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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镜》读后感10篇

2018-07-07 05:29:01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话/镜》读后感10篇

  《话/镜》是一本由[以] 盖伊·多伊彻著作,清华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9.80,页数:329,特精心网络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大家能有帮助

  《话/镜》读后感(一):语言之镜

  从大一开始,我就陆陆续续开始接触语言学这门学科神奇的是,别人认为很枯燥的语言学,我却觉得别有一番风味。语言学在我看来是非常有概括性的一门学科,学完之后对各种语言也会有更宏观认识,但是好笑的是,这本书居然是我第一本自发读的关于语言学的课外书籍。当然,读这本书的更大原因是语言学老师的大力推荐,加之身边学霸同学的安利。总的来说,就语言学的书而言,这本书读起来是非常轻松愉快的作者从语言出发,用丰富例子讲了语言对颜色、语言对思维等的影响。在看这本书之前,我总是把语言当成是如水和空气一般理所当然存在,而这书中列举出来的各种为我所知和不为我所知的语言,忽然让我感觉我所认为的世界观其实是只是由我的母语和所谓主流强势语言构成,但真实世界远远丰富得多。所以虽然看完之后对书中很多例子已经淡忘,但是作为一名立志成为语言教师的人,越发觉得语言是很奇妙且精深的哲学镜子。所以热爱语言,也热爱语言背后折射出来的种种思维文化

  《话/镜》读后感(二):荷马是色盲吗?

  曾做过英国首相的格莱斯顿,发表的《荷马及荷马时代研究》是一部卷帙浩繁的荷马研究著作,格莱斯顿引用众多,文采斐然,但以观点激进著名,他曾经坚持认为特洛伊的故事核心历史依据(这距离特洛伊古城发现还有12年),也认为基督三位一体传统史诗里就已经形成,因此总会巨大争议

  他在第三卷的《荷马对色彩感知运用》里提出,荷马“似乎有某种色觉缺失”。这当然有证据,“酒红色大海”怎么解释?无法证实荷马说的是黎明和日落的海,更不用说这是某种藻类,或者荷马见过蓝色葡萄酒。那么是诗歌比喻吗?可其他证据似乎推翻了这个观点。荷马写出了紫罗兰色的海、紫罗兰色的羊、紫罗兰色的铁,绿色的独眼巨人、绿色的橡木棒枝、绿色的蜂蜜!格莱斯顿列出四个证据研究认为,荷马对场面的描绘栩栩如生(这不是盲人可以想象的),唯独在颜色上无比粗疏,从未出现过蓝色,可以用进化论的观点解释,这是因为吗?荷马从来没有使用过“正确”的颜色形容词,这是否说明古人的色觉尚未进化完成

  后来的研究者对这一猜想进行补充。拉扎斯勒•盖革认为,人类对色彩的发展根据光谱的结构,先是对红色视觉敏感,然后是黄色、绿色、蓝色和紫色。在色盲症被发现后,眼科学家马格努斯结合了两者的观点,认为长波的红色最容易被感知,在荷马时代,人类的色觉刚刚发展到能够辨认黄色为止。在一代代对视觉的训练增强后,色觉才渐渐完备。但后天变化能够先天遗传吗?后天没尾巴老鼠不会生下同样没尾巴的后代,因此在拉马克假说没推翻后,这种观点也被否定了。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古人的词语中并没有如当代细致的颜色区分,这只能从对原始人的研究找到答案

  黎佛斯在默里岛的研究证实,当说到黑白红时,岛民有固定词汇,但说到其他颜色时,则必须借助某个同样颜色的东西来指称。他们会称天空黑色,但视觉并没有问题,能够区分深蓝和浅蓝。这并不奇怪,作者训练他的女儿,故意不告诉她天空是蓝色的,结果直到4岁她都无法完全确定。就好像未来人有许多种类混杂的水果,我们可能吃起来觉得“像某种东西”又不完全像,却无法给它一个准确的词。

  对盖革色彩认知次序的解释,应该从自然制约和文化因素平衡中寻找。红色是血的颜色,黄色和绿色是植物的颜色,蓝色的文化意义有限。区分色彩方面,荷马的器官“有待训练”,但这不是眼睛而是舌头

  不只是色彩,并不是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落后的原住民,语言就越原始,甚至比它们更加复杂。但语言并非同样复杂,无法设定一种客观严谨方法来测量。只有一种大致相关性,社会规模越大,语言的单词结构就越简单,这是因为陌生人交往需要更简便且通用的信息

