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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种红菱下种藕的读后感10篇

2018-08-19 04:14:01 作者: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上种红菱下种藕的读后感10篇

  《上种红菱下种藕》是一本由王安忆著作,云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5.00元,页数:236,特精心网络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大家能有帮助

  《上种红菱下种藕》读后感(一):红菱与莲藕

  红菱,莲藕,都是长在池塘里的。

  故事就是在南方的水乡,我的家乡也是一个南方小镇喜欢文中的字字句句,因为有我家乡的味道,有我成长印迹,也有我回忆的韵脚。

  我在南方的小镇长大,却不是典型的水乡。仿佛我到了五六年级才去了真正意义上的海边城市,到了初中才去了水乡小镇。海边我去的如东,跟我小学好朋友一起去的。那时候已经是盛夏了,海鲜依旧活泛,天气渐渐有些许的凉意。在那里,我第一次玩沙,踏浪,看见风力发电的风车。背着小泥篓,拉着手,傻乎乎地圈了一块地,摸鱼摸虾摸泥鳅,最后什么也没摸着就跑到海鲜店里大吃一通,结果还贪吃了冰西瓜,弄的第二天上吐下泻,却也开心。水乡去的周庄,已经是大学时期了,水乡文化也是现代社会影子了。姐姐在苏州工作,一个小时的中巴车就到了。沈万三猪蹄,麦芽糖,小桥流水人家,还一板一眼地求了一段姻缘。五月的风微热,在跑在旁边的人家偷用井水洗了把脸。哦,还特文艺的去一家咖啡馆写了一张明信片寄给我自己,现在是不会做了,白花钱。

  听不到摇橹声声,看不到涟漪悠悠,相类似也就是乡下的景和街边的人。吴侬软语也是区分本地人和外地人手段,小的时候就知道听口音判断是不是本地人,当然就算听出来也没有什么区别,顶多就是多问问别的地方风土人情。长大一点的时候,要说普通话,说多了,顺溜了就习惯了说普通话不说家乡话了。高中的时候,化学老师课堂上都是一本正经地说普通话,到了课后自习,不管通知,授课还是聊天都是地地道道方言,这个时候所有人都愉快多了,叽叽喳喳地说家乡话好不热闹。那时候的我们都是“洋码夹本码”,因为好些词用家乡话已经渐渐说不出来了。

  我是从《长恨歌》知道王安忆的,那个故事里上海弄堂女人,四十年的爱恨情仇,哀婉动人。那是我多大?我也记不清,我也不知道我读没读懂那些躁动,细腻绚烂而又怨念的人生。《上种红菱下种藕》一如那样的细腻和温柔平静之下常读出字里行间忧伤,当秧宝宝离开沈溇离开公公的时候就奠定了,刚开始不适别扭反叛,当她和蒋芽儿手牵手忘记张柔桑,当她喜欢黄久香却突然寻她不见,当她想顺服却被忽略,当活泼的蒋芽儿为猫变了一个人似的,秧宝宝一点一点地长大,会去在意张柔桑的感受,会去关心陆国慎的身体,会把自己的话赠给闪闪,会去送红蛋,会去开导蒋芽儿。这段尴尬的、夹在中间的十三四岁,从短发到长马尾,从童年青春期,是仿佛在等待着什么而又没有任何事情发生年岁。这些心底秘密,都是悄悄的,不动声色的。街头有了第一家影楼人们葬礼有了新的理解,楼上的住户来自未知的东北大地,英语课堂和出国留学为人熟知,把家乡、土地、童年和风俗都变了个样子隐秘而难以察觉。等我们再看的时候,是欣喜,抑或是沮丧,都只希望独去的公公在天堂还能兴致勃勃地唱曲儿,希望蹒跚学步的小好可以记得有个宝姐姐爱逗她笑。

  “再过些日月,她将会长成一个妩媚多情姑娘。 她将从容镇定地面对很多事情,明晰自己的爱和不爱,自然顺畅表达出来,免受它们的压力。可是现在还不行,她做不到坦然开朗,许多情形都是混沌一片,半明半暗。她,他们,还在努力啄着包裹他们的壳,啄开壳的脆壁,光明一点一点进来,最终完全照亮他们。”

  《上种红菱下种藕》读后感(二):记住阳光色彩

  一直在期待一部影片,Loving Vincent(目前豆瓣评分9.1),影片通过动画师手绘的120幅梵高画作,试图探索梵高的精神世界与死亡之谜。 所以有天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突然想到,王安忆所做的,不也是通过文字给我们展示一幅幅关于江南小镇的印象派画作吗?作者在不停的挖掘寻常景物魅力,对光线把握画家一样敏感。为了表现同一场景不同天气、不同光线下的场景,作者不厌其烦的去描摹光线、色彩的变化。相比于静态的画作,通过文字的描写,我们还能感受到了一种动态的美。而这种色彩的流逝,本身又与主人公秧宝宝联系在了一起,成为密不可分整体。这就好像我们回忆童年时的小事,一定也会记得住那天的阳光、蓝天气味

  然后我就带着欣赏画作的眼光来看,就会不由自主的想起莫奈。比如接下来的这段,这份色彩的神秘,难道不像看《日出·印象》给你的感受吗?

