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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悲剧经典读后感有感

2021-01-09 02:09:43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美国的悲剧经典读后感有感

  《美国的悲剧》是一本由德莱塞著作,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4.5,页数:1012,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美国的悲剧》精选点评:

  ●有没有人觉得,这个故事其实不用写成上下卷?

  ●并不是悲剧,正面人物被毁灭才是悲剧

  ●德莱塞

  ●立意太显,文字多少就变得啰嗦。。。

  ●继承着巴尔扎克的衣钵…………和啰嗦……………

  ●社会最主要的本质就是具有阶级性。

  ●典型的现实主义作品,小说中的每个角色都是资本主义社会下的典型人物,自私自利,唯利是图,一心想向上爬——下层爬中层,中层爬上层,却始终突破不了那两层坚如磐石的阶级壁。 我比较关心的是克莱德的父母形象,他们是整个故事中唯二全身心投入宗教中的人物,即使子女不认可他们亲戚嘲笑他们,他们依旧近乎可笑地坚守着教义——这是不是一种真善美的体现呢?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里,是非被颠倒,善恶被扭曲,原来最纯洁高尚的教徒也因为贫穷而被蔑视。

  ●未兹推荐

  ●失之冗长。

  ●是好书 只是我不太喜欢

  《美国的悲剧》读后感(一):故事其实并不遥远

  书中塑造了一个被拜金主义腐蚀的青年形象,其最后的堕落让人感到很可悲,其实现实生活中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跟以前相比,花样也是繁多。若是本书的作者活到现在不知道该作何感慨,毕竟我们道德沦丧的某些方面跟美国人相比却是过之不及,唯一多出的一点就是喜欢残害自己的同胞,对待外国人却是崇洋媚外,若是写成一本《中国的悲剧》,不知道是否会超过《美国的悲剧》这本书呢?

  《美国的悲剧》读后感(二):美国的悲剧

  小说的主人公是出身贫寒的青年克莱德,他追求金钱和地位,逐渐蜕变,最终堕落成杀人犯,在23岁时被送上电椅。这是他个人的悲剧,也是“美国的悲剧”。作者在惋惜克莱德自我毁灭的同时,以锐利的锋芒揭露了美国资本主义社会的黑暗和官场政治的腐败,揭示了虚假繁荣所掩饰的深刻危机。克莱德本身并非天生是个恶人,他从追求物质享受到追求女性,玩弄女性;从渴望得到伯父的提拨到企图走进上流社会;从自私自利到走上杀人道路。造成悲剧的不光是犯罪本身,主要应该归咎于美国社会。因为当时美国社会崇尚那种接纳少数人的荒谬绝伦的价值观念,并对两性关系怀有病态的恐惧心理。冷酷的现实造就了克莱德的自私和卑鄙,社会的悲剧酿成了个人悲剧,谋杀把他的悲剧推倒了顶峰。克莱塞是美国之梦的一个受害者。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美国的悲剧》是美国梦的寓言,那些出生低微,家境贫寒的人们,无不梦想在社会上能出人头地,或一夜之间突然成为百万富翁,或痴心妄想,有朝一日能高攀上富家女,享受荣华富贵。而寓言却使他反其道而行之,将大团圆结局颠倒过来。显而易见,能园这美国梦的是绝无仅有的,大多数人只能遗憾终生,甚至丧命。正如德莱塞小说中说写:“社会活动的范围毕竟划得泾渭分明,谁要是越出一步,就注定要灭亡。”

  《美国的悲剧》读后感(三):当“美国的悲剧”变成“美国的笑话”!

  抱歉哈,这书70万字,真心没看,不过把电影看了一遍,模范《红与黑》的情节。

  只想简单说点,首先我觉,这么简单的情节主线,七千字能搞定的内容,硬塞了七十万字的乌烟瘴气的内容在里面,我一直很好奇那么一大坨里面究竟啥东西?好吧,西奥多根本就不懂小说的艺术。

  其次,情节故事那么贴近现实,特别是男主出水以后,那些细节一个一个的完全还原,表面看来是完全复制现实,但其本质却是远离现实,因为很多细节若不是作者并不高明的上帝视角是根本不可能完全还原的,从这一点,完全忠于现实的自然主义其实变成了伪现实主义的幼稚童话。

  第三,这部小说的故事和主题貌似深刻,其实不堪一击,幼稚的如同玩笑。当1830年的司汤达用五十万字来写一个案件故事表现现实,你到1925年,还是用老一套,并且花七十万字来展现现实,这都一百年过去了,还是用着老套的方式,作为一个作家,不仅不能开创新的写作觉知,只能用一百年的老方式接近平庸,只能算是一个极其没有灵性的作家。这样的作家不值得阅读。

  最后再说一句,同为美国作家,德莱塞、菲茨杰拉德、托马斯.沃尔夫,虽然写出了点门路,但都有着致命的缺点,德莱塞超烂的文笔,菲茨杰拉德喋喋不休的议论,沃尔夫排山倒海的串串烧式形容词比喻,简直“美国三毒”!

