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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佛新鲜人经典读后感10篇

2018-09-04 05:47:02 作者: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哈佛新鲜人经典读后感10篇

  《哈佛新鲜人》是一本由史考特·杜罗著作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8.00元,页数:287,特精心网络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大家能有帮助

  《哈佛新鲜人》读后感(一):又爱又恨的法学院

  这是一个在外界看来充满荣誉地方,而里面的学生可能苦不堪言

  看过Paper Chase,看过这本书,还看过一些法学院学生写的博客。大家纷纷表示对1L的恐惧。目前看来,法学院对在校期间的成绩要求很高,因为这就是你将来找到实习工作的敲门砖。而学校划分成绩必须总有个比例,那么你的同学就是你的对手,你有时不得不把他们看成敌人

  “我要得到竞争上的优势。别人死活我才不管,反正我要比他们强。”

  这种竞争体现课堂上,学习中,生活中。上课要发言才能老师留下好印象,可发言太多又会惹来同伴敌意。学习中又经常组成学习小组,这里面也不免有些勾心斗角

  在这样的竞争下,作者失望过,崩溃过,之后也淡然处之过。

  “12月的我,对HLS的功利追求建设出了一套免疫心理防线拒绝凡事追求卓越理想标准;犯错就犯错,用不着觉得羞耻或没有价值。”

  的确,卓越这个词太吸引人了,特别是对于进入HLS的那些天之骄子,可现实总是那么骨感,以至于“理想主义者,逐渐磨损为技术工;原本一心为社会做点善事的人,如今也只期盼把分内业务做好而已。”

  看完之后,我想世界上,各处都有各处的烦恼,不要只去钦慕别人的好,他们的痛可能被包裹的严严实实,让你看不到。最后,未来还很长,脚踏实地慢慢来

  《哈佛新鲜人》读后感(二):个人摘要及这本书让我笑抽的几个部分

  首先本书看了一半,在看的时候这本书竟然有些地方让我笑抽了。

  龌蹉的法律思维

  没有答案永远不会有答案。

  于是。倒数第二排的座位上,呈现出一幅有趣画面:一名女生在看报纸,一个男生满嘴胡言乱语,而我则精神亢奋的动来动去。

  对于法官的质疑,威利常常轻蔑的给与反击。比如他会对昆利法官说:“法官,那不过是你的个人意见罢了。”有一回当彼得提出了某种观点,他仅轻描淡写的说:“也许吧,不过我现在不想谈论他。”

  但是吉姆和朱迪始终风度翩翩,从来不会显露出杀气腾腾模样。他们只是尽力的做好分内的工作,安安静静的写状子,并充分准备今天的答辩。眼前标准的典范,让我突然了解到,这整个作业,原来也可以是非积极正面的。

  为了睡好觉,上床前就先吃了安眠药,但是心情还是没法放松紧张的胡思乱想,于是又吞了些镇定剂。应该没问题了吧?午夜时分,还是醒着,只好爬起来寻求酒精慰藉。半个小时后,仍然无效,就再倒几杯酒来喝。这回,安娜下床求我了,别再喝了。酒精混着药物是会出人命的。即使没病,隔天头脑也不可能清醒。我乖乖的回到床上,与安娜做爱。情况并没有好转。一点半时,沮丧夹杂着药效刺激,我发疯似的拍打着床铺,口中狂啸:我怎么如此作践自己!我完蛋了!安娜安抚完我之后,还委屈地到客厅沙发上睡,把整张床都留给了我。两点半时,我起身叫她回来睡。在她轻声抚慰之下,大概是三点出头,我终于进入梦乡。(狂啸那段真的笑死我了)

  《哈佛新鲜人》读后感(三):《哈佛新鲜人》随笔

  史考特在《哈佛新鲜人》书中一直在思考和强调法学教育终极目的,这也正是作为在法律门前求索的我在思考的“学习法律的目的是什么?”。或许这个问题过于功利,但我觉得审慎地思考我们能在学习过程中汲取到多少的养分,使我们在日常学习生活能以一种更加理性和辩证的思维去看待世界和审视内心

