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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血的仕途读后感精选10篇

2018-03-09 21:29:03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流血的仕途读后感精选10篇

  《流血的仕途》是一本由曹昇著作,中信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9.80元,页数:328,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流血的仕途》读后感(一):有过感叹

  我很喜欢秦始皇。因为他骨子里的野性,霸气,和广识人才胸襟。当然,他在更多时候为人称为的暴君。

  因为儿时邂逅一部叫做《秦始皇与阿房女》的故事喜欢这样一个人,在某种意义上不得不说是一种盲从或者偏见,直到长大后略懂一些秦朝的历史和嬴政本人。而这本《流血的仕途》无不让我对当年的历史更加有了熟悉的了解认识

  历史已尽,人消亡。

  从中寻找自己喜欢情节或者不是很多,但这个浩荡帝国的建立,其过程永远值得人细细捉摸。而李斯,吕不韦等不无是指引这片土地走向统一关键人物。我想,在某种程度上,嬴政更加感激李斯。毕竟,他适时地唤醒嬴政,能得其发展

  关于历史,我只了解太少,而深谙此书,也非我能用一遍浅尝而作评判。于是书继续慢慢读来,历史慢慢品来。

  以此记初读《流血的仕途》前半部。

  《流血的仕途》读后感(二):亮点

  出于对人生价值敏感,对个体存在焦虑,他义无返顾地

  平庸有罪

  饱食终日无所事事,浑浑噩噩,不知老之将至

  厕鼠“食不洁,近人犬,数惊恐之”。

  推此及彼

  仓鼠“食积粟,居大庑之下,不见人犬之忧。”

  大丈夫人世间,有两个问题必须问问自己:活着时怎样站着?死去时怎样躺着?

  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

  果断和决绝是李斯一贯的作风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无论如何,我一定要去试一试,就算我不能证明我可以,那也要证明我不可以。”

  然而,每当有人对他这个乡下人投来惊异的一瞥时,李斯都会强硬地以目光和他们对视,同时在心里对自己说道:“这些人也不过尔尔,只如粮仓里的老鼠,寄生在一个好地方而已。倘把他们置于茅厕之中,也就是食不洁的厕鼠罢了。”如此一想,李斯的头颅便在光天化日之下骄傲地昂了起来。

  李斯温暖感受到了,什么是真正的万世师表。

  所谓一逢风雨便化龙

  近乎癫狂的兴奋

  崇拜英雄人类本能需要

  均有相见恨晚之意,韩非想不到的是,在兰陵这么个小地方,除了荀卿先生之外,居然还有李斯这么一位智慧之人。李斯想到的却是,韩非我不如也,我将从而游之,从而学之,从而过之。

  他苍老心灵如同秋日的田野,沉浸在丰收的金黄之中

  李斯像一块贪婪而高效的海绵,能迅速把他所接触到的知识吸干消化

  此时的李斯,心如满月弓,志似穿云箭,他在向往天下,而天下也在等待着他。

  像斗牛士手中的宝剑,带着锋利的寒光,直奔牛头而去。他要证明,在弱者中间,他是强者,在强者中间,他是更强者。在他身上,不存在嫉妒这种低劣的情感。当他初见到光芒太阳的韩非时,心中并无妒忌,有的却是战而胜之的勇气和自傲。我喜欢李斯这一点。熊的沉默比狗的吠叫更为可怕,也更值得尊敬。

  纽约人吹嘘自己的城市有多牛的时候,通常会说:You can make it here,you can make it anywhere(你在这里做到了,在一切地方就都能做到).

  韩非歌一曲:“子欲西入秦,吾将东归韩,子勿为秦相,吾不为韩将,子攻兮吾守,兄弟两相伤。千般相见好,莫逢在沙场。”

  双长眉下,两只小眼睛放着迷离之光,扁而塌的鼻子,使整个人看上去猥琐平庸。莫非这人就是传说中的李斯?这形象,用两千多年后的东北话来讲,也未免太(科趁)了吧

  身高八尺有半,狼目鹰鼻,颧骨高耸,天方地圆,虽不及韩非的俊雅风流,但也算是一副英气逼人的好相貌

  侯门深似海,李斯来咸阳已三月有余,却不得相府之门而入

  当权力蛋糕的再分配达到纳什均衡,政局才会再度趋向稳定

  李斯心里清楚,这种道听途说来的东西,就跟人体一样,70%是水份

  三天之后,李斯打开房门,晃晃悠悠地走上逆旅的屋顶,以目光包容着秦国宏伟的都城。正是清晨时分天际有寥寥残星,万丈朝霞,火红的阳光,洒在李斯消瘦脸庞。李斯强睁着疲倦的双眼,勉强将身躯站稳,向着刚从梦中醒来的咸阳城作以下豪语:

  “我,李斯,李——斯,天慷慨生我,地慈悲养我。天地于我,即有所爱,必有所怀。吾闻诸古人,天下有粟,贤者食之,天下有民,贤者牧之。吾见于今日,天下之粟,待贤者食,天下之民,待贤者牧。此天赐之时,地遣之机。李斯当仁而不敢让也。

  物有高低,人分贵贱。其遇或异,其性不移。相国吕不韦,昔为阳翟大贾,贱人也,往来贩贱卖贵,家累千金,士大夫耻之。为贾者,如飞蝇逐臭,惟利是图,只见一日之得失,不晓百年之祸福。今窃据相国之位,吾知其必不得长久。虽如此,吾将往投之,且秦国之事,皆决于吕氏之府,秦国之政,皆出于吕氏之门,进身之阶,舍此无它。忍小辱而就大谋,吾将往也。

  吕氏门下三千食客,皆行尸走肉,何足道哉。李斯一至,必如秋风横扫,烈焰销冰,尽废彼等,惟我独尊。吕不韦,砧上之肉也,取之易如反掌,略动唇舌,便可使之俯首帖耳,而我之所求,将莫不如意

  出仕不为相国,此生虚度。相国之位,且暂寄吕氏,吾欲夺之,只在旦夕之间也。

  我,李斯,李——斯,人将称颂我的名,一如我此刻称颂我的名。人将敬我,畏我,国将顺我,从我。如此男儿,方可笑傲于苍生,方可无愧于天地。

  如是我所思,如是我将行。”

  关于李斯从屋顶摔落到地上的姿势,到底是平沙落雁式还是阳关三叠式

  这种气势之于男人,就好比气质之于女人先天可以生得,后天未必养得。

  郑国说得眉飞色舞、唾沫横飞

  奇货可居

  人们常说,机会只垂青有准备的人。这话其实狗屁不通。机会只垂青有能力的人!强者运强。这世上聪明人有很多,认为异人奇货可居的肯定不止吕不韦一个。然而,要真正把异人这个奇货销售出去,却非得吕不韦不可。谁让他不是特别有钱,那是相当有钱呢。

  马克思道,为了300%的投资回报率,资本敢冒上绞架的危险

  万花丛中过、只叶不沾身的主,用粗俗的话讲,就是打一枪换个地方

  人性有两个特点,一是普遍同情弱者,二是施恩图报

  骨酥筋软,鼻血如注。

  满面珍珠泪,一片心酸

  失败者们出于酸葡萄心理认为成功者可能拥有爱情

  权力之殇

  如果说知识改变命运,那么权力改变什么?让我们来解剖一下吕不韦,寻找答案。吕不韦不缺钱,他相当有钱,他也不缺女人,他女人有的是。就连失败者们出于酸葡萄心理认为成功者不可能拥有的爱情,他他妈的也有。可是当权力出现,向他轻抛一下媚眼,他就像一个在地球生活了几十万年之久的外星人,终于听到了老家派来接他返航的飞船的召唤。他发足狂奔,在他身后,是弃而不顾的金钱、女人、爱情。在这场也许残忍的PK中,权力大获全胜

