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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猫的读后感10篇

2018-07-28 04:57:01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街猫的读后感10篇

  《街猫》是一本由(加)伊夫·博歇曼著作,漓江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9.00元,页数:452,特精心网络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大家能有帮助

  《街猫》读后感(一):西方社会底层青年奋斗史,好读!

  《街猫》浓缩了一个时代中一类人群风貌,堪称一部西方当代底层青年奋斗的辛酸史。血泪理想屈辱坚韧智慧与拼搏,官僚社会的折磨金钱势力无所不在,都真切展现人物命运之中。博歇曼以真实场景塑造细腻风俗描写辽阔旖旎的魁北克地域风光栩栩如生浮世场景,全景式地展开了当代西方民间社会生活的斑斓画卷,使魁北克地区人文地理风情跃然纸上

  深谙小说写作技巧的博歇曼在《街猫》中展示了小说极强的故事性,一度引起欧洲评论界的广泛关注。连《世界报》也罕见地推销起这本小说:“如果你喜欢奇事、幽默神秘,可以看看这本书,虽然厚,但读得不费力趣味无穷……真正的享受。 ”《读书》杂志主编贝尔纳·皮沃惊叹:“一个新发现”,这个加拿大法语作家是个“讲故事的高手”。《文学新闻》的著名评论家杰洛姆·加尔桑甚至称“《街猫》是80年代魁北克的‘人间喜剧’”。

  《街猫》读后感(二):街猫的世界,平凡的世界

  在唱片行苦苦挣扎的小白领-主人公因为一次“好心”的出手,得到了从天而降的“馅饼”或者是“陷阱”,在神秘老头“拉”以超低价获得一间老牌饭店。然而就在饭店生意蒸蒸日上时候,一切都那么顺利的时候,意外来临,在这场意外中,主人公又变得一无所有,甚至连基本的温饱都无法保障妻子又在此刻流产。可以说他的人生跌落到了谷底。

  但小说的最后,主人公重新拥有一家饭店,并且还获得姑姑的西柚园。

  这期间又经历了怎么样的故事。

  突遭流产变故,在背后一直给予丈夫力量的妻子

  顽固、好心、正直厨师比科

  可爱顽皮的小酒鬼

  神秘的“好心”的拉塔布拉瓦斯基

  贪婪合伙人斯里普金

  辽阔旖旎的魁北克地域风光

  。。。。。。

  小说的情节跌宕起伏悬疑丛生、人物特点鲜明,请马上翻开《街猫》,让它为你一一揭开故事的谜底

  关于东西方的社会底层青年奋斗辛酸史的思考

  拿到《街猫》,翻看书的简介,当看到“《街猫》是加拿大当代著名作家伊夫•博歇曼的代表作,小说全面展现了西方当代青年奋斗的辛酸史,对底层社会艰难和抗争的描写真切生动悲欢离合动人心魄。”,我的反应是:《街猫》会不会像路遥的《平凡的世界》那样让我心动。弗洛朗的奋斗史与孙少平、孙少安的奋斗史又有哪些共同之处(两者的社会文化环境不同,不同地方太多)。

  有韧性:在屡遭失败打击之后,仍然充满斗志,继续奋斗。

  自尊:不愿接受父母的帮助,靠自己的力量重新爬起。

  自信相信自己肯定成功,并不断鼓励自己

  这些也是一般成功者具有的必要条件(不是充分条件)。

  《街猫》这本书除了带给你主人公弗洛朗的奋斗故事外,还对你了解西方社会风土人情有很大帮助。

  所以,这是一本值得一读的书籍

  《街猫》读后感(三):现实的西方,底层的奋斗

  我大概是最早读到博歇曼这部名作的读者。在翻译家胡小跃老师的译稿完成之后,我就以工作之便读到这部名作。我想说的是,多少年没有读到这么好的作品了,尤其是来自西方的书写西方当代生活的作品。太多的玄幻,太多的密码,太多的好莱坞的精致华丽,塑造了东方读者对西方的虚假想象。只有这部作品,让我们重新感到那现实主义的经久魅力,那艰难的生活,形形色色的人物,飘浮不定的灵魂坚定的爱,附着在瑰丽的自然风光或者匆促的人生行旅之中,走进我们的视野。由此我们看到一个与我们这里同样存在的底层和奋斗的概念,那种何其相似情形展示了当代世界的某种相通乃至共性人类向往的那种无限美好的大同之世,仍然是一个令人梦牵魂绕的世界。我们有理由期待,因为我们相信美好仍然存在。因为这个,我们阅读《街猫》,阅读博歇曼。

