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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达之谜》经典读后感10篇

2018-05-13 20:18: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抵达之谜》经典读后感10篇

  《抵达之谜》是一本由[英] V. S. 奈保尔著作,南海出版公司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49.50元,页数:335,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抵达之谜》读后感(一):《瓦尔登湖》的《抵达之谜》

  1845年7月4日,28岁的梭罗开始了在瓦尔登湖的独居生活,历时两年两个月又两天。梭罗生前出版的两部作品都写就在这离群索居的两年多时间,一部是悼念亡兄的《在康科德河与梅里麦克河上的一周》,另一部就是闻名世界的《瓦尔登湖》。

  奈保尔的《抵达之谜》完成于1986年,被认为是现代版的《瓦尔登湖》。与梭罗只有44年的短暂一生不同,奈保尔创作《抵达之谜》之时已经年过半百,踏遍半个世界,以锐利的眼光犀利文笔将眼前的一切描画之后,隐居在英国威尔特郡山谷中的奈保尔已是身心俱疲。灵感火花时而迸发,却写不出心中的故事,在这田园山谷的幽僻中,一幅出自意大利超现实主义画家基里科的画作启发了他。画作的名字就是《抵达之谜》,来自法国诗人阿波利奈尔。

  28岁就能写出《瓦尔登湖》的梭罗无疑是早慧的,虽然他那偶尔会令人感到偏激观点也会让人稍稍反感于一份他身上隐隐的世故和做作。《瓦尔登湖》写于美国南北战争的前夕,独立于英国不久的美国亟待在自己土壤中孕育出独有的文化富有反抗精神,曾写了《论人民的不服从》的梭罗亦是倡导人人平等代表

  与梭罗终生坚持内心所向不同,半百的奈保尔是一位无根的作家,他毕生都在追寻一个温暖源头,可是每一次都是失望而归。家?特立尼达?印度,还是英国?才华盖世、目空一切的奈保尔收获了太多荣耀,却从未在内心里真正感受到一份认真深沉的接纳和包容

  1845年已是第一次工业革命尾声,梭罗居住的康科德镇已因铁路的修建变得异常喧嚣国家强盛促进了民族意识的觉醒,而产生变革也让人们物质富足同时,面对着精神世界空虚匮乏功利主义大行其道也令人们忘却了生命中信仰珍贵

  奈保尔在《抵达之谜》的第二章《旅程》中去不断追溯了那个当初不满18岁就仓皇离开家乡的青年曾经年少志高的奈保尔用尽气力去争取一个可以改变身份契机,不料当飞机划过家乡飞向远方以后,他的内心深处却鲜有真正的改变。

  年轻时的梭罗和奈保尔都有着有志青年的骄傲自负,不屑于平庸,常常通过某一种可能方式让自己变得与世俗格格不入。而偏执行为总会让人觉得暗含了不少自卑的成份,因为那多少都反映了其人对于现实的一种无力。年轻时的他们都有那种想要成就一番抱负而固有的克制,但在之后的路上二人分道扬镳,一个毕生都像个清教徒般过活,另一个则在放纵中寻求可以平静下来的良方。

  梭罗和奈保尔都是那种勇敢的人,面对现实中的不公和不满,他们都能坚决地走出来,不屑地说一句:“嚯,你看这个丑陋的世界。”但梭罗的方式是坚持着自己的信仰和信念,就像他在《瓦尔登湖》中所表现出的态度:你瞧,这也没什么不好。而奈保尔却很少在作品中明确地表现出某种倾向,他只是在用对现实的刻画对你说:世事如斯,不过就是个轮回

  这份相同与不同都与二人的出身经历有关,虽然都是移民后裔,但前者已然收获了一份认同,并参与创造属于自己的文明;而后者始终处在弱势的群落中,一生都在寻求认可和包容,强悍着,虚弱着。

  《瓦尔登湖》更着墨于对周遭景致描写,从梭罗自建的木屋,到湖边四季变换火车偶尔路过的咔嗒声,飞鸟鱼虫的活动,偶来的访客……细致入微,这是梭罗的独居见闻,其实也是他内心的世界。而奈保尔更长于对人的描摹,从虚构到非虚构,奈保尔更懂得的道理是,一切精彩皆成于人。所以对比《瓦尔登湖》,《抵达之谜》还是一部关于人的书,虽然也有着大块大块的景物描写去应和山谷庄园变化,但书中更多的是庄园里的人和每个人背后的故事。

