序实在奇怪,莫格利的故事不是连续的,而是中间穿插着这些完全独立的寓言故事,什么海豹啊、獴啊,倒是不难看,但就像正看着电影中间突然出现广告一样,广告再好看他也打断了原本正精彩的电影的连续性啊!但......编剧有自己的想法,嗯。
故事里动物的交谈间时候都极力表现出自己的动物属性,比如骡子很讨厌别人提醒自己的父亲是驴子“别惦记着我们家族的父系”,充满好奇心一刻不闲着的獴的家训是“到处跑跑,查看个究竟”。还是蛮有趣的。
《丛林之书》读后感(三):狼是自由民
丛林法律从来就不会无缘无故地规定什么事情,它禁止任何野兽吃人,除非是他在教他的孩子们怎样捕杀猎物;即使如此,他也必须是在他自己这个群体或部落的捕猎场地之外的某地捕杀。这一规定的真实原因是:杀了人就意味着,或早或迟,会招来骑着大象、拿着猎枪的白人,还会有几百个棕褐色皮肤的人手持铜锣、放信号的火箭和火把簇拥而来。那样的话,丛林里的每一个居民就都有罪可受了。可是动物们对这条规定的解释是这样的:由于人是所有的生物中最软弱、最没有自卫能力的,所以去碰他是不公正的。他们还说——也真是这么回事——哪个野兽吃了人,就会生疮疥,还会掉牙齿。
“狼是自由民,”狼爸爸说道,“他们服从狼群头领的命令,却不会听任何一个身带条纹的家伙说三道四。
狼爸爸差不多已经忘记了,和五只狼公平决斗之后才赢得了狼妈妈。她那时在狼群里被称作“魔鬼”,那可不是恭维。谢尔可汗也许可以和狼爸爸对着干,可是却对付不了狼妈妈。“有谁来为这个小孩子说话?”阿克拉问,“在自由的兽民中,有谁出来说话?”没有谁回答。狼妈妈心里明白,如果事情发展到需要搏斗才能解决的话,那将是她这一生最后一次搏斗了。她已经做好了准备。
“现在在巴鲁的话之上,我再加上一头公牛,一头刚刚杀死的肥公牛,就在离这儿不到半里的地方,只要你们按照法律规定接受这个人的小孩子。”黑豹说。
随着时间的流逝,每一个狼群的每一个头领都会渐渐耗尽力气,越来越衰弱不堪,直到最终被狼群杀死,出现一个新的头领——然后,又轮到这个新的头领被杀死。
“让死狼说话吧。”如果狼群的头领没有捕到他的猎物,他活着时就被叫作死狼,按规律来说他也是活不了多久的。
毛格利长到能懂事的时候,巴赫拉就告诉他,他被狼群接纳,是用一只公牛的生命换来的,所以他以后永远也不要碰牛。“整个丛林都是你的,”巴赫拉说,“只要你足够强大,你就可以捕杀任何猎物;但是因为用那只公牛赎买过你,所以你绝对不能杀死或吃掉任何一只牛,不管是小牛还是老牛。这是丛林法律。”
《丛林之书》读后感(四):《丛林之书》成年人的清晨童话
在神秘幽暗的原始丛林中,每一天都会上演充斥着饥饿的追逐游戏,看似这一场饥饿游戏是由动物本能决定的,但是动物们依然受到丛林法则的制约,这是丛林自诞生之日起到现在的漫长岁月里流传下来的。 被西奥尼狼群收养的人类小孩莫格里,加入丛林的第一天就由棕熊巴洛传授丛林法则,比如丛林居民到自己的领地外面去狩猎,都必须大声地反复打招呼,得到回应后才可以开始。这招呼的意思,翻译过来就是:“请允许我在这儿狩猎,因为我很饿。”回应则是:“那好吧,但狩猎是为了食物,不是为了取乐。” 再比如在干旱少雨的年月,一旦宣布因水停战,在饮水的地方猎杀动物就是违法,要被处死,理由是饮水优先于进食。所以常常能看见食肉动物和食草动物一同喝水的画面。 莫格里的担保人黑豹巴赫拉则教会他捕猎,午夜前猎杀要安静:树林已经睡着,勿吵勿叫,以免吓跑吃庄稼的鹿,导致空手而归。 如果有幸抢到弱者的猎物,得意中不要吃得一点不剩,要记得留下一些。 巨蟒卡奥救过他的性命,也教过莫格里不要相信嘴里发出“咝咝”声音,长着三角脑袋和毒牙的蛇类,过河的时候要事先提醒这些家伙,以免造成一些没必要的误会。 