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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落的秘境的读后感10篇

2017-11-30 21:18:01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失落的秘境的读后感10篇

  《失落的秘境》是一本由安•帕奇特 (Ann Patchett)著作,湖南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3.00元,页数:400,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失落的秘境》读后感(一):美妙世界里的黑暗之心(转《电讯报》书评)

我刚看完安•帕奇特最新出版的作品《失落的秘境》。它值得推荐给今年所有的文学奖项、艺术节,以及读书会。
在《失落的秘境》中,这个美国作家构想了一个生活在亚马孙丛林深处的原始部落。在那个部落里,女人的生育能力一直延续到她们死亡为止,但身体的其他功能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正常老化,唯有生殖系统永远年轻。这使得她们即使到七八十岁的高龄,也依然可以生孩子
如果作者虚构的沃格制药公司的科学家们能够发现“拉喀什”部落的秘密,并且用瓶子带回国,那么他们就能彻底改变全世界女人的生活,并且名利双收。但有一个问题:无论他们付多少钱,一个特立独行的研究员始终拒绝汇报她的研究进展。更糟糕的是,他们甚至不知道她身在何处。
斯文森博士说服了公司的大佬们。她说为了保护研究所在地的自然环境,同时也为了保护她正在研究的药物的价值,“拉喀什”部落的位置必须保密。所以,当沃格制药公司的首席执行官受到董事会成员们施加的压力,要求他通报研究进展时,他就委派了来自明尼苏达州的研究员安德斯•艾克曼去打探消息。
艾克曼是一个狂热的鸟类研究者。他吻别了妻子和三个尚未成年的儿子,然后带着他的双筒望远镜,以及对雨林鸟类的渴望,乘飞机来到了马瑙斯市。
帕奇特的小说从明尼苏达州艾克曼工作的地方开始。玛丽娜•希恩收到一个消息,说艾克曼因为发高烧去世了。
“我们决定将他按照基督教习俗安葬在这里。我想提请您注意,这件小事做起来其实并不容易。”斯文森博士写道,“至于艾克曼大夫为之来此的那个项目,我向您保证,我们正在取得长足进步。”
可以想象,无论是沃格公司的首席执行官,还是艾克曼的遗孀,都不愿接受如此简单的通知。他们都去向玛丽娜寻求答案。玛丽娜四十多岁,单身,没有孩子。她过去每天都有十个小时在办公室里与艾克曼一起工作,她自愿去调查艾克曼的死因,没有什么束缚能够阻碍她踏上这个危险之旅。
虽然非常聪明,但玛丽娜是个性格温顺的女人。她并不想离开明尼苏达,因为一想到将会与她从前的导师斯文森碰面,她就会感到焦虑。但是当被追问艾克曼的死因时,她还是收拾好行李,并且开始服用预防虐疾的药片,这药片对她来说简直就是噩梦。
帕奇特用缓缓流淌的笔触描述了玛丽娜在潮湿雨林深处的经历,比如她与一只巨蟒的遭遇。通过这些情节,读者的脑海中会盘旋着戏剧化的层层细节和他们自己心理感受。
虽然叙事节奏缓慢,但情节曲折,而且广阔的亚马孙雨林充满着魔幻色彩。深刻的质问,动人的角色,震撼的启发汇成一种无形的力量,把你带入情节当中。众多奇闻逸事和曲折的故事像植物一样深深地植根在这部小说当中。
玛丽娜是个非凡的女英雄。虽然也有过错误,但她始终坚持不懈地寻找着正确的道路,偶尔也会与她的命运进行抗争。
四十二岁的她与一个比她大的男人保持着一种不确定的关系。一方面,她快要变成那种需要服用她公司研制的药片的女人,而另一方面,她是自由的,她可以随时摆脱安逸老套的生活,成为一个无畏的探险者。
还有那个神秘的七旬老人斯文森,她是一个古怪刻薄而又充满魔力的人。她也许本质上有着人类的善良,但对她周围的人却表现得非常冷漠。
整本书中最让我放不下的是那个叫伊斯特的男孩,他的单纯良善让人心疼,只需一眼就能激发出你内心的保护欲,他成为艾克曼的同伴,成为玛丽娜的贴心跟班,可他的结局却明明白白地映照出了人性自私
作者的整个写作行云流水,却又充满悬念,一步步把人带入那个神秘而又魔幻的亚马孙丛林世界,出人意料的结局更是令人潸然泪下