  你可以说梭罗的初衷是为了逃离现实的独居,他想写的只是自己向往的世界。而奈保尔的隐居是为了躲避他所经历过的嘈杂,眼前庄园里的小世界可以让他难得清净地去反思外面的大世界,包含众生的大世界。

  他们都未曾彻底地断绝和外面世界的联络,无论是梭罗的两年两个月又两天,还是奈保尔的归隐十年,无论是身处其间,还是最终离开。他们最后都还是挥别了那处无争之地,走向了曾无奈过的现实,带上了一份豁然,和他们那充满智慧的作品。

  就像基里科成谜的画作一样海岸,船桅,神秘人物,没有表意的氛围,寻求抵达的人们究竟想要去往何处?最终又是否如愿抵达?

  《瓦尔登湖》在春天到来之际迎来了全书的尾声,奈保尔也在庄园的变迁领悟生命的轮回,或许,抵达之地之所以成谜,只是因为每个人的心知肚明和不可言说吧……

  花开花谢,潮起潮落,人们在他人他物的轮回里隐隐觉察着自己的归期。有人将一份生命的本然面貌寄托于一份信仰,当面对抵达之地也便不会惶恐遗憾;也有人在对世事无常的领悟里收获着坦然豁达于世,不究过节……

  《抵达之谜》读后感(二):漂泊与抵达

  1950年即将满18岁的奈保尔开启了人生重要的一段旅程,他先乘飞机从西班牙港到波多黎各,再乘船从纽约到南安普顿,离开了出生地特立尼达岛,到达了助他达成作家夙愿的英国。1986年,他写下了自传小说《抵达之谜》。时年54岁的奈保尔已出版了15部作品,无论是使之声名鹊起的虚构小说《米格尔街》,还是奠定了其独特非虚构写作风格的《幽暗国度》,都已全面勾勒出了他的写作和人生,也为他带来了一定的认可与口碑。可是隐匿于文字背后的漂泊与惆怅,随着岁月流逝,不断地侵蚀着奈保尔的内心,他开始“被死亡和终结念头惊醒”。

  此后,他一边继续着固有的写作模式,为了某一主题,去旅行,去查阅大量的资料丰富着自我的认知,也疲惫不堪。在此过程中,他开始构思一部类似《抵达之谜》的作品,它本来应该是一本有关地中海的小说:旅行者的故事、陌生城市精疲力竭的生活。可是那构思一直在变化,他最后放弃幻想古老世界的背景,在移居英国的20年时间里不断地迁徙,直到落脚索尔兹伯里小镇日子,奈保尔最终确定了《抵达之谜》是一部有关他自己的旅程——个被写作中的发现与看待事物的方式所限定的作家的旅程的故事。

  与以往的游记不同,他不再只是置身事外观察世界和他人,不再是那个超然记录者,而是回归内心,敢于直视自己过往羞耻之心,并开始懂得凝望身边的美好。这样的奈保尔在写作上变得非常缓慢,缓慢地观察,缓慢地书写。在《抵达之谜》中以纯粹散文开篇,他用大量的笔墨描写山谷、河流小路、木屋、森林山丘、农舍等自然景物,以及挤奶工、租车人、农场主、勘测员、园丁房东农夫等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普通人。这种任性既彰显了奈保尔不凡的写作功底,也对读者造成了一定的困扰,对于阅读的进入多少产生了一定的影响。随后他笔锋一转,又回归到惯用的记述方式,极为写实地书写内心的自省之旅。如果你读过他的一些作品,就知道这部分的文字多么可贵作为一个常以冷漠刻薄面貌示人,一贯任由他人评说的疏离者,他终于打破了内心的藩篱,坦承“充满了羞耻和屈辱,作为殖民地的人和作家的我”是如何训练自己面对它们,并让它们成为其写作主题的真实心境

