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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忆似水年华(第一卷)经典读后感10篇

2017-12-01 22:22:33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追忆似水年华(第一卷)经典读后感10篇

  《追忆似水年华(第一卷)》是一本由马塞尔-普鲁斯特著作,译林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彩插图书,本书定价:42.00元,页数:518,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追忆似水年华(第一卷)》读后感(一):七步曲的第一卷

意识流。
一个高端甚至小众的名词,不懂的人大多会用来形容费解的事物。
但这本书起初没有令我费解,它更多地只是使我瞌睡。
每一次翻开它都会提醒自己还有六卷的长路要走,进度反而会慢,阅读类似流行、杂谈的小说从不会如此拖沓倦怠之感,只因为这意识流太过精密,太过细密。
这本书真的是在描写一种流,没有主旨,没有波澜和跌宕,有的只是心理的历程,一棵树,普鲁斯特会描绘它的色彩,它的脉络,它的感觉,完完全全的心理和意识,即使将斯万的爱情故事,也没有过多的对话和场景,大多都是缠绵琐碎的臆测与痴想。有人曾说普鲁斯特建立了一座精密的广厦,其中的一砖一瓦都被他精心地构造出来。而我认为其更像一条河,一股风,作者疑似用抽丝剥茧的方式,细腻的织造出思维的纤维,然后汇流成河,逆发成风,最后读者便可在回忆迷失
看到第一卷的最后我常常想拍手叫绝,他对人心理的捕捉实在精确。如果说斯万的爱情只让我理解,那“我”的心动往事实在称得上共鸣。一丝丝心理的悸动他都可以完全的展现,这不是回忆,这是普鲁斯特画的一幅画,他画出了流年。
但我仍不知道是否真的能够坚持到七卷的最后一幕,然而这篇书评便是一个激励,倘若我还想迷失在稠密细腻的流中,我想我会耐心地拾完这七卷的追忆。

  《追忆似水年华(第一卷)》读后感(二):西方的红楼梦

断断续续的读了两个月,终于结束了这套七卷本,两千多页,将近三百万字的文学巨著,有种重活一生之感。真正优秀的作品,于作者来说,是情到深处而不得不表达的心声;在读者看来,是天才洒落人间的泪水。追忆就是这样的作品,表达了一个人丰富的内心世界,展现了一个热爱生活的人对逝去时光的无限眷恋和感伤。如果说卢梭是世界上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人,那么普鲁斯特,则代表世界上每一个个体表达了生活的意义。一个人,可能比一个世界还复杂。

每一个企图从事文学创作的人都知道,要写出一些看着高大上的文字是很容易的,就像写申请书,检讨书一样,有固定的模版可供参考,质量的好坏完全在于用词的方式,用一些稍显专业的词堆砌一番,和谐押韵,对称工整,叫人读着朗朗上口就算成功,因为没人会去深入思考。真正困难的,反而是写一些生活中的小事,因为这些事情大多数人都经历过,都进行过相关的思考,任何去试图虚构事实的人下笔之前都要去掂量掂量读者的感受,写的真实平庸,没人爱看;写的深奥难懂却引不起读者的共鸣,曲高和寡华而不实,仍不是一篇好的作品。如何把优美和真实结合起来,是对作者的能力和才情的一大考验。从这方面说,追忆做到了,普鲁斯特做到了。

读追忆,犹如乘舟泛在一条小溪中,生活就是潺潺流动的溪水,文学,音乐,美术就像水中摇摆的水草,随处可撷。没有这些点缀,生活便是一潭死水,暗淡无光,臭不可闻。

追忆的文字,是从时间中提取的精华,被作者用一把艺术的刻刀精心雕琢,加上意识流的写法,不仅不显空泛,反而有一种荷叶包饭似的带着清香的黏实感,每一粒都值得细细品味。

追忆给读者一种最直观的感受就是,艺术和时间,大概就是生活的滤镜,同样的场景,放在文字或回忆中,就显得美好,令人向往。等到有机会再经历时,又被生活的琐屑扰乱了心情人生痛苦的事可能就在于这点,在生活最具有诗意和活力的时间里,却没有一颗懂得静静品尝的心,等到人老珠黄,青春不在时,才知道到最美好的时光已在抱怨中悄然流逝。