现在,秧宝宝看见,柯桥是在她的脚下跳动着。原来这一面玻璃窗是落到地的。她挤到沙发背面,席地坐下,双手抱着膝盖,从上往下看着这个神奇的大镇子太阳不知什么时候升起来了,光线变成金黄色的,透过厚厚的玻璃,她亦能感觉到灼亮与热。底下的镇子,也改了颜色。那水泥的灰白,灰白里嵌的几道墨线,是老屋的屋脊,以及河水的浑绿的线条,原先是蒙在水汽空气中的微屑合成的雾障后面,形成灰黄的暗淡调子,现在却染成较为明亮的姜黄了。在此姜黄调子里,那种跃动的形态便有规律变换光线,一深一浅,带些闪。 然后,又加进大量的漫动着的颗粒,那是人,越来越多的人。于是,这种律动又变成筛子筛动沙粒状态。一整个大镇子有节奏地摇,摇,摇。太阳又升高一些,底下的镇子忽然被斜切成两半,一半明,一半暗。姜黄调子从两半同时退去了,重新显现出水泥的干燥生硬的灰白色,这种灰白是镇子的基调,掩盖了其他的不同的因素。 颜色变浅变淡,但亮度更高了,甚至起了反光。而相应的,那暗的一半亦显得更暗,几乎又回进了黎明之前。然而,那光亮很快就扩展了。就像一面巨大书页,斜着揭了开去。迅速地,整个镇子都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真是无比的清晰,每一个细节都凸现在眼前。方才那有节奏的律动,此时却全部消退,局部都是相对地孤立着,静或者动,均是在各自有限范围内。总之,脚下的景物变得具体了。

  最后你会发现,具体发生过什么都不重要了,剩下的只有灵魂对每一缕阳光的熟悉。即使离开多年,走在陌生城市的街头,偶尔也会恍惚的忆起小时候走过林间的那个朝阳初升的早晨。

  《上种红菱下种藕》读后感(三):“碎碎念”的王安忆与世俗乐趣

  作为钟情于王安忆的读者,《上种红菱下种藕》是又一部让我满意作品。因为这部小说“很王安忆”。它是以合适它的“方式”——细碎丰满的世俗化铺陈,被作家自己熟稔价值审美取向,以及擅长的写作笔法所创造出来的一个纸上世界

  《上种红菱下种藕》的故事情节十分简单。讲的是江南乡间的一个小姑娘一年的平凡生活小姑娘叫秧宝宝。秧宝宝因父母要前往温州做生意而离开乡村老屋,来到小镇华舍,在她被寄养在华舍镇一户普通教师人家时,发生的平常温馨的生活经历。当秧宝宝告别华舍——那里的小伙伴产生亲情的李老师家人、还有整个华舍的市井生活——被父母带往绍兴,故事也就走到了尾声,华舍与沈溇的背影,在“天高云淡”四个字里凝成淡淡的怅惘……

  从“面儿”上看,小说最显见的特征是白描式“铺陈”:从乡下老屋里的陈设,到华舍街上镇碑下那一小块地方的市井生活的场景;从日常生活琐碎事务的细节,到一座城镇光影变幻中“宏大”的风貌……“日常”在叙述稳扎稳打、密密匝匝。一幕幕纷至沓来,数不清作者在篇幅安排了大大小小多少场景、描画了多少事物,反正故事和场景一个接一个呢!读者禁不住要估摸:这些繁复闲话镜头里,大概藏下了不下100场“戏”吧?既有煎药、扎头发、化妆一类的生活俗事,又有秧宝宝在华舍、沈溇(乡下)、柯桥(市镇)之间亲身往返,也有她和不同的人之间“萍水相逢”的真情意,还有来来往往的人们勾勒出的新时代风潮下一座小镇的变迁……

  琐细的“絮叨”让一些读者难以认同喜爱,可秧宝宝平凡琐碎的生活见闻偏偏是小说的压倒性主体

  小说中对日常生活的碎碎念,用丰富动人的语言来搭建故事、触动读者的审美,意欲把读者引向对日常的关注,让其对于日常中琐细的乐趣和身处市井中的自得、笃定产生欣赏之心。语言是故事的外衣,也是本质。王安忆深厚的文化积淀造就了其文学语言的魅力——局部字词细致、丰富、准确,灵动(夹杂绍兴一带的方言)。连缀在一起读来,则如大珠小珠被丝线串起,又仿佛亲手拂过家常精致的缎面,流畅、细腻、优雅,随处有着日常的意趣和平实的触感——会外溢出对于文字与情感的审美体验。语言吸引着读者,让其安分自足地读下大段大段绵延不绝的“生活杂碎”,非常出彩。

