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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怒汉》经典影评10篇

2018-01-24 20:10:06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十二怒汉》经典影评10篇

  《十二怒汉》是一部由西德尼·吕美特执导,亨利·方达 / 马丁·鲍尔萨姆 / 约翰·菲德勒主演的一部剧情类型电影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观众的影评,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十二怒汉》影评(一):十二怒汉,公正、民主与真理的论证

  这是一部57年的黑白老电影,在当时的社会背景出现这样一个写实社会与哲学论证的片子会引起多大的反响可想而知导演最让人佩服的地方是整个影片几乎都是在一个密闭的房间内由十二个男人完成,而语言也成为了最重要的表述方式

  这个由十二个男人组成的陪审团,每个人都有着不同生活背景和身份,对于案件他们第一次投票就出现了11:1的局面,唯一一个投“无罪”的男人最初的想法是觉得不应该这么草率的结案,至少还有疑惑需要大家进行讨论和分析。然而这样的举动,却遭到了其他所有人的谴责和质问。剧情由此深入,通过对不同的疑点的质疑和分析,投票的结果有意思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从原来的“11:1”变成了“10:2”到“9:3”…再到“6:6”,最后变为了相反的“11:1”,而最后一位坚持者也放弃自己固执选择了无罪成为了“12:0”的结局人们在整个过程经历了不同人生观的互撞,激烈言语争吵,互相的鄙视和谩骂,再到最后达成一致后的释然,充满着戏剧性和冷幽默,也让观众更加对社会现实和伦理提出了思考共鸣

  当一件事情本身有很多证据时候,很少有人会对其提出疑问。更多的时候选择的都是少数服从多数,似乎麻痹的人们认为这样做是一件很习以为常的事情。人们思想上的惰性,会愿意相信自己相信的,更多的带有感情色彩和个人观点去看待事物,而往往忽略了事物本身可能存在着“不确定”和“可能性”。所谓的公正,就是在法制的基础上,更理性客观的去分析,大胆提出你的疑问,并有勇气去坚持。

  看完这部影片可能让人更多的想去讨论美国的民主与真理,影片中有一句话“这就是我们国家之所以强大原因”。其实现在的年轻人都较早的就接触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制度,所以更多的是对中国的制度报以不屑和讥笑,也对外国变的更加的盲目崇拜。这往往是我和父亲经常讨论的政治课题,但是同样父亲有一段话让我印象深刻,他说“中国地广人多,传承的思想自古贪婪自私居多,如果没有一个军权政权控制,那面临的将是内斗和四分五裂,所以中国发展的叫做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在政权管制的体制下最大限度的发展民主,才是现阶段最适合的”。现在回想到同样也让我再次的去思考,在民主下所隐藏的本质。随着时代发展的潮流,社会会越来越进步,人类素养会越来越提高,要学会用客观理性的思维去看待一切,真理值得每一个普通人去挖掘!

  《十二怒汉》影评(二):关于群众个性

  精妙绝伦的辩论,针锋相对的立场,仅仅一张桌子,一打的人,短短2小时对话,没有浮夸的特效,炫技的表演,只有对话。12个个性不一的人,从一开始一面到,到最后的彻底反转,12个陌生人对一个陌生男孩完成了世俗与良知的战斗

  一开始他们是被激进的有罪派带着走的,有想法却不坚定,这和我们很多人很像,太容易走入人云亦云的误区,没有自己的立场,受少数人控制。但后来,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发言,大声得说出他们的想法,开始反驳那些咄咄逼人的,自以为聪明的人。重归理性是困难的,但至少,是可行的。

  抛开偏见和其他不说,就说群体表现。最近在研究网络暴力,看了《乌合之众》,也看了哈佛的公正公开课,对群体性行为有了更深的理解人民群众该不该被捧上神坛?自由平等主义是不是绝对真理?社会思潮影响着政治和经济甚至整个社会的发展,太多争论,不表

  就个人来说,保持自己精神个性的独立,在强势面前不卑不亢,才是最应该的。

  《十二怒汉》影评(三):十二怒汉

  “我们来这里,不是来吵架的。我们肩负着重责大任。我一直觉得这就是民主社会的优点。我们收到信,被通知要到这里决定一个跟我们素昧平生的人到底有没有罪。不论做出什么样的判决,我们都拿不到好处,也没有损失。那就是我们国家能够这么强大的原因。”

  “如果你要投‘无罪’一票,必须是因为你相信被告确实是无罪的,而不是因为你觉得厌烦。如果你觉得他有罪,你得坚持下去。难道你没有种去做你认为是正确的事吗?”

  “面对这种事,要排除个人偏见真的很难。不论去到哪里,偏见总是遮蔽了真相。我真的不知道真相是什么,我想应该没有任何人知道真相是什么。我们现在九个人觉得被告是无辜的,但是我们是在赌一个可能性。或许我们错了,我们或许会放走一个杀人犯,我不知道。没有人知道,但我们有合理的怀疑。这是我们司法体制中非常珍贵的一部分。除非十分确定,否则陪审团无法判决被告有罪。”

  在这样一间小屋子里,十二个素不相识的大男人挤在那里,为一个素不相识的人争吵到几乎要拳脚相向。谁让他们这样做的?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仅仅是因为他们所作的决定,要么是把一个人送上电椅,要么就是放一个罪犯回归社会为非作歹吗?这样的动力未免难以说服12个人放着迫切的工作不赶,期待的足球赛不看,不喜社交的人在这里侃侃而谈。他们为什么作要决定?是社会责任感?是公民意识?还是别的?