  《失落的秘境》读后感(二):前半段拖沓 后半段还可以

一开始看封面,以为这本书是类似《印第安纳·琼斯》这样的探险故事,或是《侏罗纪公园》这样的惊悚探险故事,没想到是一个单纯的剧情故事,讲述的是制药公司的雇员玛丽娜身负调查同事病故的详细情况以及了解在那里的一项药物研究的进度的任务,前往巴西雨林深处一个与世隔绝的原住民村庄期间的一段故事,所谓“失落的秘境”,指的是这处没有被文明染指、保留着种种原始和神秘气息之地。
书中对于雨林中这个世外之地的描述十分精彩,大到夜间迎船的场面、勇斗蟒蛇的瞬间、部落群体的精神旅行,小到部落的衣着打扮、奇怪的表达致意的方式,都非常细致和生动,而用粗糙的工具进行剖腹产手术那部分更是让人难忘,粗糙的手术刀具,缺乏药物,没有消毒的手术场所,过滤数次也让人怀疑卫生程度的热水,用K粉代替麻醉药,临时召村民当护士,用鞋拔子当牵引器,在这种情况下,手术成功了,真是够惊心动魄的。
和《狼图腾》以及一些讲述西藏之类探秘古老神秘之地的作品不同,这本书在讲述雨林中的民族时,并没有带有一种赞叹或是崇拜的语气去讲述其神奇,或是赞美其比现代文明伟大之处(我就痛恨这种无限拔高“自然”“原生态”的这种态度),而是借由女主角的见闻,从一些侧面描绘出了其中风情。玛丽娜作为一名并不太想前来的科学家,始终对此地是抱着一种了解和审视的态度,因此她的兴趣顶多停留在观察和体验的程度,关于当地文明和现代文明的异同,理解其中的一部分,剩余部分表示难以理解,除此外并没有试图去研究其文明的“优越”之处,这是很自然的,原始部落有其神秘之处,但终究只是原始部落,要出于一种什么样的文化自卑感,才会在短短接触后,就对其顶礼膜拜呢?
所以在结尾,尽管逐渐有了了解这个古老文化的兴奋,以及探寻其不为人知的秘密带来的成就感,但并没有如很多文学作品那样俗套,玛丽娜并没有在冲动之下表示被吸引,要留在这里,而是很自然地离开了这里,这举动表明了作者对于这种人类文明的并列分支的认同但不捧举的态度。
书中对“秘境”的古老文化保持了客观的态度,有更多的意义,在玛丽娜到达部落后,深入到了一群在那里工作的科学家之中,通过在他们之间生活和交流,逐渐熟悉他们,了解他们,看到他们的生活状态,得知他们的期望和乐趣,他们的想法和作为,他们的付出和失去,他们的努力默默无闻,作者用了大量的笔墨,把全书的高潮和最精彩的部分用在了这里,正是要让读者们看到,这些科学家在这里工作、甚至终身留在这里的原因,不是那些文青作品中无根无基的“浪漫”和“情怀”,而是出自一种伟大的、愿意为科学事业牺牲一切的奉献精神,这种精神,以及这些奉献者,才是人类技术进步的基石。

  《失落的秘境》读后感(三):身体的探险,心灵的洗礼

        这是一本需要安静去读的书,收到书之后家中也发生了一些事情,断断续续,竟读了四个月才读完。初时觉得晦涩,到后来渐入佳境,至于结局的时候居然有些不舍——怎地故事就完结了?
    安德斯的死,是串起整个故事的一条线索。在他的死亡事件中,他的导师、老板、同事以及妻子,基于各自的利益或心理需要,都以各自的方式表现出不同的内在人性。为了恋人老板与同事妻子的嘱托,玛丽娜临危受命,前往危险的雨林,这是一个令人神伤的命题,明知道生死未仆,明知道沿途危险,但玛丽娜还是去了,不知是为了身边人们的殷殷期望还是为了自己对于同事的一点怀念,决绝的踏上安德斯曾经走过的路,做他曾经做过的事,只为了找到导师斯文森和秘方,以及安德斯死去的痕迹。
    在去雨林的路上,玛丽娜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艰难险阻,疟疾的侵扰、药物的副作用、领路人的阻挠、导师的轻蔑、土人的威胁、生物的窥视,最终玛丽娜还是挺了过去,并用自己的能力和毅力证明了自己,获得了导师和当地人的认可,并以惊人的勇气营救出已经死去的安德斯。这一切看起来如此不可思议,却又是一场生命的奇迹。虽然本书的宣传点一直着眼于斯文森在道德与伦理之间的选择,但我认为玛丽娜的内心搏斗显然更为生动和艰难,也更为打动人心。
    书中有许多在现代社会中难以理解的事情,让这次阅读更为耗时和耗费头脑,但这也恰恰是本书引人入胜之处,你永远不会知道下一刻会发生什么,而主人公们又是如何应对的。不会说话的当地少数民族人以及他们表达快乐忧伤的方式,隐藏在密林中的野兽以及无可预知的危险,树皮与蘑菇中蕴藏的无限生机。。。这一切都让斯文森着迷,却有让读者心惊。
    正是在这样的恶劣环境中,玛丽娜取得了最终的完胜,她克服了所有的恐惧,接生了婴儿、适应了环境、营救了同事,看似简单,却是用身体的探险做了一次最深刻的心灵洗礼,值得敬佩!
    正如玛丽娜所说:有些地方今生只能去一次。最终,玛丽娜带着安德斯回到妻子身边,默默的离去,也许在她的内心,依旧留恋着那片再也回不去的雨林。