  然而,吕不韦你慢些跑啊慢些跑。你可以爱上世间任何一个荡妇,却千万不要登上权力的床榻。因为权力场就如同黑洞,一旦进入,连光线也休想逃逸。浸淫在权力场中的人,就像置身于磁力场的铁块,不管你有多不甘心、多么疼痛,终究逃避不了被磁化的命运。权力是一种人们有意不提及的宗教,而且是排它性的一神教,除权力本身之外,不再有别的神。它并不要求信徒虔诚,然而却没有信徒不是百分百的虔诚。它给予信徒随时离去自由,然而却没有信徒愿意行使这种自由。

  君不见,漫漫的仕途,有如错综复杂的林中之路,在那高可蔽日的密林深处,埋葬了多少男人的青春见证了多少女人的眼泪

  君不见,光鲜官场,便是祭祀权力的大雄宝殿,为了得到教主的宠幸,大大小小的官员,乃至于尊贵皇帝,都不得不在祭坛上献上他们的牺牲。从亲人、爱情、朋友尊严、贞操,到明显肉体、隐晦的灵魂,或大或小,或多或少。权力高高在上地望着匍匐在它脚下的人们,带着高深的微笑欣赏着他们为了得到它,作出的种种不人性的、太不人性的表演

  对易牙来说,儿子是拿来烹的;对吴起来说,妻子是拿来杀的;对汉唐皇帝来说,女儿是拿来卖的;对刘粲来说,庶母是拿来睡的;对刘子业来说,姐妹是拿来奸的;对杨广来说,老爸是拿来弑的;对赵光义来说,兄弟是拿来砍的……

  权力喜欢这样的表演,它从不闭上自己的眼睛。

  红颜会化成骷髅,英雄将沦为白骨,官员的坟茔上长满荒草,皇帝的陵墓旁游人拍照,只有江山依旧,权力不死。有谁能夸口是他在驾驭权力,而不是被权力所驾驭?以速朽之人生,驾驭不死之权力,我未之信也。

  严于己而宽于人

  殊不知,这正是吕不韦一贯的风格,不出手则已,一出手便叫人无法拒绝,只许你说不认识钱,不许你说不想要。

  不置可否地哼了一声

  在未知等待中,时间过得单调漫长

  嘴角露出一抹不易察觉的微笑

  人,一生要走很多很多路,重要的却只有那么几步;人,一生要说很多很多话,重要的却只有那么几句;人,一生会认识很多很多人,重要的却只有那么几个。成功者和失败者的区别,也许就只在于他们多走对了一两步路,多说对了一两句话,多交对了一两个人而已。

  李斯想的不是他应该留给吕不韦怎样的第一印象,而是他应该强加给吕不韦怎样的第一印象,关于这个第一印象,吕不韦有权评价,却无权拒绝。

  李斯的狂妄,半是天性,半是蓄意。所谓大知似狂,不痴不狂,其名不彰。吕不韦半躺着,审视着李斯。尽管他不动声色,但无疑李斯已强加给他这样的印象:这是一个高傲而强悍的人,这是一个专注而坚毅的人,这是一个可以被毁灭、但绝不会被打败的人,关键是,这样的人永远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并且总是心无旁骛全力以赴。于是,在正式的会谈开始之前,李斯便已经成功地给会谈双方关系定下了他想要的调子。

  “说人之法,有如用兵之道,攻心为上。必先知所说之心,尔后方以吾说当之。”

  不当家不知柴米贵

  当断不断,必受其乱

  一直无法染指军权

  可不会甘心伏首就诛

  宅心仁厚

  不离不弃不依不饶

  李斯悠悠说道:“所谓养士,重在一个养字。李斯以为,相国对门下士人娇纵太过,优其俸禄,肆其所为,不忍稍加约束之。相国以为如此厚待士人,士人必感相国之恩。殊不知,凡士人者,必自恃其才,而相国于门下士人无所任事,养之有日,用之无时,士人怀才而不得见用,长而久之,必心生怨恨,此士人之通病也。授士以金,不如授之以事,相国若能听李斯一言,则门下士人皆能各展所长,各任其用,人人皆自以为相国重己也。如是,则士人归心,相国坐收其利而不得其害。此方得养士之妙法也。”

  实为亘古未有之壮观

  作为一个生逢乱世政治家,吕不韦的唯一缺陷便是杀心不够重,又或者,他和希区柯克有着同样的嗜好,喜欢慢工出细活,带着浪漫忧伤,在内心挣扎中,让一个人的死亡变得艰难而漫长。总之,他不喜欢面积地杀人,觉得这样太缺少艺术上的美感

  如果李斯这么容易收买,那他也就不能成其为李斯了。有时候,不交易才是最好的交易。李斯不依不饶,非要取那八武士之人头不可。他要让世人都知道,当日他在相国府门前说的那番话,绝非戏言。他要让世人都知道,凡他说过的话,他一定有能力做到。

  公元2000年悉尼奥运会中国男篮Vs美国男篮,姚明面对一众NBA巨星,猛送火锅比赛完了,姚明说了一句很经典的话:我现在知道自己值多少钱了。李斯在把吕不韦轻松侃晕之后,也有着类似感慨。他明白了自己的价值。他坚持自己的价值。要买就别嫌贵,告诉你,还不打折。

  时间一天天悄然逝去,李斯心中的惶恐也日甚一日。他不是一个有耐心的人。他的耐心早在荀卿门下读书的时候便已用尽。闲适平淡日子让他感到窒息,感到背叛了自己。屈原曾有感慨:老冉冉其将至也,恐修名之不立。李斯的恐惧却更为迫切,他担心明天自己就会死去,或者明天地球就会毁灭,而他,却和自己的梦想依旧隔着难以企及的距离

  一个甘愿用一生等待的女人,在男人心中是一种何等唯美而沉醉的象征

  每当李斯向他请求授事任命时,他都虚与委蛇地应付过去

  政治家的承诺就如同女人的誓言,你如相信你就是傻瓜

  当你日后因为曾把这些话当真而后悔莫及之时,要怨也只能怨自己,因为你自愿放弃不相信的权力

  李斯深知:在商场上,没有善意,没有恶意,只有生意。在官场上,没有比较级,没有最高级,只有上下级。

  郑国和李斯两人把酒话别,却均是满腹心事,酒喝得少,话也说得不多。李斯不明白得偿所愿的郑国为何看上去如此忧伤。他长相那么难看,本是没资格忧伤才对的呀。

  宝剑赠烈士,红粉送佳人。

  已是久远而泛黄的往事

  冷静如李斯,也震惊得差点从树上摔将下来。

  聪明如吕不韦,也是当局者迷,悟不出嫪毐对他存有巨大的利用价值?

  振臂一呼,应者云集

  其声穿云裂石,满场为之骇然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风险投资的最大原则是什么?就是从来只雪中送炭,绝对不锦上添花。惟其如此,方可最小投资,最大获利。李斯在嫪毐危难之际,只不过轻加援手,便换来了嫪毐一生的崇敬和信任。

  暴殄天物

  嫪毐见李斯如此维护自己,更是死心塌地,恨不得剖腹剜心,来表示自己对李斯的忠诚。

  人类有三大梦想:飞翔、长生不老、预知未来。这一刻,李斯已部分实现了其中的一个梦想——预知未来。这一刻,思想的闪电,越过预感中的头颅,将幽暗曲折的未来劈开一条窥探之路。他仿佛已跨越三千多个日日夜夜,到达十年之后,他站在那个尚未来临的时刻,不无自豪地回眸凝望。路依然漫长,不同的是,他掌控着路的方向。

  伟大的政治家,根本不用预知未来,他创造未来。

  无论是专权独裁还是多派制衡,至少在一段时间之内都能够达成政治格局的稳定。在这样稳定的政局里,仕途就像是限速的公路,就算你是开着法拉利战车的舒马赫,对不起,最高速度每年一毫米,咳,就慢慢爬着吧您。政坛小爬虫一词,可谓道尽其间甘苦。

