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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驯化的大脑》读后感摘抄

2021-05-12 00:43:10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被驯化的大脑》读后感摘抄

  《被驯化的大脑》是一本由[英]布鲁斯·胡德著作,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9.00元,页数:268,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被驯化的大脑》读后感(一):被驯化的大脑(解读版)

  大约两万年前,人类的大脑开始萎缩。到现在已经少了一个网球的大小了。显然把大脑的大小当成智慧的指标是不对的。 人类与其他动物最根本的区别在于计划,计划实际上是一种节制。 人类进化过程中,渐渐超越F4: 逃跑fleeing 打架fighting 进食feeding 通奸fornicating 被训驯化的大脑让人们生活在一个亲善的社会中,但出于政治 经济和意识形态的原因,对待敌人的手段是毫无底线可言的。 人类一旦进入群体去就会产生偏见,这跟《乌合之众》的观点不谋而合。人们一旦认为他们属于某个团体,就会受群体心理的影响。 大脑如何支配人类的的社会需要? ——不社交毋宁死。 被驯化的不完美之处就在于对权威的盲从。 人的发展就是为了达到更高的驯化水平。 20167.6. 60于昆明大绿水河

  《被驯化的大脑》读后感(二):此生追求...

  就像听老师讲课,追踪老师的思路很重要。有的老师喜欢讲一个知识点举一个例子,如果不能及时匹配知识点和例子,联系前后知识点,最后结构模糊不清,知识点散落一地。就像读这本书,本应读完每一章都对思路略作整理,事例有助于理解,也会使观点片段化。

  一共六章,分三方面讲述人类的驯化过程,由现象佐证结论,结构大致如下:

  《被驯化的大脑》读后感(三):被驯化的大脑-流行观点拨云见日

  两个感受,第一,这是一本很不错的科普向的书籍;许多优秀的观点会通过碎片化的方式传递出来,不一定非要通过纸质媒介。比如在阅读本书的过程中,就发现其中的很多观点已经在微博或者微信等媒介上接触过。

  事实上,本书给我最新颖的观点也是他想要传递的核心观点就是:人类在驯化别的生物和大自然的过程中,也在进行自我驯化,使得人更适应于进行群体生活。只不过有的人是主动驯化自己,有的人是被动被驯化。一旦接受了这种设定,再去理解人的性格差异就不仅仅是在社会学上了,还在进化学上。还有很有意思的一点是将人的童年期比喻为驯化期,不停地教小孩子东西其实就是不停驯化小孩,使他可以更好地融入社会,从这个角度看待教育,无论如何显得视角就很高了。接受了这个设定也就像是接受了任何生物的进化动力都是繁殖一样,理解事物的能力又上了一个台阶。第二个记忆深刻的点是任何东西都是人格的延伸,类似于youarewhatyoueat,不管是你穿的衣物、观看的球队、喜欢吃的东西、住的品位,事实上都是人格的延伸,所以慢慢品味一个人就会变得非常有趣,而且借助于此,甚至可以对一些人的行为进行预测,所以蔡康永说的话就非常好理解了,你可以质疑一个人,但是不要质疑他喜欢的东西。

  《被驯化的大脑》读后感(四):协作是人类最重要的属性

  胡德教授借用“驯化”一词,指代人类从鸿蒙时代的丛林走向结社合作的过程。他对“驯化”的定义是:在可接受的行为范围之内,人类之间协调、合作和共同生活的相关技能。

  人类为了走出荒蛮的匮乏,进入文明的丰盛,产生了沟通、生产、教育等等高级需要,超越了动物的F4需要[逃跑(fleeing)、打架(fighing)、进食(feeding)、通奸(fornicating)]。而人类在婴儿期就表现出了与动物毫不相同的对于沟通交流的天赋——作者将之喻为预装了操作系统。人类巩膜的进化也为他人提供了解读眼神的便利,成为了有利于群体内沟通的互惠行为。

  后天性状的遗传在某些时候也是可能的,这是现代表观遗传学的内容。表观遗传学的理论是,后天环境会影响基因性状的表达。解释了环境是如何在不改变DNA序列的情况下改变基因的运作的,拉马克在这一方面并非谬误,相反可以作为达尔文理论的补充。

