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花贼的地图》的读后感大全
《采花贼的地图》是一本由迈克著作,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13.50,页数:1996-07,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采花贼的地图》精选点评:
●签名版哦!
●只有蕙质兰心的gay才能写出这么细腻的文字,这种顾影自怜的文风可能就是英伦所谓的dandy吧,终于还是在港岛生根发芽
●精选集。想看全本。
●一看就是粤语写就的,出书的时候也没改善一下,向普通话文体靠拢。当然作者汪洋恣意的风格是真真的。
●好文字啊
●有趣文字
●看见沈宏非写博说关于秋雨题常德公寓铜牌事,言及迈克,想到住在乌南时是看过这本书的。01-27-2010
●很八错
●第一部分最好。专栏文字
●书的包装不好,内容还有意思 不过怀疑不是完璧
《采花贼的地图》读后感(一):重读
完全是在无意识当中抽出了迈克的书,最喜欢的是“巴黎闲散心”那一章里的文字,有心无心间,将所见所闻信手拈来娓娓道来,“天南地北”也不错,“从前在三藩市”就没那么自在。读过之后,继而萌生了重读邓小宇的念头,其间,又收到出版社寄来林奕华的《等待香港》。
读邓小宇,还有陈冠中早期《号外》时期(用张海儿的话说,那时候在广州的他们很爱看《号外》,相比之下,现在的《号外》已经是另外一本杂志)的文章,心中会不禁生出《城画》的文字,大抵该是这种写法和调性的念头。
究竟是怎样的写法和调性呢?是那种目光犀利观点明晰,却又丝毫不愤怒不压抑不自苦的洒脱与自由吧。
对了,初到上海时,住在淮海路兴国路路口,街对面有家新华书店的特价书店,出门右转,有家小小的书店,叫一介书屋,不过数年后的今天,亲历了这两个极具特色的小书店的消失。
一日,在特价书店门口的一堆图书里,发现了好多此书。标价两元一本。见之大喜,一口气买下了五来本,都拿来送朋友了。
《采花贼的地图》读后感(二):“说起吃来就没完没了”
今天随便翻开一篇,里面有这句话。看到的时候会心一笑~~
很多的默契,欣赏,就在这小小的一瞬里~~
11年了,买它回来11了。
和这个朋友神交已经有11年了……
难怪说老年人独剩下回忆。想想我才不过三十年华也有这么多的回忆。
这部书是高三参加完某次主旋律电影观看后,在复习中路的那家书店买的。无他,纯粹是觉得名字好玩,翻了一翻,文字似乎也不讨厌,就买了。---不晓得为啥,就是这种小细节我总是记得特别清楚。
11年来,不晓得读过几遍。其实每一篇都有影子在心里的,但是每次读,依然兴头头的,自己也觉得奇怪。
张爱玲,当然,很有几分影子,有些,他明显的是故意要学那个调子。不过男女这个亘古永恒的墙,其实依然让这2个人经纬分明的。况且,张的那种身世和境遇根本无从copy起。
其实我更想说“男版李碧华”,哈。
最近的这次重读,才发现那么多篇文字篇幅相近,应该都是报纸的专栏吧,所以每每长度如此接近。
少年时最印象的是《相见欢》。里面对于民间传说和神话的另一面评述解构让我恍然好些东西。
那个时候愚钝和纯真,书读了几遍后才意识到他是个gay。
喜欢,因为电影,艺术,旅行,美食,都是我喜爱的东西。所以听他娓娓的诉来,尽管甜腻阴柔甚至刻毒,还是欣欣然。
虽然11年后还是没有机会去香港去旧金山去巴黎去……但是,多少有机会和这本书里的空气接近些……
4月25日《到处睡的男人》林奕华编导的《包法利夫人》,已经买好票去看啦!
今天看到他些翡冷翠的甜品,如此的美妙,让我向往不已。
可能,想象中的美食是最美味的,而且YY还不会增重!
《采花贼的地图》读后感(三):笔记
几天时间,看了手头迈克的两本书:《采花贼的地图》和《书啊!书》。前一书是从他的4本集子中选出,故应可全面展示他的文字风采,细读之下挺喜欢。迈克受张爱玲的影响很深,我觉得他的性取向(啊,对不起)也对他的写作有决定性影响,因为有不少文字简直不可能出自男性之手。文字很耐读,中间旁逸斜出的奇思异想令人惊叹。中间金句不断,有欲迷人眼之感,对许多少习焉不察之事的解读独具慧眼,读到时令人精神一振。很多方面来说,他是独一无二的,“文化母狗”当得很有道理。
4、自恋有点像生命里的甜品,没有它,生活不成问题,有了它,特别多姿多彩。
42、我又在兴高采烈把张爱玲的外衣在身上拼来拼去,看不过眼的朋友冷冷说:“你没听过齐白石的名言吗?‘学我者生,似我者死’。”说得当然有道理,但是警钟也可以用来当跳舞的背景音乐呀。
75 (写新加坡)当政者似乎不再在这些小事上头做文章,人民也学会犯规,开始懂得生活了。
103 一只蛾飞进屋里避雨,静静伏在墙脚上,平展双翼,乍看如工整古朴的木雕图案。转身出去拿一点东西,回来看见它改变了停栖的位置,贴在天花板的墙角上。是因为不喜欢被人细细观看吗?还是因为墙角接近窗,沙沙的雨声听得较清楚?
