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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死故乡》读后感10篇

2018-07-04 05:01:01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生死故乡》读后感10篇

  《生死故乡》是一本由杨献平著作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5.00,页数:2014-5,特精心网络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大家能有帮助

  《生死故乡》读后感(一):深圳商报

  《生死故乡》:

  揭开农村残酷真实

  《夹边沟记事》的作者杨显惠说,她断断续续读完《生死故乡》,脑海出现了萧红的《生死场》、《呼兰河传》,“我不能说这部书稿达到了萧红的水平,但是杨献平的眼光境界已可以和她比肩。尤其是在中国文坛争先取媚邀宠的大背景下,这部书写出了这三十年的农村史,难能可贵。可以说这是一部新的《生死场》。”

  这本书描写了太行山南麓的乡野人文历史民间风习、乡村传统等诸多因素,是一方地域众生活与精神集体画像,亦是一部北方乡村人群的当代世俗生存史。杨献平试图建立自己文学领地。他自觉摈弃了旧有的乡村抒情与浪漫、伪饰色彩的书写方式,以本真的态度、白描的手法乃至小说散文杂糅的文体,写出了当代中国底层人的生活和精神变迁

  《生死故乡》读后感(二):故乡:一个非诗意名字

  正是寒冬,回乡,参加祖父的忌日。天很冷,老家已经废弃的院落显得更为寥落,随着大片大片的雪花落下,稀疏的蒿草横七竖八地倒在一角突然,我就想起萧红在《呼兰河传》中的那句话来:“我家院子荒凉的。”

  事实上童年时它不是这样。那时,祖辈们还健在,房屋是新修的,那只大黄狗还没有走丢,傍晚大家还保留着串门的习惯,小小的院子无比热闹、充满笑声还有我们对长大后的无限憧憬

  我曾无数次和朋友描述过这个场景。而当多年后,我置身其中的时候,方才感觉到那种诗意与浪漫的矫饰。故乡其实是有多个的。童年未经世事茫然无知时的故乡,清新、澄澈,无比单纯。出走他乡后,故乡成为精神的羁旅,遥远陌生。当我们在年末或假日归去时,它又摆出又一幅怪异面孔,嘈嚷、凌乱荒芜冷漠。随着年岁渐长,面对它,情绪也愈为复杂——我们身处一个激变的时代,“现代化”的利爪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席卷乡土,“故乡正在沦陷”、“土地已经黄昏”这样的感慨已经成为无法辩驳的定槌之音。

  也许正因为此,近年来的阅读市场上,涌现出了越来越多的乡村叙事——或凭吊、或追忆、或惋惜。往大了说,受制于历史与环境,如杨显惠笔下的夹边沟;受制于时代变迁人事更迭,如梁鸿记录的梁庄;再往细了说,则是民族劣根性、乡野本性等在时代大域的极致表现,如杨献平笔下的南太行。

  如果说故乡在我们的远方叙事里参杂了过多的个人情感而显得格外诗意,那么当我们真正重返故乡,成为其中的一分子,而不仅仅站在外围去窥视或俯视时,对它的体悟则要真实和可靠地多。让我们随意翻开《生死故乡》的任意一篇,这种在场感、粗砺感以及生鲜感,都脆生生冲击我们对故乡的固有认识,所有冷静的、克制的乡野叙事,都凸现出强烈的地域色彩和非常宝贵的微观形态——男女偷腥、换丧嫁娶、妯娌互斗这些乡村环境中最本真的细节完整地保留着。

  我想起有次和朋友闲聊,说起农村。朋友说:“现在有的地方,真是不该再存在了!”我惊诧于他的骇世直言,忙问何故。他说起在河北农村调研时看到的整个村庄的残破——青壮年们都出外打工了,剩下的除了老人,竟都是些生活无着、身体残疾或有着智力缺陷的人,他们生活困苦,即便是解决温饱,也因自身缺陷在乡邻间饱受责难,甚至缺失了人之为人尊严

  我明白了他的意思,但我想如果仅仅把他们的生命称作卑微或者缺乏尊严是不够恰当的。在浩瀚的北方大地上,卑微如草芥的人民实在太多了。他们在贫瘠的土地上耕耘收获,时而饱尝命运天地的责难,时而被同类摧残、践踏和剜割,时而因子女未来偶尝喜悦,遍布其生活的,是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勾连、撕扯。

