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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哲学史(上卷)》的读后感10篇

2022-04-03 20:36:08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西方哲学史(上卷)》的读后感10篇

  《西方哲学史(上卷)》是一本由罗素著作,商务印书馆出版的617图书,本书定价:66.00元,页数:2008-10,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西方哲学史(上卷)》读后感(一):罗素什么的最萌了

罗素是一个有逻辑不双标的人,对哲学家们能够分析优缺点,没有纯非理性的攻击,也没有把无法证明其存在的东西如上帝作为不证自明的基本论点。句法问题我倒是没什么兴趣细看。
罗素因为同时作为数学家,所以和许多哲学家相比,有很大的思维上的优势。从时代背景来看,同时代的哲学家们也相较于更早的人而言,少了很多因为不懂科学造成的笑话。但是从生理心理学角度上讲,还是有一些纰漏。
但是罗素真的是一个很有趣的人!
 
2014-07-21 21:15:21
毕达哥拉斯有极大的可能是第一个认为地是球形的人,但是他的理由(我们必须设想)却是审美的而非科学的。然而,科学的理由不久就被发现了。阿那克萨哥拉发现了月亮是由于反光而发光的,并且对月蚀做出了正确的理论。他本人仍然认为地是平的,但是月蚀时地影的形状却使得毕达哥拉斯派有了拥护地是球形的最后定论性的论据。他们更进一步把地球看成是行星之一。他们知道了——据说是从毕达哥拉斯本人那里知道的——晨星和昏星就是同一个星,并且他们认为所有的星包括地球在内都沿着圆形而运动,但不是环绕着太阳而是环绕着“中心的火”。
 
2014-07-21 21:13:15
怀疑主义自然地会打动许多不很哲学的头脑。人们看到了各派之间的分歧以及他们之间的争论的尖锐,于是便断定大家全都一样地自命为具有实际上是并不可能获得的知识。怀疑主义是懒人的一种安慰,因为它证明了愚昧无知的人和有名的学者是一样的有智慧。对于那些品质上要求着一种福音的人来说,它可能似乎是不能令人满意的;但是正象希腊化时期的每一种学说一样,它本身就成为了一付解忧剂而受人欢迎。为什么要忧虑未来呢?未来完全是无从捉摸的。你不妨享受目前;“未来的一切都还无从把握”。因为这些原因,怀疑主义在一般人中就享有了相当的成功。
 
2014-07-21 21:12:45
由此可见禁欲主义者之所以嫌恶性欲显然在于性欲之不受意志指挥。所谓道德,要求意志对身体的全面控制,然而这种控制却不足以使性行为有所可能。因此,性行为似与完美的道德生活势不两立。
 
2014-07-21 21:12:14
为了从心理上来理解马克思,我们应该运用下列的辞典:
亚威=辩证唯物主义
救世主=马克思
选民=无产阶级
教会=共产党
耶稣再临=革命
地狱=对资本家的处罚
基督作王一千年=共产主义联邦
 
2014-07-21 21:11:22
问题归根结底是力量的问题。为达到某个政治目的,这类或那类的力量总不可缺少。这件简单明白的事实被“正义必将战胜”或“罪恶的胜利不久长”等诸如此类的口号掩饰住了。即便你所认为的正义一方真战胜,那也因为该方拥有优势力量之故。是的,力量常常依靠舆论,舆论又靠宣传;而且当然,表面显得比你的敌对者有道德在宣传上是有利点,而显得有道德的一个方法就是真有道德。因为这个理由,胜利说不定往往落在具备公众所认为的道德最充分的一方。
 
2014-07-21 20:57:20
霍布士与大多数专制政治的拥护者不同,他认为一切人生来平等。在任何政治也还不存在的自然状态下,人人欲保持个人的自由,但是又欲得到支配旁人的权力。这两种欲望都受自我保全冲动主使。由于它们的冲突,发生了一切人对一切人的战争,把人生弄得“险恶、残酷而短促”。在自然状态下,没有财产、没有正义或不义;有的只是战争,而“武力和欺诈在战争中是两大基本美德”。
 
