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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风就在那里读后感10篇

2018-05-17 21:19:01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因为风就在那里读后感10篇

  《因为风就在那里》是一本由玖月晞著作百花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45.00元,页数:512,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因为风就在那里》读后感(一):这才是爱情本来的样子呀!

  开头的那句“去他妈的夫妻客栈!”,我想一定是一本有趣的书。后来结束妈妈是我呀!”我想果然是一本有趣的书。

  骆驿是护犊子的老板,“没钱你说个鸟!”这样的不屑风格很骆驿;

  爱情线生动矫情。两个幽默有趣的人的你来我往

  “我要这明信片做什么?——邮票撕下来重新卖?”“邮票还可以完好地撕下来?”

  “你对当地村寨感兴趣,可以看看,人还淳朴。”“你带我去?”周遥顺杆子爬。骆绎没答,估计在想怎么自己给自己挖了个坑。

  她被他触摸到的眉心,好像要烫出一颗痣来。他想这小丫头是气泡鱼么,一言不合气鼓鼓的。

  不是因为对方命相救就相爱,没有特别惊心动魄事情为他们的感情伏笔,他们是因为有了这些平凡的小爱情之后才有力量为对方不顾生死。因为相爱才愿意为他做一切,这才是爱情本来的面目啊!

  细碎琐事得来的爱情最打动人心,然而本书更打动我的却是骆驿并没有真的伤害淘淘,而选择让他装哭一笔带过。虽然那时并不责怪骆驿,毕竟为了周遥什么事情都可以不择手段的风格很骆驿!但是看到作者笔下留情没有写真的伤害淘淘,不仅仅觉得骆驿好温暖,连作者也是,她没有把人性丑陋血淋淋的撕开给大家看,给大家留下春风十里不如骆驿,感谢作者!让整本书都如冬日早晨温暖的阳光

  《因为风就在那里》读后感(二):玖月晞是个极聪明的作者,太知道怎样抓眼球

  说这本书之前,我们先来说说玖月晞的写作历程。首先声明,她的作品,我大概看了80%,有的略读,有的认真看了,读的最认真的是小南风

  我想说玖月晞是一个很聪明的作者,太知道怎样抓眼球,因此,她每段时期作品风格都特别明显

  我读的她第一本小说亲爱系列故事取材设计为某一专业领域,比如生物学、物理学、律政、自闭症逻辑语言学……这些大家都知道但只有少数人进行人深入研究的领域,对于普通大众来说,存在一定的距离感和神秘感。用一句不太正确但能准确传达意思的话说:一直听说,从未见过。这样的选材神秘又讨喜,加上男主天才、自闭等等的设定,与女主若隐若现的感情线,聪明的抓住了读者的眼球。

  而真正让人耳目一新的作品,私以为是《小南风》我甚至觉得这是她风格的一个转折点。尤记得当时读完小南风时,我内心的震荡。可以说彻底颠覆了我对玖月希的认识,她从我心里3线的网文写手上升到了拍得上号的作者。

  到了风系列,笔触较前大有提升,并且承袭了前作的优良风格。背景取材于现实、故事情节紧张男女主感情线明显,男女主设定吸引人,爱与性描写毫不做作却能很好的把握住度,不显色气,不带偏主线。所以,我又要说她是个擅长自我完善和自我提升的作者。

  说回本书,大约因是《他知道凤从那里来》的姊妹篇,两个故事的设定极其相似。故事都发生在少数名族区域,男主强悍、能打、神秘、孤独、身负重任、极具男人味。女主白皙性感、小做、抽烟、撩人。两人各有些不讨人厌的小缺点。小说一条故事线,一条情感线,两条线相互交融,相互成就。故事背景看似取材现实,但情节太过密集且紧张,超越现实太多,但这并不影响观感,反而会一直吊着读着胃口,加上恰到好处的对于人性直白真实描写和大团圆的结局,各种讨巧又讨喜。

  期待她接下来的作品,也同样担心为她担心。

  《因为风就在那里》读后感(三):man到极致的perfect 的男人可能就是骆绎这种吧

  昨天看完《芳华》后,就开始连夜看《因为风就在那里》,躲在被窝看到四点多整个人精神不行(我妈知道会骂死我),但是太他妈好看了,好看到宇宙爆炸啊,尤其前半段!!!想飚脏话的那种好看啊哈哈哈。