  《街猫》读后感(四):很厚很厚的一本书

  这本书号称一部表现西方当代底层青年奋斗的辛酸史,被视为当代的“人间喜剧”。但是看过却完全没有觉得这么精彩讲述的就是一个身份神秘、行为诡异老人,首先帮助主角这个年轻人成功,接着又设计夺走了他的一切,随后在年轻人不停试图振作的过程中,时不时的亮相做些坏事恶心一下主角。故事中自然也少不了一些有特点的角色和有代表性感情:有忠诚的厨师的友情忠贞妻子的爱情,酗酒的5岁男孩爱弥儿先生亲情,这些为这本书增添了一点可读性。

  有人说那个神秘老人代表了社会的强权,影射底层青年一直试图反抗却没有办法成功的权威势力,不过我却觉得这样说起来很牵强,真是一本很难体会深意的书。这本书共有444页,很厚很厚,耐着性子花了很长时间都读完,终于有资格下个结论就是我并不欣赏这本书。

  《街猫》读后感(五):开拓巴尔扎克传统的“街猫”

  (刊于《南方都市报》2013-11-10,发表时有删节)

  半年多前,乔纳森在《被低估的小说家巴尔扎克》一文中发出振聋发聩的呼喊,申诉巴尔扎克传统在中国当前写作现实中的必要,他的批判具有无可争辩的在地性和现实性,指出“今天的法国人或许有资格说,巴尔扎克是19 世纪的小说家,而他们是21 世纪的人,我们(中国人)却不能这么说。我们同时生活在19 世纪、20 世纪和21 世纪,生活在巴尔扎克的19 世纪、昆德拉的20 世纪和齐泽克的21 世纪。”

  乔纳森的观点是否过激暂且不论,可事实上在世界上的许多国家,巴尔扎克的传统似乎从来没有被漠视。美国有乔纳森•弗兰岑,而加拿大有伊夫•博歇曼,有趣的是,两位作家的现实主义作品都已得到了读者的认可,他们的畅销印证了这一点。

  《街猫》是典型延续巴尔扎克传统的小说作品,全景式地反映魁北克省从城市乡村各个阶层民众生活状态,我明确指出《街猫》继承的巴尔扎克遗产,不仅因为其“人间喜剧”似的野心,还因为小说同时具有巴尔扎克小说以及19世纪现实主义小说的软肋

  小说中的角色几乎是漫画性质的,除主人公弗洛朗•布瓦瑟诺外,其他几个人物的性格可谓已“盖棺论定”,“斯里普金的奸诈、安热•阿贝尔的忠诚、比科的豪爽、格拉杜的无耻、热诺姆神甫的迂腐和爱弥尔先生的顽皮”(胡小跃语)的确跃然纸上但也一成不变;其次在于小说的节奏,故事伊始,旧邮局大楼招牌砸中了一位路人脑袋,我们的主人公,26岁的弗洛朗热心相助随之收到浑身散发恶臭的怪老头拉塔布拉瓦斯基的“奖赏”,眼尖的读者立即被这位神秘诡谲的拉塔布拉瓦斯基勾连起双重记忆:倾囊相助匹普求学的在逃死囚(狄更斯《远大前程》),为银行职员卡斯塔尼埃解决难题随之与他交换灵魂的魔鬼约翰•梅莫特(巴尔扎克《改邪归正的梅莫特》),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读者如同坐在过山车上一般明确知晓前方将陡转直下。诸如此类跌宕起伏在小说中可谓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好处是读者的神经被牢牢地拴着,不会感到乏味坏处却是读者觉得自己像是被作者驯服的一条狗,作者投出这些险象环生的巧合或转折来喂自己,这种感觉不好受,而且过于戏剧化的情节也与生活的本质渐行渐远