2014-07-21 21:29:47
可是这引起一个困难。我决意要手臂动时手臂就动,然而我的意志是精神现象,我的手臂动却是物理现象。那么,假如精神和物质不能相互作用,为何我的肉体俨然像我的精神支配着它在活动?对这问题,格令克斯发明了一个答案,通称“二时钟”说。假定你有两个都十分准确的钟;每当一个钟的针指整点,另一个钟就要鸣响报时,因此倘若你眼看着一个钟,耳听另一个钟的响声,你会以为这个钟促使那个钟打点。精神和肉体也如是。各自由神上紧弦,彼此步调取一致。所以当我起意志作用的时候,尽管我的意志并未实在作用于我的肉体,纯物理的定律促使我的手臂运动。
 
2014-07-24 12:36:52
尽管斯宾诺莎与霍布士两人在气质方面有天地般的悬殊,斯宾诺莎的政治学说大致讲和霍布士一脉相承。他认为在自然状态下无“是”也无“非”,因为所谓“非”便是说违反法律。他认为主权者无过;教会应当完全从属于国家,在这点上他跟霍布士意见一致。斯宾诺莎反对一切叛乱,哪怕是反抗坏政府的叛乱也罢;他举出英国的种种苦难为例,当作暴力抗击威权而产生的弊害的证据。但是他把民主制看成是“最自然的”政体,这与霍布士的意见相左。斯宾诺莎还有一个地方与霍布士有分歧:他认为臣民不应当为主权者牺牲所有权利。特别是,他认为意见上的自由很要紧。我不十分懂得,他把这点与宗教问题应由国家裁决这个意见怎样调和起来。依我想,他讲应由国家裁决,意思是说宗教问题不应当由教会决断,该由国家决断;在荷兰,国家比教会宽容得多。
 
2014-07-24 12:52:32
譬如拿“死”来说,凡是人办得到的事情没有一件会使人长生不死,所以为我们必不免一死而恐惧、而悲叹,在这上面耗费时间徒劳无益。让死的恐怖缠住心,是一种奴役;斯宾诺莎说得对,“自由人最少想到死”。但是甚至在这事情上,该如此对待的不过是就一般讲的死;由于个别病症而致的死亡,在可能范围内应当进行医疗防止才是。就是在这个情况下,应避免的仍是某种焦虑或恐惧;必须冷静地采取各种必要手段,而我们的心思这时候应当尽可能转到旁的事情上去。其它一切纯粹个人的不幸都适用同样道理。
 
2014-07-24 12:53:56
斯多葛派哲学家当中有些人说:“哪怕我一家人受罪,对我有什么关系?我照旧能够道德高尚”,这种人的态度大家无法接受。基督教的道德信条“要爱你们的仇敌”③是好的,但是斯多葛派的道德信条“莫关心你的朋友”却是坏的。
 
2014-07-24 12:55:32
话虽如此,假若你合该不得不忍受比人的通常命运坏(或在你看来坏)的什么事,斯宾诺莎讲的想整体、或总之去想比你个人的悲痛更远大的事情,这样一条作人原则仍旧是有用的原则。甚至也有些时候,我们细想人类的生活连同其中含有的全部祸害和苦难,不过是宇宙生活里的沧海一粟,让人感到安慰。这种思想可能还不足构成宗教信仰,但是在这痛苦的世界上,倒是促使人神志清醒的一个助力,是救治完全绝望下的麻木不仁的解毒剂。
 
2014-08-17 12:27:40
至今还没有人创造成功一种既可信赖同时又自圆其说的哲学。洛克追求可信,以牺牲首尾一贯而达到了可信。大部分的伟大哲学家一向做得和洛克正相反。不能自圆其说的哲学决不会完全正确,但是自圆其说的哲学满可以全盘错误。最富有结果的各派哲学向来包含着显眼的自相矛盾,但是正为了这个缘故才部分正确。我们没有任何理由设想一个自圆其说的体系就比像洛克的那种显然有些错误的体系含有较多的真理。
 
2014-08-17 12:41:22
奇怪的是,民主国家政治上摒弃世袭主义,这在经济范围内几乎没有起丝毫影响。(在极权主义国家,经济权力已并入政治权力中。)我们仍旧认为理所当然,人应该把财产遗留给儿女;换句话说,虽然关于政治权力我们摒弃世袭主义,在经济权力方面却承认世袭主义。政治朝代消灭了,但是经济朝代活下去。现下我既不是发议论赞成、也不是发议论反对这样地不同对待这两种权力;我仅仅是指出存在着这事情,而且大多数人都没有察觉。读者试想一想,由大宗财富产生的对他人生命的支配权要世袭,这在我们觉得多么自然,你就更能了解,像罗伯特·费尔默爵士那种人在国王权力问题上如何会采取同样的看法,而和洛克抱一致思想的人们所代表的革新又是如何之重大了。
 
