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噶尔》读后感锦集
《喀什噶尔》是一本由王刚著作,作家出版社出版的2016-6图书,本书定价:38.00,页数:,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喀什噶尔》精选点评:
●19岁王迪化的喀什军旅生活:欢乐地压抑,明媚地苟活。部队里的边缘人,眼光时而冷峻,可以射穿有的没的花架子,稀里糊涂的也是他,稀里糊涂的一封信,稀里糊涂的被复员,部队几年”白干”。也是因为这封信,一个团的人稀里糊涂地葬身雪山。
●无法形容的好。
●风格一如既往,就是有点散,还是更喜欢《英格力士》
●值得一看
●文字语言依然优秀,只是故事没有英格力士精彩
●真诚感人。
●情感真实,但有些老男人招人厌的自恋,适合改成电影
●机缘巧合在图书馆看到了这本书,又因为在喀什当过兵才打算看。王刚的文字很有特色,而且这本书很有南疆特色,竟让我看的爱不释手,像回到了上个世纪,又像再走到了各个死亡高原达坂。不当兵的人是不会体会到这种情感的,只可惜现在部队也体会不到了,上个世纪那种无私奉献的精神,纯洁的友谊,纯洁的心灵,我很怀念,但更加向往。 从艾一兵穿上干部服的时候,我就已经不喜欢她了。不过最后她死了,还有她的信,我又喜欢她了,她是那个特定时代的形象。 真的是一本很不错的书,关于军旅,关于青春,关于一个特定的时代。利用休假的时间我看完了,我熟悉那些地名,也熟悉喀什噶尔的异域风情,等休完了假,我再踏上征途,再走近喀什噶尔。
●大二的时候边读边感慨,故事内容比芳华好。
●看完这本书我应该很悲伤,却哭不出来,也不知道为什么要哭。
《喀什噶尔》读后感(一):逝去的荷尔蒙
表面看小说中充满了旺盛的荷尔蒙气息,但不会让人感觉到这是一个中年男人的油腻,仔细品味一下就会发现其中表现出暗暗的一种对青春逝去和荷尔蒙消退的淡淡忧伤。说实话文中有些情节让人泪下,因为其中有人性的至善与至美。最后的结局显示了作者的老道之处,于平凡中出惊雷,使人错然 扼腕 叹息。这种朝夕相处的战友的牺牲非有军旅生活的人很难体会吧。ps:影视作品尤其是电影(芳华)的体量其实很难和文学作品相比,两者在内蕴 韵味 情感的丰富度 人物的饱满度 情节的节奏感等等各个方面都无法相比。看完哈利波特的书再看电影就觉得电影实在是太单薄了。
《喀什噶尔》读后感(二):贾宝玉今天球也很涨
《喀什噶尔》不是我的书。
7月份去新疆,从喀什到伊宁的火车要开24个小时。同行的人都带了书,Y君已经在飞机上就把这本看完了。我看着它的名字,觉得旅行时读读当地的故事很应景,就借来看了。
结果别人飞机上就读完的书,我一路都没读完。临走时把它塞在登山包里,根本忘记了要还回去。于是它在一堆速干衣的怀抱里跟着我回了北京,在家继续看。
书中的背景是70年代与80年代交接之际,喀什噶尔地区南疆文工团里一群不到20岁的年轻人的故事。第一人称叙述的“我”是一位边疆贾宝玉,在剧情还没有任何发展的时候,他为之倾心的各位女兵已经纷纷登场,让他每隔两页都球涨一次。一边读,一边猜测这是不是文工团青年发情实录。
后来剧情也在帕米尔高原稀薄的空气里不疾不徐的前行。没有什么大事发生,然而四季交替极为迅速突然——喀什的夏天过得很快。秋天过得也很快。冬天也很快。春天也是。贾宝玉在文工团里半梦半醒地寻求进步,其实只是在他内心的唯我主义与时代的集体意识之间来回打转。他用音乐和荷尔蒙思考,发现自己深深爱着美以及美的化身,并时常有落泪的冲动。