  《十二怒汉》影评(四):The power of Reasonable Doubt

  有幸没有错过< 12 Angry Men >这部久闻大名的电影,观后内心久不能平静,激起了心中的法律情节。小制作小成本,除了片头扫过的法庭场景以外,从始至终拍摄都是在一个小小密闭的屋子里完成的,却能铸就后期如何翻拍都不能超越的黑白声色。12个人,来自不同的生长环境拥有不同的价值观,当一个十八岁波多黎各裔少年生死掌握在了他们手里,语言的力量,思辨的维度,以及体制的优良,决定了结局似乎还没有那么坏。

  Reasonable Doubt,今天想谈的就是这个。影片中的建筑师Davis对它有自己的解释,我做了听写摘录:

  “it is always difficult to keep personal prejudice out of things I guess. wherever you run into it the prejudice all obscure the truth. I don't really know what the truth is, I don't suppose anybody know, ever really know. 9 of us now think the defender is innocence, but we are just gambling on a probability we maybe wrong, we maybe try to let a guilty man go free I don't know. Nobody really can, but we have reasonable doubt, that is something that very valuable in our system. No jury can declare a man guilty unless it's sure. ”

  作为一个法律和法理学的门外汉,第一次了解这个term还是在一本关于法律的普及书籍上,去年的一个模拟法庭上富勒洞穴案中被啼笑皆非的提出来。如果不是今天这部片子,如果不是亲眼见证它如何因为一些"可能性"而挽救一个少年的过程,对于以前认为结果正义要大于程序正义的我,对于Reasonable Doubt还应该存有幼稚认识和鄙视的态度——比起英美法体系我更倾向于大陆法体系,一知半解地对美国法律体系中的一些东西有着不满情绪:比如陪审团(Jury)制度,比如辩诉交易(PleaBargaining)多少无辜的人迫于精神压力而选择屈服和承认莫须有的罪名。对于合理怀疑(RD),我也多有不满,正如影片里那个负隅顽抗到最后的老人一样认为,合理怀疑一切都是基于陪审团自身的假设臆想,而非切实的truth和facts,对于相信人性本恶的我而言放走那些应该得到惩处的恶人,会带来对司法体制本身的彻底失望。曾几何时,我也开始尊重生命的珍贵——于是我终于了解到,合理怀疑在英美法存在的原因本身就是基于对于生命的尊重而非对于罪恶的惩处:如建筑师所说,这是“gambling on a probability”,不过即使嫌疑人有99%的可能性犯下罪恶,不能排除这1%也就说明他还有很大的存活几率。一切基于的假设是“所有人都是好人”,所以“他们都应该活下来”。

  我在观影半途中才开始做笔记,所以一些先前的细节已经记不清了。但是由发现的一个个争议点最后成功演变成一个个RD,我不得不佩服Davis不想当律师的建筑师不是好陪审团员。整理的争议点如下,正好也给没看过或是看过的朋友回顾一下剧情:

  1. 凶刀。一开始折叠刀店主和嫌疑犯的玩伴都指认插在死者胸膛上的凶刀就是嫌疑犯的,折叠刀店主也信誓旦旦地声称这把刀是独一无二的,故给了法官和所有陪审团员一个心理暗示就是凶手是此少年确定无疑。但是Davis甩到桌子上的那把款式相同的折叠刀首先证明这个“独一无二”是不成立的,给他人犯下凶杀案这一种假设提供了可能性。后来有坚持guilty的陪审团员在arguing的时候不小心错拿了Davis的刀当做凶刀,这个小小的细节说明刀被误认也是及其可能的。

  2. 证词。凶杀案中作证的两人对于凶杀案现场声音与影响vivid的描写也差点成为为少年定罪的决定性因素。但是Davis也发现了testimony中有夸大或是不实的因素。1)女人说当他看到少年杀人的一幕时是透过最后两截电车车厢的玻璃的,电车经过会发出巨大声响,电车经过需要十秒,如果少年大喊“我要杀了你之后”立即刺杀了自己的父亲,那么此时列车正好经过,老人是无法在楼下清晰地辨别出喊叫声就是来源儿子的。所以两人证词不相符 2)老人本身的证词也有极大问题,他是一个瘸子出庭都需要人搀扶,Davis的模拟实验证明了一个瘸子是无法在15秒的时间内跑40ft到门房,再开门看到少年跑下楼去的。一个精神矍铄的陪审团老人(我怀疑他是行为学家)通过证人的行为猜测那人是因为平时不被人重视,而请他出庭这一行为让他做出了过于夸张和不属实的证词。

  3. 动机。有人说少年弑父的行为是出于“激愤杀人”(其实我很奇怪,觉得如果这个case真的发生在美国应该会属于二级谋杀案,不应该被送上电椅),父亲儿时对孩子的虐待和打骂奠定了儿子报复的基础,而当时他又被父亲punch on the face,所以一激动下出刀杀人。但是这作为动机还是不足的。而老人听到儿子喊的那声“我要杀了你”也似乎证明了之后的谋杀是他所为。但一般说“我想杀了你”就一定证明会把杀人的行为付诸实现么?显然不是的,陪审团后来两人的争执中一方喊出了这一句话,Davis很狡黠地说,你会真的杀了我么?

  4. 犯罪心理和凶刀。一个背带裤男人发现了一个很重要的RD,这是我认为本片中最重要的一个证明少年无罪的推论。那就是少年在几个小时电影结束之后还返还家中,才被警察捉住。按照一般人心理犯案以后是不会再回到案发现场去的,一个人做出了“他是返还去取凶刀”这一合理的假设,但这一假设很快被推翻了。如果是基于慌张杀人后忘了取凶刀过了几个小时后想回家去取,那么为何刀身和刀柄上的指纹被细腻地擦拭过了呢??再者如果按照老人的证词少年杀了人后立即逃逸,那么应该不会有擦拭指纹的时间。

  5. 少年证词中的不确定因素。少年说自己当晚去看了电影,却完全不记得电影的情节,名字甚至主要演员。这点造成了“少年在说谎的印象”。Davis做出的辩护是emotional stress。虽然我觉得这种说法并不是那么有说服力,但是也算是一种说法。