狼王阿克拉是莫格里的保护者,也传授他狼群的规则,服从、团结、分享,并且与其他狼群的狼发生冲突时,要去远处单打独斗,以免其他狼加入后引发大战,狼群减损丁口。等等。 跟新奇的脑洞对吧? 这是《丛林之书》里的故事,这本书被誉为写给成年人的清晨童话,他的作者是英国第一位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吉卜林。凭借幼年在印度丛林生活的经历,和巧妙的构思以及巨大的脑洞把故事中的动物人格化,每一个动物都有自己的名字和性格,所以在这本书里丛林社会其实就是人类社会的一个缩影,吉卜林在他的丛林生存故事中无数次地表达出想达到丛林和谐平衡的迫切愿望。 在利用所有动物都惧怕的红色花朵(也就是火)成为丛林的主人之后,莫格里除掉了破坏丛林规则的瘸子老虎谢利可汗 ,从自私贪婪的人类手里救下了他的人类父母,又利用人类的智慧带领猛兽们消灭了一群在丛林里进行无差别屠杀的豺狗。在与豺狗的最后一战中,狼王预言莫格里不久将会回归人类社会,人类就是人类,丛林虽然无拘无束,但他却从来不属于这里。 从人类中来最终又回到人类中去,莫格里最终向他“生而为人”的宿命妥协。丛林像是一个完美的乌托邦梦,梦境里的动物皆是自由民,丛林的一切都标榜着自由、美好、和谐、共荣。但美梦终须醒,莫格里,或者说是吉卜林,面对的将是不得不醒来的现实、不能推脱的责任和需要放手的过往。 很多朋友不了解《丛林之书》,其实人猿泰山这部风靡全球的作品灵感来源就是《丛林之书》,2016年好莱坞制作的真人奇幻冒险电影《奇幻森林》也是根据《丛林之书》改编的,所以说《丛林之书》是丛林类小说真正的的开山鼻祖,温暖了孩子们的童年,温暖了大人们的世界,也在每个读过他的人心中,埋下了一颗亲近自然、探索自然的种子。
《丛林之书》读后感(五):不一般的丛林故事
丛林故事很迷人,总是能够吸引不少人的目光,它代表着一个小型浓缩的社会,里面暗藏着成长、计谋、抗争和杀戮,弱肉强食的达尔文进化论每天都在重复上演,动物们每天都在展示它们的机智和聪明,填饱空虚的肚皮,保证充沛的体力,拥有活下去的资格。
吉卜林就把丛林的魅力写在了《丛林之书》里,用一篇篇活灵活现的文字把丛林里的故事倾泻下来,涌进了读者心中,跳进了火热的胸腔里。他笔下塑造了勇猛无敌的獴,机智聪明的白海豹,开朗勇敢的小图美,勇于献身的修行僧等,但让人印象最深刻的是一路成长的狼孩毛格利,他跟伙伴们狼兄弟、棕熊巴鲁、黑豹巴赫拉、狼群首领阿克拉、蟒蛇卡极其亲近,又一起经历了种种危机和磨难,彼此依靠,互相信赖,团结互助。
棕色的皮肤,结实的肌肉,比肩的长发,风一样的速度,强大的力量,善良的秉性,调皮的性格,这就是狼孩毛格利。在丛林里丢失的那一天起,他就被看中了,成为了这片丛林的自然之子,狼族其中的一个成员,被成为小兄弟的动物们的好朋友。
他很聪明,能够很快学会一门语言;他很机智,在被猴群掳走的时刻不忘记主人语言来报信;他很勇猛,能够用刀子和红狗作战;他很可爱,在巴鲁和巴赫拉面前撒娇耍赖;他很义气,拯救了狼族首领阿克拉;他值得信任,保护了“母亲”米苏阿和“父亲”的安全;他有智谋,靠着牛群和狼群的配合下,杀死了老虎谢尔可汗……毛格利虽然是动物们抚养的孩子,但是他浑身散发着可贵的正义和正气,在危机时刻他机智应对,同时和动物朋友们里应外合,获得了一场又一场战斗的胜利。
丛林并非看上去那般美好,每天都上演着各种弱肉强食和血肉横飞,转眼间一条鲜活的生命就消失了。可就是这样的残酷和可怖,却让人有了更多思考和尊重。吉卜林更多地是想体现动物们和人类之间的对比,动物们的团结互助比人类的贪婪无耻显得更加值得尊敬。
