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灵修:立即的顺服
今日经文:“我急忙遵守你的命令,并不迟延。”(诗篇119:60)
一个可爱的青年人一听见尊长吩咐他作什么事,他一定要立时起来去做那一件事。纵使他当时正做着一样事,他也要把那件事暂时放下,先作尊长要他做的事。如果他当时所做的那一件事是绝对不能放下的,他也要立刻答应,并且说明原因。及至把那件事做完,或告一个段落之后,不做任何别的事,先去做尊长所吩咐他做的那一件事。他这样做,证明他真是尊重这位尊长,看这位尊长的事比自己的事更要紧,也证明他是爱这位尊长,因此时刻准备着要为这位尊长服务。这样的青年人一定会得尊长的喜爱。大卫在神面前就是这样。他一得着神的命令就急忙遵守,并不迟延。他看神的事比他自己的事更重要得多。他为遵守神的命令,不惜舍弃自己的便利与享受。他认为他生活最大的本分就是遵神的命令,行神所喜悦的事,他不以遵守神的命令为重担。他以这事为他的喜乐和享受,因为他爱神。我们不也应当这样做么?每逢读圣经或听道的时候,得着了神的教训,就应当立时起来遵行,决不迟延到明年,也不迟延到下月,或是明天。当日就照着行,当时就照着行。并且不计较因着这样行是否会受什么劳苦?是否会有什么不便?是否会遭什么羞辱?是否会遇什么损失?因为如果一计较这些,我们便会因此退缩顾虑,不肯顺服。在这种情形之下,我们便会寻觅许多理由来为自己开脱,为自己辩护,证明我们不遵守神的命令是有充分的理由的。其实这些理由没有一个是真正的理由,真正的理由不过是我们不肯顺服,不敢顺服而已。如果我们不计较一切,而且毫不迟延的去遵守神的命令,这些危险便都无从发生了。我们是否真实爱神,也可以在这件事上试验出来。当你最爱一个人的时候,你一定把他的事看为最重要。不用等他说出什么话来,只要你一看出他有一种需要,或是看出他心中喜爱什么,你一定会急忙去为他做那些事,并且甘心地做,积极地做,不但不以做那些事为苦,而且以做那些事为乐。照样,我们若真实爱神,我们也会这样做,何况我们还听见神的命令呢?
选自《王明道文库精选集》,浸宣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