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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甸岁月》读后感10篇

2018-05-26 21:28: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缅甸岁月》读后感10篇

  《缅甸岁月》是一本由[英] 乔治·奥威尔著作,译言古登堡计划/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48.00,页数:360,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大家能有帮助

  《缅甸岁月》读后感(一):去了趟缅甸,决定回来辞个职

  这大概是一篇披着书评外衣游记、披着游记外衣的瞎想。

  这趟缅甸之行实在决定得有些儿戏,没看过画册、不知道有什么美景,也没补过历史、连英国殖民是哪一年都不知道。工作开心,恰逢许久不见的大学同学要去缅甸玩儿,头脑发热就定了机票。这几天帝都也是不平静,“低端劳动力”、“红黄蓝”一个接一个,舆情应对又把曾经同事好一阵折腾吧。

  还是先说说《缅甸岁月》。以前对奥威尔的印象只停留在《1984》,嗯,“英国的鲁迅”——这个印象实在刻板故事背景设置在20世纪初英国殖民统治下的缅甸,奥威尔当年在殖民地当警察白人弗洛里内心痛苦都是作者挣扎吧。殖民统治和种族歧视这种大词先放一边,打动我的是弗洛里的身份认知,“内心深处明知道自己可能成为一个正直的人,却还是要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在这丢脸可怕的徒劳中,荒废生命腐败堕落,这些或许都是自己的过错。”这段话说得很重很重了,自我厌弃达到这样的程度性格里的懦弱占据上风,后文选择自杀显得不是那么意外。他对东方文化心存向往、结交土著医生,却又享受着白人萨布身份的尊崇,“在不让他们获得自由前提下,他觉得他们是这世上最可爱的人”;讨厌俱乐部里客套的闲聊,在大多数时候却要和俱乐部成员站在同一战线,“你不明白是什么样的压力迫使一个人做出那样的事情……只是如果我当时坚决不签那份通知,之后的一两个礼拜我在俱乐部里肯定会受辱。所以我又照例退缩了”。

  这个纠结的人物心理真是引发了共鸣,这种无法名状的痛苦实在是太可怕了。“那些确诊为某种疾病的人是多么幸运啊!那些贫穷患病、为爱所恼的人是多么幸运啊,因为至少别人都知道他们的问题所在,都会满怀同情地倾听他们的抱怨。”在我出来玩之前,大概也是这个状态吧,当你身处的环境熟悉人事、看待问题的方式角度,与周遭的一切都格格不入,而自己也一直相信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局限性、愿意去理解喜爱周围的人的时候,这种割裂感,很难诉诸于口。当我的朋友圈充满了404的时候,公信处的同事在刷着官方公告。可能舆论中真得有刻意煽动的,也可能我们了解的不多又急于发声,但是我们又着自己的辨别能力和基于已知信息的不成熟判断哗众取宠恶意抹黑的文章也不会转。总有一些无关紧要文件被定为机密,总有一些作品被禁止传播,而我总觉得这层纸那么脆弱,我们是兼听则明还是只接触善良美好。我理解官方的慎重、查明真相必要时间,但是,当我转发个别文章却屏蔽了同事的时候,我想,我已经做好了决定。或许旅行不一定拥有那么多美好的意义,但是给了自己一个跳出来的机会,好好想想,本心是怎么的。毕竟,我们希望自己用一颗善良的心温柔对待这个世界,那么首先,温柔得对待自己。

  还是由衷得想为稻草人补个广告,现在缅甸还是个不那么热门的旅游地,私家精品6人团,疯狂为领队打call。

  《缅甸岁月》读后感(二):奥威尔的自述,“缅甸岁月”

  与其说是小说,在我看来更像是历史和奥威尔半自传文体。历史书写不过是打着真实旗号的杜撰,而小说则是顶着虚拟旗号的真实。

  “缅甸岁月”在我看来不啻是奥威尔的半自传文体,每个篇章页的奥威尔头像,都给我这就是书中主人公弗洛尔的错觉,妄图找到照片脸上的胎记。

  奥威尔入伊顿公学,而不能晋身牛津或剑桥,而是来到缅甸做地方小官僚,这简直就是悲剧标准开头啊。帝国末期的经济衰败和社会的松散自由,让失意落魄主人公在殖民地都成了新新人类