  萨丕尔-沃尔夫假说认为,母语决定我们的思维方式,即“语言相对性”,但母语并不会影响使用者对新概念理解,它只会强迫使用者注意到某些细节,并对它们产生影响(罗曼•雅各布森),就像汉语里没有时态的变化,并不代表使用者无法表达出时态。玛蔡斯语要求使用者区分行为发生是在近期、很久以前,还是遥远的过去,以及正在表述的是直接经验、证据还是推想(要使用不同的动词形态),但这不代表英语使用者无法明白它们的区别(虽然英语中没有这样的规定)。

  古古语里没有左右前后,只有东南西北,因此会出现“鼻子朝南哭”的表达,墨西哥的泽套语则采用物体的相对位置来确定,比如“朝甲地的横向”,这让他们养成了几乎天生的地理方位判断力。人在语言和思维中所依赖坐标系并非直接由环境决定,而是以文化为中介。和他人交流,需要时刻估算方向,因此在儿童时期就会受到高强度教育

  在有“性”区分的语言里,人们对同样物体会因“性”的不同而产生阳刚或阴柔的反射,比如德语的“桥”是阴性,西班牙语中是阳性,实验明了这一点(虽然完全去除语言的影响很难,即使用英语做实验)。俄语中有深蓝和浅蓝的专有名词,实验表明,在判断相同色块的时候,讲俄语的人反应时间取决于色块在两种颜色的分界点,下方的差异色块属于浅蓝,上方色块属于深蓝,或者差异色块客观距离相同,与上方色块同属深蓝色调,讲俄语的人对于前者反应时间明显较短,讲英语的则没有明显区分。但如果俄语使用者在判断时必须同时念出一些不规则数字时,反应时间就和英语使用者没有差别了。毫无疑问,母语中的色彩概念会直接对色觉产生影响。大脑在判断两种颜色的异同时,负责色觉的神经会向语言神经寻求帮助。但是更多的理论尚需要在将来证实。

  《话/镜》读后感(三):语言是一面透镜

  本书从荷马史诗中色彩语汇的匮乏混乱出发,引出了语言与色彩关系的问题。从格莱斯顿认为原始人视觉系统完善导致色彩描绘缺乏的观点到证明实际上是语言通过影响大脑的思维习惯从而影响我们对色彩的感知,期间经历了曲折过程

  最重要的一个错误便是“语言相对论”。很长时间以来人们认为语言决定了人们的逻辑思维能力。而事实是,语言只能影响思维,而不能限制我们的思维。即“语言之间的最大区别,不在于每种语言允许人表达什么,而在于每种语言迫使人表达什么信息。”

  除了语言对色彩感知的影响之外,作者还从空间概念与语法性的角度佐证这一观点。某些语言的使用者由于从不使用自我空间坐标定位,只使用地理坐标定位而对空间感知能力非常强。另外一点便是,具有语法性的语言使用者会产生与性相关的联想,而这种联想亦为语言增添了丰富多彩的可能。

  语言的确充当了“透镜”的作用。而在语言学家研究这个问题的时候,神经科学和脑科学发挥不可估量的作用。正是由于核磁共振成像技术应用,才使得语言学家们能够通过观察脑部反应的方式直接证明了语言在潜移默化中对色彩感知的影响。

  看这本书真的颇有语言学版的《上帝掷骰子吗》的感觉。一个个理论被提出又被推翻或者被完善,逐渐建立起相对完整的认识与体系特别是前半部分关于语言是自然的还是文化的争论,想到波粒战争。然而正如后记所说,我们仍所知甚少。我们只了解表面现象直接的关联,而并不清楚内在复杂的机制具体是如何运行与编码的。

  特别喜欢本书结尾的一段话: “如果听说了战场上有非凡的英勇之姿,那通常是战况不佳的信号。因为战斗按照计划推进且势如破竹时,个人英雄行为主义鲜有用武之地。往往只有困兽之斗时,才需要展现骁勇。我们了解到的一些实验中的机敏和巧妙如此鼓舞人心,以至于很容易就会误以为,突破人类大脑这个堡垒的科学之战,已经大获全胜。但事实上,这些实验的机敏推断并非强大,而是孱弱表现。”

