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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瑞斯》经典读后感10篇

2018-03-09 21:28: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莫瑞斯》经典读后感10篇

  《莫瑞斯》是一本由[英] 爱·摩·福斯特著作文化艺术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17.50元,页数:293,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莫瑞斯》读后感(一):无题

  墨利斯是典型中产阶层,有着良好的出身,学业工作。从小他就对自己的性向感到迷惑不安。在剑桥读书时,遇到了同样有同性倾向的的学长克莱夫,两人堕入情网,展开古希腊圣哲般无欲的精神恋爱。可是克莱夫在希腊之旅时,突然改变了性向,转而上爱女性而厌恶同性的情感。墨利斯得知,痛苦不堪,寻求医生的帮助也无效。直到接到克莱尔夫妇的邀请,前去拜访时,遇到了仆人阿列克并与他发生肉体关系,最终墨利斯才正视了自己的感情

  在那个特殊时代,同性恋被视为无法启齿的邪恶罪行。而墨利斯又出身于中产阶层这种古板的保守家庭中,他本能隐瞒与排斥,却偏偏遇到了信奉古希腊理想主义唯美之爱的克莱尔,才令墨利斯的情感有了重心。作者用了相当多的笔墨描写两人间的种种:对感情态度;以及宗教讨论充分描绘出两人性格思想上的差距。克莱尔与墨利斯完全截然不同的人。克莱尔的同性倾向完全因为他所读的那些古希腊作品,令到他以为自己追求的就是那种爱,而墨利斯则是一种纯生理上的需求。所以最后阿列克的出现平衡了三人的关系。他是一个社会地位相对较低,他的爱不是像克莱尔那种虚无的空谈,而是肉体结合激情。虽然我一直觉得他和墨利斯的爱有些快得莫名其妙,不过这大概也是作者为了嘲讽在那个年代人们的伪善所作的安排吧。

  我是先看了书才发现原来家里还有张影碟,基本上电影是完全忠于原著的,(包括大量对话)唯一的区别则是关于克莱夫突然的改变。在书中比较强调的是人物心理层面,电影则更为直观。(就是实在受不了休·格兰特的小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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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瑞斯》读后感(二):同性恋否?

  拖拖拉拉两个月看完了E.M.Forster的这本大作。很喜欢Forster这个老头无奈老人家在咱们中国知名度远不及英国,《莫瑞斯》这本书封面上还形容Forster是同劳伦斯一样知名的作家,不过大部分国人了解到Forster,也就是知道他是电影《看的见风景房间》和《霍华德庄园》的原著作者

  《莫瑞斯》是本同性恋小说。这种说法不能算错,不过算不得公正主角莫瑞斯的确是同性恋者,不过我感觉整本书的核心都不在“恋”这个问题上。

  小说从莫瑞斯的童年写起,莫瑞斯从一个对性懵懂少年成长为一个健康英俊的剑桥大学生。他一直在用他的肉体指导着他的思想,无意识压抑着自己对同性的感情。

  在剑桥,莫瑞斯遇到了自己的第一个情人克莱夫,两个人称为精神上的伙伴,持续了三年伯拉图式的恋爱。这段感情在某一天克莱夫神游过希腊之后,发现开始喜欢女人告终。

  莫瑞斯与克莱夫还是保持着朋友名义。莫瑞斯在参加克莱夫的婚礼后,认识了克莱夫家里的猎场看守斯卡得。斯卡得对莫瑞斯一往情深,两个人最终幸福的在一起了。

  故事得主线大概就是这样。看上去挺无聊得。不过之前就说了,本书的核心根本不在“恋”上,不然Forster也不会成为与劳伦斯齐名的作家了。

  这本书的用了大量的篇幅,描述了莫瑞斯与克莱夫的心理变化。莫瑞斯是个与你我一样的人,典型的中产阶级,带点小市民气,有点粗俗,有点任性,但是难能可贵的是遵从自己的内心。莫瑞斯从小就没有父亲,在成长的过程中没有一个成年男性指导,他一直在摸索着自己的感情,遵从着自己的真心生活着。克莱夫与其说是莫瑞斯的情人,不如说是他的启蒙老师。莫瑞斯在克莱夫的指导下,越来越清晰的认识到自己。他突破了教会,家庭,社会给他设置的种种障碍,成长成为一个放荡不羁却有些乖张,愤世嫉俗青年

