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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厅里的绅士》的读后感10篇

2017-11-11 21:44:01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客厅里的绅士》的读后感10篇

  《客厅里的绅士》是一本由(英)威廉·萨默塞特·毛姆著作,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30.00,页数:178,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客厅里的绅士》读后感(一):客厅里的绅士 书评

1922年,毛姆作为剧作家,短篇及长篇小说家放下一些繁华,来到东南亚经过曼谷,柬埔寨,吴哥一直到河内,艰苦的长途旅行后诞生了这本《客厅里的绅士》。
大多数篇幅都是以风景-人物-故事-深意 基本顺序来写的。作品连贯,文笔流畅,实为佳作!读毛姆不是红酒不是香槟,像是午后咖啡一般随性,不用做一大家子准备工作,随手捻来,随意翻起一篇都可以独立成文不会扰乱。中间印象最深刻的是毛姆对人性的探究的热情,每一篇都有值得思索的地方,不得不承认他是一位聪明的作家,不出奇作为外交家的他情商很高,所以会写出大众喜爱的文章,他知道怎么讨好他的读者。“作家满足之事,莫过于赢得读者尊敬。让读者笑,他会觉得你是浅薄之人,但让读者闷的恰到好处,你的名声就有保证。”他就是让我们闷的恰到好处的人啊!
虽然还是有老学究们一捆捆的挑刺,但是百年来他流传下来也必定有原因。这是我看毛姆的第一本书,会陆续看他的其他几本,再分享。

  《客厅里的绅士》读后感(二):故事和旅行更配哟

每读完一本书都会又发现自己真是太没有自己的想法,书中各种奇言妙语作者信手捏来,而我作为一个信息的接收者却领悟不到十分之一。好在毛姆有安慰我这个愚钝的读者“我虽然没有自如穿梭抽象概念之间的那份才智,而且经常完全不明白自己读过的东西,但我还是继续读,有时候,我会遇到一段我觉得特别有意义的文字…………我谦卑地谈及这些事情,因为我一无所知…………”
我谦卑地写下这些我文字,因为我一无所知,如果我对这本书很有自己的感悟,以我的性格我大概会深埋心底,需要发表言论的时候就说出来证明自己并不是空的,但是现在我需要用另一种方式记录下我看到的盛况。
毛姆出游前大概没有细致的了解过当地的文化,他描写景物只是凭所见所感和细微的观察。读起来仿佛自己也置身于他描写的景色间,看到了他看到的。“他记性好,事实梳理精确,讲得流利,就像一个讲师讲着重复太多的课程。但我无意了解他的所述。哪些国王在位、他们打了哪些战役关我何事?我只满足于见到他们出现在寺庙墙上的长列浮雕之上。”不愧是学过画画的毛姆,观察入微,不需故事就可欣赏。而于我,是多么需要故事才能联想,然后才能欣赏旅行中的景点。
旅行是需要故事的,这点,在毛姆的这本书中一点也不少,逃婚无数次还是逃不掉的男人、偷情的王后、为了一个梦牺牲自己幸福的英国男人、九月公主的鸟……不管喜不喜欢看游记的人看了这本书都不会太厌烦。
这本书让我觉得,故事和旅行更配哟!下次旅行的时候,我会带上一本故事书~