要先读几章,才能进入这本书的旋律里,才能明白贾宝玉并不只是天天球涨,而是浪漫主义得无可救药。对组织的信任是浪漫的,对积极进步的追求是浪漫的,对革命理想的无条件奉献也是浪漫的——它们在逻辑上显得怪异,情理中显得可笑,但因为那些女兵是美的化身,她们所做的一切都是浪漫的。
直到她们被昆仑山的融雪冲下山涧,飘荡在碧绿的湖面上,都像奥菲莉亚一样浪漫。高原上阳光刺眼,晒得蓝天下白茫茫一片。
关于书的结尾,整个文工团其实是个黑户。这些年轻男女是祖国的边缘一群游荡的边缘人,虽然一片红心与中央无比靠近,也得不到正规文工团的待遇。踏出国门,在苏联的雪野里销声匿迹是多简单的事。领导怕是还不知道他们的存在,于是上级还轮不到他们来感动——他们只能流转在无数个边防哨所,来感天动地,给自己一腔热血找一个出处。
最后他们也留在了那片让人无比渺小的天地间。
红其拉甫国门 | Leica M6, afga 200 film有几句话在读的时候很喜欢,单独摘出来失去了上下文的联系,但希望我以后看到时,还能想起那是什么样意思:
我们为什么那么喜欢拆房子?我们总是把那些留有岁月痕迹的东西摧毁,然后,让我们的回忆里充满炽烈,躁动的尘土。“我愿意为了阿里的边防战士牺牲自己。”这当然是一句分量很重的话,许多年后的今天,我都感觉那是一个诅咒,有某种我们人类完全不懂的神秘的预示。在有的女孩子身上,哭和笑,眼泪和欢乐完全没有界限,特别是在她还不到18岁的时候。阿里的黄昏很亮很亮,阳光即使躲在了云层后面,也仍然很亮很亮,就是想象中利姆斯基的交响诗《天方夜谭》一样。她们再次尖声笑起来,就好像这个世界上真的有许多必须要笑,而且要不停的笑才能过去的事情。他们都像人一样的睡着了,我却像老鼠一样骚扰他们。我是一个自恋的人,从小就是那样,我喜欢像哲学家那样沉思,尽管我思考不出任何有价值的问题,无论是自己的出路,还是人类的出路。回想去当兵的那几年,我似乎每天都生活在梦里,周围的人都清醒。只有我像是一个完全脱离集体组织团队的梦游者。我就像一条寂寞孤独的狗,但是已经十九岁的我一定是条冲动而又富于理性的狗,我内心激动,外表却很平静。光线里仍然能体会到温暖,天空依旧蔚蓝,只是那些金黄的树叶不定的从天空里朝着我们的脸上落下来……像雨水一样落在了我们的脸上。我对于自由的渴望和我的虚荣心紧紧连在一起,像鱼和水,阳光和蓝天,庄稼和土地,男性生殖器和女性生殖一样……不可分离。我的激情没有了,我的感动也消失了,从童年时代起的那种天天追逐着我的感觉又来了。我总是一个与周围不合拍的人,我很小的时候,就总是感觉到自己是一个有罪的人。……我刚才念着自己的信,充满委屈,我内心深处隐约意识到大家应该和我一样委屈。我表达了她们的委屈,我是替她们那些女兵们在哭泣的。可是,现在整个屋内的安静让我连哭泣都没有了冲动。
《喀什噶尔》读后感(三):一个时代的浪漫反抗:你有你的《英格力士》,我有我的《喀什噶尔》
《喀什噶尔》读后感(四):喀什噶尔的青春复杂物语 ——王刚《喀什噶尔》的时空、情感与语言