  6. 用刀手法。死者的刀伤经过法医鉴定是从上往下的刺伤,而少年的身高是5.7英尺,父亲的身高是6.2英尺,这就意味着少年必须将刀高举过头再从上往下刺。而在场的一个人证明弹簧刀根本不是这么用的——因为少年是一个熟悉刀法的人,所以如果按照正常的弹簧刀握法这个伤口以少年的身高是无法造成的。

  7. 鼻翼上的眼镜印痕。老人观察到女证人的鼻子上有眼镜印痕,但出庭时她并没有戴眼镜。如果如女证人证词那般言之凿凿,她“睡不着一转头就看见了凶杀场景”,那么她根本没时间把自己的眼镜戴上——众所周知,睡觉的时候人一般是不戴眼镜的,这一点在一位陪审团员身上得到证实。但如果该女子是远视呢?当然,这也是一种可能啦。

  以上争议点最终导致了案情从一开始的有罪:无罪=11:1的情况下大逆转至1:11。最后一个因素老人也因为不得不承认自己把对于儿子的怨恨转嫁到了嫌疑犯身上和自己无法认为他有罪的事实下被化解。我顿时觉得,如果一开始没有以一颗善意的心和正确不带prejudice的态度来审视少年和案件的Davis,这个可能无辜的少年就会因为众人的疏忽而无辜死去。对他们的细细推敲和辩论证明了陪审团员们不少有端正的态度,也不会轻易把生命当做儿戏,尽管这个大翻盘来的假了点,加重了Davis的英雄主义印象。上升到价值观的高度,我又想到了去年模拟法庭中的富勒洞穴案和另外一个1884女王食人案中,一开始9位法官基本上都认为在被害人没有加入契约的情况下杀害并食用同类是错误和罪有应得的,但最后来了一个大逆转,最终我宣布了6人无罪的判决。或许是因为早已疲倦于思考这种艰难地命题,或许是因为真的认为极限状态下他们真的罪不至死,最后我自己也同意由一开始坚持的死刑判决改成无罪判决。以那个case来看,这似乎是我坚持司法实证主义的失败,不过实际上是因为我对这几个虚拟的生命实现了最后的尊重,更进一步说,认可了一直厌恶的功利加和。

  影片的另一个角度是人性的冷漠,对司法的漠视和人类永远无法摆脱的主题——偏见,的描述。影片三言两语刻画出了一些典型的人物,一些甚至没有出现的人物。插一句,影片中对于环境的设定也是十分精妙的,这和人物描写一起构成了完整的场景叙述:燥热的天气和不安的室内环境造成了浮躁的心态,打不开的电扇,抬不起来的窗,处处揩汗的陪审团员,干燥的想要cough drop的喉咙和因为天气过热而过敏难受的鼻子。这象征着眼前deadlock的死局,人们觉得厌烦,无力,难受,想要尽快摆脱眼前的困兽斗局。这种条件设定激发了人们性格中不堪的一个个表面——厌烦,冷漠,无关紧要,有些人偏执,易怒,好争吵,不注重逻辑和事实,固执己见的性格。最引人注目的就是那个戴帽子的男人——他一开始坚持认为少年是有罪的,认为这一切陪审团内部的商议都是无关紧要,他想要尽快定罪好提前离开前往自己已经买好的洋基队对巴尔迪莫的票的球场看球。可以说,这个男人象征着“Apathy”,对人性的冷漠,对于生命的冷漠,对于司法的冷漠,对责任的冷漠。他厌烦推敲,执着己见,自私自利,完全漠视自己作为陪审员手上掌握生杀大权的事实。但我们也欣慰地看到不少人对于司法还是有认真的态度。当时他因为厌烦或是的确有少年无罪的想法的时候宣布自己认为少年not guilty,他若无其事的态度激怒了背带裤男人——他走上前去,严厉的斥责他,其话语让我感动,于是做了摘录:

  “He is right, that is not the answer. what kind of man are you? you have said here and voted ‘guilty’ with everyone else, because there are some baseball tickets burning the hole of your pocket. Now you've changed you vote because you've sick of all the talking here? Listen buddy, who tells you that you have the right to play this man's life, don't you care? If you want to vote not guilty, that because you convince the man is not guilty but not because you get enough. And if you think he is guilty, and vote that way.”

  背带裤男人的存在证明了冷漠是可以被打败的。尽管帽子男人最后还是支支吾吾说不出原委,但是他却站在了无罪这一边。

  一个记不清楚长相的男士代表了“Prejudice”。他对于案情有很强的个人情绪的带入,对于贫民的不满和厌恶处处都可以从他的言行中流露出来。一开始他就义愤填膺地声称贫民区长大的人都是恶棍,没出息的家伙,导致在场一个贫民区出生的男士的强烈不满。后来他又发表了一个长长的演说,试图说服这时已经一边倒的大家相信贫民窟生产恶棍,混蛋,他们死了都不会有人注意,有人负责,他认为贫民区长大的孩子充满谎言不值得相信,所以要求大家赶紧定罪撤离。他的演讲引发了大家的不满,除了三个人以外其他人都起身离席,面对窗户背对书桌,不看演讲者以表明自己的不满和抗议。在最民主的地方,竟然有人对他说出“你快闭嘴吧”这样的话,这证明了人们的愤怒被他再一次挑起。可是很明显prejudice在社会中活不长久——大家都是明眼人,并没有人被这种拙劣的bias给欺骗。