在阅读过程中,不止一次被书中叙述的事情所打动,转而放下书回忆自己生活中一些类似的场景,次数多了,会慢慢感到自己与作者融为一体记忆共通,再难分离。

追忆简直就是被冲淡了的红楼梦,都是一个在那“烟柳繁华地,温柔富贵乡”中游历过的富家公子在暮年感慨人生短暂,恍然如梦时回首的往事。最后一个聚会,也类似于红楼梦里的“群芳开夜宴”,都是繁华落幕前的最后一首歌。在叙述方式上,红楼梦采用的是横向发展,侧重描写一群人在同一时间段里发生的故事,看不出视角,很传统的现实主义写法;追忆主要是写一个人在不同时间里的感受,是个人思想为中心的纵向发展,是文学叙事方式上的一次由外到内的逆向革命。普鲁斯特和曹雪芹一样,都是博学多才,心思缜密而敏感的人,两人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用各自的方式向后人表达了相同的观点——悲喜千般同幻梦,古今一梦尽荒唐。

真正的天堂是我们失去的天堂。

知书不易,知人更难,想读懂普鲁斯特的追忆更是难上加难,长度还在其次,最难为读者的还是其庞大的知识体系,深厚的艺术修养,以及叫人叹为观止的长难句,有人说普鲁斯特征服了时间,谁敢说自己征服了普鲁斯特?(普鲁斯特也是一脸无辜,毕竟一生只写一部书,还不让人好好装个逼?)

