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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的欲望》读后感精选10篇

2018-01-10 21:42: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植物的欲望》读后感精选10篇

  《植物欲望》是一本由[美] 迈克尔·波伦著作,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8.00元,页数:272,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植物的欲望》读后感(一):高三时读的一本好书

  我很喜欢这本书,虽然现在回忆一下可能已经不记得太具体内容了。但是我还记得那个拿着苹果树苗在美国大陆到处种植的人,还有郁金香的突变,当然还有著名黑色郁金香,记忆最深的应该是麦当劳的薯条了,每一次谈到GM的时候,我总会说起孟山都和麦当劳,可是即便是已经做过了一个GM的presentation,我依然还是喜欢吃麦当劳的薯条,唉……

  当时一起看的还有另外一本书,不过书名不记得了,因为后来借了出去,以致它没能在书架上和我混个脸熟。正是这两本书让我对生物产生了浓厚的兴趣,面对老妈说的整日泡实验室的威胁,我也还是在第一志愿中报了生物专业。只可惜啊,竟然被零表提前录走了。过了几年的文科生活,数理化和生物早都离我远去了。所以也许正是一直没有实现学生物的想法(我不觉得是梦想哈),我才会对这本书格外的喜欢。除了本身的故事很吸引我,它对我来说还是一个美好的回忆和未完成、也不会完成的人生轨迹吧。

  《植物的欲望》读后感(二):征服世界

  卞之琳写了一首很精美的小诗,“你站在桥头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口,你装饰了别人的梦”

  本书正有这样的感觉。从客观角度讲,大众都“很公正”的认为,植物应该是一种很柔弱很被动的生物。植物基本上没有角,不移动。任人砍杀。即使一棵非常强壮年老的树木,在人类的斧头和电锯面前,在鹿、羊等动物牙齿和胃口面前,在昆虫的口器面前,在细菌和微生物面前,植物都只能束手无策。但是,本书的主要观点:到底是人类驯化了植物,还是植物俘虏了人类,并不是像大家想象的那样单纯

  书中的4个植物的代表:苹果、郁金香、大麻、马铃薯。都是生活中与人类密切相关的植物。苹果,代表着甘甜的果汁;郁金香,代表大自然简洁的美观;大麻,代表飘飘欲仙的快感;马铃薯,代表胃中充足的食物。貌似,植物满足了人类从基本生存到精神享受的各种欲望。实际上,在人类的欲望背后,是植物被大量的传播。

  《植物的欲望》读后感(三):阿波罗的胜利

  古希腊罗马神话里,阿波罗是掌管太阳光明音乐的神。或许受尼采等德国学者的作品影响,阿波罗有机会理性扯上了关系,即使阿波罗并不那么名副其实,据说他脾气暴躁,也喜欢追求女生。Apollinian这个词除了有“阿波罗神的”意思外,还有“和谐的、有序的、理性的、平静的”含义。另一个神话人物,酒神狄俄尼索斯则代表了与阿波罗完全相反的气质,他是酒的发明者,他的形象被印在酒杯上,他的头发都是葡萄藤的叶子组成的。提到他,就联想起那些被酒弄得神魂颠倒的人们自然而然,与狄俄尼索斯有关的词汇,Dionysian便成了“狂乱的,缺乏理性的”的代名词。

  “植物的欲望”究竟是Apollinian,还是Dionysian?《植物的欲望》这本书并没交代。我猜,若是依植物的本意,应该是Dionysian,要是依人的欲望,那就应该是Apollinian——阿波罗的胜利。

  苹果佬约翰尼的故事当然是书中最吸引人的部分,不是这个好开头,作者的啰啰嗦嗦和天马行空的叙事方式几次让我忍无可忍,早就想把这本书扔得远远的了。不过,话说回来,爱读书的人应当是极有耐性的,因为不是每本书都能写的简洁明了,一下就让你不费时间就能找到对你胃口的内容。报一点耐心,多少会有所收获,我断断续续啃到最后,当读到孟山都的“新叶”马铃薯时,胃口顿时大开,有了读下去的动力

