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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四讲》读后感10篇

2022-04-04 03:02:08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民主四讲》读后感10篇

  《民主四讲》是一本由王绍光著作,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1.00元,页数:256,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民主四讲》读后感(一):许纪霖对王绍光《民主四讲》的批判

  节选自许纪霖《近十年来中国国家主义思潮之批判》

  在新左派当中,对民主问题有系统思考和论述的,当属王绍光。2008年他在三联书店出版的《民主四讲》,是一个相当另类的民主方案。所谓另类,乃是相对于竞争性选举民主而言。从西方的民主历史进程来看,古希腊和罗马实行的是古典的直接民主,公民直接参与并决定政治共同体的公共事务,而现代民主则是一种间接的、程序性民主,人民经由竞争性的选举,挑选精英作为自己的代表而间接实现统治。这一由熊彼特所定义的程序性民主,在现代民主的实践中被广泛采纳,比如亨廷顿就是以此来衡量一个国家是否有民主,并提出「民主的第三波」理论 。西方现代的代议制民主,遭到了王绍光激烈的批评,斥之为不是民主,而是「选主」,「限制了民主直接参与决策的机会」、「限制了大多数人参政的机会」、「无法改变选举的『贵族』、『寡头』色彩」 。这些批评虽有言过其实之处,但应该承认有其道理。以政党竞争为中心的选举性民主的弊端,西方当代的公民共和主义、社群主义、激进民主论早就有深刻的分析和批判,指出其削弱了公民的政治参与精神、选举容易被金钱势力操控、导致日常政治的官僚化等等。这些代议制民主的批评者们因此而提出了协商民主、参与民主、政治的公共善等多种民主方案,试图弥补代议制民主的内在缺陷。不过,这些民主方案并非要替代乃至推翻以竞争性选举为核心的代议制民主,而只是在认同现代民主的制度性建构前提之下,以古典的民主精神拯救现代民主之不足。

  「响应性民主」究其实质,乃是一种「响应性威权」(responsive authoritarianism)。既有「民主」,也有威权,通过统治者对被统治者利益与意愿的响应而获得「民主」的美誉,从而加强国家威权的统治正当性。这种看似开明的「响应性威权」,政治的主动性始终掌捏在政府的手中:响应和采纳民众的意见,是统治者开明的表示,不回应、不采纳,你也无可奈何,缺乏任何制度性的约束。这种民主,更接近传统儒家中的民本政治,民本与民主,虽一字之差,却相距千里。民主政治是通过制度性的竞争选举而实现「人民作主」,而民本政治则是统治者作为政治主体「为民作主」。王绍光虽然一再声称要实现人民的当家作主,但在他的「真正的民主」方案之中,人民最终还是陷入了「被代表」、「被采纳」、「被响应」的被动地位,民主与否的主动权始终牢牢地掌控在统治者的手中。

  在现代的民主与儒家的民本背后,有着不同的政治理念。潘维在这一点上倒看得比较清楚,他说:「中古以后的西方发展出『权利本位』思想,而中国的『责任本位』思想则延续至今。『责任本位』和『权利本位』两个概念凝聚了中西方思想的基本差异,这种差异构成了中西模式差异的思想渊源」 。「权利政治」的主体是公民,公民在法治的保护下有权捍卫自己正当的权益,也有权向自己选出的官员问责。而「责任政治」的主体是统治者,从儒家民本思想的道德要求来说,官员必须心系百姓、服务民众,但这个民众是抽象的、象征性的图腾之物,民众对官员缺乏制度性的监督,所谓的责任只是软性的道德束缚,官员实际负责的对象,不是下面的民众,而只是他的上司。官僚体系内部,层层向上负责,个个向下问责,好一个中国特色的吏治景象!

  在《民主四讲》之中,王绍光区别了政权形式与国家能力二个不同的概念,前者与制度是否民主相关,后者与国家是否拥有控制力相关 。我们也可以这样理解,政权形式涉及到文明的价值及其建制化,而国家能力取决于政治体制的合理化。合理化的政治体制会提升国家的控制能力和统治效率,比如增强经济竞争力、迅速解救人质等,但也有可能压制人权、野蛮拆迁、非法征地等等。因此,政权形式是否民主,是否符合普世文明的价值观,就显得非常要紧。离开了民主奢谈国家能力,蕴涵着巨大的道德风险和政治危机。当新左派的「回应式民主」只不过是一种善治主义的开明威权之后,民主对威权的约束便变得非常的虚弱。开明威权是一种高度合理化的行政权力,它具有自我理性化的功能,可以高效率地实现国家的最高意志。理性化的威权只是以具体的政绩目标作为其行动的依据,凌驾于普世文明的价值之上,在伦理观上它是虚无主义和技术主义的。而一种好的民主必定是有价值的,其真正的意义不在于所谓的「人民当家作主」,而是能够扬善抑恶,体现出更高的文明价值。

  《民主四讲》读后感(二):民主政治的多样追求

  (读书报告)

