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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利·宾汉的消失》影评100字

2020-12-04 23:30:45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威利·宾汉的消失》影评100字

  《威利·宾汉的消失》是一部由Matthew Richards执导,Leah Vandenberg / Gabriel Carrubba / Albert Goikhm主演的一部剧情 / 犯罪 / 恐怖 / 短片类型的电影,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观众的影评,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威利·宾汉的消失》精选点评:

  ●惩罚毕竟比奖赏更需要一些善意。

  ●核心就是恢复肉刑,而且是以近乎凌迟的方式。这毫无疑问的会唤起观众极大的本能的不适。但除此之外,影片并没有任何新鲜的构思或表现。私以为优秀的恐怖短片,应该在创意上更下一点功夫,不然还不如直播12分钟真实的截肢或开颅手术。

  ●很厉害啊,很冷酷。拍摄水平不低,挺成熟。如果最后化妆、特现再给力一些就好了。

  ●细思极恐,好可怕的刑罚

  ●更令人恐怖的是评论

  ●他的消失也正像生活在社会中的某些人,比起在这个世界上被抛弃,被遗忘,逐渐消逝,成为一个活着的"死人"而言,死亡也许真的求之不得...

  ●干得漂亮吧 杀人犯活该 那些杀老婆的 杀别人孩子的 无差别杀人的 杀人全家的 家属巴不得亲自给这些人做手术

  ●2018年10月中旬,刚刚听闻关于疑似沙特特工活体肢解华盛顿邮报记者卡舒吉,这种残忍的行为,一直存在与人类社会。历史与现实证明,这种刑罚对改善社会没有益处。

  ●这样的截肢只是受害者家属的泄愤,占用了大量的医疗资源,对于医护人员和受害者的姐妹,乃至罪犯本人都是一种精神摧残。肉刑根本就于事无补,该干的事还是会干,威慑作用也有时效的。果然死刑会更干脆利落一些。

  ●冷淡风的确适合讲述此故事 缺失先半段的来源 偏向性地只展示“消失”的后半段 难免会泛起怜悯同情之心 但换受害者之位思考 谁能成为圣人 相比之下更喜欢《亲切的金子》

  《威利·宾汉的消失》影评(一):与魔鬼谈道德?

  来,我们先来看一个还在审的命案:

  https://mp.weixin.qq.com/s/qW1mcL-um-Dq2lDgvCvPZA

  这只是馒头老妖提到的众多残忍命案之一,这也不过人类犯罪历史长河里一粒小沙子。

  庆幸的是,这个命案抓到了凶手,还有太多太多再也无法破获的悬案,还有太多太多远比这个残暴变态千百倍的案子。

  曾经,我是一个反对死刑的人,在那时十几岁的我看来,任何人任何机构,都没有权利剥夺另一个人鲜活的生命,即使这个人是个十恶不赦的混蛋。

  天真!

  随着时间的推移,个人的成长,对人性和这个世界有了更多面更立体的了解,一些观念逐渐发生变化。

  当然,毫无疑问,目前的观念往后还是存在改变的可能性。

  但是!现在的我依然想说,即使会被冠以冷血无情、心理变态、道德沦丧、本性凶恶、阴暗冷漠等等等等标签,怎么办,我依然觉得,这样以牙还牙的刑罚方式非常到位!

  是的!现在的我赞同死刑,赞同杀人偿命的理论。

  不要去怪酒精怪药品,不要去怨社会怨他人,自身的苦难并不能成为伤害他人的借口,犯罪就是犯罪,恶就是恶,没有借口!

  人应该有仁慈悲悯之心,是的,这话没错,可如果这份善良用在了错误的地方,是不是就成了另一种形式的恶。

  当我们与活着的魔鬼谈道德谈人权的时候,谁又与死去的亡魂谈生命谈救赎?