  在《生死故乡》一书的楔子中,杨献平这样写道:“我的这一些文字,首先是人的,而且关乎大时代下如草芥之人群的生存史和精神史。人世间阳光雨露总是自然赐予他们的,而他们,在得不到任何尊重与尊严的卑微生存当中,却总是以各种方式对同类进行刀子一样的践踏与剜割。人自身的幽深离奇、多样、复杂,匪夷所思,也理所当然。我希望,我书写的,是一方地域及其人群的,也更是这世上每个人的。因为,世上最大的事情应当是人的尊严与生命的折断与自渎、确立与沦陷。”

  我想,写作不止是才华流露,更是态度的呈现。《生死故乡》让我看到了生之为人对生命的敬畏,对故土的精神回归

  《生死故乡》读后感(三):阅读,即重生

  我敢说,这世上逃离乡村又有勇气直面乡村现实存在者,无有几人。这是从我个人的感受而言的。乡村生活现实太庞杂,庞杂到你不知道如何去面对。而人总是擅长逃避的,故而更多的人,都是离开了,就离开了,再也回不去了,也不想去重新面对和正视。并常以此而沾沾自喜,偶尔对乡村人事抱有同情已属难得。很少有人为这一个群体立传,更谈不到自醒。

  不能自醒的人生,谈不到作为人的真正站立。只能说,这个人从一种生存状态逃离,进入了另一种生存状态。与一只生存在荒芜之地逃离到生态环境优渥之地的动物几无差异

  而人,应该不只是四肢,而且灵魂可以直立的高等动物。

  直面是一种重生。起码是个人的,也是对应了群体的。此书将让更多的逃离的人,有勇气面对前世今生。

  感佩作者,作此系列审视和书写。

  《生死故乡》读后感(四):逼仄环境下的权力追逐

  20世纪以来,中国传统社会出现了城乡的分野,为了获取更多的生活资料,一批长于乡村的青年通过求学、务工的渠道流淌进入了城市,从那时起,中国文学史上出现了“乡村文学”的分支,一批在乡间地头度过童年和短暂青春期的进城文化人持续不断地用笔墨追忆着田野村落炊烟与乡民。

  翻阅古代历朝的文学遗产,乡村的书写者也不缺席,从写作目的来说,他们描写乡村,或者是感慨耕作之苦、寄托“悯民”思想;或者描摹、美化自然风光表达作者归隐田园愿望(以陶渊明为代表)。这两种路子在现代变形后得到了各自的传承:感慨耕作之苦的将目光聚焦到个人,表现作者(一般是由乡村考入城市大学的“跳龙门”者)对于父母艰辛供养的感恩;大到社会结构反思农村和城市的巨大差异,追问农民为何负累连连,处于整个国家阶层的底部。和古代不同,盛赞乡间风光的在现代不仅仅是入仕者,为城市环境、压力困扰普通人可能唱出一曲田园奏鸣曲,满怀深情地细数故乡的人事、和谐恬淡

  杨献平的《生死故乡》走的不是社会学意味的追问、探索之路,他对于原生家庭中的家庭成员温情而无情感的泛滥,昔日的友邻和乡党也并没有挨个套上淳朴光环。从他的描写中,读者可以看出,乡村不是一片理想乡,由于资源匮乏、生活的贫苦,这里的居住者可能更加赤裸裸地追逐欲望——人多势重的家庭对于弱小全家几十年持续欺凌(《邻里之间》),邻人鄙夷穷苦的青年无力娶妻而被误杀(《重述一桩过世杀人案》),作者弟弟因为超生被基层公职人员屡次勒索不开发票的罚款(《在民间》),发生的这一切,和城市中尔虞我诈人际关系没有什么分别,但法制规范的缺席,让一切赤裸裸地发生了。正如杨献平在自序中所述“人在得不到任何尊重与尊严的卑微生存当中,却总是以各种方式对同类进行刀子一样的践踏与剜割”