  在《民主四讲》之前,我刚刚读完林达夫妇的《总统是靠不住的》。非常巧合,两部同属赴美华人的作品,却对美国的政治制度特别是民主选举制度持完全相反的评价。

  《总统》成书于1996年,但其内容中对美国三权分立与全民普选制度的赞美,在今天的观点市场中仍具有代表性。在林达夫妇看来,个人是靠不住的,只有通过权力的制约与平衡以及广泛的民主投票,才能实现对权力掌控者的监督,使其真正服务于公共利益,落实“公仆”职责。美国社会选举总统和议员的普选投票,是保障公共利益诉求高效传达与实现的制度手段,是美国民主政治的基石。

  但从王绍光的研究来看,所谓“三权分立”只是社会中上层掌权者之间达成的平衡关系,并不能使权力下放到普通民众;而所谓“民主普选”也只是上层给予中下层的“糖衣炮弹”,通过投票使普通民众产生“当家做主”的满足感,其实际效果是麻痹民众发出真实诉求的愿望,从而稳定中上层的权力地位。

  任何事物都有其多面性。对于美国民主政治制度的分析,林达夫妇与王绍光各有其社会背景与政治视角,本不存在对错之分。但我认为,在当下言必称“中国的一切问题都是因为制度,美国的一切成就也都是因为制度”的环境中,王绍光的观点更有撬开固有思维模式的价值。

  对于我来说,《民主四讲》动摇了两个习惯性观念:

  其一,现代社会对民主的认知普遍是正向的,我也一直认为民主是解决社会问题的关键之所在——当尽可能多的普通人发出声音争取权益,就不仅意味着对人类社会保持已久的金字塔结构的颠覆,也意味着解决问题的办法将更加多样。

  但读完书后我开始思考,为什么人类一定认为民主是好东西,一定需要以民主的方式参与政治呢?

  王绍光说现代民主没有对经济增长、社会公正、民众幸福产生确定的推动作用,可能是因为现代民主并非真正的民主。但古代希腊以抽签和广泛投票方式构建起的真正民主,也并没有使希腊文明得以长久延续。如果现代民主制度无益于社会进步,而古典民主制度又不可能再现以验证真民主的实效,我们凭什么认为民主对于人类来说一定是好东西?

  其二,通过西方国家特别是美国的宣传和对中国的攻击,许多人会产生中国不是民主国家而美国是民主典范的想法。其实从民主的本义来看,现代民主制度只有与本义的距离不同之分,而没有真假对错之分。

  民主并不是一个固化的模式,而是一种动态的追求,或者说民主不是结果,而是过程。无论是中国还是美国,对于民主的理解和追求都仍然处于路途之上,要依靠制度建设的实践一点点去证实或证伪。

  在中美两国不同的文化背景、发展阶段、政治追求前提下,所谓“照搬美国模式”,不过是思想懒惰者不负责任的信口胡诹。美国模式并非成熟的民主模式,它仍然充满了不确定性,等待进一步被完善和发展。中国没有必要花费机会成本并冒着社会风险,去做削足适履的尝试。

  但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开创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并不意味着完全忽视西方民主制度运行四百多年来所累积的宝贵经验,而重新开始闭门造车。“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一直以来都是中国人所信奉的哲学,经济体制改革也是从向西方的学习开始的。从这个角度来说,王绍光对美国民主制度的全盘否定又显得格局狭隘了。

  综上,当对民主的追求成为现代社会的大趋势,中国政治体制的改革就势在必行。而从改革的具体实践来看,国家的多样化,民族的多样化,文化的多样化,也决定了民主政治追求的多样化。对于中国来说,借鉴西方经验而非照搬西方模式,以国情为依据作出普遍规律下的个性化尝试,也许是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最为稳妥的一条道路。

  《民主四讲》读后感(三):民主

  作为一本梳理还是不错的。民主在近代以来不是没有起伏的,比如“几乎所有的19世纪的思想家都不是民主派”...也有一些纠正我们的偏见,比如王谈到“多数暴政”在历史上是极少的,而更多是少数人的暴政。这些都没什么问题。

  但是王老师似乎对民主有矫枉过正的嫌疑,尤其是在一些初学者看来应该更是如此,容易导致误导。比如说,他在书中是比较赞同抽签而非选举,赞同议会制而不是总统制,赞同多党而非两党。而且还为中国特殊性顺便狡辩了几句。

  逻辑中似乎没什么问题,但是既然民主的理想是不可实现的,我们能做的也就是实践的民主。所以,问题的关键还是在于过程问题。而王老师似乎只是摆出了资本主义一套的间接民主是假的民主,认为人民主权、政治平等都是被偷欢了概念。一方面显示规范的民主是无法达到的,另一方面又在论述中相互混淆。他所谓的政治平等,是应该完全的平等。我想哈耶克肯定无法赞同这种观念。选举、政党制度等存在着问题,就从根本上否定,显然不是可取的方法。难道抽签、电子民主等都没有问题?是很值得商榷的。