2014-08-17 12:57:46
课税问题依我们想总会给洛克作梗,他却丝毫无睹。他讲,政府的经费须由公民负担,但是要经公民同意,就是说有过半数人的同意。但请问,倒是为什么有过半数人的同意便够了?他说过,必须有个人的同意,政府才有正当理由拿走人的财产的任何部分。据我想,各人默然同意照过半数人的决定课税,这一点被洛克假定为包含在各人的公民身分中,而公民身分又被假定是由己自愿的。不必说,这一切有的时候和事实完全相反。关于自己应属于哪个国家,大部分人都没有有效的选择自由,至于想不属于任何国家,如今谁也没有这个自由。举个例,假使你是和平主义者,不赞成战争。随你住在什么地方,政府总要为军事用项拿走一些你的财产。有什么正当道理能使你不得不接受这点呢?我可以想像许多个答案,但是我认为哪个答案和洛克的原则也不是一致的。他未经适当考虑就横加上服从过半数的准则,而且除神话性的社会契约外,他也没提出从他的个人主义的前提到这准则的任何过渡。
 
2014-08-17 13:21:30
康德讲,你若因为喜欢你的弟兄而待他好,你不算有什么道德价值:一个行为,由于道德律吩咐做而做它,才有道德价值。虽说快乐并非善,然而善良人受苦还是不公的事——康德这样主张。既然在今世这种事屡见不鲜,所以定有另一个世界,善良人死后得善报,而且定有一位神在死后生活中主持正义。他否定关于神和永生的一切老式形而上学证明,却认为他的新式伦理学证明是没有反驳余地的。
 
2014-08-17 17:14:14
浪漫主义运动从本质上讲目的在于把人的人格从社会习俗和社会道德的束缚中解放出来。这种束缚一部分纯粹是给相宜的活动加的无益障碍,因为每个古代社会都曾经发展一些行为规矩,除了说它是老传统而外,没有一点可恭维的地方。但是,自我中心的热情一旦放任,就不易再叫它服从社会的需要。基督教多少算是做到了对“自我”的驯制,但是经济上、政治上和思想认识上的种种原因刺激了对教会的反抗,而浪漫主义运动把这种反抗带入了道德领域里。由于这运动鼓励一个新的狂纵不法的自我,以致不可能有社会协作,于是让它的门徒面临无政府状态或独裁政治的抉择。自我主义在起初让人们指望从别人得到一种父母般的温情;但是,他们一发现别人有别人的自我,感到愤慨,求温情的欲望落了空,便转成为憎恨和凶恶。人不是孤独不群的动物,只要社会生活一天还存在,自我实现就不能算伦理的最高原则。
 
2014-08-21 23:54:20
眼睛一跟身体分离开便不中用;一堆disjectamembra(断裂的肢体)即使在完整时,也没有原属于未取下这些肢体的那个肉体的价值。黑格尔把公民对国家的伦理关系看成类似眼睛对身体的关系:公民在其位,是有价值的全体的一部分,但是孤离开就和孤离的眼睛一样无用。不过这个类比却有问题;某种全体在伦理上是重要的,并不见得一切全体在伦理上都重要。
以上关于伦理问题的讲法,在一个重要方面是有缺陷的,即没有考虑目的与手段的区别。活体上的眼睛有用,也就是说,有当作手段的价值;但是它并不比和身体分开时有更多的内在价值。一件东西如果不当作其它某东西的手段,为了它本身而受到珍视,它就有内在价值。我们是把眼睛作为看东西的手段来评价它。看东西可以是手段,也可以是目的;让我们看到食物或敌人,这时是手段,让我们看到我们觉得美的东西,这时就是目的。国家作为手段来说显然是有价值的:它保护我们不受盗贼和杀人犯的侵害,它修筑道路、设立学校,等等。不必说,它作为手段也可以是坏的,例如进行一场非正义的战争。关于黑格尔我们要问的真正问题并不是这个,而是问国家作为目的来说是不是本身即是好的:公民为国家而存在呢?还是国家为公民而存在呢?黑格尔抱前一种看法;来源于洛克的自由主义哲学抱后一种看法。很明白,只有认为国家具有属于自己的生命,在某种意义上是一个人格,我们才会把内在价值归于国家。在这点上,黑格尔的形而上学和价值问题有了关联。一个人是具有单一生命的复合全体;会不会有像身体由各器官构成那样,由众人格构成的一个超人格,具有不等于组成它的众人格的生命总和的单一生命?如果像黑格尔的想法,能够有这种超人格,那么国家便可能是一个这样的东西,而国家就可以像整个身体对眼睛的关系一样,高居我们本身之上。但是假若我们认为这种超人格不过是形而上学的怪物,我们就要说社会的内在价值是由各成员的内在价值来的,而且国家是手段,不是目的。这样,又从伦理问题转回到形而上学问题。
 
