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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访边城读后感1000字

2020-05-17 23:44: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重访边城读后感1000字

  《重访边城》是一本由张爱玲著作,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2.00元,页数:289,特精心网络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大家能有帮助

  《重访边城》精选点评

  ●静安区常德路195号。

  ●算不上喜欢,所以的慢了。才女,或许真是天才,可就文字上来说,实在不对胃口。。她的小说还是再等几年再看吧。。╮(╯_╰)╭

  ●这本书适合写论文

  ●2013.9在铁大图书馆购入

  ●手工上色的张爱玲幼年照值得一看,呈现奇特魔幻质感

  ●6个散佚

  ●全书精彩部分也就是张玲的照片了。

  ●这本没必要出了吧

  ●一开始以为都是记录了台湾的种种其实不然,反正还好是她晚年的一些零碎发表期刊东西.

  ●再新不过的版本总体还是适合自身张饭,读三两片就无法集中;果然是少女时代太不女性化,思维黑暗错过了的作家便一生没有共鸣

  《重访边城》读后感(一):读重访边城

  《重访边城》是这套全集的第本,散文集,收录的文章比较杂。 因为我弄错了阅读顺序,先读了《红楼梦魇》,一下就被她吓倒了。张爱玲对各种抄本和各处细节考证,没有对红楼有相熟悉,读起来定是一头雾水,比如我。 这次读这本《重访边城》,毕竟有“边城”的名气在,结果又错了。硬着头皮读下来,却也有意外的收获。 “我回香港去一趟,顺便弯到台湾去看看。”在张爱玲眼里,台湾和香港是边城,边疆的城。但读着,倒觉得大陆才是她的边城。台湾、香港作为边城,竟有了沈从文边城的意味诗意的、中国的,像一种遗存。边城,也许正是要一语双关吧。 “对照记”里她讲五一年离开上海去香港,有件事很有意思。离开上海前夕,例行检查行李,一个青年干部小刀刮她一副包金小藤镯,因为金子包的厚,小干部好不容易刮出里面一点,瞥见她痛的神气,便对她说:“这位同志脸相很诚实嘛,她说包金就是包金。”她哭笑不得。 “谈看书”和“谈看书后记”洋洋洒洒、语言密集,关于小黑人的追溯,实在看不下去。“画饼充饥”和“草炉饼”很奇特,没想到她对吃这么有研究。好作都善于观察

  《重访边城》读后感(二):正经或不正经的收获颇多,甚悦

  不是“张迷”,反倒挺喜欢这本史料性较强的散文集。 两篇长文谈看书,实际上主要是讲《叛舰喋血记》及其相关著作。 张爱玲找出的事件起点,竟类似“装B被雷劈”——船长布莱是跟随大探险家库克起家的,后者在“南太平洋这些上为了顾到自己身份,不近女色,土人奉若神明。布莱也照办”,却又眼红“部下的艳福”,引发了矛盾。 她之所以不惜“啰嗦”,是觉得“大家都熟悉这题材,把史实清楚之后,可以看出这部小说是怎样改,为什么改,可见它的成功不是偶然的。同时可以看出原有的故事本身有一种活力,为了要普遍地被接受,而削足适履。它这一点非常典型性,不仅代表通俗小说,也不限西方”。 然后,在《张看自序》里,她表示,谈《叛舰喋血记》的起点是“大看人种学”,而“大看人种学”是因为从小一直听见别人说母亲像外国人,“头发也不大黑,肤色不白,像拉丁民族”。 唉,不由想起许子东讲的张爱玲母女——母亲临终想见她一面,她没去,却寄去了一直想还的钱;她从来不想要孩子,一部分原因是觉得如果有了孩子一定会对她坏,帮母亲报仇。而王安忆说,张爱玲一辈子都在嫉妒母亲。 长文《重访边城》,可与丘彦明采访王祯和的《张爱玲在台湾》对照着看。 张爱玲写“麦家托他们的一个小朋友带我到他家乡花莲观光”,当年读台大外文系二年级的王祯和,就是那个“小朋友”。 王祯和说,“在街上逛,后来走到陋巷,碰到妓女户小姐在店里跳曼波,她觉得好有趣。于是,第二天在我四舅父的安排下,引她一游‘大观园’(一甲级妓女户之名称)。她看妓女,妓女坐在嫖客腿上看她,互相观察,各有所得,一片喜欢。她的装扮,简宜轻便,可是在1961年的花莲,算得上时髦,又听说她是美国来的,妓女对她比对嫖客有兴趣”。 《重访边城》里,张爱玲记录了“游览”花莲风化区,但她笔下让我印象最深的是——“一个人伛偻着在剪脚趾甲。显然不像大陆上澡堂子里有修脚的。既然是自理,倒不省点钱在家里剪,而在这春宵一刻值千金的时候且忙着去剪脚趾甲。虽然刚洗过澡趾甲软些容易剪,也是大杀风景的小小豪举。” 有趣。 更有趣的是,张爱玲写住的台北旅馆有臭虫,王祯和还寄信给她“抗议‘臭虫事件’”。而张爱玲在回复里“淡淡地写了一句:臭虫可能是大陆撤退到台湾带来的”。 怎么说呢?我,读出了台湾人的“小”。 短文《信》,貌似为《皇冠》杂志三十周年扩版而作,却用了很大篇幅谈白蒂·摩菲(Bridey Murphy)轮回转生的案例。张爱玲认为,“是所有的死而有知的记载中比较最可信的”。好奇的我,放下书,很是百度了一会儿。 总之,翻看《重访边城》,正经或不正经的“收获”颇多,甚悦。