  不必读完全篇,读者便可猜到,整部小说没有一段叙述是在讲什么“大事情”,所有细节如果一个一个被独立拿出来看,则统统无关紧要,不过是些日常杂碎,都可以视作冗余。但是一旦这些杂碎的量越堆越多,层叠繁复,一重盖一重,你就会感觉到“世俗”这种东西强大。这里的“世俗”是一种特别有兴味的世俗。它和我们一般意义上作为“生存的枷锁”来表述的世俗不一样,它不要人躲避,却要人向往。它是江南地方市井小民的生活情趣,就要人陷在里面,藤藤蔓蔓丝丝缕缕地享受和摩挲每个细节,安顿自己的精神

  在日常的细碎和市井的阡陌自得其乐,这种心态,很王安忆。

  王安忆是革命文学作家茹志娟的女儿,她自小成长得相对优渥顺利,又承袭了深厚的家学渊源。这使她养成高远雅致的审美情趣,能超脱于世俗的庸扰与污秽,带着观赏的闲心,投入到世俗生活的情境中,发现其中绵密琐细的欢乐和辗转缠绕的市井人心。王安忆的文学创作,显示出一种“贵而不尊”的审美性旨趣,这与她的成长背景,是很相关的。

  王安忆特别注重“看”的经验,喜欢“看”。她说自己去到一个地方,看一看,就知道这里会发生怎样的故事。看,不仅是对眼前场景的观察和欣赏,更是基于社会心理经验作对人和人性的理解、联想和揣度。铺陈,就是把她“看”到的事物,展开在读者眼前,让读者看。她会饶有兴味地看稀松平常的林林总总,于是她笔下的世界有很浓的烟火气,又经过了审美化的饰,袅袅动人,熏染读者跟着她享受日常的丰盈、世俗的快乐

  《上种红菱下种藕》由大量的日常细节与市井生活的场景堆叠出一个江南乡镇面貌改革开放肇始时期,市场经济兴起的余波影响偏僻的江南小乡、小镇。乡镇的面貌和气氛因为外乡人的到来和经济前景活跃慢慢发生着变化,终于,乡村荒凉下来了,小镇也日渐空旷颓疲。人们照常仔细经营日常生活。享受世俗的琐碎快乐之余,不同的人们,依然眼望前方,各奔前程。一边作出各自的尝试选择,一边期许着或许会有的未来,心底却终究掩各自的一份的落寞迷惘,还有淡淡的惆怅……

  这惆怅,是为失落乡土精神传统,为荒芜的乡村田园和日渐人去楼空的小镇,为正在陆续来到和离去的每个“外乡人”辗转无着的命运和他们未必可以实现的向往,为改革开放、市场经济送走了一个时代寥落的背影……

  某评论家曾讲过一个精到的观点。他说,当代这些作家大都属于三国系统,只有王安忆是红楼系统的。我理解为:立足于庞杂的世俗,讲的是细碎繁复的生活本身的纹理,人的快乐忧愁丝缕毕现,人一步步踏着这些丝缕度过人生,蓦然回首,灯火阑珊,才生出悠长留恋与喟叹,也才照见世故人情沧桑天地的苍茫……

  果然,《上种红菱下种藕》细密中见宽广、精致中见宏大。它用日常生活繁复层叠的针脚,一针一线、不紧不慢地拼缝出一片曾经盛满了市井喜乐烦忧的土地上,那沧海桑田的变迁。

  《上种红菱下种藕》读后感(四):以小孩高度看世界老人速度过人生

  秧宝宝最后坐上离开小城的车,固执拒绝回头和李老师等人告别。而蒋芽儿躲在楼上,始终没来送行。这一年的时光,就这么结束了。和书的最开始一样,秧宝宝又一次离开熟悉的家。我们不必再多读,也能像想象到,秧宝宝离开后,这座城和沈楼的的老房一样,将一步步地萧条,变味,沦为一座陌生的小城。

  “可它真是小啊,小得经不起世事变迁。” 这是王安忆写在书末的一句话。充满了无奈的唏嘘。它说的是小城,但又何尝不是人呢? 小孩子无力反抗——人不可能不长大;大人却也挡不住时代的变化。人,不管愿不愿意,总是会被赶出自己熟悉的环境

