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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堂蒜薹之歌》读后感精选10篇

2022-04-05 03:01:46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天堂蒜薹之歌》读后感精选10篇

  《天堂蒜薹之歌》是一本由莫言著作,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7.00元,页数:331,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天堂蒜薹之歌》读后感(一):天堂里的“群体性事件”

  深秋的帷幕徐徐落下,播下的种子也早该结果。对于阅读来说,尽管读书人永远都应是在路上的状态,无所谓结果之说,但到了秋末仍不免盘算一番。想来一年内稀稀落落读了几本少得可怜的书,若是再不记下来,就真是猴子掰包谷了。

  阅读莫言的《天堂蒜薹之歌》毫无疑问是附庸风雅,莫言于今年10月11日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从而成为获得该奖的第一位中国籍作家,莫言成了热词,也成了人们闲暇时间的谈资和消费对象,此时借出他的书来读自然略显功利,但终归是要谈论莫言的文学,还是应当先读他的作品才有说话的资格,让文学的归文学,让其他的归其他吧。

  《天堂蒜薹之歌》给我的第一感受是消除了对莫言的一个误解,就在诺贝尔奖揭晓的前后,关于莫言“体制内作家”的批评声音一直不停息,似乎对于这个做了中国作协副主席、入了共产党、作品受到体制内推崇与保护的作家,在中国的当下很难保持独立的精神和普世的价值,自然被描摹为对政府及权力跪拜的姿态。然而,《天堂蒜薹之歌》让读者看到了一个为民请命的莫言,他的家乡发生了农民维护自身权利冲击县政府的突发事件,使得作家放下了手头正在创作的家族小说,用35天写下了这篇具有底层关怀的故事。

  诺贝尔文学奖评委会主席彼得·英格伦建议,阅读莫言应当从1995年首次以英文出版的《天堂蒜薹之歌》开始,而《天堂蒜薹之歌》也是目前被翻译为瑞典语的三部莫言小说中的一部,可以想见,这本书对于莫言的这份奖项可谓居功至伟,它也更有资格被称为是“诺奖获得者”莫言的作品。我将此书推荐给那些想了解莫言、想了解中国当代农村以及想了解上世纪80年代宽松的言论环境的人们。

  2012.11.18 于北京

  《天堂蒜薹之歌》读后感(二):苦难之歌

  看杨葵的《一份书帐》中提到了《天堂蒜薹之歌》,他认为那是莫言最好的作品。“我一直认为它不仅是莫言本人,也是中国当代文学的顶尖之作。”如此一来,就不得不看了。何况我对莫言怀着强烈的好奇和质疑。

  刚进入小说很痛苦,全新的阅读体验。不光是男性作家的阳刚气,还有细节繁密的苦难。苦难真实得令人发指,心窝子疼,生理恶心,几乎要扔掉这本书了。等再看下去,结构和语言越发呈现出悲情诗的特质。简单来说,这是一部根据新闻报道的蒜薹事件改编,为农民发声的介入政治的长篇力作。结构和语言皆用心打磨,结构上每章节采用瞎子张扣的歌谣起头,围绕蒜薹事件布了几条线,打乱时间顺序,布局考究。语言极尽细密之能事,诗化特质、包蕴激情。贯穿小说的文气是作者胸中浩荡的悲悯怆然和义愤填膺。他写出了人活着沦为动物般丧失尊严的状态,人低到泥土地里苦苦挣扎的行状。农民苦,苦在赋税重,苦在当官不为民。揭露这个惨剧的莫言是勇敢的。苦难的主题,人性的超越是一抹闪耀的光,那么人性的沦丧呢?是极为痛楚、发人深省的吧。

  看完,被书中绝妙的结构美和燃烧的激情打动,萦绕不去的苦涩是山东农民以往的现实处境——山东农民太苦了!婆婆在做月子时最好的补品是每天一个鸡蛋,一家人谁也舍不得吃,一次奶奶还把姥姥送来的鸡蛋卖作钱了。婆婆住的一带吃饭简单,一两个菜加馒头,没炒菜,就着生蒜薹和大葱蘸酱也能下饭。除了少数沿海发达的城市,山东大数地方吃饭还是一切从简。煎饼卷大葱是至为简朴的美食,是贫困中一点点微不足道的犒赏。

