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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亮与六便士的读后感10篇

2018-05-11 21:53: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月亮与六便士的读后感10篇

  《月亮与六便士》是一本由[英]威廉·萨姆塞特·毛姆著作,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35.00元,页数:292,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一):任意妄为的E先生

  此书写的真是太棒了。有一种看电影生动感觉。这大概是因为人物性格略有夸张。

  就内容而言,一直看不太出来所谓“梦想现实”的分野。

  主人公E只不过是任着自己的性格发展生活而已。除他以外,书里的几乎每个主要人物都任性极点胖子史特洛夫大概把自己当成了拯救世人的圣子,所以他的悲剧让人同情也又十分可恨。胖子的老婆也是如此,被吸引了便要背叛,而且极其冷酷。(这种冷酷的背后大概可能是对胖子肆意“大慈大悲”的憎恶,她或许会想到,正是胖子让她活了下了,却是带着屈辱活了下来。后来还要再次揭她的伤疤:“难道你就没有过需要人拯救的时候么”。所以说胖子的悲剧有其可恨的一面)塔希提的本地女孩同样,喜欢上你就“一辈子是你的女人,而你是我的男人”,至死(E之死)不渝。不过,至少对于其他人来说(除了那个死去的孩子),她的这种顽固对比较无害。

  当然,最任性的还是我们的主人公E先生。虽然作者对他的任性略有同情,比如妻子过于忽视他的状态喜好,E先生的行为还是无法让人同情。E仿佛只生活在他自己一个人世界里,身边的人也好,事也好,全都与己无关。胖子的借款是他自己的意愿,胖子老婆的背叛也是活该。E只要想画时能画就可以。多么任性!然而,如果没有身边的熟人陌生人持续的善意微小重大,他还能否如此?要是没有胖子,E早就死在了巴黎!

  人是生活在社会之中的。无论是原始社会还是现代社会。没有他人的支撑,一个单独的人是无法生存的(完全独立如鲁滨逊之人除外)。相应的,作为人应有的基本义务便是对这个社会中其他人的生存保持基本的善意。不顾一切释放内心冲动的人,不管后世被人认为作出了多么伟大的“贡献”,如果他首先严重伤害了支撑其生存的人,都不值得尊敬

  说到这里,想到同样任性的“草帽一伙”。一伙人也都极为任性,所以才会被追求绝对自由的路飞所吸引。不过与此不同的是,除了路飞之外,其他的所有人都基本没有任何牵挂,他们的任性并不会对至亲,至友造成无法弥补的伤害。路飞除外,所以他的任性要付出代价,那就是顶上战争中与他的爷爷对阵。艾斯的任性则造成了他自己以及对他至关重要的白胡子的死亡。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二):月亮与六便士:一个人发现自我的时刻

  有没有这样一种可能:思特里克兰德当然没有低头去捡满地的六便士,却也没注意天空中的月亮,他的发现仅止于“自我”——追赶上他的并非命运的烈马,而仅仅是他真正的“自我”。这个“自我”突然从无意识海洋中浮起,并逐渐扩大、耸起为一座冰山,吞噬了由他此前所有无意识观念认知组成的那个人,正是这种对“自我”的陌生效应促使他逃离。思特里克兰德飞也似地从伦敦逃到了巴黎,从巴黎直抵重组其灵魂的大溪地。

  绝大多数人不会以一张写着“晚餐准备好了”的纸条与过去的生活乃至自我告别。天才与庸碌者的区别并不在智识与能力上的鸿沟,仅在于是你还是他发现了那个正在被社会意识吞没的自我。经由社会灌输给我们的观念、常识已经变成了我们的无意识,我们信仰着并以这无意识作为指导我们行动准则。大卫•华莱士说:“你信仰的任何其他事物都会将你生吞活剥。”因为这里的“其他事物”是真正“自我”的“他者”,真诚地信仰“他者”只会将“自我”导向毁灭。

  思特里克兰德在环视周围中产阶级的生活常态时突然感到了“不对”:宴会庸俗色彩令他感到气闷与反感,哪怕是妻儿也无法唤起他任何特殊情感,他把这一切推向了“他者”的一面,然而生命绚烂需要从自我处迸发,而这又无法通过语言来向“他者”言明。于是他在叙述者“我”面前,要么语塞,要么失语,他无法表达出这个刚刚发现的“自我”;一切混沌、不明与明确的理想抑或现实相对,在所有人包括“我”都在猜测他是为了一个世俗人心目中的理想放弃现实时,他已经完全沉浸在发现自我的喜悦甚至是迷狂中不能自拔。他用画笔塑造的原始意象直接通向生命中的“未知”,而自我竟成为了这“未知”的源头与起始,可以创发新的生命,试问这种发现怎能不让人癫狂、欣喜无以复加地步?这是诗人的理想国。

