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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训与惩罚的读后感10篇

2022-03-20 11:05:55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规训与惩罚的读后感10篇

  《规训与惩罚》是一本由[法] 米歇尔·福柯著作,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1.80元,页数:377,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规训与惩罚》读后感(一):我们为何要阅读福柯?

跟着我,收藏下这篇文章,找个机会花十分钟读完,你就基本搞懂福柯,你的思想就没有落伍。因为二十一世纪,无论你反对还是支持他,不懂福柯,就像二十世纪不知道马克思。
这是二十世纪人文社会科学界的爱因斯坦。他的出现直接导致了整个西方学术的转向。他是后现代理论和当代人类思想的渊源。作为过去50年来对世界最有影响的思想家,他对权利、性行为和实施等的论述成为20世纪最有影响的著作。我建议每一个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人都应该读读福柯。因为读懂他,你才能懂得大学精神最重要的意义之一,怀疑的品格。初读福柯,思想的震撼如狂风呼啸扫荡平原,摧枯拉朽,日月无光。
一些道理似乎对于每个人是不言而喻的:从对疯人放逐驱赶,到将其纳入疯人院管理照顾,至现代精神病院诞生,为疯人提供舒适生活与精心治疗,无疑是文明的进步;从公开酷刑到隔离监禁,以有据可依、公正仁慈,取代任意专横、残暴严酷,更是人道的彰显。
我们向来如此看待社会,评判历史。福柯却说,这些你们从来当作天经地义、与生俱来的东西,全都是被权力塑造和生产出来的。像一个恶毒的玩笑,像一个荒唐的真相。而他写疯癫史,写监狱史,正向我们揭示了这神秘的权力是如何将人类蚕食鲸吞,所谓历史的进步,只是权力运作的自我调整。他告诉我们:疯癫不是自然现象,而是文明产物,“没有把这种现象说成疯狂并加以迫害的各种文化的历史,就不会有疯狂的历史”;刑罚严峻性的减弱,不过是将惩罚对象从肉体变为精神,不再制造肉体痛苦而是剥夺精神自由,因而是“现代灵魂与一种新的审判权力之间相互关系的历史”。二者均体现了权力的嬗变:从对肉体的征服上升至对思想的控制。
且看权力如何以文明之名改造疯癫:古典时期疯人受到所有港口城镇的排斥驱逐而被流放于茫茫大海,疯人完整而自由地支配了那人们所恐惧的未知世界。文艺复兴以后,人们开始强制疯人靠岸,并在陆地上对其进行监禁与镇压。18世纪末,新型精神病院诞生,病人被解除镣铐,受到“人道”对待。“疯癫逃脱了武断的处置,其结果是进入一种无休止的审判”,前者是赤裸裸的暴力,后者是假惺惺的伪善。在疯人院外清白无辜的人,在这里被规训为真正意义的“疯人”——精神上承认自己令人羞耻的疯癫,接受自己非理性的、不成熟的及有罪的屈辱地位,并甘愿为此受罚。这是更加难以反抗的压制:即使肉体得以逃离,他永逃不脱自我灵魂的冷峻审视。
监狱的演变史与之如出一辙。福柯首先提出权力改造非正常人两种基本图式:“麻风病”与“瘟疫袭扰的城市”。麻风病人被遗弃在一片无须加以分解的混沌之中,等待毁灭;瘟疫受害者被镶嵌在一个封闭的、被割裂的空间,一切活动被监视及记录下来。前者是隔离与禁闭,是被打上印记;后者是规训与分割,是受到解析和分配。这二者逐渐汇集为权力控制个人的双重运作模式:一方面二元划分和打上印记,另一方面强制安排和区别对待。
或许这些均不足以引起“正常”人们的警觉,疯癫、麻风病,非死即生的瘟疫城市,权力作用的情况太过极端,距离我们太过遥远。那么来看看诞生于19世纪初的“全景敞式模式”:四周是一个分割为许多小囚室的环形建筑,中心是一座瞭望塔。囚室中的每个人处于被隔绝与被观察的孤独状态,他们能够目睹瞭望塔高大的轮廓,却无法看清塔中情形,只能假设自己时刻受到窥视而自我制约。因此塔中可以是任何人,且不必时刻在场,亦能完美实现其监视功能——有什么外部监视能与灵魂的自我监视相媲美?“一种虚构的关系自动地产生一种真实的征服”,权力如水银泻地般得到最具体而微妙的实施而只需花费最小的代价。这种机制的生命力还体现在任何社会成员有权进入瞭望塔并了解其运作功能,于是这权力的中心受到民主的控制从而避免沦为暴政的危险,掩盖权力明显不平等的实情而貌似合理地维系其运作。
这种权力模式在运行中几乎毫无损耗,甚至对社会有所增益,意味着它作为一套规训方案能够普遍地运用于日常生活。“对于监狱与工厂、学校、兵营和医院彼此相像,难道值得大惊小怪吗?”
确实不值得惊讶。伴随我们一生的各种档案资料难道不是“永不结束的卷宗的裁决”,没完没了的阶段性考察评估难道不是“永无终止的审判”,繁琐具体的纪律、规则、条框难道不是“与冷酷好奇的检查交织在一起的精心计算的宽大刑罚”,从不止歇的被排列名次的彼此竞争难道不是“根据一种不可企及的规范测量差距又竭力促成无限逼近该规范的运动程序”,评判与记录我们的人无论是家长、教师、医生,不正是履行监视与登记职能的“法官”?
当然我们生活中从不作如此想。这种权力机制胜利之处即在于这是一种自动的顺驯。肉体的枷锁内化为精神的镣铐,权力直接牵引大脑柔软的神经纤维,我们四肢听从大脑指挥而翩然起舞,却自以为正高唱灵魂自由之歌。我们总爱追问权力由谁行使,而福柯只关心权力如何产生及运作,因为在他看来,权力弥散而无形,而个人被精心编织于权力网络中。我们无从反抗——既无法挥拳攻击空气,也无法抓着头发将自己拔离地面——甚至我们从未想到反抗,不是吗?我们心甘情愿被打上印记,被区别对待,被监视记录,被评估审判,发自内心地,认为这是美好生活的意义。然后我们读到福柯的书,读到写于监狱史之前的这样一句话:“如果这意味着写一部关于现在的历史,那才是我的兴趣所在。”
像是猛地揭掉世界的面具,露出一张血肉模糊的脸,然后他若无其事地走掉了。留下我目瞪口呆,以为窥见某种真相,既兴奋,又痛苦,兼不知所措。他破坏一切,却未给予任何安慰。但福柯确实没有义务给出答案。他抛出问题,便是一切价值所在,若摧毁堡垒后又重建一个自认为更好的,那与他之前所执意破坏的又有何不同。甚至他呈现的也绝非真相。或者说根本没有什么真相。面具下面的脸也许没有眼睛嘴巴,一个虚空的黑洞,遥远地呼应着某个夜里深沉的梦魇,我们似乎都曾听见传来的隐约的厮杀,却转瞬淹没在现实的滚滚洪流。
说到底,这是为什么?疯人为何逃离,监狱为何暴动,“不在于环境是否太严酷或太令人窒息,太原始或太有章法,而在于其本身作为权力工具和载体的物质性”;福柯为何一意孤行破坏常识,不在于揭示真相,不仅是好走偏锋,而在于追求生命的真正解放,坚持独立的、警醒的、永不驯服的反抗姿态,“绝对不能容忍任何不能改变的约束”;我们为何阅读福柯,为之惊心动魄,苦想冥思,既然明知无力抗拒那强大力量的摆布?因为,只要我们还拥有自由思考的能力,质疑批判的精神,便不至于丧失掉最后的尊严,即使已经沙土没颈,还能够昂首保持高贵的呼吸。