  这种真实心境源自于在文明之上的漂泊——出生在殖民地时期的特立尼达岛,成长努力想复制并保留印度社区习俗家族,同时接受着英式教育,最终成为英国公民。这种复杂的经历也成就了他凌驾于一切文明之上的文学体系,他的写作范围横跨欧亚非,他的文体在虚构与非虚构之间任意游走。在《抵达之谜》中,他甚至尝试打破虚构与非虚构、小说和散文的写作界限,这也就出现了前面提到的章节间转换的“生硬”性。其实,想要模糊虚构与非虚构边界的作家不只奈保尔一人,比如被称为非虚构小说鼻祖的杜鲁门的《冷血》,比如写下了虚构色彩的非虚构自传的马尔克斯的《活着为了讲述》。但是其他作家的非虚构充满着浓厚的故事色彩,而奈保尔却放入了更多的思想,又因为跨越了文明和历史,使读者有了一种难以亲近之感。反倒是这本难得一见讲述自身经历的《抵达之谜》能够超越国家和身份的认知,与所有在精神上历经漂泊之感的人达到某种共鸣。当然,这首先还是需要以一种静谧心态读完第一章的散文,读过,并反复阅读,将会发现这是一篇奈保尔甚少书写的极其精致出色随笔

  由此看来,《抵达之谜》似乎有一种断裂之感,其实并非如此,小说始终充满着内在的牵引。奈保尔的写作总会在时间和空间自由地跳跃,但是并没有偏离他的主题,像《抵达之谜》,在精神上它始于作家人旅途中一次短暂的停歇,在心灵上它始自与家人的第一次分离。而在与家人分离的这段生活结束时,他终于找回了精神与心灵的团聚。当他面对妹妹的离世,才意识到“生命和人是谜团,是人真正的宗教,是灰暗和灿烂”,他重新审视了生命的意义,也在漂泊中找到了抵达之地。

  近日,奈保尔中文版全集27部作品全部出版完毕,《抵达之谜》被当作了收官之作,其意义可能正是在于这部小说所具有的特殊性。它确实可以称之为奈保尔创作上的一道分水岭,在此书之后,奈保尔越来越专注于非虚构的写作。但在保有深刻洞察性的同时,他的文字里开始注入了一丝平和,不再是一片冰冷,这点尤其可以在创作跨度长达20多年之久的印度三部曲中找到答案。所以,《抵达之谜》也许不能称之为奈保尔最好的作品,但确实是其最重要的一部作品,无论是对于作者本人,还是读者而言。

  首发于 北京日报

  《抵达之谜》读后感(三):以笔做桨,抵达内心

  V.S.奈保尔是一位著述丰厚的作家。《抵达之谜》并不是他最重要的作品,但却是有着独特地位的作品。

  奈保尔被人称为“无根的作家”,而《抵达之谜》恰恰记载了奈保尔“寻根”的心迹。文学评论家弗兰克•克默德说,《抵达之谜》蕴藏了奈保尔对他居于其间的威尔特郡的深情,他已把索尔兹伯里平原上那一处乡野当做了自己的家园;这是一位已经同化的移民对生活的动人描述,“一位殖民地居民压迫者古老的土地上扎下根来,与那位压迫者残存的荣光共度余生。”

  翻开《抵达之谜》,首先进眼帘的是大段大段的英伦乡村景色:湿草甸、山丘、雾气、河谷、小屋……奈保尔是任性的,一部小说开场的十几页就把笔墨播撒给了风景细致入微地描摹看到的、嗅到的、摸到的、碰到的,一点一滴、一丝一缕,考验读者的耐心,唯其等你进入了这个世界,你才方始能够靠近奈保尔。我想起乔治•奥威尔,他将自己置于巴恩希尔沼泽的石砌茅屋之中,荒野放肆环境和他笔下灵魂,彼此影响,奥威尔写出了他最具预见力的小说《一九八四》。我相信环境对小说家的创作有着很重要的影响。像《抵达之谜》这样一种审视内心的作品,它的确需要静谧的、安详的,可以与自己展开对话场所

