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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路上》影评精选10篇

2017-12-13 21:31:01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在路上》影评精选10篇

  《在路上》是一部由沃尔特·塞勒斯执导,萨姆·赖利 / 加内特·赫德兰 / 克里斯汀·斯图尔特主演的一部冒险 / 剧情类型的电影,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观众的影评,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在路上》影评(一):总的有些事你是在乎的

  看到一个地方的时候我明白了一个事儿:电影(剪辑)可以如此强大的影响人们的感知和判断。

  在他们去听旧识的爵士歌手时,起初,歌手的每个动作,声音都带有悲情成分,但却因为两个男主角的兴奋的表情将这种氛围压了下去。后来他唱完说了几句话,两个男主的表情适时地发生了变化,让人看到了悲伤,怜悯,不解,等等。然后让人情不自禁去想些事情。而这个地方如果不这么剪,效果应该会完全不一样吧。

  电影不是真实生活,电影不是中性的,电影带有了编剧的感悟,导演的视角和摄像的艺术审美。

  呼应一下题目,觉得电影基本是想说类似于《午后曳行》的感情。如果我是Cal, 我会很想问Dean一个问题:总有些事情你是在乎的,不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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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路上》影评(二):致逝去的青春

  电影在9月14号新西兰上映的那天我兴奋的冲进电影院,当我买票时不知是我英语发音问题,还是看的人太少,售票员先是一愣,又问了一遍,那表情就像这电影不在播放之列一样。

  也不奇怪,大多数新西兰人还是看敢死队2和蝙蝠侠的,售票员怎么也不会想到一个20几岁的年轻人还是亚洲人会来想到看这样一部电影,进了影院发现我之前的猜测是正确的,并非发音问题,能做满一二百人的影院,只坐了不到10个人,当然,我是唯一的亚洲人。大多数都是满头白发的老奶奶和老爷爷,他们结伴来看,那感觉就像看自己的青春纪念册。

  电影导演非常用心,在片头一开始使用了凯鲁亚克自己写的一首歌,sal一边走一边低声吟唱,那感觉真的很好,

  电影的剪辑也是一流的,但是中间部分略显沉闷,跟原著当然是不能比的,不论是谁来拍都不可能超越原著,这是一定的,但是电影最后纽约街头Dean和sal的谈话,险些泪崩。

  当影片结束,几个年轻人起身离开,我看到坐在前排的几个老爷爷老奶奶却一直等到字幕放完,灯光打开,却久久不愿离去

  我想,只有真正经历过青春,再回望的时候才会有不一样的感觉吧

  《在路上》影评(三):小说《在路上》摘要

  星级:★★★

  :读原著的时候,喜欢边读边记,标出一些印象深刻的段落,有兴趣的可以了解一下。

  狄恩给我的第一印象是英俊、瘦长,有一双碧蓝的眼睛,讲一口地道的奥克拉荷马方言——多雪的西部一个标准的留着大鬓角的男子汉。在与玛丽露结婚来东部之前,他正在科罗拉多州艾德。华尔的农场里干活。玛丽露是一个漂亮的金发女郎,长长的卷发披在肩上,象一片金色的海洋。她坐在睡椅的一边,双手垂在膝盖上,那双朦胧的有些乡气的蓝眼睛警觉地注视着一切,因为现在是在充满罪恶的黑暗的纽约的一所破公寓里,她曾听说过这个神秘的西区。

  玛丽露除了是个美丽可爱的姑娘之外她还是一个特别深沉的人,有可能做出令人恐怖的事来。

  我说他“飞”,其实他只是象狗一样地在停车场干事儿。他是世界上最奇特的停车场雇员。他能将汽车以每小时40英里的速度倒到极其拥挤的墙角,然后越过众多的障碍物,跳进另一辆汽车。他还可以以每小时50英里的速度在窄小的场地开车盘旋,再将车迅速倒进一个刚好剩下的缝隙里,然后飞快地奔向另一辆车,一个急转弯,你可以看到那辆车猛地反弹起来,终于避免了一场惊险的车祸。刚刚安排好这辆车你就能看到他火箭似地奔向开票处将票开好,然后迅速地向刚开来的另一辆车跑去,没等车的主人出来,他已经钻了进去,猛地关上车门,在一阵汽笛声中将车开向能停车的地方。开车、刹车、发动、停车,他就这样马不停蹄地干着,晚上八个小时几乎连一分钟也不休息。夜晚的高峰期,或是剧院散场时,他更是忙得不可开交。他穿着一件沾满油污的破旧毛皮夹克,鞋子因为无数次地刹车而磨得破烂不堪,常常一边干活一边象酒鬼似地喘着粗气。现在他在第3大街买了一件新外套,蓝色的底子上带有灰色的条纹,还买了一件背心,一共11美元。他又买了一只表,一根表带,一个手提式的打字机,这些都是为了回丹佛找工作所做的准备,也是为他的写作所作的准备。我们在第11街的瑞克餐馆吃了一顿告别晚餐,然后狄恩搭上了一辆去芝加哥的汽车,消失在夜幕之中。

  “大萧条时期,”牛仔告诉我,“我常常搭顺路的货车,至少是每天一次,那些日子里成千上万的人开着大平板车或大棚车从这里经过。他们并不都是些流浪汉,有些是失业工人,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去工作,当然也有一些人纯粹是流浪汉。当时整个西部几乎都是这样。本世纪30年代这个地方什么也没有,整个城市就象个垃圾堆。你简直无法呼吸,地面都是黑的。当时我正好住在那里。他们真应该把内布拉斯加还给印第安人,我恨这个城市超过世界上任何地方。蒙大拿是我的故乡。今后你们可以去看看,那儿简直就象天堂。”

  你能听到他粗鲁的大叫在整个大平原昏暗的天空下回响,其他人也和他一起笑着。他是那样无忧无虑,对别人似乎又十分义气。我暗暗对自己说,听这人的笑声,这就是西部风格。我真正体验到了西部的风情。他要吃饭了,便对着女店主大叫,她给他端来内布拉斯加最美味的甜饼,我也吃到了满满一大勺冰淇淋。“老板娘,快给我弄些吃的来,要不然我可要把自己给生吞了,还要吃他几个愚蠢的傻瓜。”他猛地一屁股坐在一张长凳上。“再来点豆子!”这个家伙正好坐在我的旁边。我真希望了解他那狂放不羁的生活,希望知道这些年来他除了大嚷大叫和狂笑之外还干了些什么。唉,真晦气,我正想着,牛仔已经换好车胎回来了,我们只得离开,继续向格兰特岛进发。

  这场战争是有其社会原因的。狄恩是一个酒鬼的儿子,他父亲是拉里玛大街最酗酒成性的人,实际上狄恩就是在拉里玛大街上长大的。他6岁就为了父亲去法庭辩护,他曾在拉里玛的一些小巷里乞讨,并偷偷地将钱送给父亲,他的父亲却正和另一个酒鬼坐在一大片破碎的酒瓶边等着儿子的到来。狄恩长大之后,便开始在格利拉姆赌场游荡。他创造了丹佛城偷车的最高纪录,后来便进了教养院,从11岁到17岁他几乎都是在教养院度过的。他的专长就是偷车。他在后面追那些女中学生,开车把她们带到山上去,玩够了之后,就下来随便找一个旅馆的浴室睡上一觉。他父亲本来是一个很能干的白铁匠,后来喝上了烈性酒,从此便一蹶不振,不得不在冬季往得克萨斯运货,夏季返回丹佛。狄恩的兄弟们以前都跟着他那死去的母亲过——她在他很小的时候就死了——但他们不喜欢她。狄恩的伙伴只有几个在赌场认识的家伙。他属于美国充满活力的一代新人,他和卡罗在丹佛人眼里是一种标新立异的先锋派怪物。卡罗在格兰特有一个地下室公寓,后来我们晚上常去那儿聚会,在那里能见到许多朋友,大家常聊天聊到天明。

  啊,伙计,我们开的可是哈得逊!”