  《追忆似水年华(第一卷)》读后感(三):泛读奶油面包

有这样一类人,他们的思想过于深邃,知识过于渊博,以至于当世没人能理解他们的理论,直到过了很久很久,才有人理会,才有人研究,发现这些个理论都璀璨得发光。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当时没几个人能懂,而现在他被奉为牛顿以来最伟大的科学家;痴狂的梵高酷爱作画,但没人理会,年轻的梵高死于瓦兹河畔时,怎么也不会想到,若干年后,他的随便一幅画都成为拍卖会上的竞逐的对象;马克思恩格斯艰辛创立共产主义,而一个多世纪以后的今天,包括我国在内的共产主义国家,仍在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走在探索共产主义的道路上。现在提到的普鲁斯特也正是这样一类人。
普鲁斯特出生在法国一个家境不错的贵族家庭,求学和成人阶段都进入了一些上层社会的社交场合和文学沙龙,这些也成为他小说叙述的主要题材。其中最长的一部小说《追忆似水年华》,是一部回忆录似的自传体小说,共分七部,第一部为《在斯万家这边》,主要讲述他回忆小时候在贡布雷与家人的时光,和斯万先生的恋曲。近日有幸拜读第一部书,就斗胆以自己的眼光析一下普鲁斯特先生。
普鲁斯特其人,其貌不扬,并不善言谈,性格内向,思维敏捷,这从他在贡布雷的童年经历可以看出来,但正是因为有了这些主要的特点,才造就了这样一个观察描述周围一切人和事细致入微的普鲁斯特,他能闻到一块蛋糕的气味,凭借这熟悉的气味,回想起很久以前的一些人或事,他管这叫记忆的线索,而蛋糕的气味,正是打开线索的钥匙;能观察一个人的一言一行,谈吐举止,从这些就能看出别人心中所想。
刚开始的第一篇,童年贡布雷的时光,普鲁斯特一直在介绍他的这一发现,并在章节中细致地举了好几个例子来作为依据。让我有一种恍然的感觉:哦!原来别人口中所谓的普鲁斯特的意识流就是指这种思考方式和写作技巧啊。我在生活中也时常这样联想,只不过没有你想的多而已,想一想,这是很新颖,但也不能说这有多么伟大啊,我看就是一个患有自闭症的小屁孩,时不时地渴望妈妈的晚安吻别,时不时的无聊时一些随想罢了。
到了第二章,斯万之恋时,我才明白那样想是多么荒唐,作者费那么长的篇幅,只是一篇开胃菜,为了解释自己的写作技巧,之所以选择这样的安排,不直接切入主题直抒胸臆,是为了不会显得那么突兀,也能让读者能够有一个自然的接受过程。如果说贡布雷时,文中的主人公是一个少年的话,在以第三人称的角度讲述斯万之恋时,他已成为一个饱览一些书籍的青年文学进步分子了。作者开始运用他那熟练的写作技巧,令人惊叹的长短句,恰到好处的比喻,实时的联想,和精准独到的心理细节描述。全七部书中涵盖的纷繁的内容从第一部第二章斯万之恋中开始初见端倪。他总是将人物的内心在动作上的体现描述的那么恰当,哪怕是亲眼所见,哪怕是当事人本人,在顺其自然做出那些小动作时也不会想得这样到位和通透。他描述的功底是极致的,不管是褒义还是贬义的描述,他都能够客观地,不带感情色彩地形容出来。用一整个段子,甚至是一两千字的长度来描述人的思想在那么一两秒时间所想到的内容或可能性,这我在以前是从来不曾想过的。普鲁斯特就是这样一个天才,他能将一次斯万没有去过的社交聚会,通过斯万的联想,精准与会人员的猜测,以及他们都会说一些什么话语,谁会对自己不利,谁会在某个时候忽然想到他。
重要的是,斯万的这些叙述,在我读的时候,都感到似曾相识的熟悉,想到我也在生活中遇到过类似的场景,类似的人物,我也曾想过他们的一些意识倾向,但就是缺乏足够的语言描述出来。我想这也正是普鲁斯特的伟大之处了,其实人人都可以称为一个普鲁斯特,他深层次挖掘的东西,每个人心中都有,他描述的对人的评价,对细节的描述,我们曾经也用心描述过,并不断在描述,只是在我们的外在意识里没有注意到罢了。
注:普鲁斯特(1871-1922)一生发表了《追忆似水年华》、《一天上午的回忆——驳圣伯夫》、《欢乐与时日》等作品,长篇小说《追忆似水年华》的发表过程贯穿他的写作生涯,有近一半的内容都是在他去世后别人代为发表的。也许当时,他只是迫不及待的写出他孕育于体内的篇章,他万万不会想到他以后的作品在文学领域的地位会如此巨大,《追忆似水年华》被奉为20世纪世界文学史上最伟大的小说之一,普鲁斯特本人也被尊为意识流的开山鼻祖。

  《追忆似水年华(第一卷)》读后感(四):都是瞎说的

不打五星说不过去。 两个月零三天读完的这本书,本来是想七月读完此卷。 冗长到不是读不下去,是读着读着就困。其实斯万之恋那部分还是读着很有意思的。真是细腻到没话说,前言中说第一个出版商看到开头对失眠有长达八页的描写就拒绝了出版它,读的时候我脑子里时常跳出这句话,普鲁斯特真的是对细节描写到灰尘的落点都精确的地步,详尽到令人发指。对于他描写的火车马车(忘了有没有汽车,应该没有)电报等等,真的时常让我觉得离现代社会并不是很远,惊异于法国在那个时代就已达到的先进。