新疆被天山分成了南疆和北疆,天山以南的南疆是域外的江南,春天比北疆温暖得更早,带着沙枣花香和美人的芬芳,夏日几乎把浅绿色的杨树晒成暗暗的绿,到了秋天碧空如洗,连风都带着麦田的金黄。喀什噶尔就在南疆的几乎最西边,那里依然刮着西汉时疏勒城的微风,唱着热瓦甫伴奏的喀什民歌,跳着热烈的舞蹈。在1977年这个文革刚刚结束、新旧历史交替的年代,喀什噶尔这个向往北京却远离北京的小城是一个略微迟钝却不断震颤的神经末梢;她也是一个美丽而忧伤、让17岁的王迪化感受到青春的荷尔蒙和迷人的少女气息的魂牵梦绕之地。王迪化就是小说中的“我”,他1977年5月1日从故乡乌鲁木齐出发,经过乌拉泊、干沟、库米什、库尔勒、拜城、库车、阿克苏、阿图什,走了足足7天才抵达喀什噶尔(喀什)东边的小镇汉城,成为文工团的长笛演奏者。在这里他遇到了让他终生难忘的美丽女人王蓝蓝、周小都,结交了令他怀念一辈子的小兄弟华沙,和他美丽而坚强的中学同学艾一兵一起度过了几年艰险辛苦的哨所巡演时光。然而美丽的女兵艾一兵入党了、提干了、要嫁给朱司令的儿子了;带文工队进藏的司机张包坠崖而死,教我唱《塔里木》的阿巴斯在中苏前线牺牲,艾一兵和女兵们、董军工和男兵们因为“我”给总政领导的一封告状信而不得不立即前往5042神仙湾哨所演出来证明文工队的革命献身精神,最终再也没有回来;复员的“我”成为了作家,复员的华沙走上了作曲家的道路……“我”思想复杂、敏锐多情的青春岁月在喀什噶尔小小的文工队开始和结束,在年轻男女和艺术化的世界里表达感情同时压抑语言,在高度组织化的集体主义部队中犯了太多“错误”,在爱和生死迷茫中成为特立独行的自我——这就是王迪化的青春复杂革命物语。
一. 地域与历史的魅力
《喀什噶尔》非常迷人的地方在于它蕴含大量南疆的异域风格景致和语言特色元素,它们没有停留在拼贴的层面,而是自然真实地镶嵌在日常生活中——浸润着新疆人的性格、风趣和精神,以及边区军垦革命传统给几代人的深刻影响,这给我极大的认同感。或许对于居住在新疆或经历过那个年代的人来说,这些特色稀松平常得不能称之为“特色”。但一旦审视有了时空距离,尤其对于许多离疆在外的男女老少来说,地域色彩和语言特点是我们进入同一个思维和情感场域的记号,在地理空间上是对故乡的怀恋,在历史时间上是对父辈祖辈的认同。“口里人”读来可能觉得幽默搞笑、有地方民族特色,但一个新疆人能在脑中完整还原这个场景或对话所有的细节与逻辑,还有心照不宣的默契,因为这些情景贯穿在我们的童年记忆中,是我们的血肉和生命。
对于这种地方特色,王刚首先处理得节制而巧妙,他从不滥用这些珍贵的童年生活经验,而是精心选取最典型、最容易被所有读者理解的意象作为地方风物的点睛之笔,并做一些简明的解释。比如南疆日常生活中的器物、饮食,作者提到了常见的民族乐器热瓦甫,描述文工团用坎土曼搅拌煤灰和黄土的过程,介绍维吾尔族人的烤包子,坦言“我”有点反感北京人对“馕”的理解:“……你们知道馕吧?记得有些北京人,一说起馕,就会笑个不停。可是,我想不通,馕有什么可笑的。笑,笑,笑死你们。”还有一些作者少年时知道但不熟悉的物产,比如维吾尔族人自酿的葡萄酒“穆塞莱斯”,我认为说出类似这样由维吾尔语音译的词汇对新疆人而言,自豪程度不亚于当时的欧阳小宝说出“前列腺”、“脚踝”、“粥”(而不是“稀饭”)这样的“高级词汇”和“文雅表达”。其次,作者在行文过程中语言标准,风格质朴,带有新疆方言的“疆普”或“维普”总是在特定的上下文和“我”有某种心情状态时才出现。比如作者转述玩笑段子时生动还原了那种抑扬顿挫的声调:“呜哟——一大群毛驴子把路给挡住了嘛……”他准确地表达了维吾尔族人说汉语的感觉:“阿巴斯欢乐地说:卖沟子的你太聪明了。……你女朋友嘛,哎,就是看电影那个嘛。”当然,原生态的口语不总是很文雅,就如作者充分展露了“我”的思想复杂、敏感多情和荷尔蒙充溢,他对地方俗语偶尔暴露的粗话也从不遮遮掩掩。我认为作者眼中的新疆粗话俗归俗,但绝不肮脏。