  这是我第一次读王安忆的书,我没想到自己可以读完。因为这本书像碗清水汤面,没有什么大起大伏的情节来刺激味蕾,勾引好奇,只有像面条一样的平平淡淡的生活。这书读进去了,就是跟着一个9岁女童去钻沈楼逛水乡,去感觉时间好长,日子好慢。

  之所以读完了,或许因为秧宝宝很真实,读着读着就让我重新做回小孩子。本身,我是讨厌小孩的。因为得把幼稚、任性的权力都让给他们,然后做个讲道理的大人。而且多年工作,我和太多“大人”打交道了,感觉自己灵魂上的“心脑血管”早硬化了,可以冷漠地看待离别,不可能为远离父母而伤心,绝不会因为担心陆国甚那样的人而悄悄抹泪;更不可能像秧宝宝那样在大热天,汗淋淋地把头生蛋送到医院后,却连门也不进去。总之,秧宝宝所有的那种未破壳的朦胧情感,我早就丢了。就仿佛《头脑特工队》里,有一只被遗弃在潜意识里的玩具熊,它在帮助女孩长大之后,就被丢失在了记忆的深渊里了。

  看王安忆这本书的时候,像是有一把螺丝刀撬开了我脑子里的阀门,随着细腻的笔迹,激活一些过去的时光片影。比如说上学时拿着雪碧瓶装水喝,比如小女孩的忠心不二原则,比如站在黑漆漆灶台前的莫名害怕。这本书以一种不可名状的温柔,让人重温了一遍童年。

  同时,这书又有一种不可名状的心疼,给人看一些无可奈何的现实。比如,公公终究无法躺进生前用心打造的阴穴;比如沈楼老房最后还是没了人气,不得不锁起来;比如漂泊的东北人,也只能在傍晚的天空找回片刻的家乡错觉;比如匆匆出现的黄久香,又匆匆地不辞而别,恰如真实生活里那些有始无终的过客。

  这本书是美的,也是真的。值得在你心浮气躁,厌倦当一个大人的时候,翻出来读一读。虽然童年是不可能再来一次,但可以适当地捡回一点天真、一点善良和一点简单。试试看,以小孩的高度看世界,以老人的速度过人生。

  《上种红菱下种藕》读后感(五):被抛弃的角落

  这本书是写小孩子的成长,关于不为了回来的离开。但是并没有以小孩子的视野描写,以王安忆一贯的作风,依旧是作为旁观者的身份打量这个环境,把她看到的描写下来,白描手法居多,还不忘适时钻进某个人物心里去写他们的体悟。我很喜欢王安忆,很奇怪的是我最喜欢的她的两部作品并不是十分出名的,一本是《我爱比尔》,另一本是《天香》,尤其是后者,那么久的时间过去书中的情节还常常被我回忆出来感动一番;这本书我也很喜欢,我觉得王安忆特别能抓住我的心绪,她是从小孩子走过来的,难能可贵的是隔了那么久她还能感同身受地将一些细节完好的展现给读者,其细腻可见一斑了。像发现格非的小秘密一样,我也发现了王安忆笔下人物的一些共性,比如,关系异常亲密的小姐妹,其亲密程度不亚于任何情侣,而且个中小心思写得非常惊艳细致,《长恨歌》中的王琦瑶和吴佩珍、蒋莉莉,《天香》中的小绸和镇海媳妇,这本书里的秧宝宝和蒋芽儿、张柔桑,而且往往这些关系中有些主从关系,有自甘落后一步的一方,比如吴佩珍凡事总是以王琦瑶为中心,她们的疏远责任在王琦瑶,小绸和闵女儿的关系中后者一心讨好前者,蒋芽儿也一心讨好秧宝宝,张柔桑和秧宝宝关系的疏离看似正常却又带着点早熟似的,这些被讨好的人先天就带着些主角光环了。 就我个人而言,我觉得王安忆的长篇比短篇精彩得多,她的短篇我也看了不少篇,有些还挺好,有些就显得太过块状了,不够系统不够立体,长篇就不一样了,她深厚的白描功力是可以创造很多东西的,她的思路也莫名的契合我这一类读者,所以我当然是很喜欢她。 回到这本书上来,简要摘几个点谈谈吧,首先,蒋芽儿为什么讨好秧宝宝?她的家境要比秧宝宝的好得多,看似秧宝宝长得比她漂亮得多,但原因并不只是这样,蒋芽儿的性格有很强的动物性——灵敏、热衷于“围观”,童年的许多年,她是孤身一人的,秧宝宝突然来到她的身边,她多了一个玩伴,当然再高兴不过了,孤独迫使她,要留住秧宝宝;她借用自己的本能和秧宝宝搞好关系,再借用这些特点维持关系,她比张柔桑多的就是那种肯低头的精神,所以她能和秧宝宝走得最近,而张柔桑和秧宝宝两个人都是很倔强的人,她们两个使起志气来自然是不可能再回去了。更加优秀的人是不是惯于骄傲? 这里面的人物倔强的人不少,而我也挺喜欢她们,比如闪闪、秧宝宝、张柔桑,还有很和气的陆国慎,当然她不属于倔强类······ 这本小说另一大亮点就是取景,20世纪初的江南小镇,里面的景致风物都很吸引人,江南水乡的味道扑鼻而来。 抛开自然背景,这本书的时代背景才是最大的探讨主题,经济大力发展下原始事物的变迁,我们追求的东西并不复杂——钱,我们丢弃的有谁甄别过呢?小孩子是最被动的一方了,他们的追求并不明了,却在大人的夹持下东奔西跑,流逝的是什么?未成形的统统夭折,谁为其负责?大人在追求面前并不计量这些得失,秧宝宝的爸爸是万千中小生意人的缩影,有多少个孩子是秧宝宝?闪闪,也不再满足于这个小镇子,我们看到的是,孩子的离开,知识分子的离开,普通百姓的离开,传统软物质的离开,乡土大千的离开······没离开的,是那些死了的人,比如公公,比如院子里埋着的爷爷姑婆······ 很让我感兴趣的还有公公念叨的那些顺口溜,“曹阿狗”简直是雅俗共赏,难得这样俚俗的歌谣,简要截下来:状元岙,有个曹阿狗,田种九亩九分九厘九毫九丝九,爹,杀猪吊酒,娘,上棚落绣,买得个溇,上种红菱下种藕,田塍沿里下毛豆,河磡边里种杨柳,·杨柳高头延扁豆,杨柳底下排葱韭。大儿子又卖红菱又卖藕,二儿子卖葱韭,三儿子打藤头,大媳妇赶市上街走,二媳妇挑水浇菜跑河头,三媳妇劈柴扫地管灶头······我感觉里面包含了太多美好的生活图景。 我离开是为了回来,这些离开从不是为了回来,因为它们甚至不被记起。