  前额叶皮层是管理者中的高层,会用热处理和冷处理两种方式调节人类的冲动。F4需求让我们活得更久、多子多孙,但同时,我们区别于动物的是大脑中的自我抑制功能,它让我们与同类和谐相处,守住一个驯化的人类社会的社交准则。

  驯化的大脑让人更容易接近人群,但人类的诸多麻烦却是在进入群体之后。我们一旦成为某个群体的成员后就会产生偏见,将自己和其他团体区分开来,一些群体的领袖会让他们相信,他们仇视另一个团体仇视得有理,“人们做一些大错特错的事并不是因为他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而是他们认为自己做得对”。

  上万年进化获得的社交技巧在今日被我们高度集成和施展在了一方屏幕之中,我们扔掉了一些传统手段,比如眼神,我们削弱了一些手段,比如语言,我们也发明了一些新手段,比如配合颜文字的聊天礼仪。在一个个社交平台,全世界被史无前例地连接,理解包容、共享精神、利他主义,互联网精神似乎正沿着人类大脑进化史将其主旨发扬光大。

  《被驯化的大脑》读后感(五):人工智能时代大脑如何被驯化呢?

  大脑的驯化可分为主动驯化和被动驯化。

  主动驯化当下最流行的应该是“刻意练习”、“10000小时理论”、“微习惯”和“XX天习惯培养”。

  而被动驯化,在《人类简史》中有一个颠覆人们观念的观点:小麦驯服了人类。一万年前智人开始放弃狩猎和采集,投入越来越多的精力来培育小麦。小麦照顾起来,处处麻烦。

第一,小麦不喜欢大小石头,所以要把田地里的石头捡干净搬出去,搞得腰酸背痛。第二,小麦不喜欢与其他植物分享空间、水和养分,所以要在烈日下整天除草。第三,小麦会得病,所以要帮忙驱虫防病。第四,小麦完全无力抵抗蝗虫或者兔子,所以农民又不得不守卫保护。最后,小麦会渴会饿。所以要大老远把水引来,为它止渴;收集动物粪便,用来滋养土地。

  当时智人适应的活动是爬爬果树、追追瞪羚,而不是弯腰清石块、努力挑水桶。于是,人类的脊推、膝盖、脖子和脚底就得付出代价。人类进到农业时代后出现了大量疾病,例如腰间盘突出、关节炎和疝气。新的农业活动需要大把时间,所以,人类就只能被迫永久定居在麦田旁边。这彻底改变了人类的生活方式。所以说小麦驯化了我们。

  在将来不久的人工智能时代,我们的大脑会被如何驯化?我们要如何主动驯化适应人工智能,而又是如何被动驯化的呢?

  我想在人工智能时代的主动驯化原则是:向人工智能提供策略和方向、人工智能做不到的事情驯化。为人工智能提供策略和方向这个好理解,但是要做人工智能做不到的事情,太难了。衣食住行、吃喝拉撒睡,除了拉撒睡需要人自己做之外,其它人工智能都能帮助实现,不用我们自己动手。目前我还真没有想到人工智能做不到的事情。

  而在人工智能时代我们是如何被动驯化的呢?人工智能几乎能解决我们生活上的所有问题,慢慢地,人类成了人工智能圈养起来的动物,有点像我们现在圈养家禽一样。“家禽”的节奏就是按时吃喝,想睡就睡。那时候我们会被驯化得越来越懒、越来越傻、越来越不值钱吗......

  那时人活着的意义是什么呢?

  我是不是有点太悲观了。

  《被驯化的大脑》读后感(六):人类就是一原生态操作系统

  人类进化成为万物之灵,到底经历了什么样的过程,其他动物为什么没能进化成人类这个样子。这些进化是人类主动进行的呢?还是因为大自然环境选择的结果呢?如果是大自然的选择,那为什么大自然不选择其他物种呢?