  不仅是艺术,任何人如果突然掌握了某种能够赋予现有世界以新形式方法时,恐怕都会难以自持,在“他者”眼中呈现出一副狂人的模样。思特里克兰德的“疯狂”成为其他人口中的谈资,因为唯有他是不可为世俗的信仰所毁灭的——他为自己做决定,他只能被他的“自我”所摧毁。随波逐流的人都身不由己地被他吸引,包括叙述者“我”——“我注视着面前这个衣衫褴褛的男子硕大鼻子目光如炬,满嘴红胡子和一头乱发;我萌生一种奇特感受,仿佛这只是个躯壳,我眼前所见的其实是出窍的灵魂。”“我”亲眼见证了思特里克兰如何践踏过他人以及世俗自我的肉身德行,以艺术的名义召集、凝炼出自我灵魂的全过程

  思特里克兰德最终在塔希提找到了他灵魂的归属。他给世人留下的是一副撒发着恶臭的可怕肉体,而他的灵魂则充溢在他的画作之中,惊人的丑与美混合在一起,完全而真实的呈现出来,令人震惊。这一次,作者让库特拉斯医生作为见证人:“突然他心底一凛,吓了好大一跳,因为他感觉到身后有别人在。”思特里克兰德早就不再是他眼前的那副尸身了,医生明了

  一个世俗者在顿悟何为自我之后的真实被毛姆完全而彻底地捕捉到了,如他所说:“我不照自己的愿望写作,我照自己的能力写作……涌动的诗意了不起想象皆在我的能力之外……我拥有敏锐的洞察力,似乎能够看到很多别人错过东西。”他捕捉到的是与真理一墙之隔的真实,是卑微生命最完整的呈现。小说中天才与死神的角逐及其生之紧迫感(张志扬语)固然令人震撼,然而卑微生命将人性善恶的一切犄角旮旯无畏裸呈的勇敢执着更令人动容。思特里克兰德是天才无疑——他敢于将自己驱逐到命运的底端去验看真实人性的惊艳与粗鄙,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他不惜亲自下到地狱去夺回一部关于“真”的圣经,示范一趟无关乎世俗成败、仅仅关乎人如何发现并重归自我的旅行。

  不问前生,亦不论来世,思特里克兰德追问的是此刻的价值。他从“此刻”觉醒,从“此刻”掏摸价值,永不回头。尼采说:“我们怎能喝干大海?谁给予我们海绵抹去了整个视界?”在一个已经没有所谓“视界”的时代,还在用惯常思维思考、还在期待普遍赋予价值的人不会成就价值,只会被普遍价值所吞没。思特里克兰就像一颗恒星出世,凡见到的,都会感到内心被一击即中,因他从发现的一刻坚持了自我,这本是最为朴素人生道理与生存途径,却不得不在今日须得推开命运的荆棘方可完成,并在完成之日从他足下蔓延为一片世界。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三):月亮,还是六便士

  一口气读完真是畅快! 虽然我不喜欢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德,因为他太过于无情,好像只有他的画,没有情感一样。但是,不可否认他做了我们大部分人想做但是没有勇气做的事,打破平静顺坦的生活状态,去追求自己一心想要追求的东西,不在乎外在的任何他人的眼光,在乎的紧紧只是寻找内心的踏实满足。 我很佩服他说走就走,说放弃就放弃的勇气,就像《人生不必太用力》里提到的马军,这种不顾一切的勇气看似有点自私,没有考虑到自己对他人,对社会的责任,但是如果因为要负责任而让自己的身心活的很累的话,那么自私一点,说走就走有又什么不可以呢?又有多少人可以做到毫无自私呢?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德放弃他的职业家庭,一心就离开,毫无征兆,就这么走上他的绘画之路,即使生活的状态一塌糊涂,没有物质基础,即使明天就没有面包吃了,但是他也没有后悔。这肯定不是一时兴起,玩玩的,而是他内心对艺术的渴望和在内心经过反复思量的结果。 一个连自己都不重视的人,他到底有多大的精神才能支持他去放弃一切去追求那看看似不切实际的梦想?查尔斯并不是一个青年人,有那么多的资本去拼,去闯,他已经四十多岁了,人生过半,他的生活已经基本定型了,他的放弃,去重新开始可想而知,是多么困难。当一个人活着都成问题,却去追寻他的月亮,看起来真的不可思议,也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查尔斯光是做到这一点就值得让人敬畏了。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四):“我半点也不在乎”

  从小到大,我们都在被身边的人所安排:要考高分,要远离成绩不好同学,要选一个热门专业,要找一个好工作,最好是稳定的比如公务员,要28岁前结婚,要30岁前生孩子。不论是父母,还是社会氛围,都在不断地给我们灌输“什么是你应该做的,什么是你应该远离的”。但是,我们能有什么是自己可以决定的呢?

  年轻的时候我们可能去一个远离父母的城市上学,没有父母在身边耳提面命老师考试依旧管理着我们的生活“必须好好学习不然就挂科,不能夜不归宿”。也可能毕业后去一个远离家乡的城市工作,也可能抱着晚婚丁克的观念,但每逢过年回家,父母长辈语重心长又有几个人可以毫不在意地说一句“我不在乎”呢?

