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露了
2017年,出门旅行,路过德州,在路边的饭店要了份扒鸡,跟老板搭讪:知道符离集烧鸡吗?
他说,好像听说过,也很出名吧?
他憨憨地笑着说,兄弟,不瞒你说,我没听说过你说的那个烧鸡,刚才是敷衍你的。
这........
符离集烧鸡,是我们本地的烧鸡品牌。比较知名的是,刘老二烧鸡,味道嘛,一般化吧,没多么好吃,可能是我没吃过正宗的吧。
现卤的,味道可能要好一些。
超市里那些真空包装的,味道就那样,没有什么好吹嘘的,还没有乡下办酒席的时候,大厨弄得烧鸡好吃呢。
乡下流水席的大厨,烧出的菜,特别是大锅菜,有一种特殊的味道。那味道我说不上来,反正,跟自家厨房或街边饭店里的饭菜味道就是不一样。
从我的个人感受去看,那些乡下大厨足以秒杀五星级饭店的厨师们。
当然,仁者智者,有人喜欢吃一锅炖,有人喜欢吃精致的小炒,有人喜欢吃鲁王面,和着榨菜,一顿都能吃好几碗。
而偏偏就有人喜欢一面吃着意大利面条子,一面喝着红酒,时不时地还得扭几下腚,完了,45度角仰望窗外,手里还得再端一杯冒着热气的咖啡。
没有对错,只是喜好不同。我也很实在,有啥说啥,并没有讽刺的意味。
前几天,在孔夫子上买了几本书,陆陆续续到货了。昨晚收到的那本,跟卖家描述的不一致。
描述里文字和图片都显示,一版一印(第一版,第一次印刷),我实际上收到的是一版二印的。
货不对板,我想退货。
虽然,书都是一样的,但是一版二印对我来说,是没有任何价值的。
一接通,我就改变了主意,决定不退了。因为老板说话和和气气的,让人心里暖和。
这年头,书店难干,一本书不值几个钱,退换货,再让人家搭邮费,这单生意相当于白干了。
我的意思是,书,我不退了。如果贵店还有一版一印的库存,就给我发过来,我重新下单。
期间,老板把书的几处瑕疵悉数告诉我,且拍照发给了我。
还对方多次道歉,多次感谢我的理解,搞得我都不好意思了,找到了上帝的感觉........
不都说了嘛,要做一个有温度的人......
全程,丫丫都在身边,一个劲地嘲笑我:就是一本书而已,你看你搞得跟真的似的,谁稀罕。
她是真不懂。
这么说吧,你去车行买辆小轿车,车门上烂了一块,你愿意要吗?你去买辆二手车,车行老板没告诉你这辆车是事故车,你开心吗?
一本破书跟车能比吗?
我固执地认为,能比。
当然,也可以说,不能比。毕竟,一辆破车跟书有什么好比的?
道理很简单:每个人对这个世界的认知是不同的,咱稀罕的东西,别人未必稀罕。别人喜欢的东西,咱也未必喜欢。
就像,男人永远理解不了化妆品和品牌包包对女孩为什么有那么大的吸引力?同样的,女孩子也理解不了,香烟白酒对于男人就那么重要吗?
理解不了的,互相之间都理解不了的。
你要这么说,我非得给你抬杠:并不是每一个女孩都热衷于化妆品和品牌包包呀~!
对不?
所以,这个杠,根本没法抬的。
一切矛盾的根源都是观点的不对等,或者说,失去了平衡。小到家庭矛盾,大到战争,都是因为平衡出了问题,并以期通过言语或行为,挽回自认为的平衡。
结婚,是因为想建立共同的平衡。而离婚则是,平衡并没有建立起来。
包括,我的文字也是如此,经常遭到谩骂与讥笑。本质上,是对文字的认知出现了偏差,导致思维上的不对等,失去了平衡。
我记得,此前,我写了关于锻炼身体的意义一文,就有人给我的公号发消息:你读了那么多书,去了那么多地方,还喜欢打打杀杀的,怎么那么肤浅呢?
这就是对文字的认知出现了偏差。
比如,咱孩子被别家的孩子欺负了,而对方家长不管不问,法律管得了吗?
顶多劝着和解,对方家长仍然不管不问,怎么办呢?
再比如,我在电梯里见到一位漂亮的姑娘,摸了下她的腚,法律能制裁我吗?顶多被民警训斥教育一番。
我给姑娘带来了困扰,姑娘奈何不了我,法律也奈何不了我,作为姑娘,该怎么办?
对,喊来强壮的男朋友,把我暴打一顿,这就是最佳的解决方式。要不然,人家岂不是被我白白地摸了?
当然,打人也有聪明的打法:对着脸,抽耳巴子即可,使劲抽,就是肿得跟包子似的,也没关系的。
因为,伤害鉴定这块,脸被打肿,是不构成刑事犯罪的。顶多算是轻微伤,顶多被治安处罚,赔点钱,道个歉,就可以了。
道歉,可以呀,说句对不起,不丢人。但是,赔钱,没有,一毛都没有,要么,告去吧~!
也就是说,我这顿揍,白挨了。只好认了,因为咱没理。
我反正不能厚着脸皮,花费大量的时间去起诉对方,到最后,也就不了了之了,我也为我的咸猪手猥琐行为付出了代价。
这就是锻炼身体的另一种意义,保持强健的体魄,在需要的时候,可以用自己的方式去制裁法律制裁不了的人或事。
典型的,在质疑别人的同时,不小心暴露了自己的文化素养与认知水平。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