  《重访边城》读后感(三):今天真是啰嗦的一天啊

  张爱玲的书从开始读就是融会贯通的,像百年孤独,村上春树,最近还解锁了博尔赫斯。阅读这些文字需要的技能已经印在了脑里,不但阅读没有障碍,还能发现很多细节中的微妙。

  像听音乐,隐藏在复杂音阶里的小小转折,美妙人声空隙里的小号或大提琴,合奏时的共鸣,颅内高潮。

  但读红不行,米兰昆德拉不行,世界名著50选不行。这种事也是看缘分的。

  这本和流言,断断续续看了好久,总是失去那种沉浸感。这里面有太多真情实感的张爱玲,她对各种问题的看法,她感兴趣的小学问,她如何看画画,如何看写作,如何回应杠精,如何总是觉得文章不好,要一遍遍追着编辑改,一遍遍给大家做个解释。并要说明,这解释也不是非做不可,我是不在乎这些的,但还是解释一下的好。

  我在读这两本的间隙,搜索了她的生平,还读了写她的文章,初妆张爱玲。没有看完。

  因为发现我并不特别喜欢她本人。这也是很难读完这两本的原因。

  她当然是难得的天才,是我单方面的一位老师,她也很美,但如果真的让我遇到她,可能甚至会影响我阅读她的作品。

  作品和本人是不相干的啊。

  这太有趣了。

  博尔赫斯那篇《吉可德的作者皮埃尔》阐述了这个问题。(只是我个人解读)就是当你先入为主的开始面对一个作品时,这个作品还是不是真实的。

  比如蒙娜丽莎,于我们后人而言,先有了蒙娜丽莎是伟大的艺术品这个结论,然后才去看这幅画,我们在这幅画里寻找伟大之处,同时加入时代背景和作者光环。

  但如果,一开始没有这个结论去看这幅画,会是怎么样呢?梵高星空如此,莫奈睡莲如此。

  比如达芬奇,我们知道这个名字的瞬间得到这是一个了不起的人的结论,他创造力非凡,十项全能。然后再去看他有什么样的作品,得到果然厉害的结论,如此再去告诉其他的人。

  但这个逻辑顺序是反的。是他的一个一个作品最后堆积成了了不起的达芬奇,而不是先有了不起的达芬奇再去寻找那些作品。

  这么一来竟然还突破了时间这个纬度了呢。

  所有的名人传记也是如此。封面告诉你这个人多么厉害,内页穿插各种作品彩页和荣誉。就像你看一幅画要先看看作者是谁,买一本书要看看评分和排名。

  但如果都不知道这些,只单纯的看这个东西和这个人呢?