  婆婆常跟我讲起年轻时在外打拼的艰苦。有一次,天寒地冻,外头飘着雪,婆婆还是骑自行车挨个村地卖药,直到傍黑了才回家。一进屋,看到奶奶和几个姑姑坐在热乎乎的炕上拉呱,屋里那么暖,她们那么舒坦。两只长满了冻疮的手还是僵着的,心头一酸,她便不管不顾地大哭起来。

  小说谈不上我心目中的优美、好看,但让我瞥见了自身的偏见和小说的另一种可能。提到偏见,最近看到的伽达默尔的一段话特别警醒。

  解释学宗师伽达默尔在他的经典《真理与方法》里如是说:“……必须从一开始就对文本的异己性保持敏感。但这种敏感既不涉及所谓的‘中立’,也不意味泯除自我;而是为自己的先存之见与固有理解容让出一块空地。对自己偏见的觉察是件重要的事,因为这样,文本才能呈现出它所有的他性,以及它那相对于读者固有理解的真理。”(转引于梁文道的《常识》)

  《天堂蒜薹之歌》读后感(三):令人咋舌

  莫言哎,莫言。

  我只想说写小说的不看莫言那是天大的损失。

  先从内容说起,前言中莫言自己斗胆说到,长篇小说要长,越长越好。要有波澜壮阔的浩瀚景象,但并不是指篇幅一味地长,而是不讨好读者去掐头去尾;要像万里长城一样,是江河社稷需要它那么长。因为长,所以壮观。

  莫言本意不想染指政治,但要想表现出大悲大悯,又绕不开政治。小说从高羊、金菊、四姨、四叔等几人相交叉的故事展开,勾勒出天堂县领导腐败导致 农民利益受损,从而引发后续打砸政府部门公物的恶性事件。故事中瞎子张扣的说戏在每一回的开篇,一步步推动着情节向前发展,似这悲剧是任何人都阻挡不了一样,无处不渗透着底层人民的无奈,与屈服,党政领导的失职,以及事后的避事态度成了导火索,点燃了农民中被积压蒜薹熏翻了天的愤怒。于是,悲剧发生了。最后一幕,法庭上律师义正言辞地说出了农民的心声,道出了农民的愿望,甚是大快人心。当然,莫言不是不希望小说以大团圆为结局,但是那样的小说未免有些理想国了,于是,县长、书记虽被罢官,却又花钱“买”到了别处继续做官,有点意思。

  然后,我最想说的,是小说本身。内容说完了,我最受震撼的是皮相,莫言特有的悲天悯人的语调,以及每个人物栩栩如生,甚至莫言自称他们自己在说话,他们的台词、想法、动作、神态,都是那么的真实。就如他自己所说,当看到了这起事件的相关报道后,仅用了35天便完成了这部小说,这几个人物自己跑到眼前,跳到纸上,上演了这么一出故事。那树,那风,那乌鸦,全是莫言笔下表现情感的载体,他用这部小说真切地向我阐述了长篇小说越长越好的观点。一段高马在金菊门前徘徊不安的等待,表尽了高马的纯真以及对于金菊的真爱,却不曾料想,这一晚是悲剧的开始之夜。每一段小高潮,通过事件的堆积,从不会让身为读者的我觉得枯燥。莫言的小说就是有这种魅力,让我心甘情愿地花费精力去认真地读他的每一个字句,对于人物、景色、情绪,任何细节的把我,真忍不住站起身来为他鼓掌,这样一个莫言,真不愧是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

  更期待他其他的小说给我的震撼和启迪了。

  《天堂蒜薹之歌》读后感(四):请给我一把杀过人的腰刀

  莫言最近大热,以前不是很细致的看过《红高粱家族》,网上对其批判的声音,一种是抄过那个臭名昭著的讲话,一种是莫言是不是中国最好的作家。自从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后好像批评的声音都消失了,说实话莫言的作品读得不多,没有评判的权力,昨天在书馆偶然间看到这本书,很是兴奋,本着“批判”、“找茬”的心态,不留神看了大部分,今天兴冲冲的读完余下部分。