  克莱夫是个理想主义者,向往着伯拉图《会饮篇》里的爱情。他与莫瑞斯在一起的时光,不过就是依偎在一起讨论教会,讨论古希腊哲学,一起打闹。这个青年太过于形而上了,所以才会在游历希腊后,下定决心喜欢女人,从此便看见莫瑞斯就由衷的开始厌恶了。

  至于后半段出来的斯卡得,总觉得是Forster老头想弄一个完美结局而设置出来的人物。虽然可读性提高了,不过不如看莫瑞斯成长的心路历程看的过瘾。人生在世事事遵从内心,说来容易不易。所以由衷的喜欢莫瑞斯这个人物。这本书对Forster来说有自传的意思,整本书里流露出老头不断的反思,也算是 Forster作品的一个特色

  这本书也被改编拍成电影过,James Wilby ,Rupert Graves和英伦大帅哥Hugh Grant主演的。还是更喜欢时候青涩的Hugh Grant,他也凭借此片成为第44届威尼斯电影节最佳男主角,本片获得银狮奖。

  《莫瑞斯》读后感(三):爱,不能逃避

  我并非是只看热门书籍的人,尤其这些日子,我总是看一些在中国有些禁忌的文章与小说,但是,他们其实是精彩的,是别有深刻意义的。

  特意来豆瓣看了看这本书的书评,一个题目是“断臂山红了,怎么莫瑞斯却被人忘了?”是啊,电影总是能比书籍获得更大的收获,引起更多的效应。无论何时。

  莫瑞斯这个名字我喜欢,其实他只是一个人名而已,简单,却让我深深喜欢这几个音节。同性恋在那个时候,是犯罪,竟然是犯罪的。在中国都从未有过法律规定这是犯罪的,在我们以为开放的英国,那时竟然是一颗不应该品尝的禁果。我再次为他们难过。即使这只是小说,不过作者本人就是同性恋,所以,他应当是感同身受的。不难看出,那个时代是阶层分明的,英国明显还有着封建主义思想,一部分没有跳脱出来,在这方面还不如法国。同是剑桥的两个学生,相吸相爱,却因为其中一个的忽然转变,再也难以成为幸福的情侣

  莫瑞斯和克莱夫。他们原本是那样的幸福,却抵不过人类本性。克莱夫在生病的过程当中,发现了女人的可爱,去了一次雅典,竟忽然改变了自己曾经为之烦恼的性向。其实我想,若不是因为英国实在严格,他们也不会因为压力而转变,使得双方都因此饱受折磨。之后,莫瑞斯认识了猎场看守阿列克,莫瑞斯是一个阶层分明的人,所以他起初完全没有想到这个人是今后的伴侣,但是,他终于冲破了思想,也或者,他发现了自己仍然是有希望的,年轻人永远都有着那么一股劲,干着其他年龄的人想不到事情,或许连阿列克自己都没想到,竟然在最后,他会为了莫瑞斯留下来,而不去前途光明的新西兰,这就是内心的爱意所驱使的吧。莫瑞斯或许对那个男人没有太多的感情,只是想找个幸福的依靠而已,互相扶持。

  人总是怕孤独的。

  曾经在玉渊潭看到这样一对情侣,躺在柳树下的长椅上,阳光照在二人身上,满是灿烂的流光,事后想想感动不已。他们面对爱人的时候,是幸福的。但面对社会,是痛苦的。很多人会因为这个而逃避,他们却不。