关于第三部,地方的名称,我用了不到一个上午快速的翻看玩,今天回校,想换本书看看,这本,我真的带在身边好长时间了。不知今年能不能读完剩下的三部。

我并不知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意识流”,但是斯万之恋中奥黛特给斯万要钱去巴黎(没记错的话应该是巴黎)租房跟其他人一起住,不知那钱给没给她,后来描写了好长好长篇幅他的心理,她的行为,就是没再讲钱的事儿。我真的一直在惦记这钱到底给没给,可能我的关注点不对,可能作者的本意根本就不是要说钱的问题。亏我帮他惦记,替斯万难过。他们法国贵族私生活真的好糜烂,看到后来,斯万夫人的出场真真让我心里一颤,他不会娶了奥黛特吧?我还挺看不上她的,感觉维尔迪兰家像是红色舞池,前来赴会者全部被抛出奥黛特这个诱饵,捕捉有钱的上钩鱼,在此得片刻欢脱,牵线搭桥建起包养与被包养关系。

不爱了,就做了一场梦。还真有意思。最后结婚了不是我喜欢的。

想不起来了,他的长句还真是蛮多的。脑子里都是“重现的时光”。他写的,好多都有过那样的意识,所以细读很有意思,就怕没有耐心。注意力不集中,精神就跑掉了。

拿了一本《霍乱时期的爱情》,换换脑子,一气儿读完真是有点儿困难,真有那样的人,我佩服。

随便记录一下读后感,浅薄之极。

  《追忆似水年华(第一卷)》读后感(五):与普鲁斯特共度的年华

已经有段时间没有读新近出版的读物,也没有踏进电影院,不知道外面的世界此刻正发生着什么、流行着什么、热衷于谈论什么。在时光如水的日子里,埋首于那些早已逝去、人们称之为伟大灵魂所营造的文字迷宫,看几部乏人问津的电影,几乎成了精神生活的全部。 几周来入睡前都翻开《追忆似水年华》,看到开头慢悠悠的几行字:“有好长一段时间,我很早就上床睡觉。有时,我的蜡烛一熄灭,我眼睛立刻闭上,连‘我要睡着了’都来不及想一下。……”我的眼睛很快也随之闭上了。断断续续读了一段时间,渐渐地,在普鲁斯特优美的语言和自己躺在床上半梦半醒抱着书读的日子里,终于体会出了一点《追忆似水年华》究竟在讲什么。原来普鲁斯特所讲的,也是一个“庄生梦晓迷蝴蝶”的故事。 在庄周梦蝶的故事里,庄子作了一场梦,梦见自己变成了美丽的蝴蝶。梦醒后,他禁不住问自己:究竟是我在梦里变成了蝴蝶,还是蝴蝶在梦里变成了我?庄子是一个哲学家,他的故事有发人深省的思辨意味。而普鲁斯特是一个作家,他所关心的,仿佛并非世界的虚无与实在,而是无论虚幻还是真实,究竟怎样才能把握我们所感受到的一切。在《驳圣伯夫》的序言中他说:“对于智力,我越来越觉得没有什么值得重视的了。我认为作家只有摆脱智力,才能在我们获得的种种印象中将事物真正抓住,也就是说,真正达到事物的本身,得到艺术的内容。” 我想,这也许是自古以来哲学和文学在人们印象中最大的区别,也是一些诗歌饱受诟病之处。柏拉图曾谴责诗歌只是一种模仿,看起来无所不知,事实上一无所知。然而,像庄子那样指出表象背后的本质让人思考固然有力,如普鲁斯特这般把理念贯彻到写作中让读者切身体会也未必不可。有些文学家似乎不那么矛盾,他写下来的那一刻,仿佛已经选定了一种看待世界的方式。 如果普鲁斯特最终的意思是说,似水年华只有在追忆的时候是可以把握的,那么我们追忆那些沉浸在书、碟中的岁月,就会不禁自问:在这些特别的人所构筑的世界和自己生活过的世界之间,是否存在一条清晰的分界线?在无数个由他们生命片断所组成的我的生命片断里,究竟哪一些是他们的,哪一些是我的?答案是:找不出这样清晰的分界线。当我通过读一本书、放一张碟回忆往昔,不仅回到了作品里的已然逝去的时代,也再一次追回了自己的似水年华。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文学艺术确实扩展了生命,因为通过欣赏和回味,我们仿佛是一个在任何时代、地域都生活过的人了。 因此现在也不难理解为什么有许多人沉迷于古籍、历史、旧物、外国文艺等遥远的东西,也不难回答为何日子可以过得很简单——只须增添了阅读、观看、聆听、思索。我想那是因为对大多数人来说,再大起大落的人生都有趋于平淡的一天,然而在文艺作品里,生命最精彩最诗意的部分被完整保存了下来,并且只要通过不断地追忆,就可以永远去到那美好的时光。