  最后负隅顽抗的老人则代表了“Distrust”。他是一个可悲的老人,两年前儿子不听自己的话,被儿子打中下巴后被抛弃,至今儿子未归,他对儿子的爱也转化成了隐隐恨意,对于孩子的态度也变成了不相信。他把这种怀疑和不相信,对于欺骗的痛恨,和其父辈失落的威权转移到了其他事物上来,以至于影片中从头到尾他都在大声叫嚷,声称支持无罪的人是在“编造事实,欺骗群众”,“自己才是对的要相信自己”,还有“现在的小孩真是要得到惩处啊”,这些话语其实就是对于这种失落的弥补以达到心理上的满足。他并不像一旁的眼镜男一样注重逻辑和分析,只是一味地高声叫嚷,四处播散愤怒的情绪,导致最后几乎所有的陪审员都对他感到厌烦。他自认为自己不会被说服,认为自己并没有弱点——但其实儿子就是他的软肋。当他甩出钱包露出儿子的照片的时候,开始躲在臂弯里失声痛哭。最终他明白,哪怕他如何不信,他都不能不相信一个事实——他还爱着自己的儿子,深深地爱着。

  当然还有其他人。那个并未出场的少年的律师,不负责任,渎职失责,他并不想着为少年辩护,因为这赚不到钱,而作为辩护律师他本身也不愿意相信少年无罪;精神矍铄的老人,他象征着“经验”和“观察”,他最早站在Davis这边,眼镜闪烁着生活的沉淀和睿智的光芒,对所有人细致入微的观察不得不让人叹服;眼镜男,象征着“逻辑”,他提出的疑问和推论都非常有理有据,并没有一开始就被Davis说服,而是最后Davis亮出了关键性证据之后才最终屈服于逻辑。这些人物上的塑造导致了这一个短短的影片成为了精品——它既隐射了人类社会,代表了不同的价值观碰撞,又直接透视人类的隐秘内心。

  从Reasonable Doubt到人物分析,讲了太多。总而言之,这是一部富有力量的佳作。它挑起了我对于法律的内在情绪,其精致短小和深刻意味让我感到震撼。作为豆瓣高分9.3的作品,我并没有感到太意外。总之,如果日后我当导演,我还想拍一部类似的电影向西德尼吕美特致敬呢!

  《十二怒汉》影评(五):一个乌托邦的救赎@俊桑

  一个在贫民窟长大的18岁少年因为杀害自己的父亲被告上法庭,证人言之凿凿,各方面的证据都对他极为不利。十二个不同职业的人组成了这个案件的陪审团,他们要在休息室达成一致的意见,裁定少年是否有罪,如果罪名成立,少年将会被判处死刑。

  十二个陪审团成员各有不同,除了8号陪审员(Henry Fonda 饰)之外,其他人对这个犯罪事实如此清晰的案子不屑一顾,还没有开始讨论就认定了少年有罪。8号陪审员提出了自己的“合理疑点”,耐心地说服其他的陪审员,在这个过程中,他们每个人不同的人生观也在冲突和较量。最终十二人在长时间的对峙后终于达成了判决无罪的共识。

  这一本电影中的中心案件——儿子杀父,让我想到的是法国文学家加缪(アルベール・カミュ,Albert Camus)的那部西方现代主义文学(モダニズム文学)史上的名作《局外人》L'Étranger (日文『異邦人』)。其中和男主角(日文的名字:ムルソー)一起被同时审理的案件还有一起儿子杀父的案件。此小说披露的那种荒诞absurdity(日文:不条理),异化alienation,正是对现代性的控诉,也是对现代司法制度冷酷,非人性的异化的揭示。小说中主人公,一个安分守法的普通职员,ムルソー所犯下的偶然的杀人行为,竟然因为其在母亲的葬礼中没有哭,等生活细节的挖掘而被指判为蓄意杀人,最后被判处死刑。而小说中的一个细节一直让我很好奇,那个被认为是那一季中最重要的新闻炒作点的杀父案件会如何审判?

  《十二怒汉》中的中心案件就是儿子杀父,同时审理的时间也和加缪的小说《局外人》类似,是炎热的夏季。这本1957年拍摄的电影,无疑让人察觉到其中和加缪写自于1942年的小说《局外人》的潜在相关性 (affinity)。

  当然,其中的区别也是明显的。加缪让主角ムルソー在司法沉默中被判死刑,而在《十》一片中那个杀父的青年人(虽然同样美国的司法程序似乎不比法国好,也是不给被告申述的机会)则很幸运的遇到了8号陪审员的据理力争,最后说服了其他的11位陪审团成员,判其无罪。

  《局外人》渗透的是加缪存在主义式(実存主義 じつぞんしゅぎ、英: Existentialism )的悲观氛围,也为其之后的《シーシュポスの神話》Le Mythe de Sisyphe中对「不条理な論証」,「不条理な人間」,「不条理な創造」的讨论奠定了基调。那是一种对理性(りせい、reasion)的批判和不信任,也是经历过二次世界大战的西方思想家对于理性和科学,以及受其主宰的西方文明的反思和质疑。

  相反,《十二怒汉》中8号陪审员的那种正义感,对人的生死的严肃态度,对承堂证供的逻辑分析是康德(カント,Immanuel Kant)式的。在加缪看来正是这样的康德式的理性作为形而上学(形而上学 けいじじょうがく、英: Metaphysics,独: Metaphysik )奠基了西方现代性的荒谬(不条理)。相反的在片中的反面角色,则不是被指认为犬儒主义者,就是被暗示为非理性。而影片的大结局,人们在一连串的论证说服下,连最后一个人也因为对自己个人非理性执着的放弃而同意对少年的无罪宣判,似乎也可以看作理性对非理性的胜利。

  于此相比以欧洲为代表的法国思想家们通过对2次世界大战的反思,并不对理性抱有太大的希望,而更多的看到的是理性的偏离对西方社会产生的异化和荒谬性,以及所带来的巨大的灾难(世界大战,剥削,殖民主义等)。这也是加缪的《局外人》所希望表达的气氛。