  在这之前大家都热捧《生死疲劳》、《丰腴美臀》、《红高粱家族》,可能莫言没获得那个奖,这本书被放在纸堆里烂掉,也不会被我发现,好吧,我很应景的跟上潮流,本是期待没有多高,但给我大大的惊喜。前言中莫言写道“这不是我最好的作品,但是最沉重的。”本想这作者又是故弄玄虚,那小小的蒜薹真的触动我的神经,那片土地,那个阿Q般的高羊,离开土地又回到土地最后要杀了“他们”的高马,羊和马土地上最任劳任怨的牲口,难逃他们悲苦的一生。“他们”是穿着制服,仲为民,雁过拔毛的谁谁,好吧!最后那个当教员的儿子在法庭“口吃”的慷慨陈词。莫言在这部书没有沉默,“口吃”着声讨,我怀着满满的尊重。最后给我一把高马家梁上的腰刀,虽然很锈,但杀过人。

  《天堂蒜薹之歌》读后感(五):谁在天堂种蒜薹?

  在牛逼哄哄的六级面前,鱼姐保持了已往不怕死且无作为的态度。彻夜圆瞪着狗眼研究美剧和电子书,在清晨开往咸宁的火车上看完《天堂蒜薹之歌》,狠狠地附庸了一回风雅,也狠狠地恶心了一回。

  我的榆木脑袋基本不思考存在与虚无的问题,所以我所追逐的作家也多在发掘人的世界而非上帝。《天堂》一书美名曰天堂,实则酣畅淋漓地在描述人间群丑群恶。这悲剧没有让人沉闷压抑,它为我们打开了一扇乡土世界光怪陆离的窗,目不暇接之时惊异又厌恶。绿色蒜薹的辣味与臭味充斥全文,莫言一向擅长于对人感官的敏锐把握,他让小说人物嘴里都带有这种独特的味道。无论场景多么的罗曼蒂克,他们说话时喷发袅袅蒜味,把一切诗意都瓦解了,一向喜欢绿色的鱼姐,对这绿色的植物不能不深恶痛绝。

  《天堂》一书无疑是乡土世界的挽歌,事实上陈忠实也写挽歌。他笔下的白鹿原充满了农村荒芜的情调,他写白鹿两家的世仇有政治力量的博弈,也有儒家文化和商业文化的对立。而这一系列沉重命题中却不乏野性的生命力,如黑娃和田小娥的形象。《天堂》则完全消解了这种生命力:人命贱如草芥,农民没有自我意识。这一大波农民形象中,要找出像白嘉轩、鹿兆鹏之类有勇有谋的完全不可能。高马和马脸青年形象略微正面的都不得好死,而像方家大哥、二哥心狠手辣的能够逼死母亲,掘开亲妹妹的坟结阴亲卖钱,真叫人不忍直视。高羊的怯懦尤使我感慨,这应该是大部分人的写照。女狱医给他看了一回病,他便感激得要去死,因为这是个“高级”女人。中国农民就生活在这种对“高级”的仰慕和对“低级”的自我认同中,心有戚戚畏畏缩缩,他们的勤劳质朴就是一根拴在自己脖上的绳。

  莫言笔下的乡土实在是一片荒漠,毫无诗意,和所谓的“故乡”、“家园”完全不沾边。小说不是要讲“苛政猛于虎”,而是要说明乡土世界一片塌陷的现状,这底层世界是支撑上层建筑的基础,连她也走向败落,整个社会又将何去何从!他发掘普通人的人性,却发现只是一滩烂泥,无从下手无从改造;他呼喊向上的力量,却发现这力量摇摇欲碎不堪一击。同样是一个感伤的故事,沈从文将湘西写成了旅游胜地,翠翠那望穿秋水的等待真是无限美好,而《天堂》结尾处高马幻想带金菊远走高飞,换来的却是一粒子弹。我还能说什么呢?凶残的暴政和怪异的民俗,我只能用尼玛造无数个句了。联想去年冬天在外公的天星堡村,鱼姐穿着拖鞋蹲在村边马路上,望着河对岸的县城,给所有亲戚打电话强烈要求离开。我终于理解这破败的原因了:这古老的家园我们已经失去依赖,她再无法留住任何人的脚步。