  “你从哪里搞到的。”

  “我用存款买的。我一直在铁路上工作,一个月挣400元。”

  身材高大的埃迪。邓克尔也在铁路上工作。由于同周围的同事搞得很僵,因此他和狄恩仅仅因为一次偶然事故便被解雇了。埃迪遇到了一位名叫盖拉蒂的姑娘,她靠着自己一点积蓄住在圣弗朗西斯科。这两个疯子想把她一起带到东部,这样就可以用她的钱。埃迪连哄带骗,她却坚决不去,除非埃迪同她结婚。于是,埃迪。邓克尔闪电般地同盖拉蒂结了婚。狄恩则四处张罗着在报上登了一个必要的消息。圣诞节的前几天,他们以每小时70英里的速度驾车离开了圣弗朗西斯科。直奔洛杉矶。然后又踏上了无雪的南方公路。他们在洛杉矶的一家旅行社拉到一位旅客,他要求搭车到印第安那州。他们把他拉一段路,要了15元的汽油费。他们又让一位妇女和她的白痴女儿搭车到亚利桑那州,要了4无。狄恩同那位傻姑娘一起坐在前面,跟她聊着,他说:“真的,伙计,她可真是个可爱的小妞。噢,我们一路上谈着上天堂时的大火和沙漠,还有她那只能够用西班牙语诅咒的鹦鹉。”这些乘客走了以后,他们继续向塔克逊进发。一路上盖拉蒂。邓克尔,埃迪的新婚妻子,不停地抱怨说她太累了,想在汽车旅馆里睡觉。如果那样的话,不等他们赶到弗吉尼亚,就会把她的钱统统花光。接连两个晚上她都坚决要求停车,每人花了10元钱在汽车旅馆。等他们到了塔克逊,她身上一个子儿也不剩了。于是,狄恩和埃迪把她留在一家旅馆的走廊里,然后载了一个旅客,满不在乎地自顾自重新上路了。埃迪是个身材高大,性情稳重,没有头脑的家伙;他随时准备去干狄恩让他干的一切事情。

  狄恩到这里来是毫无意义的,我这样跟着他四处奔波也同样没有任何理由。在纽约我还可以上学,同周围的小妞调调情。我遇到了有着一头美丽头发的漂亮的意大利女郎,名叫露西尔,我真想同她结婚。这些年我一直在寻找一位我想与之结婚的女人,但是她会是怎么样的妻子呢?我把露西尔的事告诉了狄恩和玛丽露,玛丽露想了解露西尔的一切,还想见见她。我们穿过了里奇蒙、华盛顿、巴尔的摩,来到了费城一条风沙密布的乡村公路上。“我想同一位小妞结婚。”我对他们说,“我真想让我的灵魂休息一下,同她一起白头到老。我们不能一直这样下去,这么疯疯癫癫地到处乱跑,我们得决定到什么地方,找什么东西。”“得了,伙计。”狄恩说道,“这些年来我早就了解你那些关于家庭婚姻的念头!还有关于你的灵魂的那些动人的东西。”

  过去常常进出教养院,成了一个小阿飞,用偷汽车的方法来炫耀自己。得到心理上的满足,还以此自以为是。现在,我的所有罪过都抵消了,只有我才知道我再也不会去犯罪了,至于其他的我就无能为力了。”

  生活本身是令人痛苦的,我们必须忍受各种灾难,唯一的渴望就是能够记住那些失落了的幸福欢乐。我们曾经生命中拥有这些幸福和欢乐。现在它们只能在死亡中才能重现(尽管我们不愿承认这一点),但谁又愿意去死呢?这些纷杂的思绪不断在我的脑海中涌现。我把这一切告诉了狄恩,他本能地意识到这一点,并且也渴望能够宁静地死去。然而,因为我们所有的人都不可能再生,所以,他,自然而然,也并不想这么干。我同意他的观点

  我们去寻找我的纽约的朋友们,他们也是些时值青春的疯子。

  姨妈说我跟狄恩那帮人在一起鬼混是浪费时间。我也知道那样做是错的,不过,生活总是生活,人总是人。

  只有一个蹲过5年监狱的家伙才能达到这种极度迷狂的境地,才能急切地渴望进入那温柔的源头,才能带着完全动物性的冲动意识得到原始生命快乐,才能痴迷地搜索着归宿的道路。这就是那几年在酒吧里翻阅色情画片,在通俗杂志上欣赏女人的大腿和胸脯,以及常常衡量着生殖器的硬度和并不存在的女人的柔软的结果,监狱可以让你觉得你的生活是正确的。狄恩从来没有见过他的母爱。每一个新结识的姑娘和新婚的妻子都能使他荒漠枯竭的心灵得到一种充实。你的父亲在哪儿?——那个老叫花子铁匠狄恩。莫里亚蒂到处爬货车,有时在铁路餐室里打打杂。他说起话来结结巴巴。到了晚上就一头钻进下贱酒店,然后烂醉地倒在煤堆上喘粗气,满口的黄牙一个接一个地跌落在西部贫民窟的街沟中。所以,狄恩有权利拥有玛丽露全部的爱,并从中找到甜蜜的归宿。我不想打扰他们,我只想同他们在一起。

  “我告诉你那是真的,第一次干那事时只有9岁,是同一个名叫米莉。梅费尔的姑娘在格朗特街洛德的车库后面。那个车库在格兰特大街——卡罗在丹佛住的也是那条街。那时我父亲还在铁匠铺里干活。我还记得我姑母把头探出窗外在叫:”你们躲在车库后在干什么?‘哦,亲爱的玛丽露,如果我那时候认识你该多好呀!噢!你9岁的时候一定很迷人。“他一边色迷迷地嗤嗤笑着,一边把手放在她的嘴上,然后又放回自己嘴里舔了起来,而且抓着她的手在他身上蹭着。

  “有一次,我爬上一列货车从新墨西哥到洛杉矶——那时我只有11岁,同我父亲走散了,当时我们同一群流浪汉在一起,我跟一个名叫大个子雷德的家伙在一起。我父亲喝醉了,躺在一辆棚车里,车开了,大个子雷德和我没有赶上。好几个月我都没有看见我父亲。在到加利福尼亚的路上,我爬上了一列很长的货车,一直坐在火车挂钩上——你们可以想象有多么危险。我还只是个孩子,什么也不懂,一只胳膊下夹块面包,一只手抓着制动闸柄。这不是吹牛,是真的。我到洛杉矶的时候,就想吃点牛奶和奶油,想得要命。后来我在牛奶场找到了一个工作,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一口气喝了两夸脱的奶油,喝得只想吐。”