  史考特在一年的学习过程中,一方面努力适应HLS的学习生活,渴求成功和卓越;一方面又对HLS教学模式适者生存的竞争和极端片面考试评价制度产生疑惑。他在不断地自我斗争中,不断地自我审视和反省,向我们展示出在追求卓越人生道路上面对功利、压力坚持人生价值取向一种态度

  抛开功利性的目的和追求法治宏大目标不讲,在这样一个充满压力和困惑经营教育体制下,我们如何审视内心的追求以及面对外界的诱惑压迫同时又如何在学习法律过程中不断发展逻辑分析和思考的能力以及认识世界、认识自我的态度。“紧张、困惑、劳累害怕,这种种感受,苦归苦,却也有一股说不上来的吸引力。来到法学院的一大希望,就是能借着法律知识增长,对日常生活的琐碎事务有全新的观点...”或许这就是在法律学习中给予我们的最本质的赐予,也是法学教育最基本的目标。

  “在精致伦理架构下,发展必备的分析与实证技巧,以伸张社会正义。”

  在我们这个时代,伸张社会正义早已经成为一个问号明哲保身却成为王道。但是伸张正义绝不应该成为一种虚伪代名词,而应当成为每一位公民的到的追求,更应当是每一个法律研习者最基本的底线。通过学习法律的基本精神和价值追求,并在现实生活中以此为价值判断的标准伸张社会正义,才是法学教育的最终目标。而如果学习法律给你带来的却是过马路时闯红灯、追求私利而漠视公平、欺诈乃至运用法律寻求非法利益,这必然是法学教育的悲哀

  《法律新鲜人》是一本引人思考、扣人心弦好书,它使我们在各个方面有所思考和收获。但是本书的这一版编辑中也出现一些小错误:P15首段“不得不得放弃梦想”中应当去掉第二个“得”;P56尾段“就是把努力把真才实学搬出来”中应当去掉第一个“把”;P186首行“该样确定页码”应当在“该”后加入“怎”;P227倒数第二段“回复还没进HLS”或许将“回复”换成“恢复”更适合些吧。虽然都不是什么大问题,但期待下一版更加完美

  《哈佛新鲜人》读后感(四):也许不用去名校也能10000个小时

  一直对国际名校存在无以名状的向往。第一次了解哈佛是哈佛女生刘亦婷。接着陆陆续续了解到一些零碎知识。他世界第一的名气确实太具有吸引力,然后那张哈佛凌晨三点图书馆照片第一次细化描绘了哈佛,抽象崇拜找到了现实存在,但这真是着实震撼到我。6点起床,10点睡觉是学生时代的普遍作息,能按部就到的人就已经很了不起,没想到,世界一流确实需要如此废寝忘食,也许这就是了不起和牛逼之间的根源

  激励勤奋 的逆影响便是我开始只崇拜超级精力学习,要么不间断投入,要么全身心轻松。不间断学习是需要很大的毅力的,于是导致极端的我无法接受自己的三心二意,结果整个放弃了。这也是造成我四年一无所成的原因之一。

  我一直向往去这些名校深造。因为那里有超一流的教授,超一流的同伴,超一流的学习氛围。我始终坚信只有在重压人才能快速成长爆发。开始还存在报复,认为自己努力就能去。但是看到那些录取者们金碧辉煌简历,oh简直是云泥之别。

  这本书使我对哈佛影像具体化,一说哈佛法学院首先想到的是《律政俏佳人》里那个富家千金。听完书之后很显然,导演把勤奋轻描淡写化了。

  新鲜人的第一星期就如此超快节奏,温书温书,对付教授,对付作业。这与我们整个大学都是轻松自由的氛围太大相径庭。活该我们不成材,找不到工作。案列教学法和苏格拉底教学法是我及其喜欢的,比起现在大学期死气沉沉的教授式,活跃太多。