  帝国的衰败在遥远封闭的缅甸也有所反映等级制度核心-乡村俱乐部被殖民地政府要求增加非白人成员,对大多数老派殖民者,可以说是改朝换代大逆不道

  两个新派中产年轻人就在窒息,等级制度森严且摇摇欲坠的缅北,寻找生活真谛。我猜不是八莫就是密支那,这在我的下一本书“在缅甸寻找乔治奥威尔”中应该得到解答

  自由主义,对帝国和殖民的厌恶,在弗洛尔和伊丽莎白二人身上并没得到共鸣,毕竟女人习惯依从,不论是对男人还是社会,以及当下的细微体己。而“读书人”弗洛尔的浪漫和对未来期许,让两个人更格格不入,更不用说还有英国人骨子贵族崇拜-等级制度的根源,殖民地的人(白人)和非人(非白人)问题时时刻刻对所有人拷问,更不用说主人公脸上那个乌青的胎记。。。奥威尔自己的胎记到底是什么呢?

  下个月就要去缅甸游览了,这一串问号不知道有没有答案。之前看的”大象先生“,可以作为弗洛尔职业-缅甸柚木业的最佳注解,这是英殖缅甸的最重要产业,其雇员就是家境殷实,退休良好保障典型人群

  本书有两个译本。大半年前读了三分之一南大出版的电子盗版,译者不仅文笔流畅,对历史和文学也颇有见地,序言写的非常有功力水准可惜电子版只有三分之一,刚刚看到男女主人公相见。华中版译文也很流畅,不过序言隐隐透露了译者还很年轻,对自己的译作只是初识。

  《缅甸岁月》读后感(三):弗洛里,你为何这般严肃

  书里说:“弗洛里?哦,对,就是那个皮肤黑黑的伙计,脸上有道胎记。他1926年在皎塔达拔枪自杀了。人们都说是因为一个女孩。真是个蠢货。”

  然而,怎么说呢……在此时此刻读这本,不仅感同身受,而且感受颇深。哎,对于感情,有的人看得无比之重,视为自己的生命;有的人视如敝履,彷佛换谁都可以,依然可以安之若素

  我想,也许我们都是在试图寻求一个“灵肉合一”的人生伴侣,但往往还是应了那句老话漂亮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灵魂万里挑一”。此岸与彼岸,看来还是任选其一吧,不要在摇摆中迷失了自己,误了卿卿性命。既然世界就是这样,why so serious?

