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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官僚主义(五) 人民群众参与监督应具备的条件

2022-01-28 11:40:40 作者:谢改成 来源:自言自语推荐 阅读:载入中…

  人民群众参与监督是其天职,也是由我党的宗旨使命决定。我党的宗旨使命是为人民服务。服务得好不好应有人民群众评说;同时人民的权利被党和政府掌握,人民群众有义不容辞的监督责任和权利,这也是人民群众的自然要求。所以,检验党是否“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关键要听群众论短长。只有人民群众的监督,才是无畏的最彻底的监督。可惜,原来的监督机构没有真正把人民群众的监督关联起来,好像月亮残缺一半,显得暗淡,现在“监督体系轮”把人民群众与党委、纪检监察、政协分别链接起来,变成了一轮明亮的圆月。但是,让人民群众参与监督不是画一张图挂起来就完,还必须狠抓落实,满足以下条件——

  (一)要有相对独立的监督机构和队伍。谁去组织人民群众监督?人民群众要到哪里行使监督权利?一直以来都是理论敏感地带,也是监督机制的瓶颈处。我创作的电视连续剧《道中还有道》,揭露了司法腐败和政府腐败,并通过曲折的情节,揭示了产生腐败的根源就是缺乏群众监督机制(在官网“华语编剧网”查到)。在此,我再次斗胆建议:(1)设立接受群众监督的载体。党委、纪检监察、政协部门要设立群众监督部门,要领导组织、查处、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的诉求。监察部门要有“人民监察代表”职位。(2)在纪委监察、人大、政协部门要设立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管道。在互联网上建官方网站,专门专人负责接受处理群众监督数据信息;在线下有办公载体,有专职人员守候。(3)人民政协部门要搭建人民群众监督平台,直接组织领导人民群众监督。出台人民群众监督代表产生的办法、措施以及人民群众监督代表的监督责任、义务,赋予人民群众监督代表有罢免领导落实不力、监督不力的权利。让人民群众监督代表享受的政治经济待遇制度化、常态化,真正把以人民为中心,让人民当家作主落实到监督实处,杜绝人民群众监督部门形为虚设,摆花架子,走过场,唯上峰命令马首是瞻,不把人民的监督放心上的官僚主义现象。

预防官僚主义(五) 人民群众参与监督应具备的条件

  (二)党外监督要有法规纪律依据和检验标准。监督部门监督党和政府决策执政是否科学,要依据有关法规纪律进行评估,在监督中,凡是党和政府执政行为符合“三个有利”,符合“三个代表”思想,符合科学发展观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指导思想均视为科学的执政行为。所以,人民团体、人大机关、司法机关或党派集团监督的对象是唯一的,依据标准是唯一的,知情权是同一的,目标是一致的。只不过在监督的过程和方法上因各自的职能不同而灵活多样。无论是被监督者或是监督者都不能以个人意志随意更改监督的标准、依据和目的。

  (三)建立健全完善的监督运行机制要以先进的国民素质为前提。实现有效的监督运行机制是一个国家政治文明的具体体现。而一个文明的民主政治制度的建立及运行需要国民素质的整体提升,而影响国民素质的提升却受诸多因素影响,如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传统、习俗等。因此,提高国民的整体素质需要一个漫长的复杂的系统体制运作,而建立相应的有效监督机制也是漫长的复杂的。这就要求我们对目前中国现有的体制要有一个客观认识。对党员干部的官僚主义,即不能怕痛忌医,不去根治,又不能“一凿雕龙”,一朝腾飞;实现民主监督需要坚持不懈,不断完善的渐进的风雨历程,每一个忧国忧民忧党的志士应该有这样的理性认识和心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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