  昨天《十四堂课》中告诉我们不要抱怨,所以,我对之闭嘴接受。他们的努力程度真的很令我咋舌,太勤奋了。同时,在文中提到只要熬过第一年,接下来就会轻松很多。而大一成绩很棒的话,二三年级被选入法律评论,虽然一周工作起码40小时,但以后得道路就非常的坦途。这是不是意味着,人其实只要超级投入高强度的勤奋一到两年,就也可以成为很棒的专业人。似乎这也很符合10000小时定理。按照哈佛人的学习强度,一天学习15个小时绝对最低值,那么要达到10000个,则只需要不到666天,22个月,1年零10个月,不到两年。

  当然这前提是在这1年零10个里,他们学到的是最好,最先进书籍和知识。那就是说有好的导师指导学习方向,有好的氛围讨论学习内容。这也许就是名校的魅力,让人成才的秘诀所在吧。

  那么对于我这个可能进不了这些名校的人来说,又有什么指导意义呢?

  这其实也告诉我,只要自己找到恰当的学习资料,然后像他们那样的废寝忘食学习也是可以成为那么优秀的人的。主要在于我的学习力和学习量。在文中作者写道,开始几天大家见面还会寒暄,但几天之后大家所有的生活都被法律包围完全有时间去想其他的琐事。作者只能挤出周末里的小点时间去和老婆约会,但是即便这样,约会中也一心想着法律,企图和老婆交流法律知识,惦记着自己的法律作业。真的是全身心的投入。他们这样的一天,除掉真正入睡的可怜的几个小时,满脑子都是法律,即便是入睡前,刷牙,上厕所也被法律所折磨着。这种全身心得投入,简直就是18个小时在学法律,我估计睡梦中也是案例分析,这样的全天候,等于别人学习的好几天,怎能不成为优秀的人,而且压缩掉成功的进程

  成功就是付出,就是一万个小时,尽早完成学习时额,就尽早成功。这是我此时的读后感

  《哈佛新鲜人》读后感(五):学习持久爱恋法律

  前段时间在微博上看到这么一段话,一个人的外在决定了你能否爱上他,内在则决定了你能爱多久。我发觉,这句话用在法律身上,也同样合适。很多人在一开始时很容易对法律一见倾心,有人为钱有人为权也有人为公平正义,总之法律的头上总是顶着各种耀眼光环,吸引了人们拜倒在其脚下。然而一旦真正开始接触法律,理解上的困难、实务的险阻、理性与感性价值的冲突等各种植根于法律内在的缺点一一暴露,真正能对他从一而终的人寥寥无几。《哈佛新鲜人》中的作者也经历了这样一个从爱到厌恶再到成熟理性的爱法律的过程,因而对于学法律的人来说,还有一个永恒必修课——学习持久的爱恋法律。

  在《哈佛新鲜人》中,作者刚来到法学院时充满了热情,他很清楚法律是一条不好走的道路,但是却依然满腔斗志

  “视线所及,尽是艰难的挑战;不过伴随着艰难的,却是享不尽的资源。探险吧!再大的险阻,都是为了更丰硕成果!”

  然而这种满怀激情的热恋很快就受到第一波的打击——理解的困难。由于就读哈佛法学院的人之前都没有系统地接触过法律,因此真正上手熟悉案例法的法律规则分析还是相当困难的。

  “匆忙辛苦的工作,根本无暇做深刻的反省。感觉像在雕琢精致的象牙手工艺品眼睛所见尽是细微的小环节,对这个真实的模样却不清楚。或许手中雕琢的正是自己的生命吧,盲目的奋战,疲惫不堪,但究竟完成之后的成果如何,却浑然不知。”