2014-08-21 23:56:25
黑格尔以为,如果对于一件事物有了充分知识,足以把它跟其他一切事物区分开,那么它的一切性质都能够借逻辑推知。这是一个错误,由这个错误产生了他的整个巍峨堂皇的大体系。这说明一条重要真理,即你的逻辑越糟糕,由它得出的结论越有趣。
 
2014-08-22 17:21:44
尽管死亡最后总要战胜,我们仍追求我们的无益的目的,“就像我们把肥皂泡尽量吹得久、吹得大,固然我们完全知道它总归是要破裂的。”所谓幸福这种东西是根本没有的,因为愿望不满足惹人痛苦,达到之后只带来餍足。本能驱逼人蕃育后代,蕃育后代又生出苦难和死亡的新机缘;这便是性行为和羞耻相连的理由。自杀是无用的;轮回说即使按本义讲不是真的,也借神话形式传出了真理。
 
2014-08-23 14:48:58
边沁不仅主张善即是一般幸福,而且主张每个人总是追求他所认为的自己的幸福。所以,立法者的职责是在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之间造成调和。我不偷窃,这是符合公众利益的,但是除非存在着有效的刑法,这并不符合我的利益。因而刑法是使个人的利益和社会的利益一致的一个方法;这便是刑法存在的理由。
 
2014-08-23 14:52:40
边沁的学说体系中有一处明显的疏漏。假如人人总是追求自己的快乐,我们怎么能保证立法者要追求一般人的快乐呢?边沁自己的本能的仁慈心(他的心理学理论妨碍他注意到它)使他看不见这个问题。假使他受聘请为某个国家草拟一部法典,他会按照他所认为的公众利益制订他的提议,而不为了促进他个人的利益或(有意识地)促进本阶级的利益。但是,假使他认识到这个事实,他当初就不得不修改他的心理学学说了。
 
2014-08-23 16:15:27
哲学在其全部历史中一直是由两个不调和地混杂在一起的部分构成的:一方面是关于世界本性的理论,另一方面是关于最佳生活方式的伦理学说或政治学说。这两部分未能充分划分清楚,自来是大量混乱想法的一个根源。从柏拉图到威廉·詹姆士,哲学家们都让自己的关于宇宙构成的见解受到了希求道德教化的心思的影响:他们自以为知道哪些信念会使人有道德,于是编造了一些往往非常诡辩性的理由,证明这些信念是真的。至于我,我根据道德上的理由和理智上的理由都斥责这类偏见。
 
2014-08-23 16:16:36
在混乱纷纭的各种对立的狂热见解当中,少数起协调统一作用的力量中有一个就是科学的实事求是;我所说的科学的实事求是,是指把我们的信念建立在人所可能做到的不带个人色彩、免除地域性及气质性偏见的观察和推论之上的习惯。我隶属的哲学派别一向坚持把这种美德引入哲学,创始了一种能使哲学富于成果的有力方法,这些乃是此派的主要功绩。在实践这种哲学方法当中所养成的细心求实的习惯,可以推广到人的全部活动范围,结果在凡是有这种习惯存在的地方都使狂热减弱,而同情与相互了解的能力则随之增强。哲学放弃了一部分武断的浮夸奢求,却仍继续提示启发一种生活方式。