  以前读过吴飞对于乡村自杀现象研究著作,至今还记得书中的关键词——“争夺权力”,在杨献平的“生死故乡”,官职是权力,一个乡干部让全家沾了光,包括呆傻的小舅子;性是权力,家贫让儿子讨不上的父母不仅在邻人面前抬不起头,甚至遇上个凶悍的儿子,“敢一脚把老子从屋里踹到外院”;钱是权力,附近“好赚钱”的铁矿让壮劳力趋之若鹜,哪怕井下早就添了几多亡魂,也要赚回票子抖一抖威风。邻人的口沫飞扬、青眼白眼定义了村中哪些人握有权力(吃皇粮的、娶得上媳妇的、不在地里刨食的),哪些人不配拥有,书中的每篇文章中,作为返乡者的杨献平对家乡已不熟悉,总是有一个或多个讲述人(亲戚同学等)引领他走入乡野,引子往往是口耳相传的流言,谁与谁交恶,谁家又出了“桃色新闻”,谁有本事发了家。“群众的眼光”成了个人的裁判者,驱使他们做出这样那样的选择,这应该算是杨献平的一分洞见——乡村和城市最大的不同,就是逼仄环境中舆论对个人或生或死的决定作用,即俗语中的“唾沫星子死人”。

  在杨献平的写作中,通常和城乡村做二元对比的城市是缺席的(书中除了他,虽然有外出打工者,他们的生活并没有因为二者的差异出现改变),个人的感慨也被降到了最低(他甚至没有诉说自己是如何进入城市的),正如他本人的言说“具体到这本书中的文字,他们应当还是单独的,尽管其中也有由个人而到整个文化背景和传统制度,但可以肯定地说,它没有牵强地贴靠,也没有自作主张红花绿叶。”这种进入方式可以说是相当谨慎的,也让行文保持了冷静与克制。

  《生死故乡》读后感(五):人间故事

  我经常对人这样描述自己的家乡:我家门前有山,山下有河,河边是竹林,竹林边是稻田菜地;菜地里有新鲜黄瓜,不管是谁的,你都可以摘一根,在袖子上蹭蹭,咬下去,甘甜可口;菜地边是一栋栋两层小楼,间或有些平房,但也是白墙黑瓦,青藤绕檐。

  我愿意听乡亲调侃,说我是吃百家饭长大的。小时候满村乱窜,赶上谁家饭点,让我叫一声妈妈,我张口就来,然后上桌吃饭。

  这样美好记忆,封存心底,时时回味。直到我开始咂摸众生百象,才闪耀出另一幅灰暗的画面

  有性情暴戾者,经常在家打老婆女人离婚,离不了;搬回娘家住,他经常去骚扰,从外面搭梯子爬上二楼房间,强行侵犯。老岳父一气之下,在一个深夜,喝下一瓶农药,在女婿独居的小平房前叫骂,然后痛苦地死去。公安局鉴定自杀,追究不了刑事责任恶人依旧,女人的生活依旧。

  有鳏居老人,年轻时娶了疯婆子,生了个女儿。疯婆子跑了,女儿长大跑到别村找人嫁了,基本不回来。老人在一个冬夜被车撞了,司机驾车逃逸,老人重伤痴呆,被远亲关在一个小屋子里,只管饭,不管活。在几年后的一个冬夜,衰竭死去。

  文明愚昧并存,美好和伤痛同在,前者麻醉感官,后者刺激灵魂。

  就在这个时候,读了杨献平的《生死故乡》。朴实流畅的乡间叙事,在南太行山下一个又一个隔绝的村落里,拎出一幕幕人间悲喜剧

  刘乡长睡了妇联主任,且不论中了圈套还是双方性起,八万元私了,且没影响到他的仕途,这在农村就是一种双赢

  黑老三被诬纵火,无法辩白,直到葬身爆炸的矿洞,结束侮辱一生。致死他的,不是贫穷,是缺少关爱温柔

  漂亮的四姨妈预言自己不得善终,一语中谶,半裸地死在门槛外边,儿女却隐忍不发,听任污名、谜底和冰凉的躯体一起沉入地府;