  分别了4年之后,我们就是这样互相问候的。珍妮过去同我和我妻子一起住在纽约,“盖拉蒂在哪儿?”我问。珍妮仍然在寻找她的火光,以前她一天要吃三次氨基丙苯纸剂。

  因此,她那张日耳曼人的脸显得圆润而又漂亮。但现在这张脸却变得呆板、黝黑、憔悴。在新奥尔良她曾经得了一场偏瘫,走起路来有些跛。

  可怜的布尔开着他那辆得克萨斯牌汽车回到家中,发现他的家被一群疯子占领了。他还是热情地同我打了招呼。我已经有很长时间没见过他了,他大学时的一个同学的父亲,是个瘫痪在床上的疯子,死了以后留给他一笔遗产,他用这笔钱在得克萨斯种黑豌豆赚了些钱,然后在新奥尔良买了这一幢房子。布尔现在一周可以挣50元,如果他不是每周都要花大半的钱来吸毒的话,应该说还是不算坏的。他老婆也是个会花钱的人,一周要吞大约10元的兴奋剂。他们的吃饭开支是全国最低的了,几乎什么都不吃,孩子也是如此——他们似乎没人照管。他们有两个十分可爱的孩子:八岁的道蒂和一岁的小雷伊。雷伊正光着屁股在院子里玩,一头金发象天边的彩虹。布尔称他是W.G.菲尔茨之后的“小圣人”。布尔把车开进了院子,慢慢地从车里钻了出来,吃力地推门进来。他又瘦又高,戴着眼镜和草帽,身上穿了套破衣服。一看到我们,他显得有些惊奇,然后简洁他说道:“啊,索尔,你终于来了,我们进屋去喝一杯。”说起老布尔。李的事,起码要整整一夜。他是一个教师,据说他最有资格当教师,因为他一辈子都在学习。他把自己所学的东西称作“生活的事实。”他的学习不仅出于必须,也是他的意愿。他曾经拖着又高又瘦的身体周游了整个美国以及欧洲和北非的大部分地区,他这么做的目的只是想看看世界上到底在发生什么。30年代,他在南斯拉夫同一个白俄女招待结了婚,并把她从纳粹手里救了出来。他有许多30年代同各国吸毒者一起拍的照片,这些人蓬头垢面,互相靠着。还有几张戴着巴拿马草帽,在阿尔及尔的大街上散步的照片,后来他再也没见过那个白俄女招待;在芝加哥他是个禁欲主义者;在纽约他又不断进出酒吧;在内华达他又成了侍从招待;在巴黎,他坐在咖啡馆里,端详着不断走过的板着脸孔的法国人;在雅典,他一边喝着茴香酒,一边抬头注视着当地那些他认为是世界上最丑的人;在伊斯但布尔,他来往穿梭于瘾君子和毒贩子之间,寻找着生活的真实,在英国的旅馆里,他读着斯宾格勒和马库斯。他曾经计划抢劫芝加哥的一家上耳其浴室,犹豫了半天,最后花两块钱喝了一杯酒,然后急急忙忙地跑了。他做的这一节都只是为了获得经验。如今,他最后的学习是吸毒。现在,他在新奥尔良常常同一些不三不四的家伙在街上瞎逛,寻找着某个有关的酒吧。

  他在大学时的一件怪事可以说明他性格的某些方面:一天下午,在他那间朋友们经常光顾的房间里正举行着一个鸡尾酒会。突然,他的那只宝贝雪貂冲了出来,脚上还奇怪地拖着个精致的茶杯。每个人都尖叫着跑出屋去。老布尔一跃而起,抓过猎抢,说:“它又闻到那个老耗子的气味了。”说着,端起枪往墙上射了一个能放50个耗子的大洞。墙上挂一幅难看的科德角式白房子的画。他的朋友问:“你为什么要在那里挂这么难看的东西?”布尔却说:“我喜欢它就因为它难看。”他所有的生活都是如此。有一回,我去找他,那时他还住在纽约60街的贫民窟里。我敲了敲门,他把门打开,只见他戴着一顶常礼帽,穿着背心和条纹裤,手里拿着锅,锅里盛着鸟食。他正把鸟食捣烂,然后卷在香烟里。他还尝试把可待因咳糖浆烧成一堆黑乎乎的稠稀的东西,但这玩意的效果却不太好。他花了许多时间读莎士比亚的著作——他称他是“不朽的诗人”,到了新奥尔良,他又开始不停地读梅那。柯迪塞斯的作品。然而尽管他经常说起这事,那本书却一直摊在桌子上没动过。我曾经问他:“我们死了以后会怎么样?”他说道:“你死了以后就是死了,就是这么回事。”在他的房间里放着一堆锁链,他说是他的心理分析医生在使用它们。他们在对老布尔进行催眠实验时发现,他有7个分裂的自我。每一个都在各自的发展中变得越来越糟糕,直到最后他成了个胡言乱语的傻子,不得不用锁链把他绑起来。在那7个自我,最高的是一位英国勋爵,最低的是个傻子,中间的是老黑奴,规规矩矩地站着,同其他人一起等待着说:“有些人是杂种,有些人不是,这就是现实。”

  1910年的时候,酒吧是男人工作其间或工作以后聚一聚的地方,里面只有一个长长的柜台,黄铜制的栏杆。几只痰盂,几面镜子,钢琴师在那里弹着钢琴。几桶威士忌和几桶啤酒也堆在那里。威士忌10美分一份,啤酒5美分一份。现在,你走进酒吧,到处都是酗酒的女人、鸡奸犯和不怀好意的酒鬼。忧虑的店主在门口转来转去,既担心皮革包厢被搞坏,又担心生意冷清,如果一个生人走进去,碰上的不是莫名其妙的狂叫,就是死一般的寂静。

  那天晚上,玛丽露乱七八糟什么都吃,大麻、兴奋剂、安非他明、烈性酒。她又向老布尔要了一杯马提尼酒,这些东西把她胀得什么都不想吃了,然后我们俩傻乎乎地站在走廊上。

  他接过方向盘,驾车穿过得克萨斯剩下的部分,大约有五百英里,汽车一刻不停地在黄昏中驶向埃尔帕索,除了在奥查那时,狄恩停了一下,他脱光衣服,兴高采烈地跳下车,在路旁地草地上奔跑。公路上汽车来往奔驰着,都没有看见他。他跑回汽车,继续向前开。“现在,索尔、玛丽露,我让你们都象我这样做,把所有衣服都脱光——穿着衣服干嘛?我要你们都脱光——让太阳晒晒我们美丽的身体,来呀!”我们迎着太阳一直向西开着,斜阳透过挡风玻璃照射进来,“我们迎着太阳走,快把你的身体袒露出来。”玛丽露一声不响地脱下衣服,我也脱了下来,我们三个人都坐在前座上,为了寻找刺激,玛丽露拿出冷霜,给我们每人抹了一点。不时有卡车从我们身旁驶过,司机从高高的驾驶台上可以看见一个漂亮的金发女郎赤身裸体地坐在那里。旁边坐着两个一丝不挂的男人,在他们从我们的后窗中闪过的一瞬间,你能看到他们的车偏离了方向。

  “噢,他可真是一个疯狂的家伙!我太了解他了!我过去认识成千上万个象他这样的家伙。他们全都一样,他们的脑子就象上了发条的钟,零件倒是不少,就是没有时间观念,没有时间观念……”“你看他确实是个杂种。”玛丽露开口道,“为了他自己狄恩会随时随地把你扔在大街上。”

  来来往往的人们看上去个个都象穷困潦倒的临时演员,一颗黯淡了的明星,失去魅力的杂技演员,小不点的汽车赛运动员,深恨到了大陆尽头而面露愁容的加利福尼亚人,卡萨诺瓦型的男子,旅馆里眼泡浮肿的金发女郎、妓女、拉皮条的、盗贼、按摩师、酒吧招待以及诸如此类的家伙——应有尽有。在这些人中间,一个人怎么能生活得下去呢?