  人家用惯了AK47(枪),自然懒得再来搭理你的点38

  良久之后,李斯又是一笑,恍如达芬奇笔下的蒙娜丽莎,笑得让人惆怅,让人思量。

  李斯去而复返,在他身后,跟着惴惴不安的嫪毐

  富贵岂会从天而降,我所教你的,正是以退为进之策

  一语惊醒梦中人 心中忽然透亮如白昼

  待吕不韦回到相府,已是夜久无云天练净,月华如水正三更

  没有足够的腕力,别人的把柄最好还是不抓为宜。

  不该听的秘密,必须扼杀在萌芽状态,一个字也不能听。

  秦国空手套白狼,坐收其利

  一叶落而知天下秋

  曾几何时,礼乐早已荡然无存,笑贫不笑娼变成心理常态,捉鼠方为猫成为人生圭臬,君子小人不足为辩,权势金钱九鼎一言。

  人之将阉,其鸣也哀

  鸟之将死,其鸣也哀;人之将亡,其言也善。

  悲莫悲兮生离别,乐莫乐兮新相知。(屈原)

  靡不有初,鲜克有终(《诗经》有言:“靡不有初,鲜克有终。” 意思是说做人、做事、做官没有人不肯善始,但很少有人善终。细细体味此言,觉得其中的确蕴涵了深刻的哲理和警示。 )

  靡不有初,鲜克有终。世事皆如此,爱情何得脱?天地犹在,与君永绝。这不是最好的结局,却已是最终的结局。虽然你已经并不在意,然而我还是要选择忘记。人生何事不可怜!更那堪回首,当日初见。

  然而木已成舟,后悔药无处可觅

  圣人生而知之,先知先觉,所以不为物喜,不为己悲。普通人却往往只有在事后才会恍然大悟,检讨得失。

  他既给自己戴绿帽,又替人家作嫁衣

  或许他们都以为,像甘罗这样的天才,就应该这样死亡,也只能这样死亡,像流星一般划过天空,用璀璨换长生,以刹那为永恒。

  把我扶上马再送一程便成为必然

  揽权绝非多多益善,而是要适可而止。

  一入侯门深似海,从此萧郎是路人。

  李斯和他的老师荀卿一样,也和他的师兄韩非一样,笃信人性本恶。即: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但绝对有无缘无故的恨。你把事情办砸了,有人恨你;你把事情做好了,还是有人恨你;你什么事情也不做,照样有人恨你。

  审美疲劳

  李斯听在耳中,不由身酥体软,心驰神往

  这是改变李斯一生的一次远眺,

  这是影响嬴政命运的一次凝眸。

  这一眼的风情,时到今日,犹不觉其古老。

  世间有一种膜拜,叫五体投地。

  世间有一种距离,叫遥不可及。

  莎士比亚曾说:有人生而伟大;有人因奋斗而伟大;有人则被吹捧成伟大。李斯能感受到,嬴政便是生而伟大之人。他就是为了不朽而诞生。天空是他的极限,他是人类的极限。他的光芒,将注定穿透千年万年,一如当初之耀眼。

  唐突佳人,固是人生不可承受之快,糟蹋机会,却是千古难以承受之恨

  时间逼定-司汤达的《红与黑》

  在他的身上,折射出酒神的癫狂,闪烁着日神的火光。

  废然长叹,神不守舍,怅然若失。

  李斯朦胧地意识到,天下应该统一,而且天下统一的时候也到了,天下的百姓,都期待着一个巨人的出现,早日结束战火连年的岁月。李斯察觉到了大众渴望统一的心理,但他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在此,荣格的学说正好可以派上用场。

  荣格此公,半人半妖,黑暗中的舞者,灵魂界的甘道夫。曹三之所以有些神神道道,此公为害非小。集体无意识便是此公的惊世发现。在人类的集体无意识中,有一种情结,名为救星情结。荣格如此写到:“人类都有这种对救星的期待”,“救星情结是集体无意识的一种原型意象,在我们这个充满灾难、迷惘的时代,它自然又被激活起来。”

  犹太人呼唤着他们的弥赛亚

  犹太人杀死了摩西,等待着下一个拯救者的降临。犹太人呼唤着他们的弥赛亚。但当他们的另一个拯救者——耶稣出现的时候,他们又让他流血而死。他们杀死了他们的又一位拯救者。一再重复的悲剧表明,他们享受的也许只是被拯救的过程,而不是被拯救的结果。或许这种奇怪的想法比较难以理解,但这种类似奇怪的心理,在生活中还是不乏例子的。

  作梦是欲望曲折的表述和满足,是普通人的专利,嬴政不需要通过做梦来满足自己,悍跋的人从不自己作梦,而是成为别人的梦。

  权势如闹市野兔,向无常主,人人得而逐之。

  对两种人说话,你必须简单明白,直截了当。一是对特别弱智的,一是对特别聪明的。

  “臣李斯言已尽,请服汤镬。”(汤镬-死刑的一种,也作“烹”,是把人放过大鼎或大镬,用滚汤将人活活煮死的酷刑 )

  区区薄礼,聊表歉意

  喜怒不形于颜色,心里能装事,更能想事

  嬴政冷着脸,也不寒暄,道:“听闻先生曾为相国舍人。”他的口气平淡而自然,只是在简单地说出一桩事实,并没有任何倾向或感情。

  李斯道:“臣为相国舍人两年有余,日夜所思,为大秦而不为相国。如今忝为郎官,为吾王执鞭喝道,于愿足也。”

  嬴政道:“寡人年齿未壮,国事全仗相国,先生为相国舍人,也算是在为国效力。”嬴政这话,明显是假话套话,句句都暗藏机锋,有试有探。

  李斯道:“相国终是相国,王方是国。为王效力,才是为国效力。”

  嬴政又道:“寡人闻嫪毐也曾为相国舍人,先生可知此人?”

  “臣虽不才,也知嫪毐能有今日,皆赖吾王所赐。臣爱富贵,惟吾王能赐。”

  嬴政露满意之色,道:“昨日一晤,寡人受教匪浅。离间之计,既为先生所教,也愿先生为寡人行之。愿拜先生为长史。”

  他越来越多地占有世界,却也越来越少地得到爱。天破犹可补,一颗受伤的心却永远无法复原。嬴政从缺乏爱,到抵制爱,再到否认世间有爱存在。

  缺乏爱,对普通人来说只是一己之伤痛,没人关心,没人在乎,他只能在暗夜孤独地舔着伤口,徒劳地欺骗着自己: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一切都会好的。他的力比多向内蔓延,以伤害自己为乐趣。

  但对帝王来说,缺乏爱,他的力比多却是向外张扬,在帝国的身上发泄转移,整个国家都被迫聆听他的呻吟,承担他的不幸,接受他的抗争。

  与其虎口夺食,不如另起炉灶

  所谓:我有的不多,却愿将最好的都给你。

  世间有一种诱惑最为难挡。那就是荣归故里、衣锦还乡。项羽曰:“富贵不归故乡,如衣绣夜行,谁知之者!”就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他执意将都城设在彭城,而不是设在更利于统治天下的咸阳,为后来兵败身亡埋下了祸根。纵观项羽的一生,始终带有强烈的卖弄心理和表演色彩,他更适合当明星而不是君王。

  没有人类,太阳的存在也就失去意义。推而下之,有钱不乱花,等于没钱。没有观众,再好的戏也等于没戏。然而李斯却并不在意这样的乐趣,他将低调进行到底。在派人去上蔡老家接妻儿时,也只是让使者说自己在咸阳做小吏,勉强解决了温饱问题而已。

  风雨如晦,鸡鸣不已。即见佳人,云何不喜。

  克格勃出身的普金,我们就应该知道,特工部门出来的人,都有这样一股冷酷持重的气质

  贝克特等待戈多,秦国老百姓等待的却是打仗。

  李斯从布衣爬到客卿,只花了七年。从客卿爬到宰相,却用了二十七年。好在,他终于爬到了,抵达了梦想的终点。正如彼得拉克所言:谁要是走了一整天,傍晚走到了,就该满足了。