  《西方哲学史(上卷)》读后感(二):黑暗下的抗争

一般通常用古代、中世纪和现代将西方哲学史划分为各个阶段。不论是古代哲学还是现代哲学,连我们理科生都能毫不费力地列出一串哲学名家以及他们赫赫有名的巨著。古代有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近现代有康德、黑格尔、马克思、尼采等。但夹在两者之间的中世纪好似一直默默无闻。中世纪好像没有古代哲学自由论证的思想碰撞,也没有文艺复兴理性苏醒的科学进步。它仿佛是一条从一处花园通向另一处花园的、幽深黑暗、溅满重重鲜血的地道,圣歌隐隐回荡其间。
很长时间以来,我都直接忽视了中世纪,它给我的印象似乎就是压抑的宗教审判局和低头祷告面目不清的僧侣。当时武断地以为这个时期的哲学应该都是为宗教神学(天主教)服务的,教导人们乖顺地做神的羔羊,领受主的荣光。而这个时期的全部意义只能是作为背景,对比万千黑暗之后近代理想苏醒的那道曙光。
随着成长,我逐渐接触了更多的书籍,开始对蒙着厚厚面纱烛光摇曳的神秘中世纪产生了好奇。我高一时读了《玫瑰的名字》这本书,随着书中的主角一点点探索着那座中世纪修道院,在抽丝剥茧的过程中我也渐渐了解了中世纪哲学和神学。以书名为例,作者解释说“只要有‘玫瑰’这个名称,玫瑰便是存在的,即使没人见过玫瑰,或者玫瑰从不曾存在过。”如果仅仅只剩了“玫瑰”的名字,人凭借什么相信它的存在,如何相信它有娇嫩的花瓣和优雅的芳香呢?当时只觉得高深莫测,不能理解。读过《西方哲学史》之后,我才明白这是对经院哲学中唯实论,主张信仰高于理性和经验。
高二寒假时读了《尼伯龙根之歌》,是一本中世纪的德国叙事诗,虽说和哲学没有太大关系,但神话中各具特色的女王、王子、侏儒、精灵以及瑰丽的想象和曲折的情节,吸引我去了解中世纪。
高三时尽管学习紧张,但我的床头一直放着《苏菲的世界》,这是我真正意义上的哲学启蒙书。我随着苏菲一起,在一封封来自席德的信中了解着西方的哲学,不时走进书中和伟大的哲学家们交流思想。没想到一个书中的人物也会拥有理性,进而追求独立和自由。当下许多人有人生如戏的论调,强调世界虚幻,所以游戏人生。但哪怕这个世界不存在,我也有自己的理性,仍会努力叩问世界的本源。
在通览了一遍《西哲史》后,我被中世纪的部分吸引了。罗素的写作很有技巧,没有寡淡无味的内容,展现的是俗世皇帝与教皇权力倾轧的宏大历史。这段时间被称为黑暗时期是有道理的,教会支配着所有人的思想,所有的思想活动几乎静止。但同时,却又暗流涌动。俗世权力与教庭权力的斗争,地中海世界与北方蛮族的斗争不断出现。这时占主导地位的是经院哲学。他们经常引用古文,过分强调推理和语言而不重事实和科学。
皇帝弗里德里希终其一生都在反对教皇伊诺森,虽然无可避免的失败了,却令我感兴趣。当时的宗教可以说深入人心,而要面对这么一个庞然大物,他却毫无畏惧(当然他动机是争夺权力)。我同意作者的看法,他在文化上是开明的,但在政治上是反动的。而且他没能团结异端的力量,反而与教廷一起绞杀异端。基督教在刚出现时无疑是有积极意义的,但在随后却禁锢了思想的进步。教皇成立了臭名昭著的宗教审判局。单就后面来看,天主教属于落后腐朽的东西,而近代的思想还未产生。所有有碍教皇统治的思想都被判为异端,这种极端的思想统治不是很像法西斯统治或者像中国封建社会末期文字狱对思想的钳制吗?在法西斯的反思思潮中,汉娜.阿伦特提出了“平庸之恶”的观点,罪恶有两种,一种是统治者的“极端之恶”,对应的,那些盲从的被统治者便是“平庸的恶”。往往这些“平庸的恶”更能产生危害。我们不一定有机会成为统治者,但我们可以选择保持思想的自由清澈。
在这种黑暗又看不到希望的情况下,我们同样应该保持怀疑,质疑权威。当然有些异端的思想更为不成熟,但这种反抗的态度和勇气值得肯定。在当代社会,随着科技的发展,权力可能达到更大的威力。像《美丽新世界》、《1984》等书都描绘了思想独裁统治的可怕场景,甚至从婴儿时期便将思想灌输进潜意识。但就算有人让我们崇拜某个神,我们也可以选择质疑反抗,动用思想武器、打碎偶像。序言中说哲学是神学和科学的中间地带。大部分人认为哲学晦涩难懂,但总有一些人从人群中抬起头颅,思考着远方科学未到达之地。当然这些只是皮毛,尚未触及哲学的本质。
一位老师曾今提醒我们阅读西方思想著作是要注意清醒看待他们对亚洲的误解。但很高兴《西哲史》中我却看到了清醒。罗素同时提到了此时中国正经历唐朝,那是中国最繁盛的朝代。
记得曾经听一个专家评论过:“现在大学没必要开哲学系。哲学是多少智者智慧的结晶,而现在的大学生人生阅历太浅,太浮躁。看起来读懂了这些高深的理论,其实没有人生积淀的支撑不能理解其中真意。”仔细想想,我们的确不可能在大学用仅仅四年就读懂千百年来的智慧结晶。但我很支持老师们给我们推荐哲学方面的书,适当阅读一些浅显的哲学书籍对我们有好处。哲学是一门给人智慧、使人聪明的学科。闲时寻图书馆一隅,细品《西哲史》,不失为人生一惬意事耳。
有些地方即使我们现在读不懂,但随着人生经历的越来越丰富,可能在未来的某个时机里,蓦然忆起大学时看过的某段文字,一时间茅塞顿开,百感交集,身旁行人如织、桃花依旧,仿若隔世。最后,借用我一位朋友的话:我承认自己的确看不懂哲学著作,但这不妨碍我喜爱哲学。正如爱因斯坦宣称世界上仅有几个人能理解他的相对论,但这不妨碍我喜爱物理。