  相比之下,西方学者的民主观更为缜密。

  《民主四讲》读后感(四):讲的好,“民主”还应该多讲讲

  我觉得这本书非常好,很喜欢。我看这本书的动机很简单,就为了解决一个疑问:“什么是民主?”我觉得这本书从理论和实践上很完整的解答了我的这个问题。对于对“民主”这个词的真正含义知之甚少的平头老百姓来说,这是一本非常优秀的入门教材。当然,作者的少部分观点也让我费解和思考。不过这些瑕疵绝不可能掩盖这本书的光芒。

  书中一些观点的总结:真正的民主是好东西,人民当家作主是我们的理想和目标。真正的民主曾经在希腊存在过,但是之后的数千年至今,都没有能够再次出现。当今的资本主义民主是伪民主,这种伪民主也有优劣之分。

  这里面还是有很多可以思考的东西的。首先,真正的民主是好东西么?什么叫好东西?我的观点是,“好”的定义是能够发展社会生产力,提高全体人民的生活水平。那么在这个定义下,“多数人的暴政”是好还是坏呢?显然文艺复兴后的几个世纪内的很多思想家和政治家都用“暴政”这个词表达了自己的态度。但是从刚才的“好”的定义出发,多数人的统治是好是坏呢?这是一些基本的问题。

  这本书给我的另一个有挑战性的观点就是“经济民主”。“经济民主”是什么?长着么大我还真是闻所未闻,一点概念都没有。没文化真可怕啊……

  既然这本书的标题是《民主四讲》,显然作者是在用讲座的形式在理论上讲解和讨论这个问题。我也看了一些豆瓣上的评论,我对很多评论都很失望。为什么我就不说了,屁股决定脑袋,屁股不是坐在一边的,怎么讨论都是鸡同鸭讲。

  《民主四讲》读后感(五):晚辈的一点妄议

  又是一本关于“民主”的书,本来是一位老师安利的,加上自己也确实想对民主有更深的了解,便入了手。对作者王绍光先生之前并不了解,但看到此书属于的那套丛书中,其它几位熟悉的作者的名字,我就妄下推断,他恐怕也是一位新左派,这本书里对民主的阐释恐怕并不符合我已有的立场。

  书中四讲分别论述了“民主的起源与演化”、“现代民主兴起的条件”、“现代民主的机制与运作”和“民主的实效与反思”。王绍光先生毕竟也是水平比我高得多的著名学者,书中终归有很多值得我吸取的养分。但总归立场有别,所以读它的过程中,我始终带着批判的角度,尽管也知道自己带着预设的偏见去读书是一种不可取的做法,但读完后总还是想吐槽一些。

  后面,作者还拿出大量实证的数据图表,证明现代西式民主与经济增长、社会公正和民众幸福感等绝对没有必然联系,而且看似平等的普选也是不平等的,连选区的划分都是暗藏玄机的,选举更是成为了金钱政治的象征,而西式民主中最受关注的美式民主,其实在一些具体制度的选择上也是错误的。总而言之,作者似乎就是想引出这样的结论:民主是个好东西,但西式民主不是好东西,我们要理直气壮地发展我们的“中式民主”!

  西式民主必定不是完美的,必定也面临着许多现实问题,但全篇罕见对西式民主的褒扬,只见对其缺点的批判,似乎要把西式民主说得一无是处。然而,在我们这样一个民主水平实在不算太高的国家,我们有什么资格成天自欺地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旗号,去盯着西式民主的缺点和问题不放,只去想着给人家挑刺?这本书“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西式民主,对西式民主极尽批判之能事,但有些讽刺的是,书名为“民主四讲”,书里却始终以西式民主为例来讲民主,如此说来,在作者眼里,现在的民主都等同于西式民主?

  《民主四讲》读后感(六):民主的再审视——读王绍光《民主四讲》

  双向的中西文化交流是中国历史中的常态现象,但晚近以来的这次中西文化交流却具有与众不同的独特性格。首先,这是一次单线的自外向内的输入。历史上的中西交流,多是一种双向的相互式输入,即使是佛教传入中国的汉魏两晋期间,中国的生产技术也大量传入到了古印度。但这次交流的成果几乎都是来自西方,中国给予世界的很少。其次,这是一次不加选择的罗列式输入。这次传入,缘于中国的生存焦虑,所以对西方有一种膜拜心理。在这种心理支配之下,只要是西方的,就获得了输入的合法性,门票不是理性的价值判断,而是成果产生的土地。西方的即是好的,现代的即是进步的。这种基于简单逻辑判断的输入,更由于具有功利色彩,所以对西方文明成果的真正内涵也是一知半解。这种单线思维的危害性在历史的长流中越来越明显,也遭到人们的反思。

  民主,作为晚清民初输入中国的重要概念,最初,受到士大夫阶层极力的反对。这种反对,我们可以看作是传统与现代的对话。当然,由于他们已有的文化惯性和现代意识的缺乏,在这次对话中,民主自然拥有话语霸权,士大夫的政治意识明显是失势和不合时宜的。自那以后,人们对于民主,似乎都只是玫瑰色的渴望,很少看见负面的批判和理性的思考。王绍光先生的这本书,则是一个现代政治学者对现代民主做出的极为有力的反思与批判。