  法律系统纷繁复杂,案例法的法规尤其浩瀚,必须能够一叶知秋。这个过程是痛苦很困难的,需要花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钻研法律,同时需要去承担在课堂上被不断质问的羞辱以及被考试分数打击的耻辱感。有很大一部分人在这里停止了法律的爱。

  然而即使是幸存者,这也仅仅是完成了第一步,了解了法律语言后,还需要能更深的去探索规则背后的价值和伦理。

  “从现在起,你们所受的法学教育,不再只是熟悉法律语言,而是要开始真正的学习理解法律规则。很快,你们会发现精通之后,很多利益会伴随而来。可是千万别忘记,审慎的道德思索和反省是必要的。要知道,法律是不同价值系统竞争后的产物。一个法规,即反应了一种价值,而这个价值是需要经过道德检验的;学习法律规则,并不代表就要接受背后隐含的价值观。”

  一旦开始探索法律伦理,就是一个人生观价值观重塑的过程,这一阶段已经不再是物理的痛,而是灵魂的纠结。正如书中所述,在法律界,能糟蹋别人生命机会多得不胜枚举。当法律规则背后的利益与自己的价值观产生冲突时该如何解决,没有一本教科书和教授能给出正确答案,只能依靠自己去拴住内心那头具有极大破坏力的猛兽。在价值观不断纠结的过程中,还伴随着学校持续的法律技巧的训练,这时深深担忧开始涌现。“担忧自己被学校教育限制住,压抑情感,被改造成冷冰冰的理性动物。所言所思,虽然符合高度抽象的理性标准,却与感性经验无涉,距离从前丰富旺盛的生命愈来愈远“,更有甚者,把律师职业病——怀疑不信任带入生活,”为了厘清可能暗藏的玄机,再简单话语也变得不再单纯“。

  能否保持内心的品格,成了法律对人最残酷考验。有的人选择了退缩,完全离开了法律领域;有的人摒弃了以往纯净的内心,成为了以前自己最厌恶的类型唯利是图。作者的结局还算完满,找到了一个理性和感性的平衡点,因而最后也能够很成熟的提出对法律以及哈佛法学院的建言,总之,他的法律的真爱幸存了下来。

  纵观全书,作者对于如何持久的爱恋法律,给了我很多启发:

  1. 设定合理的预期。不要再被法律的光环所迷惑,要能从始自终的确信学习法律的艰难,并且接受挑战失败的屈辱感;

  2. 深入了解,不断学习,不轻易下结论。巴拉塞尔士曾说过,对一件事了解越深,爱的程度才越深。不要在不充分了解的情况就轻易的片面的放弃对法律的热爱;

  3. 坚守内心的底线。给自己安一道安全阀,不轻易的妥协和退让底线,坚守住那个纯净的自己;

  4. 反思与前行。爱,需要反思、总结和改进。一成不变或者回避问题都只会让爱枯萎。不要自怨自艾,也不要愤世嫉俗,要一点点扩大和利用自己的影响力,让法律变成你想要的那样。

  《哈佛新鲜人》读后感(六):有价值的学习

  很意外的在微薄上看到法律出版社招募试读志愿者,瞅了瞅内容,很是喜欢。于是不假思索的参与了。起初也是试下运气,在网络的庞大群体下,自己被点中的几率又有多大呢?呵呵,一笑而过吧。但是,幸运却就此诞生了。自己很荣幸的成为了第一批试读者,顺理成章的拿到了第一本试读作品——《哈佛新鲜人—我在法学院的故事》,由此作为交换的,便是分享自己的真实感受。

  说到哈佛法学院(Harvard Law School,HLS),恐怕无人不知。它的影响力遍及全球,也突破了自身。我们常听到这样的描述“世界的中心在美国,美国的中心在哈佛,哈佛的中心在法学院”。1817年便创立的HLS,吸引了无数慕名者,它的毕业生、学术资源和卓越传统,成就了美国,也影响了全世界。连偶像剧也会把故事背景选择在此,韩剧《爱在哈佛》也曾在那个时代炙手可热。所有的一切,见证着HLS的潜在魅力。