  幸而作者似乎意识到这一点,也意识到巴尔扎克式的人生训诫过于僵化而且已然过时,所以小说中塑造了种种虚化而富于象征意味的人物,如那位始终幽灵一般如影随形的拉塔布拉瓦斯基,又如点题的“街猫”。

  之前提到,拉塔布拉瓦斯基非常类似巴尔扎克笔下的梅莫特,起初作为财富诱惑出现在弗洛朗面前,接着又将弗洛朗的好运无情收回,刺激他重新把一切夺回来,但如果仔细揣摩,这一人物的象征含义或许不那么简单。小说中有几个非常容易忽略的细节涉及拉塔布拉瓦斯基的真实身份,从名字看,这个人似乎来自捷克(弗洛朗和他的朋友们正是如此断定的),很快机缘巧合他们又发现他原先是一位叛离教会的神甫,甚至有文献证明参与二战犹太人迫害,直到最后拉塔布拉瓦斯基忠诚的下属加拉诺上尉酒后吐真言,指出这只是化名,他是道道地地的加拿大人。博歇曼在此有意留白,没有揭晓何者才是正确答案,但这些有关拉塔布拉瓦斯基的猜测很符合每个国家国民的基本逻辑,在加拿大人看来,他是个魔鬼,而魔鬼当然不是这片神圣土地孕育的,他一定是“舶来品”,这恰好和文本中人物相互的龃龉相呼应,弗洛朗和比科讨厌斯里普金,因为他充满英国人心机功利,比科在小说前半部中大发雷霆离开酒店时,大家也认为他是个“一心想回法国去”的疯子,拉塔布拉瓦斯基暧昧不明的身份正是魁北克多元文化冲突的隐喻,而这些,是加拿大这个移民国家应当承受的,小说伊始掉落的招牌不是别的,正是招牌“C”,C是加拿大英语(包括法语拼写)的首字母

  有书评人将《街猫》盛赞为加拿大版的《奋斗》,并认为作者幽默和洋溢喜剧风格的笔调是为底层青年的奋斗史吹响号角,我以为不然。有一点博歇曼完全超越了巴尔扎克的传统,我想可以归作他对巴尔扎克传统的开拓,就是作者的道德意志不再通过说教似的叙述语言结局设定而强加给读者,但并不意味着作者放弃了他应有的道德立场。我们仍可以通过拉塔布拉瓦斯基与弗洛朗的关系窥得一斑,小说的前半部分弗洛朗被拉塔布拉瓦斯基玩弄于鼓掌之间,毫无反抗的能力,然而这组较量关系在小说后半部分发生了180度大转变,弗洛朗一次又一次占据上峰,到小说尾声,这个连时间也拿他毫没办法的怪老头竟然“失踪”了,某种程度上也可以理解为他“投降”了,投降的原因究竟是什么?是博歇曼为奋发图强的弗洛朗送上的鲜花赞歌吗?我想恐怕是相反的。弗洛朗第一次创业失败后,比科曾坦白地告诉他“那些赚大钱的人都有一个共同特征,他们都会骗人,而你不会”,然而后半部分的弗洛朗早已打破先前比科对他的认识,他谎称自己是铁路局派来的调查员从村民手里低价收购了价值连城古董,并以此为新一笔创业资金,他不再是之前的弗洛朗。还有那个无辜孩子,爱弥尔先生,他始终坚信弗洛朗夫妇好人,所以永远说他宁愿和他们待在一起,也不要回到妓女母亲的家里,不幸的是弗洛朗把他也牵扯进这场复仇的阴谋,他让孩子偷爬到别人的居室空调上做手脚,然后又唆使他把成堆成堆的蟑螂投掷到竞争对手开的饭店里,孩子对弗洛朗的崇拜和爱戴支撑着他挺过无止境噩梦恐惧,直到最后把复仇权当作自己的目标,他在已经关门歇业的比内里饭店安放“番茄炸弹”,只因弗朗洛念叨“我需要的是血海,真正的血海。”孩子的死亡已经表明了作者的道德立场——要取得成功,往往需要付出极大代价,其中不乏要将自己的良心出卖给魔鬼,这也可以解释为何小说的尾声拉塔布拉瓦斯基甘拜下风