  张爱玲却与彼得拉克路数不同,她有一句话:出名须趁早。然而,她出名早则早已,晚景却很是凄凉,不甚美妙。她过早地到达了人生的巅峰,以至于要用漫长的余生来叹息追悔。

  嬴政的风格一向如此,就仿佛是为了追究最大的戏剧效果,总是让决定突如其来,事先无法猜测,事后只能接受。

  嬴政的思绪,一如其人之神秘,飘渺如空,深藏若虚。聪明如李斯者,也难以琢磨得透。嬴政的心,有如黑暗的山洞。你永远不知道,从里面蹦出来的,是美貌的仙女还是凶残的野兽。

  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

  技多不压身,谋多乱人意。故商鞅说孝公,成大功者不谋于众。百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持百谋而莫决,不如得一谋而急行。选择太多,有时还不如别无选择。

  嬴政是王,高高在上的王,他虽然只有二十岁,却已经不能拿自己的年龄来当挡箭牌。作王,就意味着不能耍赖,不能找借口。李斯只需要提出建议,而他却要承担所有的后果。所有的行为都由他发生并最终跌回于他。他必须有决断的魄力和买单的勇气。徐志摩有诗: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而嬴政所呈现在李斯眼前的,最是那一点头的果敢。

  李斯心中大笑:这一趟没有白来啊。最高明的复仇,并非夺去敌人的生命,而是夺去敌人的希望,夺去敌人的梦想,让他除了生命,一无所有。

  孤独的人,通常不爱说话。高傲的人,通常也不爱说话。嬴政集孤独和高傲于一身,更是惜言如金。

  权力是刚猛的,而政治却应当柔软

  不用怕走弯路,走弯路有时候是一种必须,更有可能反而本就是捷径。

  沐猴而冠

  然而,这样的感动于我百无一用,我何曾需要被感动。感动是懦夫的标志,感动是弱者的专利。真正内心强大之人,能包容一切情绪,却又能不为任何一种情绪所左右。

  激情和感情,有天渊之别。一时兴起跑去街头裸奔,这只是激情,几十年如一日地坚持在街头裸奔,这才能叫感情。激情如潮水,来去匆匆,了无痕迹。感情是空气,纵使稀薄,却包围四周,让你我存活其中。

  打仗亲兄弟,上阵父子兵

  世界很大,圈子很小

  改变你能改变的;接受你不能改变的

  世间不如意事十之八九

  遍插茱萸少一人,惟独嫪毐不曾出席

  遥知兄弟登高处,遍插茱萸少一人

  歌德说过一句浪漫凄美的话:我爱你,与你无关。李斯想对吕不韦说的却是这样一句话:我恨你,与我无关。谁叫你们这些俱乐部里的人只顾自己快活,从来不往外看,也从来不曾发现门外我的存在,我,本比你们所有人都更有资格更有能力享受俱乐部里的一切。李斯要惊醒俱乐部里的人,引起他们的注意,从而为他将门打开。他有两个方法,一是一把火把屋子给烧了,就像后来陈胜吴广干的那样;二是站在门外大声呐喊,乃至咒骂,疯狂捶门,只求有人能够听到。李斯选择的是第二种方法,他也只能如此选择。

  小时候看西游记,常常疑惑,孙悟空为什么非要经过九九八十一难,这才修成正果呢?他完全可以驮着唐僧,一个筋斗云翻到西天,取走真经的呀,那多快捷多省事啊。后来渐渐明白,小时候的我太过功利,其实最重要的也许不是结果的满意,而是过程的快意。人生就像请客吃饭,非求一饱,而是在于盘中滋味,席间风情。吕不韦作为一个职业官僚,从一开始,他就已经取到了真经,从此再无奋斗目标,这究竟是幸还是不幸呢?

  作梗搅黄

  “天道玄远,人不能知,是以化为天相,示人吉凶,不可不慎。太史所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他必须先下手为强。造反虽然是九死一生,但不造反的话,只能是十死不生。

  天下七王,最美秦王。果不其然

  一个人的价值,很多时候并不是由他自己创造,而是由他的敌人赐予。

  沧海横流,方显英雄本色

  《流血的仕途》读后感(三):本书简单梳理版(三)

  公元前210年,小时候缺钙长大后缺爱而且长期超负荷高强度工作后宫太多耕耘难度太大外加吃了多年的巨资炼成的有毒的“仙丹”,正值盛年的50岁的嬴政离开了他一手创立的闪耀着荣耀与辉煌的大秦帝国,他这一去,天塌了!

  当时嬴政正在第五次巡游的途中,在沙丘行宫—当年烜赫一时的赵武灵王修建的行宫—之中,他驾崩了。此时秦始皇的长子公子扶苏(也是他临终前一刻指定的帝国继承人)和秦国名将蒙恬已在北疆守卫多年,巡游队伍中秦始皇带着自己喜欢的小儿子胡亥,还有丞相李斯,他和扶苏向来政见不合,而且扶苏被发配边疆远离政治中心权力被大大削弱李斯是逃不了干系的,还有中书令太监赵高,他是秦始皇晚年的宠臣,负责皇帝衣食起居,是胡亥的老师,和蒙氏一家水火不容势不两立,于是一个惊天的阴谋横空出世了,这个阴谋,葬送了李斯,最后葬送了整个刚建立起来的大秦帝国。

  嬴政驾崩,这个李斯发誓效忠一生的至高无上的神一般的王,在他的眼前去世了,死得与常人无异,而且尸体很快散发出了阵阵恶臭,年老的李斯多年的信仰坍塌了,为了防止扶苏继位威胁到自己和整个家族的荣耀和生命,在赵高的怂恿之下,在彻夜难眠之后,李斯在最后一刻选择背叛了嬴政,写下了他一生中让他痛悔不已的最大的不可消除的人生污点:矫诏立胡亥为二世皇帝,以始皇之名处死扶苏和蒙恬。不怪别的,只能怪嬴政死得太早,留下他李斯必死无疑。此后两年,在奸险异常指鹿为马毫无道德底线做事不考虑任何后果的大太监赵高的各种阴险毒辣的手段下(太监很容易在失去男人最重要的东西以后接着失去做人的道德底线,由此不难理解电视里面这么多大大的坏太监),自恃强大目空一切鄙视阉人的丞相李斯终于在人生的尾端遭遇了自己的克星,最后被诬陷谋反,夷灭三族,“千古一帝”的最重要的助手“千古一相”终于走完了他流血的仕途。在此期间,整个帝国各地的起义波澜壮阔风起云涌,李斯的长子李由战死于保卫帝国的战斗中,抛洒的鲜血宣告了他父亲对帝国的赤胆忠心!

  历史的镜头推向最后一幕,公元前208年初冬,咸阳市,刑场……

  李斯惨笑,他知道,一切都已经无可改变。他看向跪在身边的儿子李瞻,强笑着说出了他在中国历史舞台上的最后一句台词:“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言毕,却再也无法控制自己的眼泪,父子二人相拥痛哭。

  死亡是一杆秤,用以衡量那些逝去的光阴。在生命的最后时刻,浮现在李斯脑海的,居然不是他一生中所做出的那些丰功伟绩,而是年轻时那些简单而纯粹的快乐。那时候,他总是和两个儿子一起,牵着一只黄狗,出上蔡东门,在野外追逐狡兔。那时候,他还以为自己将在家乡上蔡终老一生,作一个安分守己的普通人。倘若就那样平凡地了却一生,难道就真的比他现在所过的一生要不幸许多吗?这个问题,李斯无法回答。

  李斯最终离开了上蔡,走上了一条流血的仕途,达到了个人价值的巅峰,成为了天下第二人——帝国的丞相。然而那又如何,今天他的结局,正应验着杜甫的那一句诗:官高何足论,不得收骨肉。如果让李斯重新选择一次,他会不会仍然选择从故乡出走?这个问题,没人能够回答。