  不同的阶层做着相似的事情,心态也是相似的,这是爱的驱使,爱造成的。

  爱是没有性别的吧,我这样认为。也许如果是我的话……

  《莫瑞斯》读后感(四):你们僵化的大脑害怕不同的声音

  看到莫瑞斯,是因为看到了封面上劳伦斯的名字 这本写于1914年的书,描写的是关于男同性恋的事儿。那种思想上的,细节的,行为的展示,但是和色情无关,很明显作者意不在此。 仔细读来,不难感觉到作者的世界观以及一些思考

  从某个角度来说,他们也是一种非主流。但人类天生就是排斥异已的。 所以所有非大众的声音,或者一开始就以高不可及,纯洁天神的

  形象示人,这样 众人只能对之诚惶诚恐,膜拜供奉。因为他们被告知

  这是不可侵犯的,美好无比的东西 于是他们就这样相信并崇拜著,深

  信自己穷其一生都无法逾越这种纯洁和伟大。 而另一种呢,同样为非

  主流的,但示人的面目却大多联系上了恐怖肮脏,不道德,异端。于是人们立刻冲上前去狠狠把他们踩在脚下,从而得以维护自身主流的地位。想必这些与 非主流联系密切词语,多半也是欲加之罪吧。

  然后我们看到莫瑞斯,这个福斯特称之为努力塑造成和自己相反的形象。 他英俊,健康,肉体上富于魅力头脑有点不是那样敏捷,不过,当我看到福斯特描写 起莫瑞斯那撮小胡子给他的脸增添了光彩 时,突然灵光闪现,鬼使神差的翻到第一页作者介绍那里,果然,看

  到那张作者照片嘴唇上方那撮令人光彩的小胡子。或许,这就是他们外形上的唯一共同点吧。但是这让我推断出,莫瑞斯也许就是他自己。

  莫瑞斯看上去就是一个很传统的英国人,生活正常,可是他的精神生活仿佛一直 又都不是那么一样的。他的梦,仿佛一直暗示着什么。

  那里有一张模糊的人脸,它说,“我是你的朋友“他一直被自己迷惑,彷徨,直到后来,克莱克让他明白了自己的一切迷惑,一切渴望 到底都是为了什么。他释放了,了然了,不顾一切的和克莱克相爱了,但无关肉体的。 可是,也许,对于克莱克来说,这只不过是男孩们在变成男人们之前一个过程 就像女孩们找到男朋友之前也很亲密一样。他去了希腊,看到了雅典哪,然后突然发现 他开始不爱男人了。他开始注意之前讨厌看到的那些女人,并觉得那是多么美好的事物。 莫瑞斯对他来说,很快只是一场过去的青春年少的梦。那种仿佛就要死去的感觉, 那种脸庞手指胸膛的感觉,在他与安妮过一个乡绅生活之后,再也不会有。然后完全的 甚至被刻意的掩埋在记忆之中,不复想起。。。。。。

  可是对于莫瑞斯来说,他的世界,又一次的受到了冲击和质疑。一如克莱克迫不及待得在众人 面前对他耳语:“我爱你“那天一样,只不过那一次,是惊恐到释怀,终于发现 属于自己的世界,在自己面前,缓缓展开,开心不已。 这一次,是几乎毁灭性得打击,他又进入了怀疑自己的世界,甚至几乎崩溃了 在车上,他看到猥亵的老翁对他做出下流的动作,他悲哀快要死掉了,难道这就是 多年后的自己?于是他开始寻求医生帮助,并找到了自己一向不信的催眠医师。。。。

  就在莫瑞斯招架不住这个世界就要放弃自己的坚持时候,他真正的主角卻出現了。 他是一步步走上来的,从彭杰庄园的马车前,到钢琴旁的仆人,黑暗之中偷吃杏的男人 然后在莫瑞斯最脆弱无助的时候,呼唤着来吧得时候,阿列克从窗子上的梯子上浮出来了。这个男人问道:“老爷,你在呼唤我吗?“然后触摸了他。。。。。

