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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高中部分)读后感1000字

2020-12-09 02:03:26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围城(高中部分)读后感1000字

  《围城(高中部分)》是一本由钱钟书著作,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18.00元,页数:359,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围城(高中部分)》精选点评:

  ●很有趣。

  ●哦哈哈哈,这是我看的版!初中买的,高中又看了一遍,好像都忘光了,再翻翻发现原来自己批注的痕迹可是全忘了。。。不过真是感悟多了呀,读起来感觉完全不同了。还是喜欢牛吃草的读书方法,反刍才好吃。

  ●当年读的还是这个版本,依旧喜欢至极。钱钟书始终是我深爱的人。

  ●落伍的时尚,乡村的摩登。诸如此类的诙谐妙语,信手捏来。

  ●钱式幽默

  ●想重看了

  ●当年我多喜欢钱钟书

  ●超风趣

  ●第一遍没读懂,第二遍超好看,钱老还真是看透了人性啊,是在该膜拜

  ●钱钟书再牛不还得靠夏志清把他捧红的,这都多少年了。要说国内不了解他,国外也一样。

  《围城(高中部分)》读后感(一):围城

  初读《围城》是在高一的时候,购书小票还在,是2007年2月11日。不记得是怎样的机缘巧合在书店买了这本书。当时只觉得故事很有趣,钱老的文字很精辟。今天是2015年2月16日,8年之后若是重读一遍,感受应该不止那一点点了吧1

  《围城(高中部分)》读后感(二):被围起来的人生

  其实看《围城》一书我真的费了很大力气才较完整地看完,当然其中不乏跳跃式阅读,尤其在五人赶往三闾大学的旅途和方鸿渐与孙柔嘉婚后吵架片段。

  为什么说我费了好大力气才看完它,其实跟《围城》的内容有关的,我认为在我这个年纪,实在不怎么喜欢看过于繁杂委婉地陈述的小说,在被烦躁的浮世渲染之下,便对钱钟书笔下的“繁杂”人物故事提不起兴趣。所以说,要想好好看完《围城》对我来说实在有点难度,不过好在我坚定要把它看完的信念,在错过《one day》后,便对已经开始阅读的小说抱着有始有终的想法看完。

  《围城》主旨其实是方鸿渐在说起罗素多次离结婚的事时罗素向慎明道解释道“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人想住进来,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结局。”于是苏文纨便引出了《围城》一词的含义“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要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

  文中主线其实就是方鸿渐的情感史:回国轮船上邂逅风流的鲍小姐、早识后慢慢熟悉却丝毫不喜欢的苏文纨、还有文中最为作者偏爱的完美型女子唐晓芙还有最后成为方鸿渐妻子的孙柔嘉。

  而熟读《围城》后,你会发现,其实方鸿渐他自己并不真心喜欢孙柔嘉,但是最后两个人却成了夫妻。他跟孙柔嘉的婚姻其实并没有多牢固的爱情作支撑,因为方鸿渐大概所有的爱情精力都用在了唐晓芙身上,尽管文中在他两离别后几乎没有再提及唐晓芙,但依稀可以看出,方鸿渐已经像文中自嘲道“可见结婚无需太伟大的爱情,彼此不讨厌已经成为够结婚的资本了”一样,不会再爱。

  所以,最后在那个每一小时慢7分的老钟从容打响它的“六点”时,也就是实际十一点时,一座围城已然坍塌。

  《围城(高中部分)》读后感(三):处处是围城

  刚看完《围城》,佩服钱先生的妙语连珠字字珠玑,刻画人物无不入木三分自成一格。客套话到此,其实我认为它想表达的何尝只是婚姻是座围城,人生处处是围城。不是恭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句话才看围城的。倒是读书没有特别理由,讲究时机缘分场合。开始痴迷现代小说真是没由来。从来憎恨兵荒马乱的年代,充斥着血腥与斗争。但反观此等时代,又何不是文化碰撞和繁荣的契机。之前一直不愿面对这一背景设定,总觉得民国时代的女子穿着旗袍袅袅走来的身影无论是胭脂气还是俗气都过重,在欧式风格和传统文化夹杂的大都市中游荡,缺乏纯粹的灵魂和精神归宿。更讨厌那刺耳的大炮声,烧杀抢掠刀光剑影,丝毫没有诗意和美感。

  怎么说,人的品位和喜好一直在变。都说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有没有什么评判是给二十的。突然间就爱上了那个撕裂的时代,一面是纸醉金迷的奢华腐败,一面是水深火热的苦难斗争。这个时代的作品好似刀刻般的雕塑,古朴而坚硬,一刻一划都带着不可磨灭的印迹。又似抽掉了脂肪只剩骨瘦嶙峋的身躯,摇摆不定地在风雨中奋力追赶,声嘶力竭地喊到精疲力尽,令人心疼。那是一种至上的纯粹和干净,容不下任何杂质。幽默潇洒如钱老,嵌着洋文字又嬉笑搞怪的字里行间却有一种无法言喻的平实质朴。