  而二战后的美国沉浸在胜利的喜悦中,经济飞速增长,并确立了西方世界霸主地位,《十二怒汉》剧本作者レジナルド・ローズ(Reginald Rose)在这样的背景下似乎更倾向于期待一个康德式的理性批判的回归来解决现代性所造成的种种问题,去纠正荒谬性和异化。其潜台词是,他把这个荒谬性和异化认为是非理性,而不是,是对理性的偏离。但无论如何8号陪审员的形象在现实的社会中过于理想化,如同是一个对现代性的黑暗起拯救作用的弥赛亚(メシア)的形象。因此此片最后的圆满结局,那最后的救赎是非常乌托邦的。

  《十》似乎是始于对存在主义哲学问题的承接,运用了一个侦探小说惯用的理性分析,强调正义和人性,最后却只能期待一种不切实际的拯救。

  《十二怒汉》影评(六):拷问

  看到开头的威武狮头,忍不住感慨一下岁月的无情,世事的变迁。我们总是看到开头,猜不到结尾,就像这部伟大的黑白的电影,12个陪审员压倒性的认为有罪的开头,却以完全相反的方式结尾。

  在观看的过程中,我忍不住落下泪来,12个陪审员里,可以看到形形色色的社会之人——纯粹履行义务,赶着回家看球赛的;对贫民窟存在根深蒂固偏见的;注重细节的;思维发散的;严谨刻板的;心怀难言痛楚的,悲苦孤独的;还有——人性悲悯的人。

  “我不能确定他无罪或有罪……”一个人,只有一个人,在集体举起了“有罪”投票的时候,坚定地说出了这样的话。

  于是,对人性的拷问开始了。

  撇开陪审员制度不谈,作为社会人的我们,每天也生活在或大或小的集体之中,求同存异,举手低头。当身边的大多数都告诉你,你是错的的时候,你又会如何?

  A坚持——坚持自我带来的孤独痛苦……

  放弃——在经历挣扎的阵痛之后习惯了悲哀的麻木……

  C融入——与主流社会始终保持一致的纯粹信仰……

  影片以A选项结束,看到这样童话般教科书式的结局,我激动得哭了。

  《十二怒汉》影评(七):无理的愤怒

  二刷《12怒汉》,仍然精彩。 第一遍时,更多停留在整体上。全片节奏的渐进与停顿,实在太棒。作为旁观者,就这样看着一堆男人互相撕逼一个多小时,一点也不觉得无聊,还有些个跌宕起伏的意味。甚至于害怕错过细节,而不愿让大脑停下来思考一下故事的主题深意。 不过,今次想讨论的仍然不是主题——至少不是最显而易见的那个主题——这次更感兴趣的,是这几个人。 参加讨论的陪审团有12人,12个angry men。会觉得他们精彩,是因为他们太普通太真实。他们在讨论时的表现,让我看到了太多人的身影。对,就是我们身边活生生的那些人。所以,这应该是全片最精彩,也是最可怕的地方吧。 讨论开始前,一群人随意闲聊着。 要么闲扯话题,要么大谈自己的工作,要么表示自己很赶时间;说到案情,要么觉得很有趣,要么认为怎么样都好,要么言之凿凿武断结果。气氛很轻松,好像这只是一桩与己无关的社会趣味,谈笑间他们就能搞定这次陪审任务。 而只有8号一脸严肃。 短短几分钟,各人性格尽显。 第一轮投票就像是一场玩笑,但也是群体行为的一个完美缩影。 群体中,并不总是所有人都在意行动结果的,很多时候他们或许只是为了避免“麻烦”,便跟随着众人的是非而是非。当所有人意见达成“一致”后,便形成互相之间有联系的群体。此时,若是还胆敢有持反对意见者,就必然遭到排斥和指责。 “我们都同意,你为什么不同意?”注意,这个句子中他们想要强调的是前半句,“我们”。 而此处充当这个胆大妄为的反对者的,当然是8号。 图 眼神,举起的手,都有不同情绪:GUITY 几乎同样的场景,我们还可以在片子后半部分看到。 当本来的少数渐渐成为多数,之前多数中的顽固分子3号,就成为了现在的少数。压力自然倒向他那边,而当然,最终他也会缴械投降。 此时我们或许会说,这是正义的胜利,“真理是掌握在多数人手中的”。 但是,如果我们用社会学的观点来看,这或许只不过是又一次话语权的转移而已,人类从众的属性再次得到证实。 比如7号和12号,与其说他们是被说服,不如说是被“劝”服。他们不是因为心中的相信而改变看法,而是群体中风向的转变给他们带来了压力和选择的可能,于是“顺其自然”,倒戈向“真理”的阵营。 图 新结成的多数同盟:NOT GUITY 再回到最开始。 第一轮投票时,为什么大家轻而易举地就肯定男孩是凶手?通过他们之后各自的阐述我们可以看出,一部分理智的人是因为某些关键证据,而另一部分,则完全是因为刻板印象。 某一类人是什么样,那么与这类人有相同特征的人一定也是这样,这就是刻板印象。 刻板印象在平时的生活中是有积极作用的,它帮助我们在见到新事物时节约判断的时间和精力。比如朋友给你介绍一个新朋友,你可能会通过对方的穿着还有谈吐等,形成第一印象。这一判断有一定准确性,但绝不是绝对。 刻板印象的信息可以作为参考,但完全依赖的话,则会形成偏见。 片中几乎每一个人都对被告带有偏见,只是表现得或隐或显:因为出身贫民窟,所以他会杀人。这个观点的逻辑并不成立,因此建立在此基础上的结论也是没有根据的。 图 因为出身贫民窟,所以他会杀人。 12位“怒汉”中表现得最愤怒的当属3号。或者按照习惯,我们可以把它当成全片的大反派。而其他正派角色的任务,就是“打到”他。 如何打倒?用事实说话?没用。到最后,几乎每一条证据都受到了合理质疑后,他却仍然坚持,咆哮着:你们都瞎了吗,为什么这么明显的证据都看不到? 我们知道,真正瞎了的其实是他。或者说,他根本就不关心这些证据,他只是坚持这个男孩是凶手。为什么?因为他被自己心中的伤痛蒙蔽了双眼。同样经历了来自儿子的伤害,在他眼中,被告就是他儿子的替身,他要惩罚他,哪怕罔顾事实真相。 卡耐基教我们,人们只关心自己所关心的。诚不我欺。 图 是对被告说,也对自己儿子说 说完“反派”,再来看看正派代表。 8号从头到尾都表现得一身正气。但却并不惹人厌恶,不会让人觉得自以为是,原因何在?我认为至少有两点。 首先,他从头到尾没有说“绝对“,反而一直强调“it's possible”。 是啊,一切皆有可能,你并不能否认。而面对人命大事,哪怕是有一点值得怀疑的地方,就不应该随便说肯定。 概率是一种更科学的思考方式。 其次,他从不随便打断其他人,且愿意询问意见,善于倾听。特别是最后一点,倾听很重要。愿意认真倾听对方的人,对方也会更愿意接纳你的意见。 在这一点上,10号是一个很鲜明的反面例子。他总是嚷嚷得很大声,他总是故意无视他人,他总是打断别人的话,甚至出言不逊。结果如何?所有人在受够了他之后,选择集体无视他。 沉默以对这场戏,很有力量,也让我们看到了无理者的外强中干。 如果没看过电影的人可能会好奇,8号是如何实现大反转的?除了上述提到的两点个人行为上的优势外,其实他还使用了直接的策略——以彼之道,还施彼身。 这也是了不起的兰迪的绝招。詹姆斯·兰迪是一位魔术师,以拆穿所谓通灵术而著名。他善于直接借助谬论中的内容设置陷阱,以此揭示真相。 8号也有用到这招。在讨论“我要杀了你”这句证词时,8号认为这句话或许并不存在实际意图,但3号却坚持这样说就会这样做,可之后3号在暴怒时就当着所有人的面朝8号喊出这句话,前后矛盾。 还有一例,在跟理智的4号讨论记忆的准确性时,4号认为看过的电影就理应记得演员和片名,却在被反问时自己也回答不上来自己前几天看的电影,不怎么流汗的4号也终于流汗。 用你自己所坚持的理论驳倒你,这就是以彼之道,还施彼身。 图 ——我要杀了你! ——你是真的要杀了我吗? 愤怒是一种情绪。当我们感到愤怒时,总会认为是其他什么东西惹火了自己。但有的时候,你的愤怒或许并没有自以为那么有理。 一个真正理智且了解自己的人,是不会随意生气发怒的。他们更愿意溯源问题所在,并想办法解决,这才是根本。否则,你只会一次又一次地被情绪牵引,不得自主。 从这12位angry men身上,我们或许可以有所启示。