  很显然,他是知道莫瑞斯的需要的,或许同一世界的人很轻易得就可以辨认出彼此,寻找到彼此 阿列克的出现,无疑具有一种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效果。作者意在设计一个两全其美 的结局。因这就是他的目的所在,一些现实中不可实现的事情,在小说里面都可以 作一个完结,这便是小说伟大的美妙之一吧。很有意思的是,仿佛不约而同的,福斯特的这个第三者,和劳伦斯查中的第三者一样,都是猎场看守者,这一点他也在后记 中提到过。只能说是不约而同吧。虽然他们性格不

  同,但同样都是异类,同样不畏阶级枷锁,敢于冲破它并以自己为

  傲。这些都是令人敬佩的。或许当时来说,猎场看守人 这种职业代表着一种与众不同,非主流的,孤傲,不张扬但锐利的新阶层人物吧。 是一种渴望反叛的体现吧。于是结果皆大欢喜,大家各自过著自己喜欢的生活,互不干扰的,一切都是那么完美 真让人羡慕。

  对于男同性恋,一向并不了解。至今为止读过得所有大概就只有绝爱和莫瑞斯了吧 但是这种感情,仿佛就是人类天生具有的,从古希腊盛行之风,到宫廷,到中国,到现代 同爱慕异性一样是不可分割的,人性中应该尊敬的一部分。正如绝爱中男主角痛苦的呐喊 一样:“我爱的是你的灵魂,并不会因为你是男人,女人,动物或者其他而改变“(大意) 这种爱,仿佛天生注定,宿命轮回一般的不可抗拒,突如其来。那些没有自己想法的,浑浑噩噩的 庸人们,是绝对体会不到的。所以他们为之惊恐鄙弃,想将异类消灭扼杀 逼著他们走入了扭曲堕落。可是我们本来都是一类,阳光同样也应该普照,为什么 要被封杀在黑暗的角落里任其腐烂却又疯狂的滋生仇恨丑恶? 为什么人类永远都不肯放过自己,永远疯狂的迫不及待得和自己争斗残杀呢?

  我們永遠都是残暴迂腐的不可救药。也许我们只能靠非主流来拯救自己了。 也许只有这样吧。

  《莫瑞斯》读后感(五):无法宣之于口的爱

  看这本书前,听说过有这么一部电影,休·格兰特主演的,只不过名字叫《莫里斯的情人》。

  不喜欢这个名字,“情人”两字太碍眼,将这本来无暇的爱情玷污了。

  最初看到这本书书稿的中国人是福斯特的挚友——萧乾先生,萧乾将Maurice译作默quiet丽beautiful思thoughts。可见萧乾先生是理解福斯特的,福斯特说莫里斯是他理想中的形象,同时也带有他个人的影子。

  喜欢里面人物的性格,莫里斯木讷可爱,克莱夫聪明孤傲,阿列克粗犷真诚。我不简单把它理解为三角恋的故事,何况它所涉及的是禁忌的爱情。

  当克莱夫想莫里斯吐露心意时,莫里斯退却了,然而短暂的挣扎后,他向自己坦白了,他跳进克莱夫的房间,两人相拥在一起,没有肉欲,两个因《会饮篇》走在一起的剑桥同窗心中只有柏拉图式的爱,后来克莱夫从希腊回来,他变了,他对莫瑞斯的信中只写了两句话“我不由自主的变得正常了,我一点儿办法都没有。”莫瑞斯是懂得的,在现实中,这希腊式的神圣的爱裂成碎片,就像莫瑞斯的心,莫瑞斯疯狂的寻求克莱夫的替身,以致差点踏入地狱,随之而来的是深深的自责,直至他碰上阿列克,这个猎场看守者在莫瑞斯最需要爱的那个夜晚,就像莫瑞斯当初做的那样,从窗户进入房间,两个人的相遇是戏剧性的,但就在这戏剧性的一夜后,爱情萌芽了。

  相比之下,我更喜欢莫瑞斯和克莱夫的爱,朦胧而浪漫,两人因心灵吸引而走在一起,然而这种爱是不被允许的,并最终以悲剧告终。好在结局还算圆满,莫瑞斯找到了真爱。

  任何人都有爱的权利,因为爱无罪。

  《莫瑞斯》读后感(六):《Maurice》——真实的力量

  《Maurice》这部英文原版的小说终于读完了!大段大段的心理描写,生僻少见的用词,细腻委婉的修辞,按道理读起来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然后我真正读进去了,情感也随着Maurice的心理变化或者说成长轨迹而起伏跌宕。