  《缅甸岁月》读后感(四):一个发生在缅甸的爱情悲剧

  同大多数人一样,我因《动物农场》与《1984》两部作品与乔治·奥威尔结识,也因此深深沉迷于“一代人冷峻的良知”,也渴望能为“多一份自由的保障”而努力。 奥威尔曾在《我为何写作》一文中总结了四个写作的动机——自我表现欲望唯美思想热情,历史方面冲动政治上所做的努力。 不可否认,奥威尔的很多作品,尤其是闻名天下的《1984》是基于政治上所做的努力,他希望把世界推向一定的方向;但是《缅甸岁月》却不同,它想要的是还原一段真实的历史——英国统治日薄西山的缅甸。 我们的主人公弗洛里是一个驻缅甸英国木材商,与《1984》的温斯顿一样是统治阶级微不足道小人物,也同样具有一点点的逆反之心,也同样有些懦弱。但不同的是,弗洛里还具备另一个导致他走上悲剧的特点——在身份认同方面的危机,这也使他的悲剧更为纯粹。 奥威尔刻画出了一个有血有肉的弗洛里,他在身份认同危机中苦苦挣扎,一边是对东方文化的痴迷和无可自拔,另一边却放不下自己作为白人萨布、统治阶级的社会地位。 所以他一次次在深夜里询问自己“我的人生何去何从”,所以他渴望找到一个愿意同自己共度缅甸生活的人,一个能真正理解他的人。 于是当年轻的伊丽莎白出现在他面前的那一刻,他便无可救药的爱上了她。他以为她可以真正的理解自己,能够像自己一样爱上这个东方的国度——于是他苦苦追求,希望自己的爱意可以创造奇迹。 所以即便她崇尚着上层社会的灯红酒绿,即便他的追求过程一波三折,即便总会各种各样的危机出现,弗洛里的爱情却一点点临近。 但是本书的精妙之处就在于这个故事的舞台是在缅甸,是在英国殖民统治下的缅甸。所以这个故事还有着除了弗洛里的爱情长跑之外的另一条主线——他被迫卷入了土著法官吴波金与印度医生维拉斯瓦米的权利角逐。 吴波金是一个崇尚地位,并且可以为了地位不择手段的人,维拉斯瓦米称他为专咬弱点的“鳄鱼”。他为了陷害维拉斯瓦米机关算尽,甚至怂恿本地人造反。 但是,令吴波金吃惊的是,弗洛里作为医生的朋友,尽管懦弱,却依旧像一堵墙壁一样使将医生保护的严严实实。即便是他一手促成的暴动似乎也成全了弗洛里——弗洛里成为了白人的英雄。 于是,藉由这个身份,弗洛里即将抱得美人归,而权力斗争胜利天平开始倾向了医生的一侧。 但奥威尔只想写一个悲剧,所以一切都毁了,吴波金最后的阴谋使弗洛里声望扫地,也使伊丽莎白彻底地离开。弗洛里失去了自己的一切,成为了权利角逐的牺牲品。 奥威尔将弗洛里的感情生活与土著吴波金和维拉斯瓦米医生的权力斗争两条主线交相穿错,在独立发展同时而又相互影响着。 这就是不幸之处,弗洛里被迫卷入这场权力斗争,并作为权利斗争的牺牲品而失去一切。也由此导致了他“找到一个愿意同自己共度缅甸生活的人——是真正的分享,能够分享他内心隐秘的人生,能够从缅甸获取与自己相同记忆,能够像他爱缅甸一样热爱缅甸,也像他恨缅甸那样痛恨缅甸。”的人共度一生梦想的破灭。 他的爱情本来可以不是悲剧,如果他没有那么反叛,如果他没有那么懦弱,如果他没有卷入那场争斗,如果故事不是发生在英国统治日薄西山的缅甸。可惜的是我们的故事里面,没有如果。 所以我宁愿相信这只是一个单纯的爱情悲剧,只不过碰巧发生在了一个叫做缅甸的殖民地,而与历史无关。

  《缅甸岁月》读后感(五):闷热潮湿百无聊赖

  从读了《情人》后,对一些描写殖民时期社会风貌的作品就比较兴趣喜欢《缅甸岁月》这个书名,并早早计划要看。以为是本杂记文集,拿到书才知道是小说。不过,也不失望,比起杂文来,它也毫不逊色的呈现了缅甸那个时期的炎热,潮湿,沉闷混乱落后,和百无聊赖。在这闷热里,一切压抑丑陋不堪和孤独都在不断混合膨胀,直到弗洛里扣动手枪。是孤独让人这么可怜。当妄念的人携光而来,又绝尘而去时,什么忍耐,什么希望,就像星球相撞,只会带来毁灭。爱情,是生命里无解的题。

  不同于《动物庄园》和《1984》,这本书让我们看到了政治斗士之外更具生活气息的奥威尔。在人性,爱情,孤独,百无聊赖和意义上,同样困惑挣扎的奥威尔,同样回答不了“自己余生将何去何从?”这个终极问题。