  《上种红菱下种藕》读后感(六):王安忆-第二本

  读王安忆总是很让我有画面感,很多场景的描绘都会让我觉得又回到小时候。屐着凉鞋,扎着羊角辫,跟一两个那时的好朋友,放了学,穿梭在黑瓦白墙之间。在年幼的我眼中,小镇曾是那样大,可现在她却又是那样小。走在相似的路上,现在已经很少看见捧着饭碗串门的人了,反倒是我妈难得回趟老家,身上还保留着这种陋或不陋的习俗。据说小镇现在在慢慢扩张,不过好在我回去的时候,好多街坊邻居还认识我,一路走过去,记得的记不得的都要叫上一声叔叔阿姨,爷爷奶奶好,人们脸上挂着的都是真诚的笑容,一直暖到心窝里。

  一路走,一路的回忆,路过老家的门口,踮着脚尖还拼命的想往里面看上两眼,想知道院子里的葡萄树还在不在,还想看看堂屋里那扇每年年三十晚上都要爬的门还在不在。。。可是总是一抬眼,老房子的木门已经被新主人的不锈钢门代替了,回忆果然还是要放在心里的。可我还是会想起,每到夏天时,我们会一人拿一个蒲扇,爬上我家的二楼平台上去乘凉。天气若好,我们还会搬一张竹床上去,那风,丝丝的,吹的真凉快。天空也很晴朗,我最喜欢躺在竹床上看星星了,然后就在妈妈摇曳的蒲扇声中睡着了。越扯越远了,不过还真是怀念那时候的日子啊,怀念那种一头可以扎进晒的松松软软的被子里闻着阳光味道的日子。

  《上种红菱下种藕》读后感(七):文字里的气味

  一个小女孩一年的生活,一个江南小镇的春夏秋冬。故事的内核倒也是简单,但王安忆老师这描写的能力真是令人叹服,可能有人会觉得读起来絮絮叨叨,可细细读来,无论是从笔下直接流露的,还是修订时雕琢的,每一句都那么生动地恰到好处,当然这也于我从小就在类似于"华舍镇"的江南小镇长大,所以很多场景读着都如梦似影。这又让我想起高中读《遍地枭雄》时,有些描写让我感受到那种亲切感。这种亲切感真的是带着温度的,小时候经历的一切,通过颜色,气味,温度,声音等等转换成记忆存在脑中,在阅读的过程当中一次次的被唤醒,真是很棒的体验呐。 照理来说王安忆的文字也算是细腻的,但是读的时候并无让我有种腻歪的感觉,相较之下席慕蓉的散文那真的是字里行间有种甜到偶尔发腻的温柔。这本书就是个很好的例子,看似唠唠叨叨,却也清清爽爽。 现在想想,高中时多看两本王安忆老师的书,作文肯定能高几分吧。

