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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ither Here Nor There的读后感大全

2022-04-12 03:34:09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Neither Here Nor There的读后感大全

  《Neither Here Nor There》是一本由Bill Bryson著作,Harper Perennial出版的Paperback图书,本书定价:88.00元,页数:304,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Neither Here Nor There》精选点评:

  ●让我想起听这本电子书的日子:)

  ●作者虽然去了很多城市,但是内容和笑点重复,带着美国价值观看欧洲。

  ●年代隔得久了,旅行的际遇会不同的,不过可以对比不同时候的生活。。。

  ●断断续续两年间,才默默读完。在奥地利读有关奥地利的那一章,正好遇见个傲慢侍者,愈发觉得传神。 我喜欢他写伊斯坦布尔那节,坐在博斯普鲁斯海峡的这边,望着对岸的亚洲,神往了那么一会儿,可是我想家了,可是我不想一个人旅行了。

  ●前半部分非常搞笑,如果有类似经历的话完全感同身受,后面有些审美疲劳,但最后结尾部分恰到好处。总体来说是一本不错的旅行随感,但真的需要有相似经历才能读出内在的情感。

  ●可以一读

  ●读了一学期,可算是(差不多)读完了。游记不好写,要么太散,要么流水账。Bill Bryson有几把刷子。

  ●看了这么多本老比尔的书才突然想到原来他写的根本不是游记, well, 至少不是攻略。

  ●多年前在Oxfam买的旧书,看了两本他的书觉得怎么说呢,他在不同的地方追求完全一样的体验——街边咖啡、酒吧啤酒和晚餐、nice walk,问题是有些地方很擅长提供这些,有些地方就不是。所以看到中段有点疲,不过最后东欧的部分再次好看了起来!

  ●只能说bill的文风不是我的调调。简直读不下去。

  《Neither Here Nor There》读后感(一):一个人在途上

  ill Bryson的作品在旅行文学里是个异数,他的文字风趣横生甚至有些粗俗,丝毫不掩饰行程中的尴尬和低落时分。他眼里的欧洲一点儿也不完美,瑞典小镇的冬天冷清得要命;意大利博物馆票价高昂还没东西看,奥地利人民完全忘了二战的血债,瑞士小城昂贵而没意思,南斯拉夫穷得揭不开 锅,土耳其太脏太乱。。。

  可是他笔下的旅程却又如此令人神往,恨不得现在就丢了工作,背一身换洗衣服,带一些旧地图和列车时刻表,从北极圈开始,也像这本书的题目一样,想到哪里就走到哪里,享受每一处地方独有的陌生。

  对于作者来说,旅行的乐趣远远不止在每处名胜上画钩签到,而是在于陌生的城市,陌生人陌生的语言带人进来的崭新世界。穿插文中记述的另外一段旅程,是他年轻时跟一个性格独特的朋友行历欧洲的纪录,时隔二十多年,虽然他字里文间偶尔也会缅怀旧事,但更多时候仍有小孩子气的好奇心和固执,让人发觉平凡事物和激动人心的东西之间,所差的只是好奇眼光而已。

  ill Bryson在书里谦虚地说自己德文没好好学,法文也半吊子,其实他对文化历史的研究远在普通游客之上,早些年出版过英语历史的科普书籍,最近还写了一本“世间万物简史”。在这一本游记里,有时简略评说所到之处的历史,人物,甚至城市规划,也有些特别的见地。当然大部分时间,这旅程还只是随便走走,东张西望。让人不免惆怅地想到,任何读物,包括本书,都是别人的描述,取代不了这过程本身。

  《Neither Here Nor There》读后感(二):猥琐流游记

  一本尖酸刻薄的美国人的欧洲游记。作者Bill Bryson是一个职业大众作家。他写的书主要有三类:游记、语言学、万物杂史。他曾出过几本纠正常见用词错误的词典,而且是英美媒体常见的错误,可见他的英语知识在一般报章记者之上。另外他的杂史系列也很畅销,有著名的《万物简史》和最新出的《私人生活简史》,都以浅显幽默著称。

  这样的作家,写的游记应该是兼具语法准确和知识性丰富的特点吧,可是不是。

  《欧洲在发酵》这本书,从第一章开始就给人强烈的冲击:怎么这么猥琐!

  好卖的游记向来有两种,要么过度追捧,要么极尽挖苦。

  前者的典型句式是:我看着什么地方的标志性建筑什么什么,心情无比激动,边哭边喊:侬好,上海!