  扯了半天的马铃薯的光荣而悠久的历史后,作者轻描淡写地转入下一个话题——他在院子里试种孟山都公司寄来的转基因马铃薯“新叶”的经历。“孟山都”、“转基因”,这些名词不需要多解释,批判还不来不及呢,作者居然还大大方方的做起广告来?作者似乎不明白,站在人民这边,也就是大多数人利益的这边说话,肯定是没错的;若是站在另外一面,就有可能成为众矢之的。而他不止试种“新叶”,甚至还接受乐孟山都公司的邀请,参观孟山都的实验室,并在其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去访问了几家种植“新叶”马铃薯的农场。

  读者或许开始纳闷,作者果真在替孟山都说话?原来不是,他不止参观了转基因农场外,还参观了那些从事有机农业的农场。他们抵制孟山都公司的转基因产品,并用一种完全不同的“新的”农业方式替代所谓的“现代农业”,而这种“新的”农业方式实际上已经存在很久了。应该说,其历史和马铃薯的种植历史一样长。在南美洲的安第斯山脉,马铃薯的故乡农民们在崎岖的山地上随意播种,让其自由生长,马铃薯按照自己意志,而非人的意志存活下来,等待人的再次来临并收获它们。同样的方式,书开头提到的苹果佬约翰尼在美国的拓荒时代四处游走,播下苹果树的种子,苹果种子才有机会脱离不断重复自我的“嫁接”繁衍方式,以自然的、有性的、摆脱人意志的方式在新大陆上成功地成活下来。也正因这样的种植方式,苹果才有机会产生不同于其他大陆苹果的特有品种来。

  在作者看来,苹果佬约翰尼所代表的农业方式是Dionysian,而孟山都公司、转基因种子则相反,他们是Apollinian。的确,阿波罗给人带来光明,Apollinian的精神帮助人摆脱了愚昧和落后。于是,当理性战胜了野性,有序战胜了无序时,阿波罗的战旗便不会放过每一个可以涉足的领域,农业也不例外。农业需要像工业那样生产,而不是按自然的方式,植物也被迫随之改变,“新叶”便应运而生。因为,麦当劳的薯条已不再是植物的块茎那么简单,它应当同工业产品一样,完美无瑕,口感全球一致,从非洲到欧洲,每一根薯条都像同一个马铃薯他妈生的,完全一致。

  世上若真有奥林匹亚山,阿波罗和狄俄尼索斯的较量中,阿波罗是否总会占上风呢?马铃薯的历史早就回答了这个问题,人却不太容易吸取教训。书里提到的爱尔兰大饥荒发人深省,马铃薯曾让爱尔兰人战胜恶劣的自然条件,人口数量随马铃薯种植规模的扩大而激增。而爱尔兰人采取的种植方式与南美农民不同,所有的马铃薯都来源同一个品种,使得马铃薯在自然面前不堪一击,一种称为Phytophthora infestans的马铃薯晚疫病菌的爆发,让爱尔兰马铃薯大量减产直至绝收,随之而来的是惨不忍睹的爱尔兰大饥荒。历史是否会重复?不得而知

  读完整本书,我才发现,书名可真是文不对题,哪里是什么植物的欲望,从头到尾,通篇讲的都是人的。

  《植物的欲望》读后感(四):我想这本书应该是王毅教授的学生翻了教授挂名的吧

  否则以王毅教授“辽宁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副院长文艺学教研室主任、硕士研究生导师、辽宁省美学学会副会长”这样高级的身份,翻译出下述如此磕碜的句子来,辽宁师大文学院未免也太寒碜了。