很意外,吉卜林的《丛林之书》竟然受到很多孩子们的喜爱,不管是里面的内容还是文风都觉得偏向于成人化多一些,所以称“成人听的童话”,一点儿都没错。书中各种有血有肉的故事,又带动了对野外丛林的畅想,鼻尖上仿佛吹来了草地的清香,耳边传来一声声震耳欲聋的咆哮,眼睛闪过了一些矫健的身影,或许这就是吸引孩子们的原因吧,那些不曾见过的画面一下子打开了孩子们的视野,看到了不一样的世界。
外国的童话并不仅仅是带着打开世界的趣味性,还带着成人化的残酷和成长,懂得世界的不公和现实,而不是一味地给予孩子们安全的堡垒,让他们无风无雨仿佛如一只只温室的花朵。锻炼、磨炼、打造,这样才能够让孩子们在成长的过程中跟毛格利一样,遇风抗风,遇雨避雨,披荆斩棘,闯出自己的一片天空。
突然想起可爱的吉卜林,约着当年写信给他的小读者一起翘课去了,去野外吹吹风散散步,而那些栩栩如生的动物们或许就隐藏在某一片风景,被他们发现了,写了出来,融到了其他小读者的心中,成了他们童年最美丽的畅想。这样,就足够了。
《丛林之书》读后感(六):人人都爱丛林故事
在英国文学史上,鲁迪亚德·吉卜林作为第一个摘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家傲然屹立,不少人都知道他“诗人”这重身份,就连后来著名的小说家乔治·奥威尔早年读了他那澎湃的诗歌,都禁不住对东方的向往。后来,随着二战后反帝国主义浪潮的袭来,为大英帝国高唱赞歌的吉卜林,招致了严厉的批判。如今,随着萦绕在他身上的喧嚣逐渐平息,也许我们能够更为中立地走进他的艺术世界,比如他笔下那树木参天、狼孩活跃的丛林。
无法写好儿童故事的诗人,似乎算不得一个好作家,《爱丽丝漫游奇境记》的作者、数学家刘易斯·卡罗尔如此,吉卜林也不例外。也许,当今不少读者首先接触到他,是通过《丛林之书》《山精灵普克》(也译为《普克山的帕克》),他的诗歌,倒鲜有所闻,这跟诗歌的当下总体境遇不无关系。
《丛林之书》(The Jungle Books)收录了《丛林之书》和《丛林之书二集》(The Second Jungle Book),和附录《在丛林里》,主要讲述了一群生活在丛林中的生灵的故事。而故事的主角,既有《伊索寓言》《克雷洛夫寓言》《拉封丹寓言》此类经典中常常出现的动物形象,如老虎、豺、狼、猴子、毒蛇,也有吉卜林个人经历中印象深刻的存在,如印度的大象、蟒蛇,甚至还包括遥远极地的海豹,以及狼孩毛格利。他们有着不同的遭遇,也演绎出不同的悲欢喜乐。
写作以动物为主角的故事,很重要的手法是拟人化,作者不再是高高在上的万物灵长,而是能够与动物同忧共乐的伙伴,吉卜林显然是其中高手:坐不住的猴子、喜欢听人阿谀的蟒蛇,调皮而又敏感的狼孩……更巧妙的是,他还常在小说中现身,担任掌握与动物沟通的技巧来解读丛林故事的叙述者,使本就不寻常的故事愈发妙趣横生。每则故事结束之后,还有动物之歌——你尽可以想象该如何演唱,虽然未曾谱曲,但是同样不可或缺,别有韵致。
纯粹为娱乐而娱乐,不易成为儿童文学的经典,《丛林之书》,在热热闹闹的丛林故事背后,其实不乏击中个体内心柔软部分的力量。狼孩毛格利对父母的爱意、黑熊巴鲁和豹子巴赫拉对狼孩的呵护,稀罕的白海豹顶着压力勇敢追逐自己的使命,丛林居民们之间共生、合作的亲密感,都能在午夜梦回的时候,让翻开书卷的敏感读者潸然泪下。
读完《丛林之书》,不免心生疑问,究竟什么是从林呢?这些奇妙的生灵生活其中的世界?显然是对的。但似乎又不止于此。丛林还象征着人力之外的某种自然秩序:万物生生不息,共处而不必你死我活(狩猎的情况除外,至少是无须灭绝物种)。另外,它是否也暗暗表明,也许,丛林里蕴含了人类的本真?我们很久以前还生活在那里,如今随着技术进步,高扬的工具理性,仿佛不可逆转地剥夺了我们回归自然、重返本真的可能。