  好了不说了,只说简单说两句,并没有展开来讲,因为时间不早了,花了两个小时看完这部电影。要睡觉了。以后有空详细分析下吧!

  《美国的悲剧》读后感(四):德莱塞的美国梦

  《美国的悲剧》1925,被视为德莱赛最重要的作品。

  与司汤达《红与黑》一样,《美国的悲剧》也是根据一个真实的故事写成的。出身贫寒的青年人克莱特,受到美国当时物质文明的诱惑,极度渴望奢华的生活。为了和大资本家的女儿结婚,过上自己理想的生活,克莱特准备抛弃自己已有身孕的女朋友洛蓓塔,但是洛蓓塔一心想要和克莱特结婚不愿去做流产。当克莱特发现摆脱不掉洛蓓塔,便设计了在和洛蓓塔一起划船出游的途中淹死洛蓓塔的计划,在最后时刻,克莱特改变了主意,但是船意外的翻了,两人掉到了湖里,而擅长游泳的克莱特没有救他,洛蓓塔最后还是溺水而死,而克莱特在警察的反复逼问和良心谴责之下,承认了自己有过杀人动机,最后被处以电刑。

  洛蓓塔与桑德拉分别象征着两个世界,洛蓓塔代表着原本属于克莱特的世界,而桑德拉则是克莱特理想生活的代表。克莱特在这两个人之间摇摆不定也象征着一种选择。最后随着洛蓓塔的死,克莱特的世界也就失去了。

  《美国悲剧》所反映的是在竞争激烈和追求成功的美国社会里的许多穷苦劳动者不满、嫉妒和绝望。随着美国工业力量的迅速崛起,报纸和照片中描绘的富人的奢华生活,与普通农民和城市工人的单调乏味的生活形成了鲜明的对照。媒体的刺激使人产生了相对于自身条件的过高的期望和不合理的欲望。

  《美国的悲剧》的艺术风格相对有些过时的,这因为美国的现代主义文学从1914年便已经开始发展,到了被誉为“神奇之年” 1922年的情况欧洲文学史的情况是是卡夫卡《城堡》写成,普鲁斯特《追忆似水年华》第二卷、乔伊斯《尤利西斯》出版T.S.艾略特《荒原》等极其著名的现代主义作品都已问世了。其中卡夫卡、艾略特都是美国的作家,而德莱赛依旧继续着有自然主义倾向的现实主义创作。但是《美国的悲剧》的影响很大,作品中精确的细节描写强化了人们对悲剧的发生的必然性的无法抵抗的感觉。这部小说虽然是一幅描绘有些变了味道的“美国梦”的讽刺画,但是它也是一个关于都市化、现代化和人情冷漠的普通故事。小说中充满了无依无靠的人的浪漫和冒险。

  德莱赛将这部作品命名为“美国的悲剧”,可见克莱特的悲剧不是一个偶然的悲剧,而是在资本主义上升时期的美国多数强烈追逐财富的民众代表。

  当你读完德莱赛的作品之后,你会发现作品中的主人公都是“不道德”的,就拿我们刚刚介绍过的三部作品来说,嘉莉和珍妮都是别人的情妇,而克莱德算是一个为了一己私利的见死不救者,从某种意义上讲,他就是一个“杀人犯”!但是,你在作品中是看不出作者道德评价的,作者也不想读者有什么所谓的“道德评价”

  正如【美】瓦尔克特在《德莱赛与超验主义的一股分流》一文中这样说 “德莱赛把自己亲身经历的那些没有钱财、出身低微、不谙世故而又无特殊才能的人们所过的那种凄凉、疲乏、受人欺凌的生活全部生动事实都写进这一部小说。他带着深沉的同情,从来没有要求得到对他人物的行为进行道德评判的权利。”