  唉,再装病地呻吟一句:农村现状在当代作家笔下多有描绘,而城市题材的作品对于市民和无产者的关注则始终不够深刻。五十年代出生的主流作家们似乎还不愿让出话语权来思考当前社会繁华背后的面貌。农村题材的书固然深刻而精彩,但读者群始终有限,希望主流文坛能多关注现代社会,文学不应停留在80年代以前的背景中,而是要立足当下,拨云见日以待将来。(这些话好像太红太专了些,大致就这个意思吧,现在十二点了,鱼眼不能闭,可鱼姐还是要睡觉滴,各位拜拜。)

  《天堂蒜薹之歌》读后感(六):被禁与解禁

  匆匆读完了这本书,算是十年后重读莫言的开始。十年前读完了《莫言》的《牛》,并没有觉得这是一部能撼动人心的作品,这当然和我当时的理解水平有关,但是却使我在从此以后拒绝阅读他的作品。那段日子里,有关莫言,我最深刻的印象,就是一副酒鬼样,以及每个字都要超出格子许多的手稿。

  后来他得奖了,出名了,阅读莫言,成为了一种时尚,莫言取代了略显过气的三余,成为了文坛的主角,而我却依然拒绝此人的任何书籍,因为我讨厌酒鬼和眼睛太小的作家。

  后来,借着美帝介绍禁书的节目,了解到了莫言的许多作品,曾经是禁书,因为出名了之后,借着民族主义得到了豁免,而这本《天堂蒜薹之歌》就是唯二之一。

  这是一本乡土文学的作品,与曹文轩那种淡雅田园诗歌般的风格不同,莫言的讲述,和韩少功李劼人相似,营造出的一种脏脏的不修边幅的乡村意境,如同书中所说的“马粪的清香”一般。

  而全书最精彩的地方,莫过于“Error 404”。

  《天堂蒜薹之歌》读后感(七):既残酷又悲伤 ——《天台蒜薹之歌》2013.12.9

  昨天读完了这本书,本来想写些东西。拖到今天才开始写。说来惭愧,这是我读的第一本莫言的书。之前还看过电影《红高梁》,对于其他的作品,我就知之甚少了。我之前看过某个作家的魔幻现实主义作品,名字记不清了,但对这种体裁算是有点了解。总的来说,写的很残酷,会有些许的夸张,反映社会现实和人民生活,讽刺和隐喻是主要的目的,农村总是这类小说的主要场景。

  这本小说据作者所说,是有真实事件为依据。我特意去网上查了一下,当年确实有“蒜薹事件”,而且在当时轰动全国。这些暂且不要管,我想谈谈我读完这本书的感受。这是一本大事件夹杂着小人物的故事,叙述了“蒜薹事件”的起因经过与结果,同时也讲述了几位主人公的坎坷经历:高马、高羊、金菊、四叔、四婶。这本书的结构很特别,顺序倒序相间,初读让人摸不着头脑,一章在讲现实,下一章就在交待背景,但我想作者这样安排必有他的道理,应该是避免沉闷之云云。

  人物的刻画并不是那么的鲜明,因为我读完之后并不能想象出他们每个人在现实中的具体样子。但是却对他们的故事记得很清楚。说来奇怪,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是越读越难受,越读越不情愿,总觉得心里不舒服,也不知是为书中人所伤神,还是自己感同深受了。书中的农村人的土话、农村的土地和场景、农村人的想法和见识,我真的是感同深受,因为我就是农村人,我从小生长在农村。但是我为什么这么的不舒服呢?也许是我越来越“忘本”了。我自己就在试图远离农村,因为在内心深处,农村依然是落后贫穷和愚昧的,农村人,也是低级被人看不起的。在我意识里,农村只是偶尔回去放松休息的地方,并不是一个可以生活工作的家园。而这本小说,恰恰又将我久违了的农村记忆唤醒,它提醒我还是农村人,热辣辣的现实,沉重的思想负担。