  《十二怒汉》影评(八):“真实的不合理”的合理存在的可能

  开头1分钟到进入法庭之前镜头切换了N次,牛逼,导演在挑逗一场高智商的游戏?

  少年案犯是印度人?镜头隐去玩的不错,少年的眼睛在场景切换中低垂下来。

  镜头摇的真棒。顶部,然后摇向右侧(向右摇之前先向左下调风扇的人来了一下),又摇向左侧,然后又右侧。

  长镜头,超牛逼的长镜头。

  第一次假定表决,11票赞成1票反对。投赞成票时有四个人迟疑了才举手。

  “十一个人判定他有罪,让我很难举起手赞同。”

  第一个认为有罪的陪审团成员的发言与他的观点支持的结论只能是或然的关系,而非必然。

  第二个陪审员的问题在于他相信的证词和现实之间没有经过互相验证。——但是到了这里电影很明显已经陷入了一个艺术构思空间,投反对票的这个人,被认为设定至一场逻辑游戏当中的意图太明显了。所以,这部电影还是一部将创作者自身设定为造物主的角色之一而进行的,接下来所有的投赞成票的陪审员的观点和推论一定是有各种疏漏和错误,或者逻辑错误的。

  第六个陪审员,提出了杀人动机,这点很重要。

  第七个陪审员的观点完全是占在嫌疑人有罪然后罗列一些事例来靠近这个结论,而恰恰这些事例又与案件很接近,但是同样不能对证有罪。

  第八个陪审员开始倾诉自己的情感生活——这在中国是不可能的,中国人从来不直接倾诉自己的情感,尤其是跟自己从来不认识又要马上陌路的11个人倾诉,在一个所谓需要理性判断一个嫌疑人有罪的封闭空间里。

  话题开始跑题,有人开始认定贫民窟孩子的素质,——这种偏见在中国从来不少,经济发达对经济不发达地区人的歧视和偏见——第五个陪审员开始提出质疑,因为自己就是贫民窟中长大的人。——毫无疑问,所有演员都角色到位,甚至有些还非常出彩,第五陪审员就是这样的演员。

  导演控制演员的节奏上非常娴熟,从镜头推进到情节推进,再到角色起伏都掌控的非常有味道,不过如果仅仅以观众的角度去看很过瘾,如果从单纯的技术角度看,又有点技术太过于娴熟的意思

  从反对票陪审员的推论开始,大胆的提出对两个证人证词真实性的疑问。

  这里有个问题在于——证词的真实性与合理性之间的关系。

  证词应该存在一种叫做——“真实的不合理”的合理存在的可能。因为当证人认为他所能得到的结论是真实的情况下,他会基于个人出发作出真实性的证词,但是这种证词是否合理,是一个关键性的问题。

  而投反对票陪审员恰恰就针对了这种所谓的真实证词的不合理性进行质疑。(这特么完全是一场逻辑的较量)

  在完成每个人发言权的过程中,往往会有人的权力被忽视或者自动放弃掉,这个总是很正常的,也是对那些所谓权力绝对平等的一种嘲弄。权力绝对平等可能是存在的,但是通过什么样的手段来维护这种存在的实施往往是有趣的问题。26:00