  《追忆似水年华(第一卷)》读后感(六):少年子弟江湖老,红粉佳人两鬓斑。

先分享欣赏这部名著时的心情。译者在最后说明“翻译普鲁斯特的小说,首先是他长句的处理,长句要分割开,各个部分长短的差别不能过,但又不能有断裂的感觉,读起来要十分流畅 ”,但在部分章节完全没有这样的质感1.印刷时好时坏2.翻译过程中频繁的使用代词,到底指的是谁需要读者自行感受3.有错字现象4.有些表述非常拗口且晦涩,时常需要重新反复阅读或结合上下文才能理解其意

还有本身文化差异上的困难1.第一部正文428页,429至500页包含了内容索引、人名、地名、文艺作品名索引,登场人物名称繁复,如圣欧韦尔特侯爵夫人府晚宴一节,稍不留神就会把登场的侯爵和夫人混淆2.对故事发生地点的空间距离缺少直观概念3.对众多文艺作品名和历史人物毫无概念,如“奥黛特像波提切利的壁画上的西坡拉”“切口烫金的精装书,我们每隔十年才翻阅一次,在这种书里,我们会读到希腊王后降临戛纳或莱昂王妃举办化妆舞会的事”“在被称之为乳色小海湾中,一快快金色海滩仿佛更加温柔,像一个个金发安德洛墨达”毕竟自己浅薄的古今欧洲神话、人物、历史、绘画、音乐、歌剧、景点的了解基本来自于游戏4.对故事所处时代所知模糊以及人物对行为难以共情,如作者晚上睡前无法和妈妈亲吻便会焦虑,一个镇子里几乎没有陌生人5.无法在脑海中还原作者表达的景象,如“现在只有路易十六时代式样的套件,墙壁均为白色,饰有蓝色绣球花花纹”,作者简直像个博物学家,能准确形容一般人不会涉猎却又常见的动植物。

初看时诚然难以平心静气,但读十多页后总会在不知处与作者产生共鸣,虽有如此之多问题,却无法阻挡内心的满足。普鲁斯特情感细腻、见微知著,能将心中难以言喻的情感用或比喻或夸张的方式勾画得惟妙惟肖。

我觉得克尔特人的信仰很有道理。他们认为,我们失去的亲人的灵魂,会被某种低等存在物截获,如一头野兽、一株植物或某种无生命物体,他们的灵魂对我们来说确实已经消亡,直至有一天——对许多人来说,这一天永远不会来临——我们碰巧在树旁经过,占有囚禁灵魂的物体。于是,灵魂开始活动,叫唤我们,一旦我们认出了它们,魔法随之破除。被我们解救之后,它们战胜了死亡,又和我们一起生活。我们的过去也是如此。我们想要回忆过去,那是白费力气,我们智力的努力全都无济于事。它处于智力的范围之外,在智力无法达到的地方,藏匿在我们意想不到的某个物体之中(在这个物体给予我们的感觉之中)。这个物体,我们在死亡前可能会碰巧遇到,但也可能永远不会遇到。

普鲁斯特对情绪与时光的精准把握贯穿全片,总会在某个转角击中我的灵魂;对生活中诸多点滴洞若观火,将我生活中某一顺的想法放大,将难以琢磨的情绪诗化,我像是见到一位智者穿越百年时光,秉烛夜话。

