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吧-经典好文章在线阅读:《兰贝斯的丽莎》经典读后感10篇

当前的位置:文章吧 > 经典文章 > 读后感 >

《兰贝斯的丽莎》经典读后感10篇

2018-08-17 04:28:02 作者: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兰贝斯的丽莎》经典读后感10篇

  《兰贝斯的丽莎》是一本由(英)威廉·萨默塞特·毛姆著作,译林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28.80,页数:160,特精心网络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大家能有帮助

  《兰贝斯的丽莎》读后感(一):对毛姆要转粉了

  看毛姆的第一篇小说是《红毛》,一个中篇,异国风情殖民趣味,宣扬爱情,最后又戳穿爱情。毛姆一点都不多愁善感。后来又花了半个月,每天夜里看一个小中篇,非常惊叹。但毛姆不是那种让人地动山摇作家,所以几次想看他的长篇,都又搁下了。今天夜里一个半小时看了丽莎,惊讶莫名,在最后极具爆发力的结尾中,瞬间决定要对毛姆转粉了。

  这部处女作,写一个悲情的堕落的故事。它的对标作品应该是克莱恩的《街头女郎玛吉》,两者都是年轻作家的道德观念社会观察结合写下的早期作品。后者写一个纯真少女的堕落,重心在于社会环境腐败。但是,玛吉作为一个形象,显得十分平庸。但毛姆就特别男人心思,知道什么样的女人才能成为悲剧主人公。当然是漂亮欢快,而且年轻的女人了。丽莎完全符合这个标准

  这部作品像是出自菲茨杰拉德之手。它显示的是,毛姆对于戏剧手法十分娴熟,像菲茨杰拉德一样懂得划分章节控制节奏,在情节顶点戛然而止,呈现出一种行云流水似的干练结构。丽莎先声夺人的开场,让一个潇洒姑娘的形象跃然纸上,在第一章的结尾,就让两个主人公吻在一起。然后,是出游,看戏,情感加剧,暴露,和吉姆太太的厮打,丽莎小产而死亡。每一幕都像戏剧一样恰到好处,不蔓不枝。中间两个人偷情的几章,节奏舒缓,气氛静谧,合格。最后的一章,让自私的丽莎的母亲上场,把这个人物利用到了最大化。那几页的对白鲜活讽刺克制,是对小市民习气的最好写照。在丽莎的死亡之前,这本书的态度不明晰,对外在环境的讽刺还仅仅是若隐若现——对喝醉酒的男人的抨击——但老太太一说话,真的是让人浑身战栗。毛姆把丽莎的死亡和吉姆的哀伤都隐遁到背景中,更加使人动容。

  书里,我最喜欢的一句对白是,当丽莎和吉姆的私情被人看破,处处在话里暗讽时,丽莎装作不知情。工人说,某个男人要在街角等某个女人。丽莎假装地问,是谁啊。

  “你不要问了,你不认识的。”那个工人说。

  《兰贝斯的丽莎》读后感(二):虽然觉得老套以及单薄还是对其中讽刺感到迷恋

  一个下午读完(兰贝斯的丽莎),想起大学时看过的(27 missing kiss)都是小女孩大叔坑的悲剧,毛姆早期作品,语言稚嫩黑色幽默特征明显,下面摘录一小段手打的节选:

  quot;真是这样坎普太太,我也是少数喜欢购买保险的人之一。这真是个不错事情。我总是会为所有的孩子都买上保险。 " "我是这么看的",坎普太太说,"不管你在他们活着的时候怎么对待他们,我们都知道,孩子有时是很伤脑筋的,你都应该在孩子去世后为其举办一场体面葬礼。这是我一直信奉的信条,我向来都是这么做的。""你是交给斯蒂尔曼先生办的吗?"霍奇斯夫人问道。"没有,霍奇斯夫人,我每次都是找福特里先生帮忙操办葬礼的,若论及操办葬礼之事,他可是这个行业里最厉害的人了。"

  《兰贝斯的丽莎》读后感(三):美丽的归处是凋零

  开篇是八月的兰贝斯:"短而直的街道","像豌豆与豌豆间的相似","婴孩的数量大的惊人",这些背景的勾画奠定了整篇的基调:一条沉闷无趣的短街,无数的孩子和照看孩子的女人们,只有年轻男女才能参与唯一的娱乐活动——跳舞。这就是丽莎生活的兰贝斯。