  “街猫”是小说中另一个非常重要但却含义暧昧的角色,小说中的它表面上意指爱弥尔先生养的那只猫。我认为故事里两只宠物的名字颇有“互文”的意味,弗洛朗夫妇养的狗叫“道德”,而爱弥尔先生的猫叫“早餐”,弗洛朗夫妇收养这条丑陋的独眼狗时确实具有强烈的道德感,但这种道德感至少在弗洛朗身上日渐减少,而爱弥尔先生给猫起这个名字似乎暗示着他在妓女母亲的家里常常连基本的温饱都达不到。有趣的是小说尾声直接给拉塔布拉瓦斯基奋力一击的恰恰是愤怒的“早餐”,这里的“早餐”已不仅仅是“早餐”,它要为去世的小主人爱弥尔先生复仇,它象征着不灭的道德感。“道德”反倒和之前的“早餐”更换了角色,它有了新的小主人,小弗洛朗,守在她的床边,“不安地转动着脑袋”,时而发出一声呜咽,大约暗示这位小主人虽然家境富裕,但摆在她面前的人生并不一定幸运

  如果说作者笔端常常流露出令人忍俊不禁的幽默,我认为这种幽默最集中的体现反倒是弗洛朗身处人生低谷的那个冬天,暖气坏了,加之得罪了政府官僚,他们得每天想方设法地给自己取暖,以便在这个“连北极熊都会被冻得感冒”的魁北克冬天存活下来。囊中羞涩的他们试过把烧过的石头垫在被褥底下,在洗澡水里撒胡椒粉,最后还弄来个发烫的旧吸尘器。度日维艰,然而这段时间里恰恰是弗洛朗和妻子情比金坚的时刻,也是阿贝尔、比科与弗洛朗兄弟情深的时刻,阅毕全书再回望这个片段,这段回不去的生活或许最教人怀念失去一切的人往往拥有一切。

  译者胡小跃先生采访作者博歇曼时企图从他口中问出“街猫”的内涵,博歇曼守口如瓶。街猫的内涵将会是这部小说的永恒魅力,一如蒙娜丽莎的微笑,一千个人眼里将有一千只街猫。

  《街猫》读后感(六):街猫也要生存

  猫,也有他的世界,也会有不同的命运和处境。那一群昼伏夜出的,混迹在垃圾桶、暗巷和下水道里的猫,没有谁会在意,也没有谁愿意关心他们的生活。但无论饥饿寒冷,这群流浪猫都是要活下去的,以他们自己的方式。

  不名一文的弗洛朗天上掉馅饼的好日子没过多久,就被合伙人给阴了,带着妻子和朋友安热-阿贝尔靠救助站生活,在魁北克寒冷的冬天里过着没有食物没有暖气的凄凉日子。霉运阴魂不散地跟随着他,妻子流产,被旁人捉弄,还有象老狗一样的拉塔布拉瓦斯基简直就是他们挥之不去的恶梦。再温顺的猫在受尽欺凌之后也会弓背弯腰,收缩瞳孔,伸出他们尖尖的爪子,报复敌人,收回自己失去的地盘,就象爱弥尔先生的 “早餐”用利爪将敌人的脸抓的血肉模糊,才是一只街猫应有的表现。

  弗洛朗和妻子虽然生活的如同下水道里的老鼠,可是当五岁的小酒鬼爱弥尔粘上他们时,妻子爱丽丝在爱弥尔身上找到自己久不得偿的母亲使命,即使三餐没有着落,也尽力喂饱爱弥尔,即使爱弥尔是个问题儿童,爱丽丝依然愿意接纳和包容。厨师比科虽然脾气很坏,却是十分的仗义,极力帮助着落难的弗洛朗,也因为弗洛朗照顾着爱弥尔。这些家伙虽过着蝼蚁人生,但依然保留着人性中最淳朴的爱。甚至于连安热-阿贝尔,一个整日懒散的彻底的loser也因为爱情,戒掉赌博,开始踏踏实实的人生。