他解释了新疆人所说的“骚情”,大胆将“㞗”、“屄”这样的口头语用于文学书写,无端地使用鲁迅先生所说的“国骂”:“马鞭子那么一甩哟,我们革命战士就出发!”“这就是新疆的山”。将一些粗话土语纳入文学语言不是为了消遣娱乐,更不是不经意地造成歧视和偏见的噱头。如前所述,这些俗语无一不是配合着人物的心理状态而展开的。粗话具有宣泄强烈情感的作用,无论是愤怒、兴奋还是高兴,“新疆的山”并不是咒骂,而是感叹,感叹中有崇敬和惊讶。宣泄性粗话的使用还和“我”压抑的青春主题相联系,“我”爱说话,但身旁全是告密者,必须谨小慎微。哈萨克谚语说:沉默是金子。母亲告诉“我”说:你就是不说话,别人也不会把你当哑巴卖了。“我”只好压抑自己爱说话的天性,哪怕“我”和作者的语言其实都准确而充满诗性。脏话的使用,是情感和性格的局部爆发,提示我们青春期少年的个性和去神圣化的革命队伍中嬉笑怒骂的真实人性。总之,作者王刚对南疆特色风物和语言的运用从容自然,展现出浓郁的地方魅力。
对南疆风景的描写更是精彩,在写实、联想和通感的交汇中创造出历史与现实的真实景象。“大风刮进来,树叶落进来,夏天冲进来”,这的确就是新疆的夏天室内的宁静宜人和屋外的烈日清风。在这部回忆构成的小说里,作者时常站在今天的角度去思考当时,说到美国,说用QQ音乐听某首歌,还不断质疑自己是否记得清……距离造成了疏离和陌生化效果,仿佛将历史景象定格在它们还没有消失的时候。南疆的苏式平房就是一种历史纪念物——“那里有绿色的木头窗子,经过多年风土修饰,绿色变得斑驳,像是法国贵族家的铜器。……屋顶也是斑驳而又模糊的绿色,它与窗户一起说着我似乎能听懂的法语。”作者和我都深知这种风格的建筑如今太难寻觅了,“我们为什么那么喜欢拆房子?我们总是把那些留有岁月痕迹的东西摧毁,然后,让我们的回忆里充满炽烈,躁动的尘土。每当想到这儿,就会无比绝望。”作者用他感性的笔触写出他对这些景物的怀恋。喀什噶尔的春天浮动着沙枣花香和苹果花的甜香,这是艾一兵那些女兵们青春绽放的美妙气息。喀什噶尔的秋天则是《秋天》这首曲子金灿灿、懒洋洋的中段,树叶、草地和麦田都一片金黄。而当复员后的“我”和华沙再次回到高高白杨树小道尽头的小院时,花香仍在,战友却永远牺牲了。作者笔下,景物的变和不变都与时间和历史紧密结合,强化小说的回忆特质和真实可信性。作者对人文景观的描写非常震撼感人,充满了对南疆土地的尊重与热爱,这不是陪衬叙事的环境描写,而是一种饱蘸感情的文化书写。“在进入喀什噶尔时,我看见了艾德莱丝绸缎在漫天飘舞,女孩儿像鲜花一样穿着裙子,吾斯坦博依街里全是毛驴车,尘土滚滚如同战场上的浓烟,巨大的木头轮子仿佛让我的眼睛回到了遥远的古代。那是在黄昏,艾提尕尔清真寺里突然传出了‘阿安拉——’,那时,我身边的人们跪倒了一片。远方有太阳,天空清澈,我被惊呆了。”在他的记忆中,乌什县礼堂充满维吾尔贵族气息,即老旧的礼堂散发出的庄重、神圣的宗教气息。这和“我”对旧舞台、旧钢琴、对艾一兵的记忆联系在一起,情与景,景与人,历史、记忆和现实,在一幅幅南疆场景中勾连在一起。
二. “思想复杂的自由主义梦游者”