  但是,一天晚上,我们突然又一次一起走火入魔,我们来到一家夜总会看望史利姆。盖尔亚德。他是个又高又瘦的黑人,大大的眼睛流露着忧郁的神色。他总是说“好吧”和“来点威士忌怎么样?”在圣弗兰西斯科,许多热情的年轻知识分子常常坐在他的脚下听他演奏钢琴、吉他和鼓。他演奏得热了,就脱去衣服和裤子,一丝不挂。他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他会唱着唱着突然慢下来,用手指轻轻敲打着鼓的表面。每个人只有身体前倾,屏住呼吸才能听见。你以为他只会这样敲一会儿,但是他却这样敲了一个小时。用手指敲出的声音越来越小,直到你什么也听不见,只能听见门外来往车辆的声音,然后他缓缓地站起身,拿着话筒,断断续续地唱起来。大约15分钟以后,他的声音越来越轻,慢慢听不见了。这时,他那忧郁的眼睛扫视着听众。

  狄恩站在后面,叫道:“天啊!太棒了!”然后使劲地拍着掌:“索尔,史利姆才知道及时行乐,他太知道及时行乐了。”史利姆坐在钢琴边弹了起来。魁梧的贝丝演奏员从陶醉中猛然惊醒过来,意识到史利姆正在演奏着“吉姆布鲁斯。”史利姆用他粗大的手指用力弹奏着琴键,奏出鲜明的节奏,每个人都跟着节奏晃动起来。史利姆又变得疯狂起来。一个半小时之后,他猛烈地敲起鼓来,敲出激烈的卡波那节奏,同时他嘴里还不断地用西班牙语、阿拉伯语、波里维亚语、埃及语以及各种他懂的语言叫着。他懂得的语言真是太多了。最后,乐曲结束了,史利姆。盖尔亚德走到一棵树前站住。当人们走过来同他交谈时,他的目光从人们的头顶上方扫过。一杯威士忌递到他的手里。“噢,威士忌,谢谢。”没有人知道史利姆。盖尔亚德从哪里来。狄恩曾经突发奇想,认为他正怀着一个孩子。当他躺在加利福尼亚一家医院的草坪上时,他的肚子挺得老高。史利姆。盖尔亚德坐在一棵树下,周围是一群黑人。狄恩瞪着绝望的眼睛看着他。史利姆说:“你过来吧。”狄恩走近了他,他走近了他的上帝,他认为史利姆就是上帝。他站在史利姆面前不安地点着头,请他跟我们在一起。

  “那是几个月以前,你走了以后,她同一个卖旧车的商人结了婚,这个蠢货的丈夫发誓如果找到我就杀了我。如果需要,我会保护自己杀了他的,但我去了圣昆丁。因为,索尔,还有很多事情要做,为了生活我去了圣昆丁,这就是我的结局。他让我看他的手,由于兴奋我一直没有注意到,他的手在一次可怕的事故中受了伤。”我打了玛丽露。那是2月26日晚上6时的时候——准确地说是6时10分。因为我记得1小时20分钟之后,我就要乘上装货的快船——那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也是我们最后一次了结了一切。现在,听我说,我一巴掌打在她的头上,她倒没什么事,事实上她在大笑,我的手指却断了。医生恶狠狠地给我把骨头接上,这可真不容易,一共用了三块石膏,我坐在一只硬板凳上,足足用了23个小时。最后一块石膏是用钉子穿过我的拇指尖才固定住的。所以,到4月份他们把石膏取下来时,钉子感染了骨头。我得了骨髓炎,后来又变成慢性,开了一次刀,失败了。上了一个月石膏的结果,只是把手指尖切下一截来。“

  他解开绷带给我看,大概有半英寸长的指甲尖都没了。

  “以后的事情越来越糟。我必须养活凯米尔和艾米,不得不尽快找到工作。在费尔斯通我干起了修理工,把旧轮胎翻新,然后再把50磅重的轮胎装到车上,这些能用我那只好手来干。但是因为经常碰上那只受伤的手,接好的地方又断了,重新接好以后,又受感染,肿了起来。所以现在只能是我照顾孩子,凯米尔工作,你明白吗?我成了3A级的神经过敏,无拘无束的莫里亚蒂现在成了个没用的窝囊废。他的妻子每天给他打一针青霉素,因为手指化了脓。他开始自暴自弃。他一个月必须喝60千克佛兰芒酒,然后每四个小时吃一片药来平静酒后的烦躁;他必须不停地吃可待因阿斯匹林才能减轻手指的疼痛;必须到外科医生那里去治疗腿上因发炎而引起的肿块;必须早上6点起床,把牙刷干净;必须一周两次去看脚医接受治疗;必须每天晚上喝止咳糖浆;必须不断地擤鼻子保持清洁,几年以前他曾经开过一次刀,所以鼻子的功能都衰退了,在他来回晃悠的胳膊上还缺了一只拇指。唉,在这个世界上我再也不期待还会有幸福和快乐,只想看着可爱的孩子们在太阳底下玩耍。我亲爱的,了不起的索尔,见到你我真太高兴了,我知道,我知道一切都会好的。明天你就能看见她,我那不寻常的妻子。我那个漂亮的女儿现在自己可以一次站立30秒钟。她22磅重,29英寸高,我算出来了,她是百分之三十一又四分之一的英国人,百分之二十六又二分之一的爱尔兰人。百分之二十五的德国人,百分之八又四分之三的荷兰人,百分之七又二分之一的苏格兰人;百分之一百的奇妙的人儿!”他兴高采烈地祝贺我写完了那部书,它已经被出版商接受了。“我们都理解生活,索尔,我们每个人都在渐渐衰老,渐渐理解了一切。你所告诉我的关于你的生活我非常理解,事实上你现在该去找一个真正出类拔萃的姑娘了,你找到以后就去调教,她让她理解你的心,正象我试过的那样,这太难了,我那些该死的女人。操:操!操!”他嚷着。

  这可真干脆,我觉得这是最让人透不过气来的一个夜晚,我仿佛是在噩梦中与许多奇怪的兄弟姐妹在一起。每个人平静了下来,狄恩仍然站在大家商前,破衣烂衫,身无分文,幼稚无知。在灯光的照射下,他那瘦瘦的面颊流满了汗水,而且微微有些颤抖。我相信人们一定以为从他身上获得了巨大的发现。他们有些疑惑和恐惧。他垮了——从肉体到灵魂都垮了。他在想什么?他竭尽全力想告诉我他正在想的一切,其他人妒忌地望着我,他们妒忌我能在他身边,妒忌我能保护他,能同他一起喝酒,他们也曾经想这样做。在这个西海岸的夜晚,我这个陌生人在干什么?我不愿想下去。

  到了萨克拉门托,那个开车的鸡奸犯偷偷摸摸地在旅馆里订了一个房间,邀请狄恩和我进去喝一杯。那对夫妻已经亲亲密密地睡觉去了。到了旅馆房间,狄恩想尽办法从那个鸡奸犯手里弄到点儿钱,这有些不太可能。那个鸡奸犯说他很高兴我们能跟他一起赶路,因为他喜欢象我们这样的年轻人,他不喜欢姑娘。最近,在圣弗兰西斯科他还同一个男人有过一手,他扮演男人的角色,那个男人则扮演女人的角色。狄恩热切地点着头,不时插几句无关紧要的话。那个鸡奸犯说他很想知道狄恩怎么看这种事,狄恩告诉他他年轻的时候是一个男妓,然后问他有多少钱。我走进了盥洗室。那个鸡奸犯立即安静下来了。我怀疑狄恩的动机不是得到钱,而是想得到一个到丹佛的许诺。那个鸡奸犯从钱包里拿出钱数了起来,狄恩摇手拒绝了。“你知道,伙计,咱们最好都别装糊涂,你给了他们内心里想要的东西,他们一定会高兴得发狂了。”他已经完全征服了普利茅斯车的主人,不费吹灰之力就把车给接了过来。现在我们才是真正在旅行。