  神秘的拉塔布拉瓦斯,他的言辞真假难辩,行为诡异,没有人知道他的真实身份和经历,他象隐藏在幕后的一双眼睛,时刻窥探着弗洛朗的世界,又象一双无形的手,操纵着弗洛朗的命运。他象漂浮在黑暗上空的幽灵,消失了,却不知何时还会再介入到你的生命。

  从弗洛朗收到神秘的铜字母开始,一桩桩奇事陆续发生,不知道神秘的拉塔布拉瓦斯将与弗洛朗发生怎样的纠葛,不知道弗洛朗夫妻和他的朋友们如何挣脱悲惨的生活,魁北克辽阔的土地上,上演着一群“街猫”离奇的历险生活,他们不断地奋斗、挣扎与抗争,又彼此给予帮助和温暖,只为了能够更好地活着。这些小人物用他们的方式演绎自己的精彩人生。

  《街猫》读后感(七):漂洋过海——只为给东方文坛上添一抹亮色

  加拿大的明珠

  街猫推出当年即轰动加拿大并取得了当年的夏季图书大奖。销到法国后受到作家与评论家的一致关注与热评。此书前后被翻译成19种文字,销往42人国家。印数更是达到了不可想信的160万册。一般人可能对160万册没有概念,但如果你得知10万册在加拿大已经是畅销书,50万是超级畅销书,你一定会惊得目瞪口呆。但这就是街猫在加拿大与世界的真实销售情况。至今街猫还在加拿大文坛占有不可忽视的一席之地,每二三年要再版一次。从这一点也可以看出街猫在加拿大受欢迎的程度。上面只是一些数据资料说明街猫在加拿大人心目中的地位。

  这样一本好书推到其它国家也是对推向国家多元文化的一种贡献,那么为什么不能推向中国,这个有着世界多的人口的国家呢?想必很多有心人觉得这是一件最简单不过的事。不过街猫的境遇并没有大家想的这么好。那是在巴黎举办的一次书展,有作家向胡小跃推荐街猫,当时胡小跃不屑,不信,也不热心。这可能和他的性格与他所取得的成就有关系吧。胡小跃从骨子里应是一个高傲人,又加上他当时已经取得骑士勋章,最大可能是胡小跃对翻译作品的要求---它是否适合中国市场。

  他回国后读了这本书,觉得它适合中国,同时他了解到,博歇曼在当地确实了不起,任何文化活动都在谈他。他决定做一个调查:“是不是文人这外的老百姓也喜欢他。”结果今人吃惊,百分之九十九的老人,孩子都知道他。不但如此,在学生课本中也节选了博歇曼的街猫,更加让人吃惊的是,街猫已成为大学里写论文与研究的课题。前几年法国还在召开这本书的研讨会。大浪淘沙后的三十年,街猫仍能保持它在加拿大文坛与人们心中的地位不能不说是一个传奇。

  胡小跃说:“翻译与推荐这本书三大原因:第一它畅销。第二是适合普通读者。第三是不一般的畅销。翻译这本书因为它是一本畅销书,是加拿大最畅销的法语小说。做这些行动旨在恢复读者的信心与趣味。”了解了这么多信息后,胡小跃决定像他曾搞过的比利时十大名著一样,也搞加拿大十大名著。这么好的故事有什么理由不介绍到中国呢?

  《街猫》读后感(八):“街猫”也有春天

  听到太多国人移民美国或其它国家的消息,自身却是没有去过的,真的以为美国是遍地黄金,所有的人都生活的乐乐呵呵,可是看这本《街猫》才知道自己有多么的幼稚,在西方,处于社会低层的当代青年的奋斗历程也是充满了屈辱与坚韧、辛酸与喜悦的。

  故事是从弗洛朗从街上帮助了一个受伤的老人开始,说实话,这是一个美好的开端,不是吗?因为那初次见面虽然很邋遢但是似乎幽默和睿智的拉塔布拉瓦斯基似乎给了弗洛朗发达的机会,然而这种填上掉馅饼的事真的会让弗洛朗的生命更幸福吗?