  同样,《哈佛新鲜人》的作者也是一个被HLS所折服的粉丝之一。与国内院校截然不同的是,诸多的粉丝都不是吃素的。本书作者Scott Turow,原为斯坦福大学美文学硕士,于英文系研究所毕业后留任英文系讲师,教授文学创作,课余喜欢信笔涂鸦。但因为在写作遇到许多法律问题,他逐渐领悟到法律不仅是特权阶级玩弄的把戏,其实与一般民众的生活也息息相关。因此他选择进入HLS进行深造,并将第一年中的“新鲜故事”呈现于此,书中对教育本质的探讨更是引人入胜。

  进入哈佛与我们初进“象牙塔”的心态完全不同,没有脱离高考,“解放、自由”的无拘无束,新鲜人的哈佛生活是备受“煎熬”的。这些“不速之客”来自四面八方,有建筑师、科学家、记者、大学讲师,就算是直接从大学毕业进来的,在学校时的成绩,也都是名列前茅的佼佼者,全班共一百四十人。作为LSAT①拿到749分的作者,感到了无以伦比的压力,他把这种入学氛围比作“会见敌人”。然后开始他战战兢兢的学习生涯。

  同样是大教室的公开课,HLS的教学法是「苏格拉底式」一问一答的对话式教学法,让概念不清、准备不足的学生无所遁形。教授会对被点到的学生穷追猛打,不停的提出疑问,迫使把观点能够阐诉的更清楚。因为他们认为透过苏格拉底的教学法,同学们可以熟悉法界的语句,养成抽丝剥茧、追根究底的好习惯。但是这样的方式,却让原本认为是安全的个人空间,随时都有被侵犯窥探的可能,无形中加强了学生的紧迫感。这促使每个学生都要在课前做足功课,把每个case brief弄得彻底透彻,因为你不知道,什么时候教授的“青睐”降临到你的头上,那么和作者一样,不想在众目睽睽下出糗的话,做好准备吧。反观国内的教育模式,填鸭得一塌糊涂,个体的主观能动性没有充分的发挥,别说课前的案情分析了,估计连基本的概念都没有很透彻吧。在我工作后的两年中,才逐步体会到,其实大学的四年学习,无非只是养成一个法律思维与法律逻辑的习惯而已,要处理实际事实,还早得很啊!可HLS在学校简介第一页就鲜明的点出:法学院的训练,是培育“普通法系统”中的法律人。把common law在入学第一年强烈的融入学习之中,更能锻炼学生的学习能力与思维方式,收效当然不言而喻了。

  伴随「苏格拉底式」教学方式而来的,当然是HLS的学习氛围。有利亦有弊。在这样一个封闭环境里,大家所关心的话题只有法律。学习的竞争演变成同侪间的明争暗斗。课堂上的口若悬河可以受人赞赏、教授青睐,但私底下却是许多人轻易鄙弃的对象,爱说话的人越来越惹人怨,他们总是被认为争名夺利的讨厌鬼。为了参与《法学评论》②的制作,每周多花40-50小时、努力让自己在课堂上能让教授留下深刻的印象、努力提高成绩。原本应关心人的同理心硬生生抽离,理性超越感性。将达尔文“物竞天择”的生存模式演绎得淋漓尽致。长久以往,这种矛盾演变成病态心理,欲罢贪婪却放纵沉沦。这也让作者Scott倍感矛盾,该不该发言?该不该帮助同学?最后,Scott选择远离纷争。不过,他依然认真完成了教授交代的功课和对未来要做律师的准备。这份抛弃从事教职高高在上的洒脱、放下身段又重回学生时代的执着,尤其让人敬佩。

  笔者以为,如Scott一样,有价值的学习,方法重要,心态亦然。这是此书带来的最大收获。

  ①LSAT:Law School admissions Test,全国性法学院入学测验,满分800分,作者749分排名大约为前1%;