  这部小说阅读的感觉很像简奥斯丁的《傲慢与偏见》,看似描述都是琐碎,但里面有细致入微的人性思考,前面的章节看似琐碎庸常,但恰恰为后面的情感迸发奠定了夯实的基础。

  就如Maurice最后想Clive告白的那一段,让我想起了读Elizabeth向darcy的姨妈宣战时的情景,当时我那段对白一读再读,读的心潮澎湃,可能是天性中的反叛和不服,对于这种想依靠权势或者情感压人的做法,我从来都喜欢Elizabeth或者Maurice的做法,把真相直接说出来,直接、明了,但又力透纸背。就像Maurice最后形容和Clive的那段曾经有过感情时所说的“他从而合上了一本书,永远也不会再去读它了。与其把此书撂在那儿弄脏,不如合上算了。必须将他们的过去这本书放回到它原先的书架上。这里,在黑暗和枯死的花儿中,就是那个场所。他还欠着阿列克一份恩情。他决不允许把旧的掺杂到新的里面。一切妥协都是敷衍了事,因而是危险的。坦白完,他就必须从将他养育成人的这个世界消失踪影。”It was the closing of a book that would never be read again, and better close such a book than leave it ling about to get dirtied. The volume of their past must be restored to its shelf, and here, here was the place, amid darkness and perishing flowers. He owed it to Alec also. He could suffer no mixing of the old in the new. All compromise was perilous, because furtive, and, having finished his confession, he must dis-appear from the world that had brought him up.

  我喜欢他的这种决断与忠贞。对于过去,不再是牵牵绊绊,而是一种快刀斩乱麻的决心,过去是一本好书,但一旦合上,他就不准备再读,因为那只会玷污了整本书,连一丝美好的回忆都难以保存。

  其实看了此书作者foster和萧乾之间的友谊和绝交的故事,何尝又不是Maurice和Clive的翻版呢?当foster因为信任把他的准备死后出版的《Maurice》借给萧乾阅读的时候,其实何尝不是一种信赖与交付?而当萧乾回国后因为胆怯最后连foster的信件都不敢接受而原封退回时,我想Maurice的态度已经代表了foster的态度,所以萧乾80年底重游剑桥时,期望见到foster关于两个人友谊或者情谊的见证时,发现foster早就把两人的过去付之一炬,可能正如他说的,这本书合上了他就不会再打开。萧乾在晚年的书中终于承认其实当时他和foster是相互爱慕的,但又如何呢?不过这段情谊留给我们最大的遗产就是《Maurice》这本书中文译本的出版,萧乾让自己的爱人一定要出版此书,也算是对他们曾经那段精神吸引的祭奠吧。

  Clive的胆怯确实给了Maurice太大的伤害,而可笑的是,知道Maurice敢怒不敢言的脾气,Clive竟然口口声声说期待两人保持友谊的做法也着实让我恶心。所以Maurice才会有那段大快人心的告白——

  quot;You care for me a little bit, I do think," he admitted, "but I can't hang all my life on a little bit. You don't. You hang yours on Anne. You don't worry whether your relation with her is pla-tonic or not, you only know it's big enough to hang a life on. I can't hang mine on to the five minutes you spare me from her and politics. You'll do anything for me except see me. That's been it for this whole year of Hell. You'll make me free of the house, and take endless bother to marry me off, because that puts me off your hands. You do care a little for me, I know"— for Clive had protested—"but nothing to speak of, and you don't love me. I was yours once till death if you'd cared to keep me, but I'm someone else's now—I can't hang about whining for ever—and he's mine in a way that shocks you, but why don't you stop being shocked, and attend to your own happiness?"