  后者一般是去了很远的地方,回到自己天高皇帝远的家,写一本小书给附近邻居看,因为邻居都没怎么出过远门,所以典型句式是这样的:

  “那个地方的人吃鱼为生。”

  邻居:“哦~~~~”

  “那个地方的人都养猫。”

  邻居:“哦~~~~”

  “那个地方的人都拿鱼骨头喂猫。”

  邻居:“哦~~~~”

  不管说什么,邻居们都啧啧称奇,于是说故事的人越讲越夸张,越说越荒诞,加入插科打诨,加入艺术升华,最后变成一个《远方奇妙人类》短篇故事集。

  《欧洲在发酵》这本书就是这样的,是一本美国人说欧洲人坏话的大合集。

  里面有光荣孤立的美英对欧洲大陆的一般性偏见,如欧共体(欧盟,那时还是欧共体)的官僚、北欧金发女郎的笨、东欧的穷、欧洲人对吃饭喝咖啡的偏执,当然还有法国人——英国嘲笑法国人时,那种灵感迸发机智幽默滔滔不绝,在这本书里也可见一斑。

  还有作者自己的偏见,一个城市要么是土得掉渣,要么被过度开发。按照美国人的幻想,美丽的欧洲城市应该是充满了15世纪的建筑,同时每一个建筑里都有21世纪的管线,还必须能抗八级地震。

  人们要过慢悠悠的生活,为此人口密度最好控制在17世纪的水平。

  人们要开极小的车,但是内部要和美国车一样宽敞。

  欧洲人应该住在阿尔卑斯山广阔的山坡上,而不是像亚洲人一样都住公寓。

  ——于是,盖了高楼的布鲁塞尔、没有古典建筑的挪威、人太多的土耳其、不富裕的南斯拉夫、鸟不生蛋的瑞典……全被作者鄙夷。只有罗马不错,虽然那本来就是个靠观光客吃饭的城市。

  第一章里,作者就写了一次他自认为的“奇遇”。他在公路旁边等了几小时以后,终于有一对夫妇让他搭车。然后是对这对夫妇“欧洲式怪异举止”的描写,给人的印象是男的蛮横无理,女的焦躁不安。

  但是这对几乎在精神崩溃边缘的夫妇还请他去家里吃晚饭,让作者得以见识一个不可思议的一居室公寓(他认为一居室公寓本身很不可思议)。这个家里只有两把椅子,男主人坐在床沿上,作者觉得尴尬同时认为很好笑。男主人想放音乐,只有两张唱片可选择。作者客气了一下,男主人自己选了一张开始放——这表现了他真的是个蛮横无理的人。最后焦躁不安的女主人端出晚饭,一人两个煎鸡蛋。晚饭是比较奇怪,但至少人家带了你一程,还好心请吃饭,这片心意竟然无法得到作者以谅解作为报答。

  当欧洲人发现有这么一本书的时候,作者被骂得狗血淋头。但是这也告诉我们,被别人说不是的时候没什么可生气的,当然也不用自虐式地说什么“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有时候人需要说别人的不是让自己露出微笑,干嘛在意这种猥琐流的微笑呢。

  《Neither Here Nor There》读后感(三):无处归属

  第一次读到这本书,是十五岁时英文课本里要求背诵的一篇文章节选,那时觉得作者的文字好美,那一段是描写他在西西里附近的Capri岛上,天色将晚,独自观望远处山丘倾泻下的灯火,脚下就是悬崖与大海。作者写道:

  “The sea was so far below that the sound of breaking waves reached me as the faintest of whispers. A silver of moon, brilliantly white, hung in a pale evening sky, a warm breeze teased my hair, and everywhere there were scents of lemon and honeysuckle and pine. Ahead of me there was nothing but open sea, calm and seductive, for 150 miles to Sicily.”

  那时我想,有一天去到这离西西里只有150英里的小岛上时,一定要重温这篇课文,这成了我的一个执念。时隔四年,当我终于站在Capri岛的山顶,看着脚下aquamarine蓝绿色的海浪冲击悬崖,远处的房子星星点点排在山坡,突然回忆起十五岁着迷的那篇课文,第一次真切地感受到了旅行与过去之间微妙的联系。回家后翻出当年的课本,找到了Bill Bryson的这本欧洲旅行随感Neither Here Nor There。

  总的来说,这并不能算一本很好的游记,或者说旅行随笔,它更像是作者旅行途中的胡思乱想,而且我很庆幸自己在基本浪游完了整个欧洲之后,再读到这本书,因为要看懂Bryson胡言乱语中内在的美和幽默,是需要有相似经历的,就像大家所说,好的书就是能从里面读到自己的故事。而我从中读到了太多我旅行路上感受到的,却难以用美好的语言表达出来的东西,所以我很喜欢这本书。