一个17岁的喜欢说话、热爱文学艺术的男孩,为了锻炼自己必须在边区部队的文工团服从一切组织纪律,这使“我”敏感多情的性格被压抑,在部队中不断犯错误,和写血书的男兵女兵格格不入,以致遭人讨厌;压抑和不自由又使“我”在看艾一兵、周小都、观察他人时,和在读书、练长笛、投入演奏时释放荷尔蒙和生命活力。“也许,他的战友的看法无比正确,他思想复杂,甚至是思想意识很坏。”“我”认为自己是“自由主义战士”,虽然这害得华沙也和我一起复员了。“回想起当兵的那几年,我似乎每天都生活在梦里,周围的人都清醒,只有我像是一个完全脱离集体组织团队的梦游者。”这既是“我”对自己的评价,也是作家王刚对他少年记忆的书写。思想复杂的自由主义梦游者,在小说中大量体现在不同于他人的艺术化细微体验,直接露骨的欲望书写——这反而使欲望脱离了隐秘而低级的生物冲动,到达欣赏美的层面。“思想复杂”最直接的体现则是“我”与组织、与革命“狂热”有距离,“我”和男兵女兵们不同,他们将青春的狂热献给了组织,献给入党提干,而“我”则全部投入了美、爱情与艺术。
1. 丰富奇异的艺术化体验
文工团这个环境设定非常奇妙,因为能歌善舞、多才多艺的青年男女俊美多情,既是善于宣传的革命队伍,又带有文艺浪漫的“小资”情调。既能表演《哈萨克人民歌唱毛主席》等铿锵有力的革命歌曲,艺术观点和功底又深受巴赫、莫扎特、贝多芬、柴可夫斯基、德彪西等西方音乐家和他们的和声学、配器法影响。知识结构和认识方式是混杂的,就注定体验世界的方式丰富多样,带有浓厚的通感风格。
南疆的地名和风景,对“我”来讲不单是视觉刺激,还富有节奏和色彩:“你看,我在说出这些地名时,都不需要看地图,它们如通音阶一样从远处传来。回响在我的骨头里。不是大调音阶,是小调音阶,而且是e小调。就是颜色有些暗暗的绿的那种。”这些地名对“我”来说不仅代表干巴巴的表意词语,更是调动起所有感受的、个人化的多彩记忆。初入部队的王迪化感受到军装偏黄的草绿色包围着他,掌声越过黑暗朝他扑面而来,让他既温暖又恐惧。这种模糊而生动的感觉和情绪粒度使人叹为观止,因为没有军装的新兵的惶恐、紧张、晕眩的感觉在艺术化描写中鲜明地流露出来了。而且,不论是视觉、听觉还是嗅觉,它们已经超越一人一时的感官体验,在记忆、地域和历史的角度得到极大延展,让我们感受到真正的结合了自然与灵魂的美:
“艾一兵笑了,少女的笑声显得特别清亮,回荡在群山里,一直飘到此时此刻的红色窗户前方。那边有北疆皑皑的白雪和冬天干枯的树枝。她的笑声里有像双簧管高音区的音色,不仅仅在岁月里散步,还在我的血液里徘徊,一直从那个老木匠留给我的那些红色大门的缝隙中钻出来,如同旋风一样在我的书桌上悠来荡去。”
作者艺术化表现的精彩,其实建立在总体上对细节、情景的准确把握和细致刻画基础上,那种敏锐和认真足以让人感动。“我”第一次骑骆驼,觉得自己来到了伊犁昭苏的高空草原,觉得世界不再是平的了,而是圆的——骆驼的高大跃然纸上。董军工把“我”递给劳改犯王蓝蓝的脏手绢厌恶地扔在地上,“大家突然笑起来,监狱里压抑的空气顿时变得喜悦起来。”这让我想到鲁迅先生《孔乙己》中的话:“……引得众人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喀什噶尔》永远这么张驰有度,严肃的纪律和危难的时刻,不停地被或谐趣或无厘头的行为和语言解构,忧伤迷茫的少年愁情永远在景色和艺术中变得纯净恬淡,哀而不伤。
2. 荷尔蒙与女人
就像电影《阳光灿烂的日子》和《西西里的美丽传说》一样,一个敏感多情的男孩的青春启蒙总是由美丽的女性完成。在《喀什噶尔》中,“我”在部队被压抑的生命能量转化为追求美的欲望,确切来说,是欣赏并热爱美丽少女或女人的充溢的荷尔蒙。