  《西方哲学史(上卷)》读后感(三):成为救护车的哲学

罗素在描述公元前三世纪的哲学时用这样一句话总结:“哲学不再是引导着少数一些大无畏的真理追求者们前进的火炬,它毋宁是跟随着生存斗争的后面在收拾病弱与伤残的一辆救护车。”这句话让我突然明白怎么来形容当下。
作为一个门外汉,我对哲学有一种原始崇敬。说起来虽然好笑,但我始终认为哲学究其本性应该是贵族式的,不近人情的。学问应该是板起脸来讲授的,嬉皮笑脸只是为了讨好懒汉。我反感一切类型的“戏说”,用保质期短暂的网络语言来调侃的结果只能是越来越多的人关注哲学家的八卦,而不是哲学概念本身。这也就是罗素所说的一切伟大事物的悲剧,被盲目赞同而不是理解。
而令我感到失望的是,哲学的光芒正一点点消失,它开始低头迎合。
在我第一次读到阿兰·德波顿的《爱情笔记》的时候,我非常惊喜,将哲学与俗世生活深度融合似乎看起来不错。这本书中德波顿用哲学断片透析着爱情,甚至从柏拉图雌雄共体的传说中解读出浪漫,俘获了一批不明觉厉的读者(大部分是少女)。然而当我看到时代周刊对这本书的评价,“好像法国哲学家笛卡尔为女性杂志《大都会Cosmopolitan》所写的作品”,却总感觉有些不对。这好像类似泰勒斯为商人们写《我不是教你诈》,叔本华为广大屌丝写逆袭宝典,卢梭写连载专栏《和贵妇人同居的那些事儿》,只不过其中都加点哲学的作料就够了。
德波顿戏说哲学的另一本书《哲学的慰藉》,则干脆把自己塑造成一个卖大力丸的街头小贩。失恋了?丢工作了?没钱花了?快来一颗哲学速效救心丸。德波顿极力让哲学变得济世,让它孜孜不倦又万分实用地安慰那些心理受困者。这时,哲学便成为了救护车,在物质生活腥风血雨的碾压之后,把一个个落寞悲催的失败者扛上担架。可这些普通人会感激救护车吗?不会的,他们在康复之后只会更义无反顾地投入世俗的尔虞我诈,若是终生残疾只会让他们更想念金钱的樊笼。
也许有人说用哲学来抚慰人心有什么不好,它永远立在神坛上多浪费空间啊。可是从古至今慰藉普通人最有效的大力丸不是神学吗?如罗素所说,虽然哲学和神学一样,包含着人类对于那些迄今仍为确切的知识所不能肯定的事物的思考,但是它又像科学一样是诉之于人类的理性的。它毕竟不能只与你共享寂寞与失意的感伤,它还有更多全人类的重责。引个不太恰当的比方,牛奶最好的效用当然是你喝下去强身健体,而不是让你成顿成顿地倒在浴缸里泡澡。你要用整个消化系统来吸收哲学,而不是用它来泡起汗泥。
前几天看到FT上德波顿又发话了,“把哲学家请进企业董事会”,我感到哭笑不得。德波顿索性在商业世界中化身为哲学推销员,在倒卖哲学的路上越走越远,逢人便问:“亲,要来一点哲学吗?物美价廉喔。”
这篇满腹吐槽的书评写在《西方哲学史》下面,是希望能多一点像罗素这样全心全意去理解哲学的人,少一点德波顿这样把金子当土卖的家伙。

