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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王》读后感10篇

2018-03-29 21:35: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约翰王》读后感10篇

  《约翰王》是一本由[英]马克·莫里斯著作,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52,页数:382,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约翰王》读后感(一):金雀花王朝里的枭雄

  说起中国个人英雄史,有一位绕不开的人物,那就是曹操。有人说曹操嚣张跋扈,目中无人,有人说曹操足智多谋雄才大略……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大多数史学家在研究某位历史人物都带有主观情绪,并且影响到了客观事物描写。就比如《三国志》和《三国演义》,《三国志》更接近于真实的历史,而《三国演义》则带了几分作者的主观感情,是历史故事升华

  关于约翰王的历史书繁多,最出名的要属莎士比亚写的《约翰王》,莎士比亚的这篇剧本,显然更趋向于故事性,而且主观情绪较多,但也不失为一篇绝佳的作品。马克·莫里斯写的《约翰王》则更趋向于纪实,全篇几乎不带有作者的主观判断,偏学术,马克·莫里斯是一位广受欢迎的历史学家和播客、精通中世纪史,熟悉中世纪的君主和贵族体制,在伦敦大学从事研究工作教授课程。全书对历史的描写为插叙,并没有按照时间线来记录历史故事。一共有十四个篇章,每个篇章都攫取代表性的事件,通过某个时间段内的历史记载,烘托出约翰王如何从默默无闻底层爬到拥有翻雨覆雨的权力君王

  金雀花是亨利二世的父亲的绰号,金雀花王朝也称为安茹王朝,安茹家族是法国的贵族。亨利二世所创立的金雀花王朝是英格兰中世纪最为强大的王朝,亨利二世一直苦于找不到继承人,知道他迎娶了阿基坦的埃莉诺,他的老婆本是法国国王路易七世的妻子,路易七世因为从小就信奉基督教,导致他对男欢女爱,颠鸾倒凤这类事情嗤之以鼻,埃莉诺受不了这个唯唯诺诺老公,埃莉诺是有野心的,直到他离开了法国,嫁给了亨利二世,她的野心也逐渐显露了出来。埃莉诺多年来,一直想取得实权,却处处碰壁,他深得孩子们欢喜,却一直被丈夫亨利二世防备着。

  约翰是亨利二世的第五个孩子,亨利二世对小儿子并没有什么偏爱,他的父母土地分封给了他的几位兄长,于是约翰被人戏称为“无地王。”一个身处王室却要屈居要所有人之下的“王室平民。”在英国历史上,他是最不受人待见的国王,许多史书,对他的评价都是贬义,就连莎士比亚对他的评价都趋向于贬低,以致于人们对他的印象颇为不客观,马克·莫里斯则不然,他还原出了一个最真实的约翰王,一个“宁教我负天下,不教天下人负我”的约翰王。约翰王在年轻时候,一直屈居与贵族底层,他隐忍,将所有的怨气到埋藏在心中,他表面看起来人畜无害,内心确藏着一个嗜血如命的魔鬼。在他的政治道路上,他不断的倒戈叛变,他的父亲都没有想到,背叛他的那些人中,最为让他痛心就属约翰了,他万万没想到对他百般忠诚的约翰,竟然是他养了这么多年的野狼,约翰时刻匍匐着,等待着绝佳的时机,猎杀生他养他的亲人。他是踩着无数人的尸体上位的,亲人在他眼中不抵权力二字。他一生中的耻辱,对别人来说却是一生中的幸运,这份耻辱与幸运并存的事迹,便是《大宪章》的诞生

  约翰王有点像曹操,一个有野心,有头脑,敢于隐忍的大枭雄,他的成功源自于他的野心,他的失败更是源自于他的野心!

  《约翰王》读后感(二):“为了你,我失去了今世最优秀骑士

  安茹王朝的约翰王(1166-1216)恐怕是英格兰历史上最恶名昭彰的国王之一,在他的统治时期内,不断地将领土拱手让给他的劲敌、法国国王腓力二世,最终导致了安茹王朝的崩溃;因为他的政府实行高压政策,并未能按照承诺收复诺曼底,招致封建贵族们的不满,贵族们迫使他在1215年被迫签署《大宪章》。

