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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那些被欺凌的日子

2017-05-13 作者:火星人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说说那些被欺凌的日子

  在小学阶段,行为举止与班上同学不同是“罪大恶极”的事情,这极可能成为被欺凌的原因。在那个时期,班上分为主流群体、中立群体和被欺凌群体。主流群体总是表现得残忍、野蛮、可憎,他们时不时地的制造些没什么大碍的暴力事件,他们以凌辱行为举止与班上同学不同的学生为乐,比如拽住别人的头往厕所的墙上猛撞,比如把别人放到门缝里挤挤,比如把各种垃圾塞进被欺凌同学的课桌,比如放学的时候总把他们挤到后面不让出。通常被欺负的人越弱小,他们撞得就越狠越脏,挤得越狠越彻底,垃圾塞得也越多越脏,也越没人管,做这些事情也丝毫不会影响主流群体在班上及走入的社会的地位。

  如果你要尝试与众不同,就是绝对不可饶恕的,与众不同会直接把你推向被欺凌群体,也就是说,七八岁的年纪里,你随时都有可能成为被欺凌群体的一员。

  与众不同听起来简单,实际上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概念,可以划分为以下几种:

  第一,贫穷,是指你没有你该有的一些东西、比如耐克运动鞋、一定数量的零花钱、游戏机等等,这些罪的本源就是因为你很穷。

  第二,生理差异。诸如五短身材、瘦长难看、脸上斑点密布,龅牙、太胖,口吃结巴、难听的口音,肤色太黑,残疾、黄毛等等,这些都是先天的。

  第三,智力差异。太聪明,太蠢、太苛刻、癖好怪异等等,这些都是后天形成的。

  当时我们班上的主流群体的核心人物有三个。最强壮的是张鹏,他的肩膀比别人宽一半,谁要敢跟他干上一架肯定凶多吉少。嗓门最大的是李可,喊一嗓子,我们的心肝都要抖三抖。他们中的头是张钰,头儿是绝对领导者,只要一个眼神,他的忠实追随者张鹏、李可就知道该干啥,根本不用他动手。(伤感日志 www.wenzhangba.com)

  通常来说,你总归要犯一些上面提到的罪行才会拥有被欺凌群体的永居权。估计我每项罪行都涉及了。第一我是穷人,证明我是穷人的事实再明显不过了,因为我没有那些该有的东西。第二条和第三条我都有,大龅牙,有爱吃手指头的癖好。

  李可每次课间都会从我桌子旁经过,每次都会把我的文具盒碰到地上,每个课间我都会趴在桌子底下捡计数棒、橡皮、铅笔等。刚开始用完计数棒我总是呼啦啦全装进文具盒,李可的一碰,100来根小棒够我趴到桌子底下捡到下一节课老师进来为止。后来每次用完计数棒我都会把它们用皮筋紧紧地扎成一把,文具盒掉到地上后,我很快就会收拾好残局。在有一次被张鹏把我的头推到卫生间水池沿上的经历之后,为避免头被撞墙,我课间不上厕所。为避免被挤门缝儿,每次放学我都慢腾腾地收拾书包,等大家走完了我再走。在有了一次吃手指头被李可大喝一声,张鹏的一巴掌打在我手上之后的,我基本不在教室里吃手指头。

  渐渐地我从被欺压群体转变为中立群体,主流群体再抓不到我的欺压机会之后,他们给我取外号了叫“陈西瓜”,我简直伤心透了,只能求助于妈妈。妈妈找了老师。老师在课堂上公开申明,同学之间不许叫外号,因此这个外号并没有传开。我认为这是我被欺凌的日子的结束和新生活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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