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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岁男孩持刀伤人:带坏孩子的不是同龄人,而是父母

2018-07-05 12:01:08 作者:彼得 阅读:载入中…

13岁男孩持刀伤人:带坏孩子的不是同龄人,而是父母

  13个月前,赵女士经历了人生折磨时刻,她未满14周岁的女儿在自家楼下的空房里被劫持。

  被发现全身赤裸地躲在角落里哆嗦,脖子手臂和腿上到处是深深浅浅的刀伤,满目疮痍

  令人咋舌的是,行凶者竟是一个未满14岁的男孩,还是受害者曾经同班同学

  据新闻通报,施害男孩抓捕后因其未满14周岁,不承担刑事责任,很快被释放

  村委会家访时,施害男孩还冷冷地说了一句:

  “再这样闹,我还要去报复她的。”

  民警曾劝施害男孩家长孩子进行收容教养希望可以改造孩子的恶劣思想,但孩子父亲到相关机构看过后,拒绝申请收容所管教

  面对先是持刀伤人毫无歉意,后是知错不改还扬言报复的儿子教育缺失父母时候选择逃避,甚至包庇,这样的教育方式难免会让人沉思。

  托尔斯泰在《创作过程》中说:罪过,有时是在于环境丑恶

  对于这起案子,托尔斯泰这句话甚至可以说得更聚焦一些——

  罪过,有时是在于家庭环境的丑恶。

2

  无独有偶,这段时间有件搁置了一年的案件微博火了。

  去年,张小姐第一次来到杭州工作租房,没想到被房东楼某强行骗至房间,露出本性后的楼某推到张小姐,意欲强奸。

  好在张小姐一脚踹开楼某逃出了房门报警,才终止了这场可怕噩梦

  事情曝光网上才发现,楼某并不是初犯,经常强行发生男女关系后以男女关系为由搪塞;甚至给女生偷偷拍裸照,明码标价介绍朋友;约炮不成会对对象女生诽谤甚至动用武力……

  看似人模人样,实际是人面兽心、道貌岸然。

  更令张小姐失望的是,在与警方的取证过程中她多次被受阻。

  当然,最大的阻力,是楼某的父母。

  楼某父亲电话里对张小姐说:“XX局长都是我大学同学,不想因为这点小事麻烦他们。”

  在他眼里,儿子的强奸猥亵只是小事。

  楼某母亲更夸张,直接扬言威胁张小姐:“你把我儿子送进去,我让你不得好死。”

  “我就这么跟你讲,除非你是处女,今天我就OK,我谅解你,但是我知道你不是一个很正规的人。”

  言外之意是,不是处女就可以被她的宝贝儿子强奸?

  听到张小姐说要报警,走法律途径,她恼羞成怒,“上梁不正下梁歪的东西!你这个没有妈的东西!”……

  一个是张口闭口搬关系网来漠视法律的无良父亲,一个是为了包庇儿子恶语相向的蛮理母亲。

  夸美纽斯说:只有受过一种合适的教育之后,人才能成为一个人

  合适的教育,前提建立在合适的父母身上,不要妄想地狱里能够炼就出天使,父母自身,就是孩子的起跑线,父母这根底线歪了,孩子是不可能走上正道的。

3

  说来残酷,现今社会孩子的心智成长速度惊人遗憾的是,大多数父母的教育思维模式仍停留在过去的那一套里:

  习惯性推卸责任:孩子一出事,总是从别人身上找借口,摆出一副全天下就你对的架势

  常规性漠视思维:从来不重视孩子的需求喜欢将自已的意愿强加给孩子、控制孩子。

  只有极少部分父母,会反思自己,会优先从自身教育问题出发来思考解决问题。

  知乎网友@明月独享在网上分享过自己的一段经历

  带女儿在沙池玩,女儿拿着小桶和小铲子卖力的挥舞着。

  来了一个妈妈带着儿子:“来来来,玩这个小姐姐的,小姐姐,把铲子借弟弟玩一下。”

  女儿瑟缩了一下,把拿铲子的小手背在了身后。

  带儿子的妈妈:“这个姐姐不借给我们玩,这个姐姐小气,走,我们去问问那个哥哥。”

  我走过去:“大姐,借我2000块钱呗?”

  此人一愣。

  我继续:“不借啊,真小气!走走走,不站在这个小气阿姨旁边!”

  此人露出了愤怒表情

  我:“不要给别人的孩子贴标签,我尊重孩子的物品所有权,她不想借给你,是她的权利!”

  故事讲到这,很佩服知乎网友的做法回应,不知道那位妈妈后来会怎么想,是否会意识到自己的问题。

  我们不妨做个假设,借小铲子被拒绝就恼羞成怒,那妈妈这一惯性思维长期投射到孩子内心世界后,下一次妈妈不在身边时,孩子的请求被拒会不会演化成一起暴力事件,或者更加严重后果

  很多时候,拥有不断更新的自我反思能力,其实是对一个做父母的基本要求

  有一段父子对话是这么说的:

  父亲:“知道吗?当林肯像你这样大时,他可能是班上最好的学生。”

  儿子:“知道的,父亲,但他像您这么大时,早已是美国的总统了。”

  在你发现孩子有什么问题时,大部分父母会不自觉指责孩子。

  爱之深责之切,是父母的一贯思维,其实很多时候反过来想想自己,你会发现,问题的根源大部分出在自己身上。

  就像儿童心理学作者懒妈说的:

  父母是孩子的一面镜子,你扭曲,孩子就扭曲。

4

  一同事老陈今年孩子刚中考成绩理想,见过他儿子的人都知道,知书达理又能聊,很佩服老陈的育儿手段,有一次要他分享经验时,他说:

  “没什么诀窍我把我儿子当另一个自己教就好,谁不希望自己在别人面前懂做人?”

  在他儿子刚学会说话的时候,他总会带着儿子去亲戚家串门,儿子看到沙发,想上去蹦蹦跳跳,朋友自然说“没事,孩子还小,让他跳”;

  老陈总会站出来跟儿子说,你想跳,你要去问“叔叔,我可以站在沙发上玩吗?”。

  无论亲戚觉得麻不麻烦,老陈始终坚持要这么做。

  也就是说,把儿子的行为规避在一定界限范围内,不越线,坚守原则

  追本溯源,老陈本人也是这样的人,这就是为什么在公司业务上,他手头客户复购率最高接触过的人都知道,他有原则。

  老话说“有其父必有其子”,而反过来看,“有其子必有其父”也是一个成立的等式。

  图源:当幸福来敲门

  再回到开头所述的新闻,如果因为法律的设置让施害者逃过了未满14不被判刑的惩戒,这样的侥幸只会成为助长他人性之恶的温床,毕竟未能学会承担的孩子难以担保14岁以后不会再起同样的恶念。

  这时候,父母的态度决定了一切,你要让孩子看到、意识到:

  犯错不是毫无成本的,并且,自己要为错误承担。

  一味包庇,反而是一种残忍

  做父母的合不合格,不过是件一念之间就可以判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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