  这本书就以这样的形式作为开篇,也是我认为本书最吸引人的部分,提出了一些观点。有些观点倒是和罗振宇在跨年演讲《时间的朋友》当中的观点有些类似,因为罗胖也利用了生物学的角度来阐释现时的商业环境和未来的商业走向。

  稍微总结一下本书第一章的相关内容,大家感受一下:

  在哺乳类动物中,人类大脑是相对较大的,因此也需要耗费更多的能量,大脑只占身体重量的1/50,却要消耗整个身体1/5的能量。

  人类大脑在150万-200万年前开始显著增大,说明此时我们的大脑开始面临复杂的外在环境,需要处理更加复杂的事情,这也造成了一些困扰。

  1、大部分哺乳动物在出生之后不久就可以行走甚至奔跑,而人类出生之后却需要更长的时间才能做到这点。原因之一很可能就是“早产”,出生得太早,还没有发育完善就已经出生了,于是需要时间来继续发育。

  2、为什么要“早产”呢?因为进化的结果,人类的“头”变大了(需要学习和掌握更多的知识和技能),而女性的“产道”却变小了(因为直立行走),两种原因都可能导致使人类必须提前把小孩生下来。

  3、小孩子的大脑在出生时已经比其他哺乳动物大很多(按身体比例算),而在出生之后的几年之内又开始迅速增长,因为他们需要学习很多的社会技能,人类文明进化出来的语言使得我们的知识和技能变得可以继承和学习,而因为知识存量的庞大和人类社会的复杂,人类需要长时期的童年来进行学习。

  但是,在过去的2万年间,人类的大脑却在缩小,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相对来说,这是一本人类大脑演化的科普书籍,好在并不是特别生涩,虽然读起来也不是很容易,但对我来说,至少能够读下去。也终于能够理解一些我们日常的行为缘由,打开了另外一扇认识世界的窗口。

  比如:

  婴儿出生时的思维是一张白纸吗?外界对他来说是一个流光溢彩而又混乱喧嚣的世界吗?

  大脑的某些区域的连接对时间非常敏感,大自然制造“大脑”的方式是,它需要大脑在某一特定的时期去预期一些特定的体验,如果抗拒或耗光这些“有效期”,那么就会产生长期性损害。

  大脑就像一台已经预装好系统的电脑,你装什么东西进去取决于打算做什么,它不是一张白纸。

  在语言出现之前,人类通过观察来理解和交流信息,婴儿天生具备此能力,并通过模仿来学习。

  当幼童能够理解别人和自己的“错误观念”时,心智开始正式形成。

  婴儿在6个月之内,必须得到良好的呵护与照顾,不仅仅是吃喝,更重要的是和父母的互动,虽然还不能使用语言,但却能通过其他方式。实验证明,如果6月之内没有得到很好的呵护,未来在性格上就会出现很多异常。

  婴儿有道德本能:喜欢乐于助人的人;有财产本能:2岁开始用“我的”“你的”物主代词,3岁会代表他人争取所有权;有分享本能:合作会引起分享。

  总之,这是一本值得一读的书。

  《被驯化的大脑》读后感(七):人和她的大脑

  为什么要有大脑呢?大脑实际上是个计算器,输入环境信息,产出一个应对方案,引导生物体根据外在的情况做出相应的回应。于是,海鞘小时候需要找个住的地方,就长出个大脑来导航,找到之后住下来大脑没用了,就消化掉了。为什么不留着呢?万一有用呢?做个纪念也好啊?因为大脑很费能量,养不起。这可能和大脑永不停机神经细胞总在随时待命的工作方式有关。吼猴吃树叶,蜘蛛猴吃水果。树叶容易寻,但是水果却难觅,于是蜘蛛猴相比吼猴长出了更大比例的大脑。印象流的推断是脑袋越大越聪明,但是鲸鱼和大象的大脑比人的更大;更机智一些的想法是大脑占身体比重越大越聪明,但是象鼻鱼大脑的比重比人更大。而且,胡德说,人类过去两万年大脑还缩小了一个网球那么大小。Ridley在《先天后天》中说是攻击性相关区域缩小了,胡德说是人类domesticate自身适应社群生活造成的,就像驯化的动物比它们的野外祖先大脑都缩小了10-15%那样。那么为什么人类这么聪明呢?Gazzaniga说或许是人类大脑重新布线的结果。或许可以类比写程序。如老王所提到的,把“一个和尚独自归,关门闭户掩柴扉”式的代码行改写为“细雨湿流光”,并且通过更少的代码实现了更强大的功能。