在批判美丽的王蓝蓝的公判大会上,“我”看到她的美,苍白和纤弱,感受到亲切、忧伤与同情。王蓝蓝、艾一兵、周小都、阿珍——对美的欣赏、爱怜、尊重和守护贯穿整部小说。甚至当艾一兵用“她男的”这种平常话称呼周小都的丈夫时,“我”都产生了不舒服的感觉:“什么叫‘她男的’,这是多么粗鲁的语言,她怎么会用这么可怕的文字去说与她有关的事情呢?要知道,在初夏晴朗的天空下,她长长的腿在蹬自行车,她的头发在飘逸。”在我看来这是真实的夸张,同时也有一定的幽默效果。王迪化如同守护女神一样去守护这些美丽女性的一切。当艾一兵有可能因为“作风问题”而失去入党提干机会,“我”勇敢地揽下了看电影和“谈恋爱”的所有罪责。送“我”《契诃夫小说选》和华沙《车尔尼849》的美丽的藏族女人阿珍,虽然被战士们鄙视地称作“破鞋”,但“我知道自己是多么渴望热爱破鞋,渴望这个身上撒满阳光的破鞋。”社会的偏见、语言的意义、符号的暴力从不会阻止我去追求美。不论这些女人性格如何,有怎样的故事,是积极向上的好战士还是“破鞋”,善良单纯的“我”都能发自内心去感受美和爱的温暖。不带所谓的政治和阶级立场,不被成年人的偏见束缚心灵,这是一个萌动的少年最真实最个人的情绪状态。他在象征着资历、权威和世故的老兵和领导,以及围绕着领导的男兵女兵眼中,思想是复杂的,但在青春和人性的空间里,他非常单纯。学者丛治辰认为,王迪化那特属于青春的冲动与忧伤,以及对于爱和美的迷恋,将秩序而肃穆的公判大会从他的视野推远,只剩下他的深情注视,让这一场景的意味无比暧昧。“作者王刚似乎有意提醒我们,他所关注的并非时代的宏大命题,而是个人的记忆。至少,个人情感的参与,让如今关于一个时代的某种定见,变得捉摸不定。”作者不断将思绪拉回现实,并说自己有些事记不清了,这是记忆自动对往事的模糊化和选择,记住快乐美好,忘记痛苦折磨。美丽的女性曾是“我”青春年代亮丽的风景线和启蒙者。
“荷尔蒙”不只是对爱和美的渴望,不只是性欲,还有“特别想说话”,想自由表达,渴望躁动的生命活力的爆发宣泄。在那个严苛的年代,在艰苦而危险的巡演路上,文工团里的男兵女兵却更加狂野、欢乐、“骚情”——“满山、满高原的荷尔蒙跟他们身体内部的荷尔蒙一起融化,把他们驱动着,像是一个个小马达。他们和她们把自己驱动着,提前进入了一个发情的时代。要不他们为什么笑?她们又为什么笑?那是一个多么好的时代,到处都是荷尔蒙,今天好了,时代变了,没有人管你了,荷尔蒙也没有了。”在小说中,荷尔蒙是少年对青春期生理反应的好奇和关注。又不分年龄和性别,是一种关乎个人的真实欲望、高潮和激情,和政治无关,是真正的青春之歌。充满悖论的是,政治环境越严苛压抑,荷尔蒙越强劲,因为它是一种充满弹性的生命能量,也因为政治和组织本身也是一个复杂的矛盾体,人在里面做出不同的选择,我们不能用简单的是非判断来定义革命与政治。
3. 思想复杂的少年与革命
王迪化从童年开始就同情坏人。我认为可能是由于他认识到这个世界没有绝对的“坏”,“坏人”都有他们的可怜和无奈,甚至是美。组织生活的纪律、政治的严苛同样如此,他们想整一个人就整一个人,暴力侵入个人的生活领域,定义身份和权力,主导那种关心入党提干、扫着厕所踩着别人向上爬的“农民封建庄园”。可即使这样,作者也从未在小说中进行抨击控诉,而总是不露痕迹地暗喻微讽——比如董军工翻着《安徒生童话》教育“我”要分清资产阶级糟粕,“张思德”、“董存瑞”不离口的老兵龙泽揭发了恋人乔静扬,最终竟然因为提干问题将枪口对准了战友……作为一个有些古怪而自我的直率少年,“我”和革命乐观主义之类的口号、同志之类的称谓和“血书”之类的决心,以及告密、入党、提干……则保持一种尴尬的距离,所以总是被指责为思想复杂、缺少觉悟。