  《威利·宾汉的消失》影评(二):躲避乱窜的流弹,驱散嗡嗡的蚊蝇,坐下理理逻辑

  本片核心论题是同态复仇,而不是道德、怜悯、死刑存废等,因此一些义愤显得驴唇不对马嘴,比如满屏“圣母万一你是受害人看你还会不会同情blabla……”如是质问,好比流弹乱窜,飞蚊嗡嗡的幽灵,杠上了、魇住了我的观影体验。想象一支拉满力的箭矢射出,却错过靶子,狠狠插入了草堆,不免可爱得惹人啼笑皆非,不吐不快。

  短片中的同态复仇是严格的字面意义,我分尸你,你(或你的亲人代为)肢解我,我强奸你,你(或你的亲人代为)鸡奸,喔不,阉割我,诸如此类,即俗语所言的“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今天通常的死刑,药剂注射或是喂枪子儿,力求以国家机器干净利落、力求无痛地代剥夺生命权,手段上是一视同仁的人道速死,和影片中的同态复仇并不具备共同本质,逻辑亦非杀人偿命这么粗略,唯有同等或更高的身体刑,方能与之相提并论,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譬如臭名昭著的石刑,你绿了我,我也不绿回去,就让你动弹不得,死于羞辱与疼痛,又如揪住小偷伸进裤兜的手,街上街下聚拢来,齐心协力打到残,也近似。反观近年呼声很高的“化学阉割”,则又不同。藉由激素作用,降低荷尔蒙水平,抑制性冲动,此手段由于人道、人权、相关医疗技术的不确定性、对诱因复杂的犯罪无差别下药可能适得其反等等缘故,亦不乏质疑声与推广难度,和前述酷刑不同,“化学阉割”可视为远轻于罪责的身体刑,或者说是一种徒刑外的防范性辅助惩治及干预措施,即便如此,目前它也仅在有限地区被审慎地用于娈童犯人。

  同态复仇源起于原始时期,它符合人类最本能最简单的公平思维,也就自然地形成习惯法,早期奴隶社会成文法将它确凿立下,经过两千多年的历史淘洗,时至今日,法与史中普遍认为同态复仇太残酷直接、无教化力/建设性甚至易引发恶性循环,个人认为它最大的弊端在于难以控制和确保罪刑相当,血亲处刑是无限的,亦即片中所示情形,即便交由国家掌控,其内在原则也将对社会产生教化作用,极易酿成私刑泛滥……一言以蔽之,落后于时,妨害文明,故基本为现代刑罚所取缔。若有对它持强烈欢迎态度的朋友,我也无意相与辩驳,一种世界范围内几乎淘汰殆尽的,缺乏可再生土壤的方案,为它针尖对麦芒,左右是徒劳无益,一地鸡毛。

  也基于此,本片的实质营养本就很难、最终也没有超越它取材的话题性,假设一项未来法案的试行,此形式更显得食之无味。我或许会关心并思考一条突破性新路子将把司法体系领向黑暗还是曙光,可是,古老蛮荒的东西死灰复燃、借尸还魂,这样的神话级假设,姑且听听,一笑了之。

  故事虽然扯,编的倒有意思。男主人公在对所受宰割无能为力的境况下,历经了颇炽盛夸张的嗔恨、强颜欢笑、自我纾解,直至心灰木然。途中的荒诞体验,比如对幼童、少年们的言传表演,作为喜剧元素,最终都别扭地成为了回苦。

  片子在戏剧冲突的刻画上很是用力,不免显得观点表达也不够周密严谨和深刻。敏感题材还是拍得理客中些,或者说,中庸暧昧些好,避免刺激到中间派的神经使其倒戈相向,亦不至于引发疯狂反扑,激起对峙两方的争论撕咬……这是本文题外的话,也就搁笔不谈了吧。

  《威利·宾汉的消失》影评(三):你本是魔鬼,我现在也是魔鬼

  我给这个短片打五星,因为他很好的引发了所有人的思考,虽然思考的内容角度大不一样。首先,故事是荒诞的,我们都知道在现代文明社会中,不可能有这样的刑罚被写入法律。但是不排除某些未开化的部落里,或者黑社会组织会这么干。