  为什么有生命呢?就像一阵风,一朵云,某处天空中出现的彩虹一样,生命也是宇宙在基本物理定律的作用下展示出的一种表观现象。前因引发了后果。进化也是如此,并不存在某种神力或神意,仅仅是一种自然现象,就像一个做一个雪人和一个石头人,一段时间之后,雪人消融,石头人还在。这样,进化的变动就像水往低处流的变动一样。这样,生命自身的存在从宇宙的视角来看就没有价值和意义,但这并不说明生命不能有价值和意义。对生命意义和价值的寻求,实际上是一种“越轨”。这是被John Stuart Mill称之为人类的higher faculty或被康德看作人类特有的能力即理性带来的一个花朵,但是对于进化来说,理性或许带来了人类相对其他生命在能力上的超级飞跃,但是同时这也是“大毒草”,一朵邪恶之花,能够反噬“进化”自身。理性在原初智能中的作用,一方面如Mercier and Sperber所说,实际上是用于说服别人、给自己做辩护,另一方面是给自己的需求提供“理性选择”上的解决方案。一个男人,看上一个女人,想让她给自己生孩子,出色的理性教导他说,不要直接上去说“我想要你给我洗衣服做饭生孩子”,而是要上去告诉她“我有车有房父母双亡”,不行的话就给她送花买包和最关键的“爱她”。Wright和Trivers说,最能打动人的“爱”,不是假装去爱,而是连自己都信了的“爱”,连自己都信了,那么对方还会识破有诈吗?所以Helen Fisher在Anatomy of Love中提到,爱情一般持续3-4年,然后就熄灭了。这刚好是两个人把一个孩子生出来养到能存活所需要的时间。她还说,即使那些处在热恋中的人,也有出轨的现象,同时那些声称自己婚姻幸福的人,也有偷情的情况,这是因为人类的本能之中,爱情和婚姻,和通奸与偷情,是两种并行不悖的繁衍策略。同样的原因,莎伦·布鲁姆在《亲密关系》中说,婚姻的稳固性,不是看夫妻二人感情的好坏,而是看是否有更好的第三者出现。这样来说,一切都被解构为生存和繁衍策略,一切都变得比世俗还低劣,爱情、生命这些神圣、高贵的价值都变成了败絮其中的幻象,难免让人失望。

  为什么要活呢?其实不一定要活。人本能的抗拒死亡,也反对自杀,甚至发展出对应的理论上的意识形态的反对,无论来自宗教,还是来自哲学。但是这些都是错误的。人们或许会援引上帝,但是在我看来,所有援引上帝的人,不仅在理性能力上有缺陷,很可能在人格上也存在问题。Sam Harris在《道德景观》中提及博耶的观点,即,人们会为满足自己的某种需求,降低自己的理性标准。这和Mercier and Sperber所说的理性作为原生智能的工具并不不同,就像Trivers在《愚昧者的愚昧》中所说,理性被设计来用于服务“利益”,既然利益是核心,理性随时准备为获利做出任何牺牲。人们或许会称生命神圣,如Dworkin在《生命的自主权》中所说,这是人们用来反对堕胎和安乐死的理由。但是为什么生命神圣呢?大部分人或许会像Jonathan Haidt在实验中问姐弟为何不能乱伦时人们的反应:dumbfounded。从这里引出直觉和(纯粹)理性的分野,或者说原生智能和理性智能的分野。人们认为不能乱伦,是因为存在这样一种写在基因里的对乱伦的反感。在动物身上亦有防止乱伦的机制,就像狼群、猴群或猩猩群有年轻雄性或雌性离开自己出生的群体去别的群体寻找自己爱情的现象。我们有语言,会说“乱伦不对”,因为感觉上不对,但是为什么不对呢?感觉并不提供理由,理由深埋在基因里,埋在算法里。可是我们的本能并不提供这些知识,我们不知道自己是一个生命算法的产物,所有的行为都指向能够成功地生存和繁衍。但必须注意到,虽然一切行为和想法都指向生存和繁衍,但是就像水往低处流,流到低处并不是一个“目的”,因此是否能够流到低处无关紧要,自然也不在乎一个生命个体是否能够完成生存和繁殖。