  对博尔赫斯来说是唐吉可德,他说,带着后人对唐吉可德崇拜光环而写的唐吉可德,和塞万提斯只是纯粹创作的唐吉可德,两本书每个字都一样,但不一样。

  博尔赫斯搞不好是个天神吧。

  对我来说是张爱玲,我只要看她的作品,得到我和作品的共鸣就好,而她是谁,和作品无关。

  《重访边城》读后感(四):《重访边城》读后

  没有开始读这本书之前,我看到这书名也疑心是跟沈从文的《边城》有联系,看完了才知道,这是她重访两个与大陆有一水之隔的两个边城——台北和香港。

  我大概是从今年三月份去朋友家的火车上开始读这套书的,第一册是书名为《倾城之恋》,但整本书几乎是《传奇》里的故事。后来临近毕业,面临前途抉择等事情,不得不在搁浅阅读张爱玲的计划,直到七月份我去成都,才开始看第二册《红玫瑰与白玫瑰》,也是从《传奇》里选出来的,无论是第一册还是第二册大部分故事都是当时张爱玲在杂志上连载,只是后来才由皇冠出版收录在小说集《传奇》以及《惘然记》里。当然这是我后来才知道的。七月份到现在,差不多看完她的大部分小说,才知道这套十月文艺的集子也只是授权出版的,如果真要按照她当时出版的来看,皇冠那套算是最权威的了。七月份才开始系统的看她的书,虽然中间仍然被很多事情烦扰,但这段时间她的文字对我影响却很大。我喜欢她的文字在于我一边看一边写,比方说这本《重访边城》,当时因为看了《谈读书》看不下去就一直搁浅着。有一次,我在复旦遇到一个学写作的学姐,她说她第二天就要在课上讲这篇《谈读书》。我当时心里高兴,觉得自己还是有悟性,能看研究生的书目。可是我看进不去啊,所以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就是《谈画饼充饥》《羊毛出在羊身上》《忆胡适之先生》,当然还有《对照记》。

  《羊毛出在羊身上》这篇是她的《色,戒》发表后遭到恶意抨击,说她里面的主人公王佳芝无爱国动机,但是她回得漂亮,说她从来不低估读者的理解力,不做正义感的表白。我觉得这恰是张爱玲的高明之处,因为她的小说跟没有好与坏之分,她笔下的人物既无圣洁也没有绝对的邪恶,如果她写了王佳芝是带着爱国主义情怀来参加这次活动的,那跟茅盾的小说里那些勇敢的女主人公就没有分别,就成了一路英雄样板的角色了。还有她回应的王佳芝失身的也很精彩。总之她笔下的人物无论男女都有人性的弱点。

  《谈吃与画饼充饥》尤其喜欢,自自然然没有特地交代,行如流水就出来了一篇文章,我当时看的时候还在旁边写了两样吃食,一样是山东煎饼,一样是我小时候喜欢的吃食,贵州少数地方特有的米灌肠,不是人人都吃得来那个味,后来这东西渐渐少了,间或能在寒冬腊月吃到一次都觉得是无比的惊喜的事。有时间我应该把这些笔记整理一下。所以,我总觉得看她的书就想跟着她写。这套书我绝不会轻易外借,因为上面密密麻麻,三篇两篇都记着当时的心情与感受。

  《对照记》收录了许多她的老照片还讲述了照片上的故事,用她的话说“照片这东西不过是生命的碎壳,纷纷的岁月已过去,瓜子仁一粒粒咽下去,滋味个人自己知道,留给大家看的惟有那满地狼藉的黑白瓜子壳。”她讲她在港大做学生的时候见监护人时的窘态是:“夫人不言言必有”失。我看的时候连叹是是是,我也不会说好听的话,也不会待人接物。到现在也奇怪为什么没有摆脱那个尴尬的年纪。

  《忆胡适之先生》主要讲了胡适先生给她的《秧歌》的一点意见,多是肯定她的小说。我后来在网上看《秧歌》《赤地之恋》两本书没有单卖的,有的也仅有一家卖的全套书,要四百多,我想等有工作了再买。十月底去常德公寓下那个书店看,皇冠的全集要价两千多,我至今记得我向那个店员打听价格时,她知道我买不起但仍然带着善意微笑回答的情景。

  书看完一段时间了,写的就只是印象深刻的几篇,等我有了工作,一定要收藏一套皇冠的正版。

  《重访边城》读后感(五):“它待我还好——”|读张爱玲《重访边城》

  这几天单位体检结果出来,气氛有些不好。已全然不像前几年,体检报告纯是单位福利的享用,拿到了翻几下就放在抽屉里垫底,或者在桌角放几天就扔进了废纸篓,因为都没有什么问题。早有年老同事戏言,越往后走体检报告上的红箭头越是多。后来日子越过越重复,体检报告却日新月异起来,不能轻易扔了。张爱玲说,“悠长的像永生的童年,相当愉快的度日如年。”那种时光每个人都失去了。没有更多能够说得出的了,忙忙碌碌之外,皆是沉默。