  但是《约翰王》中值得一读的,除了他在政治上的无所作为作为君王的反复无常以外,还有许多关于他婚姻中的八卦。很多编年史学家将约翰描述为一位荒淫无度、不知廉耻的国王。过去,人们总认为约翰王在卧室内的问题并无大碍,毕竟当时王公贵族蓄养情妇十分普遍,但约翰所猎色的目标都是大贵族的妻女。仅在他与第一任妻子,格洛斯特的伊莎贝拉的婚姻里,他就有至少两名贵族情妇,并生下五个私生子。约翰王的第二段婚姻生活,这是影响他统治的一项重大错误,也给一对佳偶带来离别

  约翰王的第二任妻子是昂古莱姆的伊莎贝拉(与第一任妻子重名……)据说,约翰迎娶年轻的伊莎贝拉并非出于政治因素,而是被她的美貌所吸引。而约翰“迎娶”这名少女方式近乎于绑架,生生拆散了伊莎贝拉与她的未婚夫休·德·吕西尼昂。伊莎贝拉结婚时确切年龄现在已经不得而知,但最多不超过十五岁,即使以当时的标准来看,她也实在太过年轻。而且,年纪相差二十余岁的国王与王后之间能有什么相同兴趣

  在伊莎贝拉于1200年加冕为王后之后,约翰对待她的方式也非常匪夷所思,就像对待一个孩子。多数时间,约翰将王后如金丝雀一样安置在王室城堡中(很长一段时间让她和他的前妻住在同一个城堡里!),并根据自己的所需,招之即来,挥之即去。但不会给她任何的政治权力,也不给她领地。这意味着,伊莎贝拉将完全依赖于约翰的施舍生活。

  在他统治的最后几年里,伊莎贝拉也一直处在他的紧密看守之下,虽然可能是出于保护她的原因。有些编年史作者认为,国王受到了她的迷惑,整日与她寻欢作乐,才导致了安茹帝国的灭亡。

  昂古莱姆的伊莎贝拉究竟是直男眼中的红颜祸水,还是王朝战争不幸婚姻的牺牲品?

  实际上,约翰王当年横刀夺爱的行为给他日后的作战确实埋下了隐患。1215年约翰准备大举进攻腓力二世之时,遭到了吕西尼昂家族的全力阻挡。其中一部分原因正是因为休·德·吕西尼昂无法释怀夺妻之恨。约翰不得不向这个古老的骑士家族家族承诺大面积的领土,并将自己的女儿许配给休的儿子为妻——虽然这种慷慨补偿最终奏效,但早在十四年前他迎娶伊莎贝拉时就该提出了。

  而王后伊莎贝拉对于她原本的婚约人的态度,从历史的断片中可见一斑。有一次,约翰对伊莎贝拉说:“听着,我的女士,为了你,我失去了太多东西,你都知道吗?”对此,她回答说:“吾主,为了你,我失去了今世最优秀的骑士。”很显然,所谓今世最优秀的骑士,正是她念念不忘的休·德·吕西尼昂。

  这种感情最有说服力的证据就是伊莎贝拉在约翰死后的行为了。1217年,为了嫁给休·德·吕西尼昂同名的儿子,她抛弃了自己的四个儿子,回到了昂古莱姆。在那里,她组成了新的家庭开始了新的生活。这样的生活又持续了29年在这期间,对于自己的命运财产,她拥有了前所未有控制权,也因此颁布了众多的宪章。但在这些宪章之中,没有一个涉及约翰,更没有为他的灵魂祈福……真是令人拍手称快

  《约翰王》读后感(三):论一个混蛋君主对历史的贡献

  论一个混蛋君主对历史的贡献

  大约没有比宋徽宗更会搞艺术皇帝了,大约也没有比亡国后作词更具艺术感的李煜了,历史上总会优待某些人,让他文韬武略,留名千古,也会不按套路出牌,让艺术家做皇帝,也能让混蛋做君主,比如约翰王。

  莎士比亚就以英国的约翰王为原型写过《约翰王》的剧本,这一个臭名远播的君主,令作家爱不释手,也令历史学家着急,更令当时的臣民和大臣们恨的咬牙切齿,但不可否认的是,没有约翰王,就没有英国具有历史意义的《大宪章》。真是成也萧何败也萧何。

  这么令人爱恨交加的君主,英国的历史学家,广播员马克•莫里斯(Marc Morris)还给他的一生如实的谱写出来,而且写的妙趣横生引人入胜,就是这本《约翰王:背叛、暴政与<大宪章>之路》。顾名思义,这”是一部讲述金雀花王朝第4位君主——“坏国王”约翰的传记,真实还原了其统治下的金雀花王朝,再现了《大宪章》诞生的全部过程。”