  瓦维洛夫最终成为斯大林对遗传学大批判的牺牲品,于1943年在列宁格勒的一个监狱里饿死。他的发现对于科学界来说也一直湮没,直到共产主义在苏联的失败。P70

  在我看来,这是现代苹果培育所取得的伟大成就之一。所谓成就是什么,就是把酸涩的马铃薯转变为人们眼睛和舌头的一种愉悦。P72

  此前此后,从来没有过一种花——正是一种花呀!——如同它于1634-1637年间在荷兰所做到的那样,在历史的一个主要阶段成为了一名主角。P77

  【呀你麻痹啊】

  这些花闻起来不像是从瓶子里出来的花香,而像是在人的皮肤上留存了一些时间。它可能仍然会吸引蜜蜂,但是,现在是我们人的脑干,这种香味要点燃它们。P88

  【香味要点燃脑干?】

  郁金香并不是一种植物必须先周游世界,然后它的美才会在家乡得到承认的一个例子。P95

  太多了,懒得再打了。

  http://book.douban.com/review/1097712/ 这篇评论里还提到了把果酱翻译成黄油的问题。

  http://book.douban.com/review/1277663/ 这篇里说到了苹果的品种译名全错的问题。

  个么我也只好呵呵呵呵了。╮( ̄▽ ̄")╭

  《植物的欲望》读后感(五):人类的欲望或许被植物利用了

  人类和植物的关系是非常古老的。把视野放大到整个生物界,其实人和植物有一种共生关系。人类的选育,使得某些植物特别繁荣。当然这件事也可以反过来看,植物利用人类的欲望,成功的使自己在全世界繁衍。

  苹果,马铃薯,大麻,郁金香,原来都是一种地区性植物,后来被人类带到了世界各地。对于大麻甚至发展到了室内种植,彻底摆脱了老天爷的束缚。

  苹果和大麻的动力,主要是人类追求精神迷幻的欲望

  土豆是饥饿

  郁金香满足的一方面是美,一方面是投机的心理

  2,植物是地球最高明的化学家,植物已经进化到可以利用阳光空气水和无机物直接合成有机物的境界

  3,苹果,土豆等等是不能靠种子种植的

  《植物的欲望》读后感(六):翻译得如此惊天地泣鬼神!完全可以拿去做高考病句题!

  书中有一些论点还是蛮有趣的:

  如论述大麻时:

  “米库拉姆这个多少有点调侃的评说是我开始认识遗忘作为一种精神活动在很大程度上被低估了......遗忘也是健康大脑所做的意见更为重要事情,其重要性几乎与记忆相等"

  quot;记忆是惊奇的敌人,它不是在别的什么地方作用而恰巧是在现在之中起着作用。这就是为什么除非你是一个孩子,否则惊奇就必须依赖于遗忘——依赖于一个过程,一个减少的过程——的原因。我们通常把麻醉品带来的体验认为是添加,但是,与之正好相反的情况可能是真实的,也就是说它也以减法来工作,减去了意识通常在我们与世界之间造出的那些过滤器中的一些东西。”

  此外,在论述生物多样性和农业规模化单一种植之间的利弊取舍的一些看法也颇为有趣。

  尽管有诸多前辈已经吐槽到精疲力竭,但当我看到下面这段的时候,还是不由得吓出一身冷尿来:

  那么,对于我们和对于花儿来说,这种取向究竟是什么呢?这些植物的性器官是如何设法使得他们自己与人类关于价值、身份和情爱的观念联系起来的呢?我们那种古老的被花所吸引的景况告诉了我们什么样的关于美的深层神秘?——一位诗人所称的“这种优雅整体理由”?它真的如此吗?或者说美有一个目的?郁金香的故事——一种最受人喜爱的花,但也有点令人不解地难以去爱它——似乎像是一个好的场合,可以去挖掘对于这类问题的答案。由于其对象的性质,这样一种挖掘不可能是一条直线式地展开。它更像是蜜蜂的飞行路线——一只真正的蜜蜂,显然,它一路上要在许多地方逗留。