  风琴手的曲子拉开了序幕,年轻的男女们开始端庄得体却又压抑的华尔兹,这时有人叫到"丽莎来了!"很多人都开始转身看,就好像舞台的追光一样将一切注意力聚焦到了"丽莎"身上。这里有对丽莎形象的详细刻画:黝黑的眼珠浓密的刘海、鲜艳紫色裙子、漂亮的丝绒垂饰和大大羽毛帽子。似乎整条街的色彩细节都只在这一个人身上。挺直身板高昂着头扭动身体的穿过街道,她身上凝聚着整条街的关注,如书上所说"她完全有权成为维尔街的独裁者"。可是就是这样一个艳丽骄傲如带刺的蔷薇花一样热情的姑娘却在回到家摇身一变,变成渴望休息、渴望安静忧郁的姑娘。对着冷漠又自私的母亲,她沉默小心翼翼,对爱慕自己男孩子羞涩告白,她直截了当拒绝。不会怨天尤人,不会欲擒故纵,对于自己所想要的或许还有些许懵懂,但是一定不会选择自己不想要的。这就是我最初识得的丽莎。

  文章里,丽莎的形象刻画的如此丰满鲜活。含苞待放之时最为鲜明的有两处:一处是在休息日去清福德的聚会。从最初为了不让爱慕自己的男孩误会而拒绝参加,到看着好友们的兴奋动摇,再到看到心仪的男人的心绪起伏和各种心理斗争。一处是在吉姆约她去看剧。她嘴上高傲的拒绝,内心期待紧张。听着好友对剧情描述烦躁和按耐不住穿着漂亮的裙子去了剧场、看到吉姆时的虚张声势,都如此鲜明的表现出她的活泼果敢。所以自然而然的,她没有选择和兰贝斯街道同样色调的汤姆,而是爱上了她认为"不是坏家伙"的吉姆。记得有人评价说她一生遭遇是因为遇到了不适合她的男人。但是我看完小说的却觉得恰恰相反,冲突之中绽放和凋零对她未必不是仁慈。而这样的感觉恰恰就是来自小说剩下篇幅里对环境的刻画上。

  先来说街上的女人们,开篇的环境里面介绍了孩子数量的惊人,介绍了女人们生活的全部重心在于照看孩子和继续生孩子。谈论的话题都是和生孩子相关的种种。结过婚的女人不可以再跳舞。可以想像活泼好玩的丽莎和这样的氛围一定是格格不入的。好友新婚三个月被醉酒的丈夫家暴,吉姆揍自己的妻子的时候,别的男人认为这是正常的,去劝说影响"朋友感情"、自私的母亲和冷漠的助产妇将丽莎的死亡变成成就"好名声"的方式女性在兰贝斯街上的地位和对自我的认知就是如此的让人愤怒无奈。而男人们的态度更不用提。坎普太太回忆中的丈夫的话"如果一个男人家庭人数超过个位数,这说明他继承了不列颠的脊梁"这或许就是那个环境里面男人公认的价值观。女人和孩子不过是男人炫耀的凭借,却毫无对等的地位和尊重。所以才有了最大的一幕冲突:丽莎和布莱克斯通太太的闹剧对决。女人们的嫉恨转化成嘲笑利剑、男人们将两人的对决当成游戏一样的取乐。而明明应该是主角的吉姆却置身事外,只是领回自己的妻子来结束一场闹剧。瑟瑟发抖的丽莎、茫然反抗的丽莎、带着满身伤痕被汤姆带走的丽莎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凋零的。又哪里是一个"已婚的坏男人"所导致的结果呢?

  与那个最终来探望她,并痛苦忏悔的吉姆相比,自私冷漠的酒鬼母亲的伤害难道不应该更重么?在丽莎最为痛苦的时候,试图诱哄她和自己一样沉迷烈酒,看似因此缓和母女关系在睡熟时争抢被子的低吼中破灭;得知丽莎小产时没有关女儿的身体,而是害怕影响自己的名声,第一时间去质问生命垂危的丽莎,同样是为了名声,守在丽莎跟前和助产士谈论要如何给丽莎办一个"奢侈的"葬礼。于是,丽莎这支鲜活的蔷薇在这样如霜降的环境里凋落了。这份凋落的必然似乎对应着那些数不清的孩子一样,每个人都是环境的道具拥有个性色彩的总归要走向毁灭结局。想到丽莎喝醉时的那番话,很是心疼

  《兰贝斯的丽莎》读后感(四):现在和几十,甚至几百年前,仍然没有差别

  第一次读毛姆,选了他的第一部作品《兰贝斯的丽莎》读完脑子一直嗡嗡作响,丽莎就是那种典型的好姑娘(漂亮,优秀,大家喜欢的公众人物)也正因为如此,才容易招致引火自焚般的爱情,想起了那句再平实不过的话,学坏容易学好难,酗酒自私的母亲,不安分的有妇之夫的勾引,一切早已埋下幻灭的种子。即使是不值得同情小三被打,也让人心怜悯,几十年前就有这样的构思,不得不说作者写得真好。