  《规训与惩罚》读后感(二):知识(学术)与生活:我们日常活动在书本中的呈现

《规训与惩罚:监狱的诞生》福柯
本科阶段读的书了,现在还没写读书笔记,有些东西一旦放下了,就没有提起笔的冲动了。
来到一个新的环境,总想表现点什么,然而仔细想想又没有什么好表现的,选择一个引路人已经显得有点不知所措了,更别谈其他心思了。反正我这个人一向随意,现在再随意一把也未尝不可,但为人总归要有点追求,没有顺风而进的待遇,至少不要迎难而退。
来到xxxx,没有想象中的好,也没有想象中的差。但是一些规章制度引导下的日常管理让我这个一向不喜欢框框架架的人确实有些反感。既来之,则安之,看来我也需要学着去适应这些?人作为反思性的主体,适应是为了(短期)生存,求变也许才是生活的本质。某种意义上来说,生活是大于一切的,正如肖瑛教授在上海大学社会学院16届毕业典礼上所说的“人性大于一切的职业性”一样,生活也是大于工作的,这么想,也许就能明白很多人做出的一些看似不明智的选择。我们到底是应该遵循“成功”的标准,还是遵循“生活”的标准。因为两者在实际生活中常常背离,有时候的确难以做出选择。但归根到底,如果两者不能兼得的话,那么生活似乎才是最根本的。这些,似乎又容易让人联想到“功利主义”和“享乐主义”,但其实我想表达的并不完全是这些东西。
如果说制度规章的建立是为了方便生活的话,那么新环境给我的感觉是生活起来没有以前(环境中)那么方便了,换言之,新环境限制了我在原环境中所拥有的自由。当然,这也许只是一种个人的感觉适应期所带来的抗拒效应。但是,这还是让我不由自主的想起了我还有《规训与惩罚》的读书笔记还没写,看过这本书的人应该都会懂的。我十分赞同陈伟学长在上海大都市社区调查(2016年)第二期访员培训动员(见面)会上所说的两句话,原话可能有所遗忘,但大概意思是xxxx只要做好两件事就可以了,一是老师需要什么,尽量去给他们提供资源和帮助。二是学生需要什么,尽量给他们提供资源和帮助。而不是设置各种各样的条条框框和所谓的规章制度去限制老师和学生的行动与自由。
《规训与惩罚》大概讲的是我们的社会其实就是一个大的监狱,政府或者说是权力主导者就是掌控一切的监狱长。在实际的社会中,监狱其实是政府(国家)的一个借以控制社会(犯罪率)的工具。政府机构需要抓一些所谓的“犯人”进监狱去,在接受监狱的“改造”后再释放出去充当政府的眼线(线人),然后借其掌握重大犯罪组织的犯罪情况,最后将其控制或者是消灭。当然,罪犯的生产不可能完全消灭,因此,政府会在二者之间找一个平衡,利用非破坏性或者是非暴力性的罪犯去控制那些破坏性或者是暴力性犯罪组织(或个人)的数量。一批人进去(监狱),一批人出来,政府就是这样维持着社会(犯罪)的再生产与平衡。此外,在福柯的眼里,社会上到处都是监狱的痕迹。如果我们留意观察,“全景敞视主义”在我们日常生活的建筑中也非常常见,知识源于生活,我们既要埋头把书读下去,也需要抬头将书本和生活联想起来。
待续。。。。
y/2016.7.8晚
我曾经想将“全景敞视建筑”做成思维导图的形式,然而自己的制图技术不行,后来只能不了了之了。因为“全景敞视主义”必须是要立体的场景或者是图像,如何能够做出来再结合文字的说明,我觉得一定特别“漂亮”,甚至萌生“导图(图景)社会学”的想法,想法是有点大胆,想法也需要大胆,就是执行力和能力不足。有一些新的想法,尝试一些新的东西总是好的,然而想法总是容易搁置,鸡汤也会凝固。
时常在想,生活本身就是学术,至少是学术灵感的最直接来源。看到生活的场景就像是看到一篇篇的文章吗?有时候,我想,是的。看到书本的内容就会浮现出生活的场景吗?有时候我想,也是的。反正,如果将生活与学术融为一体,或者说将生活与思考融为一体,生活处处是学问。刚刚看了一眼贺雪峰的《新乡土中国》,似乎贺老也不太主张所谓的深奥理论,而是着眼于对(农村)生活的观察和思考,“田野的灵感,野性的思维,直白的文风”,其实对于有所沉淀和积累的学者来说,他们完全可以在更高层次提升理论,但是这样有时候不利于读者的理解,也不利于读者思维的自由拓展。在“直白的文字”的后面,其实我们可以有“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理解,作者只是作了一个启发式的引导或者是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可理解的场域,尽管这种场域是间接的和思维上的。就像读《乡土中国》的时候,我们往往会将费老笔下的乡村社会和自己所接触到的乡村社会相比较一样,这样就可以和生活结合地很严密。
好像有点偏题了,有时候思维总是这样,不太集中。别人都说发散性思维,我是太发散了,而且无缘无故,何时何地都能突然精神发散,然后不知道脑袋里想的是什么。有时候看到《规训与惩罚》里面的一些描述,会觉得自己也是深陷牢笼之中。你会联想到生活里面的一些很小的场景,一些细微到没有人会注意到的细节。总而言之,社会本身就是一门学问,生活本身就是一门学问,你要尝试着把那些看似没有联系的东西联系起来,对那些常见的习以为常的东西保持一份好奇心。
说白了,现在我们就处于一个“规训”的社会中,每一个人基本上都是一个“规训”的个体,我们都是“规训”的良民。我们对强烈的惩罚方式保持着足够的警醒,却对温和的惩罚方式缺乏足够的认识。缺乏主体性和反思性的我们,似乎总要有人鞭策着才能前进。
                                                              y/2016.7.13晚

