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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迷幻》观后感精选

2022-04-03 03:03:54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纽约迷幻》观后感精选

  《纽约迷幻》是一部由汤姆·迪西罗执导,史蒂夫·布西密 / Marcus Collins / 艾莉森·洛曼主演的一部喜剧 / 剧情 / 爱情类型的电影,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观众的观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纽约迷幻》精选点评:

  ●愛片

  ●很不错阿

  ●Buscemi演小人物真是举世无双,敏感、善妒、多疑但却心软的平民狗仔被赋予了多层属性,随着故事展开,人物就像剥粽子一样,一层又一层

  ●Toby清晨走出酒店那一刻就像踩在粉红色云彩上,迷幻意味最浓的一幕,无所谓现实梦境,live in the moment

  ●牙叔想拍片之三。Les是目前看过的牙叔作品中最不喜欢的角色。当年教不会Michael Pitt,所以在大西洋城给丫崩了。

  ●朋友永远都是朋友,有魅力的最终会出头,无须在意开始是什么地位

  ●2018.7.25 myself 10e HK 梦一样美

  ●太简单了。。。

  ●根据记录显示

  ●20180615,那一闪一闪的蓝眼睛

  《纽约迷幻》观后感(一):臭小子的成名志

  成功前的龙套生活和兄弟情意

  不得志的哥们是个娱记摄影师,职业不被家人认可,社会地位不受尊重,生活得邋遢混乱,精神近崩溃,演员表演得很好

  看着臭小子把握住机会一步步走向成功,想起曾经梦想星途的个哥们,他真的很帅啊,没有好机遇吧...

  《纽约迷幻》观后感(二):纽约的无厘头温情

  如果要选一位演员的面孔来代表纽约的小人物形象,那一定非Steve Buscemi莫属。这位眼角下垂苦笑起来嘴巴歪向一边的“丑男”别看神色有些猥琐,可一动起来,真是精力旺盛充满了喜剧色彩。在这部名为《纽约迷幻》的电影中,Steve饰演一位落魄的狗仔娱记摄影师Les,与新生代的偶像男明星Michael Pitt合作演出了一幕充满温情的无厘头纽约喜剧。

  Michael Pitt的角色是位带着明星梦来到纽约闯世界的年轻人Toby,后因身无分文落魄到了无家可归,在天寒地冻的纽约也只能随便睡在中央公园的长凳上。一次Toby在Les“出猎”明星的过程中偶然帮了个小忙,Les禁不住Toby的哀求,当夜带Toby回到自己的破公寓借宿,后决定“雇佣”Toby当个免费的助手——有便宜不占就不是典型的纽约小人物啦。Les与Toby,一个老江湖,一个初出茅庐;一个尖酸刻薄,一个单纯善良,一个满脸风霜,另一个帅气逼人,如此完全不搭调的两个人就这样成了一个奇怪的组合,在颇有无厘头风格的混乱剧情中搞笑搞笑再搞笑,可笑着骂着,竟然发现,荒诞无厘头的背后竟然也有一丝温情,让人不自觉的回味。

  电影最成功之处就是把Steve所代表的嘲讽冷酷与Michael所代表的温情幻想在一个貌似无厘头的情景之中完美的结合在了一起,竟然毫不做作或生拉硬凑。从表演上说,Michael的角色基本是花瓶,只要随着情节来搞笑就足够了,但Steve Buscemi在这部电影中绝对展示了超俗的功力,冷酷、挣扎、落魄、沮丧、满不在乎、自以为是的狂喜等等心理变化被表现得近乎完美,一举手一投足全是戏!同William H. Macy(在电影“Fargo”中扮演主人公)一起,Steve Buscemi可以说是塑造极品小人物的最佳戏骨。

  这部《纽约迷幻》是2007年喜剧电影市场上不多见的另类作品,演员阵容强大,表演精湛,不容错过。

  发表于《电影世界》杂志,转载请注明。

  《纽约迷幻》观后感(三):纽约迷幻:最后两分钟并不少

  这又是一篇让我非常犹豫是否要写的文章。首先它违背了我写批评性文章的基本原则,不批评那些年轻的,新锐的作品。要是我没记错,刚刚开始写作时,批评对我不管用,鼓励管用。也只是最近我才能渐渐接受批评性意见,并且使之对我的写作有所助益。尽管如此,我还是发现有些批评性意见实际上不是批评。其次我担心自己根本写不好。这类批评性文章应该由经验丰富的编剧来写。