  本书在序言当中即开门见山表明作者的写作意图是“对西式民主进行批判和反思”,所采取的方法不是“规范性论证”,而是讨论“实证性问题”。这也就表明作者不可能就理想民主做出理论的探讨,而只是历史的梳理民主,并对民主在实践层面的诸多问题做出回应,因为规范论证很难产生有效的分析结果。在阅读中,我们也可以看出本书最大的特色,就是引用了大量的统计研究结果和调查数据。这种论证方法,具有很大的说服力,但因为缺少规范,没有对概念进行严格的限定,所以,我们在书中可以看到许多概念的混淆和似是而非的吊诡言论。

  本书第一讲主要探讨了古典希腊民主、古典政治理论家对民主的意见,以及民主在近代以来的流变。中国语词环境中的民主与西式古典民主是完全不一样的,作者用语源学证明了这一点。这其实在东西方都是如此,历史语境中的词汇具有不同的含义,即使是同一时代的同一个词汇。词汇是巨大的思想资源,但每一个词汇在历史长流中都会经历内涵和外延的变迁。在西方,古希腊时期的民主概念与现代西方民主概念,包括作者自己的理想民主概念都是不同的。但我们不能否认的是,古典民主是现代民主政治思想和制度架构的重要来源,没有古典民主概念,就没有现代民主。在作者心中,民主的真意即是“由全体人民(而不是他们选出的代表)平等的、无差别的参与国家决策和进行国家管理”。这是现代民主的普遍概念,也是大多数人认同的。但对“人民”的界定不同,民主的内涵也会不同。首先,“人民”是一个可大可小的概念,需要对它做出界定。原始的“民主”也是“人民当家作主”,但“人民”在古典希腊时期只是具有公民权的希腊贵族阶层,排除了妇女、外邦人、奴隶。所以就“民”这一方面讲,古典民主具有相当大的局限性的,民主只是城邦中一少部分人的民主。在现代意识中“人民”则是一个更加广泛的概念,其实施对象是整个现代民族国家,并且几乎涵盖了所有的国民,谈现代民主,首先大家预设的前提就是所有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具有选举权。因此,从现代的后见之明看,希腊古典民主其实是不民主的。但在古典时期,民主的“主”却却相当完备,政治制度的设计,政治架构运行的法则几乎包括了民主的所有原则在内。带有“局限性”的“民”都有平等的机会通过抽签直接参与国家管理,通过“商议式民主”影响国家政策制定过程,这是古典民主的最大特色。

  罗马文明是希腊文明的继承者,但在政治体制却并没有完全继承希腊体制。共和时期的罗马吸收了君主制,贵族制和民主制,是一种混合政体,元老院,执政官,民众会议这种政制架构就体现了共和政体的特征。这段介绍澄清了一个普遍存在于大众认识中的误区,即罗马共和制不是民主政体,“有选举和议会的地方不一定就是民主的。”同样,现代民主体制,其实也是吸收了君主制,贵族制,民主制的不同因素,但我们是不是说吸收了君主制和贵族制之后的民主制度就不是民主制度。这种吸收,是不是使得民主的本质发生了转变,答案是否定的。因为政治是公共产品在所有人之间的分配,而为了保障这种分配的公平性,还需要其他的各种条件,比如秩序,比如自由。民主是一种公共美德,但民主并不代表政制体制的一切。

  接下来,作者罗列了古典政治理论家对民主的批评,从西方政治学的鼻祖苏格拉底开始一直到启蒙思想家。诸多政治理论家反对民主,其实总结起来,对民主的忧虑主要是知识精英和有产阶层,他们始终认为“民主”是个“坏东西”。反对的原因,与上述这两个共同体形成的原因十分相似,主要出于两点。第一,民众的教育水平和文化程度不够,他们没有足够的政治技巧去管理国家,可能造成国家的混乱。无知无能的民众更可能会被阴谋家利用而造成灾难性的后果。中世纪之前的政治理论家主要是出于这一点反对民主。第二就是民主可能造成对有产阶级私有财产的侵害。因为社会的财富始终是分配不均的,少数人拥有大多数的社会财富,如果让多数人执掌政权,就极有可能会侵害少数人掌握的多数财富。通过启蒙思想家的民主忧虑,我们已经可以看到现代自由民主的影子。但作者在陈述过程当中,忽略了重要的两点。第一,他所选取的古典政治理论家的思想都是思想体系的断面,只能代表被选取的思想,不能代表言说者思想的全部。第二,作者脱离了言说者的历史语境在谈他们的思想。由于缺乏这两个条件,所以我们不能武断的认为古典政治理论家的思想是不合现代的,更不能说他们的思想是反“民主的”。