  本片引发思考是,对犯罪的惩罚应该以什么为度?该不该惩罚犯罪行为?当然应该,否则就是对善良守法公民的伤害。但是该用什么形式惩罚,每人心中的答案大相径庭。在B站看片时,弹幕中很多说怜悯罪犯的人是圣母婊。我不知道有多少人真正怜悯故事中杀人分尸的罪犯。我感觉短片给我带来震撼和不适的并不是罪犯后来的惨状,而是受害者的父亲。受害人家属,是唯一有权利对罪犯实施刑罚的人,那个悲痛的父亲一次次的使用权力、监督行刑,事后签字确认。每次他出现在镜头中都是不同的状态,开始两个女儿陪伴,到后来孑然一身。开始面无表情,到最后憔悴不堪。开始平静地签字,到最后仓皇逃离。我相信,整个故事过程中,除了罪犯本人,这个父亲应该是受伤最大的人。他并未因罪犯受到越来越惨痛的惩罚而逐渐从丧女之痛中走出来,反而陷得更深了。每次对罪犯实施一次刑罚,都是一次对伤痛的反刍回忆。提醒自己曾经发生在爱女身上的不幸遭遇。这究竟是对罪犯的惩罚,还是对家属的惩罚呢?如果是我,我会希望一次性对罪犯实施惩罚,然后这一页悲伤恐怖的记忆随着女儿的离开而淡化。毕竟生活还要继续,还有两个女儿要成长。留在我们记忆中的应该是女儿曾经的美丽笑容,而不是最后惨死的血腥画面。虽然这非常难,但总要试着去做,而不是与愿望背道而驰,每隔几个月拿出伤痛来咀嚼回忆。

  仇恨是一种可怕的情绪,没有人从仇恨中获益,恨与被恨一定双输。人被伤害得越深,又无力摆脱这个情绪时,越想把同样的感受施予加害人,这就是报复。但报复完毕,又会发现其实自己并没有获得解脱,失去的美好事物一样也没回来,于是会施加更多的伤害给对方,用欣赏对方的痛苦来抵消一点儿自己的痛。作为善良的普通人一旦陷入了报仇的循环,很难出来了。你想对加害者施加同样的伤害以获得解脱,你必须先具有和加害者一样的残忍内心。说白了,就是你变得和他一样的邪恶,才能品尝享受那最终胜利带来的快感。但是,这对受害人来讲,算是一种补偿吗?

  说句题外话,电影某种程度就是一剂春药。通过看电影纾解情绪的人,在生活中一定有各种压力。当你对某种类型片有格外的兴趣或者不适,要适当警醒你的内心,重新审视生活工作中的压力。喜欢看正义复仇故事的人,可能正遭遇不公却无力改变。 看到肢解罪犯而欣喜雀跃,深感过瘾解恨的人,你有没有想过,如果让你来设计这个情节,你还有没有更“过瘾解恨”的方式?比如肢解罪犯时干脆别打麻药,天天破坏伤口不许痊愈,然后不等伤愈就来下一轮……反正都用恶法重典了,还在乎再恶再重一些?但到什么程度是终极?是不是当某一刻,你突然发现自己居然也这么残忍,甚至超过罪犯残忍度的时候,才会打住。人性的恶千万不要去发掘,只要给你机会,你会发现自己有无尽的潜力,把恶发挥到极致。

  我不认同人之初性本善。作为生物,生存都是第一需求,只要存在生存竞争,就会本能地利己排他。但在很多生物之间(不止限于人类)都有利他行为,因为利他可以使群体合作得以发生,完成个体无法完成的事情。所以,无论表面利己还是利他,说到底都是利己。利他是更复杂更高层次的利己,虽无法直观看到,却通过整体收益的提升,最终回报到每个个体。这是生存法则使然,每个人不一定自知,但整体社会按照这个法则进化。每一次社会规范的改变,内在推动力也是为了获得更高的平均个体利益。所以,人从本能的利己,到感性的悲悯,再到理性的利他,从个体而言是成长,从群体而言是进化。人类社会的发展,推动人必然从恶向善演进,这不是什么神迹,而是效率最大化的内在逻辑。恶性犯罪作为反社会力量自然在任何社会形态都该受到打击惩罚,但是怎样的惩罚力度才能保证在已发生损失的情况下不扩大损失呢?显然过度以暴制暴不是最优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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