  刽子手好不容易才将李斯父子分开。李斯面色平静,不再说话,他从来都是一个务实的人,他将坦然接受自己的失败。腰斩就腰斩吧,一死而已,犯不着像别的死刑犯那样,临死前非得喊上那么一嗓子,“过了二十年又是一条好汉!”用以换取围观人丛中如豺狼嗥叫似的喝彩叫好。他是李斯,他没那必要。

  刽子手剥去李斯的衣衫,但见他背上青紫相间,伤痕纵横交错,无有一块好肉。刽子手也是心中一酸,李斯这么大把年纪,真不知这些酷刑他是怎么熬过来的。好在,不用再熬了,一切的功与罪,一切的苦与乐,都将一刀两断,归于虚无。

  李斯闭目不语,初冬的风,罕见的滚烫,吹拂在他苍老的脸庞。

  刽子手拍了拍李斯的肩,道,“请老丞相放心,不会痛的。”说着,他的助手将一盆凉水猛地泼在李斯的身上。李斯猝不及防,浑身一激灵,正当此时,刽子手的大刀在空中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带着反射的阳光,砍入李斯的腰间,其势不衰,竟穿越而出,将一个完整的李斯斩成两段。

  李斯的上半身颓然倒地,却仍有残存的知觉。他在地上睁开眼来,果然不痛,只觉得热乎乎的,再定睛一看,原来是因为血的温暖。血正在从他的身体里往外汩汩地涌,而他,浸没在自己的血泊之中。

  随着李斯的倒下,刑场立即变为屠场,十把刀此起彼落,李氏一门,老的老,小的小,皆在刀下鲜血横飞,变成一段又一段的尸体。李斯最疼爱的孙儿,只有五岁,同样被砍下头颅,而他的鲜血,飞溅到了李斯的唇边。李斯伸出舌头,舔向那血,是咸是甜,他却已无法分辨。

  与此同时,胡亥正在咸阳宫内,喜滋滋地望着他新近搜罗来的一位绝色美人。美人也深谙卖弄风情之道,绣床斜凭娇无那,烂嚼红茸,笑向檀郎唾。赵高则在他的郎中令府中,提前试穿起丞相的朝服,并告诉他的裁缝,袖子还需要再加长半尺,腰带也需要再加宽三寸。而在千里之外的彭城,楚怀王正与其麾下诸将盟誓相约:谁能先攻破咸阳,谁便可以道孤称王。

  李斯感到自己的血渐渐冷却,而他的意识,也和他的那些亲人一样,逐渐离他远去。

  在三天之后,赵高代替李斯,进位为丞相,总揽朝纲。十个月后,赵高弑君,杀死了二世皇帝胡亥。十一个月后,子婴继位为秦王,车裂赵高。十二个月后,刘邦攻入咸阳,子婴投降,秦国灭亡。十四个月后,项羽抵达咸阳,杀子婴,烧宫室,屠咸阳。六十二个月之后,项羽垓下兵败,自刎而死。六十四个月之后,刘邦称帝,天下再次统一。

  然而,这些都已和李斯无关。李斯只是望着满地滚动的头颅,目光慢慢涣散。他最后叹了一口气,闭上双眼,永远地停止了呼吸。是的,他曾经缔造了不朽而又速朽的秦帝国,而在他身后,中国的历史虽然千变万化,却始终未能逃脱他和嬴政制定的格局。可是现在,这些都已经不再重要,他也不想再去关心,他将永远沉睡于幽冥的地下,不知有汉,无论魏晋……

  :绝大多数地方是凭着记忆而写,不免有错误疏漏之处。

  《流血的仕途》读后感(四):流血的一条仕途之路

  从区区草民到千古一相,二十多年的时间,李斯改变了自我的命运,更影响了中国两千度年的政治格局。怎样的奋斗历程成就了他的一生?从战国末年至大秦帝国,在历史的转折年代,李斯几经政坛巨震而不倒,成为登上权力顶峰,位居大秦政坛男二号。怎样的政治智慧造就了他的仕途传奇?

  纵观李斯的一生,为了实现自我价值、成就仕途梦想,谨慎低调却又次次冒着杀头的危险。他与强悍的大老板秦始皇纠缠,与权倾天下的竞争对手吕不韦、嫪毐这样危险的政客周旋,隐忍蓄势多年,终崛起成为大秦帝国的男二号。李斯的一生充满了智慧与谋虑、杀伐与权术、心法与玄机,令人心惊。

  名利野兽

  “如果人活着没有梦想,那么和咸鱼又有什么区别呢?”星爷的这句话和两千多年前李斯说过的话如出一辙。

  公元前254年,李斯是楚国上蔡郡的小小公务员一枚,工作也非常简单就是粮仓的管理员,此时的李斯看起来和其他青年并无两样。每天朝九晚五,一到办公室打开报纸喝口茶,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过的悠哉悠哉。可是有些人来到世间注定不同,注定有自己的特殊使命,李斯恰巧带着特殊使命而来。

  话说那一天风和日丽、万里无云,李斯开会开的尿急,直到会议结束,赶紧上厕所解决。历史总是这么惊人,说出来你可能不信,改变李斯的竟然是厕所里面的老鼠。李斯在厕所里面小便,看到老鼠正在吃肮脏的粪便,人一来就被吓跑了。可好,李斯的兴趣来了,开始拿小白鼠做对比实验。李斯将一部分老鼠放入厕所,另一部分放入粮仓,几个月之后厕所里的老鼠吃的是肮脏的粪便,还会经常受到骚扰,而粮仓里面的老鼠吃的是白面,住的是豪宅,并且还没有打扰。通过这一组对比试验,李斯说出了名垂千古的一句话:“人之贤不肖譬如鼠矣,在所自处耳!”

  名利的野兽不来则已,一来便如洪水猛兽一般,冲击着李斯身体里的每一个细胞,光荣、梦想、名利在县城一个小青年身上爆发了,散发出来的光芒影响了为了大秦帝国三十年的格局。李斯深知一个道理,要想干出一番事业,行动是第一步,先把工作给辞了,回家再和妻儿老小告别。

  再见了熟悉的故乡,我来了帝都!

  打铁还需自身硬

  李斯走之前给自己列了一个时间计划表,甚至给自己做了一个SWOT分析,发现自己的优势并不是很多,如果直接去帝都,风险比较大,干脆曲线实现自己的仕途梦想,于是直接奔到兰陵。

  为啥要千山万水的去兰陵?因为荀子在兰陵!李斯千山万水来到兰陵,就是为了拜荀子为师,学习帝王之术。李斯虽为两千多年前的人,也明白名师出高徒,等到出师了工作好找,如果导师再给一封推荐信,那就更舒服了。李斯来到兰陵,通过入学考试,终于进入自己心仪的大学,拜了自己心目中最好的老师。师者,传道受业解惑也。话说李斯在荀子门下,深得荀子喜欢,荀子倾囊相授;而李斯如海绵一般勤思好学、废寝忘食,终学成。如鸿鹄高飞一般,一举千里。

  如果时间往后推十年二十年,李斯一定会感谢这一段学习的岁月,一定感谢荀老师的循循教导,一定感谢自己的刻苦学习,一定感谢自己的专业课非常实用。多少次以身犯险、多少次化险为夷,全凭自己一张嘴,母鸡说的可以打鸣,公鸡说的可以下蛋。通俗的说就是将来的李斯一定感谢现在拼命的自己,要不然早已身首异处。

  一生之敌

  从李斯踏上咸阳那一刻,注定着李斯要名留史册,也注定了李斯的宿敌。一个人有多强大,一种是看朋友圈,另一种是看敌人圈。敌人的强大意味着你也很强大亦或你正在强大的路上。李斯的平生宿敌吕不韦、嫪毐。两个人可以说是李斯面前的两座大山,如果想在咸阳完成自己的向图霸业,需要踏过他们。