  “我确实认为你有点儿关心我,”他承认,“然而我不可能把自己的整个人生寄托在这一点点上。你不是这样的。你把自己的人生寄托在安妮身上。你不必为自己和她的关系是否精神恋爱而苦恼。你只知道它的身价很高,值得把自己的人生寄托在上面。你只能从她和政治上匀出短短的五分钟给我,我可不能把自己的人生寄托在这上面啊。什么事你都肯为我做,就是拒绝见我。整整一年啊,我在地狱里受尽煎熬。你留我在你家里住,逍遥自得。你还费尽心机打发我结婚,以便甩掉我这个包袱。”——这时克莱夫抗议了,莫瑞斯就顿了一下说,“我知道,你确实有点儿关心我。可是不值得一提,因为你并不爱我。倘若你愿意保持跟我的关系,我会至死属于你。然而,我总不能永远哭哭啼啼地缠住不放呀,所以现在我已属于另外一个人了——那个人也以使你毛骨悚然的方式属于我。你别再给弄得毛骨悚然了,还是专心致力于自己的幸福如何?”

  这段话让我看起来是如此的扬眉吐气酣畅淋漓,因为这段告白,那么多无眠的夜晚那么多难熬的分离那么多可笑的思念最后都能死得瞑目了!从这里我也知道,自己对于感情的真实和同等对待的要求是多么发自内心,我不喜欢那种借助于别人对自己有好感而有意将对方玩弄于指掌之间的感觉,那很卑鄙,很无耻,并且很残忍!这可能也是我并不欣赏林徽因这个女人的原因,因为她太精明了,让金岳霖和徐志摩两个男人都为之疯狂但却不给任何实质性的承诺,这种做法我不喜欢。所以当Maurice斩钉截铁的告诉Clive他不可能把自己的一生悬挂在那么一点点上,我觉得他的人格终于升华了。

  这种升华还表现在他对Alec的爱从最开始的猜忌犹疑害怕到后面的珍惜信任和交付上,我觉得他在与Alec发生关系后内心担心Alec可能就此敲诈勒索他的恐惧心理描写的非常到位,正因为有过这种彷徨,后面的坚定才显得难能可贵。---

  “He had brought out the man in Alec, and now it was Alec's turn to bring out the hero in him. He knew what the call was, and what his answer must be. They must live outside class, without relations or money; they must work and stick to each other till death. But England be-longed to them. That, besides companionship, was their reward. Her air and sky were theirs, not the timorous millions' who own stuffy little boxes, but never their own souls.”

  “他把阿列克内部的男子汉亮出来了,现在轮到阿列克来亮出他内部的英雄。他知道什么在召唤自己,也知道自己该怎样回答。他们必须打破阶级的畛域来生活,没有亲属,囊空如洗。他们必须劳动,至兀相依为命。然而英国是属于他们的,结为终身伴侣,这乃是他们所获得的奖赏。英国的空气和天空是属于他们的,却不属于好几百万个胆小鬼。那些人拥有空气混浊的小室,但从未有过自己的灵魂。”

  这段话让我读得异常温暖,两个相爱的人,尤其在当时还属于禁忌之爱的英国,需要多大的勇气才能去抛开阶级、地位、工作乃至亲人而拥抱在一起,foster在当时的环境中需要有怎样超脱的思维才能去构想这样两个人的幸福?然而他做到了,不止在他的笔下,在他的真实人生中他也同样做到了。这里我不得不谈到的一个话题就是真实了,真实自有千钧之力。我忽然想起了柴静《看见》里说的这句话,我是相信的。所以我也明白,为什么人格一定要建立在对自己完全坦诚的基础上才能够结实有力量,为什么只有建立在真实基础上的情感才会真正有触动人心的力量。我想foster通过Maurice的蜕变过程清晰的给出了答案吧。

  Whatever happened he must not collapse. He had done that enough over Clive, and to no effect, and to collapse in this graying wilderness might mean going mad. To be strong, to keep calm, and to trust—they were still the one hope.