  《上种红菱下种藕》读后感(八):最好的时光

  北京的夏天,过了傍晚,猛烈的阳光便开始缓缓离去,淤积在城市高楼囹圄之中的暑气像泡过水的压缩面膜纸,一股脑儿地涨开,叫人燥热不安。打开台灯,手边是王安忆的<上种红棱下种藕>,字很小,密密地排着,一页一页看下去,白炽灯静静地散着热量,竟全然不觉恼热,平心静气起来。

  阅读使人心静。

  王安忆的作品,之前只读过<长恨歌>,那也是很多年前的事了,那时候觉得好,大概是因着上海女人的味道,有那么些张爱玲的意思在里头。如今看<上种红棱下种藕>,只觉得自己恍恍惚离开了这座巨大的城,站在江南水乡的街头,怀着小女孩般细腻扭捏的小心思,走走看看。水上吹过夏日的风,摇过咿咿呀呀的船,远处又响起机器运作的巨大声响。日复一日,水乡发生着变化,老街隐没在新街的钢筋水泥里,河水漂浮起垃圾塑料,孩子们在悄悄长大,老人转身没入余辉。新旧交替的变换,叫人伤心又落寞。

  记得去年去绍兴游玩时,正值江南细雨朦胧之际,走在仓桥老街上,想象着曾经整个城镇水道纵横,如今只留下一条街以示怀念。就如书里讲述着的,逐渐消退的古老沉静的美,也是以后世世代代都无福消受的美。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新与旧的碰撞,用风清云淡地笔描出来,更觉悲伤。

  色彩、味道、声响

  王安忆的小说,自始至终在很美、很雅致的格调之中。没有了上海的世故,水灵灵的文字贴合着华舍小镇的枝枝蔓蔓、曲曲折折,一笔一笔从轮廓到灵魂,绘制出清明上河图般的生活之美。从天刚蒙蒙亮开始,到正午,到黄昏,到夜晚,从春天到夏天,到秋冬天,司空见惯的景物在不同季节不同时分的光影变换下,重现出不一样的面貌。

  天空是蓝的,是青白的,是灰蓝的,是灰胜于蓝、蓝又胜于灰终于归于墨色的;阳光是暖色的,是清冷的,是红的,是姜黄的,是腌熟的鸭蛋黄;镇子是明的,是暗的,是黑的瓦楞,是灰白的水泥,是蓝灰色的影子,是通透均匀的色泽。。。色彩的晕染无处不在,有时是一幅工笔细描的水墨画,有时是时光缓慢的长镜头,美妙极了。

  如果说色彩的描绘呈现出美的画面感,那么声音和味道的加入,让这些画面变成了立体的生活。孩子的哭闹声,鹅娘的叫声,公公的歌声,撑船老大的吆喝声,隔河喊话的应答声,外乡打工人的喧嚣声,工厂里机器的嗡鸣声,还有喧嚣退去后蟋蟀的独奏声,以及午睡时分老街的静谧。这起起收收的声音,仿佛几百几千年之中从停息,氤氲在江南的水汽里。

  而味道呢,在南方特有的湿冷与湿热中,愈显浓烈。河腥味,饭菜味,鱼肉味,汗水味,垃圾堆积的臭味,夏日过后空气的清爽味,化工原料的刺鼻味。浓郁的味道从平缓的笔尖流入华舍镇,渗入每一处空气,感知着这座古镇的命运。

  故事、电影

  故事情节非常简单,一个小学四年级女孩秧宝宝的寻常生活。日复一日水乡里的生活,没有跌宕起伏的事件,甚至每一位人物的出场都是淡的,却在时间的缓慢流淌中,慢慢显现出心性。感情是细腻的,细细地淌出来,不言语不鲜艳,更显得珍重。生活中不断的相聚又告别,让这个故事显得忧伤。

  而其中最打动我的,是公公的故事。秧宝宝的父母决定去温州打拼,把秧宝宝寄宿在镇上老师的家中。乡下的老屋没人住了要荒芜,便叫隔壁的公公看着。公公年岁大了,耳朵聋着,却恪守着自己的生活方式, 每日必要去茶馆喝茶吃馒头,后院的葫芦架结了第一颗葫芦,家养的母鸡出的头生蛋,都要端端正正地送去给秧宝宝。这是老一辈人的风骨,如今却像是没落荒芜的老街,没有人在意。

  公公年岁大了,开始为自己准备后事,叫人做了寿材,又在自己的田里造了石棺。可是如今的时代哪里还允许土葬呢?干部来宣传火葬,公公便关了门誓死不相见,众人在门外嬉笑看热闹,门内却只是静,后来公公在门里高昂地唱起歌,唱着