  吕不韦,秦国的男一号,年轻时风投了嬴政的老爸异人,且跟嬴政老妈保持暧昧关系,官居丞相;嫪毐,嬴政老妈的男宠,日日夜夜伺候嬴政老妈,太后面前的大红人,且为嬴政生下两个小兄弟;李斯,未来的秦国的男二号,现在还是咸阳街头的游侠少年,满腹经纶,却是无用武之地。官场如战场,没有所谓的亲情,只有阴谋、诡计、权力。李斯一只脚踏上了官场这条船,如果想出人头地,只有左右奉承,斩掉所有的拦路虎。

  李斯不愧是李斯,深深的明白在官场这条的道路上,自己的能量还是太弱小,石子扔到水里还能起点涟漪,自己连个涟漪都起不来。于是李斯左思右想,突然想起《易经》中的一句话“利见大人”,计由心生,第一计傍大腿,大腿傍的好,距离自己的仕途梦想不远了。麻溜的打听了几个月的消息,通过郑国的引荐,冒死向吕丞相吹牛,终成吕不韦的门客。是金子总会发光,泥沙永远掩盖不住金子的光芒。李斯就是那块金子,无论到哪都是光芒四射,哪怕是到了门客几千人的吕府,依然是才华横溢,但是正是由于才华太高,吕不韦始终不肯重用李斯,这真不是个滋味。

  虽说李斯在吕府有吃有喝,但是李斯志不在此啊,他可是要飞的更高更远,怎么能被好吃好喝耽误了消磨了自己的意志。直到有一天,李斯命中的真命天子出现,正如张爱玲所说:“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李斯遇到他命中注定的男人,那一次回眸注定无法忘记,李斯冒死谏言,也要和他说上话,这就是一个男人对另一个男人的欣赏,李斯勇敢踏出了这一步,凭借自己扎实的专业知识,三寸不烂之舌献计嬴政,最终嬴政芳心暗许。从此李斯才算真正上了牌桌,也紧紧绑在了嬴政这个战舰上,伴随他的是一生至高无上的荣誉。

  李斯跟着嬴政不假,可是问题又来了。好不容易有个这么大的腿可以抱,关键是皇帝还没有行成年礼,手里面没有啥权力,权力都在仲父吕不韦和嫪毐手里。这个情况和清朝康熙大帝情况非常相似,虽然当上了皇帝可是手里面没有权力。李斯计由心生,献计嬴政,第二计忍字诀。人在职场三字诀,忍、狠、滚,要么忍、要么狠、要么滚,现在嬴政羽翼未丰满,先坐山观虎斗,含蓄待发,等有实力在消灭他们。这一等时机终于成熟,嬴政行成年礼,当天就灭了嫪毐,嫪毐后死于车裂,吕不韦因为牵涉嫪毐案,嬴政念其有功,免了吕不韦的官职,发配到河南去了,后吕不韦抑郁服毒而死。

  李斯这一努力就努力了一十二年,游走在权力游戏当中,逢山搭梯、逢河搭桥,经历了一系列的人生低谷,踩着一堆人的肩膀往上爬,真是一将功成万骨枯,斩掉前路的一切障碍,后终于当上了秦国的廷尉,类似于现在的公安部部长,刑法一切李斯说了算。

  末日黄昏

  李斯一路走来赢了不少人,包括吕不韦、嫪毐、茅焦、韩非,甚至六国都是直接或者间接死在他手里的,乾卦曰:亢龙有悔!当一个人的到达巅峰的时候,就已经开始走下坡路了,这也正好应验了一句谚语日中则昃,月满则亏。

  沙丘政变的开始,也就意味着李斯的结束,李斯为了一己之私利,协助赵高篡改诏书,最后受制于赵高。先帮着赵高杀了扶苏、又帮着赵高灭了蒙氏兄弟、接下来屠刀又斩到宗室身上,最终轮到自己被腰斩街市。事实证明,即使再英明的大臣遇到昏庸的皇帝,也发挥不出来水平。可怜的李斯算无遗策,竟然没有算到自己死于赵高之手。

  《流血的仕途》读后感(五):0/6- 曹三者,历史演义第一人也

  曹三者,历史演义第一人也

  如果说当年明月的《明朝》是叙大于议,那么曹三的《李斯》则是议大于叙,情节磅薄瑰丽,人物栩栩如生。

  曹三的古文功底很好,读其作当真令人舌下生津,唇齿留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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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斯离家,在荀子门下学习

  李斯遇韩非,续学三年

  李斯到咸阳,欲入相府而不得

  李斯得郑国之助,入相府,成吕不韦门客

  李斯救嫪毐

  李斯荐甘罗代己献嫪毐给太后

  李斯到蔡泽手下任小官

  李斯说嬴政

  李斯任客卿,主持特务系统

  李斯废蔡泽,荐王琯,试探吕不韦嫪毐,吕嫪被李斯说服,王琯继任

  蒙骜去世,成蛟继任

  成蛟得浮丘伯之助,迎合华老太后,诬嬴政,以樊于期为内应,事败身死,李斯首功

  吕氏春秋出版;嫪毐大权在握,欲谋反,嬴政得宗室支持,完胜

  嬴政软禁赵姬,吕不韦、李斯未果,茅焦建奇功

  吕不韦失势

  李斯驳逐客令

  李斯救郑国

  尉缭来咸阳,六国合纵,李斯说姚贾,嬴政拜尉缭为国尉,姚贾为外交大臣

  韩非来秦,因弹劾姚贾,终身死

  秦灭韩

  以反间计杀李牧,秦灭赵

  秦灭六国

  嬴政成秦始皇

  秦初三大家族,李氏、蒙氏、王氏(王翦、王贲)

  李斯不以功臣为傲,力主以郡县制代替分封制

  始皇焚诗书,坑术士

  始皇崩

  李斯为赵高所说,妥协

  陈胜吴广起义

  李斯让李由放盗贼进,以求重夺权

  终为赵高所害

  《流血的仕途》读后感(六):可叹,流血的仕途

  话说吕不韦,本来是个很有本事的商人,当年己腰缠万贯,幸福美满,但还不满足,总想获得无穷大利益,竞做起了政治投机这个风险生意来。这笔生意就是,他要把当时还在赵国做人质的、不被人看好的当时秦王孙嬴异人扶上皇位。为了做成这笔生意,他不怕风险,花巨资、献爱妾。生意终于做成了,将赢异人父子先后扶上秦王位,他自已登上了丞相、仲父这个能够傲然于世、俯视众生的权位。他曾独揽秦国大权,真心实意、勤勤恳恳地为秦王国立了不世奇功,好不威风!从当时来说,他的这笔生意确实是获得了无穷大的利益。然而待嬴政长大执政后,还是被迫下台、遭驱逐、自杀身亡。

  再说李斯,本来是个家乡的小官员,家庭幸福美满,可他不满足现状,辞官继续求学,最后去了秦国,希望通过他的实力来体现他人生的最大价值,实现他助秦王统一六国的梦想。凭着他的智慧和才能,最终得到了嬴政的信任和重用。他帮助嬴政铲除了成蟜、缪毐、吕不韦及其他皇室成员对嬴政王位的威胁,彻底巩固了这位小王子的地位。还处心积虑、出谋化策,努力帮助嬴政消灭了六国,完成了统一业绩,他的人生梦想实现了,坐上了秦帝国丞相的位置,权倾一世。他的梦想实现了。可就在嬴政皇逝去的当口,由于他的私心,倔服了宦臣赵高的逼迫,违心地杀掉皇太子扶苏,改立胡亥为秦二世皇帝。从此秦帝国和他本人的命运都日落西山,最终被听信赵高谗言的昏君胡亥帝下令腰斩、珠连三族。他在人间留下的最后一句话是在刑场上对他的小儿子李瞻说的:“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免,岂可得乎!”