  信心,以及谦逊缺一不可

  《话/镜》读后感(四):语言之镜

  从大一开始,我就陆陆续续开始接触语言学这门学科。神奇的是,别人认为很枯燥的语言学,我却觉得别有一番风味。语言学在我看来是非常有概括性的一门学科,学完之后对各种语言也会有更宏观的认识,但是好笑的是,这本书居然是我第一本自发读的关于语言学的课外书籍。当然,读这本书的更大原因是语言学老师的大力推荐,加之身边学霸同学的安利。总的来说,就语言学的书而言,这本书读起来是非常轻松愉快的。作者从语言出发,用丰富的例子讲了语言对颜色、语言对思维等的影响。在看这本书之前,我总是把语言当成是如水和空气一般理所当然的存在,而这书中列举出来的各种为我所知和不为我所知的语言,忽然让我感觉我所认为的世界观其实是只是由我的母语和所谓主流强势语言构成,但真实世界远远丰富得多。所以虽然看完之后对书中很多例子已经淡忘,但是作为一名立志成为语言教师的人,越发觉得语言是很奇妙且精深的哲学和镜子。所以热爱语言,也热爱语言背后折射出来的种种思维文化。

  《话/镜》读后感(五):语言的性别以及文化差异

  抛却“素质论”的讨论范畴来讲,男人实在日常生活里要比女人更喜欢骂人。“我靠“、“我操”、“我日”等口头禅更是以泛滥之态,飘散于男人的嘴边。而女性不然,要不她们表现得“很有素质”,主动过滤掉语言表达中的脏话,要不就将男人更为暴力口头禅弱化为“我晕”、“我去”。在此需要说明的是,不是女人不会“靠”、“操”、“日”,而是女性与生俱来的思维习惯在为其语言特点指手画脚”。雄性动物生来好斗、乐于挑战,因此,相对于活在被动空间里的女性,这个世界上的男人总以主动式的行为主导这个世界:在行动上,主动追求并征服女人,而语言上的那些甜言蜜语,也只不过是进攻行动中的温柔手段

  女人迥异于男人的思维习惯与认知能力,致使她们对“色彩”、“生活细节”、“感情”更为敏感,这样的头脑惯性在语言、文字的转化与表达上,表现的也相当突出:某天,你与一位女性朋友天时,她会马上指出你们上次见面时,你衣服风格及颜色,而你或许早已将此忘得一干二净。而接下来你还要听她滔滔不绝八卦谁谁做了小三,谁和谁又刚刚离了婚。而当我们在看一部小说时,如果里面有大量的细腻语言,以及人物衣着神态描写,那么很可能该作者为女性。

  不同性别带来的语言习惯是有差别的,而不同文化的人更是如此。我们在学习外语时,即可见这种差异。例如,我曾经写过的一条微博中国有“操你妈”的骂人文化,而西方则为“fuck you”。这种区别在于:“操你妈”意味着想要成为别人的爹,在男权社会的中国,当爹更有权威儿子不能忤逆,所以操西南官话的人(四川、重庆、湖北)爱自称“老子”,操北京官话的人爱称别人“孙子”。而西方人觉得对方本人就是权威,跟爹妈没关系,所以“fuck you”即可。

  不同文化的人用不同的思维、语言在思考,而语言,不仅仅只是一种表达方式,它本身就可塑造多元化的“事实”。我在昆明的时候,经常听人说“淌眼泪”,不是“流眼泪”,“淌”和“流”的差别不仅仅是“淌”覆盖面积大,“流”表现得量小,而是作为中原人的我与操着西南官话的昆明人文化、思维的差异。在“饭凉了”的表达习惯上,南方人更偏向于输出“饭冷掉了”的语言信息。除此之外,云南人在空间的语言表达中不分方向,比如“往东走二百米”这样的指路信息,在他们那里则换了风格:他们会指着东面说“上去二百米”。正是这种“上去、下来”的语言习惯,曾让我这个只会倾吐“东西南北与左右”的中原汉子一度苦恼:我在洗澡时,同学说上面那个水管热水。面对两个平行的开关,我真弄不明白到底哪个是“上”,哪个是“下”。而在《话/镜》这本书里,有个例子则更加鲜活:澳洲土著人的古古·伊米德希尔语,里面完全没有表示“左右、前后”的词,他们只会说东南西北。所以他们在指示你关掉电风扇时,会说“往东扭一下开关”;如果你背后有一辆马车飞奔而来,他们会警告你“小心,你的北面有辆马车过来了”。

  同一样东西与事情,不同文化的人有不同的思维习惯与表达方式。他们即使将自己的文化语言转化为大家约定俗成的规定话语(比如操着不同方言的人,说同一种普通话),背后的思维习惯也一定会不断作祟。所以即使广东人说了普通话,他们也会时不时搞出“我走先”这样的表达风格。

  《话/镜》读后感(六):你从镜子里听到了什么?