  有个曹阿狗,

  田买九亩九分九厘九毫九。

  上种红菱下种藕,

  田塍边里排葱韭,

  河坎边里种杨柳,

  杨柳高头延扁豆。

  大儿子,又卖红菱又卖藕,

  第二儿子卖葱韭,

  第三儿子打藤头;

  大媳妇,赶市跑街头,

  第二媳妇净头戽水跑河头,

  第三媳妇劈柴扫地搬碗头。

  我不懂绍兴的方言,但我想用方言念出来,这首童谣一定格外动听。公公不吵不闹,捍卫着自己的死亡方式,他唱着古老的歌谣,那是属于他的生活与记忆。他的倔强在这个年代显得格格不入,却让我眼泪直流。入土为安,一个传统的中国老人,是无论如何都不能接受火葬的。可是,我们的传统不是已经消失了吗?这一百年来,变化翻天覆地,我们早已和千百年来的祖先们形同陌路了吧。

  公公走后,他接受新式教育的儿子们将他火葬了。

  自始至终,公公的出现与离开,都是平静的,只有这一出激昂。他像这首古老的歌谣,哼着哼着就留在了记忆里;他像被新街挤走的老街,消逝的传统与古意,留下"现代化"时期灰蒙蒙的钢筋水泥。然而小女孩的心是明净的,我们的女主角,秧宝宝,也许她自己都不知道缘由,却为公公的倔强和离去,伤心了好久。

  最后离开的,是秧宝宝自己。

  有太多的外乡人、杂乱的事物涌入这个小镇,人们都说华舍迟早要报废了。秧宝宝要离开小镇去更广阔的地方生活了。她应该是永远地告别了,因为即使有一天她回到这里,见到的,也不再是同一个华舍了。

  我在想这样一个看似风清云淡却被忧伤笼罩的故事,如果拍成电影,一定很美。平缓的镜头,时而喧嚣时而寂静,慢慢的讲述,不温不火,却在时间的流逝中让人惘然若失。这样的电影色彩是水墨的,光影的变幻细致入微。这样的电影是文艺的,可是王家卫不能拍,岩井俊二可以尝试,可又担心他不懂得这边的风情,错拍成了日本的文艺。最好的侯孝贤已经离去,这样的电影在中国注定票房也不会高,还有谁会来拍呢?

  《上种红菱下种藕》读后感(九):怕你!

  已经想睡了,却觉得一觉醒来便什么都忘了,所以提笔一刻不能倦怠。

  这是第一部让我想认真写点什么的书,我一向思绪杂乱,这些多半是啰嗦的话,但确是真真切切的感受与想法。

  结缘这本书是因为王安忆与《上种红菱下种藕》这几个汉字的组合,我看了简介便一个兴头买下这本书,想要从中获得慰藉与感同身受。

  然而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人生经历,秧宝宝的经历并不与我完全一致。我曾不止一次地想要动笔写下自己的经历,告诉自己过去的岁月并没有虚度,告诉他人这世界上有这样一种人这样一种生活这样一种人生。当然,这全是我的私心,我的水平还未到将杂乱思绪拧成一股线的程度,所以,这本书一直存于脑海中,并未降生。

  读这本书时,浓烈的“王安忆”风格从字里行间展现出来,稍稍读上几段,就默默在心里说:是她。但令我困惑与欣喜的是,她似乎有了点温度,相比与冷酷的《长恨歌》,这本书的语调温和太多!我想,她还是有那份人情在的!虽然读到中途被那些琐琐碎碎的情节逼到情绪崩溃,但在今夜翻完最后一页时,我不得不承认,我喜欢这本书。然而,王安忆终究是王安忆,书的结尾让我明白,她就是这样,对于笔下的人情世故始终保持着平淡的态度,读者可以从中某个情节捕捉到一些她的情绪,但她却又在某个地方表现出自己的“疏离”之态。因此,读她的书,是不必大悲大喜的,有的只是微微一笑,抑或眼眶微潮。

  我着实敬佩王安忆!她以她细致入微的观察力征服了我,让我意识到自己的粗枝大叶,这是悲哀。我读的时候常常觉得悲伤,那是因为有许多精美的描写段落,我因为没见过或者没仔细观察而想象不出作者所想展现的,这岂不辜负了作者的那番匠心!写到这我又不由得想起曹雪芹,想起“一弯似蹙非蹙笼烟眉”,想起他笔下一个个鲜活的人物,感叹他想象力之丰富。王安忆一定是对绘画有着深入的了解,他在此书中的描绘均采用画家的视角,从光与影、色与彩、形与声的角度将景物、人物描写的鲜活!而这里,正是我所欠缺的。