  标点符号瞎用,主谓宾随意省,“的/地/得"乱用。随便抽几句都能拿去做高考病句题。

  《植物的欲望》读后感(七):花与美

  下午帮一个朋友送花给女友。选花、派送、拍照等事全权交由我负责。

  是一束粉色玫瑰,外围搭上淡鹅黄的小碎花与偏浅的墨绿宽叶,香槟色的包装,配有白纱。挺适合夏天清爽淡雅。

  和大多数不知情的妹纸一样,姑娘见到我和花时,都是惊讶,还有嘴角抑制不住的上扬。有趣的是,我们送花上门时叔叔在家,姑娘的脸红出卖了她的怦然心动。她不好意思,索性也不正眼瞧那花,反而一个劲儿嘟哝起男友。与我们的聊天时,她明显心不在焉手机屏幕闪个不停,时不时还流露出可爱表情。哦对了,他们是昨天才正式确立关系。

  之前收过几次花,今年冬天生日家里还摆上了一束红玫瑰。记忆库给我的信息就是,和所有女生一样,会在看到花的一瞬间非常高兴!每年四月,花神的季节来临,就想给自己留一大段完整的时间,沉浸在春之韶光。

  人为何喜欢花?第一反应:美!

  人人都有对美的欲望。心理学家在诊断抑郁症时,用到过一个“花神倦怠”参数,它可能是折磨个人的综合病症。但并非对社会结构形成折磨。犹太人和早期基督徒反对对花的欣赏和使用,他们认为这对神教构成了挑战,他们旨在扑灭异教徒自然崇拜的火星。想一想,伊甸园里,其实是没有花的。早期的非洲,缺乏花的文化,花在宗教仪式或日常习俗中几乎不起作用。

  花的美,都是些什么?抛开视觉的、嗅觉的、触觉的感性体验来看。

  花的美,首先与健康挂钩:花朵颜色的艳丽、花粉的甜蜜,才能确保蜜蜂的来访与授粉。清教徒最先接纳的是实用的花,因为花预示着果实。正如一个贫瘠的国度,很难欣赏奢华的花。

  不过即使在秩序社会中,也会蹦出反例。在“一片沼泽,世界的屁股”的低地国家荷兰,17世纪中叶爆发了郁金香狂热。这个不易激动、吝啬节俭的加尔文派的国家,通过郁金香展示异国情调,昂贵口味。郁金香的实用性不大,一定程度也迎合了当时人文主义努力在艺术和宗教之间造出的某种呼吸空间。

  花的形式,在审美中越来越重要。书中提到“对于一种花来说,通往世界上占支配地位的道路,总是要依靠人类在转变的关于美的理想。”玫瑰、郁金香、牡丹这类丰产又变化多端的花,很能适应美学和政治气候的变化。玫瑰在伊丽莎白时期,是开放的,热情洋溢;而到了维多利亚时期,就变成整洁的,谦和有礼。

  希腊神话中的阿波罗和狄俄尼索斯,一个想着秩序,一个代表狂欢。酒神文化,宣扬一种甜蜜又短暂的感受,同时也是凶猛的。植物学中有个说法:这株郁金香爆发了,即郁金香非理性突变,产生了火焰般生动的颜色对比,像极了酒神文化。

  我挺喜欢一个诗意的说法:花是一种体验,它们能让人浸透在时间的感觉之中。它们的飞逝,很容易打动人心。不由得联想到另一次美的体验。去年坐车进了祁连雪山,下午7点那会儿,我们迎着太阳走,暖色的余辉弥漫在窗里窗外,瞳孔中有玫瑰色的你,短暂的时间被扩大成心理上的一种长久回忆。

  这是一种被强烈捕捉到的时刻,我们放弃自己,不再是自己。

  书中关于代表美丽的郁金香,最后一段是这样写的:

  “注视着一朵花,你会看到些什么?你看到了自然双重属性的那个核心,这就是创造与分解相互竞争的两种能量,就是复杂形式的螺旋上升尖和从这里拉开的潮涨潮落。阿波罗和狄俄尼索斯就是古希腊人对大自然的这两幅面孔给予的命名。在大自然中,它们这种斗争的最鲜明或最令人痛苦的体现就是花之美和这种美的迅疾消逝。既有秩序的对所有偶然性的胜利,也有秩序的令人愉快的放弃;既有艺术的完美,也有大自然盲目的流溢。能不能说——就在这里,就在一朵花中——有着生命的意义呢?”