  《规训与惩罚》读后感(四):书评《规训与惩罚》


《乡土中国》的作者、我国杰出的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曾说过,研究社会应从调查监狱开始,监狱乃是研究社会历史文化的绝好样本。笔者认为,费孝通先生之所以这样认为,主要在于监狱和社会有着密切的关系,监狱就是社会的反映。而这一层关系到底是什么,笔者一直没有清晰的认识,直到读了福柯的《规训与惩罚》才对其中的关系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当然,福柯对监狱的思考不一定就是完全正确的,但他的阐述或许会为我们提供一些新颖的思考路径。
通读整本书,笔者尚不能完全领会本书的内涵,但有两个方面加深了我对监狱的认识,进而加深了对费孝通先生话语的理解。
一、公开肉体酷刑的停止使用
鲁舍和基希海默尔发现,公开酷刑和处决所以存在,是生产制度的后果。酷刑在当初的社会生产制度下之所以根深蒂固,那是因为它揭示了真相和显示权力的运作。它能确保把书面的东西变为口头的东西,把秘密公之于众,把调查程序与忏悔运作联系起来。它能够在有形的犯罪肉体上复制罪恶,把犯人的肉体变成君主施加报复之处,体现了专制君主的个人意志。贝卡利亚在《论犯罪与刑罚》中分析了封建刑法的四个特点:干涉性、恣意性、身份性、残酷性,并指出导致其特点的原因主要在于国家权力的集中性、庞大性与绝对性,国家是个人生活的唯一场所,个人与国家的关系成为人类社会生活的全部内容,于是个人权利显得极为渺小,个人权利惨遭剥夺。从前述几位大家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公开酷刑的终止与废除最主要的原因是社会生产制度的变革,从封建君主制度转变为以商品经济为主的资本主义制度。在以商品经济为主的资本主义制度中,人的肉体使用在工业经济中产生了效用和商业价值。追求个人消费最大化与利润最大化的行为成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范式。根据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我们知道,资本家通过榨取工人的剩余价值来获取利润。因此如何提高对人肉体的利用效率,攫取更大的利润成为了资产阶级首要考虑的问题,和封建制度中统治阶级思考的问题大相径庭,在封建制度中君主考虑如何维护君权稳固,彰显君权的神圣权威不容侵权。
社会的整体运作受制于君主的个人意志,而君主的个人意志极大地阻碍了新兴资产阶级的发展与壮大,旧有利益阶层与新兴利益阶层由此产生了不可调和的矛盾。为了更好地保障其自身利益,新兴的资产阶级推翻了旧式君主的统治,建立了资产阶级政权。新的社会生产方式的变革,必然引起上层建筑如法律、文化、思想的变革。因此,对公开肉体酷刑的废止反映了对上层建筑中刑事惩罚制度的改革。对惩罚方式改革的重要理论支撑是人道主义的发展。我们就要问,到底是什么导致人道主义有这么强大的力量可以推动刑法的改革?福柯写道,使改革得以问世的事态不是一种新的情感状态,而是另一种对待非法活动的政策。改革运动的真正目标,即使是在最一般的表述中,与其说是建立一种以更公正的原则为基础的新惩罚权力,不如说是建立一种新的惩罚权力“结构”,使权力分布得更加合理,既不过分集中于若干有特权的点上,又不要过分地分散成相互对立机构。权力应该分布在能够在任何地方运作的性质相同的电路中,以连贯的方式,直至作用于社会体的最小粒子。刑法的改革应该被解读为一种重新安排惩罚权力的策略。
因此,按照福柯的意思表达,我们可以看到,公开酷刑的终止与废除虽然看似是人道主义的发展,但实质真正隐含的是一种重新规划的惩罚权力结构。而这种结构正如福柯写道,不再是通过公开处决中制造过度痛苦和公开羞辱的仪式游戏运用于肉体,而是运用于精神,更确切地说,运用于在一切人脑海中谨慎地但也是必然地和明显地传播者的表象和符号的游戏。换句话说,惩罚从对肉体折磨转变成了一种精神上或者灵魂上的折磨,通过新的惩罚方式让犯罪人感受到精神痛苦,而不是原先的身体痛苦。
二、为什么监狱成为了现代刑罚惩罚方式的主体
在18世纪晚期,人们面对着三种组织惩罚权力的方式。第一种是君主专制制度的方式;第二种是建立惩罚之城[ 遍布整个社会的刑罚权力的体现,通过不断地对公民头脑反复灌输符码而运作。];三是强制制度的建立[ 惩罚权力的浓缩体现,一种脱离社会共同体、借助权威和知识系统对犯人活动和行为的管理,即监狱。]。福柯写道,三种惩罚权力方式体现了三种不同的因素:君主及其威力、社会共同体、管理机构;标志、符号、痕迹;仪式、表象、操作;被消灭的敌人、处于恢复资格过程中的权利主体、受到直接强制的个人;受折磨的肉体、具有被操纵的表象的灵魂、被训练的肉体。而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告诉我们,第三种方式即监狱最终被采纳。而之所以监狱会被最终采纳,根据福柯的观点,也即全书的主旨,规训与惩罚。
(一)惩罚方式的转变
从过去的残酷肉刑转变为以监禁为主的刑罚,其通常的解释是,在大面积推广监禁刑罚之前,在一些地方已经有了一些适用监禁刑罚重要的范例。
1.阿姆斯特丹教养院
1596年设立的阿姆斯特丹教养院是最早设立的监禁场所。起初是为了乞丐或少年犯设立的,目的在于对思想未定型的少年犯进行改造,以期更好地重返社会。教养院通过三种方式对乞丐或少年犯进行惩罚改造:根据犯人表现决定刑罚期限;强制劳动;严格的作息时间表和纪律规范控制其行为。教养院的产生是与当时大环境密不可分的,16世纪盛行关于通过不断的活动对人进行教育和思想改造的理论,我们可以看到教养院是盛行理论实践的产物。到了18世纪后半期,关于教养方法的改进理论在当时盛行。而教养院恰好通过这一理论在16世纪和18世纪架起了一道桥梁,与18世纪产生的监禁措施遥相呼应。
2.比利时根特监禁所
根据1749年对阿珞斯特法院做出的调查,大部分犯人都不是工人,而是无所事事的乞丐。为了有效控制乞丐犯罪行为对社会稳定造成的不良影响,需要一定的惩罚措施予以控制。为此,政府为发现好的惩罚方式进行了理论的演绎和实践的考察,并得出了一个初步结论:对乞丐使用驱逐作为做为刑罚是没有成效的,因为各邦把各邦的臣民彼此转移,结果,被从一个地方赶到另一个地方的乞丐,最终只能被处以绞刑。反之,如果他能养成工作习惯,他就不会踏上邪恶之途。而根特监禁所就因此建立并强制犯人进行普遍的劳动,以期改掉其不良习惯,改恶从善。
3.美国费城沃尔纳街监狱
1790年开设的沃尔纳街监狱效仿了根特监禁所,对其关押的犯人进行了强制劳动。此外,该场所贯彻了刑事改革初期贯彻的不与张扬原则。[ 惩罚逐渐脱离了人们日常感受的领域,成为了刑事程序中最隐蔽的部分。它的效力视为源于它的必然性,而不是源于可见的强烈程度;受惩罚的确定性,而不是公开惩罚的可怕场面,应该能够阻止犯罪;惩罚的示范力学改变了惩罚机制。]通过监狱内部对犯人进行的全面监控进行改造,从犯人一进入监狱,关于犯人罪行、犯罪环境的报告也随之送达,对犯人在狱中的表现也将进行全面的检查与记录。通过犯人的表现来决定增减其刑罚和考核惩罚执行的效果。
重要范例的成功施行为其他国家进行刑事惩罚方式改革提供了借鉴,为日后监狱成为最主要的惩罚方式奠定了实践基础。
(二)肉体的驯服
17、18世纪,纪律成为了修道院、军队、工场、教养所支配修女、士兵、工人、未成年犯的主要支配方式。不同于过去的奴隶制,纪律对人们的支配不是基于对人身的占有关系上;不同于“奴役”,“奴役”是以主人的个人意志“为所欲为”这种形式确立的,是一种全面持久、不可分解、无限制的支配关系;不同于附庸关系,后者是以一种高度符号化的但又保持一定距离的依附关系,更多地涉及劳动产品和效忠仪式标志,而较少地涉及人体的运作;不同于禁欲主义以及修行式“戒律”,后者的目的在于弃绝功利,而不是增加功利。
纪律的历史环境是,当时产生了一种支配人体的技术,其目标不是增加人体的技能,也不是强化对人体的征服,而是要建立一种关系,要通过这种机制本身使人体在变得更有用时也变得更加顺从,或者因更顺从而变得更有用。
为了更好地规训人们,驯服他们的肉体,在古典时代形成了一套专门驯服人的方法、知识、描述、方案和数据。而这些方法、技术最终是为了纪律的施行。具体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
1.由空间分配方法所造成的空间性
纪律需要一个固定封闭的空间,空间的固定封闭有利于更好地了解、驾驭和支配在封闭空间中的人们。同时,根据建筑学上空间职能的不同划分不同的区域,如住宿场所、劳动场所、饮食场所。
通过空间的封闭、职能划分使得人们按照一定规矩在特定空间生活、学习、工作,管理人员并根据其表现做出一定的评价。由此,一个人的饮食起居就都受到了全面的监视与评价。纪律的作用就此体现出来:通过对个人的全面评价对每个人在群体中的位置等级定位,并根据其表现予以奖惩,通过这样的方式就很好地把一群无益或有害的乌合之众变成有秩序的多元体。
对人们的分类定位不仅有利于管理人员更好更有针对性地管理,而且建立起了管理控制的网格,人们的一切表现都记录在这一片“网格”[ 指人们由于能力、资历、经验等差异形成的等级网络]中。掌握这片“网格”的管理人员对人们则无往而不利,一切都在他们掌控之中;而被管理的人们就一直处在控制之中浑然不觉。而这就是纪律对人潜移默化的影响。
2.对活动编码形成的有机性
在这些固定场所中,管理人员还专门制订了人们各项活动的时间表,并对各项活动具体操作事项予以了明文规定,而这些规定沿用至今。举个简单的例子,军队里面对士兵每天的作息时间有着严格且规律的规定,起床、吃饭、洗澡、训练等各项时间都有着明确的规定,士兵们不得违反,否则将受到各种惩罚;同时,在日常的行为规范中,对铺盖的折叠、操练的步伐频率都有着极为严格的要求。所以,军人一般给人的印象都是:雷厉风行、干练、作风正派、按部就班、踏实可靠。这些都是平常训练的结果。
有些人对军人一直不解的问题在于,平常折叠被子、步伐操练和真正打仗作战完全是两码事,为什么军队不着重强调作战训练,而同时要兼顾折叠被子、操练等这类“小事”呢?其实,真正原因就在于,纪律的力量。纪律使人潜移默化地习惯服从命令,不敢违抗。而折叠被子、步伐操练就是一种服从命令的意识培养,只有平常这些“小事”真正训练有素了,到了真正打仗的时候指挥官指挥士兵打仗士兵才不会逃跑,才会接受命令奋勇作战。军人的天职服从命令就这样在这些看似不起眼的“小事”中慢慢建立了起来。
3.时间积累产生的创生性
人的能力是在成长过程逐渐变强的。而这变强的结果需要一定的过程。管理人员为场所内的人们制订了一系列的目标,并根据每个人不同的能力、资历确定不同的目标。一个目标到下一个目标的过程需要一段时期的培养训练,为此管理人员按照由低到高的能力为人们指定由低到高的目标并规定了达到目标的期间标准,最后还要对有同一目标的人们进行考核,根据其考核结果决定其是否进行下一个目标或重新进行这个目标。
是不是看着很眼熟?眼熟就对了,我们的受教育经历就是时间积累的产物。我们的知识、能力随着时间的增长而不断增长,当我们完成这个阶段学习任务的时候,学校会组织相应考试对我们表现进行考核。通过对我们表现的考核决定我们读更高年级还是留级。
目标、时期的规划就为人们在“网格”中设定了一种进阶机制,通过完成甚至超前完成当前阶段的目标任务,人们会获得某些奖励;反之,如果完不成或没有完成好相关目标任务,人们就会受到一定惩罚。
4.力量的组合扩张
通过前面三个阶段的积累,纪律被用来满足一种新的需求:建造一种机制,应能通过其各基本构成因素 协调组合而达到更大效果。换句话说,就是1+1>=2,而不是1+1<2。
有了前期空间、时间的控制,加以人们的命令服从,就为整合一个团队和集体打下了坚实的基础。通过各种策略性的安排,譬如工人的分工合作、球队的战术演练让一间工厂、一支球队变得井井有条、有条不紊,远胜于无组织无纪律的零散人员。
这第四种驯服方式体现了纪律的重大作用:提高效率、促进发展。这种力量称为组织,组织看似没有产生生产力,但凝聚人群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生产力。
肉体的驯服就在这样一个密不透风的网络中悄然展开,它以一种人们想象不到的方式侵入人们的潜意识。社会的秩序就这样建立并良性运作发展起来。暴力虽然可以建立秩序,但是妄图通过暴力的方式维持长久的统治是不现实也是不明智的,这已经为无数史实所证明。而通过行为的训练规制,培养人们在社会生活中的潜意识,有助于社会秩序的和谐稳定。
赛尔万曾写道,最坚固的帝国的不可动摇的基础就建立在大脑的软纤维组织上。而这正是规训的力量。
回过头来,我们再来看看,为什么费孝通先生说社会调查应从监狱开始,监狱是研究社会历史文化的绝佳样本。监狱是惩罚温和化与规训规范化的产物。惩罚温和化意味着权力的结构方式改变,人道主义后面体现的权力机制变化才是真正现实的推动力量;规训规范化意味着人类文明的演进,从通过暴力驯服统治变更为人们潜意识思想的改造。监狱是面对一群社会上最不服管教的人群,在监狱中实施良好的各项政策措施既然能帮助恶习更重的罪犯,那么对于社会中人们的帮助相信也是有一定助益的。
我的结论是:监狱体现了对复杂危险人群的管理统治,社会则是复杂人群集合的集大成者。同样都是对人群的管理,17、18世纪教养所、监狱形成的规训机制如今已经运用于社会中的各行各业。这是复杂的人群管理模式培养,是对组织这种集结体各种机能的考验与试验。通过监狱这种封闭空间的组织试验建立社会人群管理模式,为未来的社会发展人群组织管理模式提供有益的经验与教训。同时,随着人类文明的不断发展,对人类的惩罚方式将逐渐从人的肉体转变为人的精神直至灵魂。而监狱则是社会不断发展变化检验成效的试金石。