  方渐鸿说“木然无动于中,真见了面,准也如此。缘故是一年前爱她的自己死了。爱她,怕苏文纨,给鲍小姐诱惑这许多自己,一个个全死了。有几个死掉的自己埋葬在记忆里,立碑志墓,偶一凭吊,像对唐晓芙的一番情感。有几个自己,仿佛是路毙的,不去收拾,让它们烂掉化掉,给鸟兽吃掉——不过始终消灭不掉,譬如向爱尔兰人买文凭的自己。" 过去亦可用各种方式埋葬,但葬了死尸难保它不会夜半化鬼出来折腾人,变成梦魇缠着你不放过你。所有啼笑皆非的结局,都不要再追根溯源。只怕连着各种reason都是荒诞不已的。这何尝不是人生。它围住了你,等你好不容易冲破了它,却发现还不如乖乖呆在里面。也许哪里都不能算是天堂,因为人人都有三千烦恼丝缠身,有时密密麻麻得让你透不过气来。等时过境迁,或许会发觉当时重要的,现在不重要了,当时爱的,现在不爱了。这也是场上帝安排的独偶戏,何不把自己当成局外人,对着命运大笑三声。一切释怀。

  唐晓芙的爱情理想单纯得令我嫉妒,也许是因为我也曾经有过。可我再不能像她那样义正言辞地表白:“我爱的人,我要能够占领他整个生命,他在碰见我以前,没有过去,留着空白等着我。”亦舒说:“每个男人的生命中会有很多女人,每个女人的生命中也会有很多男人。”我批注只这句话够破灭许多少女幻想。原来也可印证小说人物。每每觉得是被逼着离开,又心存微小希冀,回头望却发现一切恐怕是自作多情。遇到多少次同样的挫折才能练就死心塌地不再死灰复燃。而对于苏文纨,对于孙与方的婚姻,我仿佛看到一个新鲜硕大的水果终于落地开始腐烂。也许开始明白为什么大多数童话都以“王子与公主结婚,从此快乐地生活在一起”为大结局。

  有时候惧怕看书,是因为有太过相似的影子。如果现实是悲剧便接受不了故事里的欢喜结局,若现实是幸福的则又不忍看故事里的凄凉收尾。 或许不算结局的结局才好。《围城》的结局明摆着还有许多下文可续,但何必,这些零零碎碎没完没了的事情要写到什么时候才会有尽头?恐怕没有。

  《围城(高中部分)》读后感(四):众生芸芸,不过围城中人

  读完一本好书的感觉,就是戛然而止,怅然若失。

  而读完围城,就是这种感觉。这是第一本书,看得我爱在心里,似乎有千头万绪,却不忍置一字一句着笔亵渎。或许这就是一本好书的力量,会让你体会到文字之匮乏,千言万语都不足以表达其精妙之处。对于语言文字把玩,作者已经做到极致,哪怕是极高的评价都会被认为降低了作品的水平。

  钱钟书先生对于人物的塑造,使每一个角色都跃然纸上。无论是自负巧嘴、感情拖泥带水的“方鸿渐”,抑或是高傲自得却始终没有洞穿爱情的“苏文纨”,还是倔强而天真洒脱不染一尘的“唐晓芙”,敏感善妒却又慷慨举荐的“赵辛楣”还有有小聪明有主见却平凡平庸的“孙柔嘉”,还有方豚翁、高松年、李梅亭等等人物的塑造,都是那样丰满,让人感觉他们就像生活在自己的身边,一言一行、一颦一簇都让人犹如耳闻目睹。尤其作者对于人物心理的描写与人物的动作神态的描写,搭配得恰到好处。时而烘托,时而反衬,刻画得那样真实,把人性揭露无遗,透着些讽刺的意味。文学作品都是取之于生活,却高于生活的。小说的人物设计在生活中都存在原型,无非是进行添加和戏剧化的再现。而在阅毕钱钟书夫人杨绛所书的《记钱钟书与<围城>》,才知道在文中那样浑然天成的角色居然尽是“剪辑拼接”取材自不同的人物而成,好一个“移花接木”竟也这样协和。不得不佩服钱钟书先生右脑想象力之发达。