  1932年,奈保尔出生在特立尼达。写作《抵达之谜》时,1987年,他已经在英国生活二十多年了。奈保尔一直在观察、思考,特立尼达、印度、非洲、加勒比、西班牙和英国等,纷纷涌入他的笔下,他在《我们的普世文明》中说道:“我不打算定义这种文明,只想以一种个人的方式谈论它。首先,是这种文明让我有了关于写作这种志业的概念。也只有在这种文明当中,我才能成为作家。”所以,对于“压迫者”如英国,奈保尔表达了和解的姿态,他的作品如“印度三部曲”等都以反映殖民地独立后面临的种种问题而闻名。萨义德因此激烈批评奈保尔,说他以助西方中心论为孽,对第三世界实际根本没有兴趣

  《抵达之谜》包括五个章节,第二部分“旅程”发生地不在英国,这是处于更阔大的、更开放的精神区域里的奈保尔的内心独白。在2001年的诺贝尔文学奖获奖演说中,奈保尔引述了普鲁斯特以探讨“作为作家的作家和作为社会存在的作家之间的区别”。他说,我们要明白,作家的传记、包括自传,永远存在完整性。“生活、怪癖和友情的所有细节可以为我们展开,但是写作之谜依旧。文献资料,不论多么迷人,都无法解开写作之谜。”而在《抵达之谜》中,奈保尔说:“常人与作家原本是同一个人,但这是作家的伟大发现,认识到这一点,要花去多少时间——进行多少创作!”

  奈保尔是一个文化意义上的旅行家,“我为了写作旅行,关注体验渴望经验,但我把自己抽离,将体验从记忆中抹去。”我们的确可以发现,在离开某地之后,奈保尔才能自如地进行关于某地的创作——在他和他的经历之间保持一定的距离感是奈保尔创作的前提。我想这是奈保尔一种无声的自我辩护。不管在西印度群岛还是英伦三岛,他都深切意识到自己活在“借来的文化”里,与其因失落的认同感而徒生“乡关何处”之叹,他更愿意在写作中自由切换几种文化身份,这也是他的作品给予读者的复杂体验。

  刚开始写作时,奈保尔使用第三人称叙事,作家的自我并不出场,但在后来的创作中,奈保尔逐渐让“我”恰当地融入文化,同时隔出距离,审视自我和世界。在《抵达之谜》里, 奈保尔将“杰克”作为切入点,而不是将自己作为主角,便是要刻意地制造出人为的疏离,在我者与他者的变动视角中让作品具备多重意象化。《抵达之谜》打破了虚构与非虚构、小说与散文的边界,它甚至有时显得逻辑失序,但这种失序本身是否正可以表明现代社会的急剧变动?小镇传统伦理的丧失,乡村在工业化面前的溃败,致最后的最大的帝国,致所有逝去的旧时光。如果说奈保尔失根无着,那么,这就是更广大意义上的人们的共同的失根。

  PS:奈保尔作品,一角风景。

  《重返加勒比》尚未翻阅,其余已读,借我时间~

  《抵达之谜》读后感(四):异乡人,还回得去吗?

  我无法言明为什么如此喜欢这本书,是因为清透的文字,是因为隐居乡间的宁静,还是因为漂泊的异乡人的孤独和焦虑,或者我也从花匠从那些体力劳动者的身上,领悟到了什么。又或者,跟随奈保尔的文学之眼,我在一种沉思忧伤的氛围中,回望了我自己的旅程,以及我的抵达之谜。

  叙述者“我”离开特立尼达,第一次乘飞机远行。在旅途中,仅仅几个小时的时间,“我”便发现自己的性情发生了难以捉摸的变化。向一个衣冠楚楚的黑人主动表现出友情的姿态(得到的回应是冷漠);对坐在旁边的英国母女主动示好,从随身带的香蕉串上掰下来一根给那个小女孩。这样的举动看似稀松平常,但对“我”而言却是令人困惑的,因为一,“我”根本就不想攀谈,二,“我”对他们任何一个人没有一丁点兴趣。那为什么会刻意去接近别人呢?“虽然实实在在地激动着,但我是否同时也怀着旅行的恐惧?这是不是对孤独的一种回应?”