  《规训与惩罚》读后感(五):福柯规训思想的权力机制分析

在《规训与惩罚》开篇,福柯向读者展示了一场罪犯达米安被公开处决和一份巴黎少管所的作息时间表——对这两种截然不同惩罚方式的态度,构成了这本书的研究框架,也就是探讨这种从公开展示的暴力景观中体现出来的司法制度向将惩罚与监禁统一起来的司法制度的转变。
本书所考察的惩罚权力的历史包括三个阶段:中世纪末和”旧制度”时期作为王权武器的酷刑;18世纪末,包括法国大革命时期人道主义的“再现”式惩罚;19世纪开始的、使用现代规训技术的监狱和普遍化的监视。福柯力图阐明,这种从肉刑到自由刑 的转变并非一种人类文明的进化,而是权力——知识机制支配、控制肉体方式的改变,是权力统治技术的进化。
对于权力问题的论述,在福柯的著作中占据着很重要的地位,正如他自己所说:“对我而言,我的作品的主要点,是重新思考关于权力的理论。”
在福柯看来,权力不只存在于战场、刑场、绞刑架、皇冠或权杖中,它也普遍存在于人们的日常生活、传统习俗、闲谈碎语、道听途说,乃至众目睽睽之下。权力是一种综合性力量,一种无处不在的复杂实体。因此在人类社会中,不论是知识、话语、性、惩罚与教育都与形形色色的权力密切相关。所以也可以说,“当一个国王头戴王冠而惶惶不可终日的时候,这本身就证明在他所统治的臣民中也同时存在这威胁这种王权的权力。”
福柯对权力的认识是不断变化发展的。在福柯在其作品中权力问题就显得尤为突出,他将权力视作一种否定、压制乃至暴力,是自由的对立面。这种思想在上世纪70年代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福柯继承和改进尼采的权力观,权力不在仅仅是否定和压抑的,而具有了积极主动的生产性,权力在不断地塑造它的对象。权力也不再是谋个组织或个人的所有物,权利是没有中心、没有主体、没有机构的,它永远处于关系网络中。监狱、身体、性等成为福柯分析权力运作机制的载体。
一、权力—肉体机制
在思想的渊源上看,福柯在借用尼采(Nietzsche) 的谱系学这个概念时,扩大了谱系学的范围,他将“尼采仅仅用于到的分析的谱系学发展成为一种普遍的哲学方法。” 他发展的谱系学的研究方法,旨在从身体的视角来审视“现在的历史”和“真实的历史”,因而肉体的成为主要的分析主体,以及书写历史痕迹的一个媒介,使得文化、权力和政治在这里展开了激烈的纷争。福柯认为,权力深入人的意识、无意识,乃至人的肉体,由此他提出了“身体政治”的观点。《规训与惩罚》就旨在通过一种身体的政治史来建立一种现代道德谱系学。福柯在书中指出任何社会事件的起源及其不断重构的过程,归根结底都同肉体密切相关。人类社会中,没有任何一个历史过程,哪怕是一个瞬间,是可以脱离人的肉体而存在和运作的。”肉体作为历史的载体和主体,要求“谱系学作为对于肉体和历史及其相互关系的分析方法,就应该显示,肉体就是历史的刻印体。而历史就是在不断地摧残身体的过程中发展。” 肉体是人之为人的奥秘所在。身体不仅是每个人的个性及其社会存在的奥秘之所在,也是社会和文化发生和发展的奥秘之所在。
福柯抓住肉体这一最为细微的权力运作点,分析权力与肉体的关系,是权力的微观策略能够被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这一点在《规训与惩罚》中表现的最为明显:形而上学的认识主体被肉体所取代,或者说主体不再具有决定性了,只不过是权力的产物。福柯指出,肉体是可塑的,因而肉体可以被各种力量塑造。“这种对肉体的政治干预,按照一种复杂的交互关系,与对肉体的经济适用紧密相连:肉体基本上是作为一种生产力而受到权力和支配关系的干预;但是,另一方面,只有在它被某种征服体制所控制时,它才可能形成为一种劳动力;只有在肉体既具有生产能力又被驯服时,它才能变成一种有用的力量。”
在《性经验史》的第一卷,福柯发明了一种“性,真理、权力肉体有一集个体相互联系的令人瞩目的不同解释,他成这个全新的综合为生命技术权力或生命权利”。 “可能有一种关于肉体的‘知识’,但不完全是关于肉体功能运作的科学;可能有对肉体力量的驾驭,但有不仅是征服它们的能力;这种知识和这种驾驭构成了某种可以成为肉体的政治技术学。” 因此在某种意义上,国家机器所运作的是一种权力的微观物理学。
从古典时代起,西方社会经济了一次权力机制的深刻变化。权力由征服和摧毁生命,变成了生产各种力量、理顺生命秩序的有机体。君主权力的典型特征是掌握生命的生杀大权,而新的权力却以确保、支持和发展生命为特征。从17世纪开始,以管理生命为特征的权力发展出两种主要形式。第一种形式对肉体的规训,以人的肉体为中心,再生产出驯顺的肉体。这一生命权力形式被福柯成为人体的解剖—政治学。它运用的程序是规训,人体最终被纳入经济系统中得以检验。 第二种形式是人口的调整,它是以物种的肉体、渗透着生命力学并且作为生命过程载体的肉体为中心的。“它们是通过一连串的介入和调整控制来完成的。这种调控政治就是一种人口的生命机制。”
以往的观点往往把资本主义对人口和肉体因素的要求视为这两种形式的权力产生的理由。但福柯认为,一方面规训技术的发展是早于资本主义兴起的,即使这些技术没有促成资本主义在法国的兴起,但肯定是资本主义得以成功的先决条件之一。在与资本主义的发展相关的事件中,比否定肉体的“新道德”更为重要、更具本质意义和丰富内涵的,是生命进入历史和政治技术的领域,进入了知识和权力的秩序之中。“对于肉体和生命的强化,不但使资本主义的发展成为可能,而且使人类可以避开长期以来对于自身生命的死亡威胁。” 正如福柯所说:“公开的酷刑与处决之所以存在,是和某种与这种内部结构无关的东西相联系的,这是一种生产制度的结果。” 也即是,现代人的人口、生命、肉体都已经进入了权力领域,进入了政治经济机制及权力话语机制,并且成为他们运作的核心。这一整套的机制也成为使人类生活和生命发生改变的重要力量。另一方面,福柯认为规训性的权力机制对资产阶级统治的确立具有重要的意义。资产阶级也清醒地意识到,新的宪法和法律并不足以保障他们的统治,因而必须发明一种新的技巧来确保权力的畅通无阻。这种权力技巧就是规训性权力。在规训性权力机制中,资产阶级不是以权力占有者的身份出现,运用自己占有的经济权力、政治权力去实现统治,而是通过规训性权力的监视、检查、管理等规范化的手段来实施支配和控制。这是因为相对于传统的暴力式的权力机制 相比,规训性权力机制所付出的代价更小,却更为有效。
二、权力-知识机制
从17到18世纪,西方社会出现的新的权力形式,即微观权力的形式。这种权力形式的特点是它在人的身体行使,令身体服从于规则的同时,发挥最佳的能力与最大的功效。这些权力的产生需要不同的工具、技术和机制的技术,通过这些技术性的策略,使得身体产生效用并且顺从于这些机制,从而使身体各部分受到巧妙和微细的支配。无疑这种权力形式,一定要以普遍的知识作为基础和前提。
理想主义者总是把知识与权力对立起来,认为前者代表真理与自由,而后者代表了暴力与压制。但是福柯却惊讶地发现,“在人文学科里,所有门类的只是发展都与权利的实施密不可分,当然,你总能发现独立与权力之外的心理学和社会学理论。但是,总的来说,当社会变成科学研究对象,人类行为变成供人分析和解决的问题时,我相信这一切都与权力的机制有关——这中权力机制的分析对象,把它作为一个待解决的问题提出来。所以人文科学是伴随着权力的机制一道产生的。”
基于以上的原因,18世纪的人道主义改革者开始以“人道”的名义来反对“酷刑”,认为酷刑并不能增进国家的效用。在这一转变中蕴含着权力从传统型向微观权力的转变,人们并不是没有意识到这一机制的存在,但是它是有“效用”的,所以人们接受了它。这样的规训技术的发展涉及到了学校、医院与军队等方方面面,“在学校、兵营、医院和工厂的环境中,这种细致的、挑剔的检查,对生活和人身的吹毛求疵的监督,很快将会产生一种世俗化的内容,一种关于这种神秘的无穷小和无穷大计算的经济的或技术的合理性。” “这是一个从封闭的规训、某种社会‘隔离区’扩展到一种无限普遍化的‘全景敞视主义’ 机制的运动。其原因不在于权力的规训方式取代其他方式,而在于它渗透到其他方式,有时是破坏了后者,但它成为后者之间的中介,把它们联系起来,扩展了它们,尤其是使权力的效应能够抵达最细小、最偏僻的因素。它确保了权力关系细致入微的散布。” 从而也形成了福柯所言的“规训社会”。
那么权力的运作方式如何被人们接受,并且不对它进行质疑呢?这里就有了权力的生产性。它生产了知识与真理,这样的知识与真理使得我们“驯顺“于这样的权力运作机制中。
在福柯看来,在封建社会之中,权力的掌握者是具有最大控制力的个体。而在现代“规训社会”里,个体也并没有因权力被放大并变得自我强大了,因为个体化与知识联系在了一起。一旦个体化产生了,规训的模式继续创造了关于人的知识,如心理学、生理学、医疗学、刑法学等。通过这些知识的产生,如通过精神病学的发展,尤其是犯罪学与犯罪人类学的发展,使得可以将犯罪纳入到科学知识的对象领域,我们可以决定谁是精神病人,谁是正常人,从而给惩罚机制提供了一种知识上正当控制的权力。如在一个工厂里,制度性的运作机制的要求产生了专业化人才,他们对于机器的使用产生了知识垄断,因而其他个体就必须要受制于他们,服从他们控制。但是需要强调的是,福柯不认为是知识产生了权力,而是权力产生了知识,并不仅仅是因为只是为权力服务,对权力有用,更是因为知识与权力是一种直接的连带关系。是在权力的运作机制之下,我们才产生了我们对于我们自己的知识,而《规训与惩罚》也正是揭示出了这些知识产生的机制性条件。认识主体、认识对象和认识模态应该被视为权力——知识这一基本连带关系及其历史变化的众多效应。
福柯认为,我们应当抛弃那种传统的观点——只有在权力关系暂时不发生作用的地方知识才能存在;只有在命令、要求和利益之外知识才能发展。反而我们应当承认“不相应地建构一种知识领域就不可能有权力关系,不同时预设和建构权力关系就不会有任何知识。”
由此可见,真理无疑也是权力的一种形式,“与其致力于发现与谬误相对立的真理,不如思考尼采提出的问题:在我们的社会里,真理为什么会被赋予这种价值,从而把我们置于它的绝对的束缚之下。真理是这个世界上的一种东西——它只按照各种约束形式被生产出来,而且它引起有规律的权力结果。每个社会都有它的真理王国,它关于真理的‘普通政治学’即它作为真理而接受并使其发挥功能的话语形式。” 因此,“关键问题不是在两种话语之间划出一条界线,一种话语处于科学性或真理性的范畴之下,另一种话语则处于其他范畴下。问题在于认识到,真理之结果是如何在话语内部被历史性地生产出来,而这些话语本身既不是真的,也不是假的。”
福柯认为,“在权力问题上,我们必须抛弃暴力——意识形态对立、所有权观念、契约和政府模式;在知识问题上,我们必须抛弃“有利害关系”和“无利害关系”的对立、认识的模式和主体的第一性。” 福柯关注的是“政治肉体”(body politic),“把它看作是一组物质因素和技术,它们作为武器、中继器、传达路径和支持手段为权力和知识关系服务,而那种权力和知识关系则通过把人的肉体变成认识对象来干预和征服人的肉体。”
三、人的悲剧?
在对权力的机制分析中,影响最大的是福柯所提出的规训性权力。规训性权力是对人的肉体、姿势和行为的精心操纵的权力技术,通过诸如层级监视、规范化裁决以及检查等手段来训练个人,制造出只能按照一定的规范去行动的驯服的肉体。“‘规训’既不会等同于一种体制也不会等同于一种机构,它是一种权力类型,一种行使权力的轨道,一种权力‘物理学’或权力‘解剖学’,一种技术学。” 所谓权力就是体现对人的控制和支配。规训性权力不是借助暴力或酷刑使人服从,而是通过日常的规范化的纪律、检查、训练来达到支配和控制的目的,行使权力的功能,通过规范化训练把人变成权力操纵的对象和工具。与国家机构、法律制度这些宏观的政治权力相比,规训性权力只能算是微观的权力技术、策略、机制,它体现在日常社会活动的方方面面。在福柯看来,这种权力甚至比暴力、酷刑、国家机构和法律制度更为深刻而有效。
在对现代性的创造性的批判中,福柯认为17、18世纪以来的现代社会的变迁,只不过是从一种统治形式过渡到另一种统治形式而已,只是社会的统治策略、权力技术的进步,其突出的表现就是规训性权力的逐步深入,以至最终形成规训社会。
在西方历史上,从古希腊到古罗马统治时代,对于个人身体的规训始终是居于首位的。基督教教义和道德规范尤其重视对于身体的规训,并将此项规训活动同心灵控制结合在一起严格进行。到了近现代时期,个人身体表面看起来属于私人生活领域,但实际上近现代西方社会给予个人身体的控制和支配比古代社会采取了更隐蔽和更严格的方式。 所谓“更隐蔽”,指的是近现代社会给予个人活动更多的自由,容许每个人把肉体当作自身所属的私人财产,并得到法律上的正当保护。也就是说,社会对于人身的控制,已不再是赤裸裸的直接性肉体规训,而是让每个人通过知识、道德和法制的训练和学习过程,逐步使自身变成规训权力所要求的理智的、道德的和合法的主题,让自身的肉体欲望和活动方式自律地符合整个社会的规范;所谓“更严格”,指的是近现代社会采取更有效率的社会系统进一步控制每个人肉体的成长和活动方式。由于近现代社会系统的高度制度化、组织化和法制化,在社会系统中的每个人,无论你身在何处,都无法逃脱受到控制、监视、支配和规训的命运。按照福柯的观点,整个社会就是一个大型的全景敞视的“圆形监狱”,每个人都受到规训性权力效应的干预。
着实,福柯在这本书中解释出来的东西令人震惊,发人深省。他说,现代处决仪式显示了一个双重进程,即示众场面的消失和痛苦的消除。但这只是说明,规训与惩罚的对象发生了变化:其目的就是对一个拥有各种权力,包括生存权的司法对象行使法律,而不是对一个有疼痛感的肉体行使法律。 就像断头机作为惩罚技术进步象征的出现,可以在几乎不触及人的肉体的情况下夺走人的生命。福柯的反现代性的理论立场在这种意义下,就显得过于片面和阴暗,他只注意到理性化和规范化的管理所带来的统治效应的增强,却忽略了这一进程的进步属性和人道主义。无疑,福柯说,惩罚景观更换的只是伙伴和角色而已,人们不过是用一种苦涩的喜剧代替了一种悲剧而已。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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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训与惩罚》读后感(六):摘录与笔记