159 那孙二娘在十字坡开黑店,实在有无限苦衷。投宿的尽是三山五岳的人马,端酒嫌杯小,奉菜嫌肉酸,入黑后不怀好意跑去借东问西,讨不到大便宜,讨个嘴头上的小便宜也是好的。难怪她夜半进房行刺时那么狠,原来是日常积累下来,对生活的愤恨的发泄。
又或者,摸黑往投宿者身上插的小刀,假想对象有时是台下的观众罢?
241 每一个懂得飞檐走壁绝技的人,大概都有难言之隐。除非天赋异禀,否则谁不是下过一番工夫的呢?经年累月修行,背后肯定有不为外人道的故事,或是辛酸,或是艰辣,总之在不知不觉间累积成一股惊人的动力,一种支持意志脆弱的人排除万难咬紧牙关奋斗下去的力量,不达到目标不罢休。各有前因,各有苦衷,练就一身武艺的异客壮士要是在广阔的天空中不期而遇,唯有相视苦笑。天涯沦落人固然绝对有抱头痛哭的理由,天外飞仙也真是有苦自己知罢?
282 (林奕华)对于前途,他有无限憧憬,舞台上、银幕上、文字中,处处都有他发光发热的空间。说到兴高采烈,他会关怀地垂注我的不长进。我当然希望他好,但那班轰轰烈烈奔向光明的时代列车实在没有给我留位子,没理由侧侧身挤上去做偷渡客。这种没志气他不了解。我唯有冒着被女权运动员乱石掷死的危险,举一个鲜明而不怎么得体的例子:对一个快要绝经的女人来说,惠康本周特价的月经带再便宜也没有什么实际意义,劝她良机勿失入一打货只会令人啼笑皆非。
《采花贼的地图》读后感(四):迈克印象
迈克印象
很早就听迈克的粉丝小绿说迈克的书好看。迈克这名字洋味儿十足,我不免心里嘀咕,他的中文字好看吗?不是不信小绿,而是粉丝的话总叫人有些不敢轻信。比如我女儿是亦菲粉丝,亦菲一举一动,她都崇拜得不得了。但她的宝贝偶像亦菲在我这里自然什么也不是。该打。书迷和星迷自然不是一个档次的了。书迷,那是越迷越读脑子越明白,好书孬书越发分得准;星迷,如我女儿,越迷却是越犯迷糊,被星星晃得花了眼,满天只有那只邈微的小星星在她眼里,大月亮大太阳她都会忽略的。收回话头,重谈正事。
《采花贼的地图》是今天下午收到的。看书名,似乎有吸引那什么什么人群注意的意思。看目录,目光落处,《声声慢》,《二十四桥》,《歌剧院的小老鼠》,《云游》,《流水》,《字里行间》,却一点也没那个什么意思。篇幅都不长,让人想到董桥的短文。心下先很轻松。不像长文先叫人心里怯火,当然,自己知道根底的好文不在此限,我是指那些让人难摸深浅的长文。
拿起书,信手翻开的最后几页,一眼就见《情人》书名,原来是谈这本书的。《情人》我读过,也喜欢。但却不知道这喜欢从何说起。迈克短短一文,说的正是我自己读《情人》时的感受。一下子,心里就觉得这洋名字迈克自己人得很。于是赶紧卷首依次读起。
第一篇《不朽的调情》。“人家说文人的笔是最锋利的武器,我们这些靠写字维生的大概都爱听这样的恭维话——就算个人能力不能够做到,光知道手上的生财工具有不可忽视的潜质,也是一种安慰。”我很喜欢这种调侃的口气。“随手一写就辛辣抵死”。写到法国人处处留情的幻象,那些无谓放电的市民,叫人忍俊不禁。“还没有见过世面的三四岁小孩,已经懂得飞眼风。巴士上,地铁车厢里,挑肥拥挤或者孤清的街道中,明知不会开花结果,还是不忘那快而准的一瞄。因此而驻足、而回报、而进一步的个案固然有,可是通常只是愉快的空气,适可而止的眼部运动。”特别让人开眼的是,那个电视新闻节目主持人的轻俏放肆,“新闻完毕,那衣冠楚楚的男报告员忽然单眼眨了一眨,我差一点没把早餐桌上的茶泼泻……后来我见他久不久就单单眼的,大概是他的‘签名式’。”