  一个原本单纯快乐的人只因为一次善心之举结果让险恶之人看到了其可利用的地方,于是弗洛朗就这样掉进了斯里普金和拉塔布拉瓦斯基的陷阱。从辞职到创业的辉煌到被陷害一无所有寸步难行再到重新创业,这期间的辛酸、痛苦及坚韧不是亲身经历过的人是无法一一体会的!当中国的啃老族人员越来越多时,我们看到的却是弗洛朗宁愿挨冻受饿也不会寻求父母的帮助!我们看到的是一颗能够独自面对所有风暴灾难的勇敢的心!拉塔布拉瓦斯基似乎就是丑恶的化身,他浑身的气味他的出现就是这世间所有丑恶的代表作!他将一个善良的人折磨的几乎失去了生活的勇气,然而也正是他的折磨,将弗洛朗从原本枯燥的小职员生活中解脱出来,正所谓是“福兮祸之所伏,祸兮福之所倚”,而这两者能够转化的前提就是你得有颗足够坚强的心!

  那个罗萨里安则是官僚机构的化身,因为他的不作为,弗洛朗只不过是投诉了他,就遭到了他无休止的报复。这就是人倒霉时喝口凉水也塞牙,然而正是这种罗萨里安这种人物的出现,让我们看到了官僚结构在任何社会似乎都离低层人们很远很远。稍微的反抗,就是无休止的被折磨……

  然而,我们仍然欣喜地看到一个本质善良的人,即便是被丑陋、被官僚机构折磨的体无完肤、痛不欲生,也无法将善良从其精神中抽离出去。从弗洛朗对爱弥尔的态度中就可以看出。爱弥尔短短的一生是一个悲剧,唯一的温情就是从弗洛朗及其朋友那里得到的,弗洛朗他们和街猫“早餐”就是爱弥尔的全部精神寄托,可怜的孩子最终以一种悲惨的形式离世,读之,让人心酸。有人说,这是一个喜看别人痛苦来扩大自己幸福的时代,爱弥尔在书中的出现真的是因这样的原因吗?当然不是,他的出现一是说明生活在低层人们的不易,二是为了强调弗洛朗的善良。

  是的,尽管代表丑恶的拉塔布拉瓦斯基的生死未卜,但是他的计谋不会得逞,因为,弗洛朗虽仍然善良,但他已不再是那只被人任意宰割的“街猫”,他已经历练成熟!

  《街猫》读后感(九):名不副实

  故事发生在讲法语的加拿大地区,一名叫做弗洛朗的普通青年因为一桩善举,得到了一个神秘的老人拉塔布拉瓦斯基相助,顺利获得贷款,盘下了一个酒店,很顺利地将饭店经营得蒸蒸日上。本以为这本书就是讲述一个有理想和信念的年轻人成功的故事,没想到到了几章之后,剧情急转直下,弗洛朗因为太累患了抑郁症,无法继续经营,不得不把饭店股份低价卖给合伙人,但后来不久发现,他的病竟然是合伙人给他饭菜中放入了镇静剂造成的,而背后的指使者似乎正是他的恩人拉塔布拉瓦斯基,弗洛朗愤怒地进行反击,但拉塔布拉瓦斯基老谋深算,不仅将他所有的办法全部制住,还让他倾家荡产,无处可归。

  于是弗洛朗开始了一段极为凄惨的底层生活,他穷困潦倒,无钱取暖,无钱治病,被官吏折磨,生活忍受着巨大的屈辱,但是他竟然一点点承受了过来,并一直有一个信念,要夺回他失去的一切。

  全书共有400多页,前1/5节奏并不快,但是在弗洛朗遭受巨大的欺骗后,作者对夫妻的生活进行了细致的娓娓陈述,出于对他深深的同情和从中的感同身受的痛苦,以及想知道他们的未来的急切,剧情开始有了巨大的吸引力,节奏明显开始变快,在这里,作者将底层的生活描绘得生动无比,特别是没有取暖到处蹭那一段,以及爱丽丝牙疼在大雪天求医的那一段,真是让人与他们同呼吸共命运了,非常希望他们的生活尽快好转起来。所以后来弗洛朗的生活一步步走上转机,开始越来越好时,作为读者,也是大大的欣慰的,感觉非常非常愉快。

  然而弗洛朗他之后的所作所为真的不能让我认同,他的最终取胜中有谎言和欺骗,也有狡诈和破坏,也许是作者想突出表达的是环境让善良人改变了,或者是对付小人使用这些手段不为过,但用称赞和愉快的语句来描述这些举动时,还是让人觉得有些突然、无法接受。

