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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遇经典读后感10篇

2018-07-18 04:43:01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相遇经典读后感10篇

  《相遇》是一本由格非著作,译林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35.00元,页数:274,特精心网络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大家能有帮助

  《相遇》读后感(一):在重重迷雾中期而未遇的格非

  开始只觉得格非的文字与门罗相似宁静质朴,充满空旷辽远的意境。后来在文字风格之上,会渐渐从他的故事发现了属于中华文化的玄奥,如吞尾蛇的形象一般让故事成为一个封闭的圆圈,但同时又营造出开放的、悬而未解的谜题。

  这是我第一次读此种如迷雾般混沌类型小说,其中凌乱时间线、重叠的人物身份纠缠因果线索,就像在大卫·林奇摇摆的镜头下难以找到让灵魂落地的滩涂。但跟着作者的文字与叙述一篇篇走下来,我似乎发现了无解中蕴藏的隐秘魅力,就像真实生活,我们不可能在同一时间知道所有的真相,也不可能如很多小说的讲述方式一般拥有审视一切的上帝视角

  读完收录在《相遇》中的几个短篇,我似乎多少理解了众多纯文学爱好者钟情于它的原因。在格非的文字里,我们回归到在生活中兜兜转转人本身,在头尾相连又布满断层的梦境中找寻记忆的线索,拼凑着不完美但耐寻味的故事;也努力现实虚空的重重迷雾中投射理性光辉体会着与彼岸期而未遇的美感

  《相遇》读后感(二):对婚姻一无所知的我

  《凉州词》

  很小的时候,一个大雪纷飞的晚上,看了这个故事的前半部分。时隔多年,有了网络和Google,某天想起来搜了一下,看完了这篇小说。

  当时的感觉这是一篇同人。作者有了个点子,要解释一下“旗亭画壁”的因由。又或者是论文产品,是对教授生活的某种自嘲,或知识分子某种愁绪表达。整篇文章都像是自我意识投影,文中对临安博士关心,更像是对自己担忧

  但这次看,却觉得这是对一场失败婚姻的告解。作者为什么要写临安这个人?临安为什么要写王之涣的故事?或许是对某人某事某个结局有些某种期待,而期待终于破灭,换来无计可施无可奈何,却依然有一丝遗憾在说“如果当初”。

  我没有看出作者态度,也许这不过是闻是闻非风过耳的一则八卦。但他写这个故事,似乎并不是在说临安博士希望妻子对自己狂热不顾一切的爱,而是临安后悔自己当初并不理解这种狂热,而终于导致了一场婚姻的结束

  无论是因了什么缘由,这个“遗憾”一直如尘埃浮于书页之上。这是人到中年的落寞,我不太想理解。

  《初恋

  《初恋》放在《褐色鸟群》之后,《凉州词》之前,可能有他的道理

  《褐》是狂热迷恋和碧落黄泉的追索,《凉》是孤独悔意和婚姻结束的惆怅,而《初恋》里爱的时序和程度刚巧位于二者中间。

  “初恋”大概指的是“我”和张末,可主体故事全部缺失,所有与之相关的情节全部消失在季康与前妻与“女研究生”之间的缠绕瓜葛中。文字讲述的故事和作者想讲的故事是两个故事——它们存在某种印照比对的关系,或者互为谶语,我没有参透。

  但,我很八卦的揣测,《初》和《凉》是有本事的。不是发生在作者自己身上(或借由事实想象),就是发生在他周围的教授群体里。因为确有其事,所以无法清晰言明。又因为这故事让作者放不下(或放心不下),必须讲出来才好受,所以用了李义山写《无题》的手法

  本事新词定有无?有人知道。

  《相遇》读后感(三):从《相遇》看格非小说的流变

  《相遇》是格非历年创作短篇小说的自选集,自《迷舟》至《蒙娜丽莎的微笑》,计十二篇,跨越时间有二十余年。事实上,格非在同一茬儿作家里,写作量算是少的,自1986年发表处女作《怀念乌攸先生》以来,小说作品也就是一百多万字,六部长篇外,中短篇小说四十多篇什,《相遇》这个集子收录了各个阶段的短篇作品,留下了格非创作的脉络流变(因是作家自己择取,其线索性会愈加具意味)。而从《相遇》来考察这位小说家的创作,显然是一不错机会,其集外的作品,自然不应一概摒弃在外,在论述中有所涉及,会有助于我们更全面观察格非的小说写作。

  尽管《怀念乌攸先生》在前,但《迷舟》的发表才真正是格非步入文坛标志。这篇一万多字的小说起初送到了《上海文学》编辑部杂志主编并未因作者是新人而轻慢,不过经过认真审读,仍是做出了退稿的决定,缘由呢,“认为《迷舟》是通俗小说,而《上海文学》是不发表通俗类作品的”。继之,稿子转给了《收获》,不久即刊发,作为先锋文学的代表作品备受瞩目。从我们现在的眼光看,《迷舟》即是对博尔赫斯作品的一次惟妙惟肖的致敬(《迷舟》从开篇到立意对《交叉小径花园》的仿拟自不必说,其结尾,“警卫员站在离萧只有三步远的地方,非常认真地打完了六发子弹”,更是与博尔赫斯另一名篇《死亡与罗盘》如出一辙:“他后退了几步,然后,非常仔细地瞄准着开了枪。”),其叙事的前卫是题中应有之意。但这一被当做通俗小说退稿的轶事,亦表明,一是习惯传统文学观念编辑对“新小说”的不敏感,从眼前就轻易滑将过去;再有,格非虽是博氏的私淑弟子,起步之初,即使有着痕迹很重的模仿,但仍葆有自己的特质语言的典丽雅致,内里的颠覆性叙述却有着传统的故事外壳(意外地骗过了老编辑的眼睛)。

  叙事空缺所营造的玄奥气息是《迷舟》的醒目标识,之后的《大年》、《风琴》,乃至长篇小说敌人》均为其延续。此种叙事技巧来源于博尔赫斯,不过区别亦是显豁的:博尔赫斯作品是以哲理思辨打底的,因之深度难以尽道,经得起多层的解读辨析;格非虽出手不凡,写得颇有意味,但得之博氏仍为皮毛而已,思考固然有,幽深之处是远远不及的。《迷舟》等作品重在“设扣”,以民国背景的故事娓娓道来,情节的关键一环被作者有意缺失,造成故事的断裂,与以往的小说相比,是有新鲜感的,不过若多次故伎重演,也难以摆脱书写的疲劳。而有意思的是,这些作品中有些被归入“新历史小说”的序列,因为具备了与传统历史小说的异质性,其实亦暗示了格非先锋小说的某些传统特征

  迷宫设置、环状的结构,是格非学习博尔赫斯的另一收获。《褐色鸟群》初问世时,曾被许多人大呼看不懂,多半是因为小说叙事中绕来绕去的情节迷宫,大量的隐喻,幻想与现实的重合,对时间与空间的思考,可以说是格非小说中写得最复杂的一篇,我认为也是博尔赫斯风格“中国化”完成最高的一篇。如果说《褐色鸟群》难懂,那以同样的思路写的《雨季的感觉》、《锦瑟》,亦是迷宫与圆环构造,故事性就很强了,饶有趣味,不过情节时时分岔,走向往迷途,人物的命运不可确定神秘色彩浓烈的。《青黄》亦是歧路分岔,其重在消解“真实性”,零碎的故事蹒跚地走向了虚无。

  形式上的探索有益的,它推动了小说艺术的进境,但长久地停滞于此也是难以想象的,先锋派小说家不久就面临着不乏艰难的转型,格非也不例外。在这一阶段,有两个篇幅不长的短篇《初恋》、《凉州词》,虽貌似不太起眼,但事实上却是格非写作转型的风向标。在小说形式上,《初恋》平平无奇,很现实主义;《凉州词》结构颇精巧,有元小说的意思。而在内容指向上,两篇都探究着知识分子精神困境,这一思路,在格非其后的创作中一直延续着。长篇小说《欲望旗帜》是短篇《初恋》、《凉州词》试手后的集大成之作,体现格非对九十年代中国知识分子精神状态的思考,在精神的废墟上,“欲望的旗帜,它一个劲地上升。就如桅杆上鼓满了风的船帆”。而在这部长篇之后,出于某种疲惫或创作的瓶颈,长达十年,格非几乎停止了写作,除零星的短篇外,别无他作。

  经过长时间段的“沉默”,格非再次进入新的写作期,既有对以往创作主题的延续,亦不乏思考的深入。小说《蒙娜丽莎的微笑》是一个先声,知识分子的精神救赎在这篇作品中达到悲凉的程度,八十年代迄今,这一群落的升升落落,既关涉自身,亦为中国社会的一个缩影。而其中对藏区宗教精神力量兴趣,其实早在若干年前的《相遇》中即有所反映(格非将一段西藏二十世纪初的历史写成小说,沉静肃穆,是有静观的深意的)。以《蒙娜丽莎的微笑》为先导,格非写出了他在新世纪的“江南三部曲”:《人面桃花》、《山河入梦》、《春尽江南》,由清末写到当下,探索百年的社会史与精神史的野心是昭然的。在我看来,《人面桃花》最耐读,隐喻性自作品的缝隙间弥漫开来,文本价值是高的;《春尽江南》,作者思考得最痛苦,写得也最用力,其文本的形态距离早年的格非作品亦最远,至于作品的完成度如何,可以有见仁见智看法,但小说的现实主义取向让我们感知着作者的勇气