时间:“我一摆牌就自责。想到人生短暂,一生中有那么重要的事情要做,这只能证明你习性轻浮,竟然把自己的时间浪费在这样的事情上面。”
“唉,生活不止由年份组成,还有小时,每天有二十四和小时,并非自我矛盾,这比过上一年还要艰难;而我知道,一个星期以后,我不安的灵魂会驱我上路,不是去往想好的真实目标,而是如枯叶般被一阵风吹得没有目标乱飞。”
“这是独一无二的时刻,我告诉自己,我必须把逝去的时光贮存起来。我一刻也浪费不起。我是为自己贮存财富。我想着所有我要思考的事情,还有我要细心品味的忧郁……;我要想到爱,我要编故事,我要沉思艺术与死亡这类美丽的事情……我下定决心,要留意和珍惜自己体会到的每一丝细微感觉。……我错过了那些珍贵的时刻,结结实实睡了几个小时……而现在,我再也不会有自己指望的那些奇思妙想了。”
青春:“就像尘世收回年轻人,他们内心以为年轻就是天赋,但是濒临一次伟大精神奇遇,他们在刹那间踌躇不前,于是被周遭吞噬,沉回茫茫人海。”
故事:“当它回来,历险之后高高兴兴,安安心心,他们却打他,因为他们说它一直在卖弄。就好像它很在乎他们,所以才费劲卖弄一番似的”
“骡子就像有些哲学家那样知晓,唯一的自由,就是做对事情的能力;别的能力只是放纵。它们无需自由,它们只需劳作而死。”
“当你想到体内产生的所有讨厌东西,对你吞下去的食物如何做成过于挑剔似乎就很可笑了。”
“有一次我去巴黎动物园,听说有头类人猿跑掉了,我急忙向出口走去,怕他们误以为我是逃跑者,把我抓起来,不分由说将我关进猴子笼。”
宗教:“他接受他的宗教教义,就像你我接受独眼或脸红的事实那般毫不犹豫。”
“在所有的神明之中,自然最为强大。”
“他们根本不会得罪人,他们把自己的生命献给他们认为的服务上帝。”
作为一个作家:“作家满足之事,莫过于赢得读者尊敬。让读者笑,他会觉得你是浅薄之人,但让读者闷得恰到好处,你的名声就有保证。”
“我宁愿被普鲁斯特闷住,也不要别人逗我开心。”
“随随便便的时髦女子买上一本,如此一来,大家就不会以为她们只晓得使馆俱乐部和减肥疗法。”
心中思想的处理:“关于艺术与人生,我要告诉自己的有很多,但是我的念头就像旧货店的货品一样乱七八糟,当我需要它们的时候,我不晓得该如何下手。它们在我内心一隅,就像收在五斗橱隐秘之处的零碎物品,我不过知道它们放在那儿而已。其中有些东西太久没有拿出来拂拭,不免丢人现眼,新与旧混在一起,有的不再有用,不妨扔进垃圾堆,有的可以跟新的东西契合。把一切清扫干净,弹掉灰尘,整整齐齐放在架上,分门别类,让自己都放了些什么,这会令人愉快。”
梦想:“当你竭尽全力实现了某一抱负,它对你似乎就没意义了,而你继续前往某处,并不觉得完成了一件了不起的事情。死亡可能也是如此。”毛姆的观点客观中带着一丝悲观,完成目标的时候,目标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作为一个人,我完成了这个经历,途中的风景美好而独特,也许还登上了一个新高度。
“为了一个梦,一个安宁快乐或自由的梦,他们放弃了一切,他们的梦如此强烈,他们令自己的梦想成真。”
“一个人的生活不同一般,并不会令他非凡,与此相反,要是一个人非凡,他会从乡村牧师那样单调的生活中创造出不同一般。”
“有些地方,到达就是唯一目的。”
无人相处:“无人相处,我们看到的只是平面,他们给我们的只是他们的一面,而他们依然模糊;我们的赋予他们血肉令他们完整。正因如此,小说中的人物比生活中的人物更真实。”这大概就是我喜欢看小说的原因吧。
“大多数人合群,我们怨恨不与同伴交往的人。我们不满足于说他古怪,而是认为他动力不当。”这大概就是不合群的毛姆的内心独白了,我们的国学大师林语堂也是这样的一个人,孤独的人的内心生活真是好丰富。
“就像一张脸,满是令你好奇和激动的特征,但是稍微一熟,你发现那只是庸俗心灵的一副面具。”
动物:“那些优美的动物,他们研究过它们的习性,跟他们一样有权生存;他们对它们有一种爱。”
权利:“即使最明智的人也很容易自高自大:给他某些特权,他就忘乎所以,声称这是他不可剥夺的权利。”
婚姻:“权宜之计的婚姻,你的期望实则较少,所以你的失望也较少。因为双方都没向对方提出好无道理的要求,也就没有理由恼火。你不寻求完美,所以双方都能容忍对方的缺点。”
最后
中国这国家了不起;我喜欢那些商店,有个老头蹲着抽水烟,还有那些店招。寺庙。的确,那才是一个人住的地方。那才是生活。”

  《客厅里的绅士》读后感(三):不是坐在客厅里的绅士

在旅途上读的这本游记,飞机晃晃悠悠,毛姆的文字散而不乱。比起游记,我还是更喜欢他的小说,不过游记却是极适合在路上阅读,不会将你带入情节,也能从容不迫戛然而止
有几个故事印象极为深刻,一个说一个英国人喜欢上一个姑娘,姑娘家境贫穷,他花了一笔钱就将她接到家中。姑娘为他打点家事,洗衣做饭、养育子女,他却不肯娶她为妻。女人软硬皆施,他就是不肯松口,因为他心心念着总有一天要回到英国去,为了心里的一点理想。女人便带着孩子走了,放弃了他提供的优渥的生活,无论如何也不肯回来,除非他愿意明媒正娶她。他说她也不见得是爱他,最多是喜欢罢了。
这恰恰是女人爱的表现吧,名分不是什么不得了的东西,但至少证明了她不是被买来的女佣或是什么,而是妻子伴侣,倘若这点都难以满足,这样的男人离开也罢。
故事有些颇为有趣,细细读来也能知晓一二毛姆是个怎样的人,毕竟游记不同小说,它更个人化,有些时候,毛姆真是个可爱的同志呢。