  过去的一年,借欧洲上学的机会,去了很多国家很多城市,有些地方是一个人去的,不是矫情,但独自旅行真的是一件让人爱恨交织,相爱相杀的事情。Bryson讲他在保加利亚首都Sofia的时候,他是某个景点唯一的游客,保安就一直盯着他,之后他一个人坐在公园里看小孩子荡秋千看了一整个下午,他说:“I went outside and felt the sudden weight of not knowing what to do with myself.”这就是独自旅行的常态,想起我一个人去的地方中,在罗马尼亚首都Bucharest时,我去了他们最大的博物馆,然而就像Bryson一样,我是整整四层楼唯一的参观者,在无数管理员的注视下,安静地看完了所有展馆,走出大厅,松了一口气;在十二月寒冬的斯德哥尔摩,一个人走很慢很慢,在所有地方呆很久很久,比如在林间墓地一个个辨认墓碑上的文字,在广场看滑冰的小孩子,在观光缆车上看下午四点的落日天际线;在巴塞罗那每一个教堂坐上两小时,矫情地回想十几年人生的“爱恨情仇”,还有竟然在马德里普拉多博物馆门前的草坪上晒着太阳睡到不省人事,醒来已是黄昏,其实是中午在世界最老餐厅吃太饱,喝了一大罐Sangria,头晕晕走到草坪上昏睡过去的。Bryson说“Solitary drinking is a strange and dangerous thing”对此我会心一笑,像在马德里那样喝得二晕,也是独自旅行时一个危险而又充满魅力的时刻吧。和Bryson一样,一个人时都会遇到各种奇怪的事情,要不断去担心自己现在在哪里,一会儿要去哪里,会担心赶不上火车,担心行李太重提不上楼梯,担心被骗被拐卖,担心又突然玻璃心看着火车外的夕阳都会难过地流下眼泪,然而这些所有的担心与难过,都比不上费尽周折后,绝美的景致,饕餮的佳肴,寄回的明信片上独一无二的邮戳,和照片里不再重来的回忆。

  ryson说旅行就是一系列的冲动,他说欧洲是一个你永远无法预测接下来会发生什么的地方。当他二十岁时第一次离开美国,来到欧洲,发现世界竟然可以这么不同,欧洲每个国家看似如此相近,实则迥然不同。走的地方多了,发现每个国家确实相去甚远。意大利老旧而缓慢,生活就是espresso和混乱的意大利语;西班牙热情似火,凌晨的街上人们还在吃晚饭而不觉得奇怪;德国就是高冷与现代文明的曙光,法国永远把傲慢与浪漫结合地很好;北欧只有一个字,冷。Bryson笔下的欧洲很真实,他揭露了那些不为大众所知的荒谬的另一面,不像其他书,讲各国历史,艺术,以及美丽光鲜的外表,而是客观地写出了一个游客的感受,不做作。而这些荒谬和不可知性,就是我们愿意继续行走下去的动力。Bryson说he could spend his life arriving each evening in a new city,略夸张,但是这样的未知正是旅行最有意思的一部分。然而这样的冲动,于我是来自于从小对看地图的热爱,直到现在我都热衷于拿着地图,反复记着一个又一个国家和城市的名字,好像从名字里就能幻想出一个全新的世界。旅行的冲动本质上,应该是把头脑中过去的幻想与现实结合的冲动。

  旅行虽好,久了才知道,宅在家里是最舒服的。Bryson在伊斯坦布尔的酒店,看着水龙头里流下来的棕色的水,突然质疑自己为什么要放弃家中一切熟悉的舒适,历尽艰辛来到一个个陌生奇怪的地方,每日奔波。长时间的旅行,新鲜感褪去,很容易产生质疑。我有过一段最长的旅行,50天时间,到最后真的很累,不停地赶火车,赶早上5点的飞机,不停打开行李收拾行李,拖着三十公斤箱子跑上跑下,去哪里都像是例行公事,那时唯一想做的事情就是在房间里无所事事睡上一天。结束欧洲的浪游后,我以为很长一段时间不会再想做长途旅行,然而我错了。“There is something about the momentum of travel that makes you want to just keep moving, to never stop.”Bryson在快要结束旅行时,突然又有了继续的感觉。所有人应该都喜欢到处玩耍,而真正热爱旅行的人,当如Bryson。我想,以后的某个时间,我会放下一切,独自一人再次投入穿越世界的旅行,生活总是需要新鲜和刺激,没有什么能够像旅行一样带来无尽的未知的快感了。