公开处决不是为了重建正义,而是重振权力-思路。处决仪式有一个狂欢的侧面:法律被颠覆,权威受嘲弄,罪犯变成英雄,荣辱颠倒。与犯人的眼泪和呼喊一样,鼓励也只会引起对法律的冒犯-口号与意识。当民众聚在断头台的周围,不仅为了目睹犯人的痛苦和激起刽子手的热血,而且是为了听到一个已经一无所有的人咒骂法官法律征服和宗教-围观。

处于刑罚的核心不是痛苦的感觉,而是痛苦的观念-受罪者不全等同第一受刑人。惩罚利用的肉体是将其作为表象而非对象。否定公开处决提供是扩展惩罚的表象,而非体罚的现实。

旧的司法制度里半证据为了自己的方便需要铁证如山的气氛,无法在人们脑海中建立起犯罪与惩罚观念的联系。

刑法应该尽可能地与犯罪性质一致,这样,对惩罚的恐惧就会使人的思想脱离有利可图的犯罪诱惑-监狱表现为是社会,社会是监狱的表现。

刑罚的期限只有在能够改造犯人并能在经济上利用被改造的犯人的情况下才有意义。

在一个规训制度中,儿童比成年人更个人化,病人比健康人更个人化,疯人和罪犯比正常人和守法者更个人化。

再大的东西也打不过一个细节,-吹毛求疵的监督,无孔不入的细节中人被驯化。对于已被规训的人,任务细节都并非无足轻重,提供了权力所要获取的支点-当今的基本经验既是被凝视,现代是对细节的打破,口号的出现。

受其压迫原则的必然性支配的社会秩序,不断地通过刽子手和监狱,杀害那些生性坚强、拒绝和藐视社会规定的人,那些已经长大、挣破襁褓并把它撕得粉碎的人,那些不想永远当婴儿的人。对压制的反抗,系统的揭示了无纪律的双重含义:既是社会的无序的秩序,又是对不可转让的权利的肯定。

  《规训与惩罚》读后感(七):被观察者成为凝视者的可能


写在前面
最近读了福柯的《规训与惩罚》,老实说这本书给我的震撼并没有想象中来得多,可能因为原先读过有关极权主义(孙立平)、权力(卢曼)以及有关想象机制(库利)的文章或书籍,所以对福柯的很多观点有熟悉的部分,也有持不同看法的部分。个人觉得书中史料的挑选很精细,福柯对其描绘也很有画面感。我觉得第三章规训是全书的精华部分,他对微观机制的洞察十分到位。花了两天看完之后速来码字,一点小理解,随感,深浅莫纠。首次读福柯的书,对他本人也不了解,正文只分为内容介绍和思考,至于标题是思考的一部分。
内容
福柯首先介绍了惩罚的历史变化,即由展示走向隐蔽,由“处决”走向“判决”的精细化。他认为产生这一变化的原因,是当权者为保持权力的延续而升级了惩罚的技术手段。换句话说,简单粗暴的态度是危险的,面向公众处决的血腥场面不仅不能达到惩罚的原初目的,比如炫耀皇帝的权力,以儆效尤,反而容易激起民众对罪犯的同情,对权力的质疑。“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罪犯原本是群众的敌人,当权者对罪犯的严酷反而让罪犯与群众更加团结一致,如果当权者不愿成为人民的死敌,就需控制惩罚罪犯的低级冲动,继而更新惩罚的技巧,这一技巧就是残酷画面不再出现在公众面前,所有骇人听闻的体罚理所当然地被废除,简单利落且隐蔽的死刑成为处决的最高限度。同样基于反馈效果的考虑,罪犯的定义也值得商榷,倘使未犯什么滔天的罪行,当权者对罪犯的矫正、教化远好过于毫不留情,民众的目光转向判决的环节,为了保证判决的“实事求是”,心理学,精神学,医疗学等一系列科学知识体系加入到审判的行列,这样司法机构就可以分摊“制造罪犯”的压力以及民众对它的责难。
其次,福柯详细描述了规训手段的变化,从肉体的对抗到精神的“教育”,从繁忙的审查者到可能空无一人的建筑象征。福柯列举了以往对待瘟疫的处理办法,即严格执行隔离-检查-处置的步骤。隔离很好地区分了患者和健康人,检查则控制了患者的复制,剩下的就只是对异类的放逐或者,消减。“非此即彼,打上标记,予以放逐”,这一办法成功运用到对罪犯的规训上,只不过现代规训愈加抽象、精细和经济。科学的判决负责二元划分,但要考虑更多的细节,比如犯罪的理由、罪行的轻重,处罚的考量,定罪成了一门繁复的说服技术,在民众、罪犯本人认可的前提下维系当权者的形象是一件极其困难的事。一旦被敲上罪犯的标签,旨在将犯人个人化的隔离行动就开始了。孤独教人反思,空间区隔的便利就在于不花费任何暴力手段,在最短的时间内利用犯罪者的自我忏悔培养一名合格的公民。检查者再也不用辛苦地巡视,查看罪犯的行为是否得当,“上帝之眼”足矣。福柯所谓“全景敞视主义”,即充分利用人的想象机制,虚构一个监视的主体,让你时时刻刻感觉被观察。只需一个充满监视意义的物件摆放在目光所及之处,就能起到最普遍的规训效果。这是一场“精神对精神”的博弈,权力机构在沉默中发挥作用。
除此之外,福柯讲述了规训的具体细节,即严格的纪律设计。一套完整的纪律框架涵盖空间分配和时间切割,人们被放进一个个单元格中,每个人都有一个固定的个人化的位置,且这些规整的空间按等级序列排列,最“高级”的网格是最荣耀的嘉奖但数量有限。人们通过划分、测量自己单位时间的效率来评估接近目标的可能性,越精细的分解时间越能防止可能溜走的成效,这样所有的时间片段具备了连续性和累积性,并趋向某个终点。肉体不断被操练,并且越是熟练纪律的肉体对空间和时间越顺从。无论是囚犯、士兵抑或学生,都适应着相似的管理机制,其结果是被等级化的人与人之间持久的竞争。
思考
对于惩罚手段的变化,福柯认为是掌权者把控权力的需要延伸出的执政策略的升级,即所谓政治技术学,以此反驳这样的观点,即社会对刑罚的宽容是人道主义的胜利。但是,仅仅将这一变化归因于民众对权力气候的感应是否过于草率?将权力关系作为分析的原点的前提是预设某种二元对立,低级的惩罚技术时代,政府与民众处于共同体之中,罪犯是他们共同对抗的对象,而更高级的惩罚旨在让罪犯成了政府与民众的调和剂,这种把罪犯看成是一种权力中和和平衡的工具,把我们的社会运作看成是当权者谋权结果的观点是否过于狭隘?
对于规训手段的变化,福柯对控制机制的洞察无疑是卓越的,观察中心的散布填补了无纪律空间的空白,权力的毛细网络渗透到各个角落,但规训如果是“精神对精神的权力”,通过技术界面发挥作用,那么被观察者也有成为凝视者的可能。斯诺登事件、越来越个人化的媒介力量,以及剧院舞台中专业演员迸发的魅力,一种自下而上的反规训是否可以通过媒介技术的进步或者思想的自主化去完成?从这种意义上说,规训社会也是可以解构的。
此外,福柯所谓的权力关系是一种控制与被控制,征服与被征服的关系,即把权力看成“针对可能的抵抗所引起的结果”,如果把权力看成基于交往和传播意义的“选择时受到的引导”,那么我们就可以从交往关系的角度看待惩罚和规训的变化,是否可以更多考虑媒介等因素对构建知识体系的影响?福柯认为“权力和知识是直接相互连带的;不相应的建构一种知识领域就不可能有权力关系”,而这种知识领域不仅仅关乎技术策略对思想精神的塑造。
补:
昨日傍晚和男友讨论“权力”定义的问题,比较福柯和卢曼,实际上他们对权力解释的不同建立在社会复杂性不断增加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对权力的解释还将随环境的变化而变化。男友问,那什么是不变的呢?之后我提到黑格尔的绝对精神,想着也许只有预设一种“本质”“元”才能回答这个问题吧。这样一想,福柯的这本书未尝不是从功能分析的角度切入的,它旨在维系系统持续存在(权力关系),从一种历史变化的框架中得到关于某个特定位置(监狱)的意义,它向所有的可能性开放,不仅是说对特定位置的选择的可能性,也意味着一个无边无际的系统,给人对未来无限的想象。而另一种进路,则是从某些假定的、不变的本质中获取意义。
以权力关系为出发点,随着社会复杂性的增加,也意味着高度的抽象性(精神对精神),这样就模糊了心理系统和社会系统的差别。它建立在“他我”的想象机制(库利)上,即主体间性的先在条件,而这一事实迄今还没有给出信服的哲学解释,只能说如果存在这样的机制,那么让人们达成和谐一致的规则形成就是必要的。总之,这一视角最终针对的还是认同问题。
最后套用卢曼《信任》开篇一句作为这本书的总体评价:
哪里有权力,哪里就有不断增加的经验和行为的可能性,哪里就有社会系统复杂性的增加,也就有能与结构相调和的许多可能性的增加,因为权力构成了复杂性简化的比较有效的形式。