《丛林之书》读后感(七):丛林法则里的人类写照
文/林染書
1907年吉卜林凭借作品《吉姆》获诺贝尔文学奖,当时年仅42岁,成为迄今为止最年轻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对于一个濡染了殖民思想的作家来说,吉卜林笔下那惊心动魄的历险故事《丛林之书》成为了各个年龄段读者都喜欢的经典小说。
《丛林之书》中,吉卜林将人性与动物性进行了完美的融合,每个故事都是围绕着自然界中的一个毋庸置疑的规律性事实——“弱肉强食”展开。同时,他也将自己在印度生活的丰富经验穿插其中,细腻地描绘出印度特有的自然环境,很容易把读者带入到文明未曾触及的原始森林之中,让读者在充满异域风情的丛林国度里,感受着一场场充满神秘、诗意而又刺激的冒险之旅。
吉卜林笔下的动物世界,亦是人类社会关系的一种真实写照。人类孩子毛格利被狼族收养,并在黑豹巴赫拉,狗熊巴鲁,蟒蛇卡的帮助下,学会了在丛林里生存的本领,克服了自身的弱点,用红花(火)制服了群狼,并借着牛群踩死了自己的仇人老虎谢尔可汗……这一系列的经历,让毛格利战胜了对手的同时,也逐渐强大起来。
虽然,从故事的表面来看,《丛林之书》是一部关于勇气、挑战和冒险的小说,也许正因如此,许多人把这本书当成了孩子阅读的书籍。然而,透过故事的内核来看,丛林里的动物之间的弱肉强食,其实也是人与人之间存在着的善恶关系网,透着人情世故、欺怂怕恶、能者居上等人类身上所存在的一些本质。同时,吉卜林也将人类社会的价值观、生存观、道德观以及人类的情感、思维、性格都注入到动物身上。因此,在很多时候,我们看到的巴赫拉,巴鲁,或者卡,总会有一种亲切之感,甚至觉得他们跟人类相差无几。
在我看来,《丛林之书》更像是一部成人寓言,里面传递出来的很多东西,远比故事深邃。比如《白海豹》一章,白海豹科迪克在一众海豹中,就是一个另类的存在。外表上,他的皮毛是白色的,与其他海豹有着明显的不同。而内里,他有着一颗积极向上的心。他坚持自己所坚持的,哪怕在旁人眼里这一切就是天方夜谭。于是,很多海豹随大流,最终走入了死亡之旅。而科迪克的不愿随大流,使得他努力地为自己和另外一群海豹寻得了适合生存的乐土。
科迪克的清醒与执着是人类身上一种珍贵的品质。清醒,能让他看待事物,看得更远,更透彻,也让他对自己的命运掌握了一定的主动权;而执着,成就了他的成功,正是因为坚持和不放弃,他才真正的为自己和其他海豹的命运带来了转机。吉卜林借着动物的身子,传递出了许多深刻的道理,意味深长。
《丛林之书》不仅体现出了吉卜林驾驭故事的强大能力和语言艺术上的巨大才华。它还显示出了吉卜林敏锐的洞察力,以及知识上的渊博。值得一提的是,吉卜林在语言的叙述上,下尽了功夫。每个故事,叙述风格简省、准确而极富诗意,非常适合儿童阅读。也正是因为如此,这本书受到了世界各地小朋友和大朋友的追捧,成为了不朽的经典之作。
《丛林之书》读后感(八):宣扬之书和探索之书
无疑,有一些迷思,长久存在于人类的思想之中,吸引了那些敏感好思的心灵。有些人尝试通过逻辑推演来寻求最终的答案。可是,误入符号之网的学者们,把自己陷入了语言编织出来的虚幻游戏。这是因为,假如说符号对应外在世界是不完全的,而演绎符号所对应的逻辑和外在世界也不完全对应,那么,这个演绎的过程对应世界也很可能是不完全的,必须要时时对应外在世界纠正可能的偏离。最初的magic和后来的神学、哲学,都是在这个问题上进入了误区。还有一些人选择了一条更贴近现实的道路,通过设想可能的世界来探索答案。但是,任何现实世界都给不出人们想要的答案。