  整个人被撩的不行不行的,有高甜到发软又有提到嗓子眼的惊心动魄,尤其许多交战、逃跑的画面都能直接脑补出画面来,还非常清晰

  这是玖月晞“风”系列的第二部,所以精彩程度不用说,同样的野蛮温存并行,甜蜜危险同步。

  主角两个。地质研究生周遥和同学一起到亚丁进行为期一个月的项目调研和实地考察,住进了一家靠近自然区的当地客栈。好巧不巧,又和客栈老板见面,客栈老板骆绎要颜有颜要身材有身材,说话做事man到不行,还全部都是爆表的那种。周遥见了一次就不停撩他,老板始终周璇有余插科打诨间可全身而退,说不喜欢呢,又能在紧要关头保护。但周遥越接近就越发现骆驿的不简单,双商极高,幽默但又理智,越接近就越发现他和他身边的危险,但危险就越想接近无法自拔。两人因为共同的旧相识和经历牵扯进以前的案子,期间不断经历他人无法想象九死一生虎口脱险,感情并没有因为什么具体的事和人而增加,却因不断叠加的共同出生入死的经历而愈加深陷。

  男主骆绎有着致命的、迷人吸引力,有异于常人颜值体格,有惊人的爆发力和极其克制的理性对待爱人,以命相抵,拼死在所不惜也要护其周全;对待亲人,没有原则的疼爱与付出;对待敌人心思缜密,抓住弱点一击即破,却不伤害小孩子性命。有情有义,有颜有商,堪称man到极致的perfect!

  女主周瑶呢,鬼马精灵活泼开朗可爱危急关头,不娇不矜,智勇双全,害怕到发抖也绝不掉链子不拖后腿,可与之并肩而行,千钧一发之际,还可以弱小身躯搭救男主。清纯却不傻,可爱却不娇。虽不似男主前女友们那般成熟妩媚妖娆,但绝不是以往言情小说中那种柔柔弱美丽废物花瓶一碰就碎,更不会时时吃醋、误会、发脾气冷战,等男主哄,男主救,男主来挽回。她呢,爱就勇敢大声地表达,争取,不扭捏。在外可当战友,在内可当小白兔温柔可人机灵有趣。

  喜欢这种可以并肩作战情侣关系,喜欢文中的异域风光,喜欢搜救队最后生死相拼和周遥的抵死不放弃,男主知她懂她为救工作人员不顾生死跳进湍急的洪流中救人的心灵感应……还有对正义对原则对亲人对爱人的守护……都超出一般言情小说的格局。不过最后追杀仇敌揭开真相那段虽然刺激紧张精彩,但我却更喜欢前半段小白兔周遥对亦狐狸亦豹子的骆绎的撩,可爱死了,有趣极了。好久没有这种体验了,整个人被轰得荷尔蒙泛滥、春心荡漾,可长时间散发姨母笑的憨厚。这种言情小说不好找,多次亲测。

  另,男主可能天神下凡,自带光环护体,但不得不承认,这种经历阅历丰富,杀伐果决,man到爆的男人真他妈帅啊!不是什么坐拥千亿身价霸道总裁可比拟的。唔,想嫁!捂脸,羞。

  看完又想学摩托车了,以及想去稻城亚丁这样的地方走一走看一看。

  最后,怀念那个一生放荡不羁敢爱敢恨的程迦和那个知道风从哪个方向吹来的野性男人彭野。希望“风”系列再出新篇。

  【摘抄】:

  1、说到底,各人选择各人合适的那一套方式而已。

  2、游记说得真好,朝圣,洗涤心灵;吸引武术迷茫的人前赴后继,孤独的人成群结队到来,和同样来逃避的人蒙着眼睛醉生梦死,将自己最光鲜外表最丑陋的真实完全释放,再回去继续那一塌糊涂生活

  3、(关于搜救队的)当然,出了事谁都不用负责,全赖搜救队!没救着人,该骂;救着了,理所当然;就算有人牺牲,网上点根蜡烛撒个花转头该干嘛干嘛去了。我们的命没那么值钱,也不指望你们多高看,但起码给点尊重!出来玩就好好玩,别他妈瞎折腾跟幺蛾子似的尽往危险的地方扑腾。

  4、那夜从他的帽子里看出去,看到的那钻石般璀璨的星光啊,亘古得像亿万年前当脚下的这片高原还是汪洋大海一样

  即使是很久很久之后,周遥都会记得那一路的星空山脉,记得那凭风声呼啸她却被温暖保护的幸福安全

  或许就是那一刻,在迷迷糊糊中,爱上了吧。

  5、1924年,英国著名的登山家乔治·马洛里在珠峰8100米处遇难。

  而在他生前,纽约时报记者采访过他,问:“珠穆朗玛那么危险,前路如此坎坷路途那么寂寞,为什么一定要去攀登呢?”

  因为,山就在那里啊。

  这世上,太多的事情,没有为什么。

  那样危险的山脉,为什么一定要攀登呢?

  因为,山就在那里啊。

  那样危险的人,为什么一定要爱上呢?