  观其一生,约翰王坎坷童年,为了自保和夺权墙头草时期的青年,和成为国王后逐渐暴露本质成年,客观一点讲,如果不看他后期变坏的话,还蛮狗血、满励志的。首先,他出生时候,很悲催,他父亲可能没料到自己的妻子这么能生,所有的封地都封给了大儿子、二儿子,等到约翰出生的时候,无地可拥有,成为徒有一个封号的“无地王”,而自幼父母也不在身边,无权无势,还被父母亲“无视”,周围人的态度,话语,以及强大的兄长们,对约翰幼小心灵也会构成不小的伤害。童年悲催了,等到他想为自己谋些福利,尤其日渐老去的父亲为了补偿这个小儿子做出的努力时候,他们的兄长们都能为了皇位自相残杀了。在父亲,大哥,二哥中间求生存,不易呀。于是到了圆滑和不要脸皮的青年事情了,为了能打败哥哥,可以暗中投靠腓力二世,战败的时候,也可以痛哭流涕的求原谅,等你原谅我,我可以东山再起啊,反正我年轻,于是,悲催的哥哥倒了,终于轮到约翰自己当家作主,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了。生为皇室中人,为了生存和自保,做一些滑稽、稍微过头的事情,原本也无可厚非可惜,在稳坐中军帐的时候,为了给自己脸上贴金,夺回自己的领土,一次又一次与法兰西交战,这拉锯战耗费了大量钱财,而约翰王又爱财如命,横征暴敛的同时,还要中饱私囊,臣民真是水深火热苦不堪言呀,有道是“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约翰王终于作(zuo,一声)到头了,正所谓“官逼民反”。

  他的所作所为,最终促成《大宪章》的诞生。在与自己的二哥争夺王位时期,约翰王就已经声名狼藉,后来,历史传言他谋杀了亚瑟,并饿死其亲随,这一次使他的声誉遭到了毁灭性的打击,哪怕终生“囚禁”,也好过弑杀。再加上在位期间,不停加赋税,激化与教会矛盾,甚至英国被开除教籍,这一路作死到底,终于引发叛乱,《大宪章》诞生了。

  纵观历史,历史上这么能作(zuo,一声)的君主,大约下场都不大好。宋徽宗客死他乡,他的花鸟艺术并没有给他带来生命的延长,反而加速了北宋的灭亡;李煜词赋做的好,却也抵不过赵匡胤的一杯毒酒,而约翰王在这么拼死的折腾下,还只有《大宪章》约束他,没有被愤恨的王宫大臣们“五马分尸”,也算幸运了。所以说,人无完人,依着约翰王的厚脸皮,还可能拍着胸脯对着历史学家说,“我是《大宪章》的头等功臣!”不知道历史学家是该哭还是该笑呢?