  《西方哲学史(上卷)》读后感(四):尝不出味儿的乱炖

想从这本书入门哲学,结果发现这绝不是一个好的选择。人名多得令人发指,经常在一个小故事里一闪而过,并没有讲什么,此书似乎重在历史而非哲学,甚至不是历史而是流水账,走马观花的叙述让人昏昏欲睡,作者似乎不是在让人理解而是自顾自地秀知识面,但又不是侃侃而谈而是泛泛而谈,不得不说作为一部“史”,还是糟粕居多。我不能认为罗素对前人的理念理解完全正确,并且我不喜欢他以鄙夷轻蔑的方式说起他对前人的不认同,我不懂一个合格的哲学家怎么总是用盖然偏激的词形容一个较大的群体,这得有多自负。所以罗素在讨论每个哲学家的时候必然带着自己主观的态度,毫不留情,90%以上都是已故之人,不可能起来和罗素打嘴炮,所以颇有仗势欺人、泼妇骂街的风采。还有就是对每个哲学家的思想描述和评价的切入点总是太奇特,有些过分地直奔主题,有些又蜻蜓点水,所以纵观全书,并未有大的收获。最后就是翻译得太差了,可以拆分的长句不拆分我就不说了,语病太多,从古至今,似乎每个哲学家都必然精通修辞学或者说语言逻辑学,译者就算不是大哲人也是懂哲学的人,却常常出现诸如“在没有XXX之前”这样的语病。3颗星呢是敬罗素的博闻强识,然而没有看到一丝罗素自己说主张的学说,只看到他(大多数时候理由不充分地)喷完一个又一个