  但是他可以!他就是英国小说家毛姆笔下《月亮与六便士》的主人公“查尔斯.思特里克兰德”,一个“年约四十,长的不算好看,但也不丑,看起来很普通,并不多话,呆板、正直平凡,可能是社会上的中坚分子、好爸爸、好丈夫可靠股票经纪人,但没必要浪费时间在他身上”的人,他就是我们,一个儿女双全,家庭和睦普通人

  但就是这样一个“无可与别人区别的奇特之处”的人,在四十岁的时候,却抛弃自己的妻子儿女,跑到了巴黎,只是因为“我想画画。”“我小时候很想当画家,但我父亲逼我从商,因为他说搞艺术没钱赚。我一年前开始尝试画,过去一年我晚上都去上课。”小时候的梦想,要在不惑之年以抛弃拥有的一切为代价去实现实在让普通人难以想象。

  但他就是这样做了,做得那么彻底。朋友受他妻子的请求,来到巴黎希望他能看在过往种种的情面上回心转意,却得到决然的回答

  “你不再爱她了吗”

  “一点也不”

  “你好无情”

  “我敢说是这样”

  “你看起来一点儿也不觉得羞愧”

  “的确不”“大家都会觉得你是个畜牲”

  “随便他们”

  “知道别人厌恶鄙视你,你也没事?”

  “没事”

  当人们说不在乎别人怎么看待的时候,他们大多只是在欺骗自己。但这个人当真不在乎别人怎么看他,“我半点也不在乎”“叫她去死吧。”

  因为他得画画,就像“一个人掉进水里的时候,他游得好不好并不重要,他就是得游出来,不然就等着溺水。”一股激昂力量在他体内挣扎,他奋力想游出来,而不要溺死在生活这潭水里。

  “女人爱你的时候,非占有你的灵魂不可,不然不会心满意足。正因为她脆弱,她渴望支配一切,不达到这一点不死心,她的心眼狭小,憎恶自己无法理解抽象事物。她满脑子都是实际的东西,嫉妒理想的观念。男人的灵魂游走于宇宙边际的疆界,她却试图以账簿囚禁它。她想把我拉到跟她一样的水平根本不管我怎样,只想把我变成她的。她愿意为我做任何事,却做不到我唯一希望的一点,就是别来烦我。”这可能就是他离开的原因,不管是离开妻子,还是史特洛夫夫人,那位唯一欣赏他的朋友的妻子。正如我们所面临的人生,房子车子、孩子、存款、股票、基金,好像所有的轨迹都已经注定,逃不脱。也许只有后来在塔希提岛上的本地女孩爱塔,才能安静陪在他身边,在海边的小屋里画画。

  他不在乎所有的一切,亲情爱情友谊金钱、性…甚至是自己最后一幅作品,一幅画在墙壁上的杰作,也要她答应在他死后放火烧掉房子,“直到房子化为焦土、半根木材都不剩”,他成就了自己的愿望,他创造出一个世界,看到其美好,接着又毁灭了。因为他半点也不在乎,不在乎能否出名,不在乎别人的称颂,他要的只是画画。但在他身患麻风病,面貌扭曲丑陋的时候,爱塔说“你是我的男人,我是你的女人,你去哪里,我就去哪里”,他也会“坚强霎时间为之动摇,双眼泛出泪水,缓缓留下双颊”。

  钟摆不停地来回摆荡,循环到了尽头又重新开始,这样无趣乏味的人生不是他想要的,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就算所有人都不理解,毕竟绝大多数人都很满足于普通和平凡,但他半点也不在乎。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五):我只愿做六便士,而不愿做月亮。

  最初看这本书时,其实没有太太的兴趣,最初节奏很慢,一直在讲查尔斯妻子组织的各种艺术家的聚会,慢慢的,在聚会中,文中的我认识了本书的主人公查尔斯。

  查尔斯,一个证券公司的白领,四十来岁,有个贤惠的妻子和乖巧的孩子。在外人看来,这是多么幸福的生活,在外人都以为他的下半辈子就要这样平凡而简单的过完的时候,这个中年老人选择了留下一张纸条,毅然决然的抛妻弃子去追寻他心中的梦想。

  从生活的角度来看,我认为他是一个没有责任心、自私、冷酷无情的人。一是,对抛弃妻子和孩子毫无愧疚之心,不管她们在他离开后的死活;二是,对待在他最困难时帮助他的人毫无感恩之心,勾搭了那个人的妻子(虽然是那个女人死心塌地非要跟着他),却对帮助他的那个人毫无愧疚之心,后来,那个女的因被他抛弃而自杀,他也没有丝毫怜悯之心。

  不过,在最后他在岛上遇到的爱塔,他似乎是真的喜欢着,可能也是这个女人是以他想要的方式在爱他,从来以爱捆绑他,而是给予他足够的想要的自由。

  从艺术的角度来说,他却实实在在是一个让人佩服且难得的伟人。他对于画画的狂热,就像自己说的,尤如溺水的人拼命挣扎一样。试问让一个溺水的人放弃挣扎,不就等于让他放弃他的生命一样吗?而艺术于查尔斯而言,可能更高于生命,生命只是他创作所必需的载体。所有干扰他创作的人和事,他都不能接受。