  在当代小说家中,格非是有鲜明特质的一位,不论是作品的精神指向,还是语言及叙事方式,具浓郁书卷气,辨识度是高的。而从早期的小说形式探索,到如今的精神层面求索,反映出作家的转型与成熟,因应着这个诡谲变化时代。格非有部新作品叫做《隐身衣》,这个题名似乎隐喻了小说家与现实的某种关系,处身于这个时代,却又保持着隐晦的距离,但真实的实体包裹其间。现实主义的文学指向,或许就是如此。那么,切近现实而又充溢个性的表达,正是我们对格非今后创作的期待。

  《相遇》读后感(四):文化的相遇

  在《相遇》里,格非步入了一个全然生疏天地之中,这种生疏是时间和空间的双重生疏的混合物,首先是一种时间上的距离与隔膜,历史发生在1903年。格非站在世纪之末遥遥叙述世纪初叶的一场事变:“在遥远的过去,布达拉宫的大祭司曾经作过这样一个预言:1903年,也就是藏历的木龙年,西藏将出现一场巨大灾难。祭司曾在不同场合详细地描 述了这场灾难的性质,但没有指明它将来 自何处”。“1903年 的初夏,随着一支由英 国人 , 印度的锡克人和廓尔喀人混编而成的入藏远征军沿着蒂斯塔河谷悄悄潜入甘宗坝,情势终于渐渐地 明朗了”。小说一开头以三重时间(过去、现实、未来)的套用,充分 暗示 了小说 的时 间长度和 叙述 的速 度。

  除时间外,格非还把自己放入了一个生疏的空间之中,这便是神秘的西藏,置自己于叙述的悬崖。青藏高原山水风物和藏族 牧民人情世俗,竟也在他的笔下跃然纸上了。这种奇异的写作方式让人想起博尔赫斯笔下的中国花园,从依赖想象的驰骋到彻底的智 慧 的叙述,并把这种智慧毫无痕迹地变成了历史的幻觉与叙事的可能,格非并不满足于旧的叙事模式的圆熟与老到,他仍建筑新的实验性,以叙述的冒险来测量他智性的最大长度、强度以及对历史和空间的穿透力 。

  《相遇》写英国远征军沿着蒂斯塔河谷进入甘宗坝,最后攻占拉萨这场侵略战争的过 程 。这场战争并不精采,两方实力悬殊,毫无刺激性。扎什伦布 寺的大住持 精心策 划 的突击 队行动颇具悬念,但仍 然不堪一击。我们可以知道,格非写的不是武力上的战争,那便是文化记忆的冲突较量

  格非把这场战争始终称之为一种“相遇”,很妙。这确实是 一种未设防前提下的精神遭 遇与文 化记忆 的邂逅,小说设置了这 般 多重文化(文明)在世纪初这样 的语言 峡谷 的相遇 。荣赫鹏上校所率领的远征军是资本主义现代文明的象征,但荣赫鹏并不拥有真正 的文化,武力的征服并不 能导致 文 化的驯服。

  传教士约翰 · 纽 曼在荣赫鹏上校 的远 征军入藏的十年前便进 行 了漫 长的文化 远 征,他要让基 督教 在西藏这 块神 秘的土地 找到 落脚之 地 , 他认为 , 他在 中国内 地积 累起来 的丰富传教经验 一定适 用于西 藏 , 但十年 下来 , 他始 终未 能打动 那些蛰居山野的西藏人。所以在英军发动进攻之后,约翰 . 纽曼断言 : “ 英国 人永 远也 到不 了拉萨”,这 显然是 宗教意义上的。同样是 “ 异 族 ” 的何文钦作为木清帝国的驻藏官员却不是一个 征服者,他始终要做一个逃避者,他“时常梦见扬州城外的舟揖 桅顶 , 幽深 的街巷 , 一夜 风雨送 来桂子的 芳香 ”,这种梦萦魂牵的 思乡之情 , 就 在于 他心 中汉文化的记忆 难 以抹去 , 他要逃 离神秘土地上 的神秘 文化 。 他没有 像约翰 · 纽曼去用自己的文化记忆(宗教信仰)去征服别人,但他也不能被其他的文化宗教同化或吞没,他必须逃避。

  作为西藏文化宗教象征的是扎什伦布寺大住持,他是反抗者与文化的护卫者,也是本土 民族文化的忠诚者与殉道者。所以当他和苏格兰传教士 约 翰 · 纽曼,中国驻藏官员何文 钦 同时造访荣 赫鹏 时,荣赫鹏便“不假思索选择了他,荣赫鹏明白谁是他进军拉萨的对手。遗憾的是这场文化记忆的战争中,这四个人都在不同的意义上失败了。最先走到败绩是苏格兰传教士约翰·纽曼,他的教义非但没有能够传播,相反被告知他所 信奉的耶 稣 基督乃是 佛的子 弟,他是在西 藏修成正 果之后才回到耶路撒冷传播教义的。大住持尽管精神上以已之短(暴力、武力)去攻敌之长,使上千名康巴人送命。何文钦无时无刻不在思念家乡,想逃出这篇土地,但最后他的身体戏剧性地被当作失败的信号由河床,漂送到大住持的所在地。英军上校荣赫鹏虽以武力捅开了布达 拉宫 的大门,但是他却“感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心灰意冷”、“他仿佛感觉到自己的许多根深蒂固的观念甚至包括时间本身在进入西藏以后都发生了不可思议的变化。荣赫鹏虽身在 布达 拉宫,但他永远到不了拉萨、无法真正占有这片文化记忆深厚的高原。任何人也无法 以 自己的文化去取代另一个民族的文化记 忆。

  在《相遇》中,叙事者又 处于全能全知 的位 置 , 但这 个叙 事者 已经 不是宣 谕真理 、 主宰 万物的上 帝 , 而 是一个 智慧的平 和 的知识分子在与读者对 话 , 他无 意把读者引 向神抵 , 但他决 不裘读神袄 , 他在一种 “ 后 乌托邦 ” 的氛围中捍卫着历史 、 知识 、 文化 、 宗教 、 灵性的纯洁与神秘 。 我 们可 以与 “ 他 ” 在语 言中相遇 , 而不 必在现 实中效 尤 。 这 是知识分子在滚滚 红尘 中唯一 的护身符。

  《相遇》读后感(五):六种“相遇”——格非小说《相遇》的主题

  有同学问我如何看待格非的短篇《相遇》,我用一个小时重读完这篇两万多字的小说,然后随便从几个方面写了几点内容,但发现在写最后一点时越写越多,最后几乎成了一篇近万字的论文了,中间写着写着还禁不住画起了图,然后又将图调整至前面,逐条分配,再逐条分析。用一万字的文字去解读两万字的小说,这不仅是“文本细读”,简直就是“过度解读”了。没办法,套用上次通篇拍下来的句式,“也许只有偶像的书才会逐页逐页拍下来吧”,这次——也许只有偶像的小说才会值得花费这多么笔墨去解读吧。

  下面的解读,可以看出我本来没想写长文的痕迹。语言、叙事写得都很简单,本来第三点应该写“结构”的,但又觉得形式分析可能并非读者所期望的,可能人们更关注这篇忧伤的小说到底在说了什么,“相遇”到底在讲什么。于是重点就分析了一下内容。

  首先,语言层面。

  冷静客观、优雅从容,精准而饶有诗意。既有中国语言的古典之美,又有现代西化语言的句式。但两者又不冲突,完美融合,达到了一种纯正的现代汉语写作。

  其次,叙事方面。

  对于熟稔博尔赫斯的人来说,一眼便可以看出这是典型的博尔赫斯式的叙述模式。某年某月月,发生了某某事,然后细心考证,慢慢推进,口气冷静得让人不容置疑。但事实上,却是一次蒙上历史叙事外衣虚构叙事,一种逃离宏大叙事的个人叙事。事情发生在1903年,而小说写于1993年,时间差近百年。事情发生在遥远的西藏,而作者身在江南水乡,空间上有万里之遥。这完全是在用史料与想象叙事,典型的博尔赫斯式或者说图书馆式的“百科全书型”作家叙事。

  最后,内容层面。

  标题为《相遇》,题材是战争。但作者关心的并不是枪林弹雨意义上的战争,而是文化或曰文明意义上的战争。这里面的几个人物的身份非常耐人寻味。四个主要人物,荣赫鹏是上校,代表西方现代资本主义强势文明;约翰•纽曼是英国的传教士,代表传统的基督教文明;扎什伦布寺的大住持代表东方藏传佛教文明;何文钦代表东方儒家文明。他们的“相遇”其实可以看成是几种不同文化或文明的“相遇”。四个人物,两两组合,正好六对。如下图所示:

  上由图可知,一些文明或文化的“相遇”是有共同特点的,六组“相遇”其实可以分为两类:一是文明内的“相遇”,二是不同文明之间的“相遇”。前者没有跨文明,后者跨越了文明。前者包括两组“相遇“,一是以荣赫鹏上校为代表的现代资本主义文明和以传教士为代表的传统基督教文明的“相遇”,同时也象征战争与和平的“相遇”;二是以大住持为代表的佛教文明与以何文钦为代表的儒家文明的“相遇”,也隐含藏族和汉族两种民族的“相遇”。后者包括四组“相遇”,一是以荣赫鹏上校为代表的西方现代资本主义文明与以大住持为代表的东方藏传佛教文明的“相遇”;二是以荣赫鹏上校为代表的西方现代资本主义文明与以何文钦为代表的东方儒家文明的“相遇”;三是以传教士为代表的西方基督教文明与以大住持为代表的东方藏传佛教文明的“相遇”;四是以传教士为代表的西方基督教文明与何文钦为代表的东方儒家文明的“相遇”。另一处值得注意的一点是,每一处文明在与其他文明“相遇”时,所凸显的特点是不一样的,比如荣赫鹏与大住持相遇时,因为强调的是东西方文明的冲突,所以要强调自己的“西方”属性,但当荣赫鹏与约翰•纽曼“相遇”时,因为二者都属西方,所以要凸显“现代”和“战争”,以与“传统”和“和平”区分。同理,同为东方文明的藏传佛教文明的大住持与儒家文明的何文钦“相遇”时,就要强调二者在“藏族”与“汉族”之间的区别了。其他亦同理。下面分面述之。

  第一,传统基督教文明与现代资本主义文明的“相遇”。

  荣赫鹏是英国远征军的上校,代表资本主义的现代文明。约翰•纽曼是英国的传教士,代表基督教文明。但二者并不是一回事,传教士代表和平,但希望基督教能够在西藏地方传播开来。上校代表战争,希望用武力征服西藏。二者还发生过冲突,上校曾下令传教士到他的军营做随军传牧师,传教士说他是自由的传教士,除了来自国内教会的指令外,没有兴趣承担别的义务,并说自己也闻不了血腥味。而上校的手下布雷瑟顿少校却说:“你现在是在荣赫鹏上榜的战地指挥所里,而不是在苏格兰乡间的修道院,你闻不了血腥味也许是值得同情的,但是如果荣赫鹏上榜现在命令你将一盆血喝下去,我想你恐怕也不会拒绝吧?”传教士无奈被迫屈服。但他心里却没有屈服,他曾断言:“英国人永远也到不了拉萨。”其实正是基于宗教意义上的说这句话的。传教士为什么会这样说?其实涉及到了第二种更重要的相遇。

  第二,基督教文明与佛教文明的相遇。

  这个集中体现在传教士纽曼和扎什伦布寺的大住持的“相遇”上。大住持邀请传教士去藏式城堡同窗,传教士鬼使神差地同意了。接下来就有了一番针锋相对,非常精彩辩论。大住持说:“我们从来就同有认为你的基督教存在着什么缺陷……没有派人去苏格兰或者伦敦传教。”言外之意,你们也不应该说我们的藏传佛教有什么问题,也没必要飘洋过海不远万里来我们这传教。我们的宗教没有侵略性,你们的宗教却老想着一统天下。接下来大住持说了更多习俗上的不同,你们在水里洗澡,我们在风里洗澡,不用老说我们“肮脏”;给病人看病时,你们用听诊器诊断,汉人号脉诊断,我们藏人根据木桶里的小便声音诊断……没什么高下之分。

  后来就说到了关键,传教士质问:“你们信仰佛陀,但如何知道佛陀的的确存在,存在于何处,又以怎样的方式了解尘世的苦难呢?”大住持反问:“在基督教里,你们凭什么知道耶稣的存在?”传教士说,依靠神迹,比如先知将蛇变成拐杖。大住持说,那不过是魔术,很多人都会。然后传教士就激动了,脸都红了。接着大住持给他看了一个真正的“神迹”,一棵神树,树上每一片叶子上都有一个栩栩如生的佛教人物。传教士叹为观止,问:“我可以摘下一片叶子带走吗?”大住持未置可否地笑了笑。

  后来的事情表明,大住持的笑是有意味的。因为不久,大住持派康巴兵刺杀荣赫鹏上校失败,藏兵被杀,住持死去。传教士把那枚枯干的树叶放在显微镜下去看,发现原来的佛像都消失了。可以推测大住持笑中的含意:你摘了也没用,心中无佛,用显微镜看也是看不到的。另外,树叶离开树是会死去的,就像宗教离开土壤也是不会有结果的。你千里迢迢从欧洲跑到西藏,想传播基督教,注意不会有什么结果。事实上也是如此。传教士在远征军入藏十年前就来传教了,结果却始终未成让藏民们改变信仰。这也是他为什么对荣赫鹏上校说“英国人永远也到不了拉萨”深层次原因。

  另外,还有一处骇人听闻的情节,就是大住持临死前告诉传教士,曾经有一位叫伊萨的以色列少年历经重重艰险,只身一人来到喜马拉雅山山脚的一个寺院修行,因为天生聪慧,悟性出众,不到几年便修成正果,后来回到耶路撒冷传播教义。这个人其实就是耶稣。大住持言外之意是说:不用争了,就连你们信奉的耶稣也曾是佛祖的一个弟子呢。藏传佛教、基督教,不过都佛教这棵树上结出的果子一样,何必非要争个你死我活呢?

  说到这里还可以补充一下,根据宗教发展史,我们知道伊斯兰脱胎于基督教,和犹太教、基督教一样都视耶路撒冷为圣地。如果格非小说中的这个情节成立,那么基督教、伊斯兰教和佛教这三大宗教其实是一回事,只不过流变不同。可以解开很多宗教间的争端。其实格非小说中有一处提到穆斯林,即218页:“约翰•纽曼正要说些什么,一名穆斯林装束的尼泊尔香客走了进来。他的怀里夹着一个青布包裹。”当我看到这里的时候,心里激动了一下,终于伊斯兰教出现了,这一下三大宗教终于正面“相遇”了。但可惜格非只是把它当成了路人甲,让他出现一下就退下了。但他的出现并没白费,他送来的是一把枪,送给谁的?送给何文钦的。他是谁?中国驻藏官员。于是,另一种文明出现了。儒家文明。

  第三,基督教文明与东方儒家文明的相遇。

  这主要体现在传教士纽曼和中国驻藏官员何文钦的“相遇”上。何文钦虽在西藏,却不是藏民,他的家在江南水乡杨州。是十一年前被贬到西藏来的。他终日想着家乡,想着古城杨州的画舫珠帘,所以可以将何文钦看成儒家文明的代表。

  何文钦起初是把纽曼当成一个会变花样的魔术师请到家中的。然后纽曼就给他看照相机和显微镜,纽曼对他说照相机可以将人的面目固定在纸上而对人体毫无伤害,显微镜可以使地图上的线脉迅速变粗。何文钦像听笑话一样摇了摇头,于是纽曼顺手捉起一个虱子,将它放在显微镜下,当何文钦看到那只虱子在镜片下迅速变成一只老鼠的时候,他惊讶得说不出话来。后来何文钦向传教士坦率地说明了自己在那一瞬间的真实感受:“我一度以为时间出了问题。”

  时间确实出了问题,这是两个文明的碰撞,而文明说到底首先是时间观的问题。基督教文明的时间观是:“时间像一条射线”,时间一去不复返。而儒家文明的时间观是:“时间像一个圆”,合久必分,分久必合,春夏秋冬,寒来暑往,像太极圈,永无尽头。在圆形时间观下,虱子永远是虱子,即便他要变成老鼠,也要经过几番轮回(佛教的时间观念也是圆形的,整个东方的除了伊斯兰教受基督教影响之外其他的都是如此)才能如此,而纽曼的显微镜却让他在瞬间“迅速”变成了一只老鼠,显然是有悖于圆形时间观念的。而基督教的时间观念却可以做到,他们相信时间是直的,未来是进步的,科技是发展的,人是可以发明创造,征服自然的。所以有了艰船利炮,有了照相机和显微镜。

  照相机的例子在何文钦身上没有详说,却在另一处表现得特别鲜明。大住持派人去刺杀荣赫鹏上校,给了带兵的首领一个荣赫鹏的相片,这还是传教士曾经送给大主持的。“康巴人的首领朝照片瞥了一眼,立刻将它丢在地上,仿佛它像炭火一样烫手。”这个细节使人瞬间想起马尔克斯在《百年孤独》的情节,热带的马孔多人终生未见过冰,当有人第一次触摸到冰时,立即把手伸了回来,感觉那东西非常“烫手”。虽然格非对马尔克斯的挪用并不十分精彩(把照片比喻成碳火显然没有把冰比喻成碳火更有张力),但却可以传达出马尔克斯同样的意思,一个落后文明对先进文明器物的无知和恐慌。