  我问起他1944年在洛杉矶时的情况。“当时我被关在亚利桑那的监狱里,那是我住过的最糟糕的监狱。我不得不逃跑,那是我一生中最精彩的一次越狱,说起越狱,对我来说就象是家常便饭。你知道,监狱周围布满了栅栏、铁丝网、沼泽,而且我随时都面临着重新被抓住或者是所谓的意外死亡。我剪断铁丝网,脱掉囚衣,换上轻便的从加油站搞来的衬衫和短裤,然后顺着小路往前跑。两天以后,我穿着加油站工人的制服来到洛杉矶;在我碰到的第一个加油站里找了一份工作,用化名租了间房子,痛痛快快地住了一年。在那里我结识了一帮新朋友和几个真正的小妞。年底的一天晚上,我们开着车在好莱坞大道上奔驰。我要跟身边的姑娘接吻,让我的小兄弟看着前面的车——你知道,我手里还握着方向盘——他居然没有听见我的话,结果我们的车撞上了路边的邮筒,我的鼻子也撞断了。你看到过我撞坏的鼻子,现在我的希腊鼻子有点儿弯。那以后,我在春天时去了丹佛,在一家酒吧遇到了玛丽露。噢,伙计,她当时只有16岁,穿着牛仔裤,就好象在等着什么人把她带走似的。我们在一家旅馆三楼东南角上一间让人难忘的房间里聊了三天三夜——她那时是多么温柔,多么年轻呀!嗨,你看,好象路旁有一群人正围着一堆火,他妈的。”他放慢了车速。“你知道,我永远也搞不清我父亲是否也在这里。”有几辆卡车停在那里,旁边用木头生了一堆火。“我不知道要不要问一下,他随时都可能在什么地方出现。”我们的车继续住前开着。

  我们从丹佛到艾迪。华尔的牧场再到芝加哥,全程1180英里,用了将近17个小时,不包括掉在沟里的两个小时,在牧场的3个小时和在衣阿华的纽顿警察局的两个小时,每小时平均要跑750英里,而且只有一个司机,这可真是一项令人咋舌的记录。

  在尘世中默默无闻的人要比在天堂上声名显赫自由自在得多,什么是天堂?什么是尘世?全是些虚无缥渺的想象。

  一小时以后,在乌烟瘴气的晚会中,他跪在地上,脸颊贴着她的胸脯,喃喃地答应了她的一切要求。她是个高大、性感、皮肤黝黑的女人,看上去就象从巴黎来的骚货。以后几天,他们通过长途电话同在圣弗兰西斯科的凯米尔为了一张必要的离婚证明讨价还价,只有离了婚狄恩和伊尼兹才能结婚。但是几个月以后,凯米尔给狄恩生下了第二个孩子,这是年初几个晚上亲热的结果,再过几个月,伊尼兹也将生下一个孩子,连同在西部某地的一个私生子,狄恩现在有四个孩子,却没有一分钱。他还象从前一样四处惹事,及时行乐,来去无踪,所以,我们去不成意大利了。

  全程大约有1000多英里,大部分是在得克萨斯,一直到边境线上的拉雷多,然后再走767英里,穿越整个墨西哥到中美洲地峡和奥克萨根高原。

  维克多卷了一支比平常所见的大得多的烟,他卷的是大号的卡罗那大麻烟(用的是褐色包装纸)。维克多毫不在意地把烟点上,递给我们大家。抽这种烟就象在抽一支酒瓶,一股火辣辣的烟雾直冲你的喉咙,我们吸了一口,就马上全部吐了出来。不一会儿,我们全部被大麻刺激得兴奋起来,额头上渗出层层汗水,就象突然形成了阿卡波古海滩。我从汽车的后窗望去,维克多的另一个长得有些古怪的兄弟——仿佛是个高高的肩上披着饰带的秘鲁印第安人——微笑着靠在邮筒上,不好意思地搓着手。

  他手里拿着离婚证明来到纽约,立刻同伊尼兹结了婚。那天晚上,他告诉她一切都安排好了,不必担心,又作出无限温柔的样子,然后跳上一辆巴士,又一次穿过可怕的大陆,来到圣弗兰西斯科,重新与凯米尔和他的两个宝贝女儿生活在一起。所以,他已经结过三次婚,离过两次婚,现在同第二个妻子生活在一起。

  这难道意味着我的人生旅程将永远是徒步走在黑暗的道路上漫游美国?我挣扎着回到了纽约。一天晚上,我站在曼哈顿一条黑暗的街头,对着一扇顶楼的窗户喊叫着,我以为我的朋友们聚在那里举行晚会、但从窗户上探出头的却是一个漂亮的姑娘。她问:“嗨,谁在那儿?”“索尔。佩拉提斯。”我回答道,我听见我的名字在凄凉而空旷的街头回荡。

  “上来吧。”她叫道,“我在做热巧克力。”于是我走了上去。这个姑娘有一双纯洁、天真而又温柔的眼睛,她正是那种我一直在寻找而且已经找了很久的姑娘。我们彼此开始发疯似地相爱。到了冬天,我们决定移居到圣弗兰西斯科,用一辆旧的小型运货车把我们所有的破家具和其他破烂统统带上。我写了封信给狄恩,把这事告诉了他。他给我回了一封厚厚的信,长达一万八千字,都是些关于他早年在丹佛的经历。他说要来接我,要亲自用那辆老爷车把我们接到他们家。我们还有6个星期的时间存钱买车,我们开始工作,每一分钱都精心算计。狄恩却突然提前5个半星期就来了,我们谁都没有钱完成这个计划。

  “说实在的,我是想看看你和你可爱的女朋友——为你祝福——还象从前一样爱你。”他在纽约住了3天,匆匆忙忙地准备着与他铁路上的伙伴一起回去,在满是灰尘的硬座守车上度过5天5夜,再一次横跨大陆。我们没钱买车,自然不能跟他一起走。他和伊尼兹度过了一个晚上,解释,亲热,然后争吵,最后她把他赶了出来。一封给他的信交到了我手里,我看了,是凯米尔来的。“当我看着你背着包消失时,我的心都要碎了,我一遍一遍地祈祷你能平安归来……我真希望索尔和他的朋友能来和我们住在一条街上……我知道你一定能做到这些;但是我还是有些担心——现在我们已经把一切都安排好了……亲爱的狄恩,这个世纪已经过去一半了,希望我们能够在爱和无数的亲吻中度过另一半,我们都等着你。(签名)凯米尔,艾米,小乔亚妮。”狄恩现在正跟他最满意、最痛苦、最知心的妻子凯米尔住在一起,我为他而感谢上帝。