  呜呼,李斯、吕不韦们流血的仕途真让人可叹可惜!他们尽心尽力地为秦王朝操劳一生,最终还是被秦皇无辜杀掉。如果不是李斯存有私心而杀扶苏立胡亥;如果不是吕不韦太贪财权,想获得最大利益,费尽心思钱财将嬴异人父子扶上皇位,自己当丞相、仲父,独揽大权;如果不是秦王朝的帝王太昏,忠奸不分。能有这些流血的任途故事发生吗?

  另外,本人认为,作者在讲述秦朝故事的时候,总喜欢不留痕迹地穿插些后世才有的话语,比如德国二战纳粹、张艺谋、姚明…不太好,会混淆部份读者对历史的了解。文中多次出现大段英语描述是否有点作秀,这是中国作者的作品,是中文版,不是外国人写的,也不是翻译作品。

  《流血的仕途》读后感(七):巨星永不落

  桀杀关龙逢,纣杀王子比干,吴王夫差杀伍子胥,秦昭王杀战神白起,赵王杀李牧。都是忠臣良将死于非命的典型。曾经叱诧风云,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举目全国博得始皇一人信任的丞相李斯在生命的最后关头泪洒屠场,俨然以忠臣自居。当时的咸阳城即使不能亲眼所见必定也是万人空巷水泄不通。

  从李斯仅仅是上蔡郡一个无名小吏,偶然间感慨厕鼠与仓鼠不同之时,整个中华政坛便于冥冥中风起云涌,整个中华的历史也因此而出现惊天动地的变革,远在咸阳的幼年皇帝嬴政的命运和整个秦国的命运都将掀开崭新的一页,所以李斯从入仕的第一天开始到血溅咸阳的最后时刻,是最有资格挥一挥手带走最伟大时代的人。

  自从《流血的仕途——李斯与秦帝国》一书在市面上引起轩然大波开始,各种正反面评论便接踵而至,有人盛赞作者上知天文下知地理,饱读诗书实乃当世人才;也有人损其言语啰嗦,诸多抄录,拿历史调侃不懂装懂,造势上位实乃沽名钓誉。

  那么抛开作者曹昇本人不表,只说书中人物,其实已足够我们唏嘘不已叹为观止了。读书历来是学习书中所指,撑自己门面,或有质疑而研究,得理论以实践,如果大家在作者的真伪上纠缠不休未免有些喧宾夺主、本末倒置了。

  言归正传,说李斯其人。说来说去,中国滔滔历史,上下五千年,泱泱大国何其绚烂。李斯既死,不管后世如何易主,沧桑变幻,不知有汉,无论魏晋,然而却始终未能逃脱李斯和嬴政制定的统一格局。忠臣良将热血化碧,千秋万载,江山如故,万事垂成,舆图永驻。俱往矣,历览古今,成败于一念之间。

  学历史书上的东西,多半参有政治意味,大多从国家角度出发,说出来的理论内容很多都有歪曲嫌疑,尤其是中国的专家,动辄便喜欢来一出“百家争鸣”,以彰显自己的学术造诣,其言论大有物理学中“在理想条件下”之意,完全活在世外桃源理想国里,出口即民生,闭口则时事,为百姓笑。

  想大多数如我一般学习历史教科书长大的同学多多少少对李斯的看法都留在“辅政—焚书坑儒—勾结赵高、助胡亥谋权篡位”三条单线上。而且对他的鄙恨也是发自肺腑的,然而看了《流血的仕途》一书,不表作者对李斯的格外青睐和私心上的赞许笔墨,也能让我们从更多角度立体而直观的看到一个有血有肉,于国家有奇功,于历史有建树,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智囊人物。

  李斯,这个曾经在我们心中披着骂名,为一己私利,伙同宦官赵高诛杀太子,扶植昏庸二世的丞相,曾几何时也在内心孤独无助的感慨,悔恨自己聪明反被聪明误;这个辅助始皇嬴政成就千秋伟业,一统山河的校尉,曾几何时也对着同窗挚友韩非的遗体嚎啕大哭;这个怀揣着仕途梦想,发誓既入仕则必登丞相之位的小小郎官,曾几何时也于庙堂之高,秉惴惴之心惟恐嬴政非心中圣主错杀贤臣;这个出口成章纵横捭阖,为吕不韦出谋划策,始成《吕氏春秋》的门客,曾几何时也曾被门卫棒打,扔于闹市,穷途末路,空有一身抱负而不得施展;这个和韩非结拜兄弟,被荀子称道的高徒,曾几何时也轻轻拂去虚名,为理想信念一去不复返;这个衣衫破旧,于众人之前大声顶撞老师的无名学生,曾几何时也只安于一隅,牵幼子之手荒废时日于田野之间。

  李斯,政治家,律法家,文学家,书法家。历史书上所谓的盖棺定论在这本书中完全被推翻,一个鲜明生动的,有个性,有毅力,有野心,有抱负,有头脑,也有错误的李斯形象跃然于纸上,展现于眼前。

  在这本书中,所表现的李斯,首先是头脑清醒,不贪图一时名利,目光远大,秉公执法的伟人形象。他先后辞别荀子盛情,婉拒吕不韦抬爱,回避嫪毐相邀,一心追寻嬴政,不惜孤注一掷背水一战,把一家人的身家性命都压在一个弱冠,手无实权,闲坐空嗟叹的皇帝身上,其胆识可见一斑。与此同时,李斯以自己的大智慧帮助嬴政去恶存良,杀佞留忠,一步步走上真正的帝王之位。

  李斯的仕途固然是心酸唏嘘、血流成河的。他从千人指万人喝的小小郎官一步步爬到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丞相之位,其中坎坷岂是寥寥数语足以表述的。世人皆知,伴君如伴虎,一入侯门深似海的道理。商家之间竞争还有很多奸佞手段不足以道,况政治仕途,其中险恶更让人不可小觑。

  李斯不光是一个伟大的政治家、律法家,他首先更是一个伟大的书法家和文学家。曾经在荀子门下做学生时期,李斯就表现出杰出的文学造诣,李斯的书法更成为后来统一文字的标准,而且李斯的诸多文章也流传后世,成为不朽名著,我们耳熟能详的《谏逐客书》即李斯亲笔。前面说到吕不韦拜李斯提醒,令门客著《吕氏春秋》,也可见得李斯对文化方面的奉行,然而为何李斯没有和他的同窗挚友韩非一样著书立说,成为一代文学大宗呢?因为李斯知道自己并非池中之物,著书立说的道路不属于李斯。李斯生于战国纷争,天下大乱的时代,乱世必出英雄,英雄也必将改变乱世,于是李斯应运而出。

  纵观全书,我最不喜欢看的就是后面李斯勾结赵高篡权一节。因为前面把李斯描绘的太过圣贤,导致我在心中对其产生盲目的崇拜之意,在潜意识里给李斯戴上了光环,后面的这个错误决定让李斯的高大英明的形象土崩瓦解。后世人也经常把李斯和赵高这个奸佞宦官相提并论,认为此二人之死罪有应得。这种看法不免以偏盖全,管窥之见。抹杀了李斯之前所有政绩,那么李斯的晚节不保和一生的宏伟业绩,究竟孰轻孰重,各人心中自有见解。

  历史的洪波激流向前,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纣亡。李斯之为,各显其彰,不可一言以蔽之,什么其功勋丑闻不足以世人评说,一切留等历史评判这样的混账话我也不会说,读罢通篇洋洋洒洒三十余万为李斯正名之字,也不禁潸然泪下,人无十全十美,李斯于我心中已经是一颗煌煌闪耀的巨星,高悬不落。

  《流血的仕途》读后感(八):做人,不做政治动物

  评《流血的仕途——李斯与秦帝国》

  李黎(南京——作家,出版人)