  后来因为英国入藏的原因,各为其主的传教士和何文钦显然已经不能再做哪怕是形式上的朋友了。这在荣赫鹏接待他们时已经表现得很明显,当荣赫鹏和大住持在屋内会谈的时候,本是朋友的何文钦和传教士却不尴不尬地站在外面,“何教士满面笑容地走向何文钦,伸开双臂做出一副想要拥抱他的样子。何文钦却在荞麦地里连连后退。”另一处牴牾就是发生在那才提到的那位穆斯林香客递来一把手枪之际,何文钦对着纽曼的头连射两枪,都是空膛,吓得纽曼大汗淋漓,用一种怪声怪气的语调对何文钦喊道:“何先生,我对你的恶作剧一点也不欣赏,一点也不!”这些情节都可以看成两种文明差距、冲突,试图融合而又举步维艰的窘境。

  第四,西方现代资本主义文明与东方藏传统佛教文明的相遇。

  集中体现在荣赫鹏上校与大住持之间。第2节就讲述了二人的会谈。当时有三个人都要见荣赫鹏上校,传教士约翰•纽曼,驻藏官员何文钦和在扎什伦布寺大住持。荣赫鹏上校凭着直觉与兴趣,不假思索地选择了大住持加以接见,将另外两个凉在了营帐外的荞麦地里。但二位的交谈并不深入,“他们最初的谈话巧妙地绕开了侵略、占领等一系列字眼”,“大住持不仅没有刺探出任何有用的情报,甚至原先计划中劝阻英国人向拉萨挺进的建议始终没有机会向上校提出来。”那二人谈的是什么呢?不过是些宗教习俗、医学、巫术和神迹,最后竟在哲学上发生了严重的分歧。“在他们不到两个小时的谈话中,双方为地球是否是圆的这样一个问题颇费了一些口舌。”这在读者看来几近一种笑话,但在当时却是世界观的根本分歧。上面谈到到传教士和何文钦在时间观上的分歧,这里又有世界观的分歧。其实两种都属于东西方文明“相遇”时的冲突。这是二人的初步交涉。接下来的故事就没那么友好了。

  大住持从传教士那里得到暗示,派一支康巴人组成突击部队准备刺杀荣赫鹏。一开始进展很顺利,康巴人很顺利地包围了荣赫鹏的军营,把一位英国人的士兵吓坏了,“足足僵立了四五分钟之久,才回过神来鸣枪报警”,“使团内的一位年老的军医穿着白短裤在场地在中央瑟瑟打抖。”但情况马上急转直下,由于西藏部队对于围攻一无所知,不懂现代战争的战略战术,他们本来越过围墙可以将指挥部全军覆没,但他们却只会趴在围墙上盲目射击。其结果只造成了五名敌方士兵阵亡,而自己却很快被对方扭转局面,反败为胜,一举拿下,牺牲了六十三名士兵。“扎什伦布寺的住持酝酿数月之久的袭击计划终于流产”。这是两种文明短兵相接的情节,以西方文明的胜利告终,也是整个近现代东西文明结果的缩影。但这还不是最终的结局。

  最终的结局是什么呢?当然表面上没有什么意外发生。还是荣赫鹏取得了胜利,终于如愿以偿地进入了拉萨,但并没有获得期望中的荣誉和满足。先是上级的严厉指责,印度事务大臣罗德里克在给原印度总督寇松的信中,指责他“是一个粗俗、没有教养的人”,斥责他“在西藏的所作所为证明,他对于二十世纪欧洲及亚洲的政治格局缺乏足够的理解。为了国家的荣誉,在某种程度上抛弃荣赫鹏上榜看来已经不可避免……”后来是他自己的感受,也即小说的结尾:

  在漫长的西藏之旅即将结束的前夕,荣赫鹏上校独自一人骑马来到了纳木错湖边,在念青唐古拉山的雪峰之下,荣赫鹏上榜一度忘了自己置身于何处。他仿佛感觉到自己的许多根深蒂固的观念,甚至包括时间本身在进入西藏以后都发生了不可思议的变化。他的耳畔再一次响起扎什伦布的大住持的那种衰老不堪的声音。当时是在甘宗坝,他与大住持在指挥所的营帐里为一些地理常识发生激烈的争吵。大住持以一种令人难以置信的固执告诉他:

  地球并不是圆的,而是三角形,就像羊的肩胛骨一样。

  可见他虽然在战争意义上征服了拉萨,但却无法征服当地的文明,最后反被当地的文明所征服,认可了自己原来认为很荒诞的世界观:地球并不是圆的。

  另一处东方与西方文明冲突体现在荣赫鹏与何文钦之间,二者的“相遇”更能凸显“现代”与“传统”、“东方”与“西方”的的“冲突”。这就说到了第五种“相遇”。

  第五、西方现代资本主义文明与东方传统儒家文明的“相遇”。

  其实荣赫鹏并没有直接与何文钦正面接触,荣赫鹏上校嫌何文钦官衔太小没有接见他。但不见也是一种“相遇”,何况有更强大的国与国的“相遇”实际上已经发生。可以说整个小说最重要的故事和背景就是以荣赫鹏为代表的英国与以何文钦为代表的中国之间发生的国家战争。

  何文钦其实一直是想有作为的,“他曾经写信给驻藏大臣,建议朝廷忙从青海发兵,以便在英国人进入拉萨之前,从江孜平原和英军展开决战。”但“他的建议立刻遭到了驻藏大臣的严词批驳”。为什么?格非接下来让何文钦的一翻猜测再鲜明不过地说到了要害:“这件事从一个侧面引发了何文钦的一连串不祥的猜测:古老帝国本身似乎也正在经历着一场前所未有的祸乱,原先驻防在青海、四川的军队纷纷内调便是明证。看来,进行对西南边陲的统辖实际上已经名存实亡了。”

  1903年的中国到底发生了什么?1月,洪全福、谢缵泰等谋广州举事;4月,京师大学堂“鸣钟上学”,声讨沙俄侵略;5月,邹容《革命军》出版;6月,《苏报》案发,章炳麟被捕;8月,孙中山在日本秘密组建军事学校……外,列强依然虎视眈眈;内,革命思潮风起云涌。大清帝国处于风雨飘摇的风口浪尖,生死存亡之际,尚且自顾不暇,哪有什么功夫去管西南边陲一个流放官员的发兵请求呢。

  这个更大的历史背景其实也是东方儒家文明气息奄奄的一个旁证,这个已经喘息了二千多年的东方帝国,自知已经难以抵抗西方现代资本主义文明的强烈攻击,索性放弃了事。在这一次“相遇”中,东方传统儒家文明显然是失败了。最后何文钦被当作失败的信号被绑在圆木柱上顺流而下,就是一个有力的象征。

  第六、佛教文明与儒家文明的相遇。

  这一组文明的“相遇”比较含蓄,但绝不能忽视。当然,我们不能断定何文钦的汉族身份,只知道他身在杨州。有两种情况,一是他是汉族,那么他在西藏,不仅可以看成是佛教文明与儒家文明的“相遇”,也可以成看是“汉”“藏”两个民族的“相遇”,其中还隐含着“汉”与“满”的纠葛。二是他不是汉族,满族或者其他什么少数民族,也没关系,同样可以看成是儒家文明的代表。所以我们的小标题不有直接说汉族与藏族的“相遇”,而笼统地说佛教文明与儒家文明的相遇,这在学理上是说得通的。

  为什么说是儒家文明?因为汉族虽然被满族征服,但却用汉族的文化治国,所以清朝依然可以看成是儒家文明延续。另外书中提到何文钦的家乡杨州时,用的那些典故和景观叙事,如“古城扬州的画舫珠帘”、“二十四桥迷蒙的月色”、“独处小楼”、“谛听一夜风雨”等等,了解中国诗词的人一看便知这是唐诗宋词的意象、竟境,明显就是儒家叙事传统的一部分。

  而这么一位儒家文明的代表者,在西藏遭遇了什么呢?