  ……

  乡野卑微,命运蹊跷,纪实和虚构水乳交融丰满了一个个有血有肉的故事。作者说:“故事是人心当中最丰茂与自由的物,一旦成型,就会四散奔逃,开花结果,还斜枝横移,叶片万状。”我俯首称是。抛开晦涩理论和无病呻吟,每天在拥挤人流中寻找容身的位置,离开乡野,离开那孕育故事的厚土,我们沉重地只想从他们的故事中寻找自己的影子,父母的影子,乡亲的影子。

  “虽说人终究是时间消费品,但最终命运不该太过悲惨。”我们因着祈愿,作出内心的呼喊,正视淋漓的痛。但他们“在得不到任何尊重与尊严的卑微生存当中,却总是以各种方式对同类进行刀子一样的践踏与剜割”。所以我们看到黑老三的死,看到赵彩泥和付二妮的谩骂、撕扯,看到曹建军的得意失败、扭曲和白秀花的反抗与复仇。他们的命运无常而悲惨,即使皈依上帝,也没能扭转生老病死苦楚。南太行下如此,贾平凹笔下的秦岭如此,芙蓉镇亦是如此。

  所以,我们从《生死故乡》中,看到了这样真实的画面,他不拘泥于某一家,某一个村落,他由南太行向周边蔓延,到山东、山西,到河南、安徽。大抵,中国的乡村皆是如此。放眼过去,都是父老乡亲,都是人间故事。

  《生死故乡》读后感(六):当前乡村散文书写的新实践

  http://www.chinawriter.com.cn 2014年11月26日07:06 桫 椤

  《生死故乡》在杨献平散文写作中居于怎样的位置,这还很难说。但他在本书中所展现的那种专注于“底层”人群、民间现场的叙述策略;以及在繁复、宽泛、幽远、“切身”的人事当中,细心、独立、“异常”地揣摩时代背景下卑微人群的现实生存状态和命运流变的耐心、勇气,应当是难得的,也与其以往的乡村题材散文书写形成了鲜明区别。可以说,《生死故乡》较为深刻地呈现和解剖了乡村固有的伦理结构,以及近30年来的中国乡村现状及其变迁。

  杨献平在其书中说:“多年来,我总是对乡村充满乌托邦式的幻想,尽管时至21世纪,全球化进程使得世界上每一地区和人们都觉得了一种空前的紧张感与万事大同的敞亮感。我仍旧对乡村——尤其是远离城市的偏僻之地,有一种挥之不去的朴素幻想,总以为那是城市生活者向往的精神圣地与灵魂寄托处。”但他也发现,这种在城市知识分子心中盘桓许多年的“乡村理想主义”已经丧失殆尽。他所谓的那种“敞亮感”的背后隐藏着的,却是中国乡村文明的大幅度衰亡,中国乡村几千年来形成的文化文明体系在全球化、信息化背景下日渐支离破碎,仓皇无主。

  那种持之千年、有着自然主义性质的农耕文明和乡村伦理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杨献平也看到了乡村集体无意识的本能表现:“城市中的某些事情是有遮掩的或必须遮掩的,而乡村,则仍旧继承了人类原始思维和行为,暴力可能更加肆无忌惮,人性的暴露方式也更加直接。”作者用叙事的方式展示了这些变化的过程,其中包括男女、邻里人际,忠贞、节义、忠诚、敦厚、农耕、信仰、习俗等乡村传统的崩坏,与之相对的是,每一个人置身于乡村都是“当事者”。他们的一切也不可避免地都搅进了这一种“不备的无措”中。人性的光明与幽暗同时显现。

  从这一方面说,《生死故乡》具有以下几个特征,即冷静、深邃、自然,内敛朴实、微言大义。杨献平写人物,写故事,写风土人情,但究其根本又不在人和事上,而是在意于某些观念,借此来书写当下乡村的诸多无序、错乱,人性的幽微、生命的厄难、现实的残酷与命运的无常。如《金戒指》里的黑老三,《南山记》中的慕恩富、张爱梅,《嫁》当中的白秀花,《信神者》中的张秀云,以及那些故事中的老五妮、老六妮、老军蛋,《张刘家往事》中的张二蛋、张和林……这些人的行为似乎没有什么深奥的意义,但每一个人都在做着只有他们自己才能够去做的事。