  很少有这种比喻,把语言比作了两种镜子:平面镜和透镜。

  想想吧,照镜子会看到些什么?你自己、你以为的自己和被扭曲的自己。

  所以,从平面镜和哈哈镜里到底能看到些什么,就跟从一段话里能听出什么一样,大部分人都不会去想,已然习以为常,但是仔细一看,还是吓一跳。

  镜子里的颜色是真的吗?

  首先,在一面平面镜里,除了自己的大圆脸,难道还能看到奇迹吗?

  《话/镜》是一本讲好玩语言的书,里面的故事虽然不是奇迹,但是也非常诡异。因为它讲了一个最自然不过,也应该没什么异议的话题:颜色。

  你或许很难想象,在荷马生活的时代,人们认为大海是葡萄酒色的,蜜蜂是绿色的,荷马笔下的大多数场景仅有黑白明暗之分,有关色彩的描写在我们眼里大多也是错乱的。对此,《话/镜》的作者盖伊先是逐条列出前人的观点,对他们的努力表示肯定,然后再不留情面地逐一拆穿,不因为别的,只因为真相并非如此——

  有人说:荷马是个盲人好吗!大家都知道的嘛。——真的盲人能描写出一个那么栩栩如生的世界吗?如果荷马一人盲了,那同时期甚至是几个世纪后的古希腊作品中为啥还存在不少色彩描写的缺憾和误用?莫非那些作者都瞎了?

  接着又有人说:那肯定是当时人类的色觉还不够发达!他们还是一群没进化好的“猴子”!——你是说人类的色觉是在最近几个世纪才进化完全的,对吗?那请告诉我,人类是如何办到这一点的?

  有人回答道:是学来的呗,锻炼出来的!然后这种本领在人类一代代繁衍的过程中遗传下来,逐渐加强!——你是认真的吗?你以为长颈鹿的脖子真的是因为努力够树上的叶子才变长的吗?残酷的真相是,所有脖子不够长的长颈鹿……最后都饿死了,没有留下后代。

  以上这些故事里,人们都是拿色觉做文章,也就是,人们到底看到了什么。因为他们笃信,你讲出的词,反映出的是人类的自然本性,是人体的生理构造。可他们为什么不换个角度想想呢?

  你是怎么知道古人的色觉是有缺陷的?当然是通过他们留下来的语言文字。如果他们的色觉没问题,那问题一定是出在了语言上。

  这恰好正中文化论者下怀,他们对所谓“原始民族”的人群进行调查,调查结果显示:这些人完全能够区分不同的颜色,但仍然有可能不会给它们单独命名。“土著们”对黄绿蓝不加区分,不是因为他们看不出来,他们连最细微的色差都认得出啊,但是他们觉得完全没有这个必要。就像如果我们把同一种绿划分成很多很多更细节的颜色,他们会觉得这很无聊……几经波折后,在关于色觉和颜色词的论战中,文化论者终于胜过自然论者一筹。可他们也无法否认一个普遍存在的事实:“紧随黑色和白色之后,红色总是最先被命名的。”人类用语言表达色彩的过程,始终跳不出一位著名的自然论者提出的演化过程。盖伊称其为“受束缚的自由”,这个比喻简直妙极,也就是说,语言有基本的平面镜的功能,但是除了照出自然之外,这些影像还稍微有点变化——相对的自由。

  透镜到底扭曲了什么?

  那么,把语言比作透镜,又作何解释呢?盖伊认为,不同的人在使用不同的语言后,看到的世界也是不同的,它不会禁止你去认识某种事物,但是在某种程度上,会强迫你的表达方式。比如说,有些人只会说东南西北,不会说左右。这就会引导你认识世界的方式,和讲其他语言的人不同,就像戴上了度数不同的眼镜。

  比如说,德语中的阴阳中性和英语简单粗暴的“他她它”,使这两种语言的使用者在认识和描述同一种事物时,尤其是在进行文学创作时,会产生不同的联想。马克·吐温就嘲笑过德语里奇怪的性,在德语里,萝卜是位“女士”,而美丽的少女则只能用“它”。但是,没有这种性,你也体会不到一些诗的美妙。

  实验表明,同一种事物在不同的语言里,性也不同,于是使用者产生的联想可能是完全相反的(有时候刀叉的性别完全不一样啊)。这就引出了一个很严肃的问题:在学习一门外语的时候,最重要的是学什么,语法?词汇?