  首先他不习惯,思念家乡,小说中写道:“他像一只急于返回花蕊深处的甲虫,日复一日地等待着皇帝陛下的诏书,渴望重新回到二十四桥迷蒙的月色中去。”每当看到牦牛经过苍南,西去印度和锡金,“一种不可遏制的思乡之情便油然而生。”“他时常梦见淮扬城外的舟楫危顶,幽深的街巷,一夜风雨送来桂子的芳香。清晨醒来的时候,竟然泪流满面。”西藏的一次飘泼大雨马上让他想起江南的梅雨季节,整夜坐在酥油灯下,度过一个不眠之夜。还常常“独处小楼,在幽幽的灯光下谛听一夜风雨……”对家乡的思念表示着对当地文明的不认同,或者至少可以产是没有什么归属感。他代表了千百个远离家乡驻扎在西藏的中原或江南人士,他们也许并非不爱国,但让他们远离熟稔的家乡来到异族的土地难免就会不适应。这里隐隐透出作者对两种文化融合的担忧。

  其次他未能善终,暴死他人之手。死于谁手?一个康巴人手里,也即藏族人手里。当然我们不能夸大两个民族之间的对立,但作者设计这个结局难免引起人的遐想。故事是这样的,大住持布置的刺杀军队失败了,他只教给了他们发送成功信号的方式,在江孜河里放一要圆木并且将头上的箍带绑在上面,却没有教发送失败信号的方式。于是当一位幸存的康巴人遇到何文钦的时候,就建议对方把自己杀死,将尸体绑在圆木上,这样,大住持就明白一切了。但何文钦却拒绝了。而当他准备转身离去的时候,“何文钦突然感到一阵冰冷的寒气袭入他的腰部,很快流遍了全身……”康巴人的尖刀夺去了他的生命,然后把他绑在了圆木上,当作报信的信号了。

  这一段写何文钦的死非常唯美:“当康巴人将何文钦的身体拽向河边的时候,他并未完全死去磁 。纷乱的光线刺得他眼不开双眼,但他能同时感爱到植物清新的芳香和阳光的温暖。”何文钦似乎死得如愿以偿,因为他的上级已经写信怒斥了他一顿,说他里通英国传教士,致使军队长驱直入,令他闭门思过,听候处置。回家全然已经不大可能,而这时候的他最好的归宿也许只有一死。

  而在康巴人那边,可能也完全不理解他要做什么。事实上,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去向哪里。之前他骑着马离家出走,几乎要闯进了英国人的驻地。经侍从官提醒才知道危险将至。“何文钦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到英国人的营地去。同样,他也不知道,那匹疲弱的那曲马最终会把将带往何处。”从中可以看出这一位失去家乡无所归属的人的迷茫。康巴人也许以为他要告密,可能会站在英国人那边。索性杀了他,一举两得。既除去了隐患,也能传递失败的信号了。也许在藏族人那里,汉人本来就不是和他们一伙的。他们驻扎在这里和英军驻扎在这里有什么两样呢?也许在藏族人那里,他本就不相信汉人会帮他们抵抗英军,事实上朝廷早已经将他们放弃了,留下的何文钦也是无所作为。抵抗英军的事完全是由藏族自己发动起来的,指挥的扎什伦布寺的大住持,是藏族人;部队是康巴人组成的,也是藏族人。汉人在整个过程中并没有起到什么作用。所以,既然不能做朋友,那就有可能是敌人。不是我死,就是你亡。所以康巴人杀死了何文钦,藏族人杀死了汉族人。(注:此处的汉人泛指儒家文明的主要代表民族。)

  当然这点写得非常隐晦,考虑到其中的政治因素和民族因素,再考到这篇小说写于1993年,那场轰轰烈烈的学生运动刚过去四年,格非的选择这种写法就不难理解了。当然,也不排除“作者本无意,读者胡联想”的可能,是一种别有用心的“过度解读”。但既然图形已经划出,箭在弦上,就不得不发了。

  至此,六种“相遇”已经悉数说完,其实也可以解读成六种“冲突”,巧合的是,就在这本小说写成的同一年,也就是1993年,另一本享誉全球的书问世了。这就是亨廷顿的《文明的冲突》,他直接冠名为“冲突”,主要观点就是认为当今世界很多冲突,其实就发生在两种文明的断裂处。他的观点可以用这样一个比方去形容,就像地球板块断裂处容易发生地震一样,文明的断裂处也容易发生冲突。这种理论早已成为共识,也是非常有说服力的,他可以用来解释世界上大量的民族冲突问题。但格非没用“冲突”这个词,他用了“相遇”,至于“冲突”还是“融合”,都是后来的事,充满了无限可能。我解读的时候可能偏向了“冲突”,毕竟这是不同文化的首次集中的“相遇”,“冲突”也是在所难免。但以后会怎样?却绝不仅仅是“冲突”所能解决的。它充满了可能,也许正是这样,所以冯唐才说“有限的文字,满纸无限的开始和可能”。事实上小说的最后也暗示了融合的一种可能,一个相信地球是圆的上校在征服了拉萨之后,却也开始相信地球可能真是一个三角形。

  这就是“相遇”,事实上除了这六种和内容直接相关的“相遇”,我们还可以视之为虚构与历史的“相遇”,文本与解读的“相遇”,作者与读者的“相遇”。而且有时候这种“相遇”还需要“重逢”,就像十年前,我在江南的梅雨季节,在苏州图书馆第一次看格非的这篇《相遇》时,我只读到了遥远的西藏遥远的年代的那种潮湿的感觉;而十年后的今天,当我在往北不远便可入藏的云南丽江重读这篇小说的时候,我却读出了六种不同的“相遇”。谁知道再过十年,我再与《相遇》“相遇”时,又会读出什么呢?

  ——2014/4/14丽江

  《相遇》读后感(六):有柔情,也理性

  很久以前便知道有格非的存在,直到最近才读到他的作品。读过他的第一本著作,也是这本短篇小说集后,我便兴冲冲找了他的江南三部曲来看,然而没有读出与《相遇》同样的美与体味。因为是短篇集,因此书中的文字叙述更为凝练和柔美,人物情节也更为饱满和自然。手执《相遇》,配以淡茶,在温软的午后轻抚文字,即便读罢掩书,有些情节会忘记,或美好或舒适的感受却久久弥漫。

  《凉州词》(这是本书中我最为喜欢的短篇)

  由于婚姻不幸离开文坛的临安博士回来了,也带来了他的作品《凉州词》。《凉州词》是王之涣著名作品之一,也是临安博士撰写的关于王之涣的论文题目。论文讲述王之涣与众诗人在船上把酒言欢时受到了歌妓们的冷落,唯独其中一个歌妓回回唱王之涣的诗,这个传言“玉臂清辉,光可鉴人,仪态矜端,顾盼流波”的女子便是王之涣的妻子,她听说王之涣在船上受冷落的遭遇后,便寻迹跑到船上为自己的丈夫歌唱,尽管她不识音律,嗓音不美,尽管不懂王之涣诗中的深意,仅仅出于对丈夫才气的崇拜和追随。“所谓的爱情,正是一种病态的疯狂,也许还是一种奢侈”临安博士说。论文最末,他写道:你无需考虑别人的命运,却也不能将自己的命运交给别人去承担,这就是我在这篇文章中所要表达的思想。《凉州词》里有王之涣人生和婚姻的落寞,也是临安博士的落寞。

  待续

  《相遇》读后感(七):《相遇》: 这个世界上还有一种“相遇”叫残忍

  关于相遇,我们读过太多美好的句子,有时间所有的相遇都是久别重逢,有迷失的人就迷失了,相遇的人会再相遇,还有世界小得像一条街的布景,我们相遇了,你点点头,省略了所有的往事,省略了问候。

  还有一种相遇,没有不期而遇的美好,也没有满怀期待的憧憬,而是带着一丝残忍和宿命的悲哀。

  这样的相遇,是格非笔下的《相遇》。

  格非:

  阅读格非是从三年前的江南三部曲开始的,《人面桃花》《山河如梦》和《春尽江南》。这是一部关于变迁的组曲,在这变迁中,有知识分子对精神世界的探索和对未来的期待,也有关于中国当下精神现实的描绘和批判。

  格非,原名刘勇,中国当代实力派作家,清华大学教授,中国作家协会会员。1964年生于江苏丹徒,1981年考入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毕业后留校任教;2000年获文学博士学位,并于同年调入清华大学中文系。

  1987年,《迷舟》的问世,让格非跻身当代作家的行列,随后的长篇小说:《敌人》、《边缘》、《欲望的旗帜》、《人面桃花》、《山河入梦》;中短篇小说:《迷舟》、《唿哨》、《雨季的感觉》、《青黄》、《戒指花》等。论著、散文随笔集:《小说艺术面面观》、《小说叙事研究》、《格非散文》、《塞壬的歌声》、《文学的邀约》等作品奠定了格非在当代文学中的地位。

  相比较他的长篇小说,我更喜欢他的几部短篇,格非的长篇总是试图在探索,削弱了阅读的趣味性。

  而他的短篇小说则有更具有先锋意义,除了有对人性的讽刺之外,还用纯熟的技巧将历史和现实交织在一起,构成了一种如梦似幻的感觉。

  阅读格非的作品,就像是做一场流动的梦。

  相遇:

  《相遇》收录了格非的十二篇中短篇小说,其中的《迷舟》《青黄》等作品广受赞誉。不得不否认,格非的文字有一种绝妙的精致。

  在这些故事中,格非用非常优雅的词句展示除了一个充满了神秘和欲望的世界,在这个世界极近真实,但又充满了梦幻。

  在这本集子里可以看见格非对拿捏文字的纯熟,可以看见格非在语言上的不落俗套。

  “时间的长河总是悄无声息地淹没一切,但记忆却常常将那些早已沉入河底的碎片浮出水面,就像青草从雪地里重新凸现出来一样。在麦村的日子里,我白天像游魂一般四处飘荡,追索往昔的蛛迹,却把一个又一个的黑夜消耗在对遥远过去的悬想之中。”

  “我们信誓旦旦,永不分离;我们未雨绸缪,时刻准备,各奔东西。”

  精致优雅的文字已经成了格非的标签,在这华丽的皮囊之下,有对中国古典文化的继承,也有对传统叙事的颠覆和重建。

  阅读格非的小说,要做好心理准备,就像是进入一个迷宫,想要在里面找到出口,就必须小心翼翼。

  先锋:

  格非是先锋作家吗?