  《约翰王》读后感(四):坏到极致便是极好

  众所周知,莎士比亚一向只用英文写作,但他的作品经常被翻译成多种文字,畅销全世界多个国家地区。然而在莎士比亚众多戏剧名作里,并不是所有剧本都尽如人意,其中《约翰王》是根据约翰王生平主要经历创作的。尽管剧中人物形象鲜明场景动人,感情真挚,可这部剧作却是莎士比亚最不如意的剧本之一,搬上舞台次数也是最少的。究其原因,还是约翰王太过臭名昭著,只要对中世纪的历史有所耳闻,必会对其充满抗拒。 作为英国历史上最不得人心的国王,约翰王究竟是个怎样的存在?他又做了些什么才让后人如此待他?为了让读者抛开偏见了解一个真实的约翰王,英国历史学家马克·莫里斯,根据当时所处的社会背景,翻阅了官方记载的大量史料,梳理整合后写作了这本《约翰王:背叛、暴政与<大宪章>之路》。因此,有关约翰王的所有好奇都能从中找到答案,可以说是专为约翰王而写的个人传记,真实还原了金雀花王朝在其统治下的衰败过程,生动再现了一份伟大文件——《大宪章》诞生的来龙去脉。 由于作者是以1203年为分隔线,将全书分成两个部分,故书中先讲述了约翰王继位后的所作所为,再反过来介绍他继位前的生活经历。两条主线齐头并进,互不影响,却交织成一条完整发展脉络。约翰王所处的金雀花王朝是统治英格兰时间最长的王朝,经过几代君主多年来的努力,等到他接手的时候,金雀花王朝的发展已经达到巅峰期,其领土面积一直从苏格兰延伸到耶路撒冷。有意思的是,明明土地面积如此之辽阔,却偏偏没有领地能分给约翰,只怪他是亨利二世最小的儿子,按照长幼顺序,领地早已被他的几位兄长瓜分干净,于是可怜的约翰一度被人们笑称为“无地王”。 正是因为有这一层原因所在,一向对约翰毫不关心的亨利二世,竟然感觉自己对小儿子多了一丝亏欠,相当后悔没有分他哪怕一丁点的土地。为了补偿约翰,亨利二世随即做主,为他娶了一位家世显赫的妻子,再加上他的三个哥哥接连离家出走,投靠法王腓力,其中大哥和二哥还不幸早死。这让本来继承王位希望渺茫的约翰,在岳父的帮衬和父亲的偏爱之下,未来前途瞬间一片大好,随着他在父亲心中地位水涨船高,约翰登上王位,岂不指日可待? 话虽如此,别忘了约翰还有个相当厉害的三哥,把他父亲的军队打得毫无招架之力,直接从亨利二世手上强势夺过王位继承权。憋屈的约翰又怎会无动于衷,一直在暗地里谋划着如何篡位,静待时机。原本中间有一次很好的机会,很可惜计划赶不上变化,直到1199年他才正式登上王座。忍耐已久的约翰终于可以不再压抑自己,尽情释放自己如魔鬼般的真面目:针对法国,连年派兵征战,却屡战屡败,几乎失去在诺曼底的全部领土。为了维持前线的战事,约翰王加紧了对平民和贵族的剥削,他不断上涨税率和开征新税,暂且不说平民,贵族都已不堪重负,忍无可忍之下,愤怒的贵族们只能集结起来,武装讨伐约翰,经过四天的交锋和妥协,迫使他签下了限制君主专权、体现公民权利和法律尊严的重要文件——《大宪章》。 毫无疑问,《大宪章》的签署代表着英国宪政体系的起源,并成为日后英国君主立宪制的法律基石。这份写在羊皮纸卷上的文件第一次限制了封建君主的权力,时至今日,《大宪章》中仍有三个条款具有法律效力。可以说约翰王的一生充满了戏剧性,难怪莎士比亚会把他搬上舞台,早年的他是个爹不疼娘不爱的乖孩子,成年后却变成受父亲偏爱的熊孩子。或许正是儿时的不曾拥有,才让他越发渴望权利,一心想着铲除异己,充满野心却带着金雀花王朝走向衰败。不过俗话说“坏到极致便是极好”,因压迫而生的《大宪章》,预示着人类文明又向前迈出了一大步。

  《约翰王》读后感(五):约翰王的勇气

  金雀花王朝是英国历史上一个重要的时期,也是历史学家、文学家颇感兴趣的时期。失去儿子的亨利一世替女儿玛蒂尔达安排了一桩政治联姻,诞下子嗣为继承人,女婿诡异的姓氏“金雀花”(一说是他总爱在帽上饰以金雀花,故而得名)名垂青史。历史学家丹·琼斯在《金雀花王朝》一书中,圈点了性格各异、毫无规律可循的历代国王,称:“金雀花王朝历代国王以自己的形象塑造了英格兰。将一个政体松散、脆弱、容易分裂的国家转变成了当时最强大、最进步的国度之一。”马克·莫里斯的《约翰王:背叛、暴政与<大宪章>之路》一书,主角是金雀花王朝诸国王中较为逊色的一位,但却教人过目难忘。

  约翰王何德何能!莎士比亚第一部搬上电影屏幕的作品就是《约翰王》,简·奥斯汀在伦敦期间曾因剧目由《约翰王》改为《哈姆雷特》大叹失望。然而,我们看莎士比亚的《约翰王》,印象最深的未必是约翰王本人,理查一世的私生子、亚瑟和他的母亲康斯坦斯、腓力和儿子路易,他们不尽然是为了呼应或反证约翰而存在。莎士比亚由人物的摇摆和唯利是图讽刺人性的恶,在他笔下,刚毅的康斯坦斯是着墨较多的正义的一方。