  一直都在想狄恩,想他是怎么上了火车,想他要走过3000英里路横跨那可怕的大陆,想他也搞不清为什么来,只是想看看我。

  每当太阳西沉,我坐在河边破旧的码头上,遥望新泽西上方辽阔的天空,我感到似乎所有未经开垦的土地,所有的道路,所有的人都在不可思议地走向西部海岸。直到现在我才知道,在衣阿华,小伙子们总是不停地骚动喧闹,因为是那片土地使他们如此无法平静。今晚,星星将被隐去,你不知道上帝就在大熊星座上吗?在黑夜完全降临大地,隐没河流,笼罩山峰,遮掩最后一处堤岸之前,夜晚的星辰一定会向大地挥洒下她那璀璨的点点萤光。除了无可奈何地走向衰老,没有人知道前面将会发生什么,没有人,我想念狄恩。莫里亚蒂,我甚至想念我们从未找到的老狄恩。莫里亚蒂。我想念狄恩。莫里亚蒂。

  《在路上》影评(四):《在路上》原来我的体内也有“垮掉的一代”因素

  出发,一般有个目的地,去哪里是上路要搞清楚的。电影里弥漫着一种茫然。他们不知道要干什么,所以要打发日子。极度的无聊和无所事事之下,就往远处跑。一来,在路上一心只要走,可以放下最日常的生活。二来,企图在远方找到所谓的意义。

  玛丽露放荡不羁。她是一个跟随者。跟着爱人的脚步,做她可以接受的事情。她不干预他人的生活,甚至在激励着他人往放纵走去。是个贴心的小情妇角色。可是当她离开的时候,她厌倦了,她说“我想要有个家、宝宝,过平常的生活。我真的很想。”、“我不能再奔波了”。那一幕,我突然明白过来。他们如此奔波,是因为心里没有一个确切的东西。而那个东西,有了之后自然而然不再奔波了。玛丽露虽然停止了,但她是没有找到的,只是厌倦了这样的奔波。她看不到尽头看不到希望。那就安置好身体,继续迷茫地活着。

  那是上世纪四五十年代、美国、年轻人。而我,是现代、中国、年轻人。在我周围,除我之外,每个人都觉得我老了。二十多岁,工作要尽快安定下来、找个人要嫁了。二十五、六、七、八岁生孩子最合适。而我,二十三岁,什么苗头还没起。一旦过了,老了。什么都来不及。他们掰指一算,我看到我不启动这些年龄的计划,二十八岁以后,人生一片黯淡。我明明还觉得,二十三四岁的我,创造力、熬夜能力、想象力等正丰盛。如果不努力做点什么,老了才真正目光呆滞、无所依靠。

  而我,“不知道我要干嘛”。什么是现实?什么是理想?要实现理想那么残酷难以到达;安心处于现实,环境又那么恶劣。何去何从?电影里充斥着性、大麻、去远方。当不知道要干嘛的时候,极度无聊只能从这几处找点乐趣。特别是性和大麻,起码做这两样的时候,能够一心一意,暂且把灵魂、迷茫放下。在路上,起码有试图寻找出路。他们思考存在的意义、人生。当最后赛尔和迪安相遇之时,他们对人生已经做出选择了。

  迪安在玛丽露离开后,说过“那个小贱人居然回去嫁了个水手”。这时的迪安,和卡蜜儿结了婚生了孩子。迪安与赛尔出去狂欢,想得到当年的情绪和快乐。卡蜜儿受够了,在迪安回来后提出分手。迪安离开,和赛尔从新上路。一个迷茫的人,纵使有了家有了负担,也未必会安心安稳。迪安无法过好正常生活。也许有的人能做到,而心里还是有热情、有不甘的人,会愈加痛苦。“垮掉的一代”,如果无法找清楚人生的方向,他们是无法前进无法生活在日常里的。

  迪安想要找到父亲。他没有关于父亲的太多记忆和温情。一直以来没有欲望找,却突然提起并且行动。也许他突然想到,清楚过去才能走向未来。有了依托,如土地一样的依托,才能踏实。现在、中国、年轻人,我。因为经济发展迅猛,然后时间到了我们这一代。原本在农村的农耕与我们相去甚远。我们已经无法回到和土地相依为命了。然而对金钱的追求,又不那么迫切。因为经济已经发展到一个阶段。起码我吧,没有那么渴望追求金钱。自读书受教育,从前有读书改变命运一说。可是现在改变命运不是读书能够解决的,我想到了自己读书以来,并不知道为什么要读书。虽然在乎考试成绩,可却从来缺乏动力。在根上面不知为何,又如何能用尽力气读书?

  赛尔是个不负责任的人。纵乐过日子。他在墨西哥丢下正在痢疾得要死的迪安。回到最后那个相遇,赛尔的冷漠。这次被抛弃,伤透了赛尔的心。因为最在乎,伤害也无法原谅。迪安在赛尔的拒绝后,“依旧爱你”。赛尔那一刻是原谅、愧疚、心软了满了。他回到家,开始写下这本小说。

  电影最后,赛尔在打字机上面疯狂地写作。记忆沉睡了很久,终于爆发了。每一件事情,都在他生命里至关重要。那些迷茫的日子,颓废、精神空虚、浑浑噩噩、不知所措、装酷......终于有了依托。

  《在路上》影评(五):I think of Dean Moriarty

  the evening star must be drooping and shedding her sparkler dims on the prairie, which is just before the coming of complete night that blesses the earth, darkens all rivers, cups the peaks and folds the final shore in, and nobody, nobody knows what’s going to happen to anybody besides the forlorn rags of growing old,I think of Dean Moriarty, I even think of Old Dean Moriarty the father we never found, I think of Dean Moriarty.

  《在路上》影评(六):每个人都有一部电影

  丹佛,美国西部城市,荒野之城。高速公路,加油站,汽车旅馆,夜幕下宽大的广告牌充斥着整个城市。杰克和迪恩开着偷来的轿车,从纽约到丹佛,一路遇到很多形形色色的人。没有那些浪漫的剧情,有的只是生活的压力。

  杰克是一位住在纽约的不知名的作家,或者说他才开始学习如何成为作家。他和母亲住在一起,终日呆在一间杂乱的房间里。房间里充斥着香烟和咖啡的味道,偶尔有阳光透过玻璃照射进来。每天晚上他都会去酒吧,唱歌,跳舞,抽大麻,搞女人,或者是被女人搞。杰克遇上迪恩也许是命运中注定的事情,因为两颗相似的灵魂总会在生命中某一个瞬间相遇,成为彼此记忆里的那段美好或者倒霉的片段。

  影片的开始,杰克穿着红色的棉布格子衬衣,站在高速公路搭车去丹佛。秋日的落基山一片金黄,那是理想主义者的殿堂。选择与社会背道而驰是需要莫大的勇气和支撑的力量,也许我们放大了他的信仰,没有长篇大论的论据,你不需要证明自己,只是经历。在一辆卡车上,他遇见了来自蒙大拿和科罗拉多的流浪汉,无需太多交流,只是喝酒、唱歌、站在摇晃的车尾撒尿。

  在一座陌生城市的公交车上,他遇到一个单身姑娘,于是剧情带着我们看到了想看的景象。在摘完棉花的帐篷里,在儿子的窥视下,他们忘情的用胯下舞蹈,荷尔蒙在飞溅,带着欲望。当然对于一个旅人来说,总是在遇见和离开。于是有了村落旁的大树,女人的忧伤,男人的放浪。没有谁对谁错,人们总是这样相遇又离开,为下一次遇见做好铺垫。