  一个人想做成一件事,最重要的便是这份专注,当你可以不受一切干扰去做一件事时,你是一定可以做出你想要的效果的。

  生活中的大部分人都做不到如查尔斯那般狂热。所以,大部分我们只是普通人,过着普通的生活。但我不认为这样的生活就不幸福。人生不一定要成功,而在于是否幸福。

  我很佩服查尔斯对于艺术的狂热和专注,亦很震撼;但我并不羡慕他的生活。可能我只是一个普通人,我只愿做六便士,而不愿做那一颗月亮。

  对于这本书,我想学的是查尔斯的那份专注,和追逐梦想的勇气。关于他这个人,我是持否定的。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六):便士和月亮都不可辜负

  斯特里克兰认为女性连作为男性的附庸都不如。这一点我无可批判,因为有人在追求艺术,追求自我的路上,会变得越来越歇斯底里。心里是一条通往理想的路,身体却在繁杂的社会环境。他需要社会环境才能提供的画笔,颜料等回话工具,而他却又非常痛恨社会上的所有。他的眼里心里唯一看中的是自己的思考与构图,友谊、亲情、爱情这三样正常人拥有都会非常珍惜的情感,他丝毫不屑。因此,感恩这一词在他心中早已发霉。我认为他就是作者在书中所言的坏人塑造,语言越是倾向于仅仅是描述客观事实,渲染力越浓重。但是本书在事实之间,还有个别字眼的评论。这个坏人是彻彻底底的坏人,未曾杀过人,未曾掏过心。也可以说他有过。

  他战胜不了完全脱离人而独立。《瓦尔登湖》能够实现长时间的避世,整天在湖畔随心所欲,或动笔疾书,或打猎散步。他整个人是正常多了的,心里非常鄙视各个阶层的乱像,但也对欢迎人间美好。因此,斯特里克兰太过于艺术家的癫狂,他只要到一个地方,就像病毒一样会侵害到一部分人。其实末尾最终他死了,我自己很是解脱。因为我会很固执的相信,他在这世上活得太累,以至于他身心得不到和谐,死亡是对艺术最终的献身。伟大这个词,我只想用在他的作品上,并不想用来形容画家本人。不知道是不是大多伟大画家都会有不懂程度的癫狂,正是这种癫狂才能让艺术冲破枷锁而闪耀。总之这么多年来,每当读到听到这一类人,我都不能理解。但是我可以接受。人不都是一边在抱怨,在改变,一边又在接受吗?书籍带给我极大的想象空间,但我的思维仍停留在不能理解只能接受的状态。

  又回到文章伊始——爱情。我相信毛姆自己有非常清晰的爱情观,所以他借助斯特里克兰的口吻来描述。不想站在女性地位上来看待那些读来透心凉的语段,只想站在我现在的爱情观来看。首先,原始的力量,终难摆脱;其次,历史与传统的力量,人们对美好爱情的追求根深蒂固;最后,美好的爱情确实是生活的一种艺术,是繁杂社会中的一道温暖闪耀的风景线。大多数人的爱情都很美好,同时我也相信大多数人的婚姻并不幸福。因此,尚未走近婚姻的我,带着迷茫,我仍然坚信美好。两个人互相尊重,相处融洽,没有地位高低。就算是思想观不同,生活观念也不同,我希望自己能够以极大的包容心去理解,去接受。因为换一个人,也许只有一时的激情和欢愉,迟早要沦为好好相处这一环节。而面前这人,我愿意去相信缘分,既然我一睁开眼是你,那此生便决定都是你。当对周围有偏见的时候,该深思自己内心的偏执,如果不改变自己,环境换了,自己永远的不到满足。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七):《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

  读国外的名著,看原版更加值得品味,因为是作者自己语言的诠释,不是译者的见解和润色。不管翻译多么的精准、多么身临其境,但终究不是作者自己的文字,不可能完全站在作者的立场来表述,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想到两首诗,“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绿杨烟外晓寒轻,红杏枝头春意闹”,“绿”“闹”两个字,经咬文嚼字和反复推敲,从而一字千金。国外的名家在写作的时候肯定也在字词上下足了功夫,字斟句酌。然而经过翻译可能就变了味道。

  读《月亮与六便士》刚起头的时候我就感觉这是一部十分精彩十分深刻的小说,很值得一个字一个字去品味。如果自己的英语功底够好,那就应该看原著,这不仅是享受精彩的剧情、丰富的经历、深思的哲理,更是直面作者的文字,更好的理解作者的心灵历程。

  作者开篇就跟我们阐述什么是“伟大”,开门见山的道出“伟大”的真谛,“伟大”源于内,源于灵魂。“伟大”是发自内心由衷的敬仰,而不是畏惧,更不是对“伟大”的人所获得的金钱地位等外在事物的崇拜。作者此时已经给《月亮与六便士》的主人翁查尔斯思特里克兰德定了性,不管过程如何,他成为了“伟大”的人,而且不是物质赋予的伟大,是灵魂本质的伟大。作者将会用接下来的所有篇章来诠释这份“伟大”,所以第一节必然是整本小说的铺垫,是中心和灵魂,“伟大”必将成为这本书的核心论题。

  纵观大多世界名著,各位主人翁性格各异、背景各异、经历各异,但都是通过各自的经历、思考、努力来获得属于自己的“伟大”,他们不是为了“伟大”而“伟大”,而是为了人生的洗礼、灵魂的升华。我们这些芸芸众生,是否能从中获得感悟,如果能,那便是引起了共鸣。如果这份感悟也为自己指明了价值观和方法论,为自己以后的生活带来了不同的思维方式和行为准则,那便是成为了自己的圣经。