  我在电梯里上上下下了两个来回,并未能给自己找到重复的理由。

  这是我第二次看这部影片,距离上次观影差不多整整一年。上次观影因为信号故障,看到托比拍摄黑白MV就此打住,这次看到了结尾。如果我没有再看第二次,《纽约迷幻》留在我印象中的形象很接近时代版街头版的了不起的盖茨比。尤其是托比和莱斯和另外两个摄影师在小吃店进餐,不欢而散后,托比坐在莱斯的车上,车穿行在隧道,黄色的灯光,适时响起的音乐,托比进入幻觉的神情,都太盖茨比。直到此处,影片都还完全地处在爵士的调调里。爵士加街头,这真是非常棒的组合。

  《纽约迷幻》根本上就是部音乐性非常强的影片。莱斯的爵士,托比的街头,卡玛的流行形成电影的三种色彩。我的失望更多源于以我的口味,爵士和街头结合在一起的阶段非常好看。当托比进入了卡玛的流行,影片的色,声,光,味都变了,它就不再是我会倾心的电影。而这种失望,终极的反转,来得非常迟,直到最后一个小情节之前,我都还对它抱着希望。最终一击来自莱斯射杀托比的瞄准器里总是找不到合理的头部,正当莱斯放弃时,托比向他伸出手,莱斯立刻感动得透心透肺,给托比拍了张great shot,心满意是。这个动作完全地消解了莱斯这个人物,前功尽弃,这不是一曲爵士的风格。一旦莱斯不再是爵士,这部影片前90分钟建立的人物关系,情感积累全部崩塌,托比也随之不再街头,柔光镜里他的背影,镜头深处他和卡玛共同接受采访时的侧影都滑向完美平庸。他忽然变得和随便哪个刚刚被包装出道的年轻男孩没有两样。他没有拿着牛排刀刺向他,给他脸上留下刀痕的妈妈,也没有在纽约的垃圾箱里辗转生存的混合着阳光的垃圾味,他所剩下的只有那身白西装。

  即便其他的情节全都不动,最后2分钟的改动也会使影片更多地保留爵士味道。起码他不应该让这个人物轰然倒塌。莱斯因为气不过托比对他的抛弃,决定射杀这个忘恩负义的小子,他仍然可以在现场各种瞄准,各种瞄不准。莱斯突然地放下用相机改装的手枪。什么解释也没有,镜头里就是莱斯那张实在很爵士的脸。莱斯转身离去,托比看见那人的背影,他试着喊了几声,人群迅速地将他们隔开。喊声消失在欢呼声里。莱斯的背影再也看不见。卡玛在另一个方向喊着托比。

  如果最后两分钟是这样,它会直接调动起我其他的观影体验。最可能被调动的是《沉默的羔羊》里汉尼拔博士的背影。汉尼拔博士戴着巴拿马草帽消失在阳光弥漫的小街上。整部影片将保持它原先建立的爵士基调。

  即便是这样,我也仍然不能满足。影片真正使我造成妄想是在莱斯和托比被从卡玛的生日宴会上赶出来。莱斯假意将投票的生日照片扔进咖啡杯,许诺将带着托比去寻找下一个机会。这时候莱斯和托比对待世界不同的看法已经表现得非常清楚,简单来讲,莱斯绝不相信电影《诺丁山》里那样的故事存在,托比却不仅相信《诺丁山》,连《泰坦尼克号》都相信。当时我妄想接下去,莱斯将用他的现实主义带着托比闯荡纽约。莱斯有一整套进军纽约的方法手册,像是拍大头照,找经纪人,给德尼罗打电话约一起午餐。托比完全没有方法,他所遇到的解决方案和机会全是碰运气,只要心里充满爱,就会遇到爱。我以为这两套不同的世界观将展开一场充满趣味的搏斗。莱斯拿走了托比的幸运女神,从而用他的方式带着托比在纽约各种打拼,这完全说得过去。甚至能想象作为小角色的托比在片场为卡玛端茶倒水,或者作为男主角的替身借背。托比和卡玛的关系将进入写实主义的桩桩件件,而莱斯总能让一切变得鸡飞狗跳。

  这样好像才是比较正常的观影体验。以至于当我看到托比和经纪人发生关系,我感到非常的惊讶。因为这样的情节在写实和浪漫之间做着非常大跨度的跳跃。从而没办法投入情感,只能目瞪口呆。它同时也颠覆了我“好的演技要从生活里提炼”的认识,使得最终托比成名时,我仍然认为他的演技肯定不行,大概是拍不出什么好电影来。

  整体的观影体验就在前半部的非常好,到后面的糟糕之间大跳水,直到完全地绝望。真正的转折点就发生在莱斯将托比锁在家里,托比看到电脑里的照片,砸门离去的时候。托比的离开终结了这部电影的情感。也许在现实中的确是这样,要是某人像莱斯这样,唯一的解决方案,最快的解决方案就是离开他,找个靠谱的人。但是电影不是现实。在电影里我需要得到的是可能性。这就好像有1000个大兵瑞恩未被拯救也不能拍成电影,要拍的就是拯救大兵瑞恩。事情就是这样。