  2006年初秋,我只身一人拖着一个廉价的大行李箱,从乡间经西安坐火车来到北京。现在我想,我那时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乡土气吧,虽然我竭力掩饰这一点。可想想一个暑假的暴晒,黑而粗糙的皮肤,干瘦的身体,廉价土气的衣服、鞋子,怯生生的神情、笨拙的举止。尽管如此,我得承认,我满怀期待。要知道,我去的可是北京的P大。也许因为太无知,我并未感受到潜藏在内心的旅行的恐惧。哦,那是一种傻乎乎的、盲目的兴奋。

  火车到站,那只大行李箱还未拖出站,就坏了一个轮子,接着把手也坏了,还好,廉价的东西总是要装出一副功能齐全的先进样子——侧面还有一个把手。我这辈子永远也忘不了我费劲地拖着那个箱子,一步一挪地登上P大校车的那短暂而又漫长的几分钟。其他孩子几乎都有大人陪同,他们早早放好行李,坐到了座位上,脸上洋溢着佼佼学子的骄傲。我就这样在一车人的注视下,一瘸一拐地把我那个破烂箱子拖上了车。真的很费劲,我当时几乎觉得自己拖不上去了。几乎要哭出来了。没有一个人伸手帮忙,甚至没有一个人询问。就是在那一刻,抵达城市的恐惧和孤独,异乡人的焦虑轰然压在我身上。如果说抵达前我的期待是模糊一片的、不清晰的,我可以确定地说,这一小段路的体验绝对不在我的预料之内。

  那以后,我对行李箱条件反射式的联想就是这个场景、那只坏掉的廉价格子箱。后来在旅途中,我常会突然被那种恐惧攫住,怕行李箱在路途中破了、坏了,将我的异乡人的、乡里人的笨拙又暴露在大庭广众之下,暴露在城市的光线下。

  “破败废弃和无所适从是我对自己的感觉,这种想法附着在我身上。”

  到如今,十年过去,我在这里结婚生子,当上了房奴,可我依然感到陌生、脆弱、漂泊无依,我一直没有放弃“回去”的念头。可是,还回得去吗?

  基里科的那幅名为“抵达之谜”的画描绘了一幅这样的场景:地中海沿岸,古罗马,一个码头,背景中,在墙和通道之后有一艘古船桅杆的顶端。废弃的街道上有两个人,都包得严实,一个人刚到达,另一个人是港口当地人。神秘而荒凉的港口,裹得严严实实的人,走向拥挤的城市,被生活和噪音吞没,陷入谜团的中心。在追寻理想、为生活打拼的漫长道路上渐渐迷失,疲惫不堪,有一天,想要返回时,却发现船已不在,回不去了。

  我在想,和奈保尔当时(也许以后也是)的感受一样,我永远都将是一个生活在“城乡结合部”的人,在两种生存方式间挣扎、徘徊。虽然我早已不再为自己的乡土之根感到尴尬,不再刻意掩饰,实际上,我脑海里始终浮现出乡间的生活,乡间的快乐,但我好像又被城市困住了,回不去了。

  我喜欢奈保尔在这本书中显露出的对自己印度农民之根的柔情,甚至可以说是“怀恋”;对体力劳动者甚至表现出一种羡慕之情。在庄园的生活和山谷的散步,让他见证了其中的很多人事,那些普通劳动者的离别、眼泪、死亡,也那么悲伤,那么令人动容。也许从勤恳朴实的农场工杰克身上、从常常莫名哭泣的油漆工身上、从被辞退的园丁身上,他看到了父亲的影子,看到了他的农民祖先的影子,观察带来亲近和理解,这丰饶的第二次生命对他而言也意味着一种抵达过去、抵达自己内心的过程。同时也是治愈和康复的过程。对我而言,也是。

  1953年奈保尔的父亲去世。当时身在英国的他没能回去。要知道奈保尔的成功和他父亲的无私支持是分不开的。他在《抵达之谜》里写到当他经过去世已久的杰克的小房子时,他突然喘不过气来,重病不起,几个月后才慢慢康复。也许他对杰克的感情也包含着他对父亲、对祖先的感情:“因为他的力量和他扬起耙子时奇特的优雅,手脚的协调。”

  1984年,妹妹萨蒂去世,这次,已然功成名就的奈保尔回到特立尼达参加了葬礼,即告别仪式。字里行间流露出无限的爱与悲伤。他说,“死亡是主题,也许它一直以来都是主题。死亡和如何面对死亡,这是杰克的故事的主题。”他说,“生命和人是谜团,是人真正的宗教,是灰暗和灿烂。”