  本书的主角思特里克兰德是一个具有十分传奇色彩的人,这点直接吸引了读者去读这篇著作。每个人都有猎奇的心理和对未知事物的崇拜及敬畏,神话正是这种思想的产物。枯燥无聊的日常中捕捉惊奇和神秘的事迹,加以渲染,然后散播,一传十,十传百,逐渐形成了后人口中的传奇故事,这种属于事的传奇。而历史上经历颇丰的人,他遭遇了常人难遇的事,自己的性格又和常人格格不入,恰又命途多舛,这些造就了人的传奇。不管是事的传奇还是人的传奇,其实都是人们对于自己平凡人生的反扑,是不甘于平凡的挣扎。我们如果深陷传奇没有思想上的提炼,那么传奇对于我们无意义,我们需要挖掘传奇的核心。

  他是一位追求艺术的人。艺术到底是什么,艺术不是高不可攀的,不是通过金钱去获得的东西,只要是真情流露,只要被人领会,那么这就产生了艺术。我们去博物馆或名人故居去欣赏艺术,并不是通过门票、通过路途来表明自己是去欣赏了艺术品。那些艺术品是伟人思想情感的产物,我们去欣赏,能带来自己的情感体验,能引起自己的思想共鸣,那么艺术就是被我们捕捉到了。

  他是一位苦行者,放弃了稳定丰厚的工作,为了理想毅然选择贫寒。作者说:人们为了自己的灵魂宁静,每天都应该做两件自己不喜欢的事情。似乎在为主人翁辩解,其实谁何尝不是呢?人生下来就是受苦的,不管是生理上还是心理上,每个人都须饱尝各种痛苦。逃避痛苦必然会成为生活的奴隶,只有直面痛苦接纳痛苦从痛苦中感悟升华,才能成为生活的主宰者。苦行僧不仅直面痛苦,还追寻痛苦,通过痛苦来感受常人不一样的生活体验和精神体验。安逸使人慵懒,享受使人堕落。长时间面对这些一旦遇到痛苦人很容易土崩瓦解,泡在水里的铁锈蚀的更快,经过火焰的洗礼方能百炼成钢。我们每天去克服自己的惰性做两件积极的事情,可能花费大量的思考或体力。但一旦沉浸其中我们就能收获知识和感悟,收获充实和享受。人生就像喝咖啡,苦涩入嘴,浓香沁心。正如孟子所说: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然而他是一个十分奇怪的异类,或者有十分严重的返祖现象。人作为社会性的个体理应符合社会的生存规律。人们为了使自己适应社会,相互磨合产生一整套对自己最大化有益又不损害他人利益的规则。而如果违背这些规则,人们的良心会作祟,会排斥自己的思想和行为,而强行把自己拉入符合社会规则的条条框框中。而他却完全不被社会规则束缚,仿佛他不是一个人,或者说不是一个正常人。他被自己的本性牵着走,完全不掩饰自己的欲望和追求,并且从容的为此付诸实践,即便他这么做对他人产生了伤害,对自己产生了伤害,他也无所谓,甚至为了欲望能牺牲一切。这份欲望成为了他灵魂的至高点,主要矛盾这种哲学命题对他似乎失去了意义。他的欲望占据了他的全部,其他任何一切都构不成矛盾。他做事釜底抽薪不留退路,他破坏人类的平衡共识。

  但读到一半时,我感觉他其实是美的追随者,但平庸的生活却产生不出美的源泉。他为了近距离的接触美,把自己限死,物质上让自己贫乏,精神上让自己空虚。压抑住自己的理性,完完全全的通过受虐来达到这种灵魂折磨。他把这份折磨宣泄在自己的作品里。我感觉他是美的追随者,他通过刻意恪守反人类的世界观来做出不一样的行为,通过异常的举动来刺激自己的创作灵性。他为了灌溉自己的作品宁可牺牲一切。他在豪赌,就赌自己的作品。美不美全看这些,而不是一切的生活要素。生活只是达到他理想的工具。他为了实现理想,什么都能利用,只要他还活着。

  注意力留意到本书中的几位配角,虽然他们都是为男主角铺路,但他们都有各自独特的象征意义。

  首先面对史特洛夫的妻子布兰琪的自杀。

  布兰琪她原本是一个贵族家里的家庭教师,但是贵族的儿子引诱她并让她怀了孕,她以为对方会娶她,但是却被驱逐了出去。她本想自我了断,但是遇到了史特洛夫,被史特洛夫接纳了。史特洛夫虽然毫不介怀,但是她自己却始终放不下,她爱史特洛夫也只是回报他,并不是真正的爱。而且,女人可以原谅男人对她造成的伤害,但她永远无法原谅他为她所做的牺牲。