  而在莫里斯的《约翰王》里,不存在戏剧人物式的非善即恶。看惯了太多成王败寇的歪曲、先人传记的粉饰、各执一词的舆论,莫里斯并未武断地偏信史料,妄加采用能佐证自己观点的史料。譬如亚瑟和约翰谁更有资格继位?如同当年斯蒂芬国王和玛蒂尔达皇后的争夺,是两股力量的博弈,性别、亲疏、能力、人气,在先王没有亲生儿子的情况下,如何排列这些因素的优先级是个千古难题。莫里斯指出,理查一世过继亚瑟为子是在与腓力谈判过程中的权宜之计,有没有后招不得而知。约翰饱尝了童年缺爱的不安全感,背叛父兄夺位的心理也在情理之中。但他最大的错误并非莎翁戏剧中否认亚瑟的“正统”,而是在理查东征时篡位,这点才是合乎事实的。

  莫里斯笔下的约翰王,与其说是不择手段搏上位的野心家,不如说是个时乖命蹇的可怜人。约翰绰号“无地王”,这个伴他一生的绰号幼时代表不得宠,死时代表不得势。当他的哥哥们都得封地时,约翰可谓是爹不疼、娘不爱,孤身一隅被遗忘。后来,老国王亨利二世总算想起了这个儿子,想要补偿他,甚至在被其他儿子背叛后深深信任他,却是一厢情愿——童年被亏欠的孩子不再寄望于父亲的庇护,为了自己的目的不惜在父亲心上插刀子。他怎能料到,自己闯出的路也不牢靠,末了四面楚歌,连葬身之所都难觅;没有王冠,只有加冕时的亚麻头巾。无地王,仍是彻头彻尾的无地王。

  约翰在位期间横征暴敛,战火频仍,对内不是个好家长,对外不是个好外交官,不得民心腹背受敌,似乎也是咎由自取。但莫里斯认为,约翰的失败是因他的个性造成的。背负着背叛的恶名继位,约翰没有能力扭转乾坤。他性格懦弱卑怯,不像他喜爱竞技或叱咤疆场的兄弟们那样孔武有力;战事不利时拔腿就跑,不顾后果。在政治上又过于稚嫩,出尔反尔,随心所欲做出承诺和改变承诺。在利益面前非常短视,目空一切又心狠手辣。无勇无谋的个性注定了约翰不能成为一个好国王,而他偏偏不甘被冷落、被小觑,要改变自己的命运,迈出这一步的勇气倒令人诧异了。

  换个视角来看,倘若约翰只是个普通人,或是从未参与夺权、安分地做个小王子,他会不会招致骂名?既然胆小懦弱,远离纷争便罢,更不必因缺乏威望,色厉内荏,妄图以残暴制衡。约翰其实是生错了环境,坐在了错误的位置上,把个性中负面的部分暴露无遗。“每当感到自己实力强大的时候,就会无端地挑衅他人。接着,在他信心渐失的时候,又开始想要重新赢得他们的忠诚。”遗世的财政记录多少能为约翰辩护:在他继位前,情形便不容乐观。过度扩张的安茹帝国岌岌可危,而约翰挖空心思聚敛无厌,也并非为了贪图自己享乐。他在以他的方式解决问题:领地面积不占优,就多立名目搜刮钱财;民怨生叛乱,就暂时减税安抚;需要教廷援助,就卑躬屈膝献上主权;银根吃紧了,又拿贵族开刀……约翰的反复无常,是一个勇气和才华都很平庸的短视者,交出的一份批满红叉的试卷。他端坐考场中,有时向邻座使眼色,有时写下有限的步骤,有时听天由命掷骰子,答完一题是一题。汗流浃背坚持到考完,倒像终结了一场耗费心力的漫长考验,他尽力了,无心去追寻作答得如何。以历史的后见之明,我们顶多批阅答题正误,到底也不能批阅失去了订正机会的约翰王。就好像我们会给南唐后主李煜的试卷一个低分,可比起诟病他作为君王的昏聩,更多人是怀着对他文采的赞赏来评价他,同情他被命运错置于帝王家。约翰王没有这样可以“圈粉”的专长,值得强调的只有他签订的《大宪章》。

  由《贵族法案》到《大宪章》,虽是因约翰的行为诱发的,就结果而言,显然不在约翰的设想中。暴政意外地有了积极的产物,走一步算一步的约翰以他惯有的行事风格做了一件好事。四分五裂的帝国惨遭蹂躏、受人觊觎,但“他的压迫导致了一份法案的产生,从而保证了上述惨状不会再次在英格兰上演。该法案同时也象征着臣民获得了反抗暴君强权的权利”。这或许也是丹·琼斯口中“以自己的形象塑造英格兰”的一种表现。