  在2013年的某个夏夜,希望每个人的玫瑰君与好时光不期而遇。

  《植物的欲望》读后感(八):苹果和土豆

  或许每个爱书人都有两类书:一类是需要,像粮食一样不可少;一类像甜点,纯粹为取悦自己。对我来说,本书属于后者。读它的欢乐,大概混合了玩耍、搜集、白日梦以及其他种种。而且很少有故事可以勾起我仅仅重述一遍的欲望。这本书可以。

  1、苹果

  苹果开始是个浪漫故事。一个叫约翰查普曼的人,隔年秋季便带着他那条满载苹果籽的小船随意飘流,并为它们寻找下一个荒原。选定以后便是种植,“以便在新的移民到来的时候,可以把苹果树苗卖给他们。”约翰查普曼是如此神奇,他几乎是人神兽的混合体,是他把苹果树种满美国大地。于是,苹果树成为新美国家园的象征,并且几乎是“甘甜”这种味觉的唯一来源。甘甜来自苹果酒,因为没嫁接过的苹果树,很难长出适口的甜苹果。故事从这里便开始分叉了。因为苹果树有一个突出特性,即每一粒苹果籽都会长出一棵个性独特的苹果树,并结出口味完全不同的苹果。这使得即使把一棵又大又甜的苹果树上的苹果籽种下去,也百分之九十九长不出又大又甜的苹果。于是人们有两种选择:在早期的时候,人们普遍选择用苹果酿酒,不仅是因为用苹果酿酒很简单,而且它满足了人们对甘甜的需要。至少我可以想象,在物质极其贫乏的年代,一杯芬芳清甜的苹果酒意味着什么。然后,莫名其妙的禁酒法令就来了,政府开始下令砍伐用于酿酒的苹果树。为保住苹果的商业价值,嫁接和人工选择的栽种便伴随着一句广告语开始流行:“一天一个苹果,医生远离你”。嗯,然后就和我们现在很相像了:苹果品种越来越单一,除了“又甜又大”的以外,我们几乎想象不到还有其他样子的苹果。但是作者告诉我们,在哈萨克斯坦的阿拉木图苹果之城,有着野生苹果树最古老的品种和苹果基因的活性源泉;在纽约的杰尼瓦湖畔“植物遗传资源所”栽种着2500多种苹果树,它们“有的有着橄榄和樱桃的颜色和分量,有的则是闪光的乒乓球般大小的果实,或者像是朦胧紫色的浆果。我看到了从棒球形、扁平形、圆锥形到滚圆形的不同形状,它们中有的光亮如同田园里的绿草,有的阴沉如同原木”。看到这里我已经完全陷入了想象:那是一个长满各种果树的地方,一个和天堂相像的魔术室。