  一些哲学家如Susan Hurley探究个人“自我”存在的阿基米德点,最终仅仅发现了人身上具有多层欲望,或称之为偏好,就像是我想吃甜点的欲望,我为了保持健康不想有这种吃甜点欲望的欲望。其中的问题在于,感受、直觉、欲望、情感以及“理性”,不过是一些计算项,组合成了人的“原生智能”,人的大脑作为一个计算器,就是通过这些计算项,收集外界和人体自身的信息,进行计算,根据如何最有利实现生存和繁衍的原则,得出计算结果作为意志来引导人的行为。而“自我”,看上去也是整个计算过程的一个“功能”或计算项,也是这个智能的一部分,也为同样的目的服务。Susan Hurley这些人,不过是在这个智能内部打转,在各种不同的计算项之间游荡,如想吃甜食获得热量的欲望和想保持健康的欲望,找不到支点也是很合理的。自我很可能是一种process,就像计算机里的进程。所以,当人们去定义自我时,会像William James那样发现,一个人的职业、财产都被包括在个人之中,即extended self;同时,人们也会像John Mill那样,发现存在多个自我,一个自我想吃甜点一个自我表示拒绝;在犯罪现场的时候,自我被欲求或想法推动去干了坏事,但是事后另一个“自我”跳出来表示后悔或不承认是“真正的自己”。实际上,由此可以反推出一个纯粹的自我,或至少可以说相对纯粹。真正纯粹的自我或许无法表达自身,因为这个Damasio所说的self process或许不是独立的功能,更需要理性来反思自身,语言来表述自身。但由此可以组合出一个会说话的理性自我,由此产生了伦理意义上7/12的价值。

  如前所述,进化算法是用于实现生存和繁衍,但是,生存和繁衍成功与否,并无所谓。但是,算法使然,原生智能中设定了机制,使得生命个体对生存和繁衍产生了“所谓”,即个体自身在乎。Adam Smith曾论及,和我们毫不相关的、我们所不熟悉的某个地方有一群人的命运,不如我们对自己手指上出现的问题更为关心;同样,路上的一张钞票远比一个小石头更能引起我们的注意。这是因为,我们的智能就是用于计算进化相关的利益。我们进化出了“感受”,来推动我们的行为。大卫·查莫斯在《有意识的心灵》中和Wright一样,误以为qualia这个部分是多余的,可以存在这样一种“僵尸”,从外表看和我们无异,无论行为还是举止,但是就是没有内在的“意识”或说感受。这种错误在于,感受实际上是人类智能的功能模块之一,正是感受作为incentives推动了人类的行为,尽管这种感受实际上也是如Damasio所说是一种计算机制。没有感受的僵尸,其反应就会像电灯一样,按了开就打开,按了关就关闭,这种设定灵活性很有限,就像旧式的机器一样,是无法实现复杂的智能的。感受性这种优良的设计甚至在低级生命身上也存在,所以Siddhartha Mukherjee在《基因传》中说:“蠕虫可能会在食物耗尽后表现出焦虑,也可能在交配时感到短暂的快乐。”Helen Fisher在The Anatomy of Love中也说,即使动物,也有爱情,也会坠入爱河。感受带来了另一种伦理上的价值,这就是所有的功利主义伦理学理论可取之处,也是康德伦理学的巨大缺陷所在。

  人存在的第一意义和价值,首先就建立在感受上。所有以繁荣flourish、fitness、well-being等为基础的功利主义理论都是错的。这些人不知道,他们误以为这是自己亲自想出来的观念,实际上却是背后看不见的基因悄悄灌输给他们的。就像高尔顿这些人宣扬优生计划,要人类具有更大的适应性、更强大的能力,目的是什么呀?更好的生存繁衍?以一种外来的、(误以为的)自然的目标为目标,我在别处说过,是智力上的一种沦陷。和自己吃着白菜却替卖白粉的人操心怎么花钱替国家主席操心怎么治国的人,在智力上旗鼓相当。如果有,那么也只有一种目的或目标,就是知识、真理、智慧或说纯粹理性指出的目的或目标。从这个意义上说,苏格拉底所谓“知识即善”是对的。Bentham和Mill的集体功利主义也是如此。意义和价值仅针对个体。个体感觉幸福,在伦理学上就是积极价值,感觉不幸,就是消极价值。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认为人不一定要活。活着有感受,才有基础的价值;个体死了,就不再有伦理学的问题。同样也可以从此处推断,安乐死不仅是符合伦理的,甚至任何对安乐死的反对,以及在可以安乐死的情况下不进行安乐死,在伦理上都是不道德的。当然,这里面还涉及相当多的相关的伦理疑问,我会慢慢澄清。