  是的!

  想要了解格非作品中的先锋性,一定要从他的短篇开始。短篇之所以能够见证一个作家的实力,很大程度是因为短篇的篇幅有限,想要在有限的篇幅中传达出无限的思想,就必须拥有过硬的写作能力。

  在进行短篇创作的时候,格非一直在探索,这种探索是形式上的探索。

  短篇小说的创作对很多作家来说都是一件比较困难的事情,想要成为经典,不仅要有好的故事,高超的技巧,还要有巧夺天工的结构。

  《相遇》中的《初恋》和《凉州词》两篇是格非比较明显的转型之作,也为后来的“江南三部曲”奠定了基础。

  从内容上来看,《初恋》和《凉州词》已经开始关注知识分子的精神困境了,并且这一观念一直贯穿格非后来创作的始末。

  在当代作家中,格非是个性比较鲜明的一个,不管是作品中的精神内核还是叙事方式都能让人眼前一亮,很容易判断出这就是格非的作品。

  《相遇》是一本极其残忍的书,格非用文字构建了一个极其残忍的世界,当然,残忍并不是他的主题,他只是想通过“残忍”来展现现实和虚无之间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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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遇》读后感(八):雨雾中

  格非的文字永远在雨雾里。

  雨是在深夜下的。萧在梦中听到了预示着涟水春汛的雷声。他醒来的时候,到处都是鸟叫,吸饱了雨水的硕大的刺树花蕾沉甸甸地落满了被骤雨冲刷得净朗的沙地。——《迷舟》

  半夜时分,天空突然下起了大雨...到处是溪水汇集的哗哗声。在飘摇的灯光下,我看着刚才老头睡过的那堆干草上深深的窝痕,心中掠过一丝胆怯。——《青黄》

  他平常所熟悉的街道到了细雨迷蒙的晚间,仿佛完全变了一个样子,两侧歪歪斜斜的格栅和店铺在他眼前变得陌生而遥远。——《雨季的感觉》

  那个女人站在雨中。...大雨模糊了村子的轮廓,我们在狭窄泥泞的田埂上朝影影绰绰的村舍跑去。——《褐色鸟群》

  格非的文字永远在雨雾里。

  三十一师弃城投降后,我就一直奉命监视你。攻陷榆关的是你哥哥的部队,如果有人向他传递情报,整个涟水河流域的防御计划就将全部落空。在离开棋山来小河前夕,我接到师长的秘密指令:如果你去榆关,我就必须把你打死。——《迷舟》

  起先我心里也纳闷,这个狗日的外乡人怎么会连一根头发、一根骨头都不见?也许他的墓早已被人盗过了。这件事,除了弟弟和我,谁也不知道。现在我也有些害怕。有时真想把那只稻箱劈了当柴火烧掉。——《青黄》

  这件突袭事件的发生并非由于通常所谓的中国驻军的情报外漏所致,而完全是源于一个料想不到的意外:日本人的侦察机发现原来一直栖息在山区的一群白鹤突然不见了踪影,作战科进而怀疑,鸟类的大规模迁徙可能与中国军队正向那一带集结有关。——《雨季的感觉》

  棋——我说,前一段时间你不是到我的公寓来过吗?你让我看了你说是李朴的画,那些画上画了一些落叶和电线杆,我们在夜晚说着故事,通宵未眠——...我的名字不叫棋,我是一个过路人,天热了,我跟您讨杯水喝,您一定是记错人了。——《褐色鸟群》

  格非的文字永远在雨雾里。

  当萧朦朦胧胧地想到了这一切的时候,那些人已经在夜幕中消失了。——《迷舟》

  “你到了那里将一无所获。”——《青黄》

  可是他的脑子里一片空白,什么也想不起来。在这个寂寞而漫长的雨季,人的记性也好像发了霉。“自打雨季来临,我觉着每天都像是做梦似的......”“在这个倒霉的雨季,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雨季的感觉》

  她怀里抱着一个大夹子,很像是一个画夹或者镜子之类的东西。直到后来,她解开草绿的帆布,让我仔细端详那个夹子,我才知道果真是一个画夹,而不是镜子。......那么——我指指她怀里抱着的画夹。少女将那个帆布包裹搁在膝盖上,熟练地揭开青绿色的带子。那是一面锃亮的镜子。——《褐色鸟群》

  第一层雨雾在写景中。

  格非毫不吝惜地在作品里对江南水乡氤氲的水汽环境进行大量描写。

  上述四篇无一例外,都笼罩在雨雾中。

  如,《雨季的感觉》。

  整个故事都在梅雨季节下展开:

  1.王秘书告诉镇长日本人轰炸了白鹤聚集的梅李村,此刻镇子上开来一辆吉普车。镇长想,在这个倒霉的雨季,镇子上别发生什么乱子才好。

  2.卜校长在回家路上想着少女麦泓明朗的面容,此刻晚春时节的梅雨如丝如织。使人魂飞杳杳,恹然若梦。

  3.褚少良愁着尚未发出的喜帖和请柬而昏昏欲睡,今年的雨季如此冗长。

  4.最有趣是辨机和尚,透过由于雨水侵蚀而渍破的薄窗纸看到了房中荒诞的一切。

  但这只是窗外的雨声是他昏然入睡而做的梦。

  第二层雨雾在叙事中。

  “叙事空白”是格非最擅长的手法之一。

  在故事叙述逐渐推向高潮时,或遗缺片段,或戛然而止。如,《褐色鸟群》。

  “我”跟随穿栗树色靴子的女人到了积雪封路的木桥,她却消失了。提着马灯的老人说没有女人从这桥过去,“我”又重新陷入黑暗之中。“我”的自行车碰到硬物上,那是一辆歪在路边的自行车。叙事突然遗缺片段。

  故事一开始,棋来造访,带着“我”的故交之子为她画的画,“我”只好承认与她相识。至于作为中间人的李劼与李朴父子究竟是谁,没有答案。而在故事结尾,棋再次造访。可却完全不认识“我”了,自称自己是讨水喝的过路人,也不认识李劼李朴,连手上的画夹也变成了镜子。故事突然戛然而止。

  就像文中棋说的,你的故事始终是一个圆圈,它在展开情节的同时,也意味着重复。

  第三层雨雾在情节中。

  格非的故事,即无解,又多解。

  如,《青黄》。

  青黄到底是什么?传说中把“青黄”一词解释为一个漂亮的少妇的名字,有些人将它说成是春夏之交季节的代称,或者是一部记载九姓渔户妓女生活的编年史。于是基于这样一个充满魅惑的说法,“我”开始了在麦村的探索。

  但却在探索的过程中出现越来越多的迷雾:离奇的外乡人,借宿的梦游老人,空棺材...

  青黄会不会是那些年轻或年老妓女的简称?女人们总是像竹子一样,青了又黄。

  老人说,在黑夜来临之前,总是青黄陪伴着我。青黄是一条良种狗。

  几年之后,“我”在《词综》中发现“青黄”这个词条:多年生玄参科草本植物。即多解,又无解。

  而正是这雨雾,要人欲罢不能。

  《相遇》读后感(九):迷舟青黄,锦瑟相遇——略评译林版格非小说集《相遇》

  早在《相遇》正式出版一年前,我便已通读过全书清样稿,哪知审稿进程意外受了耽搁,直到今日才付梓上架。时隔十二个月,再去回忆书中内容,诸如人名、地点、事件,乃至重要情节皆已混沌模糊。不同故事间的人与事相互勾联,俨然化作共时性舞台上即时出演的同一幕大型默剧。

  如此描述绝非对格非式叙事的挪揄。阅读后需得先花时间沉淀具象,而后再抽离出仅属于作家自身的某种“情绪”——在格非之前,于我的阅读经验而言,是仅有博尔赫斯、库切、卡夫卡、罗伯•格里耶和萨特等区区数十人方能抵达的领域。只字不能忘怀或索性忘得精光的小说,前者如陀思妥耶夫斯基《卡拉马佐夫兄弟》或曹雪芹《红楼梦》这般的杰作,后者则如福克纳、乔伊斯、纳博科夫或谷崎润一郎所创作的那些轻忽时间概念的作品。格非却与他们完全不同。