  2、土豆

  土豆的故事也有个魔术般的开头,但是这个魔术多少有些让人感觉悲伤。那是在爱尔兰,饥饿的人们选择了刚从美洲引进,但在欧洲无国愿意种植的土豆。原因(竟然)是觉得土豆低贱:不但是“那种长在黑暗王国中的丑陋的块茎”,无法和阳光中优雅摆动的小麦相比;而且土豆那种挖出来煮煮就能食用的特点,也使它和“牲畜”及懒惰扯上了关系。总之,饥饿的爱尔兰人选择了土豆,人口随即因为食物充足而激增。然后就是一场枯萎病,使得爱尔兰的土豆一夜之间变成“软绵绵的垃圾”,而人口也就随之大量减少。这是一个戏剧性的历史土豆故事。接下来上演的是现代版本。地点是美国爱达荷州农场。大面积军队一样整肃的土豆田,生产着同一种叫“柏克班”的黄色土豆,为能供给全球最大的土豆购买商麦当劳,它们必须长得又大又壮,并且为控制本来对人体无害的“网疽”,农场主不得不给土豆田喷撒农药里面最毒的一种。农民几乎不会吃刚从自家地里取回的土豆。然后“孟山都”公司出现了,他们生产出一种植入了抗虫害细菌基因的土豆,无须喷药,危害极大的甲虫在咬到这种土豆叶片时会自动死亡。是的,这里已经极其现代了,作者讲到了转基因植物食用安全性问题。作为一个热爱植物,并有田园倾向的人,对转基因植物的忧惧是极自然的。即使不考虑潜藏的危害(即基因污染的还不确定的毁灭性威胁),人工食品,也是像塑料花一样不受人待见的。

  不过,幸好,在这种农场旁边,也悄然兴起有机农庄。他们也种土豆,而这个画面,就比上一个看上去柔和温馨多了:像土豆在拉丁美洲的家乡一样,他们种很多种土豆,并且只喷洒极少量的农药,而主要通过动植物之间的相互牵制来控制虫害:“赫思依赖的是一个漫长、复杂的庄稼轮作来避免发展出针对某种庄稼的害虫。比如,他发现,在土豆田里先种小麦,这可以“搞乱”从幼虫阶段孵化出来的甲虫。他还在自己的土豆田边种上一圈开花植物——通常是豌豆或者是紫花苜蓿——来吸引那些喜欢它们的昆虫去吃甲虫幼虫和蚜虫。如果周围没有足够的这类昆虫来干这活的话,他就会引进瓢虫。另外,他还种上十几种不同品种的土豆,理论依据是:农田里的生物多样性就如同野外的生物多样性一样,是抵御自然界侵袭的最好防护。” 而且,它有机农场的投入是前述军队式农场的若干分之一,却能产出几乎和前述农场相等的土豆!那么是人类的哪种无知使其不选择后者呢?近乎变态的控制欲?

  3、大麻和郁金香

  与苹果和土豆相比,大麻和郁金香就显得“高级”一些,它们不和人的基本需要相关,而是指向“美丽”及“陶醉”;和它们交缠在一起的历史,也就不再是食物和温饱,而是金钱和欲望了。大麻一出场就批着神秘和禁忌的外衣,它用于宗教、医疗,以及其他意图促成意识改变的目的。作者在咀嚼着他亲自种出的大麻叶时这样幻想:柏拉图的“理念”是他在磕药时产生的吗?因为他觉得嗑大麻会使普通人变成诗人,因为嗑完后感觉会更敏锐,“你会突然发现听了一百遍的歌里那无与伦比的感动,好像你听到的是歌的理念本身。。。而冰淇淋!”那自然就是美味本身了。撇开这些不说,作者也描述了大麻的物种人工进化史。在美国禁种大麻的法律下,一些种植者不得不把大麻的种植从室外移到室内,并不得不通过改变室内温度、光照和水分的方式来控制其生长。在大麻中的有效成分,即雌花中的四氢大麻酚被发现以后,人们更是发现室内能更好地控制,来促成开花周期的缩短并阻断雌花的受精。然后大麻的生产变得如此高效:“在空间不超过一张台球桌的面积下,用一对1000瓦的灯泡来照射,就可以生产3磅精育无籽大麻,时间为2个月。”