  在本讲的最后一部分,作者阐述了民主的异化,其实本质上区别了古典民主和现代民主。古典民主与现代民主的不同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即民主权威的适用范围,民众参与政治的方式以及民主的适用范围。在古典时期,通过民主产生的公共权利其使用范围是无处不在的。民主可以把他的触角伸展到社会的任何一个角落,大到战争,同盟,祭祀,小到个人的生存,放逐。现代民主则不同,在“自由”和“宪政”的阉割下,公共权利只能限定在“公共领域”,不能涉足“私人领域”,尤其是私有财产。有产阶级在做出如上规定后,称赞“民主是个好东西”。现代民主与古典民主另外一个最大的区别则是由民众的直接参与变为了民众的间接参与。由直接参与变为间接参与或许是因为现代国家规模过于庞大,人口过于众多。这种间接参与表现在民众只是拥有选举权,在周期性的大选中“选择自己的统治者”。在正常的政治运行过程中,所有的民众只能被隔离于政治篱笆之外,对于政策制定不能产生丝毫影响。但这种间接参与也不是全民的,首先,选举权起初只是一部分人享有,大部分人都没有选举权。争取普选权是西方近代民众运动史中的主要内容。英国,法国,美国大体上都是在二战前后才实现了普选权。其次,代表的产生方式由“抽签”变为“竞争性选举”,体现的不是民主的平等,反而恰恰是一种不平等。抽签是随机的,保证了每一个人都有共同的可能机会担任国家管理人员,但选举则只能是竞争性选举。竞争性选举决定了候选人只能是社会的上层阶级。因此,“普选的实现也无法改变选举的‘贵族’、‘寡头’色彩”。在这里,其实我们需要提出,民主只是公共权威组成的来源和服务的目的,而并不是所有人同时参与决策。民主只是权利的来源,而不是权利的运用。同时,理想和现实总是河流的两岸,跨越水流的桥是要慢慢不断建造的,甚至是不可能完成建造的。我们所能做的,就是随着历史的变迁,不断的接近理想。所以我们必须认识到民主是一个历史的过程,普选权是一个不断争取的过程,所有人享有选举权是理想民主的正鹄。全民直接在现实中毫发毕至得参与政治决策是任何时段都不可能的。民主是一种政策决策方法,是一种统治方式,因此不可能让所有人去参与到每一件抉择过程中去。最后,我们是不是承认会有一种民主的暴政,选举民主是不是肯定会产生结果的正义和民主。这就决定了我们是要自由民主还是不加抉择的选举民主。从这一章中,我们已经可以认识到古典民主和现代民主的区别,虽然作者的意图不是致力于“规范性论证”,但在这种阐述当中,我们也可以理解作者眼中的“理想”民主。

  第二讲中,作者探讨了现代民主产生的条件,即在什么样的条件下,民主化才可能实现,民主才可能巩固的问题。在这一章中,作者不同于一般的政治理论家只是进行单一元素的考量,而是进行了复合式的审视。现代民主的产生条件概括来说主要集中的经济、文化、社会三个层次。作者所讲述的“文化”与“解放价值”可以归于大文化的范围之中,“公民社会”、“阶级结构”和“社会资本”则属于社会的范畴。“国家有效性”的提出,则是作者自己独到的见解。经济现代化必然促进民主化,民主化同时也能促进经济发展在一般意义上是一种主流的政治学常识,但作者通过许多现代政治学家的实证研究证明简单的现代化理论是站不住脚的。这种单线思维已经受到了来自罗斯托、达尔、亨廷顿、雪瓦斯基等人的挑战。阶级结构是社会学的应有之义。在大众常识当中,中产阶级是民主的的阶级基础。一个国家要实现民主化,要巩固民主的成果,中产阶级的出现是必要条件。但研究证明,阶级斗争以及工人阶级似乎才可能产生民主。“公民社会”是独立与国家、市场之外,作为一种重要的社会力量出现的。“公民社会”的出现,使得在国家和市场之外出现了第三种力量,因此,人们常常把“公民社会”作为与国家权威相抗衡的力量去考究他的“外部效应”。作者则提出应该注意“公民社会”的“内部效应”。因为“公民社会”为公民形成民主的政治价值观提供了一个可以实际运作的平台。“社会信任”会影响“社会资本”,但社会资本并不是民主的基石,因为在许多成熟的民主国家,“社会资本”在不断下降。民主产生的文化条件是一个很难量化的变量,但确实与民主息息相关。我们不能说出哪一种文化适合民主,儒教文明,伊斯兰教文明,基督教文明似乎与民主的实现都有关系,但具体关系谁也说不清楚。通过审视上述五个变量,作者得出的结论是它们都是民主化和民主巩固的重要条件,但它们和民主更多的是一种高度的相关关心而不是因果关系,而且,这种相关关系并不是单独的线性存在,而是一种复合式的许多直线的交点。民主的产生,不可能由单一的变量导致,它既然是一种政治统治方式,则必然会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对这些因素不做复合式的思考,而进行单独割裂,必然导致理论的不可靠。正如书中所说,“到底哪些理论是正确的,哪些理论是错误的,我们还不能确定。”我们只能把这些问题留在实证当中解决。需要提出的一点是,对于许多经典政治理论著作中提出的自由主义传统是西方民主的温床这一观点,作者完全避开了。同时,虽然作者运用了大量的实证研究结果,但这些实证研究结果的可靠性其实也是值得商榷的,因为这些所谓的实证研究中的许多变量是只能定性而不能定量实证的。