  实书上手,重读一遍后,又读了同系列的杂文集《博尔赫斯的面孔》。根据其中《师大忆旧》及《<中国>笔会》这两篇回忆文章的脉络,细细整理手头读毕的格非著作,结合初读回忆的追溯,逐渐对《相遇》一书,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

  本书中收录格非的十二部经典短篇作品,篇目与其1989年在作家出版社“文学新星”丛书系列以《迷舟》为名出版的小说集(收录九篇,为格非的第一本书)相比,缺了步入文坛的处女作《追忆乌攸先生》,以及《大年》、《陷阱》、《没有人看见草生长》和《蚌壳》。《锦瑟》与《相遇》,最初是收在新世界出版社1994年出版《雨季的感觉》里。格非最重要的短篇作品,个人首推《迷舟》、《褐色鸟群》、《相遇》、《青黄》、《锦瑟》和《凉州词》,这六篇本书皆有收录。他的短篇全盛期,我认为是在1988~1995年间,之后渐次转向长篇小说和文学理论方向,2000年后创作的短篇作品,本书中仅收录两篇,且水准一般。可以说,《相遇》一书,是格非短篇小说创作的精华所在。

  未收录的处女作《追忆乌攸先生》,成文于从作者坐火车从浙江建德返回上海的旅途中,本意是想取悦萍水相逢的女性旅伴,却因为当时《中国》杂志编辑部主任王中忱的重视,意外得以发表。按照格非自己的说法,说此文章具有“元叙事”要素未免言过其实,本质上只是一篇游戏之作而已。而且,角色乌攸先生、杏子、老K等人,相比其它格非小说中的人物,其性格及行为模式,与其说具备典型格非式人物的雏形,倒不如认为他们更加余华化,本书不收录此篇,是为此理。

  《迷舟》作为格非以作家身份正式出道的作品,份量相比《追忆乌攸先生》显然要厚重得多。故事据说是出自华东师大草坪上的信口闲聊,文中那张两军交战地形图,也是格非随手画的。《迷舟》成文后,由作家吴洪森推荐至《上海文学》,但周介人认为此文实为通俗小说,未予登用。文章辗转至《收获》杂志,终于发表。《迷舟》的主角萧旅长,带着警卫员,为父奔丧,并前往似乎是由自己亲哥哥攻陷的榆关。另一条线索是与名为杏(又是杏)的女子间的旧情私怨。萧旅长的结局与乌攸先生相似,但去榆关的经历却并未交待,造就了一处典型的、博尔赫斯式的神秘,即出现了先锋小说评论界津津乐道的、《迷舟》的“叙事空缺”特征。格非小说的风格,也是自《迷舟》开始正式定型。

  《青黄》则部分陷入艾柯式炫学考据小说的脉络,以对词汇“青黄”意义的田野考察为主线,且最终也收线于此。开篇宣布“青黄”与“九姓渔户”这一事物之间的联系,通过讲述不同人物对“九姓渔户”的理解,试图解读青黄,令人不由得想起《小径分岔的花园》。小说最终也未能给出唯一词解,读者读到的仅是谜团和可能性。

  《褐色鸟群》众说纷纭,几被公认为先锋文学中最晦涩的作品之一,不作深解。

  《锦瑟》是一篇典型的“迷宫小说”,题目出自李商隐七言律诗《锦瑟》,主托庄周梦蝶之意,强调人于时空梦境之间的惘然感。主角冯子存同时存在于四个时空之中,身份分别为皇帝、秀才、茶商和隐士,其叙事之间的嵌套固然攸关生死,但在洞悉结构之后,生死却又统统失去了意义。

  《相遇》比较上述数篇而言,是最易懂的。值得注意的是,格非所作其它同样“易懂”的故事,没有哪篇及得上《相遇》。因为此文独具恢弘气势,迥异于格非常写的古今江南。《相遇》灵感取自西藏之行。当时,由当地司机驱车,将从贡嘎机场下机的格非接往拉萨。途中,司机告诉他,轮下的道路是由当年侵入的英国野战军所开辟。如此切身体会到文明之间的碰撞,令格非灵感突发,写出了几乎是最不“格非”的一篇小说,它与海因里希•哈勒的自传《西藏七年》有形式上的共通感,其内容则类似西班牙殖民者征服阿兹特克人的过程,历史书写的冷峻笔调,惹人唏嘘。

  《凉州词》以临安博士照应王之焕,解意在“春风不度玉门关”一句,借古喻今,还原了一个活生生的王之焕,但那又同时是虚构的王之焕,亦是虚构的临安博士,同时也是沙漠隐喻的“不幸”对时空的超越。

  截至目前为止,格非的大部分小说成品,除《隐身衣》《不过是垃圾》等相对敷衍的作品外,皆蕴藏可用“静籁感”概括的独特氛围:无论历史、人物、对话、描写,读来都仿佛驻足观察尘封已久的雕塑。尤其主角表现上,常通过他者视角酝酿出疏离、隔阂及最终亦不可逾越的屡屡试探(这点在“江南三部曲”中体现得尤为明显),情节发展则刻意使用“叙事空缺”的方式,渲染神秘主义,读来处处是人与人间的不理解和不明说——我所认识的文学评论者们,多半认为格非撰写的是“失败者之书”。因为格非塑造的差不多全部主要人物,都在追求某种“桃花源”式的生活或道德理想,而这些追求,全部以失败告终。

  若以文类来作比较,格非的小说优于杂文,短篇又优于长篇。《相遇》一书精心挑择、收聚了格非最优秀的短篇作品,堪属读者幸事。

  (刊登于《南方都市报》2014年5月22日·书评专栏 署名 文泽尔)

  《相遇》读后感(十):滞雨长安,迷舟何往

  1.

  他是我人生“颠倒梦想”期的遇见之一。

  一年前从南京来的北京。去年二月末的一天,鼓起勇气,拨了他的号码,约定下周见面。但下周出了点状况。住在闷窒郁热开暖气的宾馆里,一个早上醒来我发现嗓子哑了,完全不能发声。见面推到了三月。

  在万圣书园的咖啡馆,他一见到我便说,我在这里见过上千人。我想他可能需要接触和观察各种人吧。他的脸很好看,既有男子的慨然刚正,也有女人的秀媚,又很平和,声音爽朗,对前来朝拜的文学青年,侃侃而谈的话题不是他的写作,而是康德、尼采、酒神、塞壬、黑暗美学。他的职业身份是大学教授,文学研究者。

  他要了一小杯咖啡和一盘菲薄的意面,对着孤零零一个不善于插科打诨的听众滔滔不绝地将美学课进行了两三个小时,最后被邻座一个男生的抱怨毫不客气地制止。那通粗鲁的下课铃让我们有点尴尬,停顿了一会儿,又交谈了几句就走了出来,约定下次换个地方,因为这里还不能抽烟。

  他的善解人意从最细微的地方表现出来。我有下鼻子有点痒,想擤鼻子又不敢大声,他看出我的拘谨,立刻示范性地制造了一些噪音。

  他是如此平和,让人没有距离感,又是如此真诚,让人心生信任,以至于第二次见面,我就把他当成了可以无话不谈地咨询各种难题和疑问的老师。事实上,在他任教的清华大学中文系,对很多年轻人来说,他也正是这样一位老师。

  2.

  春天的某个夜晚,我重读他的年少成名作。第一次是在很多年前。后来见到顾彬议论当代中国文坛,说半个世纪以来的产出多半是垃圾,但《迷舟》很美。对于那位每作狂言的老外中国文学权威单独把这一篇挑出来赞美我深以为然。重温使遗忘的细节再度清晰,我忍不住给他发了一条巨长又文不加点的短信。他回复说,在旅途中,带了《金刚经》,没带我送他想请他推荐的书。

  二十三岁的他一定也曾奉博尔赫斯为神。《迷舟》从文引到叙述布构,都会令人想到后者的名篇《小径分岔的花园》。同样的大战背景,彤云压境的历史氛围,是一笔带过的引子;同样的神秘消失,个人命运的诡异无常,构成失重叙事的游离弧线;同样的年轻人的幻灭与无力感,是基调;不同的是出路,博尔赫斯的刺客孤注一掷地将自己楔入历史事件,生命的尾调是一次残酷赌局里的小小豪举,而他却安排他的主人公为得而即失的爱情枉送性命,仿佛爱情一旦发生,生命便已圆满,不必延续。

  但这种平行,与其说是模仿,不如说是一种再生或灵魂附体,因为新的叙事之光与中国情境的相遇发生得那么自然无碍,使得叙事更清彻,而中国更中国。几分神似,又非全是,他还是更多,他更是他自己:一个在江南水乡听爷爷辈们讲新四军抗战故事长大的男孩,一个熟读老庄和李商隐,涉略过尼采、康德等各种哲学及文艺理论,以废名为学士论文主题的大学文科青年教师。那时他已遇到自己钟情的女友,同学朋辈里也多有志士豪杰,挥斥方遒不光是在夜晚的麻将桌上。