  如果大麻的陶醉还算是它本身有此机能,那么郁金香的历史就更能显出人类群体的梦幻性质了。作者认为,或许是荷兰低地国家地理特质的单调,影响了其人民对色彩和美丽的敏感度——郁金香的出现就像是美丽本身从天而降。作者似乎也想赋予郁金香以花朵本身的形象:它无香、花形简洁、花冠节制,甚至它的凋谢也如此优雅——尘土般碎落,而不是腐烂。在知道郁金香的美丽花纹(它的昂贵也是以花纹的华丽程度来标价的)来自细菌的感染以前,一颗预示着美丽花朵的郁金香鳞茎,可以换到阿姆斯特丹最繁华处的一座庭院。十七世纪的郁金香热已经成了金融泡沫的代名词,而如今说到郁金香,可能唤起的是远比“美丽”复杂得多的感觉。

  我们已经不可能再看到像“永恒的奥古斯都”那样引起狂热的郁金香;我看到的苹果和土豆是超市里僵尸般的“又甜又大”和某种“柏克班黄”;而荨麻属大麻科的大麻,即使被我看到,也很可能认不出来。这实在和我的幻想相差甚远。

  罗兰巴特说,他偏爱的风景,是他能幻想居住其中的地方。我深以为然。而我幻想中的家园,那应该是一片杂种着各色蔬果鲜花和树木的地方,而我想要的一日三餐,不过是地里刨出来的几个土豆和树上落下来的几个果实而已。

  《植物的欲望》读后感(九):无题

  《The Botany of Desire——A plants-eye view of the world》不要被书名迷惑,这本书讲的是进化论,也就是植物如何利用人和动物的欲望来发展和进化自己。

  又是一本压了很久的书,由于读得旷日持久,早忘却了起初的激情,难于写出一篇完整像样的读后感,就简单记一下吧,顺便推荐这本书。

  这里面我最喜欢的是郁金香那一章,总算明白了为什么它那么惹人喜爱,让人疯狂。在花朵中,它是最接近柏拉图先验的“郁金香”,每一朵的模样都是理想中的样子。在形态上,本应柔美的花朵,却被选成了严格符合阿波罗秩序美学的模样,利剑一般修长锐利的叶子,皇冠般严格对称且收拢的花瓣,无香、冷艳,散发着绝对理性的光辉。它偶然绚烂的“爆发”,却引发了狄俄尼索斯的狂热。

  阿波罗与狄俄尼索斯,秩序与放纵,理性与感性。真正隽永的美,总是这两者的绝妙平衡,如同太极图,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此消彼长,相生相克,貌似流动与不稳定,实则真正的平衡。

  关于大麻那部分,最令我触动的是大麻的药理,让人短时遗忘,放下压力和痛苦,忘却麻木忘却习以为常,用全新的心情去体验这个世界,去发现原来这个世界如此鲜活美丽。告诫自己,用新鲜探索好奇的心去探索这个世界,永葆童心。

  《植物的欲望》读后感(十):人与自然欲望纠缠的历史

  如果说这是一本科普著作,则本书包含了太多哲理上的思考;如果说本书只是有关大自然的玄想,那它又包含了太多妙趣盎然的故事。我宁愿把它定位成一部历史书,一部人与自然欲望纠缠的历史。

  自然界中有许多共生现象,比如真菌和藻类组成的地衣,这时,不同生物紧密互利,相互依赖。但很少有人会想到人类也会发生共生现象,我们不仅和肠道细菌唇齿相依,展开想去,有许多我们认为的已驯化的动植物,它们可能并不只是人类的工具,而是和人类已共同进化了千万年的共生伙伴。

  迈克尔•波伦阐述的观点则更为诡诈。他认为被驯化可能只是生物的一种生存策略。本书前言里就举了一个例子:我们更喜欢野性的狼而不是驯顺的狗,但如今美洲有五千万条狗,而他们野性的亲戚只有一万只。显然狗的策略更加聪明。