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有些人逐渐就走上了岔路,就如托马斯·曼《魔山》对抽象理性的假借,陀思妥耶夫斯基《卡拉马佐夫兄弟》对宗教大法官的寄托,托尔斯泰《战争与和平》对上帝的皈依,以及布尔加科夫《大师与玛格丽特》老调重弹的乏力。那些真正走在正道上的人,看上去什么答案都没有得到,但是他们反而是最接近答案的人,就如歌德在《浮士德》中心灵几番追寻终难得安宁,王小波在《万寿寺》中发现最终不得不无可挽回地走向真实走向庸俗,而莫蒂阿诺在《暗店街》追寻整本书也只是发现自己原来是露天茶座一个可有可无的影子,而生命也和小女孩的快乐与悲伤一样会转瞬即逝。毕竟,答案也不过是那两个字罢了。
吉普林这本书不一样,这是一本宣扬之书。或许是给小孩子看的缘故?吉普林不过在书中假借动物和丛林,来写人和社会罢了。而且他写的不是人类迷思,而是人身上那些坏的行为和想法,以及而且特别是好的品质。所以他写狼爸爸妈妈对人类小孩子的爱,写熊和豹对这个人类小孩子的爱,他们都不顾自身为这个小孩子以身犯险,写小孩子去人类村子里之后养父母对他的爱,还写大蟒蛇的义举,小孩子的报恩,和狼的兄弟之谊,写遵守诺言,写为了群体的自我奉献和牺牲,写勇敢、毅力和坚忍,写机智和力量;同时也写一些狡猾、阴险和自私的反面品质。我们或许会为那些美好的品质而感动,收到鼓舞。小孩子们或许会受到熏陶而培养出良好的道德。但是这类书中却有无法忽视的瑕疵。比如,狼妈妈和人类小孩子曾说:我爱你胜过我自己的狼崽子。这种偏心实在是让人难以欣赏。但是最大的瑕疵可能是,将动物人格化,很难不违背动物自身的本性;同时把丛林社会化,也很难不违反真正的丛林法则而美化动物群落。吉普林非常赞赏丛林法则,称之为是规定了动物几乎所有行为的一种完善的法则,并以之为一种带着合理和正义的法则。比如,在吉普林的设定中,所有的捕猎者在捕猎的时候都不触犯其他捕猎者,并且看上去对于被捕猎者也很友好,因为“他们仅仅在饥饿的时候才捕猎,或说捕猎仅仅是为了吃饱肚子”。即使如此,那么被捕猎者是不是依然很悲惨?你吃了鹿爸爸,鹿妈妈和小鹿难过不难过?吉普林从未提到过这个问题。在谈到干旱的季节里,他在提及乌龟时,仅仅轻描淡写一句话带过:“河龟很早就被最聪明的猎手巴希拉猎杀了”。等等,怎么没有人为乌龟说句话?当然,没有。丛林法则,实际上就是弱肉强食,就是以生存繁衍为最大,以任何其他为手段的一种法则。如果捕猎者没有随时捕猎,是因为他们如果杀光猎物,会导致自身的灭绝。丛林法则里,没有任何道德可言。
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不喜欢吉普林的这本书,也不喜欢类似的书。少数人享受的正义不是正义,少数人之间的关爱、友谊也不能给他们以道德的光辉。我代表狼崽子反对狼妈妈的偏心,也代表乌龟和其他被吃掉而从未被吉普林提及的动物们像吉普林抗议,抗议他美化狩猎者,抗议他美化丛林法则。如果一个人有足够的良心和道德感,就应该关心乌龟们的命运。
《丛林之书》读后感(九):在世界清晨讲给儿童的童话
在英国作家当中,也许多数人熟悉的是狄更斯、莎士比亚、王尔德、斯威夫特、简等人,但对吉卜林未必熟悉。约瑟夫·鲁德亚德·吉卜林(又译作吉普林或卢亚 吉卜林德·吉卜龄)。吉卜林的作品在20世纪初的世界文坛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他本人也在1907年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他是第一个英国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也是至今诺贝尔文学奖最年轻的获得者。此外,他也曾被授予英国爵士爵位和英国桂冠诗人的头衔,但都被他放弃了。