  另有一点缺憾就是,神秘的拉塔布拉瓦斯基在书中无所不能,但是他的身份来历,书中从头到尾欲言又止暗示了多次,但一直到最后都没揭晓,若是这个可以忍受的话,关于他为什么在中途会加害主角,是他就是变态还是一场误会,这个谜竟然到最后都没有一个解释。这个拉塔布拉瓦斯基的角色设计到结尾时让人感觉很是费解,在一开始,他是弗洛朗的救星,是一个善良的形象,在中期,发现他是一个骗子,但是后来,他一直去找弗洛朗,希望和他谈谈,说是弗洛朗错怪了他,为此他被骂、被袭击、被粗暴对待,他都没有怨言,并且为了和解他还为弗洛朗搞定了市政官员,为他们买了机票,支付过不少钱财,并一再找弗洛朗谈谈,从他的所作所为可以看出中间应该有一个误会,看得出他还是一心为弗洛朗做事,就算不能被原谅,但应该有他说话和解释的机会,但没想到,到了结尾,这个事情也没有个解释,拉塔布拉瓦斯基被作为一个邪恶的坏蛋定型,得到了一次报应。

  这叫什么?!

  所以我一直觉得这本书,其实并没有出版社宣传那么好,魁北克风光和弗洛朗的奋斗史是非常好看的,但拉塔布拉瓦斯基这部分实在是莫名其妙,也可能是我水平太低了吧,希望有人能给我解惑。

  《街猫》读后感(十):你我皆街猫,生活总是问题叠着问题,但,终向前!

  少妇婚后4年终摆脱不孕阴云却突遭流产变故?

  5岁孩童缘何沦落为小酒鬼?

  屌丝青年炒了老板去奋斗,一波三折终发家?

  臭气熏天疑似一手遮天的黑衣白发老人是真纳粹分子还是假神父、是本地人还是假外邦分子的身份之谜?他又是否真的受到神的诅咒?

  想参加由一个铜字母引发的诡异游戏吗?

  想感受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吗?从加拿大魁北克暴雪压城的寒冬到迈阿密热带旖旎风光。

  果戈理烧毁的手稿是否真的能被复原?

  ……

  《街猫》将一一为您独家呈现。

  《街猫》是享有加拿大“果戈理”和“狄更斯”盛誉的伊夫•博歇曼的第二部作品,其被翻译成20多种语言、发行量超过160万册(杜拉斯的《情人》发行200多万)的代表作,涉及地域广阔,出场人物众多,全面向世人展开的一部描述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西方普通民众生活的斑斓作品,被视为当代的“人间喜剧”。发表当年获文学大奖、蒙特利尔市小说大奖,次年又获《蒙特利尔日报》年轻作家奖,其后被改编成电影、电视剧、戏剧,仍为至今最畅销的法语小说。该书已由著名翻译家胡小跃先生翻译,漓江出版社引进。

  小说悬疑丛生、故事情节发展迅速、语言幽默活泼、人物形象生动、不经意间点拨人顿悟并能思索人生……正因为如此,这本厚厚的著作才让人读起来不觉得沉闷,反而轻松有趣。

  初始读这本书,作者对出场人物的形貌描写并不详细具体,好像告诉你:这就是我们身边平凡的人,不显眼,只是生存着生活。人物描写不偏颇,对读者不急于推销,不妄下定论,不出现自己对人物偏好的情绪带入,避免给读者先入为主的错觉。每个人物又随着故事发展情节起伏逐步完善。比如,通过爱弥儿先生的眼睛看去:哦,斯里普金原来长了火红色的头发啊!又比如,啊!5岁的爱弥儿先生竟然是个酒鬼!再比如,比科看见爱丽丝,才让人惊觉爱丽丝是个美人儿。

  当你觉得他好似在慢条斯理地给你讲一个故事而已的时候,你却怀疑这是个错觉,因为这个故事太过悬疑和神秘吧:

  拉塔布拉瓦斯基先生是什么人?他到底要干嘛?他真的是弗洛朗的恩人啊!