  过程中,不断浮现《百年孤独》,《霍乱时期的爱情》和《情人》,关于孤独,人性,和爱情,从来都是不明不灭。

  《缅甸岁月》读后感(六):困惑

  这个版本的译者在译后记中说到奥威尔相当于中国的鲁迅,这一点在这本书里体现的尤为明显。相比白人萨布对印度、缅甸等亚裔的蔑视和轻贱,他们自己对于高高在上的萨布老爷们的毕恭毕敬和谄媚更让人觉得难以忍受,正如鲁迅对当时中国人麻木的哀叹和愤怒。鳄鱼一样的吴波金,为了混进白人的世界可以做出任何事情,甚至虔诚佛教的玛庆,在想象到自己能和萨布夫人平起平坐时也忘了自己的佛,失去自我的玛拉美,甚至毫无真正的人格,只是千千万万符号中的一个。

  对于自己的身份有所思索和困惑的人,往往会生活的格外辛苦。弗洛里丢不掉自己白人萨布的高高在上的包袱,在该维护自己的朋友的时候为了不打破白人内部的所谓和谐、为了不成为那个“另类”而退缩,在面对陪伴过自己的玛拉美的时候可以用对待低等人的方法随意打发,可偏偏他又无法允许自己和其他人一样做个真心实意的萨布老爷。两个名义上的好朋友,英国人说着英国的坏话,而印度人却表现出对英国狂热的衷心,而最具深意的是,英国人只会在他的印度朋友面前批评英国,他们的友谊能够建立起来多少有点其他的原因——对于殖民者的厌恶无法在同胞面前表现,只能这样平衡自己的内心,这样至少证明自己和那些纯粹的殖民者有所不同

  这个缅甸故事是一个彻底的悲剧,不仅仅是因为弗洛里最终都无法实现和伊丽莎白相守美梦这个结局,不是因为他的自杀或者吴波金的阴谋终于得逞,最大的悲剧在于他爱上的那个人完全不是他想象中的那个人,他们没有任何可供长久维系的精神基础,而他却因为这样一个幻想中的人陷入反复的自我怀疑中。这个毫无“精神世界”的陌生人,却让他的精神世界得以重生,这样的重生过后崩溃塌陷是必然的。

  在一个“有声望、有交情”就可以高高在上,反之则只能任人宰割的社会里,思考独特危险行为和表现。

  《缅甸岁月》读后感(七):你终究难以去到那个地方

  首先,看的版本是新译版,译言古登堡计划下郝爽女士和张旸先生的合译作。没有看过李峰的译版,但个人感觉,这个译版的翻译质量还是不错的。

  对于George Orwell,开始知晓他,不是《动物农场》,也不是《1984》,而是大学高级英语书上的一篇Marrakech,也就是从那篇文章开始,而对这位作家产生了浓烈的兴趣。

  《缅甸岁月》,我看到的不只是殖民地下的生活,帝国主义的压榨,根植于人身上的各种人性弱点,病态。当把着眼点切实放到每个人的身上时,不仅仅是主人公弗洛里,他们当中的谁又去到了心中的那处“圣地”。

  弗洛里活在自我的挣扎中,他行至岔路,左右难定,向左他割舍不下右方的地位与利益,向右仿佛向左又才是他的心之所向,就在这种纠结不堪的重负下,人物的悲剧早已注定。而妄图通过伊丽莎白的出现,仿若人生的前路终于照进了光明,可天晴久了,也总会下雨,白天永远也不会懂夜的黑。寻觅一处“天堂”并不难,难的是到达。