  整个小说的基调在我看来的很悲伤,读完之后回想起来依然很不好受。这种情况只有在我年轻时读郭敬明的小说时才会有。比较一下,那时候是矫情的悲伤,而这时候,是真真切切的理解的悲伤。我理解书中人的无奈、愤怒、痛苦,理解他们的想法和行为。因为作者本身就是农村人,他以农村人的笔触写这本书,而我,恰好也有着农村人的身体和意识。

  作家通过文学稍带批判政治,这是常见的。像莫言这种用夸张、讽刺的手法写出来的东西,更让人觉得残酷和难以接受。他文笔很流畅,思路也很清晰,有些时候可以看出糙文字里的大智慧,得诺贝尔文学奖也是实至名归。

  最近生活依旧颓废和没有重心,渴望来一剂猛药,将我从这混混厄厄的状态中灌醒。

  《天堂蒜薹之歌》读后感(八):瞎子歌谣

  身边的朋友不喜欢莫言 可能是他写的太地气太乡土太悲哀 还有无休止悲哀走不出去没有迷雾的土地空间 可能是心里的

  朋友或者是生活的太安逸 喜欢光怪好看带闪的东西 接受不了

  或者是直接不喜欢 但是看完他的书事隔几个月还是能闻到那股蒜蓉味

  私奔 车站 监狱 虱子 馒头 恶心 流血 鼻青脸肿 流泪 金黄的脸 木头的车板车上面的冷掉的身体 或者是丰乳肥臀里河滩上的感觉

  瞎子后来死了不再唱歌谣 对呀 我们都会死的 但是活的从心 没人能打断我们的唯一东西了如果你原因的话

  其次强大的语言控制力和营造氛围的能力 果然是诺奖得主 真是发自心底想说声厉害 嗯

  《天堂蒜薹之歌》读后感(九):一眼望不穿的麻黄地和六月雪

  读罢,却难以回到现实。

  满眼都是那无法辨别虚实的光怪陆离:那永远也跑不出去的麻黄地,那夜里永远抓不到的闪着绿色光芒的萤火虫,那永远恬静如初的月光,那杀不尽的饮血吸髓的花色鹦鹉,那冒着热气的葱花饼,那高级女人身上“朝‘闻’夕死可矣”的幽香,那对脓疮执拗热爱公鸡,那堕为鬼街的斜街.......最后,一场雪,那一场寒了我春夏秋冬的那场雪,将我一并带走,拽回了这个世界....我,真的回来了吗?

  飞机落地,我满眼仍是那金黄色的麻黄地,那不曾明媚过的世界和土地。牛羊马鱼,皆为蝼蚁。我看到无辜却不高尚的人们,守着受着无法跨越的边界,遭受着不明所以的劫难,日复一日,永无宁日。我知世事残酷,自诩心若磐石,面如此对苦难,却只不堪一击。

  天堂县你空名天堂;

  苍天大地,你毒辣心肠;

  吾亲如爹娘,你居心何等不良?

  你骗我说,这世上有枣红色的小马驹,它脖儿上的铃儿叮叮当当;

  你骗我说,这里遍地野花香,还有橙色的太阳,照在身上,暖暖洋洋;

  你骗我说,爹娘恩爱,还有兄弟姐妹,其乐融融,欢乐一堂;

  你说这人间俊美,逝者留恋,神仙彷徨。

  我呸!

  既要我生在这地狱,又何以诱我以天堂?

  方老头,生前逞霸王,死亦无名堂。只剩家破人也亡,蛆虫爬,尸骨凉。留二子,豺和狼,四只眼睛射绿光,呲牙咧嘴尽凶相。

  我的娘,太软弱,一了百了头悬梁。

  我的爹,太悲怆,悲声长鸣雪中亡。

  我那倒霉娘,生时如牛羊,死亦难安详。忠贞随行去赴死,阳间阴婚却怎防?