  因为,他就在那里啊。

  这世上有一种人,

  山在那儿,便去登;

  风在那儿,便去追;

  人在那儿,便去寻。

  不要问为什么,就像鲑鱼逆流而上回溯万里,像鲸群翱翔四海寻找故地,像大雁成群结队,迁徙南飞。这就是本能,这就是自然。

  《因为风就在那里》读后感(四):Because It Is There

  他像山一样冷峻,仿佛不懂得爱情。

  而她微笑的样子,却让人想起了爱情。

  那样蜿蜒的山脉,为什么一定要攀登呢?

  因为,山就在那里啊。

  那样寂寞的旅途,为什么一定要跋涉呢?

  因为,路就在那里啊。

  那样危险的人,为什么一定要爱上呢?

  因为,他就在那里啊。

  这世上有一种人,

  山在那儿,便去登;

  风在那儿,便去追;

  人在那儿,便去寻。

  “我有个问题哦。”“什么?”他闭着眼睛“那我问你啰。”“问吧。”“你是不是喜欢我呀?”女孩儿问,又软又轻。骆绎缓缓睁开眼,周遥却闭着,乌黑的睫毛轻轻颤抖,嘴角抿成一丝紧张的弧度。 “是啊。”他低声回答女孩慢慢张开眼睛,眸光清澈,冲他咧嘴一笑:“巧诶。我也喜欢你噢。”

  这样纯真对话让人心动 这样美好的你,难怪能让人想起了爱情。总是在西南偏远地区发生的爱情,仿佛少了城市的一丝污浊,追风系列的女主男主都是这样敢爱敢恨,追风系列我个人认为是玖月晞的巅峰之作,是我最为喜爱的系列。尤以他知道风从哪个方向来为甚。

  虽然这次的情节没有他知道的更为纠葛,更为惊心动魄,男女主也毫无误会,抛出最后大老板也太快,悬念出现的太早,甚至觉得男主对女主的喜欢有点快,和一点点的不合理感觉玖月晞写这本书的时候有用全力,也有可能耗尽了才华在他知道上面。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看这本书的时候我居然一直起鸡皮疙瘩,可能是受他知道的影响太深了,当在一看到这么想象有不同的男人,像风一样难以捉摸,却又像山一样巍然不动。

  如果说他知道是势均力敌,是你来我往,那么这一次,初看强势的周遥真的像一个孩子一样纯真。整个事件情节和感情也略微有些脱轨,尤其最后一句,

  罗誉,你守护的land,一派生机

  你心爱的女孩,一生无虑。

  到底是爱吗,还是另一份守护。也许都有吧。我相信是爱,不然也不会最后这样拼命的去保护他。如果故事停留在最后的佛庙下,我想这个故事在我心头可能会存在更久。但是这个he可能是为了圆满他知道的遗憾吧。那样的痛实在是有点悲伤

  1924年,英国著名的登山家乔治·马洛里在珠峰8100米处遇难。

  而在他生前,纽约时报的记者曾采访过他,问:“珠穆朗玛那么危险。前路如此坎坷,路途那么寂寞,为什么一定要去攀登呢?”

  乔治·马洛里回答:“becauseitisthere(因为山就在那里)。”

  因为,山就在那里啊。

  这世上,太多的事情,没有为什么。

  那样危险的山脉,为什么一定要攀登呢?

  因为,山就在那里啊。

  那样寂寞的旅途,为什么一定要走呢?

  因为,路就在那里啊。

  那样危险的人,为什么一定要爱上呢?

  因为,她就在那里啊。

  这世上有一种人,

  山在那儿,便去登;

  风在那儿,便去追;

  人在那儿,便去寻。

  不要问为什么,就像鲑鱼逆流而上回溯万里,像鲸群翱翔四海寻找故地,像大雁成群结队,迁徙南飞。这就是本能,这就是自然。

  他们誓死保护land的时候,我真的很感动。玖月晞有好几篇文章都很有意思少年的你关注校园欺凌,他知道让我看到了那些急需保护的藏羚羊,因为风就在那里描述宏伟地理探测蓝图。让人看完后很想为国家,为那些地区,人们做点什么。让人想走到亚丁,走到遥远边界,更着他们去走一走,去看一看。一个写景写情都如此真实的人,却总是陷入抄袭门。我真的特别希望这些都是原创的,一个有着国家,有着野生动物,有校园,有儿童的人怎么会总是去窃取别人的东西

  追风系列让我爱上了风。他不可捉摸,他比山广,比海远,他肆无忌惮飞翔,他能亲昵地在你的脸庞,也能下一秒转瞬离开。他携风带雨,他带着危险靠近你,却又用全身保护你。这样的风,这样的爱,此生,之前没遇到过,之后也不会有。他,就是最好的。

  山在那儿,想要就要去攀登;爱一个人,想要就要去追逐。总有艰难险阻,可终抵挡不了赤子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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