“Welcome to the jungleWe've got fun 'n' gamesWe got everything you wantHoney, we know the names”有意思的是前一阵子阅读的《帝国英雄》里也提到了这位文学大家,早年曾在南非的布尔战争中做战地记者。事实上吉卜林的作品也以战争军旅生活而擅长,他以豪迈风趣的笔调讴歌英国军队在异国的征战,为诗人赢得"帝国诗人"的称号。在小说方面,有著名的短篇小说集《生命的阻力》(1891)和最引人入胜的动物故事《丛林之书》(1894-1895)、长篇小说有《消失的光芒》(1891)和《基姆》(1901)等。
这些故事绝对非常美丽。 毫不奇怪,吉卜林首先认为自己是一位诗人,因为这些故事确实是富有诗意的。 吉卜林的写作风格非常抒情。 他的语言充满了异想天开。 阅读这些故事,你会觉得吉卜林非常欣赏语言的声音以及传达信息的能力。 在这里必须澄清的一件事是认为这是一本儿童书。 迪士尼被诅咒,这不是一本儿童书。 它非常适合年轻人,但这不是儿童读物。 吉卜林是个非常矛盾的作家。他的儿童作品世界上也充满了矛盾。实际上,他所有的书既是写给儿童看的,也是写给成人看的。两部《丛林故事》是他最受人欢迎,且历久弥新的作品。
吉卜林的魔力总是植根于普通生活的现实。 整个印度都有一个狼群饲养的孩子的故事。 在这些故事的背景下,乡村生活以其懒惰的节奏继续下去 - 水牛穿过浅滩,女人走向井边,男人丛林探索丛林。
《丛林之书》描写森林,还描写乡村、海岸、军营等处,有些篇章相对独立,狼孩毛格利是占据主体的部分。在书中有很多有意思的角色:
白色印章 - 科蒂克是一种罕见的白毛皮北印章,为他的人寻找一个新家,他们不会被人类猎杀。
Rikki-Tikki-Tavi - Rikki-Tikki猫鼬为一对居住在印度的人类家庭辩护一对眼镜蛇。
大象图美 Toomai - Toomai是一个十岁的男孩,他帮助大象工作,他告诉他,除非他看到大象跳舞,否则他永远不会是一个全面的大象处理者。
urun Bhagat的奇迹 - 一位有影响力的印度政治家放弃他的世俗物品成为一个禁欲圣人。 后来,他必须在他所结交的当地动物的帮助下拯救一个山体滑坡事故。
Quiquern - 一位十几岁的因纽特人男孩和女孩在北极冰面上穿梭,为了拯救他们的部落免于饥饿,在神秘的动物精神Quiquern的指导下绝望地寻找食物。 然而,Quiquern并不是他所希望看到的。
《丛林之书》的魅力就在于它的多重文本意义,绝非是简单的儿童文学。它写出了丛林生活的残酷与美好,丛林动物的友善和人类的卑劣形成了鲜明的比对,阅读起来也充满了神秘主义和异域情调。生活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那个特定的时代,吉卜林亲身体验了欧洲文明国向全世界的凶猛扩张,也不可避免的经历了随之而来的第一次世界大战。在此期间吉卜林遭受了他人生中最大的痛苦,他的大儿约翰(John)牺牲在1915年的卢斯之战中,为此吉卜林自责地写下了"如果有人问我们为什么死,告诉他们,因为我们的父辈说了谎。也许战争和过往的经历也不自觉地融入了作家的笔尖,让我们体味到了观察入微和气势雄浑的叙述。
《丛林之书》读后感(十):驯养与归化
吉卜林的代表作《丛林之书》屡次重版,近期浙江文艺出版社的新版包含了1894年出版的《丛林之书》和1895年的《丛林之书二集》,并收录狼孩毛格利的结局——写于1893年的《在丛林里》,张新颖的翻译流畅好读,是一个比较好的版本。