但实际上,“我”对组织的认同态度总是贯穿在具体的行动中,比如看着素来惧怕的董军工在卡车熄火、全员面临洪水危险的时候身先士卒,沉着指挥;用不怕死的真诚和勇毅让拿起枪的老兵龙泽收手。在洪水中,“我”将女兵背到安全的河岸,尽管背的不是艾一兵。在全队被困大雪中时,“我”也能抛弃私心,前去寻找出路。虽然“我”反感告密者,是他们让说话的爱好不得不被抑制,但却无意中使老兵龙泽和乔静扬的恋情暴露在众人之下,使他们彻底失去了提干的机会;“我”写信向总政治部申诉文工队的提干和待遇问题,反而使编制之外的文工队不得不请战去危险的神仙湾哨所演出,意图博得上级的荒谬感动来保证队伍不被解散,结果却是全员牺牲。而“我”的那封情真意切、为了每一位战友的信,传遍了军区,“周小都说,无论是董军工,还是艾一兵、陈想这些女兵,还是那些陌生的干部战士,在谈论我的时候,都用了一个词:勇敢。”
《喀什噶尔》使我们窥见个人和集体政治间的关系非常复杂,难以言说。它似乎是种层层嵌套,最终又回到原点的环形关系——集体组织规训并压抑个人,使之服从秩序。而个人由反抗和逾越规矩逐渐变成了秩序之内的局部调整,他部分认可了组织,并最终试着去确立自己的“权力”和存在,而这又导致了新的压抑出现。小小的文工队最终分崩离析,在复杂的记忆书写中,作者王刚尝试让我们看见的,是不确定的偶然世界,事件和选择的背后有许多可能至今也无法弄清的契机。也许一位少年真正的成熟历程,或者读者的理性态度,应该像学者丛治辰说的那样,“那么多人的青春所投注的一个时代,简单的否定或肯定对于小说的复杂性而言都太过武断了。……而当如今我们可以众口一词地对某个时代感到可笑的时候,是否生活在那样时代的人们,甚至那个时代本身,有我们无从了解的幽微理由,可以供我们稍加体谅?”可能是小说跨越时间的冷静回忆性质,王迪化始终保持着这样平衡、善良而开阔的心态,他永远热爱那些美丽的少女和女人,从不记恨,对那位偷了他军装的穷苦维吾尔族人——穿上军装后喜悦地在一个甜瓜摊上吃着一牙甜瓜,也充满了同情。这是王迪化观察世界的心灵,更是作者的技艺和格局:他塑造的形象丰满立体,思维和语言从不固执,而是自由驰骋在历史和人性的每一个角落。
三. 语言特色与风格
前文已经提到,《喀什噶尔》充分利用了地方俗语的优势,发挥出亲切幽默的效果,而且真实体现了南疆军民的性格和习惯。作者语言技巧的丰富不仅限于恰当地使用方言土语,更表现在他需要展现某种心态或场景时,总能通过调度非常简单的词语而达到无穷的韵味。这种举重若轻的语言运用和小说整体的白描手法结合,使小说幽默、真实、爽朗而不失细腻,充满了明快的朝气。小说中的对话几乎没有引号和冒号,有时连对话双方都不出现,大量文学化的叙事语言、少量描写和抒情语言,以及随时插入、了无痕迹的口头语三方交融,汇集成了最真实自然的青春部落回忆进行曲。
小说中的“我”或者作者常常以自己独特的体验和理解去咀嚼和运用某些词语,这可能不符合现代汉语规范,但在上下文语境中别有意味。比如王蓝蓝的情人袁德方为了和她在一起而谋杀自己妻子未遂,“据说,那个叫作妻子的女人还是十二医院的大夫。”“可是,那个叫作妻子的女人没有死……”这个女人名为妻子,但实际上已经不再有妻子之实,她差点被丈夫残忍地杀害,背着“妻子”这个可悲命运的,是一个可怜的小女人。或许这是“我”第一次听说,当部队的优良作风和“妻子”这种文雅的词结合起来的时候,竟然还会发生这么骇人的惨案。再比如说“待遇”一词。“欧阳小宝朝我这边看了看,他的眼神在我的脸上停留了一下。