  好与坏、福与祸,历史的更替往往不是一目了然,约翰自不必为江河日下背锅。端看与他同时期的法王腓力,同样出尔反尔、唯利是图,结盟还是捅刀,都是极不牢靠的权宜之计,只是在与约翰的交锋中屡占上风;英法两国的关系,在这一时期已经反复多次,也休怪此中人的反复无常;金雀花王朝的历任国王不比太平盛世后继有人,常常是良君接替了暴君,后又传位给暴君,没有规律可循,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动荡复杂的环境下,不能单以今世的价值观来衡量。

  莎士比亚的《约翰王》是跳脱出约翰本身的,它的魅力在于作者对人性冷峻的洞察;莫里斯的《约翰王》是将人物命运与他置身的环境视作一个整体的,它的魅力在于我们能在平凡人格的挣扎困顿、步履维艰中读到另一种勇气:无论手握何等筹码,都坚持到最后。造化弄人,纵只为自己负责,亦没有想象中容易。

  ——丁酉年读马克·莫里斯《约翰王》

  《约翰王》读后感(六):善良的伪装

  1215年《大宪章》产生,至今已有八个世纪,但八百年前约翰王被迫签署这份法律文件的历史却还历历在目。约翰王的封建专制的统治阶段,随着《大宪章》的生效,也随之结束。《约翰王:背叛、暴政与<大宪章>之路》全面记述着约翰王的一生,一张看似善良的脸,却是背叛、暴力、权力、野心,丑恶的内心。

  作者英国历史学家马克•莫里斯,专研于中世纪历史。本书主要讲述了约翰王(1167—1216年)的一生,从无地王,通过背叛,政治手段、战争等一系列因素,成为英格兰国王。曾经他的父亲亨利二世以为他是一位忠实、懦弱、乖顺的儿子,但当理查与腓力合作背叛亨利二世时,投靠他们的第一个位特赦的人竟是约翰。从这件事件开始,历史要另眼相看约翰勋爵。

  在内容上,约翰王的一生分为三个时期。第一时期,他的少年时,作为亨利二世的第五个儿子,没有分到封地。这时读到他,是可怜,不公平的待遇。第二时期,涅槃重生,约翰经过一系列的斗争,终于成为国王。他撕下了善良的伪装,露出可怕的丑恶内心,专制、残暴、野心,对贵族、教会的无视与剥削,对人民的压榨,最终走向了一条不归路。第三时期,他的末期,1214年7月布汶战役成为具有历史意义的转折点,它标志着法国扩张的胜利,也标志着约翰王的终结,安茹帝国的崩溃。贵族不满的起义,他被迫签署了《大宪章》。在写作上,顺序安排独特,采用两个时间的穿插,过去与现今相结合,直到十章才开始时间顺序。两个时段内,约翰的对比,发现约翰王的转变,从善意到丑恶,撕下了伪装,真实的他,是一匹披着羊皮的狼。

  约翰王的专制、残暴在书中表现的淋漓尽致,他的行为,最终导向《大宪章》的运应而生。约翰篡夺兄长王位的过程时,已经是名声扫地,1191年还企图推翻大法官威廉•朗香,人们以为会迎来英明的君主,因此视为理查的合法继承人,但他与亚瑟之争,剥夺了亚瑟的权利,1203年谋杀亚瑟,以及饿死亚瑟的追随者,使得他的名誉造成了毁灭性的影响。约翰王1199年登基以后,1204年,英格兰出现了通货膨胀,约翰开始增加赋税,并新征赋税,造成了贵族、臣民的不满情绪。1207年,约翰王新征税项,在位七年间,曾两次征税,剥削、残暴的统治惹怒了贵族与教会。他们影响着约翰王的权力,最终让他屈服。亨利二世时,杀死大主教托马斯•贝克特,震惊欧洲,而在约翰王统治时,英国政教之争达到顶点。约翰无视臣民的合法权益,教会也不例外,1205年他干预剥夺了坎特伯雷大主教区教会的选举权,英诺森三世为了捍卫教会的权力对英国实施禁教令,将约翰王开除教籍,约翰只能认输。1215年,约翰王为了扩大权力,掠夺臣民财富,不经贵族同意,征赋税,激化了王权与贵族的矛盾,引发了贵族的叛乱,这也直接导致了《大宪章》的产生。

  《约翰王》,呈现着他一生的不羁,背叛、残暴、专政,导向了《大宪章》的问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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