  《西方哲学史(上卷)》读后感(五):逻辑与预断

商务印书馆这一版本的《西方哲学史》,比起另外的版本似乎有很多内容上的删节。有些原本预期可以在书中看到的内容,从头到尾也没有出现过,后来才知道这个是删节本。作为一本类似通识读物的小书,它的长度不过六百余页,对于哲学的阐释着重于结构框架的建立,涉及到每个具体的人或者理论,基本都是提纲挈领,点到为止,并不能做出比较完善的介绍。对于我来说,这本书的阅读过程相当冗长,因为毕设和毕旅在中间打岔的缘故,阅读时间覆盖了两个月之久,其中相当一部分内容都是在火车、地铁和飞机上看完的。中间讲宗教哲学的篇章,到现在记忆已经相当模糊了,印象比较深刻的只剩近期才看完的近代哲学这部分内容。
这些表述粗浅的哲学提纲和罗素本人的评述论断,一定程度上动摇了我坚持已久的对于逻辑的主观看法。
不得不说,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对从日常生活到学术研究的逻辑一贯性产生了很大的兴趣。或许是我天性不够顺其自然,容易在思考或处事的过程中陷入各种纠结的境地,精神上又十分洁癖,无论学到或经历过什么,总希望能纳入一个能够自圆其说的完整统一的框架中。总之,在面对很多选择或者情况的时候,我总希望依靠理性的逻辑去判断该选择什么或者该怎么做。情感上的情愿与否,道德上的高尚与否,对我来说不是非常重要。这倒不是因为我对理性或者逻辑有多少不可自拔的爱好,只是对我来说这是最容易心安也最为方便的一种办法而已。想起波伏娃在谈到女性解放为何如何困难的时候说,人本能地都去倾向于去走那条最简单的路。大概于我而言,努力保持逻辑一贯性就是最能让我心安理得地去为人处世的一条路。
然而这段日子,我开始意识到“理性”或者“逻辑”到达一定的纯粹度的时候,并非像我所认为的那样,得出一种高度合理化的“答案”。而哲学即便多数时候都是建立在某种逻辑推导演化的基础上,大部分哲学家也并不能做到真正的逻辑一贯性。罗素在这一方面堪称专家。他对于多数哲学的反驳,基本都是基于该理论自身逻辑的矛盾点。很多哲学产生于一定的时代背景,总会不可避免地染上历史性偏见的污点,用某些实际上难以自圆其说的逻辑去对接历史的需求,在逻辑上往往不攻自破;而哪怕是一些时代色彩较淡的、相对内在和纯粹的理论,也往往会在一些问题上暧昧不清,不予回答,暴露出令人遗憾的逻辑错误。哲学家本人的生活作风和他的哲学,也常常会呈现出“文不如其人”的状态,生活和理论的一贯性,似乎比理论的自身逻辑完善还要更难。
有趣的是,有吸引力和生命力的哲学,往往也并不是逻辑最趋近完善的哲学。譬如休谟,通过强大的逻辑能力将经验主义阐释到了极致,结果却得出了完全是一条相反的结论,走向了彻底的不可知论。而黑格尔的哲学建立在一条错误的认识论基础上(即“若对一件事物有了充分的知识,足以将其与其他一切事物区分开,那么它的一切性质都可以借逻辑推知”),却由此产生出了他整个庞大的理论体系。因此罗素调笑说,“……可见一条真理,你的逻辑越糟糕,由它得出的结论也越有趣。”
拜伦有诗云:“知识最悲苦/知道最多的人/必定也最深地悲叹一条不详的真理——知识的树不是生命的树”。长久以来我并不觉得理性和逻辑会压抑生命的自由,相反,理性主义才是真正指向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的明灯,才是破解非理性教条对于生命的束缚的不二法门。对我而言,不假思索不加质疑地遵循所谓道德、伦理和传统,与浑浑噩噩地作为生命演替的一环的动植物的生命并无区别;而单纯出于某种“自我解放”的浪漫主义心态的反抗和放纵,也同样是体系之内的反作用力而已,并不是令人艳羡的彻悟的解放。倘若只遵从理性的推断,去决定自己行动和思想的走向,才不会随风倒地成为非理性价值观(即道德、伦理、舆论和传统)的作用力或反作用力下的墙头草。然而我看到,理性的尽头并不只有自由,如柏格森所言,它是分解性的、纯粹观照性的,它与本能相对立,因为生命是能动性的,理性却要将一切归于静默的分析——理性的尽头是死寂。
当过分地认同理性和逻辑时,难免会陷入机械论和目的论的悲观之中。机械论认为未来都蕴藏在过去之中,目的论则相信一切目的都可以从因果之中预先证明。有相当一段时间,我确实认为生命之中不存在选择,也不存在偶然,只要洞悉了所有的因,必然可以到达所有的果,因此如《黑客帝国》中的Oracle理论上是可以存在的。电影中反复出现的一句台词:“You do not come here to make the choice. You've already made the choice. You have come here to understand it.”我总相信无论做出怎样的选择,它的存在都是必然。我们选择的过程不过是去发现那个必然会出现的选择。当然,这种观念很容易陷入循环论证和马后炮的自欺欺人之中,也很容易导向自我堕落,唯一的好处就是减轻了许多对于“选择正误”的负担——当你相信它是一个必然的时候,也就不会有什么“后悔没有选择另一个”可言,不管在已选的路上碰到什么艰难险阻,都能义无反顾地冲上去。但是显然,宿命论到了极致便是悲观和荒芜——机械论和目的论本质上都否定了任何“完全新”的事物的产生。一切都可预断,一切都包涵在已有之中,那么这样想来,生命还真是毫无意义啊。
我想起以前读《逻辑哲学论》的时候,薄薄的一百多页的小书,却看得人大脑一片WTF。维特根斯坦的文风干净简洁到了极致,每句话如警句般一条条罗列,不加解释,除必须说出的字以外,无一句废话。这样一本书如书中得出的结论一样,让人感到极端理性的逻辑哲学便是言辞本身的是非,由纯粹逻辑推导出的哲学,最终便是没有哲学。到头来只有科学命题才是可言说的,哲学命题只能沉默。
我感到在之前的思维习惯里,我之所以还能在试图保持自己逻辑一贯性的前提下,活得这样快活,十有八九是因为即便我那样企图,但也并没有真的走上彻底的追寻逻辑的道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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