《在丛林里》最早完成,讲述毛格利重返人类社会,成为守林人,娶妻生子的故事。情节很平庸,可能吉卜林本人也不太满意,因此才会紧接着写出《丛林之书》与《丛林之书二集》,两部作品都属于动物小说。动物小说表面说动物,实际往往折射人类社会形态,创造世界的法则掌握在作者手里,作者在这种书写里尽情抒展想象力,制造自己理想的“丛林法则”。《丛林之书》就是吉卜林的理想王国。
吉卜林在印度出生,父母都是英国人,异乡的原始情调与故国的情思深恋,始终充盈在他的笔端。《丛林之书》描写森林,还描写乡村、海岸、军营等处,有些篇章相对独立,狼孩毛格利是占据主体的部分。这里有勇敢慈爱的狼爸狼妈,具有领袖气质的孤狼阿克拉,贪婪残暴的瘸腿老虎谢尔可汗,经验丰富的好老师黑豹巴赫拉,两面三刀的狡诈“食客”豺狗塔巴克,以及大象海斯、棕熊巴鲁、大蛇、猴群等许多惟妙惟肖的野兽形象。每只野兽都有独特的个性,都极具表现力,都可以代入人类社会的相应角色,丛林的故事直接指向人生的各种寓意和人们的生存状况。
有趣的动物生活吸引我们的视线,整部小说闪烁着童话的光芒,但《丛林之书》很难说是正规意义上的儿童文学。在欧洲文明的长期传统里,“儿童”并不具备独立的人格,而是被当作“低龄的成年人”。“儿童”的发现其实是一项近代发明,随着16、17世纪启蒙运动的推进,人们才意识到儿童不同于成人的身心成长特征,这个概念直到二战之后才真正推广。在《丛林之书》里,狼孩毛格利拥有异乎寻常的心理成熟,他的能干老练不亚于鲁滨逊漂流荒岛时的冷静处事,这一方面说明了吉卜林写作思维的英国传统意识,另一方面表明吉卜林不仅创作童话,更是以此表达他的哲学理念,这种哲学当然也反映了他的社会立场。
《丛林之书》的动物处于残酷的生存竞争环境,当他们觅食、寻水、迁徙之时,依靠的是个人的机智勇敢和团体的协作互助。作品的所有故事都贯穿着“吉卜林法则”——公正、忠诚和独立自主。在狼群受到挑拨围攻阿克拉、挑战头狼权威的时候,毛格利巧妙利用红花(火)取得了战斗的胜利,以及打败谢尔可汗、与红狗群大战、利用水牛逼退村民……几场战斗跌宕起伏、淋漓尽致,尤其人类的卑劣与动物的情义形成鲜明对比,绝对的力量和智慧在过程里成了胜利的关键,秩序不容破坏——这是毛格利或吉卜林的行动的终极目的。
那些住在树上的猴子,脱离大地、喧噪吵嚷,自以为了不起,面对强敌却溃败如散沙,吉卜林以嘲讽的笔调显示了他对无序与混乱的鄙夷。丛林是自由的,自由是有规则的,规则是有权力的动物(人)制定的。毛格利与村民的抵牾,显示了旧制度的衰朽,但作为人类社会一个脱序的环节,吉卜林仍屡次借丛林动物之口,促动毛格利回归原生家庭,并以人类母亲米苏阿的母爱来调和两种体制的矛盾。
毛格利身上集结了两种文明的冲撞,驯养与归化,何去何处?丛林与人间世,非此非彼,毛格利应当生活在哪里?所有生物(包括人)浮游、着力的那一点,到底是什么呢?面对19世纪末的帝国余晖,《丛林之书》在更广泛意义上诘问了全人类的处境,包含了比吉卜林其他许多作品更深刻的超越本国本民族的思考。
吉卜林既是小说家,也是诗人。1907年,因他具有“观察的能力、想象的新颖、思想的雄浑和叙事的杰出才能”而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丛林之书》每章起笔都以叙事诗概括提要。音韵铿锵的诗歌,如同风中的吟唱,与小说情节巧妙结合。抛除嘈杂的议论,文学的魅力终究归结于文学。作为读者,驯养我的,终究也只能是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