  我在这里扼腕叹息,这部电影里的确包含了很多我喜欢的东西,我决定不厌其烦地将它们列举出来。

  1 色彩。影片从纽约街头的垃圾箱开始。黄色的垃圾箱,箱体上印着红色漆字。托比从垃圾箱里一跃而起。最先出现的是他的红色帽衫的帽子,和垃圾箱上漆字同样的颜色。他抹掉黑色线帽,露出金色头发。由黄色和红色构成的色彩组合最先定位了纽约的颜色。它是我们熟悉的美式快餐店的色彩组合。一个镜头就将我们带进熟悉的美式文化。使遥远的纽约变得亲近,故事变得可信。它在远处,又在身边,托比好像就是我们在街头能遇到的随便一个年轻人。

  2 细节处理的细腻。托比两次从垃圾箱里拣水喝,第一次拣了瓶矿泉水,喝水时没什么表情,预设是白水,喝到也是白水。第二次拣了杯装饮料,喝前脸上就有点期待的表情,喝到嘴里,饮料已经变质,赶紧吐出来。这个一喜一惊在观影时完全看得出来。虽然是这么小的细节,也能看出托比那时的生存状况,只能获得最基本的生存资源,想有点什么好事,立刻是反面。这种状态相信很多为梦想打拼过的人看了都会会心一笑。传达得如此简洁。

  3 托比亲吻墙壁上贴着的海报。女神红唇,大字写着Touch of me,这并不是托比色情狂,而是在一个人追求梦想,陷入生活的窘境,不得不睡垃圾箱时,城市虽然阳光灿烂,纽约秋天惹人赞,但是身边已经没有人与他交流。中国人管这叫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这时候人很自然的反应,是会和身边其他的事物发生交流。因为交流是内置于人的基本设置。墙上的女神在说“touch of me”,托比的亲吻是回答,“it’s my pleasure”。这个细节也同时反应出托比的性格坚强,若是软弱的人就会关闭交流通道,自闭,抑郁,沮丧,但是托比仍然在积极地回应这个世界仍能发生善意及平等交流的一切。照在脸上的阳光,天空映出树叶的两种颜色,要求被亲近的壁画女神。托比的性格特质就这样看似不经意地被塑造出来。

  4 托比为了生存,从街上偷了张大饼,迅速跑掉。结果他进了地铁睡觉,鞋子就被从脚上取下偷走。You must pay ,in this way or that way。纽约的公平交易法则仍然尽忠职守地运行着。这时我们的视野就被打开,不仅看到托比,也似乎看到了某种法则。这种法则是纽约法则,但更是《纽约迷幻》里的纽约法则,这种法则在影片中的不时闪现,才是电影真正的环境声。

  5 当莱斯与大块头皮衣摄影师发生冲突时,为什么托比会冲上去帮莱斯吵架。这是因为在托比问这儿发生了什么时,只有莱斯回答了他。虽然莱斯说的是滚开点,小破孩。交流就是交流,就是friends is friends。在托比的境遇,他早就习惯了大多数人的反应,那就是不管发生了什么,不管你说什么,不管怎么说,周围的环境都会一致的静音没反应。大家选择不和这个人发生交流,不给什么机会的缝隙。所以托比对交流非常敏感。在莱斯与他交流后,他立刻将莱斯的交流夸张为他们是一伙的,并且扑上去为他们这一伙吵架。而莱斯也果然继续给出机会。这说明莱斯在他们那一伙中也是相对孤立,他并没有在这个行业里占到较大的稳固的利益,他也处在发展期,发展期的人相对较为开放。其次他上下打量托比的那一眼,对于托比是个什么样的人心中有感觉。后来的事实证明他们的确有着相似的背景和经历。莱斯虽然是个狗仔,也在干着狗仔的事,但他的内心和他的目标是新闻记者,要用“一张照片震惊整个世界”。这和托比想要当个好演员其实是一回事,虽然托比是个流浪汉,也在干着流浪汉的事。