  第三讲是现代民主的机制和运作,这是本书最出彩的部分,分析纤毫毕至,入骨三分。选举制度,政党制度,立法与行政的关系是与现代民主息息相关的三个因素,是支撑现代民主的主要制度架构。但并不是具有这些制度就实现了民主。民主在实践操作过程中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过程,对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做出一点点变动,就可能影响民主的实质。选举制度主要包括三个方面:选举权,选区划分,投票规则。通过对选举权进行限制,使得特定人群,比如有色人种,妇女,贫困者,未受教育者,不具有选举权,曾经是民主的主要障碍。但现代民主有一种更为隐蔽的选举限制,即选举程序限制。这种限制,使得公民虽然拥有法律上的选举权,但在现实中可能因为无法完成选民登记,或者无法完成投票而丧失选举权。与选举制度息息相关的第二个方面就是选区的划分。选区划分曾经被认为与民主的实质没有太大的关系,但通过作者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政治家通过捆绑策略、分离策略、堆垛策略使得选区划分总是有利于自己,这就使得代表的代表性打了大大个折扣。投票规则是影响选举制度的重要因素,作者通过许多的实证向我们展示了只有比例代表制才是比较民主的投票规则,其他的简单多数和相对多数看似民主,其实并不具有代表性。在第三讲的其余部分,作者证明了多党制和立法行政分离都有利于实现真正的民主。

  在全书的第四部分,作者首先通过“工具性目标”和“民主原则”衡量了现代民主的时效,指出现代民主与经济发展、社会公正、人民的幸福是没有必然的关系的,并且现代民主其实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不平等的参与。既然现代民主有这么大的缺陷,那么作为一个政治学者,就有必要提出改进现代民主的方法和途径。在全书最后部分,作者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主张通过(一)、“用抽签代替选举,增强民众政治参与的力量”;(二)、“加强商议,提高民众政治参与的深度”;(三)、“利用电子技术,提高民众政治参与的广度”;(四)、“超越政治民主,将民主原则适用于更广泛的范围”。这里要指出的是,抽签选举保证了机会平等,但不能保证结果平等。因为抽签是随机的,抽签所得的人不可能平均的分布,也就可能不具有代表性。其次,现代社会是一个分工日益细密的社会,分工化必然带来专业化。政治在现代被认为是专家的,或者是职业的,因此,还是古典政治理论家的忧虑,抽签所得的人多次大程度上保证他会现代庞大的政治机器所需要的政治技巧。最后,抽签的机会平等是表面的,它不能保证结果平等。从这儿我们可以看出,作者从经验的、历史的、描述的论证方法出发,居然得出了乌托邦式的、理想主义的民主概念,这是我们需要深刻思考的一点。

  《民主四讲》是一部对现代民主进行反思和批判的书,展示了作者对西方民主理论深厚的认知能力。通过阅读此书,可以使人们认识到现代民主的许多缺陷,启迪我们重新审视民主,思考民主运行的方式和途径。

  《民主四讲》读后感(七):與朋友對話,反思美國民主制度的優劣

  完全的民主就是平民同精英話語權相同,絕對的平等就得抽籤,精英議政(代議制)和絕對民主一直是人們窮求民主實質和形式時不斷在思辨的內容。但是討論政治的書一個人的思維再縝密也容易走偏鋒,因此這本書的書評安排以對話形式,我將作者王紹光的觀點代述出來,接受高中好友李洵的評論與反駁。書中言論的偏頗之處在此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中和,讀者應根據自己瞭解的事實做出自己的判別。

  這個討論是根據兩人今年3月24日晚 6:00~7:50 北京-Santa Clara, California 之 Skype 對話回憶整理。

  李洵(以下簡稱「李」):⋯⋯去年经历了美国总统大选,整个过程我都在认真观察、结合媒体报道和分析力求深入理解。我充分感受到了民主机制是一个相当好的制度⋯⋯

  邓天成(以下簡稱「鄧」):推荐一本书,王绍光的《民主四讲》,裡边对民主体制进行了批判性的反思。

  李:愿闻其详。仔细说来看看能否说服我。

  邓:民主制度表面看来是照顾到每个人的权益,但是实际上「代议制」限制了民众直接参与决策的机会,共和整体偏向精英参政,而且实际操作中,必须得有政治和经济资本才可以参与竞选。世界上父子都是国家元首的国家很少,除了朝鲜、新加坡等之外,美国也发生过这样的情况──老布什成功地提协小布什成为总统,但是否在真正公平的机制下小布什就是最优选择?这很难说──小布什用了六年才从耶鲁大学毕业,学习能力未必上佳。

  李:这实际上不是坏事,不能也不应该指望所有人都有同等的参与权。奥巴马是靠自己奋斗成功的例子,小布什的确遭很多人质疑,但是任期反恐还是很得民心的,要不然也不会有那麽高的支持率连任──在美国,总统连任是件很困难的事情,因为对手希望把你拉下来,会找各种各样你的马脚、集中攻之⋯⋯