  的确,他很刻薄,他确实是一头雄心勃勃的狮子。他的身世和漂泊让他的文字阴郁、绝望、黑暗。他从事物创造初始就看到它们的废弃、衰败。然而,他也是一个脆弱、孤独、漂泊的异乡人,他对文学奉献了自己全部的忠诚,他被生活和“工作”压得疲惫不堪,他审视急速流转的世界、被扭曲了的时间,对现代化的文明提出质疑。他无情地剖析自己、嘲讽自己、面对自己。他深深爱着他的家人。他提供了另一种观察世界的视角,以细腻、诚恳的笔触书写生命的高贵。

  在遥远他乡,试着去剥除你所受的教育及以此为基础的想象和偏见,剥除原有的经验和生活,学会简单直接,才有可能把周围的人和物看得真切。才有可能融入。才有可能看见。

  这也算是奈保尔解开谜团的一把钥匙吧。也许也是你我一直在寻找的那把钥匙。

  《抵达之谜》读后感(五):永远无法抵达的田园牧歌式的生活

  奈保尔暂居索尔兹伯里山谷的那段岁月,给人留下深刻印象。不同于美国西部的狂野和地中海沿岸的明媚,英国内陆的标志是充斥着凄风苦雨的荒原。《抵达之谜》更明确了这种印象:阴冷的天气、高大的山毛榉、消失的玫瑰花。迷离的气候,也给这片英国荒野平添了神秘的情调。

  书里都是一些简单的日常生活描述:杰克曾经郁郁葱葱的花圃,随着养花人的逝去,逐渐沦为荒草丛生的野地;奈保尔用来散步的小径被人为树立起栅栏,仿佛硬性将人类的蛮力插入自然的和谐中;庄园早年精心设计的房屋,由于缺乏打理,在年复一年的寒冷潮湿中变得破败。

  庄园的一切都在走向衰落,终有一天会变得不再适合人类居住,或者被人们改造成另外一种存在。时间在细碎琐事中体现着无穷的力量。这些微小改变,从某一方面来看,充满着灰暗和令人丧气的感观。却不知为何,似乎又在不知不觉中,让人进入一种恬静生活氛围。这是繁忙粗暴的生活中忽略的变化,那些带着美与静的力量的细节,在恍惚间流走。唯有通过文字,才能传达给人那种由衷的喜悦。

  书并不是按照中国古人喜爱的田园牧歌式的生活来写的,即使远离尘嚣的乡野,也会因为人的存在而暗涌流动。庄园主、经理、园丁、帮工、自由租车人布雷以及照顾农场主的护士一家,构成了庄园简明扼要的人际关系。由于生活的相对简单,他们之间并未过从甚密,反过来,人们在其他地方、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掩盖的性格,也在此暴露无遗。

  庄园里的人自动分成了从小就住在这里和临时帮工,一方带着对这片土地历史的了解而俯视众人,比如租车人布雷;另一方带着城镇居民的新潮和短暂停留的念头快乐的开启乡野之旅,比如被谋杀的布兰达、暖气设备维修工等;护士夫妇完全是没有规划的城市人做派,因为职业来到这里,需要的是一间屋子,而不是一个家,庄园主一旦死去,他们立刻会不带着一点感情离开。

  真正对这里有感情的,可能只有杰克和园丁皮通,还有写作者本人。杰克不嫌麻烦的在小花园中种植花草树木;园丁按照自己的节奏,修剪草坪,种植蔬菜,打理花圃。奈保尔写道,每当旅行归来,看着小屋及通向小屋的树林,就会感到温暖;但源于无根移民的本性,他仅以一种超脱生活在此:“我至少拥有了他一年”、“我至少拥有了他两年”,仿佛随时准备离此而去。

  我想,奈保尔并未和书中的人物真正产生感情,否则不会如此刻薄的点评他们,他的文字,只是一个旁观者看待一群未来无望、无规划,浑身充满激情、奴性、做作、虚荣特质的人。他只是在为数不多的与人的交往中,准确的感受到了他们的性格。能做到这一点,与其说是具有天赋,不如说是他作为一个独立的人,以耐性和坚持,日复一日的践行着对这个世界的观察。