  世界上有无数的旅行者,有无数的经历和故事,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不喜欢安定,喜欢一种感觉,叫无处归属,neither here nor there。

  《Neither Here Nor There》读后感(四):写书当如布莱森

  虽然久闻比尔·布莱森大名已久,但是到最近才得以一睹其文采,前几天刚刚看完《Neither Here Nor There》。这本书的中文版也是今年刚出,名字叫《东西莫辨逛欧洲》。

  事实上,本书写于20年前的1991年,是比尔·布莱森的早期作品。他的书素来以幽默著称,行文流利,读起来很爽口——最起码我从读的这本来看是这样的。

  其实读布莱森的念头早已有之,只是担心他的文笔太过狡黠,自己的英文能力无法驾驭,读起来头疼。不过真实情况倒是恰好相反,布莱森虽然行笔飘逸,却并不艰涩,即使我非说英语的语族、英文造诣不深刻,也能轻松领会其要义。常读至精彩处不禁忍俊。

  书中幽默之处可谓信手拈来:在写离开哥腾堡买车票一段时遇到了“全瑞典唯一一个不会英文的售票员”(the only man in Sweden who speaks no English)。无奈之下转向另一个售票员,但是该售票员正在受理另一个乘客的业务,一点不愿通融,只得重新取号排队,不料每次都是遇到不会说英语的那个售票员。无奈之下,布莱森央求不会说英语的售票员:“求你了,我只是想买一张明天早上到斯德哥尔摩的车票而已。”(Please,I just want a one-way ticket to Stockholm for tomorrow morning at 10.05)。通常情况,亮点都在最后,该售票员竟然跟不认识他似的,说了句“好”,从容收了钱给了票。当时布莱森一定是在风中凌乱了,末句他吐槽到:“难怪瑞典这么多人自杀。”(It’s no wonder so many Swedes kill themselves.)

  幽默只是一个特征而已,布莱森另一大特色就是毒舌。在他笔下,欧洲各国人民一个个都像小丑。众所周知,法国和英国是世仇,相互不待见,相互鄙视。布莱森不是英国人,不过他在英国住了很多年,自然也同仇敌忾。且看这一段:

  From this I learned one very important lesson: the French do not like us. That’s OK, because of course nobody likes them much either. It so happens I had just seen a survey in a British paper in which executives had been asked to list their most despised things in the whole universe and the three top ones were, in this order: garden gnomes, fuzzy dice hanging in car windows and the French.

  不要以为布莱森就这么轻易放过法国人,接下来还有一段吐槽:

  The Grand Tour by Christopher Hibbert, a book whose great virtue is in pointing out that the peoples of Europe have for at least 300 years been living up to their stereotypes. As long ago as the sixteenth century, travellers were describing the Italians as voluble, unreliable and hopelessly corrupt, the Germans as gluttonous, the Swiss as irritatingly officious and tidy, the French as, well, insufferably French.

  这一段不仅在最后一句画龙点睛地鄙视了法国人无法忍受的“法国做派”(没有什么词比用insufferably French形容法国人更毒辣的了),也还吐槽了其他欧洲人的个性。

  当然,如果法国人以为布莱森跟法国人过不去的话也未免过激,因为他除了几乎把他在书里写到过的地方的人挨个调侃了遍。瑞典人、德国人、意大利人、东欧人,几乎没有人能逃过他的吐槽。且看:

  The most common complaint I heard was that the Dutch drop in unannounced at mealtimes and never bring gifts. ‘Ah, like our own dear Scots,’ I would say.

  这一句话不仅吐槽了荷兰人,顺带连苏格兰人也一并稍上。我觉得,看过他书的那些国家海关甚至可能会在自己的入境处树个牌子:Welcome, Except For Bill Bryson,然后夜深人静地时候捧着书看布莱森如何调戏其他国家。

  还有一点,布莱森实在是太豪放了。他不仅明目张胆调戏整个国家的人民,也敢毫无顾忌地诅咒让他不爽的人。有一节,布莱森坐火车赶往另一座城市,车上遇到一个老妇人。作为一个五讲四美的作家,布莱森应该尊老爱幼,但他偏不。由于当时布莱森连日奔忙比较劳累,在车上呼呼大睡,引得老妇人不满。睡醒后又饥肠辘辘,恰好火车上卖食物的小车路过,布莱森花了24克朗买了个“营养不良”的三明治,刚准备吃,车突然晃动,把三明治里面的肉都给震了下来,老妇人见状更是鄙夷(the lady in black found a look of even deeper contempt for me)。这布莱森也对妇人看不惯,表面上我自岿然不动,心里早就不爽了,在书中直笔道:真想把她从座位上拖下来扔到窗外去 (haul her off her seat and push her out of the window.)。