  《易经》里的“舍得”,早早就参透了人生真理。又要吃蛋糕,却还要拥有它。终究是逼死了自己。

  伊丽莎白,看似不幸,又看似有幸。雄性荷尔蒙下偶然地间或刺激,可以暂时虏获一个人的心。但就像香水在经历了前调、中调、后调之后,也终会随风而逝,消散而去。弗洛里于她,两个世界的人,即使偶尔的交会,也难以契合两人大相径庭的价值观念。弗洛里像是块馒头,饿时充充饥也行,可她喜爱的蛋糕端上桌,哪还会需要馒头,更何况馒头太干,又噎人。可怜的弗洛里陷得太深,以为她是上天恩赐的甘霖,将会滋润他这一方干涸的土地。生活总是那么“有趣”,弗洛里在她那里跌倒,而她又在维罗尔处拐了脚。但命运最后还是善待了她,嫁给了麦格雷戈,过上了白人萨布夫人的生活。我并不认为玛拉美是她和弗洛里间最后崩盘的主要原因,玛拉美充其量只能是引爆炸弹爆炸的导火索,她从心底对弗洛里的憎恶,在维罗尔逃跑下的失意时期,短暂的隐去,但问题的症结终会在未来的某个时刻爆发,所以玛拉美可以说是“救了她”。有多少人,这一辈子,希冀着可以惊涛骇浪,最终却是风平浪静,可却似乎也称心如意,心满意足。伊丽莎白与麦格雷戈的结合,也就是这样相敬如宾、四平八稳的生活。

  在看郭子鹰对缅甸蒲甘的描述时,这个国度,仿佛勾摄了我的魂魄,一座佛塔记录着一段往事,一个人对着一座佛塔,静静回忆自己的过往,暗自惭愧着自己的“罪孽”。而《缅甸岁月》里的吴波金,完全鞭笞了我对佛塔的认识。佛塔的意义,如若是此,实感悲哀。人这辈子作恶,下辈子会投胎成老鼠、青蛙或其他劣等生物,于是等到暮年之时,就出资修建佛塔,僧侣会帮他算好修建多少,塔顶的铃铛会帮他祈祷。下辈子,他仍旧可以以一个男人的身份来到人世间。这就是吴波金的想法。我相信,在那个时代的缅甸抱有这种想法的人,也绝不只吴波金一个。每看到书里,吴波金与其妻子庆庆的对话,都会特别愤恨。佛塔像是抹去他犯罪记录的delete键,清除了污迹,死后去往极乐,来世又可重来。这种荒诞至极的想法,让他做起事来,更加无所畏惧。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某些宗教外衣包裹下的所谓行善行为,让人天真的以为,金钱粉饰的功德,真的能洗净他的罪恶。是否想过,身上的污渍清洗起来容易,心灵的污黑发臭,却难以涤荡干净。命运的轨迹,并没有照着吴波金的预设驶去,他还没来得及修建佛塔,便死于中风。可见,修建佛塔并非像他想象的那么容易,该还的债,还是会悄无声息的找上他。他也许会变青蛙、老鼠或是更加劣等的生物,更或者,他会在地狱里慢慢煎熬。他想去的地方,寻觅的归宿,终究难以去到。

  书里的每个人物,都有自己想要去往的“伊甸”。只可惜,末了,由于诸多的割舍不下,他们终归难以去到心之所向。

  《缅甸岁月》读后感(八):了解人类良心的萌芽

  有别于动物庄园和1984带预言性质的小说,缅甸岁月纪实性极强,展现了殖民时代缅甸的人文社会风貌。结合另一本艾玛拉金的缅甸见闻,小说所描述的人文景观并非完全的虚构,基本再现了奥威尔本人在缅甸小城的经历。异域的宁静与文明的蛮横激烈碰撞,展现了极具时代特点的价值观错位。一方面,缅甸的封建王朝在外来势力的冲击下没落,殖民者带来了现代国家制度与理念,给予这个愚昧国家走向文明轨道的机会;另一方面,帝国主义蛮横,自傲的内在属性,以先入为主的绝对认知隔离了殖民者与被殖民者,看似文明的制度却暗藏着新的专制。种族这一狭隘的认知,在社会达尔文主义大行其道的时代,让文明的缔造者都陷入了逻辑的混乱之中,不明是非,不论良知。