  读这本书时,我从浮躁的生活中沉静下来。百无聊赖的暑期生活本就像夏日一样悠长,读着她的书时,时间便更慢了。但是,就是在这琐碎平淡中,时间就这么打发过去了。

  故事里的秧宝宝,倔强而又柔软,自然让大家喜欢。一开始不满意书中的几个角色,却在结局里产生了对所有人的喜爱之情。每个人都有其道理,大家都有爱。有许多回忆便夹在那拥挤嘈杂的街道里,混合在腥味骚臭味油烟味里,在不知不觉成长中,我们无需和过去道别,不如像孩子一样,躲在一旁,愣是不说一句再见,平淡的打开另一种生活。

  小镇在变迁,这个社会在变迁,可是,内心总像秧宝宝一样,对童年的故园有着难以割舍的情结。我也像秧宝宝一样,对这世界满是善意却又用不成熟的笨拙的方式去抵抗去保护自己。可我终归庆幸自己还未长大,对于过去的、现在的、未来的事情,也学着秧宝宝在内心道一句:“怕你!”

  《上种红菱下种藕》读后感(十):王氏写作

  我熟悉起王安忆,是从《长恨歌》开始的。后来陆续地看了一些她的小说,觉得非常细腻,细腻到了琐碎的地步。而《上种红菱下种藕》,更是把这一种琐碎发挥到了极致。好几次,我都几乎要放弃阅读,实在是因为笔触细碎,以至有了悠长的感觉。

  这本书的封底上是这么介绍的:“华舍镇在自觉和不自觉中动荡转变,而小女孩也在听闻的叨絮细节下成长。”

  这是王安忆最为擅长的。《长恨歌》的大思路也无非如此。通过对一个人物[在王安忆笔下,基本是女子]的境遇的还原,折射出大时代的动荡。

  我一开始以为,她会像写《长恨歌》那样,从一个小人的生写到死。所以一直等待这这个叫秧宝宝的小女孩长大。可是不同于《长恨歌》,秧宝宝没有长大,没有像王琦瑶从沪上淑媛变成死于非命的中年女人。故事结束的时候,秧宝宝只是从一个小女孩,变成了手脚更细长的小女孩。她甚至都没有发育,也没有等到华舍镇衰败,就去了绍兴。王安忆在这本书里写的,不是《长恨歌》那样动人缠绵的故事。《上中红菱下种藕》里,只有小女孩懵懂生长的故事,一个小镇败落的故事。可以称的上平淡。

  这本书作为小说,实在是很没有趣味。可是从了解王安忆的风格来看,却挺典型。随便翻开一页,都有大量的细节描写。可说,这本书就是在细节描写中进行的,无论是人物、心理、动作、环境。打个比方,王安忆的这部小说,像是被拉成一帧帧后的电影。王安忆,就是在一帧帧地描写故事。

  而在王安忆的王氏写作中,很有一些共通的东西。比如《上种红菱下种藕中》描写到了张柔桑的新好友。

  “她是那种被人们称作书蠹的小孩子”“她脸上有一种天才一样的表情,木讷、迟钝,但绝不是愚蠢,而是一种称的上睿智的聪明”

  这个“书蠹”式的人物,在王安忆的另一本书《妹头》中,是有一号相似的人物的。那就是阿五头。“此时,阿五头已办了病退回城,分在一爿街道小厂工作。他父母要他考大学,就像他的哥哥们一样,他却不考,说大学有什么上头?这话倘若换一个人说,就是狂妄了,可阿五头说,谁都会认为他说出了事实。他是那样老成,稳重,用功的青年,甚至不再是个青年。他好像居住在我们日常生活的核里面,已经突破了表象,而抵达本质。”

  另有一例,是王安忆惯有的对女孩的外表描写。这种描写很奇特。

  《上种红菱下种藕》中,她这样描写秧宝宝:”她变成另一类小孩子。表面看有一些乖戾,是因为有着一股子力量在往外拱,打破了协调,渐渐地,却形成某一种嬗变”。

  因秧宝宝还不是少女,所以这种身体内部力量向外放射的写法在这本书中并不多。但是,在《桃之夭夭》中,就非常普遍了。

  “就这样,荷尔蒙在寻求稳定的过程中,颠覆与平衡,在高潮低潮之间来回摆动,影响到她的外部,便是在阳光与阴霾中交替。”

  “在她身上,再也找不到猫眼工厂间西施的样子,那都是一种特别活跃的生命力跃出体外,形成鲜明的特质。而如今,这种特质又潜进体内更深刻的部位。就像花,尽力绽放后,花瓣落下,结成果子。外部平息了灿烂的景象,流于平常,内部则在充满,充满,充满,再以一种另外的,肉眼不可见的形式,向外散布,惠及她的周围。”

  我举这两个栗子,是想说明王安忆的描写习惯。而其实,另有一些,比如书法笔触运用到城市图景的描述,都是很奇异地恰当。读起来非常特别,这就是王氏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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