  邓:但是美国大多数总统都连任了,六成以上。

  李:我说的是总统连任是件很困难的事情,而不是说总统连任是稀罕的事情。要连任,的确需要付出巨大努力。

  邓:不过总统竞选是赢者通吃的原则,可以说有这样的可能就是选举结果违背了大多数人的意愿──在两方票数差距很小,民众投票甚至可能落选者会得票更多。这并不公平。

  李:我倒是认为如果双方票数差距很小,说明他们的实力相当接近。选择哪方因此不是一个对错问题。并不能说那些没有投给胜者的票就被浪费了,或他们的诉求就会被忽视。因为只有竞选者能力相当接近的时候,才会有票数僵持的状况。顺便说一句,这也的确和宣传投入相关,奥巴马的宣传经费据说只有罗姆尼的二十分之一,取得连任的成绩相当不易。

  邓:还有一个问题是,能说的不一定能做。民众通常喜欢有charisma的领袖,会被有领袖气质、有煽动性的人所折服。奥巴马就是这样的人,我会觉得他的演讲能力要强于他的执行力。

  李:这更会不断教育民众要变得更聪明,民众在总统竞选辩论中有自己的判断。虽然更掌握表达技巧和演讲艺术的人更容易为大家所接受,但大家都不是傻瓜,执政纲领也非常重要。民众很清楚自己想要什麽。

  邓:两党的对立也因此造成了互相拆台的问题,使立法和施政的效率低下,奥巴马力图通过一项全民医保法桉,还要劳夫人米歇尔去帮他游说两院议员,最后通过的法桉也在对方阻挠和制衡下大打折扣。

  李:的确任何一方上台,推行新政会有很大的阻挠,但我不会称之为「效率」低下,只能说是「速度」较慢。但是这是一个必要的过程,每方都有自己的利益,各种博弈和制衡实际上就是利益的斗争──最后达到一个各方都能接受的全局最优方桉。很多程度上人们觉得共和党代表了富人的利益,但无论2%最富有的人拥有多大比例的资产,他们的卓识给美国带来的价值、创造的就业和引领国家发展进步的能力,是这个国家不能缺少、且必须要鼓励的。没有物质激励的极端是共产主义,我们已经看到了太多的例子。所以奥巴马这些全民福利政策需要共和党不断 bargain 来调剂,本身就是一个社会决策趋向最优化的过程。

  邓:此外还有一个问题是,选区的划分也会给竞选造成不公平的因素,民主党在城市支持率较高,因此共和党主宰的德州会把若干个城市划分到一个选区,人为地降低了城市居民投票的权重、减弱了他们的呼声。这种现象存在非常普遍。

  李:Gerrymander 这个状况是没法避免的,但是没过有着鹰眼一般的媒体,能迅速看穿政客任何不良的图谋。现在两党互相对这个问题没有质疑,媒体也没有明显的抱怨,说明大家已经在这个问题上达成博弈的平衡。倒是媒体在质疑投票时间的问题,比如规定必须提前多少天登记就造成了一些中下层选民的不便,但经过舆论的质疑与施压、各种阴谋花招也都只能是昙花一现。

  李:讨论了这麽多,你非但没有说服我,反而让我加强了对美国目前选举制度的信心。⋯⋯

  《民主四讲》读后感(八):王绍光荒唐的设想

  王绍光说:不必由人民来选举谁统治自己,只要统治者能够听取人民的意见、按照人民的意见来统治就是真正的民主了。至于为什么不能进行选举呢,王绍光说是因为选举有这样那样的弊病(真实存在的弊病和王绍光想象出来的或者夸大的弊病)。

  听起来好像有道理,可就不知道王绍光怎么保证统治者就一定会听取人民的意见?统治者也是人,也有自己的利益,统治者的利益和人民的利益发生矛盾的时候,他们还会按照人民的意思行事吗?反过来,如果永远存在“下一次”由谁来统治的选举,统治者就不敢完全忽视人民的呼声、不敢过分自行其是,这个总算是有道理的吧?选举式的民主纵然有千般不是、万种弊病,就凭这一条,王绍光主张的“响应人民呼声”式的“民主”就有永远客服不了的、根本性的弊病。

  《民主四讲》读后感(九):好的民主应该像一潭活水——《民主四讲》之我见

  半年前的旧文,观点没怎么变,就摆在这里好了。

  好的民主应该像一潭活水

  ——《民主四讲》之我见

  最近读了王绍光老师的《民主四讲》。初看时的感觉,是此书非常适合普及政治学常识,从柏拉图提倡的精英统治到当代的美国大选,将民主制的演化和局限性讲得很透。对精英统治原则的批判,也不无可圈可点之处。不过看到末章“中国式例外”一类字眼,我不免要失望了——仍是完美制度远未实现,不要盲目效仿云云,带着给读者敲警钟的味道。这种批判,虽不言过其实,但放在当代中国的语境里,想必会给大家带来另一种印象。因此我想说说我的看法。