  不论发生了什么事,他也绝不能垮掉。克莱夫那次,他已尝够了滋味,徒劳无功。在这片越来越灰暗的荒野中垮掉,意味着会发疯。意志要坚强,保持冷静的头脑,并信任对方——他把最后的一线希望仍寄托于此。

  用这段话来结束此文吧。

  《莫瑞斯》读后感(七):亲爱的作者,请安心

  《在我坟上起舞》与这本是一先一后读下来的。两本都是同性恋小说,但由于前者的年代离我的年代更近,阅读根本没有距离感,所以刚刚开始读《莫瑞斯》的时候,实在是有点提不起兴致。特别是阅读到第二部分的时候,几乎读不下去了。幸好我的习惯让我把此书读完。

  作者一心想写一个关于同性恋的好结局故事,所以它的结尾就当时的时代十足的理想化。而莫瑞斯这个人物也在作者的诸多朋友的建议修改下,变得有点像达利笔下的魔幻人物,身体平白的就有很多变形弯曲,迎合各类需要。

  不过就时代而言,这书已经尽了它的义务。也因为时代的关系,罕见的对肉欲着墨不多。那些亲吻、拥抱、干净的亲昵动作,完成了作者对柏拉图时代的崇拜。而对阿列克的描写则完成了对人性的赞美。对阶级的描写则是有意识的要提升本书的思想深度。最后非要拔高一下,有没有必要就另说了。

  最后的札记中,作者承认阿列克的原型在现实中触碰了他腰眼以下臀部以上的部位。看到这儿觉得这老头可爱,对这个事念念不忘,看来那一碰真是让他魂飞魄散了。

  最后萧乾写的后记,还特意解说了同性恋。说它是一种疾病,患者都痛苦万分,呼吁社会要关心帮助他们等等。时间才过去不到100年啊,无论是英国还是中国已经没有人会因为是同性恋而被处死或放逐,也不会有人说这是一种疾病。从古至今无论东西方,我们对同性恋的认识从开放到封闭蒙昧再到接受,这中间的演变也许因为他们始终是弱势群体,但莫瑞斯并不弱势阿,所以还是看个人的。

  那么,亲爱的作者,你可以安心啦。

  《莫瑞斯》读后感(八):一点不吐不快的题外话

  有时候真觉得有些前言、后记真不如不读,常会有坏人胃口的事情发生。最记得以前读文洁若翻译的《莫瑞斯》,书后附了萧乾的一篇文字《唉,同性恋》。说来E·M·福斯特的《莫瑞斯》是直到作者去世后才出版的,萧乾当年与福斯特私交甚好,他是早早就读了这书的手稿的。我以为既是大家又是至交,写起此书感受,必有过人之处,谁知几处文字颇令人不快。比如他说“这部小说的主要情节是描写一个同性恋者一方面受官方监视,另一方面又遭到歹人敲诈勒索,读毕使人庆幸自己不是个同性恋者。”这前半句的情节描述甚是离谱,简直让人怀疑萧老先生到底有没有读过这本书,怎么这么风马牛不相及呢?后半句的那个所谓“庆幸”更是很不厚道。短短一篇文字,自诩对同性恋要给予同情,但字里行间却不时流露出恐惧厌恶、指认变态、看待奇观的情绪。看完一本好书,临到最后却读到与原著精神背道而驰的文字,实在是令人如哽在喉。

  2012年4月15日:写了关于E·M·福斯特与萧乾的文字,作为此段评论的补充 http://www.douban.com/note/210247965/

  《莫瑞斯》读后感(九):唯一有骨气的同性题材作品

  浏览了一些短评,发现有些人就是虚伪,一边嘴上说着对同性恋抱以同情,一边却不能理解萧乾为什么会写下那样的后记。萧乾生活的年代可能毫无顾忌地在性这个话题上直抒胸臆吗?