  杨献平笔下的乡村人物都有着诸多的不如意,生存生计、婚姻、邻里、亲朋,为生计奔波,为男女之事焦灼和费尽心机,或坚韧执著,或听天由命;或恪守一种传统,或不择手段为现实富贵。也正是这些人,在用一种无意识的生存本能,极力彰显生命的崇高,为命运而奋斗的荣耀。

  批评家孟繁华说:“城市的排斥和乡村的胆怯构成了一个相反的精神向度:乡村文化在遭遇城市屏蔽的同时,那些乡村文化的负载者似乎也准备随时逃离。”杨献平在《生死故乡》中也有意无意地张扬自己的“逃离者”身份,比如他在《故乡课(代后记)》中所说:“而当我终于走出,并多年来暗自为出脱南太行乃至乡村的笼罩而自感幸运,父亲的死却如刀子一般斩断了我的那些沾沾自喜、自以为是,以及因此而产生的虚荣、自满和所谓的世俗骄傲”。可能是基于此种遭际,他的散文写作选择了回归,重新将自我的农村生活经验与当下的现实进行了不带偏见的“沟通”和“重述”,使得本书所有文章中“篇篇有我”。

  众所周知,杨献平是“原生态”写作的积极倡导者,本书也同时令我看到他的变化:人在他的写作中正在从自然、人文的欣赏者转换成为被书写者本身。生死之事最大,他屡次宣称是父亲的病故让他重新认识了他的“南太行”,尽管,在传统语境里,游子与故乡的联系常常被统称为“叶落归根”,但对于写作者来说,心灵的“乡愁”与“返乡”只是一种念想或者说“情绪”,更重要的是在普遍而深刻的认知之上,参与到剧变时代背景下中国乡村文化的重建。但愿这本书是一个起点,在自省的同时,能够使得更多人认识到当下中国乡村的现状,以及城市之外的那些卑微的生存者的艰难和残酷、不幸与精神诉求。

  《生死故乡》读后感(七):非情怀的乡土

  一周时间,大多是在出差的路上读完这一本书,对于乡土文学,在我眼里这似乎是一个作家的最终归宿。换句话说,故乡的事你可以不写,但是要写就必须是动人的,必须是优秀的。所以有些时候,因为故乡这种东西被赋予了太多额外的情感归属,所以如果想做到优秀其实不难,只要让他动人就行了。任何一个成功的作家想写出一篇充沛情感的东西,去打动读者都不是难事。

  这样的文章是值得读的,创作起来也是最简单的。很多人读关于乡土的书,都会思考这样的问题:故乡到底会充当一个什么样的角色,对于已经走出乡土的人,这故乡又意味着什么呢,里里外外之间,阅读前的情绪就已经被调度,而回忆上的东西,总是有写东西不自觉地添加到真实的表面上,再加上一些真挚的感情,在读者的眼里,优美的文字、真挚的感情、发自内心的共鸣、这样的又怎么会太难看呢?

  当然这好看有点无趣,有点油腻。

  所以 杨老师的生死故乡是“有意思”的。这个词“有意思”在于它的直白简单,感情上的抒发没有成为文章的支撑,有所克制的修饰与润色之下,呈现出的是另一番血肉饱满的农村,也是一个混乱市侩的乡土,这些人与事是不带有煽动性的,对我所言,这就已经可以称为珍贵。

  就目前而言,即便物质上的东西是在提高的,但是必须承认大部分的农村都是贫瘠的。除去物质,真正贫瘠的是人们在生活里被压抑被愚昧了的精神状态,一户一户的人家,一个一个的栅栏,有形无形之间都阻隔不断这种贫瘠状态的传染。

  这钟类似小社会的乡村之中,有着可能已经延续太久的普世观,当然有人会有不同,那多半也是可以忽略的无用做功,毕竟很多乡村里,一天都只有一趟可以通往乡里县里的公路汽车,指望这一条路成为打破固有理念的利器,那才真的是白费力气。