  他的朋友,曾经被他写入小说的批评家李颉,评论他的小说,优点在于出类拔萃的叙事语感。他说:“他在小说当中迷宫般的故事编织,我不觉得有什么惊人之处,尤其是有过博尔赫斯那种神经兮兮的幻想之后,小说写得再像谜语,也不会打动我这样的读者了。他小说的精彩,在于那种非常有质感的叙事语言,意像十分清晰,连空气的浮动都可以感觉到。如此精致的语言,唯有在罗伯•格里耶的电影,诸如《去年在马里昂巴德》,《欲念浮动》等等里面,我才读到过。 ”

  必须惭愧地承认,我从未读完过罗伯•格里耶,但这并不妨碍我对他的老朋友不太严谨的表述感到心有戚戚,赞美他的语感。但首先我要澄清一下的是,叙事布构与语感是叙事一体同观的两面,不可分割。李劼只注意到他与博尔赫斯在迷宫叙事上极为显像的相似,但实际上,他的语感也时时浸染着博尔赫斯的气息。这是两个精神气质相近的人的同声相应,因为决定语感的除去可以习得的文字表达技巧,更有内在的感觉力。

  与他相应的人不仅仅有博尔赫斯。有着不同阅读记忆的人在其中会听到不同人的回声。李劼听到了罗伯格里耶,而我还听到了普鲁斯特、李商隐、哈代,许多人。也许文学史上每一部足够完美的作品,对于观者来说都是一次带着美妙混音效果的演奏。

  他的文字风格既有典雅流丽,也有平白幽默,随时而变,不拘一格,但始终纯正规范,对于这样不需要在字眼和句式上拗造型就能成就风格化写作的人,你只能佩服他的文字功底吧,就像一代宗师里的梁朝伟,将几下基本招术练至化境就无人能敌。

  语感更在于写作者的感觉力。在对于细节的致密铺排上,他让我想到普鲁斯特;在对于细节的选择和瞬间放大上,他让我想到博尔赫斯。那种无与伦比的细腻和恰到好处的跳跃决断,形成动态的诗性的平衡,既显露出生活的日常肌理(也就是他自己强调过的烟火气),又具备随时超越的可能。这是一个作家极为可贵的天赋。谨以三例为证:

  萧和警卫员是拂晓渡河的。他们的船到达对岸时听到了村中传出的第一声鸡叫。萧将小船划向岸边垂落下来的枝叶繁盛的晚茶花丛,那是藏船的好地方。汩汩的流水轻轻地摇动着小船,一只黑色的水鸟倏地飞出,沿河岸低飞而去。萧在挂满露珠的藤蔓中觉察到了一丝凉意,浓郁的花香和水的气息使他心中充满了宁静的美妙遐想。他对这个美丽的村落不久以后给他带来的灾难一无察觉。

  萧上岸后经过一片密密的竹林进入他所熟悉的村舍。村子的背后是西沉的弦月,东方曙河欲晓,在井边打水的女人没有认出他来。偶尔也有一些早起的老人咳嗽着从他身边走过,消失在薄雾里。村民对陌生人早已没有了兴趣,他们只是对补锅的风箱、弹棉花的马头木弓和换麦芽糖人的笛声感到亲切。萧横穿过那些狭长的弄堂和茅舍,没有人打量他,只是引起了经久不息令人战栗的狗的狂吠。萧的平静的心中泛起了一层涟漪,但他很快又在桃花和麦苗的清香中陶醉了。

  这段文字直接唤醒了我的童年乡村生活记忆。像伯格曼的《野草莓》里揭示的,那种年深日久被埋藏的美是人生永恒的安慰。

  萧轻轻地将她扳倒了。

  在墨绿茶垄阴凉的缝隙中,他闻到了泥土的气息。他的激动不安突然消失了。他匍匐在被太阳烤得恹恹欲睡的大地上,听到了由远及近轻轻搏动的浑厚的地声。一阵和煦的风吹过,他默默地记起了一支古老的民谣。这种静谧安详的感觉没有维持多久,萧又重新被一种漫无际涯的深深孤独融解了。杏在他怀里啜泣着。萧觉得这哭声和她紧紧扣在他腰间的双手仿佛将他的骨髓都吸尽了,他浑身冰凉。她紧闭着双眼,就像熟睡了一般。他越是用力抱紧她,她就仿佛离他越远。他觉得自己深陷在一个巨大的泥潭里,他的挣扎只会耗尽他的生命。他浑身被热气笼罩着,与生俱来的分离的经验在年轻女人的怀中迅速地蔓延了。萧体味到了一种从未有过的紧张和疲惫。

  一次野合过程的描写。不做解释敬请欣赏。

  警卫员握着手枪走近了他。

  天已经突然亮了。黎明的暗红的光消失之后,天空飘飘洒洒地下起了小雨。面对那管深不可测的枪口,萧的眼前闪现的种种往事像散落在河面上的花瓣一样流动、消失了。他又一次沉浸在对突如其来的死亡的深深的恐惧和茫然的遐想中。他回忆起道人闪烁其词的忠告,现在,迫使他跨入地狱之门的似乎不是盛满美酒的酒盅,而是黑糊糊的枪口,他莫名其妙地感到了一丝遗憾。他看见母亲在离他不远的鸡埘旁吃惊地望着他。她已经抓住了那只母鸡。萧望着母亲矮小的身影——在抓鸡的时候她打皱的裤子上沾满了鸡毛和泥土,突然涌起了强烈的想拥抱她的欲望。他在听到枪声的一刹那,感到有一股湿乎乎的液体贴着他的肚皮和大腿往下流。

  警卫员站在离萧只有三步远的地方,非常认真地打完了六发子弹。

  对于突如其来的死亡瞬间的放大描写,你是否想到博尔赫斯某首诗?

  3

  许多作家,一生的写作都在重复一个不变的内核,一个被反复再现的情结。读完他的大部分短中长篇,我觉察到他也一直在用不同的故事重复一个主题。他总是在写爱情,男人在乌托邦幻灭,理想陷入迷踪之后,发现或回归了的爱情。在这一点上,他继承了他喜爱的诗人的无题传统,咏志也是言情,两者交错不可分。

  他对于历史文化叙事的游刃有余的拿捏显示出一个学院派作家的趣味和素养。他的爱欲叙事则让人想到三岛的暴力美学。对于三岛,美只有在被暴力摧残和毁灭时才发生意义,所以他写了一整本小说去重现金阁寺的焚毁,最后甚至热切地追求剖腹自杀来成全对于肉身之美的自恋。

  在格非的作品里,爱欲只有在可望而不可得或者转瞬而逝的状态下才有意义。他的欲望叙事是克制和中断的叙事。所以,他喜欢将纤尘不染的爱情呈给命运污秽的獠牙,以极度的暴虐展现极度的温柔。所以,《迷舟》里的萧与初恋情人相聚后,迅速面临惨痛的终结。萧甚至为此死去。《人面桃花》里的秀米只有在张季元死后,通过阅读他日记里炽热的表达来遥望不曾实现的爱情。《山河入梦》更加凄美,在谭功达眼里,雨中的芦苇也是佩佩挂满泪水的脸,然而两人却永无再见之日。

  爱情的意义不可以被言说,它是如此重要,只能以生离死别,以肉身毁灭的代价来强调。

  5

  作家冯唐特别推崇他的一个短篇《相遇》,说是他最完美的作品,是写满蒙藏佛教最鲜活的短篇,短短十几页,满纸无限的开始与可能。

  这是怎样一个故事呢?

  两个国家,两军对峙,三种宗教文化交汇的大背景下,两对基情像大提琴协奏曲一样幽怨惆怅地展开,消逝,仿佛什么都不曾发生,又仿佛余音还在绕梁。

  这是历史文化背景的呈现最神秘最绚丽,历史事件进程最繁复和交错,而爱欲叙事被克制到几乎若有若无境地的一个短篇。

  冯唐所说的最完美,是否意即在此呢?

  6

  最近一次的见面中,他对我说,我曾经也是一个唯爱情论者。这句话启发了我。之前我困惑于他的故事里重复主题的心理动因。我无法肯定一个男人会将爱情看得如此重要,即便是曾经。现在他自己坦白了。这就对了。

  爱情总是宿命的,爱情也总是女性化的主题。这是我喜欢哈代的原因,他的女性心理描写那么精确,他是最了解女性的男作家。伟大的作家必须具备双性同体的气质。这也是我喜欢格非的原因。

  7

  迷舟何往,唯有爱情吧。即便它是那么难以把握,代价高昂。惟其飘忽,所以空耗;惟其短暂,所以完满。这是青年时代的格非剥开世界的洋葱皮时之所见。在他写下的那些故事里,他努力将真相原样安放,密密编织,细细包裹,锦心绣口珍重托付给他的读者。

  在这个下雨的夜晚,谨以此文,向我喜爱的一位作家和他喜爱的一位诗人致敬,同时祈愿现实里的一个颠倒梦想,究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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