  《客厅里的绅士》读后感(四):如此旅行 如此人生

这是三本游记中相对最轻松愉快的一本。
他写景,正如他自己所说,没有华丽的词汇和妙句,是用平实简洁的语言描述、同时更侧重看到景色的内心体会,如果是在小说里,则是为情节紧密相连的。看着毛姆式的景色描写,我常常想,是有怎样的丰富想象和丰盈的灵魂,才能从那被千万代世人千篇一律的描绘的风景中,看出体味出那么多情感的。比如这句:
“但是,你决不可误认为它是一条英国河流,它既无我们英国河流的温和,也无它们含笑的淡漠;它神秘而悲惨,它的水流有着人类不羁欲求的险恶张力。”
这本书里,写吴哥窟的三篇,简直让我反复诵读,欲罢不能
 
他写所见的风土民情,骡子、小马、集市、船屋、村落,带着犀利的洞悉和评价:
”队伍就要秩序井然,安宁愉快。行走的时候,你的鼻子对着前面骡子的尾巴,后面骡子的鼻子又对着你的尾巴,这就是美德。骡子就像有些哲学家那样知晓,唯一的自由,就是做对事情的能力;别的能力只是放纵。它们无需质疑,它们只需劳作而死。“
 
他写所闻的轶事。他(其实是他的伴侣)与偶遇的旅伴借酒畅聊(比如经典的第三十四篇),他拜访当地的名人和友人,从中观察当地的牧师、传教士、海关督查的生活和态度。就像书中所说,旅途中的偶遇,是从此不再相见的缘分,反而造就了畅所欲言的机会,这样的深聊和了解,反而比认识对方十年的人了解的还要多。
 
他在旅途无聊时编故事编童话取乐,这倒真是个绝妙的旅途之乐。与其说是童话,不如说是寓言,比如九月和小鸟的故事,完全就像在读自己的故事:我的占有欲,最终会毁掉”我们“,不但是你我具焚,还有那珍贵如幻的感情和时光。放下自己的执念,爱是将对方的快乐置于自己的快乐之上,这样反而能够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让我大大惊喜的是,与《在中国的屏风上》不同的是,在这一本中,毛姆开始描写自己,甚至是幽默的自嘲。这才发现他竟也是如此可爱的中年老头:
他写与翻译之间的小心思的碰撞;
他写自己习惯了每到一处都有新建房子的待遇之后,竟对某一处的怠慢大发雷霆,之后也反省自己其实舢板也可以睡、再差的环境也没有抱怨过,于是默默把朗姆酒作为抱歉礼。
他写如何期待一顿烤乳猪结果被酒醉的厨子毁掉这一餐的期待之后终于对厨子忍无可忍让他回家,但是在看他离去的背影时,又于心不忍:”我吃罐头跟吃乳猪一样开心“。
他写自己玩单人纸牌:”我一摆好牌就自责。想到人生短暂,一生中有那么多重要的事情要做,这只能证明你习性轻浮,竟然把自己的时间浪费在这样的事情上面。“
他也会在遇到一片温馨安宁之处时,心生离世隐居之心,却也极其清楚:”一个星期之后,我不安的灵魂就会驱使我上路,不是去往想好的真实目标,而是如枯叶般被一阵风吹得没有目标地乱飞。“
他写在旅途中极贪图寂静安心的时光,”这是独一无二的时刻,...我一刻也浪费不起。我是在为自己贮存财富。我想着所有我要思考的事情,还有我要细心品味的忧郁,就像你品尝一年之中第一批香喷喷的草莓;我要想到爱,我要编故事,我要沉思艺术与死亡这类美丽的事情。船桨轻轻击着河水,我正好可以感到船在滑行。我下定决心,要留意和珍惜自己体会到的每一丝细微感觉。“ 然而像我们大部分人会做的,结果是:”突然,我感到一阵颠簸。怎么回事?我望出去,天已大亮。..."天哪"我叫道,”我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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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天处于新的旅程开始之前的整顿休假当中,手捧这本小册子,读了整整一天半,心情开始明朗愉快起来,旅行可以如此趣味横生,人生之旅也该如此。