  《规训与惩罚》读后感(八):我们终归无法躲避的肉体政治技术学

曾经以为福柯是一个尼采式的疯狂思想家,仅此而已。所以就算在阅读中屡屡见到对福柯的引证,内心也不以为意。
直到从博雅堂偶尔带回《训诫与惩罚》。翻开第一页就被开膛分尸的惨烈行刑震慑住了,我原以为他要开始“讲故事”或者“天马行空”了,甚至直到“这是一个重要的历史时刻。惩罚景观的旧伙伴——肉体和献血——隐退了。一个新的角色戴着面具登上舞台……”这都是多么恣意的文字。
但是他竟然开始谈论:“本书的而研究将遵循四个基本规则”。
于是我知道这本书可以继续被阅读下去。就算它面对的是一个被八股文“异化”的肤浅读者。
因为我知道,它将展现给我一条通衢,并且路边有无上美景。

  《规训与惩罚》读后感(九):权力的踪迹

权力的踪迹
                         ——《规训与惩罚》读后
                                            
       混过机关的人大概都熟悉以下这种氛围:办公楼走廊寂静且幽深,水磨石地板光可鉴人。如果你走路太用力的话,满楼道都会回荡着你的脚步声。这种情况使得楼里的人都下意识的放缓脚步,轻言细语。所有的人都恭顺且沉静,不做过分的表情,没有过头的言语。大家都静悄悄的做事,静悄悄的说话,并且竭力隐藏着自己的感情。
       在那里,你可以清楚的触摸到权力,无声无形,以一种让你惊讶的温和的面孔出现,温和但是不容拒绝和怀疑,压迫着你。
       然而在权力戴上面具变成今天这样之前,它嚣张的多,狰狞的多。
       在我看来,福柯之所以厉害,甚至伟大,就在于他拨开了笼罩在权力之上的重重迷雾,回到历史的深处,找出了权力一路走来的一些踪迹,能够让普通人顺着这条若隐若现的小路,追寻到权力运行的一些秘密。
惩罚:从酷刑到拘役
       福柯带着我们回到了那个权力尚处幼年的时代。在那个年代,君主们乐于在闹市惩罚罪犯。缺乏娱乐活动的群众得以聚集在这里,观看种种异想天开的残忍酷刑。君主们通过这种惨烈的方式向他的臣民宣示他的威权,恐吓一切敢于冒犯他的人。在这个时候,伸张正义这个目的反而处于次要位置。罪犯变成了一场盛大表演的一个道具,君主和他手里的无上权力才是主角。虽然君主们很少出场,但是在场的观众无时无刻不感受到那巨大的权力化身笼罩在刑场的上空。
       有些时候,广场外会突然传来“刀下留人”的呼声:一纸赦令被快马送了进来。于是漫天雷霆变成了和风细雨。君主们明确的告诉所有人,以一种他们特有的漫不经心的方式:“雷霆雨露,皆是君恩”。我可以让你死,也可以让你生。
       于是全场一片山呼万岁。权力以一种肆无忌惮的方式完成了一次全面展示 ——所有的人都战战兢兢。
       然而凡事有好就有坏。大场面见得多了,再敏感的人也会麻木。
       渐渐的恐怖的场景达不到恐吓的目的,局面开始失控。受刑的罪犯慢慢不再被人们唾弃。由于他们往往被捆绑游街,且要在万众瞩目的情况下承受非人的待遇,这让平庸一生的群众们在心理上产生了一些微妙的变化。当罪犯们在囚车上恬不知耻的喊出“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这样的话语时,人群中往往会爆发出热烈的喝彩声。就连阿Q这样的人都会被这样的气氛所影响,壮着胆唱了一句“我手持钢鞭将你打”。
       人们还利用这难得的集会,议论时政,私下串联。至于那些在乱糟糟的人群中浑水摸鱼的行为更是不胜枚举。
       无论如何,这种变化都不是统治者们所乐见的。于是,惩罚开始变得隐蔽,向规训转变,权力的运行从台前转入了幕后。
       值得注意的是,在转入幕后运行之后,权力反而能够通过更细致入微的方式,深入社会的肌理。这种变化与惩罚方式的转变息息相关。
       “规训”这个本书生造的词汇在我看来包含两个概念:遵守纪律和接受检查。
        监狱无疑是最完美诠释这个词汇的地方,与他类似的地方还有:军队、学校。
        “愚蠢的暴君用铁链束缚他的奴隶,而真正的政治家则用奴隶自己的思想锁链更有力的约束他们”。
        所以,从酷刑到拘役的转变绝不仅仅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在福柯看来,这完全是因为当权者们意识到“规训”比酷刑更好用。
        事实上他们走的更远:用严格的纪律规范人民,随时对人民进行检查。这种方式被用在了监狱之外的更多的地方——效果很好。
        以一个独裁者的角度来看,警察社会无疑才是最理想的。在这种社会里,统治者掌握你的一切情况,人民被无形的锁链捆绑着,随时准备接受检查。没有人敢表露一丝不满。革命的几率被降到最低。
        从酷刑到拘役的转变其实是统治方式的转变,是从皇权不下县到保甲制度的尝试再到如今对基层的控制最大化的转变。
规训:纪律和全景敞视监狱
        中古时代的监狱黑暗、肮脏,犯人在里面奄奄一息,与现代监狱完全是两个概念。规训的鼻祖是早期的教会。在那里面,苦修士们严格按照时间规范自己的行为。
        后来这种制度开始被医院、学校采纳。
        在那个疫病丛生的时代,对纪律的严格执行无疑是避免时疫蔓延的唯一方式。
        当普鲁士的君主们开始对士兵们的每个动作进行分解并规范之后,个人开始作为一个集体的零件存在,爆发出了强大的战斗力。这种方式后来被福特用在他的生产线上,效果之好世所共知。
        严格的纪律带来的好处不仅仅让身处上层建筑的人们心动不已,连革命家们也意识到“工人阶级富有天然的组织性和纪律性”。
        因此如何使人们持续的遵守纪律成为一个很关键的议题。随时随地的检查成为一种必然的应对,全景式监狱的提出让这种应对如虎添翼。
        边沁(Bentham),我对这个提出“全景敞视监狱”方案的人心存畏惧。不逊于我畏惧第一个发明刀剑的人。
       “全景敞视监狱”满足了最疯狂的统治者的妄想:对人的全方位的控制。
        这种让人无时无刻不受到监视的感觉令我不寒而栗。然而我又不得不承认,这种情况正发生在我们的周围。
        互联网的发展,无处不在的摄像头,我们在随时随地的向世界展示自己。自愿或者身不由己。
        更让我感到恐慌的是,我已经看到了在全世界的范围内,统治者们开始将全社会变成一个全景式监狱的痕迹:“棱镜门”的爆出让我感到震惊,即使是号称“民主灯塔”的美国,也抵抗不了这种诱惑。
        科技在发展,统治技术也在进步,权力正在以一种润物无声的方式逼近,让人无处躲藏。