  凸显钱钟书先生想象力洞察力的,不仅仅是他对人物的塑造,还有文中的一些修饰手法,一些对生活的总结,恰如其分。让我印象尤为深刻的一句话是“时间都给他的话胶着,只好拖泥带水地慢走”,这句话实在是精妙,因为我就曾在生活中遇到这样的人,讲话语速之慢,仿佛能把空气都给凝结,把时间都给停滞。可惜自己语言匮乏,无论怎样描述总觉不尽意,但在阅读到钱钟书先生的这一句的时候,真是有种不免迂腐的合手作揖拍手称快之感,恨不能再附几句“妙哉!妙哉!”。围城这本书是在1944年动笔,1946年完成的。距离现在已经有半个世纪多之遥,可是作者描写的场景有些似是穿越时空,在描写着我所属的时代。就如描写方鸿渐在三闾大学课堂的情形“他注意到女学生还固守着第一排原来的作为,男学生像是从最后一排坐起的,空着第二排,第三排孤零零地坐一个男学生。”让我忍俊不禁,大学的情况还是六十年如一日吗?免不了有一种竟无发展的怅然之感。有人这样解读过《围城》“《围城》小说有二十三万字,比喻多达数百个,精彩的比喻既吸引读者手不释卷,又使人难以忘怀。”或许作为学术研究,需要把一个文学作品条分缕析,字字参透,连有多少个比喻句都要做一番统计。但以我的浅薄之见,总觉得进行量化,就破坏了文学作品的美感。觉得品读文学作品,就应该像沐浴在涓涓细流中一样,让它就这么不知不觉柔和缓慢地透过你的发梢、耳畔、指尖最终渗透在生命中,增加人生体悟的厚度。忙着做“统计学”难免错失了美感。

  不得不提的是这本书的叙事节奏,拿捏得真是极为精妙的。小说开篇之时,讲到方鸿渐和苏小姐鲍小姐在船上的轶事时,其节奏有如蓝调,显得慵懒迷乱。也许是存在鲍小姐这样的媚惑女子,让方鸿渐沉醉不知所往。所以给这部分的故事平添了这样的色彩。

  再来就是方鸿渐回国后,被苏文纨爱上却爱上唐晓芙的那个部分。作者对于那些恋爱情怀,似乎是刻意放慢笔触,将每一点每一滴都要刻画得极尽细致。一点点小小的情绪,也能放大到似乎天地都装载不下。这样的描写节奏,恰是印证了初入情场,情窦初开的时候的心绪。就是好像什么事情都大过天,比起方孙那段只是充满着生活的琐屑,日子就像翻书一样走马观花,囫囵吞枣的过去的日子,简直是如梦如幻,这或许就是初恋的懵懂纯真和美好。可惜这段故事的结局是,方鸿渐与唐晓芙产生了误会,却没有谁愿意退一步,哪怕是多一句的解释,多一点的理解。于是这么一段感情,就没有了然后。而后来,方鸿渐与孙柔嘉组建家庭,在柴米油盐的浸润之下,已经没有谁还在照顾那些细腻的小小心思——或许也因为不是唐晓芙,所以也再没有所谓的小小心思。

  而方鸿渐与孙柔嘉的故事便是相遇相识到婚姻。为什么省略掉相知相爱,因为纵观全书,并不觉得方孙的婚姻中涵盖了这一部分,倒不能说一点全无。但确实少到连作者都不加关注,读者又如何能够挖掘他们中会有让人玩味的细腻呢。正如钱钟书所书 “可见婚姻无需太伟大的爱情,彼此不讨厌已经够结婚资本了”这就是现实的无奈,无论是方鸿渐还是赵辛楣、苏文纨,都是如此。纯真的爱恋夹带的太多,除去懵懂就是倔强。一时不服软就是一辈子遗憾。这就是这一部分的节奏,白驹过隙,填充了锅碗瓢盆,都不值得停留翻看回忆,怕一打开所见的只有现实的赤裸裸。

  其实最让我感到失落的是,自方鸿渐与唐晓芙一别,唐晓芙也在书中隐去了。就像在方鸿渐的生命中划下一道璀璨的流星,倏尔不见,不再出现。她就像一个炙热却不真实的梦。虽然不再提及,但是谁又不敢大胆揣测,她不过是在另一个地方延展着看似独一却与众无异的生活呢?或许正是作者对她的偏爱,不加笔墨不再提及,也就似乎摆脱了书中繁琐的俗世、壁垒高筑的围城。一如初见,“妩媚端正,灵活温柔”。

  围城其实无所谓内外,因为人之所处,纷扰沓至,即是围城。言内言外,不过是看在谁的眼中罢。

  以一句话结尾:

  人生都要遇见四个人:第一个是你爱但不爱你的人;第二个是爱你但你不爱的人;第三个是你爱又爱你但最后不能在一起的人;第四个是你未必爱但最后在一起的人。

  个中滋味,自己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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