  26:50开始有点象杀人游戏了(有个疑问,到这里所有陪审员的疑问都应该是警察在侦破案件的时候应该提出的,难道外国警察的指责只是负责抓人,嗯哼?太低端的工作职责了吧。)

  凶犯的刀子很漂亮,巧的是反对陪审员也买到一把,自然这是编剧的情节设置,这种最终的逻辑游戏,是可以忽略所谓现实真的存在一个陪审员偶尔买把刀就象凶器的。

  可能性不是很大,但是有万分之一的可能证否,想起前段时间关于宣化辽墓莲花的问题哈。

  如果电影最后宣判嫌疑犯无罪,那么真实的犯罪没有被查出真相,也就是说这是一场没有犯罪现场,没有最后真凶的另一种形式的侦探或者推理小说电影。

  第二次投票建议是一个非常好的设置,从技术手段上将那些在舆论一边倒中报有不同观点的人分离出来,让他们独立发表意见,这也往往是举手表决的误端。而真正的第一次投票的11票赞成实际上,并不是绝对的11票,这才是人性的奥秘。

  但是人性必须通过不断的不同的各种理性手段,将它们从感性的左右中解放出来。31:36

  电影的精彩也在这里,那些本来第一次投票中不想主动付诸理性的思考者,也会自动介入。那么结果就是也许会跟第一次投票完全相反。而反对陪审员在电影进行到三分之一的时候提出这个技术手段,实际上也推动了电影将深层的人的社会心理支配行为的一个埋伏使故事更向纵深发展, 不但可以向后决定电影走向,还可以让观众向前质疑,所谓的11票赞同的可靠性。精彩的设置。结果一定不是一两票反对的。

  镜头的预见性,非常棒,总是在恰当的时候提前设置好。

  反对票陪审员的职业是建筑师,阿门,多么那什么啊哈哈哈哈哈。擦指甲的细节也很好。

  所有认定有罪的人很明显的一个特征是——相信,所以在面对选择一个人生死的问题上并不那么认为更严谨有必要。所以群体性的趋同心理往往是十分值得怀疑的,无论是什么时期 ,任何时代。

  反对陪审员提出一个很好的问题:如果被审判的是你自己呢?

  40:24,问题出现了,街对面看见少年杀死父亲的时候正好街中间过了一列车,而少年楼下听见少年喊杀人的时候正是电车出现的时候,那么通过开窗就能听见窗外电车驶过时楼上的声音么?

  两个证词出现了矛盾。

  42:03,电影开始提出证词之间出现矛盾了。

  45:40,两个镜头切换几个陪审员的角度很棒。

  老人陪审员在分析老人证人的时候很可能就是在分析他自己。

  两个证词矛盾的地方,看起来似乎很巧妙,但是从抓捕嫌疑人到身派能中随便任何一个环节如果有人负责,都应该被看出来,而只有在最后的陪审员讨论环节才提出。要么是剧情上设置的失误。要么是,——强烈而含蓄的批判了整个司法系统的昏暗或者无所作为,甚至那个贫民窟的孩子很有可能来自印度,或者即便不是印度随便什么国家的贫民孩子在当时的社会中人命价值的低廉。

  难道这是赞扬民主的一部电影?不知道多少赞颂这部电影反映出民主精神的人到底是不懂民主还是根本看不懂电影。不懂民主另说,如果连电影都看不懂,那么谈论的民主,是否也是11票赞成谋杀成立的陪审员呢?这是电影之外在中国另一个绝妙的讽刺,非常讽刺。

  刀的指纹被擦掉了,这是很重要的一个矛盾点。如果一个人买好刀子去杀人,却把凶器留在现场,而把指纹都擦掉,这是荒谬的。

  实际上当庭就有很多疑点,而陪审团却有11个人轻易的投了有罪,这也在讽刺,当案件的主角——一个来自贫民窟的孩子杀了他的父亲,一切都符合一个社会大多数偏见的可以忽略理性甚至最起码的理性的审视。——如果将这看作是对民主的赞同,那么也是先狠狠的嘲讽了警察和法官、律师之后的一种所谓赞同,甚至这种所谓赞同并不存在。而剩下的电影本身就是一种不想张扬的扇嘴巴子。看这种骗子谁能联系到制度的优越性,谁就是被扇嘴巴子的。即便被扇嘴巴子的人不喜欢他的所在国家的法律和制度,也不等于他们在赞美另一种制度的时候不是同样应该被扇嘴巴子的人。因为很简单,他们都是11票赞成者中的一个。

  51:54,第三次投票动议,这是趋势转化的最有意思的地方。

  如果我们允许冷冰的仅仅动用理性的考虑剧本的矛盾冲突性,而撇开是非正确的话。也许在质疑中不断的投票往往是摧毁11票赞成的最有效的办法。那么如果这种技术设置假定是有问题的话,应该反对不断投票,如果假定是没问题的话,应该赞成。但是问题来了,如何界定技术手段的合理性?这只能依靠当时的双方的心理认同来确定。所以这也是有趣而荒谬的存在。它并不是完美的,但是它存在,并且带有似乎不可调和矛盾的存在。

  52:50,有一个问题,怀疑有罪的合理性,在非黑既白的情况下,往往是无罪的可能性的判断前提。但是这样的判断可能也是有问题的。不过既然限定了假设的必要性,那么合理性应该是最后找到真实的凶手才能判定嫌疑人这个少年真的无罪。

  53:28,老头的证词出现问题,听见楼上倒地声如何在门口看到少年破门而出。老头移动速度不可能那么快。

  中国电影的困境在于剧本,好的编故事的人。当代小说的窘境决定了剧本的萎靡,决定了电影工业的一个链条是缺环的。中国电影但凡导演改编他人小说作品往往凑合,如果自己当编剧就会排除无极、黄斤甲、太阳朝样生气这样的垃圾出来,即便这些影片不是垃圾,对于已经显露自己非凡导演才华的大导演们来说拍出垃圾片也是合理的解释。