  早晨经过顺城大街,银杏叶子已经掉光了,才刚过去半月的美艳仿佛梦,仿佛没来过。在人间也不过眨眼烟云的城市建筑,在单个的我面前倒显得永固起来,就这样在这里伫立了许多年,仿佛是专门来见证我的脆弱的。它们有些是有着进到历史里的可能的,而我们不过唤不出名称的小细胞,一代一代的更迭而去。想来确是没有多少事,能够支撑起这日渐绵软下去的日子。像时间的铁丝网上茂盛过一季的藤蔓,下个春天再醒来时,就是别的人了。

  说起看书,“看到心内暗呼一个好字的,不难,看到使人许久默坐的,不易。”这样说。也不好有什么别的话,这也是一个断崖的无奈,只好付给沉默。于小时候设想过的那些美好的事,好比断崖采花,采一朵是一朵,退回来是消逝,落下去就是了结,在更多人的生活里,是无所谓。没有别的可能。

  那天看加缪看到一句,“我摆脱不了我的心。”也不知是当解做一种天赋,还是该解做无能。只是平庸如我也尚且涉及不到这样的话题,不过是散漫的经营一种习惯,好在关键时刻,能把自己拽出水面来。当做是临崖的勇气,采得一朵便是欢喜。比没有的好。

  于是还是来写这篇读后记,写不好,“比没有的好。”因为总是怀念读书时代学校外边的那条由云南开往北京西的铁路,和铁路两旁茂密的槐花林。不知道什么时候全被挖去了,变成了六车道大马路。所幸当时一些日记里有写到,证明那里曾存在过,我也曾去过。不然平庸如我,除此而外还能拿出什么来去和无情的时间做交涉呢?

  看张爱玲开始于一本黄色封皮的盗版全集,每次总要想起,然而已快要不好意思提起了。少年回忆,敝帚自珍。只记得那时候读张爱玲就是这么一个印象:一大片平常日子散散叙叙地写过来,到最后突来一句诗性的结尾,像落花飞出院墙外面去,然后戛然而止,把读者扔在了原地。去年读小团圆的时候,是雨季,便常是这样突然的,就捧着书在夜雨声里默坐起来。

  张爱玲自己说,读者都以为她不食人间烟火。其实她喜爱大花的土布料子,好奇街边提篮叫卖的草炉饼,着迷于家族久远的往事,爱去看到那些旧社会的人影是怎么沾裹在这时代的泥淖中的。一声叹息,一抹月光,一条老旧的甬巷,佣人口中几字乡音,这微小的一切都是消息。所有人都在朝前跑的时候,她停下来看旧大袄上一道细致的滚边,许多小人物的命运,也不过这样一道滚边,由不得自己说对错,不过沉浮于他人掀起的浪潮。

  她便是这样一种笔调淡漠地写着她的对照记,母亲登着一双三寸金莲漂洋过海的时候,父亲在鸦片烟雾中背着经书:“我听着觉得心酸,因为毫无用处。”又说“母亲常告诉我,不要怪父亲。”从何处怪起呢?她因为出去考学被父亲打,被圈禁,险些丧命,一场大戏,她只几字带过,仍旧不知从何处怪起吧。薄薄一沓旧照片翻完,末尾是一句,“它待我还好——/当然随时可以撕票。”亦使人漠然。

  同是这一本集子里,就在对照记的前后,夹杂着她写给报刊杂志的前言后记、序言补文,对于一些评论者的巧妙反驳所透露出的聪慧幽默与大气,使人几乎疑心对照记中的那点忧伤不过假象。是一种用墨的技艺,也是不想多提。《重访边城》一文写香港台湾,末尾写道,“因为疑心是跟它诀别了。”“它”是指香港。也是将一生的转折就轻飘飘的放在这一句里了。

  除这些而外,这本书里饱含的是一种为文的态度,许多时候喜欢那个时代的书,也是这个原因。不久前看到一个还不错的诗歌平台发布的文章中出现错别字,有读者指出来,编辑还在评论区和读者对战,说每天校对那么多难免出错云云。出错在所难免,这态度就让人唏嘘了。为文者尚且随意待之,又怎求读者郑重其事?人对文字应当有一种敬意,当她成为信仰,她才成为力量。《重访边城》这一本集子论内容远没有其他集子好看,许多都是申明文、补文,诸如一个句读、一个字眼的差错和一只卖饼篮子的式样等等,都专门写文来说明并致歉。然而细细读来却足见为文者之慎重,并感叹一个字里大有学问,一个细节大有乾坤。读这样的书,才不只是读内容,还读着整个汉语言文化的高贵,也读着整个汉语言文学的信心:她无所不包,无所不至,脱离了谬误与粗浅,她美得不可方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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