确实是自己喜欢的类型。但我不喜欢下面这个句子: “夏天是展览胴体的最佳场所”。以前见有人指出过,“胴体”这个词不宜用来称人体。我翻开《现代汉语词典》304页,胴有两个解释,“躯干”;“大肠”。胴体:①躯干,特指牲畜屠宰后,除去头、尾、四肢、内脏等剩下的部分。②指人的躯体。虽有②这层意思,但第一个意思实在是太让人不舒服了。虽然,用这个词描写人体的人另外也不少,别人乱用懒得理他,但同样事到“都市名家” 迈克这里,我想苛求于他并不算过分。
当然,这未必是瑕疵的问题,一点也没影响我兴致勃勃对这本书的“阅读期待”。这就继续读下去。
2007年1月31日
《采花贼的地图》读后感(五):他是个GAY,周游列国,酷爱甜品,最爱张爱玲,有一支辛辣抵死的妙笔
迈克不见得是最好的作家,却是我特别偏爱的一个,大抵因为他全然符合我的趣味,包括恶趣味。他是个GAY,周游列国,酷爱甜品,最爱的作家叫做张爱玲,有一支辛辣抵死的妙笔。
最先读到他的一本书叫做《采花贼的地图》,写的是巴黎,是细节的、生活的巴黎,只言片语让人记得巴黎人浓烈到不得不用香水遮盖的体味,新闻男主播在电视里乱抛的媚眼,还有迟到的习惯,以及露天咖啡厅读书、鸟粪掉落头上浑然不觉的文艺范。而让人最羡慕的莫过于他可以驱车六个小时到郊区吃一份传说中的冰淇淋。闲,有钱,对生活中的小趣味保持强烈的热情,多么可爱的生活。读这本书时,还不知道他的性取向。只是感慨,这个男人的文字好妩媚,然而有风骨。
后来,又有缘读到他的一些书,像《狐狸尾巴》、《吹皱一池春水》、《我看见的你是我自己》、《坦白说,亲爱的》……也不尽是缘分,有些是我从茫茫书海中觅得,一把抓在手中。他的散文向来是我最爱,不像李碧华生猛咸湿,也不像简桢清心寡欲,有一点淡淡的情色,然而是节制的。喜欢掉书袋,而且惯常向张爱玲致敬,动不动就引用她的只言片语,但用得很机智,令人莞尔,还会感慨他对张爱玲的一片深情。他写电影,写音乐,跟规矩的影评、乐评不一样,总给人信手拈来的感觉。他的这些东西最适合给一知半解的人看,比如我。看着人名、歌名,感觉不陌生,然而理解也不深刻,看他信口雌黄,掠得浅薄的快乐,一笑而过。跟木心的《文学回忆录》仿佛,只适合让对外国文学一知半解的人看得击节赞叹。真研究的肯定有不同意见,就看得不那么愉快了。
他有一个特别接地气的爱好,让人感觉亲切,那就是好吃。他说,到了一定年纪,旅行不外是为了吃。似乎是为了证明这个,他的游记里,最先出场的永远是当地的著名甜品。一个男人,嗜食甜品到完全可以整天吃甜品过活,确实也够奇怪的。更奇怪的是这人吃那么多甜品,甜腻的话当然也有说,但更多的是毒舌。他感兴趣的东西实在太多,热情不够分配,因为多情,所以凉薄。不过,他始终对吃过的南瓜云吞魂牵梦萦,在他笔下出现的次数比他的旧爱还要多。在他写情人的《斟情记》里,与情人的过往是以共同吃过的甜品来串联的。同样是写同志恋情,他的《斟情记》跟白先勇的《树犹如此》截然不同。他是游戏人生,白先勇是情比金坚。迈克的字里行间都故意闪烁其词,让你读出他是个有故事的人。就像他自己说的,为什么要叫***呢?一夜哪来得及产生情,不过是肉体的欢愉罢了,叫快趣更为妥帖。作为一个终身游客,他的爱情大多是唾手可得、即用即弃的。
他所有的作品,我最喜欢的还是《采花贼的地图》,前前后后读了有三、四遍。
最初还纳闷,这个外国人怎么写东西的感觉如此东方?后来知道他的全名叫林迈克,生于新加坡,是个华人。写这个时的他已经浸淫文字多年,古文功底很深,又喝了很多洋墨水,一支笔学贯中西,摇曳生姿,风情万种,然而认真、考究,没有后来的熟极而流——太流畅了,反而少了点质感。其实,也不见得就这本最好。不过,人人都喜欢有那么点“人生若只如初见”的感慨。谁让我最先看到的就是这本呢?邂逅颇不浪漫,在旧书摊上相遇,花了两块钱抱回家去,读了发现是至宝,从此珍藏于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