  史特洛夫曾对布兰琪说过:“你难道不曾在苦难的当头接受过别人伸出的援手?你知道那有多重大的意义。有机会的话难道你不想要投桃报李?”这句话的本意其实是指思特里克兰德目前处于人生的十分苦难的阶段,须要史特洛夫夫妇伸出援手,这样思特里克兰德会铭记于心。但是布兰琪却不是这么理解的,这句话成为她态度转变的关键,她由歇斯底里变得异常冷静。她从史特洛夫的这句话中定位了自己,她妻子就是这句话的对象,她从中获得了觉醒。她并不是爱着史特洛夫,而是报答着史特洛夫“伸出的援手”。这句话其实就是诠释他妻子出轨的原因。

  她排斥把思特里克兰德接进来住也是为了排斥自己真实的感情,她很害怕,她知道自己并不是爱着史特洛夫,也排斥着自己的这份担忧,她接纳史特洛夫只是出于对史特洛夫感情的回报而已,所以她逃避思特里克兰德。她怕哪一天她自己真情流露后自己都无法控制自己的感情,她怕对不住史特洛夫。所以当史特洛夫要把思特里克兰德搬进来时显得近乎歇斯底里。

  讨厌思特里克兰德是幌子,自己不爱史特洛夫是她讨厌的东西。

  布兰琪自杀后,思特里克兰德和史特洛夫面对思特里克兰德画的以布兰琪为模特的画时产生了近乎相同的感受。前者“突破了以往绑住他的束缚。他并非如俗语所说的‘找到了自己’,而是找到了一个拥有意外力量的新灵魂”。后者“试图表达他自己不曾有过的感受,他也不晓得该如何用一般的话语来陈述。他就好像企图形容那不可言状境界的神秘主义者”。说白了,这幅画使得两人得到了升华。至此我们不得不重新审视下布兰琪这个人了。她是怎样的客观存在?

  其实她就是个脱离灵魂的空壳,她只是两个男人的工具,她的死用一场缅怀就能把她的一生抹除。她在思特里克兰德面前是创作的灵感来源,在史特洛夫面前是呵护的对象。没人关注她的内在,没人深探她的灵魂。她的死成就了思特里克兰德的艺术感,她的死成就了史特洛夫对艺术价值的敏锐感。她自身也意识到自己本身毫无价值了,所以她自杀的时候是冷静的,家里的一切都是有条不紊的。她不是和情人争吵后歇斯底里的自戕,而是理性从容的赴死。她给思特里克兰德创造了艺术灵感,然后毫无用处。

  再来分析一下史特洛夫,布兰琪之死他也难辞其咎。他不配和她妻子共享爱,不配和她妻子生活。他妻子出轨是冥冥之中注定的事情。他不了解他妻子,从没有用心感受过,他没有把自己渗透到他妻子内心。他只会浅显的关心她,浅显的拿照顾来衡量他对妻子的爱。不懂他妻子的内心,他也没有尝试去懂。

  你难道不曾在苦难的当头接受过别人伸出的援手?你知道那有多重大的意义。有机会的话难道你不想要投桃报李?

  史特洛夫说完这句话后,她妻子的态度发生了极大的转变,但是史特洛夫仍然没有认真分析他妻子的这份冷静,他甚至没有注意到他妻子的变化。而“我”作为一个和他妻子很少接触的外人都第一时间捕捉到这份变化了,并做了分析。

  爱她就好好观察她,了解她,别一直做浅显的关心。

  他应该渗透进他妻子的灵魂,用心去感受,爱就是双方人格的碰撞和交融,不光是肉体的合二为一,更是心灵的合二为一。

  对史特洛夫这个人我总结了一句话: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小说中一直借“我”的口吻讽刺施特罗夫是个小丑,也多次提到他是个蹩脚的画家,这不无道理。一个不具备发现美的眼睛的画家怎么能画出含有美的画呢?他不知妻子的美,不知人性的美。爱情限制了他创作了灵感。布兰奇不死,他丈夫会至始至终被她的空壳束缚,从而无法从感情的漩涡中解放出来,从而根本不能发现真正的艺术。所以他的妻子死以后,他重审那幅画,他获得了顿悟,发现了艺术的价值。

  布兰琪的死对她本人来说的确是个悲剧,然而对于史特洛夫来说却似乎不是那么悲剧色彩了,她使他在艺术上获得了升华。感情和艺术就好比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失去其一却得另一。

  布兰琪的死对她自己也有了很好的交代,她本身是一个追求美的人,从她喜欢丈夫的画可以看出她十分憧憬艺术,她自身是具有伟大灵魂的女人。她死了,她丈夫感悟到了艺术,我想她在九泉之下会好受点。

  更大的角度思考一下布兰琪的死,她的死带有必然的色彩,放在那个历史,充满了男尊女卑的时代,女性是很容易被忽略的,大多是男人为了发泄性欲的对象和传宗接代的工具。女性本身的灵魂从不被关注。历史因素才是布兰琪死亡的根本原因。

  本书的情节以“我”和思特里克兰德太太的相遇展开,结尾亦是以“我”去拜访思特里克兰德太太收官。这是有很深的道理的。她是那个时代典型的人,从容、优雅、知性、高贵、礼貌、亲和。然而这些全都是幌子,全都是秩序的产物,说白了,这些是文明、秩序和道德绑架下的面纱。前后的对比可以看出,她不断的与时俱进,从她家里的装饰可以看出来,古朴的壁纸全部替换成当代主流的装饰。她不真实,刻意追求外在,追求不被社会忽视的认同感。她和她丈夫形成了强烈的对比,所以说本质上她和男主就是一对矛盾。

  她爱她丈夫吗?