  我那苦命爹,体如健马,铮铮脊梁,只是双拳难敌饿虎狼。擎天一霹雳,心已亡,鬓如霜。

  人言世界好,我看皆荒唐。胎儿腹中十余月,遍尝人间苦漫长。

  求我至亲娘,你狠狠心,咬咬牙,斩我念想断我粮。

  此恩情,终不忘。待我来世生双翼,带娘飞往真天堂。

  爱我所爱,向我所往。畅游天地间,嬉戏江河前。

  娘亲莫回头,但行自顾前。莫畏前路太孤单,儿随母后伴身边。桥头桥末相望时,莫忘前世儿诺言。

  《天堂蒜薹之歌》读后感(十):《天台蒜薹之歌》小说构架解析

  《天台蒜薹之歌》小说构架解析

  莫言在创作上来说,毫无疑问是一个有格调的大家,他的小说语言往往带着浓重并带点邪乎的自然气息,也许与他的经历和他所理解的马尔克斯有关。他介绍这本书时坦言这并不是他最好的作品,不过小说结构是可取的。在看到这句话后我决定重新粗略一遍。

  《天堂蒜薹之歌》的结构运用的是时间线的交错,与《穆斯林的葬礼》有相似之处。《穆斯林的葬礼》运用的是一条由两端向中间靠拢的时间线,一前一后,步步逼近中点,中点既是结局。而前者则是用两条前画了一个圆。开头第一章是高羊被捕时大喊让高马快跑,第二章则描写高马的爱情故事,而此时莫言已经将读者已经出奇不意地绕进去了,因为高马的爱情故事并没有交代时间点,而是直接展开。莫言用自己极具吸引力的讲述让读者忘了这一点。而事实上第二章的故事是对前文的交代,是远在高羊被捕之前的事。

  第七章,高羊在牢房里被三个犯人戏谑,勾起小时喝尿的记忆,这章的手法有些突变,在时间线的前移中,又夹杂了对往事的回忆。

  第八章更是诡异。开头便是高马的情人金菊即将临盆,也简短地表明了一句一直阻碍高马和金菊爱情的金菊父亲死了,母亲被捕。然后笔锋一转,展开高马带着金菊私奔的故事。第九章开篇身在囹圄的金菊母亲四婶接住了第八章金菊的简短表明——金菊父亲死了。这时小说结构已经隐隐浮出水面,表明了两条时间线并不同行。此时结构仿佛已经画了一个半圆。第九章后面续上前一章节高马与金菊私奔被抓后的剧情。

  第十章金菊即将临产,在沉浸了回忆——详解私奔后金菊父母对他们的处理——她选择死亡。

  第十一章写的是高马正在逃亡中,此时才和高羊的时间线几乎平行。

  在而后的十四、十五、十六章里,统统是为了表明主题而填充的往事,详述了他们为何被捕,金菊父亲如何死亡等。

  十七、十八章高马、高羊分别回忆往事,产生艺术化效果,丰满人物。

  第十九章,时间线已统一。文中莫言十分聪明地让一名青年军人半路杀出,借用这个人物在审判大会上对主题提出批判。在这一点上,莫言做得比霍达好得多,霍达在《穆斯林的葬礼》中经常用叙述者代替读者表达感想,而压抑了读者的思想空间。

  第二十章是我认为最优秀的一章。整篇小说从始至终都隐藏着一个人物——张扣。张扣在章节前的“演唱片段”给作品提色不少,此人物担任的是艺术化的渲染和煽情。

  小说的结局终究是悲惨的,在此不得不提小说结构以外的事情。莫言在此作品中狠狠鞭策了改革开放初期,农民被官僚压制下的生活状态,言语中甚至涉及了“两党”之对比,虽然一谈而过,也足矣令人深思。对此我认定莫言是一名伟大的作家,尽管有人提出莫言的小说中不免流露些许粗辣,但我想这是可以接受的。莫言有引人入胜的情节,和一幅幅用极具画面感的语言组织出的图像,加上敢于披露的思想,足矣说明他是一名伟大的作家。起码对这个时代来说。

  更何况,莫言作品中最出色的不是他从马尔克斯那儿学来的魔幻现实主义,而是精巧的小说结构。这一点,查遍活着的作家中,唯有阎连科可与之媲美。

  2015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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