  在如此的远离尘世的野外,奈保尔依然从自然风光和人类行为中读出了如此多的含义。我再次确认,好的作家并非一个现实生活中好的人,他们大多敏感脆弱、多疑内向、刻薄恶毒,但又同时具备敏锐的观察力和冷漠的疏离感:一边要善于观察,能够同别人感同身受;一边又要抽离,不能被那种悲伤或者喜悦掩埋。就如同一个天赋异禀的恶棍,不是普通人在日常生活中愿意亲近的人。而所谓的抵达之谜,不过是在现实世界和精神生活中永远的找寻和漂泊。

  《抵达之谜》读后感(六):奈保尔的“底牌”

  书名是与“抵达”有关的,也即是说,至少在写作该书时,奈保尔的“身份焦虑”已经得到了“治愈”。身份也好,随着时间流逝必然将至的死亡也好,都在“杰克的花园”中获得了安抚。

  新近出版的中文版《抵达之谜》写于1987年,写在奈保尔几乎所有的重要作品都已完成之后。这不是一本“好看”的书,它缺乏一些能够引起读者“阅读情欲”的东西。但这本书却被誉为是奈保尔的“生平最佳”。带着好奇读完之后,觉得若论隽永,《米格尔街》已足够隽永;论叙事,《毕斯沃斯先生的房子》《大河湾》似乎要显得更为流畅完整;论洞察的犀利,大概“印度三部曲”也已经写到极致。然而《抵达之谜》是这样一部书:它是一个隐喻;是理解奈保尔及其全部作品的钥匙;也是作者对自己既往人生与创作的回顾与打量。关于奈保尔及其作品的讨论如此之多,在某种意义上,《抵达之谜》大概也是作者面对世间无数揣测、讨论的一次总的回应,一次“自我定性”。

  虽然这部“半自传体小说”出版以来得到了“现代版《瓦尔登湖》”的美誉,但无疑,这并非是一部“自然文学”。该书的主体部分是“我”在英国威尔特郡乡村的生活经历,其间穿插着自己的人生和写作历程。因此《抵达之谜》的结构、主题之奥秘就隐藏在威尔特郡庄园与“我”的写作、人生之关系当中。

  作为殖民地作家,奈保尔的身份焦虑是无所不在的。虽然在他其余的小说、随笔当中,这种焦虑表现得不是十分明显,但这无疑极大地影响了他的创作。好比东欧流亡作家无论写什么,都是在用“流亡者之眼”观察人与世界;奈保尔也时时在用他的“殖民地作家之眼”去观察这个世界。奈保尔是那种时时注目“变化”的作家,自身的与外界的,不管观察什么,都那么兴致盎然。他的笔触也常常流露出一种比较宏大的历史学和人类学眼光,这是十分罕见的。要解读他的这一创作惯性形成的原因,或许可以读一读他在小说《大河湾》一开头所讲的:“世界如其所是。那些无足轻重的人,那些听任自己变得无足轻重的人,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位置。”身处中心、享有特权的人不会去思考什么是“中心”和“特权”,换言之,只有经历过或正经历着某种“丧失感”的人,才有可能格外在意“变化”,关注“位置”。

  这个特点在他的许多作品中都能读到,而在《抵达之谜》中更是被表露无遗。初读之下,这本书写了一些看似不相干的人物,但又各各性格饱满,几乎可以写成许多个中短篇。奈保尔为什么选择在一本书里将他们作一“群像”的展示呢?这无疑是由该书的写作主题决定的。作者想要集中地去呈示变与不变,以及隐藏在变与不变背后的荣耀与悲哀。在那看似保留着旧时代农业风味的庄园,有那么几个出于不同原因生活在一处的人,共同组成了一个“小社会”,奈保尔从中观察时代变迁的痕迹,人的欲望与人性的乖谬处境,回顾他自己的来路,思考他自己的命运。