  ②《法学评论》:由HLS高年级学生主编的法学期刊,是一本权威性很高的刊物,律师、法官常引以为本;

  《哈佛新鲜人》读后感(七):质疑:参与的前提

  我遇到的同学形形色色,有曾担任国会助理的,有在纽约法律界工作数年的,有拿过全国空手道冠军的退役军人,当然还有一群大学时代就在哈佛念书的家伙。此外,那位我注册时就特别留意到的女医师,轻描淡写告诉我,离开加州大学来到这里攻读法律,“纯粹是为了好玩儿”。

  ——《哈佛新鲜人》

  淋漓尽致的紧张与精彩,这就是我读完这本书的最大的感受。紧张来自于哈佛法学院的苏格拉底式教育法,让学生在140人的课堂上不得不一对一面对教授的穷追猛打,层层剖析每一个案例,各个面红耳赤,窘态毕现;更来自于高手林立的班级环境中,每个人追求卓越的个性以及极端严苛的精英教育下,残酷的竞争。要说精彩?除开哈佛的光环不说,世界首屈一指的图书馆,最最前沿的思想,大师级的教授,以及可以媲美联邦最高法院法律评论的《哈佛法律评论》等,每一项都是一个标签,标注着你在哈佛念书这几年的与众不同。

  本书作者史考特•杜罗(Scott Turow),原本是斯坦福大学英文系讲师,因为在写作过程中遇到许多法律问题,逐渐产生对法律的兴趣,最终成为受到哈佛大学招生官亲睐的“幸运儿”,成为HLS(Harvard Law School)的一名JD学生。这本书正是作者在HLS的第一年学习生活时的记述与反思。而英文书名One L 则是对所有法学一年级学生的统称:法一生。在美国,和法学有关的学位主要有三类:JD、LLM以及SJD。由于绝大多数的美国本科院校不会开设法学专业,所以JD(Juris Doctor)虽然直译为法学博士,但在我国教育体制内仍认定为法学硕士学位,而从学术角度来说,又更接近于我国的法学本科教育,学制三年,主要针对美国国内的学生。LLM,因与汉字“老流氓”的首拼音相同,一直被我国国内戏称为老流氓学位,主要适用于美国的律师检察官法官攻读,学制一年。而SJD则是正统的法学博士学位,对中国人而言,鲜有人攻读下来。

  JD的第一年是法学学习的三年中最难熬的一年,所有法学思维的形成,对严苛的案例分析的适应以及各种不适、困惑都会集中爆发在这一年。难怪作者会说“只有具有自杀倾向的哈佛学生,才能插队,不必等到感恩节后才可见到心理医生。”想想也是,面对着“每天学习20个小时”的竞争对手,很难有人能够淡定。

  翻看这本书,感触最深的无非一点——哈佛学生的质疑精神。

  “‘他们企图把握改造成另外一个人’吉娜指的是法学院教授。我告诉她,这就是教育的功能啊。她立刻反驳,指责我沉溺于其中而不自知。‘他们想要塑造的,是我不希望变成的样子呀。’她说:‘难道你没有被洗脑的感觉吗?’”——入学刚一个月,学生中便对哈佛这所世界一流的大学持有质疑。的确,法律的价值规则与我们在生活中所持有的道德准则不尽然契合,法律有它自身的逻辑与价值体系,就好比是在现实的世俗生活之上,用语言和逻辑构建起一座将世俗生活中绝对多数事物纳入其中的规则大厦,按法律而非世俗的逻辑、价值选择进行调整。但难能可贵的是,即便是在哈佛的权威之下,法一生们也保持着质疑精神,而这种质疑精神,也正是独立人格的一种体现。