  影片到这里其实已经变得非常有意思,新闻摄影记者和好演员之间本身就存在冲突的可能,而新闻摄影记者和狗仔的区别在于,新闻图片批判或赞同的对象并不是被拍摄者本身。

  6 托比的“仗义”出拳为他赢来了一次跑腿的机会,去为三位新闻记者买三杯咖啡,regular coffee,其中一杯淡咖啡不加糖。虽然说好了找零要奉还,而且他还没有鞋,脚上只有双破袜子,靠着超长的牛仔裤混日子,还是能想象出他此刻内心的激动。果然下一个镜头中托比已然踌躇满志了。手里托着三杯咖啡,嘴里叼着烟,已经有种在纽约的事业终于开始了的感觉。这时候他又获得了第二个干零活的机会,穿西装的大块头叫他看看那伙新闻记者还在那儿吗。托比突然好像有点用了,手里托着咖啡,嘴里叼着烟卷,还得东看西看,显得有点忙。就在好运接踵而至时,连太阳公公都出来帮忙,正在大块头掩护下准备撤退的女神和女神的值班男友因为之前的一点不愉快发生争执,当值男友执意要取下女神的墨镜作为报复。就这样,托比走了狗屎运,得以和女神四目相对。要说托比的眼神,他的灵魂此刻还有什么用,那就只能对女神才有用。因为二者都有个神字。女神经过托比身边,对托比的眼神说,谢谢。这绝对不是什么客套。之前当值男友对女神的打击,在这个眼神里才被校正过来,事实明明是这样的。托比现在至少对五个人有用,三个等着他拿咖啡回去的新闻记者,一个决定拿他当障碍物的酒店保安,一个刚刚校正了自己到底是不是神的女神。

  7 接下来的情节显示了发生交流是多么可怕的事。为什么绝大多数人都选择不发生交流。托比居然找到了莱斯的住处。这个情节的设置也超赞。它就是没说托比到底是怎么找到莱斯的住处。和这个一样好的是莱斯总把他的车停在街道对过,每天早上他跨过那条街进入纽约今天的新闻,每天晚上再惹了一身不愉快回来。然而无论怎样的不愉快在午夜经过那条街的中缝,被贯穿东西的劲风一吹,也会烟消云散。他重新变得踌躇满志。值得骄傲的是,直到目前他还没有染上恶习,既不抽烟也不喝酒,连肩周炎都没有。每当想起这些,莱斯自己都对自己佩服起来。简直就像一篇小说的开头。然而莱斯的表演就是这么好,他穿过街道走到自己的门边,就带来了这样丰富的信息。

  8 这部电影的神妙之处就在于它所有的细节几乎都是经典加精彩。莱斯和托比被从宴会扔出去,他们和保安之间的对话从几十上百个类似的对话中跳出来,拔得头筹。这部电影没有把哪个小角色写成白痴(但是最后…哎我不说了…),倒是将这些细节无限又恰到好处地放大,形成影片的风格。这种风格不就是爵士,不就是街头吗。旋律占一部分,但是饶舌开始后它就变成主角。

  莱斯被拎着脖子搡出来

  莱斯:别碰我,笨蛋

  保安:看看又一个废物被扔出来了

  莱斯被扔到地上,打了半个滚

  摄影同行:莱斯,我还给你留了个位子

  (莱斯意识到他同行的存在,必须显得强硬,保住面子)

  莱斯:你等着打官司吧,你把我手指弄断了

  保安:你在我叫警察前赶紧滚,你的手指还能保住

  莱斯:打电话,叫警察,快点,你这个纳粹混蛋

  我的助理呢?

  托比:我在这儿

  莱斯:抄下他的名字,我们法庭见,抄下这混蛋的名字

  托比:好的,混蛋你叫什么名字

  保安拎起托比,推开莱斯

  两个人都被摔在地上,从这个镜头爬进下个镜头,跪着找弄散的装备还是什么,一边讨论今晚最大的损失是没拿礼品袋,这全怪托比没能做到稳中求胜,居然忘记自己的职责所在。摄影助理的主要工作就是替摄影师拿好礼品袋。

  9 影片的视角给出也很有意思。不动声色地赶走沉闷。莱斯和托比在街道对过等明星牛排的出现。这是他们爬在地上时得到的信息,红门131号。镜头中出现红门后,心理期待是我们在红门的对面,也就是等待牛排出现的位置。这时候镜头在出现一名遛狗的上流社会女人,从视线的右边走向左边,按照之前的预期,随着她的步伐,她将经过红门,牛排家门口。然而镜头拉开,才发现这个人其实是在莱斯和托比身后的街道上走过,镜头的前景出现了莱斯和托比的脸。这个出乎预料的镜头一下子就将之前紧张逼仄的氛围打开,带着活力四射的新鲜度,第三支点的设置使得影片内部的空间扩大。像这样非常小角度的技术不断跳跃在影片内部,使得故事的讲述一点儿也不沉闷,甚至让人忘记这本该是个常规类型的故事。这些都是非常本源于电影本身的故事讲述手法。

  甚至毫不夸张地,遛狗女人是从街这边还是街那边过去,完全是两部电影。因为电影讲述者站的位置不同,电影当然随之不同。而这种讲述者突然跳出来,告诉你,我不在你认为的那儿,这本身也是一种讲述,是在故事讲述内部的讲述。

  要是这样写下去,写个三天三夜也写不完,就写出的这些,我想已经能表达我对最后两分钟的扼腕叹息是有着充分的扼腕叹息的理由和强烈的扼腕叹息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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