  在时代的夹缝中,形形色色的人物形象在奥威尔笔下越发生动,虽有艺术的夸张,但又不失写实。在国家机器的运作下,人性总是扭曲,思想总是僵化,精分的状态出现在每一个人的命运中。主人公弗洛里迷恋缅甸却又放不下最后一点白人的尊严,印度医生发自内心的崇尚赞颂英国体制价值观却又无限的自卑被制度的漏洞所害,吴金波贪得无厌恶贯满盈却又心怀积德行善洗除罪恶的功利主义妄想,几乎每一个人物都有细致的描述,展现着颇为矛盾的价值观倾向,私以为,这不仅仅是人本身的特性,更像是对制度本身的思考甚至批判。帝国主义的入侵,以暴力手段,全盘忽视传统价值观的,建立西方的制度,在动机并不单纯的前提下,对整个体制内的人造成的负面冲击是巨大的。帝国的压榨与民主的价值观相悖,殖民者的自傲与人文情怀的相悖,经济水平的绝对低下与社会分配机制的碰撞,所有的矛盾,拉扯着社会观念,直接影响到了每一个人的认知,为了适应环境,每个人都不得不分裂精神,以左右逢源的处事态度,来化解社会中的无形压力,即使制度再好,也很难带来正面影响,相反成了四不像的怪物,仅仅是文字游戏。更不论,当民族主义兴起之时,帝国主义的阴暗面被无限放大,渔民百姓被鼓动着走向奴役之路。

  私以为,帝国主义的罪恶,其实根本不在于制度本身,因为真的很难找到比民主制度更好的选择,其真正的罪恶在于,过分迷信人的良知与人性,总是将文明缔造者与文明之下的普罗大众混为一谈,忽视了人性中必然存在的弱点,放任罪恶蒙蔽理性。白人自以为自己是上等人,不正是人的自负;有色人种翻身后普遍存在的敏感玻璃心,不正是人的自卑,偏执,愤怒,嫉妒哪一样能够被简单克服,当社会主义的绝对唯物主义出现,人类的自负与疯狂可谓达到了极限,突破了心灵最后的束缚,当一个人的意志成了一群人的意志,毁灭人类自己,成了唯一需要做的。

  《缅甸岁月》读后感(九):个体向群体的倒戈

  奥威尔笔下的主人公往往是浑身缺点而又正巧善于质疑的小角色。他们的质疑不仅针对这个荒谬世界中傀儡般生活着的同类,而更是对自己随波逐流的群居本能的绝望反抗。但个体怎么能抗衡群体呢?他们甚至无法耐受孤独。故事开始的时候弗洛里就知道,很多事情都不大对头。土著居民不该被像货物一样对待;生活不该仅仅由杜松子酒、马术、新的留声机和千篇一律的俱乐部活动组成;而人应该坚持己见、正直而诚实。但他并不被理解,更无力改变。他无法劝说萨布同胞们去放弃他们的优渥处境或改变他们的偏见,他也无法让他的印度朋友理解这自作主张的文明对野蛮的教化背后的利益纠葛,他甚至无法找到一个知道他在说什么的人,所有人都满足于世界在他们出生时就给他们写好了的可悲的剧本,并致力于督促旁人墨守成规:萨布应该热爱马术,仆人都是贱民因而不能回嘴,而萨布夫人应该端庄的像个装饰品。连他的仆人也认同这些规矩,并认为他吃完晚饭就该去俱乐部,像个白人一样咒骂闷热的天气和愚蠢的民族主义反抗。但他知道自己不是这样的人,也不该成为这样的人。于是他离群索居,直到他孤独的发疯,以至于在伊丽莎白身上看到了一个被理解的未来蜃景。她还年轻,时间将会改变一切。出世的决心被绝望中的侥幸摧毁,最终沦为可笑的自欺。悲剧落下帷幕之前,他甚至试图徒劳的拥抱仅存的未来,去成为一个白痴般无聊的萨布,去热爱马术、留声机和一年三百六十五次的关于天气的闲聊。他想改变自己去迎合一双双顽固不化的耳朵,而不再挑剔的寻找理解自己的灵魂。但事与愿违,一个不愿成为世界机器中的小齿轮的怪胎永远无法获得宽恕,而他也再无法容忍这个世界在他身上留下的可鄙的同化烙印:他殴打管家出气,他将土著情人扫地出门,他时而屈从于同胞的规训而背叛了自己的印度朋友。糟糕的世界成了他的一部分,与世界同归于尽便成了他唯一的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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