  比如他就从庄园的房东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对立面。这个房东,拥有这庄园的全部财富,是一个富有的现代“隐士”,拥有“我”所没有的特权;他还喜欢疯长的花园,喜欢写些奇怪的诗。他是该书的一大神秘人物,几乎从未给过读者一个正脸。奈保尔对这个房东基本上是持批评的态度。他认为这个房东所拥有的特权对他自己造成的全是消极作用,他藉着财富与无所事事的优渥滋长着消沉与阴郁。在奈保尔看来,拥有“特权”者,很可能只是对之白白拥有,这惊人的生命的浪费使作者起了怵惕之思,读来既感悲哀又觉得无比讽刺;在书中,作者持批评态度的,还有衣饰讲究、然而处处自我粉饰的园丁皮通,以及表面上持有激进的自由主义、实则浑浑噩噩的司机布雷……他们几乎全处在某种危机之中而不自觉,他们无视“变化”,终究被自己的懈怠、自负挤进了生存的逼仄。奈保尔洞悉这里面的奥秘,他批评他们,也同情他们,他写这些人物,笔触间可以说是带有一点启蒙的意思,虽然读来没有丝毫的说教意味。这或许由于,无论是同情还是批评,他都挟带着充沛的人生经验去比照和印证。

  作者罕见地在书中披露了他从十八岁离开特立尼达所经历的“写作之旅”。这段旅程从十八岁那年坐飞机离开家乡西班牙港写起,写了自己作为异乡人、作为西方社会的“身份尴尬者”,不断漂泊,经历不为人知的曲折。这里面的许多描写,我觉得不仅仅可以被置于“后殖民文化”的语境里去讨论,我们这个时代的许多“北漂”、野心勃勃的闯荡世界者,大概都可从中感受到相似的五味杂陈。比如,奈保尔在该书中提到了自己早年被欺骗、嘲笑、冷落的屈辱经历;以及他也曾写过一些“时髦”的小说,他写都市,写灯红酒绿的爱情,但是渐渐他意识到:“成为那种我理解中的作家,我需要虚伪,需要假装自己是别人,是另一种背景孕育的人。通过把出身于殖民地的印度人的自我隐藏在写作者的人格之下,我损害了素材也损害了自我。”

  带着这段自白去读作者对皮通、布雷这类人物的批评,就会发现他实则也是在扬弃过去的自我。(所以不难理解,当作者写到“皮通”这个人物被庄园辞退,被逼至生存“死角”,最后不得不改变昔日浮夸的做派,去从事一份卑微却也踏实的工作养家糊口,“我”反而觉得十分欣慰。)“我”一路走来,渐渐从抽象知识、从对自我的粉饰中走出来,去表现自己更为熟悉的那些人的生存日常,将威尔特郡农庄当作自己的心灵庇护所,甚至是源源不绝的写作素材库。“我”的觉醒,“我”作为作家的觉醒,都似乎可以从威尔特郡农庄找到某些深层次的根由。即过去之“我”对应着“我”在农庄所见到的那些懒于改变、羞于正视自我的人;“我”的写作生命的觉醒,则又对应着杰克的劳作和“杰克的花园”,各各形成深层的互文关系。通过这样的互文性的表述,奈保尔无疑是在暗示:写作即另一种形式的劳作,“杰克的花园”给予了他这样的启示:重要的不是劳作的形式与劳作的身份,重要的是劳作本身,以及通过劳作去感受生命的有限与无限。

  《抵达之谜》在这些交织着暗示、象征的地方,依然保持着一种冷静与克制。这或许是该书不能被完全视作自传的根本原因。即作者依旧试图以“文学的方式”去描写时间、历史、人性、变化……结构上的匠心在于,他把自己的“写作之旅”镶嵌在关于威尔特郡种种的描写之中,给读者的感觉是:他的写作正是从威尔特郡农庄的泥土味中生长出来的,因而也是属于威尔特郡自然的一部分,不得不说,这样的思考方式很东方。

  书名是与“抵达”有关的,也即是说,至少在写作该书时,奈保尔的“身份焦虑”已经得到了“治愈”。身份也好,随着时间流逝必然将至的死亡也好,都在“杰克的花园”中获得了安抚。“生命和人是谜团,是人真正的宗教,是灰暗和灿烂。”奈保尔用《抵达之谜》告诉我们:生命和人超越国籍、文化与种族之别;而与此同构的直面自我的写作,是他终究“抵达”的唯一方式。(文/林跖蓝 发表于中华读书报 2016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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