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发了疯地读书,还能追上早已远去的他吗?
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你不必讶异,更无须欢喜——在转瞬间消灭了踪影。——徐志摩《偶然》
R 走的时候我去送他,小心躲闪着不让他和他的家人看到。送别于我而言向来都只是一个人的事,一个人出去,一个人回来,一个人失落,一个人远远地看另一个人一眼,假如这也算是送别。
R 那天穿着黑色的奈克 T 恤,深色的牛仔,斜挎着一个包,同母亲走在一起。上火车前他冲家人朋友笑着挥了挥手,然后带一丝留恋地,意味深长地望了空阔的候车室一眼,那一刻我好紧张。我多么希望他会看到我,然后也笑着冲我挥挥手。但他没有,又或者已经看到了,只是没认出是我。
我一厢情愿地以为那一眼是为我而回注的。现在我知道那不过是要远走高飞的人临行前对故土的告别。R 要去美国。
R 说,我过得很好,就是语言还有些障碍。
我说,喔,那要努力学英语啊。
R 说,哎,数学倒是简单得不行,英雄无用武之地啊。你真不知道美国中学是怎么考数学的。先给你一道题,做不来?好,没关系,那就换一道简单的。还做不来?那就来试试更简单的……
R 说,毕竟无论用什么语言讲什么话,数字是不变的。美国有个寻找外星人的民间机构,一天二十四小时向外太空发送信号想寻找外星人。你知道他们发送什么信号吗?
我说,数字吧。
我说,你需要慢慢适应。
我只见过 R 的母亲。他的父亲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去美国发展事业,因此 R 从小都与母亲住在一起,几乎没见过父亲几面。初二的时候他父亲回来了一趟,要带家人一起走,但 R 拒绝了。他说,他想在这儿把初中念完。父亲无奈,只得依他。
初中时我与 R 是同桌。同桌也许根本算不了什么,只是胳膊不小心碰在一起时,他漫不经心地道歉,而我偷偷地脸红而已。那时候的我就像一株发育不良的蒲公英,但却不能用苍白那种略带点凄凉的美丽的词语来形容自己,只能说是脸色蜡黄,羸弱、瘦小,体质极差,一在人多的地方多站几分钟,就会心慌、出冷汗,甚至昏厥。小学四年级,在主持升旗仪式时(我是大队长),我因为低血糖当着全校师生的面晕倒,后脑勺重重地撞在水泥地上。身后几步处就是台阶,倘若当时站得再靠后几步,也许我就再也站不起来了。那是我平生第一次晕倒,也是第一次住院。我直到现在还记得去医院的路上我一直在不停地呕吐一些黄水。妈妈说,她当时吓坏了,据说呕吐是大脑受撞击时最危险的征召。上初中后身体仍不见好转,初中的第一次体育课上又旧病复发,眼前一黑,晕了过去。但那次却没住院。R 就排在我后面,他在我向后倒去时伸手一把扶住了我。然后我蓦地恢复意识,恍恍惚惚地,周围的世界似显出一种诡异的蓝黑色,阳光像中了毒般灰暗,眼前掠过一张张脸,一张张变了色的、似被蓝黑颜色描了一遍的脸,耳朵里听到一种奇怪的、尖厉而低沉的声响,以及一些嘈杂的人声,像是从很远很远的地方传过来。我觉得自己仿佛有点魂魄出窍,仿佛随时都可以离开这个变了形的世界。然后我听到了 R 的声音,那么冷静,那么有力而从容不迫,喧哗中只有他的声音是没被扭曲过的清晰:快点扶到医务室去!接着我便觉得自己像幽灵一样被人拽着托着歪歪扭扭地走,走过一张张脸和暗色阳光铺就的路。
那以后 R 便对我特别地照顾。他督促我吃早饭,告诉我怎样搭配早饭最合理。他甚至为我买了一袋葡萄糖,告诉我补充葡萄糖就是补充血糖。他教我一旦觉得呼吸很累,心慌,出冷汗,就要立即躺一会儿或者坐下来,喝点糖水,以防昏厥。他说这些用的都是一种漫不经心的口吻,就仿佛是顺便提一句似的一带而过。
早上或中午他总会打招呼般地问一句:去吃饭了么?用的依然是种漫不经心的口吻,可我知道那并不单纯是礼貌性质的问候。他是在关心我。只是那时甚至以后很久,我都有不明白这种关心究竟意味着什么。
相处久了后便发现,R 无论对谁都是那样温存敦厚,几乎可以说是无私。而我,只不过是无数他关心的人之中的一个。他的数学成绩很好,经常会有女孩子——大多是相当漂亮可爱的——来向他请教数学问题。那些女孩子常坐在我位子上,而我只得让到一边。有时候看到 R 身边有那么多花枝招展的女孩,就有一种想找个地方藏起来的冲动。那么寒伧土气、面黄肌瘦的一个我。好像是某个童话,穷姑娘遇上了她的白马王子;我就是那穷姑娘,R 就是白马王子,唯一的不同,是 R 不是我的。(人生感悟的句子 www.wenzhangba.com)
初二以后我便极少出现低血糖的症状了。R 却一如既往地那样问候:去吃饭了么?我便点头微笑说,吃过了;或者说,这就去吃。只是除此之外,R 与我便极少有别的什么带感情色彩的交流了,言谈不外乎作业学习。他的关心就像他给我的葡萄糖,是种纯白细碎的粉末,看似诱人的甜,兑上了水却总是淡而无味,除非加得足够多——可是,R 的关心永远只是那么一点,若有若无的那么一点,怎么都不会甜。但即使不甜,它也已经成为我生活的一部分,一旦有一天失去它,我的生活便不再完整。
我知道有一天我会失去他的。可是我居然还是这么愚蠢地,把我的心寄托给那一点关心了。
R 说,我们的体育课居然要学交谊舞,郁闷啊。
我说,哎,比跑八百好吧?你没出洋相吧?