  布莱森不仅对其他人牢骚不断,对自己也毫不客气。在南斯拉夫,他遇到一个可人。在受到可人挑逗后,布莱森色欲攻心地说:我愿意为她卖母为奴,两肋插刀(“I would have sold my mother as a galley slave and plunged a dagger into my thigh for her.”)。

  上面说的都是语言和风格上的特色,作为一本游记,知识性也是非常重要的。布莱森不仅文采出众,知识储备也是相当了得。书中随处可见他的博闻强识。试举几例:

  trøget, Copenhagen’s main shopping street. Strøget is the world’s longest pedestrian street.

  哥本哈根的Strøget是世界上最长的步行街。

  The virtues of the Swiss are legion: they are clean, orderly, law-abiding and diligent – so diligent that in a national referendum in the 1970s they actually voted against giving themselves a shorter working week.

  瑞士人的优点很多:干净、有秩序、守法、勤奋。勤奋到20世纪70年代一次全民投票中反对缩短工作时间。

  the people of the country, in a moment of madness, freely voted for a Communist regime, the only country in eastern Europe to voluntarily retain the old form of government.

  其实,让我印象最为深刻的是,布莱森的欧洲与我心目中的欧洲云泥之别。在我(甚至包括大部分中国人)眼里,欧洲一直是地球上最文明最富裕最有人性的大洲,欧洲人有三高,素质高,收入高,身高,欧洲人有两好,这个好,哪个好,欧洲人有一吊,什么都吊。看完这本书,有拨云见日的感觉。欧洲不是一个整体,它是由很多个国家很多个地区组成的。每个国家每个地区都是不一样的,各有各特点,各有各优劣。更重要的一点是,欧洲各国人民的素质并不如我们想象中的那么高,布莱森写法国的时候说法国出租车司机的凶猛(法国片《的士速递》果然不是乱拍的)、以及插队的陋习。

  Every few minutes one would approach the front of the queue, affect to look at his wristwatch and then duck under the barrier and disappear through the door with the people at the front. No one protested, which surprised me.

  如果不联系上下文,我还以为是说咱们中国人呢。在瑞典坐火车,车上买吃的,布莱森花了24克朗只买了一个三明治:

  I had twenty-four kroner of Swedish money, which I thought a handsome sum, but it proved sufficient to buy just one hopelessly modest open-faced sandwich, like the bottom half of a hamburger bun with a menopausal piece of lettuce and eight marble-sized meatballs on top of it. Eating in Sweden is really just a series of heart-breaks.

  要是把瑞典克朗换成人民币,我还以为是在坐中国的火车呢。在意大利那不勒斯,布莱森刚出车站就被一大群出租车司机上前“围剿”(At Naples, I emerged from the train and was greeted by twenty-seven taxi-drivers),这场景跟中国的火车站是有多像啊。更像的还在后面:

  The only gypsy I didn’t mind, curiously enough, was the little girl who picked my pockets as I was leaving the city. The kid was magic. It was a Sunday morning, brilliantly sunny. I had just checked out of the hotel and was heading for the station to catch a train to Milan. As I reached the street opposite, three children carrying wrinkled day-old newspapers approached trying to sell them to me. I waved them away. One of them, a jabbering and unwashed girl of about eight, was unusually persistent and pressed the paper on me to such an extent that I stopped and warned her off with a firm voice and a finger in her face and she slunk off abashed. I walked on, with the cocksure strut of a guy who knows how to handle himself on the street, and ten feet later knew without even feeling my pockets that something was missing. I looked down and the inside breast pocket of my jacket was unzipped and gaping emptily.

  这一段是讲布莱森在那不勒斯的街头被一个小女孩偷走钱包的事情。怎么样?又是一个非常熟悉的场景,我不由自主地就会情景带入:吉普赛人就是新疆人,意大利人就是中国人。

  这些都是中国常见的陋习,有时候我们想当然的以为都是中国人或者发展中国家独有的,不曾想经济发达文明昌盛的欧洲也有。夜郎自大当然不可取,过度的崇洋也是毫无必要的,欧美很发达,但是也有诸多缺点,万不可别人的总是好,自己的总是差。正视自己、正视别人,都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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