  很快他就赶到了丹佛,在黑漆漆的深夜,走过冷冷清清的街道,杰克和迪恩遇见了。于是顺利的出现了女人,内衣都还未来得及穿戴整齐的女人,金黄色头发眼里充满情欲的女人,一个一个的女人。迪恩带着纽约来的伙伴,出门鬼混,威士忌,啤酒,大麻,音乐,和理想主义一起舞蹈。再遇到一些艺术家,流浪汉,招待女,没玩没了的聊天,喝酒,抽烟,做爱。第二天总是在某个沙发上,在阳光的照射下醒来。

  杰克用一个小本不停的写着什么,一支铅笔,写着迪恩的那些奇思妙想。写作也许就是记录,那些经历的或者听别人说起的生活,那些陌生或者熟悉的生活,经过作者脑海里进行重构,再经过铅笔一行行复述出来。那么重构的事物也许不真实,也许是杜撰,但是丝毫不影响文字的魅力,因为这是你喜欢的生活,不在乎些许的差错。

  影片里不断出现大量的人物,男人和女人,遇见的错过的,男人的出现是为了引出女人和理想。女人的出现是为了引出情欲和悲伤,那些悲伤总是在责任与理想之间飘荡。对安定生活的向往和对理想的寻找在剧情之间来回切换,最后既没有安定的生活也没有狗屁的理想,生活依旧是一如既往的摇摆和不定。杰克说不出生活的意义,迪恩也说不出生活的意义。似乎从一开始就没有寻找,因为你不知道方向,前方永远是陌生的村庄和城镇,疾驰而过的马达声和飘落的雪花。咖啡馆里靡靡的音符和进入与淡出的黎明和日落。

  杰克和迪恩的三人做爱,高速公路上打飞机的畅快,也许只是无事可做,需要寻找一个出口。美国社会的发达无法消除下层的疾病与贫穷和上层的堕落与浮躁,很多问题隐藏在平静的角落里,需要撕开才能直面。

  很快迪恩有了两个孩子和一个妻子,但是他在责任与理想之间艰难的徘徊。孩子的可爱让他愧疚,但是生活的枯燥又让其难以接受。最后的一丝希望在影片的结尾,迪恩说他花了五天五夜从丹佛来找他,杰克想起了在墨西哥的时候,迪恩扔下了重病的他,一个人拿着钱包离开。杰克拒绝了迪恩,同时拒绝了再继续这样的生活。杰克把生活重新拉回了轨道,迪恩还在游荡,自私与迷茫带来了对生活的绝望。

  困境与压力只是一些不愿意承担责任的借口,勇敢面对才是解决问题的途径。逃避与拒绝从来都不需要勇气,找一个无人之地,把自己藏起来,不应该是嘴里叨叨的诗歌和远方。

  《在路上》影评(七):相关影讯

  ◎获奖记录

  第65届 戛纳电影节 Cannes Film Festival (2012)

  提名

  ·主竞赛单元-金棕榈奖 沃尔特·塞勒斯 Walter Salles

  ◎幕后制作

  著名小说的电影之路

  要把杰克·凯鲁亚克的名作《在路上》搬上银幕已经是一件旷日持久的工作了。1957年,当这本小说在被创作出来6年后首版之时,凯鲁亚克就给马龙·白兰度写了一封一页纸的信,希望他能来出演这部从《在路上》改编而来的影片。他给白兰度的角色是莫里亚蒂,而凯鲁亚克自己则将扮演派瑞戴斯。在那份信中,凯鲁亚克说自己准备把电影拍摄成一部实验电影。“要把摄像机架在前座,拍摄路上日日夜夜的一切”。白兰度从来没有对这封信有过回复。后来,华纳公司开价11万美元,准备买下《在路上》的电影版权,但是凯鲁亚克的助手斯特林·罗德回绝了华纳。他转手以15万美元的价格把版权卖给了派拉蒙。派拉蒙也希望白兰度能来出演,但是这始终未能成行。

  1979年,大导演弗朗西斯·福特·科波拉买下了《在路上》的版权。在接下来的许多年里,他前前后后雇佣了众多著名编剧来为他做修改小说为剧本,其中包括著名的迈克尔·赫尔和巴里·杰夫尔德。但是这都没有进入卡波拉的法眼。后来,科波拉曾经和自己的儿子罗曼·科波拉一起尝试编剧,但依然没有结果。1995年,科波拉准备把这部电影拍摄成16mm的黑白电影,并且找来了诗人艾伦·金斯堡一起参加试镜工作,但是这个项目最后也不了了之。科波拉说:“我已经尝试过来写剧本了,但是很失败,我不知道要怎么来改编这本小说。这是一个时代剧,要展现出1950年的风貌。布景和美工很费钱。”几年之后,虽然科波拉曾经希望能和伊桑·霍克以及布拉德·皮特合作拍片,但是未能成行。2001年,他找到了小说家拉塞尔·班克斯修改剧本,并找来了乔·舒马赫指导,不过这依旧没有成功。

  《摩托日记》横空出世

  2004年,科波拉看到了一部叫做《摩托日记》的电影,他顿时发现自己已经给《在路上》找到了合适的人选。在看过小说和剧本之后,曾经拍摄出《摩托日记》、《中央车站》和《越位》等名片的沃尔特·塞勒斯被深深地迷住了。他说:“这本小说,讲述的是人们希望通过自己的挣扎,强行闯入一个看上去固若金汤的世界的故事。我想在影片中表现出一代人与整个世界的冲撞。”在准备拍摄这部电影的过程中,沃尔特·塞勒斯做了大量的研究和调查工作,并把这种前期准备工作拍摄成了一部叫做《研究<在路上>》(Searching for On the Road)的纪录片。在这部纪录片里,他重新走了《在路上》中描绘的那条穿越美国的公路,把自己当作小说的主角来体验角色的心理,并且还采访了凯鲁亚克,深入了解彼时美国的青年心理。

  科波拉把这部电影放在了自己的制片公司American Zoetrope中制作,并且得到了诸多著名的制片商,诸如MK2、英国电影四台、法国电影2台、Canal+等等片商的支持。最终,科波拉为这部电影筹集到了2500万美元的制作成本。在影片正是开拍前三个月,整个剧组都进行了为期3周的准备工作,主要是聚在一起研读垮掉一代的文学作品,研究凯鲁亚克的生平故事。领导他们学习的是凯鲁亚克的研究者杰莱德·尼科西亚。尼科西亚在这次的学习中播放了一段1978年他采访卢·安妮·汉德森的视频,汉德森是尼尔·卡塞蒂的妻子,同时也是《在路上》中玛利洛的原型。

  艰苦的拍摄过程

  这部从1950年代就开始筹拍的影片终于在2010年8月4日开始了拍摄。拍摄过程显然有些不遂人意,因为现在的社会里,很少能找到当年感觉的道路和建筑了。影片的拍摄非常断断续续,先是在蒙特利尔开拍,随后移师魁北克;2个月之后,在加拿大的阿尔伯塔省拍摄了5天。然后,整个剧组又来到了墨西哥和新奥尔良,拍摄了一些镜头。而后期 又在旧金山补拍了一些镜头。辗转反侧的主要摄影工作拍完后,剧组又带上了加内特·赫德兰来到阿根廷和智利,在这里拍摄了加内特·赫德兰驾驶着一辆1949年产的哈德逊大黄蜂汽车穿越山峦和雪峰的画面。毫无疑问,即将出现在影片中的雪山是安第斯山。加内特·赫德兰说:“这部电影拍摄得就好像是在打游击一样,我们总是在路上,总是在准备出发。很多时候,剧组里一共也没有几个人,这是一种很奇特的体验。”因为剧组里工作人员极少,所以摄影师埃里克·戈蒂埃也没有带太多的重型器材。很多场面都是通过手持式摄影机完成拍摄的。在拍摄加内特·赫德兰在安第斯山上的镜头的时候,他就使用了手持式摄影。值得一提的是,在这个镜头里,操作摄影机的是导演沃尔特·塞勒斯本人,他当时坐在副驾驶的位子上操作摄影机,还有一个摄影机则被架在了车子外面。