R 说,还好,我还蛮幸运的,一个新加坡的女孩带着我跳的。
我说,长得怎么样?
R 说,还挺漂亮的。真叫那个衰呀,整节课被她牵着兜圈子。
我说,喔。看起来挺好玩的。她叫什么?
R 说,Kitty。
我说,喔。
初三我发了疯地读书,我决心要上这个小城最好的中学,因为我知道 R 一定会考上那所学校——或者不如说,我以为。那天我剪了头发,R 见了惋惜地说,为什么剪了,你留长发会很好看的。我说,因为想考重点中学。R 笑说,这样啊,那可一定别辜负你的头发,要努力喔。我不假思索地说,当然要努力的,我想和你上一样的学校。
R 的脸色马上变得有些难看。他有些尴尬,然后便把他要去美国的事告诉我。
喔,我有些呆滞地回答,勉强挤出一个僵硬笑。我知道 R 的父亲在美国的事,也知道迟早有一天 R 会移民美国,只是没想到会这么快。
R 避开我的目光,有些低落地说,其实爸爸早想就让我去加州,他甚至都已经找过班主任,是我自己要留下来读完初中。
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在心里暗暗发誓我要考托福,高中一毕业就去考。我一遍遍地对自己说,我要考托福。我发誓我要凭自己的努力一步步地向 R 靠近。我想着「有志者事竟成」那样美丽的箴言,对自己说你一定行的,然后开始疯狂地学英语。写字台、书橱、床头、衣柜、窗台、墙上以及门边,甚至是卫生间,每一个角落都被我贴上小纸条,上面记满了英语单词、英文诗歌还有名言警句。我试着以三千不到的词汇量去读原版的英文著作,跟着磁带练习原声电影的对白,往笔记本上大段大段地抄罗伯特·弗洛斯特的诗歌,逼着自己背培根的散文和马丁·路德·金的演讲。我天真的以为这真是一个丑小鸭的故事,只要等待,就一定会等到那个美好的结局。
中考前 R 在我的同学录上写道:
See? I’ve stayed here a year more, because of you, who made my memory so beautiful.
就这么一句话。就为这么一句话我决心以一生为赌注去追赶他。
初中毕业典礼那天,R 把 QQ 号留给了我。我告诉他,爸妈不让我上网,所以家里没有电脑。R 说,总有一天你会有自己的电脑的,我可以等你。
我可以等你。我可以等你。我把这句话曲解了,把它看成是 R 对我的莫大的鼓励。我以为他会等我考上托福,等我搭上飞往旧金山的班机,等我有朝一日变成白天鹅,可以毫无愧怍地站在他身边。可 R 不过是等我陪他聊天而已。
我以英语将近满分的成绩如愿考上了重点高中,而 R 去了美国。他就这样突然地从我生活中消失了。我的生活轨迹是一个小圆,而他的却是一条直线,有一天我们偶然有了一个交点,可相交之后便不会有再见,他可以笔直地走他的路,而我却必须继续沿着我既定的轨迹绕着某个可笑却无法摆脱的中心周而复始地走下去。如果说我想离开这个圆,唯一的办法就是不断地很快地绕着圆走、走,直到积蓄起足够的加速度可以使我摆脱圆的向心力。我是那么天真地笃定地相信我可以做到,就凭所谓的努力与回报成正比;可是我却忘了就算有一天我果真摆脱了那个圆,那时候的我还能追上早已远去的他吗?
(未完。)
本文节选自《半个世界下雨》,作者刘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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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踩着风刘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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