  《美国的悲剧》读后感(五):一个男孩+一个女孩=悲剧

  总觉得德莱塞长得不够睿智,笨头笨脑的,没有写东西人应该有的灵气。

  他在1900年写了《嘉莉妹妹》,25年写了《美国的悲剧》。原以为德莱塞在美国,是中国的巴金,真正意义上的家喻户晓。和我父母亲同辈的美国人,如果学的不是文科,多半不知道德莱塞是谁。最近20年来,美国才开始流行将这两本书列入中学英语课的必读本。与我同一代的美国小孩,提到德莱塞,差不多都能报上一两本书名。这未必是件好事,全世界的中学读物都一样,都选主题鲜明的。《美国的悲剧》在30年代的资本主义社会是禁书,到了70多年后的今天,却成了不折不扣的主旋律。

  美国有个快人快语的电子杂志叫《Book Slut》,翻过来叫《图书荡妇》。有篇评《嘉莉妹妹》的文章,作者开篇说了三段他人生中最无聊的经历。七年级时一次自然课的野外考察,大学时为了补理科学分上地质课学习含水土层,和98年在休斯顿看音乐剧《吉屋出租》。如今他决定用《嘉莉妹妹》的阅读代替排在第三位音乐剧。这个人到中年的男子字里行间都透着无奈,“这样说吧,这本书无聊到无可救药,喝完了酒看也不会好到哪里去,我怀疑就算吸毒也没用。”

  我完全理解他的愤怒,相比之下我要不幸得多。不仅看了34万字的《嘉莉妹妹》,还看了80万字的《美国的悲剧》,两本都是繁体竖版,如今一见到繁体字就茶饭不思经精神萎靡。我对将它们选入百部经典书目的兰登书屋狠狠地失望了一把。说句实在话,德莱塞只能算个说得过去的小说家,奉之为经典,实在是有点可笑。

  1919年,舍伍德•安德森这样描述德莱塞,“他非常非常的老了。我不知道他已经活了多少年,也许40,也许50,但他真的是很老了。有些也许在世界上已经存在了很久的灰色,暗淡,伤痛,已经成了德莱塞的化身。”我也觉得德莱塞的小说太老了,格式老套,意思老套。

  《嘉莉妹妹》里面有个男主角,叫Drouet,里面的词根roue,是花花公子的意思,和主人公长得漂亮却没多大出息的特征正好符合。这种安排,中学的老师很喜欢念念不忘。这实在不是什么巧妙的高招,用意浅显,一目了然,好像中国人写小说,写个流氓混蛋就让他姓王,叫王八。

  两个小说都有同一个主题,都是爱情上的悲剧,女人遇上了男人,男人遇上了女人,轰轰烈烈却爱不长久,要么一方负情,要么一方败落。评论家们总结,德莱塞的小说有个公式,一个男孩+一个女孩=悲剧。这个公式里的男女主角,多半出身贫寒,唯一的梦想就是出人头地,对上流社会的种种无比向往。美国人提到德莱塞,会称他为自然主义。他对光鲜的时尚有着特别敏锐的感官,可以长篇累牍地描写一件可爱时尚的小外套。

  《嘉莉妹妹》的开篇有这样一段话,看的时候觉得挺有意思,用笔划了下来,翻译出来大致如此:

  一个女人应该在某一天写一本完整的穿衣哲学经。不论多年轻,衣服总是她实实在在能理解的东西之一。男人的着装上,有那么一条无法描述的模糊界线,她凭着它,判断哪些男人值得看,哪些不值得,一旦一个男人落到了这条界线以下,他就休想再被她注意。男人的着装上还有另一条线,这条线会让女人禁不住研究起自己的装扮来。

  这话很精准,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意思居然被100多年前的德莱塞一字不差的描述出来。当时脑子里一闪而过,擅长把握女人心思又好个打扮,难道他是同性恋?带着八卦的心态去看他的传记。这是一个一生都在追求女人的老顽童,和原配离婚后又娶了自己的表妹。40岁的时候因为办公室恋情被迫辞去杂志社的职务。58岁那年,在自己的派对上结识了某个匈牙利女记者16岁的女儿伊薇特,一年内隐秘地成了她的情人。美国有个叫Max Eastman的评论家,最著名的论断是骂海明威为男人的假胸毛,后来成了伊薇特的丈夫。伊薇特写了本叫Dearest Wilding的回忆录,记叙德莱塞在诱奸成功后,又如何对她身边的朋友大发醋意。德莱塞的情书,他纷繁复杂的一段段恋爱倒是比他的小说更有大作家派头。

  李敖在一个访谈里曾经说,诺贝尔文学奖的颁发经常不公正,像托尔斯泰、易卜生、哈代、康拉德、马克•吐温、高尔基、德莱塞、毛姆等作家,作品都很好,都应该得到这个奖。我挺喜欢李敖,想不明白如此挑剔的他,如何能被德莱塞打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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