  不爱的!从她丈夫去法国后她一时的失态诅咒谩骂就可以看出。

  她是一个点,代表了当时那个时代中社会中弥漫的被道德、秩序束缚的虚伪掩饰的一面,而他丈夫却要冲破那个枷锁,冲破井然社会带给人的压抑,压抑着人的灵魂,使人变得不真实,变得毫无活力,他丈夫不惜凭借原始和野蛮来和文明做对,极力探索什么是美。

  看完本书,作者其实已经对思特里克兰德的性质下了结论。他是一个伟人,是个不折不扣的艺术家,对美有种痴狂的追求,为了美什么都可以牺牲,包括所有的物质享受,包括自己的生命。他的美是原始而自然的,是对秩序文明社会的对抗,他不压抑自己的冲动和本能,比如对待女性,他来了性欲就去做爱,做完了却不想如文明社会中的逻辑来对女性负责,他完全不对女人负责。生命走到尽头时他一点也不懊恼,甚至用余生完成了画在墙壁中天花板上的鸿篇巨著。他不为自己的生命即将走到头感到悔恨,他很欣然的接受这个事实,因为他已经追求到了他所追求的东西,他获得了秩序之外的自然,并将之用艺术用绘画表达了出来,他对自己的画很有信心,医生来看他告诉他病入膏肓时,他报答医生就是用自己的画,并说以后会卖一个好价钱。他为什么这么自信,因为他知道这个虚伪的社会迟早会被崩塌,自己收获的美必将被社会接纳,社会必将从压抑人本性的秩序中解放出来。事实上他成功了,他的画被社会认可了。

  当时的文明产生了极度的道德绑架,把人格变得雷同,把人性变得很难区分。几乎人人都是秩序下的克隆人。这是因,是主人翁离家出走的根本原因。

  从容、优雅、知性、高贵、礼貌、亲和这是道德和秩序的面具,而面具下的真容可能就是虚伪、做作、狡诈、阴险、嫉妒、攀比。

  但是思特里克兰德也是一个矛盾的人,他是一个艺术家,艺术家抛弃了社会和物质劳动,然而他们却不知道他们依仗的衣食住行等等物质前提全是由那些普通的人创造的,全都是从社会中索取的。男主在岛上,没钱用了,就会抛头露面去打工,说白了艺术也离不开平凡。

  他后来在岛上取的老婆正代表着平凡,而且她不被文明束缚,有种野性的美,美的纯真毫不做作,美的让人感受的直白,不须刻意揣摩。作者就是追求这样的美,他喜欢赤裸裸的美,他的画中女子从不穿太多衣服,甚至很多都是赤裸的。所以他和这位土著女人生活的很好。他自己本身的这种野性之美也让这位年纪很小的妻子感到十分的幸福。

  他画中的女人,是自然之美,没有衣服掩饰的美。衣服就是道德枷锁,是秩序的牢笼。

  简言之,这本书就是写一个男人看透当时秩序、道德对人类的绑架,使人变得压抑,失去活力,通过野性与之对抗,排斥文明社会,走进原始,感悟自然,获得世俗之外的自由,通过绘画,将这份美镌刻,并传达出去,让世俗警醒。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八):为了爱 为了热情而活着

  

算是在一点剧透都没有的前提下看完的吧,小说情节不能说曲折离奇啊什么的,不过将一个追求美的艺术家的生活经历写了出来,斯特里客兰德真的打动我了,他不顾一切要钱追求美,完全考着自己的精神在生活,可以说是一个具有超强意志力的人,也是具有天分,反正就是一个凡人不能企及的人物,他多有热情啊,也具有多么让人敬佩的创造力啊~那是上帝给的天分,上帝给了他非凡的创造力,他就真的为了这创造力而不顾一切,这样有目标,有热情的生活,才是真正的生活吧!不是别人眼中的生活,而是跟着心灵的声音为自己而生活的生活。 羡慕斯特里克兰德,really,相比之下,自己一直规规矩矩的生活着,从小到大按照现代教育的步骤,小学中学大学,这期间甚至一点都没有怀疑过自己的人生,以为按照这样的道路走下去,过上父母眼中,他人眼中的安安稳稳的日子,这样就算是不虚此生了,再不然,要求的高一点,希望可以顺顺利利的,大学毕业,研究生甚至要考博士,反正女生嘛,当个老师,即清闲又可以顾家,有什么不好呢!原来,生活一直都是这样被安排,被一步步世俗化了,这样有什么不好嘛?好像没有什么不好,当一个闲散老师,找一个还不错的男人,甚至也会有一个温馨美好的家庭,闲暇之余学烹饪,看看书,多好,静水流深嘛~可是对于斯特里克兰德来说,他的才气不允许他这样做,他内心的声音太过强大,其实作者还是给了他一个美好的结局的,我想,可能有一些斯特里克兰德,其实他们也去追求自己内心的声音了,但是并没有能被世人理解,(毕竟一开始斯特里客兰德也不能被理解),又或者,其实能不能被世人理解对于他来说都不重要的,他只是想要把自己想要表达的美的感受给表达出来。嗯!一定是这样的,他只是在享受这样一个不断表达他所理解的美的过程,这就是他生活的全部意义。想到这里,突然发现其实在我们中国,早在很多很多很多年前,就有这么一个大画家呀,我的天!完全一模一样的经历呀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九):月亮与六便士