  关于翻译,本人读过原著,个人认为翻译的目的应该保证译本的正确性和原著的绝大部分意义,这点文女士做到了,至于偶有微瑕、语言不够优美,也不是特别严重的问题,不会影响对作品本身的理解。

  说完无关紧要的,回归到故事本身,可以说这部小说比其它同类题材都要优秀,因为它毫不留情地揭示出这样一个事实——不要幻想所有你想拥有的都可以毫不费力得到,选择真爱意味着牺牲物质生活,而选择优越的生活则必须要面对得不到真爱的结果,个人的本性和品质才是左右自己命运的关键,其它都是借口。

  在写影评时提到,这部作品做到了两“不”:一、不为同性恋辩解。作者没有因为自己是同性恋就把同性恋描绘成受压迫的无辜群众、把人性上的缺点归于“迫不得已”,克莱夫的转变非但不是很多人所谓的败笔,反而是小说不落俗套的成功之处,电影的改编反而是被迫的,是出于拍摄需要的一种权衡;二、不向异性恋谄媚。作者坚持喜剧结局就是表明,这不是一部无病呻吟、向主流社会求得同情和怜悯的申诉状,相反,这是一份宣言。作者用他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向人们宣布,同性恋也可以活得很坦然很幸福很健康。面对人生的考验,勇气比哭泣更有用。

  同性题材作品,或者放大到整个言情类,有血肉的不少,但很难见到这样有骨气的作品,这恐怕也是其至今仍焕发出金子般生命力的奥义所在。

  《莫瑞斯》读后感(十):莫瑞斯

  重新看了《莫里斯的情人》,严格遵循小说改编,除了一处。电影增加了里斯利因同性行为被控告的情节,小说里似乎有些莫名的克莱夫的转变就处理成迫于社会压力而放弃。电影甚至更温情一点,在眼神流转间及最后的回忆镜头,你可以理解为克莱夫仍爱着莫瑞斯,正如一篇影评里写着的“结婚了,蓄着胡子,怀念以前的恋人”(电影指向的确如此)。而在原著小说里,克莱夫与莫瑞斯持续了两年的柏拉图恋爱后转变了,不再是“爱男人的那种人”,忽然发现了女人的性吸引力(就像莫瑞斯对男性身体的感觉),以前的爱恋就像男校或女校中常见的一段往事,是荒唐是"rubbish",希望污点的另一个人也能正常从而抵消。剑桥时克莱夫几乎是激进分子,反基督,厌烦家中喋喋不休空洞无物的女眷,然后几乎是逆生长,在破旧的彭杰,成为一名甚有前途的政客。克莱夫唯一隐隐约约的留恋就是结尾一掠而过的暮年时他对剑桥的莫瑞斯的怀想(字里行间克莱夫应是终生怀念他的朋友,但,即使是第八位,忽然消失的朋友你也会偶尔想起吧)。

  小说里的克莱夫与电影的克莱夫的区别在于:若放到现在,电影里的克莱夫会与莫瑞斯在一起(虽然最后可能因为性格不合适而分开),小说里的克莱夫还是会找个漂亮女人,然后结婚。

  其实为什么惋惜呢?阿列克更适合莫瑞斯,就如福斯特自己说的,克莱夫不可能,迪基也不可能,阿列克就可能。粗暴的分,当然是柏拉图式,肉体的性吸引,灵肉结合。看书时,阿列克令我想起查泰来夫人的情人,福斯特自己也提过这点,不过《莫瑞斯》写在《查泰来夫人的情人》之前。在当时社会的氛围中,阿列克身上未被所谓的上层阶级的消磨的坦诚至关重要,坦诚,因而带着破坏的野性,在不知什么时候,不可控的,可能就不顾一切了。莫瑞斯也有着这份坦诚(克莱夫属于年轻时的理论家,“自打在希腊(多意味深长的地方儿)碰到那个女人,我就知道,他完啦!”——hiahia),他一步步受克莱夫影响,也就这么一直走下去了。

  为什么会惋惜呢。多少人在最后还是会觉得最圆满的是莫瑞斯&克莱夫。福斯特在第二部(还是第三部来着)起该有多讨厌这个人啊,似乎都不愿再碰,典型的中产阶级,与年久失修的彭杰千秋万代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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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难得看完后有些冲动,啥时候认真整理下思绪——这么写往往没戏——这么写往往更没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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