  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到七十年代,美国爆发了一系列由青年主导的抗议运动,波及社会政治、文化等各个领域,影响至今。这些运动与美国当时的黑人民权运动、学生运动、妇女解放运动互相交织,构成了冲击美国社会的巨大浪潮。本书虽然描写的是70年代的哈佛法学院,但即便40年后的今天,情况也大同小异。佩里尼教授在课堂上对学生穆尼的傲慢引发了学生们的不满,他们商量着如何有效地对佩里尼进行抵抗。有的提议罢课,有的更是组织了机动一百小组(Section 100),希望结合所有新生,共同加入抗议的行列。他们散发传单,标题引人——哈佛法学院到底怎么了?单刀直入批评刑法课上得漫无边际、合同法教授则过于尖刻等等。这些事例与今天的哈佛又何其相似。2011年末至2012年初,美国刮起了一阵“占领华尔街”运动,波及全美各大城市。哈佛的学生也在这股浪潮中质疑起主流经济学。《宏观经济学》作者,29岁便成为哈佛历史上最年轻终身教授的曼昆,也遭受到了被学生罢课的“待遇”。罢课组织者瑞秋•桑德洛暗示:这个社会变得如斯糟,布满不公,哈佛结业生也在其中随波逐流,但哈佛的学生不会再这样做了,我们要往做些真实的好事,而不是只为了小我获得几百万美元!而相反,在中国青年中,明哲保身和回归体制内的现象,也让不少公知发出类似“北大已无三角地”的哀嚎。不思考、不说、不做,没有社会参与意识,这种现象在中国青年中普遍存在,一片死寂。

  而没有质疑,又何来上述的参与?

  “在与吉娜的聊天中,我有感而发,冒出一句‘龌龊的法律思维!’之后,越发觉得有道理。律师看问题、想事情的基本态度,就是怀疑和不信任。反复检验别人的话,希望从中找出什么漏洞或挑出什么端倪。为了厘清可能暗藏的玄机,再简单的话语也变得不再单纯。

  一方面,你不轻易相信任何事情;但是另一方面,为了维持理论的完整,以及逻辑上的一致性,你又会强迫自己接受一些可笑的东西,像是:公司是个“法人”,或者公寓租的是土地而不是房屋等等。”不仅法学的学习是一个训练质疑思维的过程,就连整本书的描写,也是对哈佛法学院第一年学习的反思,对哈佛法学教育的质疑。正是有了对佩里尼教授的质疑,才产生了机动一百小组,从而有了更多新生参与对教育进行反思;正是有了对所谓的“平等但隔离”的质疑,才有了后来的布朗诉教育局案(Brown v. Board of Education of Topeka),引发更多的美国民众对种族融合和民权扩展的参与;正是有了对工业化冒进的质疑,才有了蕾切尔•卡逊的著作《寂静的春天》,启蒙了经济极速膨胀下民众对环境成本的反思,促发了联合国首届环境保护大会。而如今,也正是由于受到在卡逊质疑的启发,从社区到全球,民众们都在积极地参与可持续发展建设——而这所有的参与,都是从质疑开始。

  相反,在中国,质疑的力量却略显微弱,或者说,质疑本身就不是根植于中国文化的一种国民特性。我们中国人讲究秩序,崇尚集体,这些民族特性确实不太利于独立人格的培养。而从根本上来讲,我们的制度设计也并不太崇尚多元,鼓励创新。但可以看到的是,即便在并不乐观的大环境之下,仍有一些敢于质疑、有独立人格的学者、青年践行着他们心中的“理想国”之梦。从2003年的孙志刚案,到最近的任建宇案,正是公众的质疑、关注和参与推动着劳动教养制度的废除;药家鑫案中学者们对“舆论干预司法”的质疑,也正在推动着司法独立的发展;一幕幕血拆之下,对“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质疑,也为缓和城乡矛盾提出了新的见解。质疑、参与、推动,这三个环节也正是我们发展的主旋律。

  质疑之下必有困惑。不论你是否学习法律,是否还在攻读学位,只要你在思考,困惑就会与你常伴。但不要因为这样就放弃质疑,因为困惑只是智慧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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