  相信很多朋友都会从其他渠道听说过这本书,但是没有拿来读过。我也是听过此书的很多介绍,大致有在表达:《月亮与六便士》写的是现实的苟且与诗和远方(引用一下晓松的语录)。抬头看见的月亮代表着远方,代表着远大前程;低头看见的六便士代表着安于现状的苟且。这里,我表达一番感想,不同于以上。

  这本书都的时候,对主人公有个大致的了解,以后印象主义三杰之一的高更为原型(高中基本能力必备知识点),书中杜撰远远远远大于事实。读到前半部分,我就很生气生气,觉得本书在表达内心中对“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的最强呼唤。在我看来,主人公转变前与转变后完全另一个人,当然文章主要写转变后,放佛一切人际关系中不好的词语,形容词以及语气词,甚至标点符号,甚至空格都可以打在主人公身上,从这里也看出毛姆借查尔斯(主人公名字)实际在写自己内心想做但做不到的变态心里。但是凡是能够看出查尔斯不同之处,天才的特质的人,被他伤害后不但没有友尽,反而无一例外的同情!同情!同情!试想一下,你的老婆跟他走,然后因他而死,你再见到之后怎么想,是像文中说的那种问他有没有钱花,又没有地方住,没地方住的话可以带他回老家?(读到这里,我的三观们都被激怒的相互不认识了)。

  然而读到后半部分,我没有一点点“低头看见的六便士到处都有,抬头的月亮才是一直的寻找”这样的感觉,而是觉得查尔斯甚至作者逃避现实,夸大内在的追求,用朱熹的观点就是“存天理,灭人欲”才能悟道,成圣人。我也没有一点点“生活不知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的田野”(你有没有唱粗来<微笑脸>),反而文中逃避主义太严重。那么为什么还认为这本书推荐呢?因为,人不能没有精神追求,不能没有对美的寻找,有的人可以不惜毁了自己世界的根基去寻找,有的人一边苟且一边追赶,而有的人以麻木,这本书告诉的是,不安于现状,追求内心中的美。过之则疯(就像文中查尔斯),未之则庸(就像你周围的一些人)。

  另外主人公的原型高更的结局没有像书中那种凄惨,具体的细节大家可以去读哈。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十):跟随内心的声音

  “对我来说,艺术最有趣的一点就是艺术家的性格,只要其性格卓异非凡,我就愿意原谅他千百个缺陷。”

  罗曼罗兰曾经说过:“大部分人在二三十岁就已经死去了,因为过了这个年龄,他们只是自己的影子,此后的余生则是在模仿自己中度过,更机械,更装腔作势的重复有生之年的所作所为,所思所想,所爱所恨。”不过这正是我们绝大多数人的写照,这样生活又何尝不好?有一份体面点的工作,拿着足以体面生活的薪水,娶妻生子,养儿育女,享受平淡生活中的朴素之乐,体味家庭美满的天伦之乐。这有何尝不是一片美丽的风景呢?

  然而我们的主人公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德却是与我们传统观念相左的一个另类的人。在留下一张内容为“晚饭准备好了”的纸条之后,他离开了相伴自己十七年的妻子和两个孩子,去了巴黎。那一年他四十岁,住在全巴黎最破旧的旅馆,身上只有一百法郎。为的是做一个画家,一个他才接触一年的“事业”。接下来的剧情也不像我们想象的那样,一个追梦人如何如何历经千难万苦,终成一代名家,收获大家的理解与认同。而是走上了另一个轨迹,他噩运缠身,贫病交加,无人理解,令人生厌。他眼中只有自己,没有别人,自私冷漠,无责任心,不屑与世俗来往,可恶至极。可同时他又是幸运的,在他的生命轨迹中总是会有一些各式各样的人帮助他,怜悯他,还有绘画陪伴着他。他不是选择了梦想,而是被梦想击中。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我必须画画,就像溺水的人必须挣扎。”

  大多数人在有生之年都想扩展生命的宽度,因而不断为生命做加法。但是我们的主人公却反向为之,不断地给生命做减法,抛下了“公司职员”、“丈夫”、“父亲”“英国人”等种种社会赋予的标签,一心只为作画。在众人的眼里,晚年的他可能只是一个穷愁潦倒,性格孤僻而古怪,命运悲惨而可怜的麻风病人。但是尽管双目失明,他却在最后追寻到了生命的真谛。满地都是六便士,可他却抬头看到了月亮。

  “他的眼睛渐渐看不见时,常会在那两间被他彩绘的房间里坐上几个小时,用他看不见的双眼注视作品,而他看见的说不定比他这一辈子看到的还要多。”他最后是在用生命聆听那波涛澎湃的色彩,聆听他那穷其毕生之力的巅峰之作,聆听那包罗生命奥义的最终绝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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