  这并不是我对农村的偏见,因为我在乡村长大,在那里生活度过我的童年直至初中。这只是一种客观状态下的自然发展,贫瘠的物质是可以随着时间而改变,生活会变得更好是一定的。但是某些认知也许不会随着这一代人生活好起来就有所转移,因为这样小的空间下,所有的情绪都基本不加克制的演变成行为。不管这个村子的大小形如何,生活面前,人们必须要争取,太多的到道理其实就是一种迁就,而生活面前 谁迁就谁就是懦弱的一方 就要承受更多的不公与伤害。

  诸如此类这样不加掩饰的东西 当然应该用不那么虚浮的语言来呈现,所以杨献平做的就是这一点,直接告诉你,这就是乡村故乡。

  其实对于我来说,这本书的每一页每一行,我都不想有所感触,我更不愿意带入自己,但是因为这些如此真实如此直接的东西没有花里胡哨的铺陈之后,直面而来的是你逃避不了的。好多这里面的人和事,就是我从小就不愿意接受不愿意看到的。如能选择 我必选择更多的文明与公平,但我承认这也意味着我选择了更多的虚伪与表象。

  小时候的故乡在我的眼里不是个美好的东西,即便我曾疯玩与田间地头,我也曾受教育在只有十几个人的小学,那片水土给我了记忆教会我生活最浅显最启蒙的道理。只是这记忆总伴随着太多不好的东西,村子里,因为想要儿子被罚超生的家庭、婆媳大打出手的庭院、为了泄愤毒死邻家的家禽、因为父母不在身边总被同学欺负的我,还有我被欺负了之后 奶奶拉着我跑到家里破口大骂的场面。。。

  这种东西看得太多,就变成了一种固定的情绪表达方式,没人觉得这不对,反正你不这样,别人也会这样,就像我之前说的,这成了一种故乡里人们的世界观认同,也别用世界观这个词了,就是大家约定俗成的概念。

  人们心知肚明甚至已经成为一项真理:有些事根本不能讲道理,讲道理意味着 你已经站在了软弱的标地上。靠天吃饭的人们,最不能接受的就是懒惰与软弱。所以不被粉饰的生死故乡在我看来就如此真实,乃至珍贵

  但是这并不代表 生死故乡 就是一个临摹式的纪实,他在摆脱了乡土文学的“情怀至上”描绘了土地上的人与事的同时,让这种描绘不带有土腥,很多东西尤其在 【正在消失】这一章里不乏诗意与哲理,这种诗意与哲理是克制的,没有泛滥成灾,点到为止的情绪表达更将这样一本书所呈现出的人文情怀显示出独特和耐人寻味。

  总之,杨献平没有做一个高高在上的旁观者,点评芸芸众生如和如何如何;他也不是沉浸在故乡里无法克制情感的归人,放肆表达充盈的情绪。他就是用这种特别的叙述风格 ,呈现一个不煽情不励志的农村。他笔下的农村是去伪存真的,这种去伪存真留下的东西远不是大片大片的美好辞藻所能匹及的。

  显而易见这样引出的共鸣是不带有煽动性的,他直接汹涌的让情感从凌乱纷杂的记忆中脱身出来,家长里短间,置身其中的让我觉得,这就是故乡,起码,这是我曾经的故乡。

  【我渐渐明白,一个人最难忘的,不是生活中的美好与幸福,却是苦难。而唯有苦难,才是人生主课】全书里这样的话 其实不多,这种总结类的话在作品里是该有所权衡的。开头我就说过:写故乡,是一个作家光荣的事,不管写成什么样 这种情感是不该被质疑的。只是有些东西我们需要回归其本质,掷地有声的把故乡呈现出来。情怀已经越来越偏向贬义词的时候,撒狗血的故乡情已经变了味的时候,我们想看到的就是纯粹而已。

  “在偌大的北方,一块小地域和它的人,乃至一切事物都是单薄的,甚至只是一种纯自然存在。只有世事深切地辐射和篡改它,它却不能对任何事情产生哪怕丁点影响,哪怕是撩撩世界的眼皮,拽拽世事的衣角,即使再幸福或再惨烈,也都不会在自身之外荡起一丝涟漪。”

  最喜欢的一段话 摘抄于此,在我心里这恐怕是对乡土最好的诠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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