这是很久都没有的事情了,应该算是一种待遇吧。待遇这个词其实很怪,不知是从哪儿来的。排级待遇、连级待遇、营职待遇,最多也就是团级待遇,再往上,就不太敢想了。”对这个词的疑问是“我”在回忆的过程中产生的,是熟悉但却不大能得到的东西,所以“我”对它还是比较陌生,不知道待遇的级别能有多高,甚至不明白这种显示人等级的概念是怎么产生的。“我”并不是不理解“妻子”或“待遇”的意思,而是在某些情况下,这些词背后曾被忽略的复杂含义突然来到了现实生活中,已经超出了“我”的经验,因此只好反复琢磨,来适应这些词语的新概念。“我”还发现了自己污蔑、批判、恶心自己的方法非常容易而且好用,这源于为了保护艾一兵而在董军工面前说自己“勾引”了她。“我”并不知道这个从契诃夫小说里学来的词有什么罪恶,只觉得幽默。作者这样“大词小用”也的确具有幽默的效果,或许,只有一个足够纯净、有勇气、对文字有独特敏感度的少年才能这样用词。
作者运用的对比或拈连手法也非常精彩,这些修辞手法含有浓郁的艺术气息,却被用来形容再平常不过的情景,可称之为雅词俗用,强烈的反差形成了幽默的效果,又带着爱好文艺的知识分子青年观察世界的浪漫诗意。文工团去阿里走到库地达坂时,欧阳小宝因为高原反应而不能小便,作者是这么形容的:“欧阳小宝瘫倒在自己的行李上,听着大家的歌声,像尼采那样皱着眉头,缓缓地说:任何人都理解不了我的痛苦。”用尼采的哲学沉思状态来形容欧阳小宝的窘态,将一种痛苦强行说成是另一种痛苦,作者用不协调造成了荒诞的喜剧效果。“我”和华沙应阿巴斯邀请到塞提妮莎家吃抓饭,演奏乐器肚子都很饿了,但因为塞提妮莎家里穷,做不起抓饭,阿巴斯过了好久才买来了一点。“我们把抓饭用手指刨到自己的面前,让它成型,然后,我们学着维吾尔族人优雅地把抓饭用手指撮起来,轻轻地放在嘴里。抓饭太少了,太少了,尽管我们吃相古典,如同柴可夫斯基在吃抓饭,仍然很快就吃完了……”用古典的柴可夫斯基来形容吃抓饭,是文艺兵长期从事艺术工作养成的思维习惯使然,又是高雅的艺术和亲切难得的地方饮食合二为一的真实生活状态。双重的真实,使这个比较妙趣横生,令人忍俊不禁。
《喀什噶尔》完成于2015年10月25日,而王刚写的是回忆中1977年发生的故事,记忆出现模糊和断裂是正常现象。但他在小说中多次提到百度、QQ音乐和“点赞”等21世纪才在国内流行起来的事物,把我们从撒满阳光、绿杨环绕的70年代喀什噶尔拉回现实。这给本来就不确定的记忆加上了一层魔幻色彩。战友的牺牲、建筑与风景的急剧变迁,已经足够给人一种恍若隔世之感。而当作者说不知道QQ音乐中是否还能找到大提琴曲《哈萨克人民歌唱毛主席》,我们除了惊喜地发现了共鸣,更意识到这段回忆相隔的时间之长,和它在“我”、在作者王刚心中打下的哀伤印记。有时在小说中,“我”似乎会强调自己、华沙和那段喀什噶尔的青春在时空上的距离:“华沙,你还记得邓丽君吧,我总觉得你这个芝加哥大学的音乐博士不会忘记她。前几天我走在台北淡水的岸边,那儿有些像你们纽约华尔街的哈德森河畔……我当时戴着森海赛尔耳机,正在用落后的iPhone5听音乐……”这些今天我们熟悉的词语,已然代替了男兵女兵们的乐器声、歌声和笑声,提示我们那些岁月再也回不去了。为什么会强调iPhone5是落后的呢?那时董军工办公室里的电话不是还需要接线员吗?——或许是说,每一刻从现在开始,都正在成为永远回不去的、惊心动魄、值得怀念的历史记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