  生命算法自身,核心设定是生存繁衍,在很多情况下,和个体自身的“幸福”是相悖的。Stanovich在《机器人叛乱》中说,在基因的利益和个体自身的利益冲突的时候,毫不犹豫地被牺牲的是个体自身的利益。或许,把基因和“个体”如此鲜明对立,容易让人误解。包括基因在内,一个人的各种感受、情感、理性,各种自我,都是同一个整体的一部分。所有这些都是算法或算法的物理对应物的一部分,因此都为算法的目标服务。因此说来,如果说有一个“我们”或“我”的话,或许是“我们”或“我”寄生在这个算法整体之中,不是有个“基因”在和我们作对。不是基因或算法,在对我们不利,而是说,或许我们才是这个生物机器上的passengers,是我们叛变了,就像我作为一个男人,叛变了男性,变成了一个完全的女权主义者;我作为一个中国人,判断了自己的祖国,对全世界的人都一视同仁;我作为一个人,背叛了人类,对其他生命也充满了同情。这也不见得是坏事,生命算法自身就像重力一样,带来的生命行为,就像苹果从树上落下,是一种自然过程,而自然过程是一种“事实描述”,不具有价值;我认为,叛变带来了一种价值上的可能,从事实领域进入了伦理领域。

  这种伦理考量,要求我们对自身进行“工作”,修正原生智能,修正自己在生命算法下的行为。基因或说生命算法的核心标准是最大化自己的进化利益,即“自私”。并不必然说,一个人的所有行为都是直接的损人利己,头脑简单的人以为,生存竞争必然导致各种表面上直接的自私行为,而不会产生“合作”或“利他”行为。这不值得反驳。一种更为高明的说法是,人带有一种不坏有“私念”的帮助别人的行为,但是恐怕我们也不能说在动物身上表现出来的帮助行为中那些动物坏有“私念”;或者说,人们会去帮助陌生人,显然不会得到对应的利益,所以也是无私的。但是这也是错的,因为或者不能说明这是现代社会中人才有的一种进化上time lag导致的行为,或者不能说明这是一种全局自利函数带来的局部“利他”行为。否则,DS Wilson、布坎南等人也不用因为发现能够做出“高贵”利他行为的人类仅仅在自己的群体内部才这么做同时对群外的人充满排斥和敌视而烦恼了。对自己行为的修正,就是控制和修正自己的寻求利益的本能,代之以一种新的我称之为“道德算法”的价值体系。在这种体系下,父母生养孩子,不是出于本能,而是要给孩子以最大可能的幸福和快乐。就像胡适那样,看到孩子难过了,就很内疚,因为是自己决定带她到这个世界上来的;看到她高兴了,就感到欣慰,总算没有给别人造成不幸。但是实际上养育孩子要复杂很多。现在我们知道,不谈无法改善的从我们身上传递给孩子的不够好的基因,从卵子受精的一刻,环境就在塑造这个孩子日后即将成为的完全的“人”,从生理上的健康、长相、身高等,到心理上的脾气、人格、思想等。毫无疑问,这些都关系到孩子一生的幸福。在这种环境因素中,父母是影响孩子的重要因素,不仅是父母对待子女的方式,而是父母的全部人格特征,毕竟对待孩子的方式也是人格的表现之一。如沙伦·莫勒姆在《病者生存》中所说,Children whose parents are overly stressed are more prone to depression and have less self-control. Children whose parents are relaxed and available tend to be happier and healthier.胡德说,来自关系紧张的家庭的孩子,其大脑内的HPA回路会对压力有过强反应,很容易感受到压力,很容易害怕,很容易畏惧社交。一个孩子自己什么也没做,长大了不幸福,应该怪谁呢?父母于孩子有恩的说法简直就是荒谬。胡德引用Regina Sullivan的研究说,小老鼠在母亲在场的情况下会关闭产生恐惧引发躲避的脑区,这或许可以解释,为什么在Helen Fisher所提到的我们长大之后按图索骥,按照小时候形成的“爱情地图”来寻找爱情和爱的对象的时候,为何许多人会寻找那些“带刺”的、会刺痛我们的对象。我们在寻找这种小时候伴随着父母身上的刺把我们刺痛的、带着suffering的儿时熟识的感觉。所以坊间传言,人们寻找对象总是寻找自己的异性parent模版对象,即使自己痛恨他或她。当然可以改而且要改,我已经在别处谈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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