  在我看来,其实都不是,最重要的应该是思维。虽然盖伊在后记中指出,“目前语言表现出的影响都不够显著,而且从根本上说,我们的思考方式是一样的。”但他也点明了这里所说的“思考方式”往往是指理性思维,而涉及日常生活方方面面的感性思维,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语言的影响。姑且把这些受到语言影响的思维称为语言思维吧。

  一种语言思维是在你戴上一副“眼镜”后慢慢培养出来的,戴得久了,你便习惯了用这样一种眼光去看待这个世界,用这样一种思维去思考现实生活。学习母语的过程,便是这样一个戴上人生第一副“眼镜”的过程。一切都是自然而然的,你不用去记语法、背单词就能轻易掌握的语言,只有你的母语。

  而学习第二语言的过程,则是逼迫你摘下原来的“眼镜”,戴上另一副全然陌生的“眼镜”,你看不懂这个全新的世界,只能借助语法和词汇这些条条框框和基本元素去重新认识世界。然而,很多语言学习者犯下的一个错误便是,不愿摘下自己的第一副“眼镜”,却只是机械地戴上第二副。比如:有的学生在读英语时不喜欢读音标,而是根据老师的读音,给单词和句子注上汉语拼音;有的学生在写英语作文时,喜欢先用汉语写出来或者用汉语打个腹稿,再逐字逐句地翻译成英语。虽然他们也在学英语,但却用的是汉语的思维,没有取下第一副“眼镜”,却强行戴上第二副“眼镜”,这样一来,他们看到的是一个不伦不类的世界,学到的也不会是地道的英语。

  培养语言思维无捷径可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戴上第二副“眼镜”时,一定要脱离第一副“眼镜”,久而久之,你便习惯了从它的镜片中看到的第二种世界,学会了以另一种眼光去认识世界。当你已经完全适应了切换“眼镜”的过程时,下一步就可以尝试翻译了。不过,每个译者都无法克服同一个障碍:把外语作为目的语永远比把母语作为目的语更困难,这就跟你的外语水平永远无法超越你的母语水平是一个道理。毕竟,透过镜片去认识世界是一回事,而描述镜片后的世界则又是另一回事了。

  大学的语言学入门课上,我们必背的是一个标准定义:Language is a symbolic system through which people communicate and through which culture is transmitted。——语言是人类用于交流和文化得以传承的符号系统。既然语言是一种工具,要来交流和传承文化,而不仅仅是描述自然,那么,受到“自然”束缚的语言便会在名为“文化”的自由维度上发展。在发挥这两种功能的过程中,语言就作为平面镜和透镜同时存在着。你从镜子里都听到了什么呢?

  (本文发表于2014年5月4日《西安晚报·读书》 http://epaper.xiancn.com/xawb/html/2014-05/04/content_294394.htm)

  《话/镜》读后感(七):语言复杂性、文明比较和大众文化

  原文链接:http://caute.net/2016/01/15/yy

  世界有数千种语言,霍凯特认为各种语言复杂程度大致相同,特定语言词法复杂则句法简单,句法复杂则词法简单,这一论述很长时间内成为语言学界共识,虽然更为细致的研究反驳了这种泛泛印象,指出不同语言复杂程度确有较大区别,但语言内部复杂程度差别远远小于讲不同语言族群社会复杂程度差异,前者限于一个数量级,后者往往有质的等级区分。

  语言不同成分复杂性和社会复杂性不成正比关系,单词量因文字形成而增多,较为复杂社会更多依赖句子从属结构,但社会形态越简单,其语言单词词形变化更多,某些原始部落语言在时态区分和言据性(语言叙述中信息来源可靠程度说明)等方面远比现代欧洲语言精细繁复,相对,英语和汉语等发展更充分的语言屈折系统简化,越趋向于孤立语。

  不同语言复杂程度基本属于同一级别,不存在发展完善的语言和粗陋的原始语言区分,霍凯特的解释仍然成立,“因为所有语言都有大致相等的复杂任务要完成”。语言或许起源于原始人种小群体交流所需,用罗宾.邓巴的话说,是一种“远距离刷梳毛发的方式,在许多方面,它所达到的目的与前者别无二致”。就此而言,狩猎采集社会数百人群体和现代社会数亿人国家,个体所面临的语言交际任务并无太大区别,对个人有生活意义情感依赖的交往对象受邓巴数约束,超出限度外只是交流工具改变,语言功用没有不同。