  《客厅里的绅士》读后感(五):英国绅士的东南亚漫游手册

    这本书其实看了很久,像是一个长长的旅行,这种阅读习惯和毛姆这次亚洲之旅有点相像,断断续续地进行,在东南亚是个很缓慢的过程和我的阅读过程和契合。对于我而言真正属于自己的旅行是很少的,我甚至很妒忌羡慕身边的朋友一这么多旅行。或许是我认为还没有完全掌控自己,不足以出行。仿佛我们需要再旅行的时候才会真正地感悟生活,但是其实平时为什么不呢?我必须,爱上每一个地方,每一个细节,让记忆在我的生命发光。
    毛姆在序言里引用散文家赫兹里特的《论旅行》说明书名的由来,“妙哉!挣脱俗世与舆论羁绊——把我等那苦苦纠缠、令人烦恼、没玩没了的自我身份丢于自然之中,做个当下之人,清除所有累赘——只凭一碟杂碎维系万物,除了晚上的酒债,什么也不亏欠——不再寻求喝彩并遭逢鄙视,仅以客厅里的绅士这一名衔为人所知!”一大段箴言,点中万千旅行男女心照不宣的秘密。我们在人生的长度上顺序行走,一切都有始有终有来有往无法跨越任何一步,在时间的旅途上无所掌控,甚至离元初的自我原来越远。旅行者都一致认为,离开了既定的空间,就能够离开自有的时间,奔赴另一片土地,或者原来的人生在归来时会变化。会前进一大步、倒退一天或者仍在原地等候。无论任何,他们都在离开自己的路上找自我。
    或许是传说他评价英国食物的那句“英国最好吃的三样东西”所表现出来的玩世不恭和懒洋洋的孤傲,让我在还没有读过他的作品之前,已经怀揣着无数的好印象来期待。毫无疑问大家都爱听知识渊博的人挖苦嘲讽他人,分享着天才的智力带来置身事外的快感。毛姆敏锐惊人在于对感官的描绘和对想象的捕捉。在将渡萨尔温江——也就是中国称的怒江前,他对这条东方之河充满期待。“我把一个有一个琐细的印象加起来,一个彼此分离的事实,一个字,一个称呼,还有记忆中的一本旧书的一幅版画,我用联想让这一名字丰富多彩,就像司汤达书中的情人用想象的珠宝装扮他的索爱,很快,萨尔温江的念头令我沉醉于幻想。”萨尔温江从毛姆的记忆之海流出,到达现实变成一个永恒的符号,在我们到达旅行地之前,都是关于它们的传奇和沉重的美丽使得旅途享尽美好。
    我一直都认为旅行的景观是相对性的,或者最起码是历史性的。毛姆的亚洲之行显然不是什么普通人能所及,在缅甸山区沿途有大使派出的向导与雇佣佣人,途径各种村庄必有接待。而今天飞机火车的快速通过早早将毛驴踏过的路线埋去,将蹄声路上的庸碌擦走,沿路的攀谈与倾诉也悄然无声。毛姆总是遇到一些人迫不及待分享其秘密和往事,当然他也非常不刻薄,不但不八卦不追问而且不会表现不耐烦。他们对旅行者这种不速之客都怀留渴望,对这个暂时出现而将来不会再现的人诉说,甚至最后会变得比他相识多年的好友更了解他。“你要是对人性有兴趣,这就是旅行的一大乐事。”要说作家对人性无兴趣那是不可能的,想想他一边按捺激动窥探他人毫无保留敞开的人生。
    几乎在书的最后,毛姆来到吴哥窟。他惊艳于其壮美,就像之前的风光都是寻常,为铺垫这一刻而来。他声称自己只能用含糊的词语来描述,而只有语音大师拥有相匹配的词语来描述其对称之美。“找到恰当的词汇,把它放在恰当的位置,就像他见到的一大片玄武岩那样,令文句具有相同的节奏,这将令人陶醉。”直到将要离去,毛姆仍然认为自己对此毫无天赋,只能眼盯着石头上的雕画,想象古代工匠如何在上面起舞。一大段的留白,诚如前方的美景,留待旅行者的摸索。
    有趣的是,毛姆有口吃,在旅行中的那些对话与攀谈应该都是他的同性恋人代他完成。平时深居简出不善言辞的毛姆注定在长途旅行中吃不开,如果没有这个天生乐观、细心友善的伴侣恐怕归去之后毫无作为。所以说选一个恰当的旅伴多么重要。或者说至少要有旅伴,那么你的游记就至少有一名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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