  那些人物,丽莎,吉姆,汤姆,萨利,丽莎的母亲,始终都是缺爱的人。如果男人给不了女人安稳,又何必去招惹她呢,为了图一时的欢愉,那大可不必日后纠缠着她,给她达不到的承诺,这和害她有什么差别?丈夫容易在妻子怀孕期间出轨,以及没有不想转正的小三,越是正经的人越容易被禁果的欲念所勾引,种种,现在和几十,甚至几百年前仍然没有差别。

  《兰贝斯的丽莎》读后感(五):喜欢他,想了解

  听说兴起了一股毛姆热,有吗?之前毛姆名气比较大的作品翻译差不多了,热起来后,开始有了2013出版《兰贝斯的丽莎》。

  我是从08年《月亮和六便士》开始阅读毛姆的,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陆续读了所有能买到的他的书。2013新出的我也刚买了,上周末就是昨天看完了《情迷佛罗伦萨》和《兰贝斯的丽莎》。

  《兰贝斯的丽莎》是毛姆20出头的作品,我看它时是知道的,这影响我把它定位青春小说,毛姆的青春,我没有专业文学鉴赏知识,就谈感受。那就是我觉得很简单,人物简单不那么鲜活,结构也是最普通的,有些场景反复描写让人觉得是不是凑字?这本书的简单让我想起韩寒的《1988》,因为它也是以简单让我有印象

  尽管简单,我还是喜欢毛姆。我现在再读他早期的作品,只是想知道那些成熟让我喜爱的作品是如何来的?我想知道这之前他走过的路。

  《兰贝斯的丽莎》读后感(六):维多利亚的伤疤

  维尔街的人们多么可恨,自称为绅士流氓维护着“正义”,自以为正义的女人们残害着同胞,一群缺乏教养小鬼嘲笑着他们根本不懂的事物,而那位好姑娘无论如何也不肯抛弃的亲娘,在她尚有余息时便开始讨论葬礼,并庆幸自己坚持买保险的先见之明。而少女们自己,没有受教育机会,从小耳濡目染的是没完没了的家暴、街坊粗俗恶语同龄人的骚扰侵犯,长大后毫不意外地把生活的希望寄托在虚妄的爱情上,继续着糊涂可悲人生

  有评论说这本书能说明毛姆只是个二流作家,胡说八道呢。。。毛姆的二流根本不是通过这本书反映出来的。毛姆作为维多利亚末期的中产阶级,能随时利用公共马车酒馆之类的道具,精准生动地描写兰贝斯工人阶层事儿。寥寥数语勾勒出不义的吉姆、善良懦弱的汤姆、被逼到绝路原配、糊涂度日的母亲以及一众可爱无知的少女形象,这已经是不低的起步了。甚至像一些评论所说,在这当中看到了很多后期作品的雏形。

  这个故事怎么也不能算引人入胜。但好看的小说不一定值得去看,反之亦然。这本就是很好的例子,它是个简陋的悲剧,但通过它你能更加理解维多利亚时代。正如那些肮脏下水道罪恶滋生的暗巷一样,它是时代的nasty scar.

  《兰贝斯的丽莎》读后感(七):可怜的丽莎

  兰贝斯的丽莎,我一时分不清是兰贝斯还是贝兰斯,所幸最终是判断对了

  可怜的丽莎死了,凶手是她自私的妈妈,是酗酒的大环境,是多舌的邻居,是凶悍的吉姆太太,是不负责任的吉姆,是盲目的爱情和生不逢时的个性。

  我没猜到毛姆居然把丽莎写死了。尽管她有无数个可以死的理由,可是她是个可人儿,美丽单纯善良,若说那点自私骄傲荒唐,也只是人性中小得不能再小的瑕疵而已。那么她除了死还可以有什么样的结局呢?比如和吉姆在一起后,接受吉姆的酒后殴打,就如同兰贝斯多数女人一样;或者和汤姆在一起后,接受汤姆的酒后殴打,沦落为和妈妈一样自私的酗酒的臃肿的女人。也许可以有好一点的结局,她可以是吉姆幸福地在一起,因为真爱。可是这有违道德的结局,是不会被多数读者所接受的。她也可以和汤姆在一起,她会慢慢的爱上汤姆,虽然不同于对于吉姆的热烈,却温纯厚重

  我可没想过让她死去,这么轻易而必然。

  毛姆就这样写着他的故事,冷眼旁观着他所看到和感悟到的人性,赤裸裸地展现给读者。美好因为卑劣而格外美好,卑劣因为美好而格外卑劣。

  看清才能看淡,才能为所动而不为所动

  cartC�i�

评价:

[匿名评论]登录注册

评论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