  《规训与惩罚》读后感(十):规训与惩罚——监狱的诞生


人类社会为什么会有惩罚措施的存在?追根到底是因为人类内心的恐惧感,人们害怕混乱、无序的社会生活,害怕一切未知的、不可控的因素。早期人类的恐惧感来自于大自然,随着历史的发展,人们发现他们的恐惧感大多来自于人类自身。统治阶级害怕人民的动乱会给自身的统治权力造成影响,为了更好地维护社会秩序,惩罚诞生了。现代社会似乎告别了专制,走向了民主,但福柯却在《规训与惩罚》一书中,从规训和惩罚的角向我们阐明了现代社会权力是如何隐蔽地进行运作的。监狱的诞生是权力隐蔽运作的形式之一。但就其减少违法行为的最初目的而言,监狱在一定程度上是失败的,但监狱仍然覆盖在社会生活的各方各面,人们甚至为自己建造了一座座无形的监狱。
从酷刑到监狱
惩罚手段如何从仪式性、表演性的公开处决演变成普遍的监狱制度?规训权力在其中起到了什么作用?
最初的惩罚是君主权力的展示,对于弑君者,君主会以最严酷的公开处决来做出回应,并给其他人造成威慑。公开处决是展示君主至上权力的仪式,同时也是罪犯的表演,是人群的狂欢。它旨在使民众产生恐惧,从而减少犯罪的出现,事实上却演变成了另外一种局面。在公开处决的狂欢中,刽子手以正义的名义行使暴力,暴力的罪犯变成了英雄。民众的焦点并不在于君主的权力,而是在于犯人的肉体,有些人认为惩罚太轻,应加重惩罚,有些人则对犯人表示同情,认为惩罚太重,要求对犯人特赦。公开处决是一个混乱的场面,犯人在临死之前发表演说,其事迹和临死之言将会变成宣传册流传下去;实施合法暴力的刽子手成为众矢之的,受到人群的攻击;有人计划解救囚犯免于酷刑……最大的悬念来自于特赦是否会降临,或者是更残酷的刑罚是否会到来。
公开处决是一场君主权力的表演,君主有权预刑罚的进程,这使得司法处于一种极不稳定的状态。由于公开处决的残忍性和混乱性,18世纪的改革者主张更温和有序的惩罚手段。惩罚的程度应以“人性”为基础,以人为尺度。它应该回到它的最初目的——使人们得到儆戒,从而减少犯罪。犯人受到的惩罚应与他们的罪行相关,但又不至于过分残忍。与其说他们注重对犯人人性的尊重,不如说他们所追求的是一种更精细的司法,这种司法可以作用到社会的最小粒子。
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犯罪由人身侵犯逐渐转向了财产攫取。大的暴力事件逐渐减少,而小偷小摸的行为却不断增加。传统的公开处决已不再有作用,混乱的处决过程反而刺激了盗窃抢劫的产生。只有杀人犯才被处以死刑,惩罚似乎变得宽容了,但实际上却在另一方面严峻起来——偷盗等小的犯罪事件不再被容忍。
惩罚应以一种符号的方式,对民众进行教育。改革者们主张的刑罚改革应遵循最少原则、充分想象原则、侧面效果原则、绝对确定原则、共同真理原则和详尽规定原则。对犯人的惩罚应使人们看到犯罪弊大于利,从而减少人们冒险犯罪的念头。惩罚产生的不是肉体痛苦的感觉,而是产生“痛苦”观念的痛苦,它改变了惩罚的表达方式——扩展惩罚的表象,而非体罚的现实。这种新的惩罚方式把苦役作为最经济的惩罚手段,只要让人产生犯人已受到惩罚的效果即可,并且给人们的思想造成最持久的影响。绝对确定原则指的是把犯罪和刑罚以明确的条文紧密联系起来,执法的过程是不容许君主干预的。犯罪如果受到宽恕会使人们产生侥幸心理,只有明确的、无情的法律才能在民众心中产生持久的威慑力。此外,想要在人们的脑海中确立犯罪与惩罚紧密联系的观念,犯罪的确立必须遵循共同真理的原则,这种共同真理是能够被证实的,使人信服的,而不是宗教仪式中神的裁决。最后,改革者们还主张,法律是适用于任何人的,但惩罚应该个案化,针对不同的人要采取不同的惩罚方式,虽然这种诉求和法律本身的普遍性的相矛盾的,但个案化却是精确编纂法典的最终目标。例如,犯同样一个罪行,冲动犯罪和重复犯罪所受到的惩罚却是不同的,重复犯罪将受到更加严厉的处罚。
以这六个原则作为依据所进行的惩罚不再针对犯人的肉体,而是以一种温和的方式作用于精神。改革者的这些主张为什么到最后没有实行,反而被拘留、监禁所替代呢?与其说监禁进入惩罚领域,颠覆了改革者的主张,不如说监禁是改革所造成的两条路线的结合体。个案化的惩罚措施使犯罪和罪犯对象化、客体化。人们把罪犯视为违反社会契约的公敌,看作不正常的“病人”,需要“治疗”;同时,“度量惩罚权力的效果,这一从内部产生的需求,规定了对一切现实的或潜在的罪犯进行干预的策略:设置防范领域,权衡利弊,传播表象和符号,规定判断和证据的领域,根据极其精细的变量调整刑罚。”[ 《规训与惩罚》P112]这种需求并不基于对犯人的同情和“人的尺度”,而是司法精细化的要求。监狱正是两者最好的结合体。所以监狱的诞生是必然的。
监禁原本并不是一种惩罚手段,而是实行刑罚的过渡阶段,在对罪犯进行调查之时,为了防止罪犯的逃脱,会把罪犯暂时关押在受到监控的拘留所。贯穿监狱的规训权力并不是由监狱产生的,而是由社会渗透的。18世纪,社会逐渐被规训权力所覆盖。最早出现在预防瘟疫的隔离中,而后逐渐应用在医院、学校、军队、工厂之中,监狱只是处在一个规训的社会中,应用了规训的手段。然而,监狱却成为规训权力贯彻最显著的场所。今天,监狱涵盖着死刑到轻微惩罚之间的整个惩罚领域。
规训的手段
规训的手段有哪些?规训在社会的普遍化给人类的肉体带来什么影响?全景敞视主义是怎么运作的?它对于规训体系有什么影响?
监狱的诞生得益于规训在整个社会的普遍应用。人们逐渐认识到,认识可以被操纵和塑造的,使肉体变得更加灵巧、强壮、驯顺。“一种精心计算的强制力慢慢通过人体的各个部分,控制着人体,使之变得柔韧敏捷。”[ 《规训与惩罚》P153]这种驯顺的肉体具有单元性、有机性、创生性和组合型的特点。在规训肉体的过程中,人们形成了一整套的技术、方法、知识和数据。
通过对空间的分配,肉体具有了单元性的特点。被规训者必须处在一个封闭的空间里,以便更好的贯彻纪律。纪律永远是规训中最重要的原则。比封闭空间更为精细的是把每个人分隔在不同的单元格里,并且对被规训者所处的空间进行分类,这样能够更为精准地控制每一个人,防止违反秩序的事情产生。把肉体和空间进行等级排列,区别地对待每个肉体,在此基础上建立起各部分之间的联系,协调各方面的进展,实现全方面的监督。
当肉体被分配在不同的空间之后,规训者需要对肉体进行活动的控制。他们用时间表规定了活动的节奏、安排肉体的活动并且调节重复周期。时间表是由修道院提供的一项古老的遗产,它逐渐渗透到了学校和工厂之中,用来规训学生和工人,使二者产生更大的效益。说到对活动的控制,福柯多次以军队作为说明。军队十分严格地规定了动作的时间性,踏步被详细地规定了步伐长短和迈步时间。规训控制还规定了肉体和姿势的最佳状态,并且在操练中对肉体进行符码化,在肉体和工具之间建立一种强制性的联系。如此种种对活动的控制使得人们避免了时间的浪费,在上帝给予的短暂时间面前获得令人宽慰的可控感。但人们更想要的是对时间的强化和榨取,“时间单位分得越细,人们就越容易通过监视和部署其内在因素来划分时间,越能加快一项运作,至少可以根据一种最佳速度来调节运作。”[ 《规训与惩罚》P174]
当时间被分解成连续的、平行的片段,当训练被分解成各种简单因素的序列,当时间由分散的单位积累成一个整体,规训便用考核的方式来结束一段规训过程,并以此衡量受训者是否已经达到规定的水准,是否经受了同样的训练。考核创造出了一个新生的肉体,这一肉体拥有了他之前没有却应当拥有的技艺。考核还用来区分不同个体的能力,能力的高低决定了接下来新一轮的规训方案。这种创生的筹划对教育活动的影响尤为重要,在成人时期和独立从业时期前有一段被划分出来的训练时期,但这也使得教育被解构成许多细致入微的阶段,让权力在每个阶段都能进行控制和干预。考核机制使得“整个社群追求拯救的努力变成了被排列名次的个人之间的集体的、持久的竞争。”[ 《规训与惩罚》P182]
每个个体受到规训之后成为了有用的肉体,但是要让一群分散的个体集结起来从而获得更强大的力量,还需要安排“战术”。变动彼此之间的位置,把每个人的位置根据所需要的效果进行编排,是一种形成高效率机制的办法。在这种“战术”的安排中,单个肉体不再依靠勇气和力量改变局面,而是便成了一个机制的环节和零件。就连儿童和老人也被纳入这种力量的编排当中,规训机制让他们从事一些能够胜任的工作。处在如此精细的力量编排之中的人们,对其精细的命令系统无需理解,只需服从。
福柯认为,处在规训控制下的人们逐渐成为一种新的客体对象。“它逐渐取代了机械物体——由固体组成的运动物体,后者的概念长期以来被那些追求完美秩序的人所迷恋,这种新的客体对象是自然的肉体,力的载体,时间的载体。这种肉体可以接纳特定的、具有特殊的秩序、步骤、内在条件和结构因素的操作。在成为新的权力机制的目标时,肉体也被呈现给新的知识形式。这是一种操练的肉体,而不是理论物理学的肉体,是一种被权威操纵的肉体,而不是洋溢着动物精神的肉体,是一种受到有益训练的肉体,而不是理性机器的肉体。”[ 《规训与惩罚》P175]
规训权力以个人作为操练的对象和工具,规训权力的成功需要以层级监视、规范化裁决和集二者为一体的检查作为一般手段。层级监视要求对被规训者进行不间断地网络化、层次化的监视,力求把监视覆盖到每一层次的整个平面。它要求结构合理,并排除惰性力量的进入。层级监视使监视能够具体化、切实可行,最终能够增大生产功能。在监督和被监督之间产生了一种权力效应,这种权力效应不掩饰,并以审慎的态度沉默着,它无处不在。在这里,监视取代了公共事件的展示,权力对肉体物理上的控制取代了传统的生理上的肉体控制。