  大馅饼真的砸在弗洛朗的头上了?他会做何种选择?

  拉塔布拉瓦斯基先生死了?又复活了?

  弗洛朗难道是被人下毒了?什么?竟然被合伙人斯里普金和恩人拉塔布拉瓦斯基先生联合算计夺走了比内里饭店!

  爱丽丝怀孕了?真的!流产了?真的!又怀孕了?

  拉塔布拉瓦斯基先生又向弗洛朗示好,他要搞什么花样?

  作者又用幽默的语言将人物塑造的形象又生动。

  爱弥儿说斯里普金是个大胡萝卜,一个又尖又长可能还是酒糟鼻头、满头红发也许皮肤也红的肥胖英国佬形象立马就浮现了,让人忍俊不禁。

  写淘气的小爱弥儿,想吃土豆玉米牛肉烤饼,他跑进饭店出来“手里拿着一块大烤饼,大得徒步穿越西藏都够吃了。”翻译的既符合我们的阅读习惯又机智十足(忍不住要给译者点赞啊!)。

  小爱弥儿可爱、淘气又聪明,还带着点让人喜欢的小孩子般世故精明。比科豪爽、仗义、有智慧、真性情、精力旺盛,是“一个真正的穿短裤的小男孩,真朋友”。爱丽丝则温柔、能干、乐观、全身心的爱着弗洛朗,能与之同甘共苦、一起抵御风雨侵袭。书呆子热诺姆表兄迂腐。拉塔布拉瓦斯基先生神秘、阴森。格拉杜贪婪。安热•阿贝尔迷人和不羁。而我们的主人公弗洛朗热心、诚实、勤劳、有梦想,头脑灵活总能找到新的发家致富的好点子。……让我们觉得这都是些真实生活在我们周围的人物。

  难能可贵的是,作者在讲故事的同时让我们认清现实世界并给与一些生活启示或哲理顿悟。

  遇到求助警察的时候,弗洛朗希望遇见一个明智的警探——勤劳努力,乐于助人。借比科之口说出:“好像这类警察已经诞生了似的!”“世界上四分之三的罪案都是由他们(警察)引起的!”

  布瓦瑟诺先生开导儿子弗洛朗“好了,儿子,我想你还不止这些麻烦……我在职业生涯中也遇到过很多麻烦,后来都解决了。我有什么秘诀呢?我很笨。”

  “赌博,这太危险了,我最后会沦为小流氓,只靠赌博过日子,双脚绑着石头被沉入河底。”这是安热•阿贝尔的智慧(虽然他后来差点因为赌博迷失了自己)。

  从“道德”这只狗的视角:对它来说,茫茫黑夜难熬而且复杂难懂,要有很大的耐心才能度过。

  而读到最后我才理解“街猫”二字的含义:

  爱弥儿先生的生之不幸活之不易死之悲惨,他是最贴合流浪猫的形象。死亡之后,迎来新生儿的补缺,也深刻丰满了流浪猫的意象。大家的生活依旧向前,人被生存脚步推着走,悲伤终被生活琐碎取代,惟有他驯养过的早餐将有关爱弥儿的“那段忧伤的记忆仍在痛苦得折磨着它”。而他们每一个人也都像街上无人关注的一只流浪猫,你生活的快乐与否,人生成功与否,其实没多少人真正关注。同样,现实中的我们也是如此。

  值得注意的一点,弗洛朗几次对拉塔布拉瓦斯基先生起杀心并实施,却一直没能将其杀死,也隐喻了两个方面:1、普通民众面对权势的懦弱、恐惧甚至无所作为;2、拉塔布拉瓦斯基先生意味着生活中好坏并存,随时可能翻转,而拉塔布拉瓦斯基先生变成一个麻烦、一个隐患、一个绊脚石甚至一个阻力的时候,单纯逃避或者暴力的杀死(丢弃),达到一劳永逸是不可能实现的,因为原本生活就是麻烦连着麻烦,问题叠着问题,正确而可取的途径终究是“众多的挫折使他变得刚毅起来”。

  最后,虽然本书有些需要勘误的小细节,但瑕不掩瑜,本书依然不失为一部值得5星级阅读享受推荐的优秀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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