  其一,比起欧洲诸国,美国也是诸民主制度中的“例外”(学习美国总统制的发展中国家,如菲律宾,大多沦为了悲剧),因此美国的制度缺陷不能代表一切民主制度的缺陷。

  其二,把“民主”依然解为古希腊式的“人民当家做主”,在代议制盛行的今天,是一种略显牵强的咬文嚼字。作者嘲讽代议制民主为“选主”,似乎人民在其中只是充当了拣选职业政客作代表的角色,之后便对国家事务不闻不问,民主程度与雅典城邦人人直接参与的民主相差甚远。然而职业政客也罢,本意为中性的“利益集团”也罢,调查民意偏好并据此制定或游说政策,仍是他们的第一要务。离开了这个基准,失去民意支持(不是抽象的、代表全体的“人民”,而是代表某一社会阶层或利益团体的“人民的子集”)任何政党或利益团体都不能在真空中生存下去。

  其三,批判一番当代民主之后,作者简要介绍了几个增进公平的设想(如以抽签制代替选举,或“经济主权平等”),但遗憾的是,他没有提供任何可行性证明,也不能说明接近现实的操作方案。如果麦迪逊所言不错,美国这样地域广大、人口众多的国家,并不适合直接民主(见于《联邦党人文集》第10篇——当时的联邦只有十三个州而已),雅典城邦五千人大会的办法,岂不更“不适用于中国国情”?这就像斯蒂格利茨对私有知识产权的抨击一样,即使设想无懈可击,如果我们不能说服产权拥有者自动放弃专利,这一私有制仍然会延续下去。当然,用暴力(如列宁式国家)或无赖手段(如多如牛毛的盗版)对私有产权加以侵犯是另一回事了。以“直接民主”偷换现代民主的概念集合,似乎不无以偏概全的嫌疑了。

  王先生在书中多次引用的耶鲁政治学家,罗伯特•达尔(Robert Dahl),写过一本《美国宪法的民主批判》(How democratic is the American Constitution? ),上学期作为交换生选学美国政治,此书是必读教材之一。达尔从1787年费城会议的最初设计开始,对美国宪法进行了批判式梳理,结论是:这部宪法并不像许多人想象的那么完美;甚至,在诸多西方民主之中,美国的民主是最特殊的,缺陷最多的,风险最高的一种。然而任何批评都有两面性。对读研究选举制的文章,一些学者认为明确的两党制好于多党制,原因是权力不会分散,责任归属清晰,效率较高。而在两党制的英美,学界重点批判的则是第三党及小党派之机会被剥夺、选票/民众意愿的浪费、民主程度降低、两党轮替换汤不换药等等。可见比较政治这一学科在西方成熟的自由民主国家(liberal democracies)中,是见仁见智的。像丘吉尔所说,民主只是一种最不坏的制度,那么民主内部的种种细化,也未见得一种就出类拔萃地好过另一种。以五月的英国大选为例,长期屈居老三位置的自由民主党(Liberal Democratic party)终于获得联合执政的机会,与保守党谈判时,他们第一要求的就是选举制改革,由单一多数票制(First-Past-the-Post)改为选票与投票人数比例相差较小、对小党派更公平的顺位投票制(Alternative Vote)。最终保守党让了步,政改方案也列入了联合政府的政策白皮书。好的民主政体应该是一潭活水,一个活跃的生态系统:它并不缺少错误,也不完美无缺;保障它运行的,与其说是某一条被神化的宪法或法律,不如说是有效的民意表达机制,及时的政策调整,联系二者的强大的公民社会——大众媒体、游说团体与他们代表的利益集团(如工会、商会等行业性组织)。有了良好的微生物环境作基础,一潭碧水才能永葆清洁。

  综合来讲,此书对民主政体沿革的分析是相当中肯的。但我不能苟同的是,1)“民主”概念的偏差;2)书中对成熟民主制的自我调整机制的忽略。一开始时,我觉得此书可为政治学普及读本,现在却改变了主意:对于已有一定政治学基础的人来说,它提供了一个较另类的、对西方民主的批判性思考模式;但对于不了解民主之好,又看不见自己处境之坏的有志青年们来说,此书不读最好,一读则容易断章取义,无异于百步笑五十步了。

  2010.6.28

  《民主四讲》读后感(十):评论民主四讲

  1,议会制是目前较好的民主方式

  2,作者推崇的方式居然是希腊时代的抽签制。人在法律面前是可以人人平等的,但是人的天赋才能不是那么平等的。我觉得并不是所有的人都适合成为某一项公共事务的主管。古希腊时期,选民大都是有产者,本身可能管着一大家子的人和产业,具有一定的管理经验。这样的人随机抽调出来担当公共职务大概还可以。

  而且现代公共职务也有专业化的趋势,要想胜任一个职位必须要懂得很多专业知识,不考虑专业背景的抽签的方式也是不可取的。

  无论在什么样的社会形态中,必然是热衷于政治活动的人去统治其他的人。用抽签的办法抵制这样的势态是徒劳的。历史上的帝王想了各种方法来防止皇权旁落,可是一样有外戚,宦官,军阀左右政局,毕竟政治是要靠实力说话的,而抽签这样的办法不能体现政治实力,所以我认为这是不靠谱的。但在选主制里,政治实力的问题就转化为在这些人当中选择一个可以为大多数政治势力可接受的人来领导的问题。所以我认为选主制比抽签要靠谱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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