  58:46,黑白片时代的演员的表情和肢体语言真的是一流的棒。五个人的神态,情绪……

  每个镜头,每个人的站位都如此经典,以至于随便按下暂停,画面停留都会是一个完整的有情绪有纵深的表达。

  59:46,按下暂停,这个构图多完美,10个人,无一在镜头之内被遮挡,每个人的感觉,内心……对应者暴躁的陪审员的视角的存在。一种空间关系。

  每一个群体中总有几种人组成:想当领导者的领导者、没有想法的无所谓者、依靠情绪的狂躁者、拿心理缺陷当理性的社会心理病患者、片面经验至上而没有阅历又总想拿个人喜好当作真理者、经验多到不想调动理性的老筒子、纯粹理性的有经验的沉稳的质疑者往往却不一定有,即便有也是决少数的少数。

  不知道陪审员如何挑选和如何确定,但是实在不喜欢这种东西,一个人如何可以确定自己可以和其他人确定另一个人的生死呢。

  50年代的法院会议室里有单独卫生间,卫生间有擦手器,却没有空调。电扇恰好坏了。窗子不够灵活。所以,其实印度人如果认为他们的车站里没有空调也是正常的。

  主持陪审员说的足球应该是橄榄球。下雨,暴雨,因为天气昏暗打开电灯,所以电扇电源也开了。也就是说电路在一起,那么为什么呢?因为白天不需要电扇,哈哈哈哈哈。

  因为电扇并不是必要的单独配备线路的电器。所以这种早期工业文明的设计思想在印度也可以看到。但是中国就不会,中国人会哪怕一个吸顶灯也会设置成单联双控,在它还没有足够老化到被淘汰的时候,大楼已经被拆掉盖新的建筑了。

  80:05,每个演员的走位是如此精到

  87:00,反过来,如果让12个人同时推论来证明两个当庭证人的证言是不合理的这往往也是需要很大的挑战的。

  接下来,这个时候导演安排了最后一个赞成者,来满足还有疑虑的观众这个质疑。

  也就是说导演在玩一种和观众进行思维角斗式的互动,但是某些地方看似无懈可击却也是最俗套的电影工业游戏。这就是真实的生活。推断有罪是容易的,推断无罪看似艰难其实也很容易,如果从逻辑上来看,但是真相永远是难以接近的。把这部电影捧的太高仅仅是因为想将它捧高的人心理缺失一种电影中的同样场景的现实存在,所以因为需要一个东西而证明它的合理性恰恰就是电影中所反对的地方。那些将这部电影捧到无以复加高度的人就是11个赞成的陪审员。

  真相永远是一种看似合理的可被质疑者,它的存在就是为了证明不确定本身永远是一种存在而不是现实。

  这部电影只是部技巧性非常高的电影,除此之外,它什么都不是,它只是它自己,才决定其艺术性的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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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怒汉》影评(九):美国为什么强大?

  每个人都是理性的逻格斯。每个人都有公平表达自己意见的权利。在意见的交汇和权利的碰撞中,接近那个其实就在近处的真理。真相(fact)从来都在那里又不在那里。如果说日本的《罗生门》表达了东方对于真理本质性遮蔽的疑惑,那么《十二怒汉》则表达了西方对于去蔽的要求。

  孤军奋斗的不是8号一个人,而是“合理的怀疑”,一种探求真理的态度。区别于这一态度,出于个人偏见形成的判断便是谎言。

  民主程序是浪费时间的。法官的裁决可以在一秒钟内完成,但是检验真理的时间永远不会有任何定期。

  逻辑,证据,推理能力,是人们在事物面前所拥有的最强武器。

  这不是美国人独有的精神,却是美国,西方社会之所以强大的原因。

  中国集思广益的精神,最终变成了一言堂。这背后是一种主持人效应。

  影片中,12个人中有一个是主持人,但是他的职责不是凌驾于他人之上,而是仅仅维护每个人发言的秩序。而中国的主持人是裁判长,它居于发言者的中心位置。他的职责是最终将消息汇总,形成统一意见。

  影片中充满了争吵。但是我们会很欣喜地看到,为真理而争执,是触摸真理的边界的光。

  而绝妙的是,在这一切结束之后,大家散回到各自生存的角落中去。看起来什么都没有改变,却有最深的力量在运行。

  《十二怒汉》影评(十):(七十二)是不是电影史上成本最低的电影?

  这个名字翻译的也是不好,听起来跟十八罗汉有什么关系似的。其实讲的是一起谋杀案,审判过程已经结束,陪审团的十二个成员来裁决到底是有罪还没无罪的事情。故事的绝大部分情节都是在一间屋子里发生的,故事的情节也完全靠这十二个人之间的对话来推动。从这个角度上来说,这是一个我从未看过的题材。正是这样简单的模式,才让这个片子变得非常考验导演和编剧的技巧,非常考验每个人的演技——毕竟与其叫它是电影,不如叫它是话剧。这也是这部片子成为经典的最主要原因。

  片子中间的辩论过程确实相当精彩,完美地由每个人的情绪、性格、对话来往前推进。唯一缺掉的一星是结尾让我感觉有点空荡——就这么结束了?我本来以为会有什么峰回路转石破天惊的剧情转折,然而是我想多了——一定是我关于阴谋论的电影看多了。

  通过这部片子认识了陪审团制度和它的强大,但是可能这是一部理想化的电影吧,毕竟大家在讨论室说的所有的话都是推测,事实到底是怎样的?片子没有交待,很多人也都认为不需要交待。好吧,我只是觉得,有点意犹未尽而已。

  —— 2015.8.5 23时,SJTU·Institute of Data Science,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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