第一部故事的核心无疑是斯万,故事开始时在叙述者家庭眼中他不过是个对艺术有独特见地的故交,面对姑妈的偏见睿智又谦虚。

他们却万万没有想到,他们接待的客人是赛马俱乐部最高雅的会员之一,是巴黎伯爵和威尔士亲王最要好的朋友,是圣日耳曼区上流社会里红得发紫的人物之一,他们的无知纯属无辜,就像正派的旅店老板,不知道自己留宿了大名鼎鼎的强盗。

但他与上流社会总是有些格格不入,从心里并不喜欢上流社会的虚荣。

他们的愚蠢和可笑言行使他感到痛心,主要是因为他们不知道他在恋爱,即使知道,也不会因此感兴趣,而只会嘲笑这幼稚,或把这事说成蠢事。

当斯万第一次见到奥黛特,认为她“并非不美,却不能是他产生兴趣,无法唤起欲望”但是斯万已快到看破一切的年龄,知道应该满足于为了爱的乐趣而去爱在人生的这个阶段,

一个人已经多次被爱神之箭射中,爱情就不再在他惊诧和消沉的心面前,完全按它自己的不为我们所知又是无可抗拒的规律来运行了。我们也出来插上一手,用我们的记忆,用我们的主意来歪曲它。当我们看到爱情的一个征候的时候,我们就会想起,就会臆造出其他好些征候。既然我们已经掌握爱情之曲,一字一句都铭刻在心,那就用不着一个女子唱出曲中的充满了对她的美的赞赏之情的第一句才能想起全曲。而如果她从曲子的中间开始——说什么两人心心相印,双方离了对方生活就失去意义等等——我们就会在应该接碴的地方,立刻参加跟对方的合唱。

随着奥黛特对斯万的追求,斯万感到她的身影成为遐想的唯一对象,身体的缺陷也变得不再重要,

一旦成为他唯一钟爱的身体,那就是唯一能给他带来快乐和痛苦的身体。

一旦她成为斯万的唯一,她任何行为都将得到斯万百分百的重视,斯万无法忍受哪怕一天晚上奥黛特的离开,不可能不去思考晚上之外她还是谁的情妇,但也尽可能的去包容她,理解她一年来艺术品味丝毫没有进步,尽可能带给她自己的财富和名声,他也明白这正是奥黛特需要的。

就是在这样的矛盾与痛苦中,斯万被撕成了两半,他把奥黛丽想象成像波提切利的壁画上的西坡拉那样完美的女性,永生相伴的妻子;但嫉妒又再无止境的蔓延,犹如爱情之影不断的进行复制,把对他投来的微笑复制成对另一个人的微笑,或是把对他的种种柔情复制成对另一个人的柔情。

这样的疼痛总是在时不时刺激着斯万,但他对奥黛丽的爱却没有因为奥黛丽的冷漠与习以为常开始衰减,他重新步入上流社会以博得她的青睐,甚至将身边的上流人士介绍给奥黛丽,甚至想以此了解她每日的行程。当斯万愿意为奥黛丽付出一切的时候,却发现奥黛丽从一开始对他充满欺骗,斯万心目中那个善良诚实的形象开始崩溃,连同那段最纯粹最美好的回忆。

但爱情也唤起了斯万勤奋好学的青年时代的另一个特点,对真实的热切追求。“确实,在那个时期,他虽未承认,却常常希望死亡来临,这倒不全是为了拜托他剧烈的痛苦,而是为了终止他单调乏味的努力。”

在第二部分的最后,斯万梦到了他始终回避的一切,忽的意识到

真想不到,我浪费了一生中多年的时光,我甚至想起去死,我有了最最热烈的爱情,却去爱一个我并不喜欢的女人,这女人不合我的口味!

然而在故事的第三部分,奥黛丽终究变成了斯万夫人。期间曲折只能等再第二本中解答了。

顺便附上我认为那些经典的部分的页码,144页前的是拍的书,就不放上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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