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露下资本家的丑恶嘴脸
今天看微博的时候,看到一条新闻,虎躯一震。大概就是扬州的某公司员工因为拒绝加班导致公司违约损失了12万元,于是该公司把这两位员告上了法庭,最后法院的判决下来是需两位员工赔偿1.8万元给公司。
法院给出的理由是这样的:员工有权拒绝加班,但遇紧急任务要求加班必须服从。
我真是吃了个大惊,大千世界,无奇不有,竟然还有这样的公司、这样的法庭,这么搞下去还有没有人权了。
1、普通员工有没有义务加班?显然没有啊,不仅合同里没有,劳动法里也不允许啊。公司当然会遇到紧急项目,遇到紧急项目可以跟员工协商解决,没什么事情是加班费解决不了的,如果有那就是三倍工资。
当然,公司有紧急任务,员工也有紧急事情,员工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规定的任务即可。如果员工真的不愿意加班,公司也应该找其他人顶替,这也算是公司的风险意识不够强了。
2、员工不加工耽误事情怎么办?说真的,大部分员工也都是通情达理之人,虽然你公司赚了大钱是不会与我员工分的,但是如果公司真的遇到什么事情需要加班,大家都是愿意加班解决的。
如果,我是说如果真的存在遇到紧急事情员工不愿意配合的事情,我觉得也需要结合员工的是否真的有更重要的个人私事为判断。毕竟每个人的生活可不止是工作。
当然,也确实存在故意不配合工作的情况,遇到这种情况你想开除就开除呗,但也一定要按照劳动法赔偿。
3、作为员工也需要为公司考虑。上面都是站在员工的角度说的,但是站在公司的角度来说,员工也确实是需要为公司考虑的,多站在公司的立场想想,逼近公司真的损失惨重对于员工也不是什么好事。
对于员工来说,多做些利人利己的事情,不仅对于公司来说是好事,对于自己的发展也是好事。
4、法院审判中,在判定员工承担15%责任的时候,明确说出两位员工没有主人翁意识,导致了公司的损失。
在这里,我有一些不成熟的建议,建议这个公司也给全员持股,这样才能让大家体现出真正的主人翁意识来,不然大家都是表面兄弟。
5、对于加班,我最后再加一句:不加班是本分,加班是情分。现在很多资本家开始有点飘了,认为加班是理所应当的了。
另外,我想补充下,因为这件事情是昨天发生的,今天网络上有不少法律大V的解读多这个案子的发展历程。所以实际上,这个案例在2016年的时候就发生了,这个公司为了追回这个颜面,跟这个员工打了四场官司,最后才成功。也就是说前三场都是失败的,真的是非常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