  从狩猎采集部落到大型帝国,从传统社会到工业革命现代社会,语言体系复杂程度相对稳定,社会组织技术的进步,规模扩大,抽象概念和逻辑体系生成,以至日常语言对世界的粗略描述被科学替代,这些新增加的任务从语言功能中分裂出来。

  文字的发明使得观念更容易被复制、传播,是形而上学和世界性宗教等高阶观念体系产生的基础。信息长时间保存和远距离传输有了稳定的方法,命令、契约、行为协调可以超出个人威望和血缘联系,由此,秩序才能扩展到部落之外,国家之类大型政治组织可被建立。

  虽然任何一种语言都可以进行抽象思维,只需简单的单词翻译输入,印第安语讨论古希腊哲学并无障碍,用语言学家萨丕尔的话说,就语法结构复杂性,“柏拉图和马其顿的牧猪奴是同伙,孔夫子和阿萨姆猎取人头的野人是同行。”但是,缺乏文字,语言却难以自发形成复杂概念体系,因为这建立在观念与观念的接触、竞争、变异、新生之上,就广度和历时,这一过程都超出个人生活范围和生命长度,文字则是将种种观念保存数百年,传播至陌生人的最方便工具。史诗吟诵等形式虽也可越过时间地理限制,但其本身就依赖于一个已经形成丰富观念体系的社会,并且自身缺乏精确性以及更重要的互动反馈作用。

  计数系统可能是早期发展出的最重要非语言信息载体,文化较为原始人群计数概念往往不超过 5,数学和科学符号系统的飞跃发展可看作一种独立的人工语言,此人工语言成功担负重新描述世界及各种技术操作性任务。

  哲学、政治、法律等复杂的概念集合,和日常语言有相对清晰的界限;数学和科学人工语言系统,完全独立于日常语言。按照泰勒的定义,文化可被看作所有并非本能的人类特征,或说不是基因传递而是可通过模仿习得的能力和习惯。在这个意义上,科学等非日常事物仍属被创造出的人类文化概念,但无论何种社会,占据普通人生活核心的,是家庭和小社群生活、感情联系、通俗道德、知其然无需知其所以然的生产技能,这些全部在日常语言功能之内,其基本模式和石器时代并无本质差异。也即,美国和南美原始部落,虽然社会形态发展程度有天壤之别,但其社会内部普通人生活模式及复杂性却相当同质,各自社会中,担负维持日常生活任务的不同语言,面临的确实是复杂程度相似的任务。

  这里出现社会组织形态复杂程度文化发展水平和个人生活的脱节,或者说,不同文明群体文化高下精深粗陋的比较,在个人日常所体验之大众文化中难以显现。

  进化出语言之原始智人部落胜于相对简单组织方式的尼安德特人,能使用火或石质工具野蛮人胜过只会茹毛饮血野蛮人,这时文明的比较直接体现于个人生活和生存竞争。当代世界,先进文明直接武力殖民被放弃后,不同社群大众所能相比的只有社会表层通俗文化,这也是个人生活最重要和有价值部分。整个现代世界所依赖的基础,科学进步和复杂观念博弈历史形成的长期稳定互利契约规则宪政制度,隐藏在深处,被看作文化之外可随意搬运的纯粹技术和西方特殊历史条件下政治形式价值偏好,现代性被抽离和物质化,文化适应性进化的内在差异比较,转为简化粗俗的文化多样观点。

  对普通人,更先进社会形态缺乏直观的吸引力,即便单纯福利考虑,脱离抽象思辨,物质丰富似乎也只是一种技术成果,创造出整个现代世界的西方文明,无路内部外部,一定程度上都失去了文明输出意义上的感召力,文明差距弥补被寄希望于器物层面移植,而不是一整套适应模式的颠覆性转变。

  政治体内各群体保持自身单一文化形态,文明无高下可以作为一种政治认可,掩盖多元相处方式表面冲突。深入的问题是,此种形态只能以一种附庸方式建立在现代性之上,真正的全球秩序确立必先进行不同文明之比较、判定、改变和否定,这一任务,需放弃被误用的政治正确,更要超出日常语言遮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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