  很多年了,历史书写被官方把持,如果官方因为需要修改历史,从来天经地义。所以,大众更喜欢的是历史小说,甚至民间野史。

  今天依然是这样,官方的历史课本提供基本教育,并恶狠狠地考你。受到历史教育的人往往只会喜欢“历史小说”“历史随笔”等非官方著述,对教科书往往食之无味。喜欢的人多了,历史领域居然也能出现畅销书和明星。比如近几年出版的这些优秀的历史类图书,也许读了就能让你爱上历史(但可能会厌恶人生):《血酬定律》《天公不语对枯棋》《大明王朝的七张面孔》……

  在大量的历史类图书里推荐这些,是因为它们都有“向上”的精神。它们不是教你“小故事大道理”,不是教你怎么混得好往上爬迈过这道坎,而是对我们的历史保有一份反思(甚至是厌恶,再精彩也全是尔虞我诈的破事),对人,尤其是对历史人物难以回避的历史命运做更深的追究,进而引发出对我们的文化特性和生存哲学的批评。

  最近一本有同样品质的书是《流血的仕途——李斯与秦帝国》。它已经畅销了好几个礼拜了,它外在的最大特性是:好看!如果你看过它,那么一定是一口气看完的。如果你花了很长时间看完,要么就是其实没有看完,要么你就是阅读上的废物,不分好歹。

  关于对它的评价,除了“用扎实的史料把李斯这个形象勾勒的十分清晰”,除了“大胆使用现代语言,甚至网络语言,还木乃伊般的史料于血肉”(王小峰语),除了“作者文史哲融会贯通的卓越才华,辞章绚烂,见识通透,灵感所到之处,下笔生花”(孔庆东语)外,还应该加上两点:境界和血气。这是指作者的境界和血气,也自然地被作者注入了李斯这个形象上。在第61页,作者写到:

  19世纪英国首相帕麦斯顿曾经说过:“大英帝国没有永远的朋友,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这都什么论调?化外之民,犬戎蛮夷。有奶便是娘,动物便是如此,号称万物之灵的人类,难道就不能有更高一点的精神境界?

  这就是作者的境界和血气,不止一次地出现,你在大小会议上是见不到的。在这本绞尽脑汁写就的犹如悬疑推理和精神分析小说的书里,不断出现这样的表述,不仅没有降低书的质量,反而能领着愿意多想一点的人去想:为什么中国历史和历代政治总是充满阴谋、诡计、利用和争斗?为什么漫长的历史上真正能维持尊严的那么少,而权倾一时的人又总是被搞垮乃至挂掉?这一切发生在我们这个时代之前,又确实存在于当下,我们该怎么办?

  作者屡屡冲破史料和虚构,也就是冲破正在写的这本书,跑到你面前,愤怒但直接地提醒我们:游戏规则固然强大,但太多游戏“本质上是对生命的耗费”,不必参与;或者,有种去超越它:干事情不要总停留在功绩层面,有种往制度与文化层面去。

  夜深人静读这本书时,被作者猛然一声断喝,你一定会在踌躇满志、决定大干一场之余,多想想我们历史文化里面更加根源的东西,多想想你自己这辈子到底有多少意义多大指望——人和动物的区别是人能思考并愿意思考,所以,《流血的仕途》照旧不是“官场&商场葵花宝典”,而是一本强化你作为人的特性的书。

  (《流血的仕途》 中信出版社2007年8月出版)

  《流血的仕途》读后感(九):为官的代价

  最近不太忙,也就有机会好好看一下书。最近对历史性的小说有点感兴趣,《明朝那些事儿》写得直白有趣,看完了第一卷朱元璋的专辑,对朱重八同学的生平及元末明初的史事有所了解。然后紧接着又看了《流血的仕途》上下卷,终于知道了中国历史上有名的男二号——李斯的仕途经历(如果历代皇帝们算男一号的话),而李斯在男二号中属于相当有才的,既帮着打天下——辅助秦始皇吞六国一统天下,又帮着处理统一后的种种问题,思想路线上的和谐——焚书,而这也是后世对李斯相当诟病的根源之一,认为他泯灭了先秦百家的思想多样性,造成了文化遗产的损失。平心而论,书也分种类的,有益进步的,危害思想的,我们也不清楚究竟焚的那种书,退一步再说,朝代建立后都无外乎会进行思想清洗,汉代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宋代程朱理学上台,清代文字狱,以及我们的十年浩劫和河蟹思想,毕竟成王败寇,由胜利者书写历史这个道理大家想必都还是懂的。同时李斯同学极力反对秦始皇对公子公主及功臣们进行分封建立诸侯国,建议采用县郡制,大大加强中央集权,避免了春秋战国诸侯国混战的局面,也为后来的省市县制度打好了基础。要知道这是要有相当魄力的,李斯也算秦朝数一数二的功臣,封地绝不会少,并且世代世袭,但他老人家看的更远,能把国家整体放在上面,把自己的荣辱和国家绑在了一起,还是相当让人敬佩的。同时,李斯同学还是先秦时期的写作能手,难得的书法大家和雄辩之才。

  这套书里也渗透着中国几千年官场仕途文化,裙带关系学,换位思考,耐心等待时机,不要害怕主子有麻烦,就怕他没有麻烦或者有了麻烦你不能解决这些都是基础。用茅厕和粮仓里的老鼠对比来说明了温水里的金鱼这个道理。也教育了我们眼光要放长点,要看清楚局势,为了长期利益,短期的舒适有必要的话可以适当打点折,但这有个前提——你老人家要目光如炬,要能真正的分辨形式,会看人,并且会跟对人,不然就是出来混,迟早都要还的。还告诉我们做人在某些场合有时太洁身自好也是不太好的,有时候你要授人于一定把柄,当然要给对人,而且要掂量好份量,让其安心,令其知道你们是一根绳上的蚂蚱。

  书里也指出了是个人都会有弱点,秦始皇那么一个懂得人神之道的人,还是害怕面对死亡,并为此活埋了骗他的江湖术士——不是坑儒哈,有司马迁大哥的《史记》为证,后世传成坑儒也是一部分读书人为了形势骗当权者,要尊重读书人,不然秦始皇就是你的前车之鉴呵。而对死亡的恐惧,也把这个伟大的人物折磨的奄奄一息,成了秦朝早夭的一个原因。而李斯这个法家的集大成者也有自己的弱点,担心自己男二号的地位,做出了错误判断,导致他做出废扶苏拥立胡亥——秦始皇这条真龙生出的蚯蚓,杀蒙恬,蒙毅兄弟,推倒了秦国的军事支柱。同时与赵高这个只有毁灭欲没有爱欲的阉宦相比,他还玩的不够绝不够狠,没有那种置之死地而不生都无所谓的劲,毕竟他还有这个地位,还有老婆孩子一大家。

  整本书还是很有意思的,颇有文采,对话很多引用史书记载的原版文言对话(当然是不是真的原版只是李斯等当事人知道),也给出《谏逐客书》等千古名文。文末,李斯被腰斩,族灭时想到的是自己在上蔡时带着小狗和儿子出去追野兔而非他这风云变幻的一生,还是让人唏嘘不已,要混仕途,是有代价的,有形的血和无形的血在所难免。

  《流血的仕途》读后感(十):虽为后人所诟 但不虚此生吧

  印象中的李斯是秦始皇的得力干将,是个和许许多多匆匆的历史过客一样的丞相,是个有野心的人。。。

  最早欣赏他的地方是他的一篇文章《逐客论》,语文老师把它当成一篇精彩的议论文,我却喜欢里面的纵横捭阖,激扬押韵的文字,它是我这么多年来最喜欢的一篇古文,犀利、辩证、文采斐然。。。

  当我读完这本书的时候,我觉得李斯在我心目中更人性化了。对他的喜欢更近一步了。作者把李斯丰满化,把李斯生动化,文字大气不失幽默,穿插其中的历史事件,其中的勾心斗角,写的得心应手,仿佛可以看见鲜血淋漓的场面。这样的风格严肃的李斯,自私的李斯,野心勃勃的李斯,写的酣畅淋漓。

  ---------中国上下五千年的历史,最具魅力的阶段就是春秋战国,他是中国文化思想的最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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