其次,规范化裁决使“纪律分割了法律所不染指的领域”[ 《规训与惩罚》P201],规训机制逐渐拥有了司法特权,它有自己的法律、自行规定的罪行,还有特殊的审判形式。它们通常使用微妙形式来达到处罚的目的,例如光线的供给(受罚者被关进黑屋)、轻微的剥夺、羞辱和严厉的态度等等,而这些处罚并没有伤及肉身。规训机制的惩罚理由大部分不是因为触犯了法律,而是因为行为不规范、不合准则、偏离准则。规训机制的惩罚是为了维护秩序,缩小被规训者之间的差距,以强化、多次的训练矫正不合规范的人。但这并不意味着规范化裁决只有惩罚机制,实际上,奖罚二元体制能够更有效地进行规训,奖罚二元体制把被规训者按等级分配,标示差距、划分品质、技巧和能力的等级,并且相应地进行奖励和惩罚。人本主义正源于运用这些规范化裁决新机制的规训技术。
检查是一种能够把层级监视和规范化裁决结合起来的完美形式。通过检查,把被规训者定性、分类,并进行相应的惩罚。权力关系和认识关系渗入到检查当中。检查对人的对象化和它本身的高度仪式化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机制。在这个机制中,检查的形式是可见的,而权力的形式是不可见的。检查把个体引入了文件领域,造成了一个个“个案”的诞生。规训制度为何会有如此大范围的影响呢?原因是因为规训能够生产。
全景敞视主义最先源自于政府对瘟疫城镇进行的隔离措施。瘟疫全城戒严有空间隔离、连续监视和不断登记的特点,瘟疫戒严引出了种种规训方案。其中最著名的要属边沁的全景敞视建筑。边沁设想通过中间的瞭望塔,自动连续地监视四周环形的监狱。环形的建筑内部被分割成一个个单元格,既保证了瞭望塔能够监视到所有的人,还能够避免人和人之间的接触。这使得“在被囚禁者身上造成一种有意识的和持续的可见状态,从而确保权力自动地发生作用。”[ 《规训与惩罚》P226]边沁全景敞视建筑的原则便是权力可见但不可知,保持权力对被囚者稳定持久的控制。
此外,全景敞视建筑还有实验功能。在这样的建筑中进行试验,能够持续地观察效果并加以改进,能够改造行为,规训人。边沁认为他的全景敞视建筑不仅仅能够用于刑罚领域,还能够广泛地应用于医院、学校、军队、工厂、疯人院等机构。当全景敞视主义传遍社会,当监视渗透到社会的每一个领域,一个规训的社会便形成了。
    规训体制的拓展带来更深刻的进程。首先,纪律是纪律功能的转换,由消极变得积极。其次,规训机制纷至沓来,并且对外进行监视,规训机制本身成为小型的社会观察站。观察中心在整个社会散布。最后,警察机关的出现是对规训机制的国家控制。“规训社会既不会等同于一种体制也不会等同于一种机构。它是一种权力类型,一种行使权力的轨道。它包括一系列的手段、技术、程序、应用层次、目标。它是一种权力‘物理学’或权力‘解剖学’,一种技术学。”[ 《规训与惩罚》P242]
规训要达到的最终目标便是以最小的代价产出最大的效应,保证其“产品”的驯顺性和实用性。
监狱的失败
监狱制度是成功的吗?它的局限性在哪?如果说在一定程度上监狱是失败的,为什么人们不抛弃这种制度,而换上另一种惩罚机制?
18世纪末、19世纪初,规训机制征服了法律制度,监狱惩罚几乎变成在轻微处罚和死刑之间的唯一的处罚方式。人们之所以如此难以离开监狱的原因在于它的平等性、量化性和改造性。这并不是和社会对立的,相反,这些特点正是由社会的规训机制演变而来,监狱和社会职能紧密深入地联系在一起。因此,监狱也被称为“彻底而严厉的制度”,监狱是绝对权力和专制纪律横行的地方,它控制每个人的所有方面,而其他社会规训机制如学校、军队只是就某些方面进行专业化的规训。监狱对犯人进行隔离和改造,并且利用时间对刑罚进行调节。他们想要对犯人进行全方位、彻底的改造,隔离使犯人相互间不能进行交流和密谋坏事,独处的时间用于反思自己的罪行。通过劳动,犯人能够养成自食其力的好习惯,改掉游手好闲的恶习,享受劳动的快乐,在他们改造完毕出狱之后,能够通过双手的劳动进行新的生活,不再从事犯罪行为。
监狱教养的7条准则:
1.改造人的行为举止
2.隔离、分类
3.调节刑罚
4.劳动
5.教育
6.监狱要受到监督
7.监禁结束之后仍要对犯人进行监督,并采取相应的帮助措施。
尽管这些准则的最终目标旨在减少违法行为,并对违法行为进行镇压。然而事与愿违,我们不得不承认,监狱是失败的。
首先,监狱并没有降低犯罪率,数字表明,犯罪和罪犯的数量不停地增多。其次,拘留造成了累犯。监狱非但没有放出改造好的人,反而把大批危险的过失犯散布到居民中。其次,如果受监禁的犯人是冤屈的,由于法律而受到不公正待遇的他,可能会愤愤不平,最终成为一个过失犯。另外,监狱可以说是一个聚集着社会上大部分犯罪分子的地方,即使采取了隔离措施,犯人之间仍有其他机会可以相互接触,可以想象一下,坏人与坏人结合而成的联盟会是怎样一个巨大的犯罪组织,当他们有机会出去的时候,这种犯人联盟只会产生更多的违法行为。
获释犯人在社会中的处境经常迫使他们再次走上犯罪道路。电影《肖申克的救赎》中,布鲁斯在监狱中呆了50年,最后在白发苍苍的时候得到假释,当他再次回归社会的时候,他所面对的已不是他年轻时所熟悉的那个社会,监狱委员会给他安排的新工作劳动量大,同事也不喜欢他这个从监狱中出来的人,他想通过再犯罪再回到监狱中,在监狱中他至少是个图书馆的管理员,是个受人尊敬的人。电影或许包含了或多或少的虚构成分,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获释犯人的艰难处境必然使他们成为累犯。最后,监狱只负责罪犯本人的监禁,而不顾他的家庭。犯人被控制在监狱中,难以再继续支撑他的家庭,导致其家庭成员陷入困难的境地,社会不接纳他们,经济也没有了来源,许多孩子由此成为了新一批的过失犯。
福柯总结到,监狱本身所包含的至上权力、辅助认识,相反效应和乌托邦复制这四种因素导致了它的发展、失败和某种程度上的成功。正确认识监狱的失败,还要从它的本质来看,监狱的宗旨并不在于遏制和消灭非法活动,而是在于区分、分配和利用这样的违法行为。监狱区别于一般的规训机制,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它并非要使违法的人变得驯顺,而是把对法律的僭越行为纳入一种征服策略之中,让权力能够操纵非法活动、规定宽容界限,对违法活动既放任又苛待、既排斥又利用。在此基础上,监狱作为一种刑罚机制已经不再体现正义的原则,而是成为统治阶级利用非法活动为自身利益服务的中介,成为统治权力的一部分。
监狱的失败或许并不意味着监狱会因此消失,事实证明,在未来很长的一段时间内监狱并不会被其他的刑罚机制所取代。监狱应被重新定位,我们必须认识到,监狱在对待非法活动的战略地位已经由传统的惩罚场所逐渐演变成了统治机制控制和利用非法活动的工具。只有在这个基础上,才能真正地理解监狱的“失败”。
“监狱”无处不在
规训机制下的人们被客体化了,“监狱”的渗透给社会(司法、日常生活)等造成了怎样的后果?
福柯把梅特莱农场正式开始使用的日子(1840年1月22日)作为“监狱体制最终形成的日期。其原因在于,即使梅特莱“是最极端的规训机构,是各种对行为进行强制的技术集大成者的标本”[ 《规训与惩罚》P337],却有许多人忠诚地拥护着这样的地方,心甘情愿地成为这个极端规训机制的圣徒。
刑法领域之外的监狱群岛逐渐形成了,监狱领域不断扩大,监狱的形式慢慢削弱,最终消失。“监狱网”覆盖了整个社会所有的“规训机构”。监狱界限的消失造成了至少五种后果。第一,犯罪领域、罪愆领域、不良行为领域的界限由分开变得混淆。换言之,触犯法律的行为和轻微偏离了准则、常态、要求、规范的行为会受到同样的惩罚——监禁,只是时间期限和地点不同。第二,“监狱网络”秉持着充分利用的原则,绝不浪费任何一个人,即使那个人被社会判定是不合格的产品。它不像希腊时期的斯巴达城邦,把不健壮的婴儿扔进深坑,以保持社会组成的优质。“监狱网络”不会把不能消化的人抛入混沌的地狱,而是把他们分门别类地加以利用。第三,惩罚权力在“监狱网络”中变得自然、正当,不再有人会对惩罚的正当性进行怀疑,它消除了传统公开处罚中实施惩罚所付出的巨大代价。第四,“监狱机构”成为社会的主要功能之一,原来的司法功能错位,现在,许多规训机构都能或多多少地实行一部分司法功能。第五,在各种关于肉体的数据归集起来的文档,使肉体本身成为了一种认识对象,政府可以从中研究出如何使肉体变得驯顺的方法,从而制定相应的肉体政策。
“监狱”不单纯是一个为国家机器服务的工具,而是具有着巨大惯性力量的社会组成部分。
后记
读完这本书,让我认识到社会的规训性,既令人震惊又令人害怕,同时还使我无所适从。在规训环境中成长起来的我们或多或少都受到了规训,在一定程度上是一个驯顺的人。将来,我们还要受到社会各种机制的规训,我们最初的本性会因此而改变么?我们是否会变成一个客体化的、异化的人?
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逃避自由了。世界的土地上竖立起各种各样的监狱,然而影响最深的还是我们自己的“监狱”,每个人画地为牢,自我规训,自我监禁。规训使得人类客体化、物化,详尽的时间表,技术动作的详细规定,把每个人视为可以改造和驯顺的肉体,而不是真正的人。人成为一副行尸走肉,而不是根据自己的天性、根据自己的意志来行动和生活的人。在规训的社会中,人们逐渐丧失了自己的灵魂。庄子认为无所凭借的人才能够成为自由的人,一切社会的规矩、器物,都使人不自由。规训的时间长了,人们也认为那就是人所应该有的状态,人们习惯于社会中各种各样的考核、行走在社会的轨道上,如果偏离了这个轨道,就会被看成异类。
置身于社会中,想要逃脱规训机制已不可能,肉身可以被规训,但灵魂不可以不自由,我想,实现灵魂的自由就是高等教育的本质所在吧。
参考书目
【1】[法]米歇尔·福柯 著,杨远缨、刘北城译:《规训与惩罚》,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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