  这就引出了进一步的推论:在我们“驯化”某些生物的时候,可能并不如我们所想是主体改造客体,换句话说,我们可能并不只是在改造自然,而自然也在影响着我们的选择。人类向自然索取时有衣食住行的欲望,出于这种欲望人类妄图驯服自然。而在残酷的自然选择中,各种动植物也有生存繁衍的欲望,满足甚至改造人类只是它们的一种生存手段。

  因此,人类栽培植物的历史肯定不是单向的,而是复杂的,互动的,系统的,当然也是有趣的。作者说,“这本书一边在探讨这些植物的社会史,把它们编织进我们的故事里;另一方面,也在描述由这些植物进化而唤醒和得到满足的四种人类欲望的自然史。” 本书正是以这样的视角考察了四种与人类关系密切的植物:苹果、郁金香、大麻、马铃薯。

  当充满观念嬗变的社会史和充满科学新知的自然史交融时,碰出的火花是绚丽而丰富的。本书既分析苹果的味道和色泽在我们文化中的意象,又穷究苹果几千年来的栽培史;既描述荷兰历史上郁金香的盛极一时与异化过程,又将美国法律演变与大麻的进化联系在一起;既介绍基因工程在培育马铃薯时的作用机制,又探讨所谓现代农业的社会危害。上述有趣的故事和思想在本书中信手拈来。

  以书中关于苹果的叙述为例,作者以苹果在美国的栽培史为主线,兼谈苹果在文化中的形象和驯化的苹果在大自然基因库的位置。不仅有横向的展开,作者还向前追溯苹果的野生祖先,向后忧叹未来的苹果可能会失却了野性品种的丰富基因,并兴致勃勃的分析糖、甜味、苹果这些意象在我们文化中的演变。这样的分析是非常丰富的,文化史和科学史得以兼容,又有生动的故事作支撑,这样的历史当然十分有趣。

  本书也不限于平铺直叙的事件与知识的堆叠,而是将思想拓展到更深的层面,旁征博引,从科技前沿和哲学思潮方面进行探讨。在波伦的注释中,柏拉图、达尔文、乔治•艾略特的名字常常出现在一起;LSD,狄奥尼索斯,美国禁毒法,这些风马牛不相及的概念得以兼容一处。在探讨大麻和毒品时,他既分析毒品在大脑中的作用原理和它的进化解释,也阐述心理学家乃至文学家哲学家对意识本质的探究。这样的并置,即使没有理论上的创建,也是十分大胆而需要十足功力去把握的,而这样做本身就非常引人遐想。何况作者确实是在进行某种探究,观赏这种探究乃是一种享受。

  当然这并不是一本学术著作,大胆的想法最终也只停留在了想法的层面。虽然作者展示了深厚的科学素养以及人文修养,但我们看不到有关理论的最终证明。甚至有时作者像是陷在了有趣例子的展示中,所谈与本书标题“植物的欲望”貌合神离。但是我想换一种视角看世界可能本身就是一种有趣的体验,而本书内容的开放性反而能引起我们更多的思考。

  关于开放性思考,有这样一个例子:关于转基因食品存在很多争论,一般人容易局限在食品安全上考虑。而作者在考察:转基因是否会造成基因污染,即人工基因是否会流入自然界?大量复制的转基因品种是否是在降低生物多样性,这样做是否会让作物抵御灾害的潜在能力降低?高科技的现代农业会不会造成孟山都这样的跨国公司对农民的剥削与操纵?标准化的土豆造就的标准化的麦当劳薯条会不会造成一种意识形态上的囚禁?

  大胆的观点,有趣的故事,丰富的思想,这本书的好处是多层次的,这样纠缠的欲望的历史,甚至让我想起了福柯的作品;而将科学和文化融为一体的思考,却也有点赫胥黎的味道。当然,这只是一本比较新的书,一本畅销书类的通俗读物。

  时代呼唤好书。一方面,许多科学哲学著作都艰深而晦涩,另一方面,市面上科普书人文思想多较平庸,而人文书籍则经常表现出对科学的不信任和不了解。在这种情况下,我想这本书是值得一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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