  影片有一个非常不错的演员阵容,萨姆·赖利、克里斯汀·斯图尔特、克尔斯滕·邓斯特、维果·莫特森、艾米·亚当斯和史蒂夫·布西密这样的大腕都有参与。毫无疑问,这是《在路上》的魅力,更是作为制片人参与到这部影片中的弗兰西斯·福特·科波拉的号召力。来自南美洲的导演沃尔特·塞勒斯说:“对于那个年代的青年人,我有一种说不出的崇敬心理,而且对于他们的行为,我非常赞同。影片中的这群演员,毫无疑问地展示出了自己塑造角色的能力,他们把小说中的故事、精神带到了现实世界中来了。能和这群人在一起工作,还有科波拉,这绝对是我的幸运。”

  ◎花  絮

  ·杰克·凯鲁亚克的名作《在路上》是被视为“垮掉的一代”奠基之作。

  ·1979年,大导演弗朗西斯·福特·科波拉买下了《在路上》的版权。但拍摄一直没有成行。

  ·2004年,科波拉看到了一部叫做《摩托日记》的电影,他顿时发现自己已经给《在路上》找到了合适的人选,最终选定了该片导演沃尔特·塞勒斯执导本片。

  ·格斯·范·桑特曾经有望来指导这部电影。

  《在路上》影评(八):每个人未来都没有一个固定的模式

  终于看到了《在路上》书已经看过两遍了。那天,一个人在狭小的阁楼,安静的看完片子。看完后的感觉并不好,不是那种读完书后的感觉。电影结束了,没了画面,字幕在走,我坐在沙发上,脑子有点涨。是我期待的太久,期待值太高吗?这部电影从开始拍的时候我就开始关注。或许真的是自己的期待值放高了。就好像当时看完了《挪威的森林》后的感觉一样。但是,在凌晨的夜里,在一天里这样少有的安静里反思了很久很久。想到了那个时代,想到了大环境里的人!重要的是人,是那个时代里的年轻人。他们是垮掉的一代,他们在那个美国大萧条的时代,到处都是流浪汉,到处都是失业者。活在那个时代的年轻人有的是挥霍不掉的青春。是的。导演就是要把那种燃烧生命的极致感提出来。在那个时代是没有规则的。在那个时候每个人的未来都是没有一个固定模式的。即便是现在也是一样,没有人能预测未来谁会怎么样,知道的只是我们每天都在老去。书中有过这样一段记忆深刻的描述,里面能看到电影想要体现的影子——“生活本身是令人痛苦的,我们必须忍受各种灾难,唯一的渴望就是能够记住那些失落了的幸福和欢乐。我们曾经在生命中拥有这些幸福和欢乐。现在它们只能在死亡中才能重现(尽管我们不愿承认这一点),但谁又愿意去死呢?这些纷杂的思绪不断在我的脑海中涌现。”

  电影的最后在书中的最后一段上做了一些修改,我想,书中那段话更加意味深长,这些年激励了一代又一代年轻的生命去背起背包踏上一个人的旅程——“每当太阳西沉,我坐在河边破旧的码头上,遥望新泽西上方辽阔的天空,我感到似乎有未经开垦的土地,所有的道路,所有的人都在不停的走向西部海岸。我现在才知道,在这里,所有的年轻人总是躁动喧闹,因为是那片土地使他们如此无法平静。”

  《在路上》影评(九):to go or not to go

  莫瑞亚提

  能上路不算什么,要命的是,能上路也能离开。莫瑞亚提,我们看他一路高歌亢奋,从东岸到西岸,酒精大麻,三P搞基,无所不能。他随时可能说,我要回去过正常生活,或者,我要回去处理一下,和谁谁离婚。他其实并没有一个所谓的家,理发师父亲很早就抛弃家庭不知所踪。他有一个寻父的使命,所以他上路;他也有某种对家的渴望,看起来那么微乎其微,看起来总是因为某个女人让他“回去”,所以他随时可能从旅途中返身而去。尽管来去自由,他终究属于大路,一路奔走不能停歇。家庭不过是他稍事转换频道的按钮,当回归的赛尔大衣笔挺地坐着小车去听高雅的音乐会,路上的莫瑞亚提萎缩在寒风中瑟瑟发抖。他再也回不去了,也从未真正地回去过。

  赛尔

  从旁观自若到投身其中,赛尔追随莫瑞亚提是一段从精彩纷呈也可说是忆苦思甜的极致回归生活的旅程,有点像富有阶级故意把孩子送到纪律严苛的童子军中锻炼,不过赛尔完全处于自发。“我一辈子都喜欢跟着我感兴趣的人,他们从不疲倦,像奇妙的黄色罗马烟火筒那样不停地喷发火球、火花。(见原著《在路上》)”彩虹的尽头是自由与平等吗?放纵的身心寻不到答案,反陷入更深的迷惘。即使心还要找寻,肉身已经疲惫不堪。穿越美洲大陆,再到墨西哥,赛尔在旅途的痢疾中挣扎,从体验的极致中醒悟。也许回归并非意味着追寻的终点,但上路这样的方式似乎应画下句点。赛尔能写作,笔下自有乾坤,莫瑞亚提只有身体。

  《在路上》影评(十):在路上,暗夜中的心灵潜行

  原著是在大二时候看的,看的是王永年的译本,白白的厚厚的,很喜欢里面带的那个小书签。后来不知怎么的这本书找不到了,忘了是借给别人看了没还我还是自个不知道放到那个地方了,也有可能的是毕业时候被室友当做旧书给卖了。后来又在书摊上买了一本一样的又翻了一遍。

  作为年轻垮掉一代最推崇的一本书,自然会引得无数文艺青年竞相折腰,积极的思索的客观的探索的矫情的吹捧的做作的故作冷艳的各式各样的评论也是铺天盖地的鱼龙混杂。我看的时候,始终也是被内心年少的激情所引导,随着书本越翻越薄,我渐渐的也感觉书中的那中生活离我们现在的处境相差实在是甚远,我们无法去实现那样让肉体和灵魂都接受价值与理念双重洗礼的灵魂跨越,“在路上”的精神我们只能高高仰望,在心里独自的发着白日梦,有一天我也要体验这样子生活的期望,可是我们都知道真正的生活让我们如此无能为力。

  回到影片本身,忘了是09还是10年自从豆瓣上放出这个电影条目后就一直标注了!讨论区的人们一直都暗流涌动的期待关于影片的最新进展,毕竟这会是一部很棘手的影片,忠于原著还是有所拍出新意都是导演的事情,我们只能妄自的臆想一番。看过本片后更觉得像是一部以荷尔蒙为主导的片子,年轻除了无下限的荷尔蒙分泌,剩下的就是上路去寻找爱情寻找自我的存在感,追寻精神灵魂的寄托。而书中最本质展现的垮掉一代的迷惘与悲痛都被肢解分离在影片中荷尔蒙的流淌与沉默的对视中,总感觉让人少了一股子气力,看完轻轻叹了一口气,原来就是这个样子的( ⊙ o ⊙ )啊!

  不过,无论怎样,在路上始终都是一件有营养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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