  《失落的秘境》读后感(四):建议大家不要受导读之类的影响

这本书的简介有点误导读者,让人先入为主的以为这是一本关于冒险的小说,然而开始阅读之后就会大失所望,远没有所期望的那么精彩,但是换个欣赏的方式的话,这本书不失为一本非常值得推荐的书,事实上这本书的中心是一代代医生或者说科学家之间的学术与医者精神的传承,斯文森医生跟着她敬佩的植物学家来到这里,玛丽娜也是斯文森医生的学生,虽然出于不同的原因,但是也来到了这里,并且适应了拉卡什人的生活方式,和他们打成一片,文中也有多处细节暗示玛丽娜是最有可能完全接手斯文森医生的研究的人,斯文森医生说的总是对的,斯文森医生不止一次的对玛丽娜说“你一定还会再回到这里的,你在这里生活过,你习惯了这里,你在外面的世界终究会不适应,吧啦吧啦”(大意是这样,记得不清)这本书的精彩之处在于对于斯文森医生的描写,各处语言和细节描写真是完美的体现了这个老医生的思维跳跃之快,(“疟疾一般分为四种”这个梗真是鲜活)斯文森医生总能在学生问出问题之前就把学生的疑惑给解答掉,另外,本书的前五分之一请选择快速浏览的方式阅读,因为这一段除了交代背景之外毫无价值可言,又无聊又啰嗦

  《失落的秘境》读后感(五):故事本身就只是个故事而已

我觉得这本书最美妙的地方就是它好像讲了很多东西但实际上什么也没讲。
马丽娜为了朝夕相处的同事一点一点的或被动或主动不断奉献掉更多再更多,直到最终不顾一切的豁出自己的所有。正如斯文森大夫对她精准的洞悉:"你会同情我的,因为你天性如此。无论我做什么,你都会同情我。"
她和她的同事兼好友安德斯都面过对于文明世界来说残酷的来自自然界的恐惧,一同经历了对这个世界来说默默无闻却在彼此的命运中惊天动地变革。他们比任何人都更紧的相拥,他们做爱,穿透彼此的身体......然而在故事的最后,他们什么都不是,一场接一场的冒险甚至看起来都不足以称得上是一场爱情
生活就是这样,它什么都是,也什么都不是。
至于雨林和雨林里的部落,蛮荒和文明的冲突。它永远是一个论题,你可以用各种办法站在各种角度讨论它,而它也永远也不会有一个结果。
对,或者是错,没有人能预测。

  《失落的秘境》读后感(六):亚马孙雨林中的疯狂文明人

受腰封的暗示,我准备着迎接一个长吁短叹的结局。或许就是因此,我在整个阅读过程中,一直被紧张感袭击,老觉得该发生点诡异的事了,每一次危险的兆头略现,就以为女主人翁玛丽娜即将大难临头,担心这个美印混血儿怎么也活不到故事的结尾吧。
故事起自斯文森大夫,自愿申请终于得到沃格公司资助的倔老太太,一头扎进巴西的亚马孙雨林,试图找到雨林中拉喀什人部落的妇女,终生都能生育的原因。另一个是安德斯大夫,沃格公司的研究人员,被派去亚马孙寻找失去联系多年的斯文森大夫。沃格公司肯不惜代价资助斯文森的研究,也是看好研究结果的市场前景。想想吧,世界上有多少超过生育年龄的妇女,盼望生个自己的小孩。只要斯文森发掘出这样的药物,还愁卖不到大价钱嘛。
然而让沃格公司恼火的是斯文森大夫一直在用沃格的钞票,只是拒与公司联络。所以安德斯去了,也一去不复返,以斯文森的一封来信,宣告安德斯高烧身亡。于是,女主角玛丽娜登场,前往亚马孙,一方面探究安德森的死因,更重要的是搞清楚斯文森到底干点啥?
玛丽娜的父亲是印度人,这让故事场景可以在印度与亚马孙之间自由转换,通过梦与现实。巴西的亚马孙是离美国比较近的一个神秘、古老的国度,遂成为美国作家特别喜欢的用诡秘、魔幻、原始、野蛮作故事卖点的地方。印度就更是如此了。两个臆想中的秘境,交叠出现,足让人恓惶。
雨林中的原生态让局外人有种汗毛倒竖的感觉,但里面的文明人可不止斯文森一个,还有另外几个研究者,植物学家、药理学家,他们均为雨林中的神秘植物所吸引,即出于专业的本能,也是对它们运用后广阔的市场前景所驱动,扎堆在拉喀什人居住地。为了确认药物对文明世界里的人群能否起作用,他们让自己充当了小白鼠。我不可思议地看到70多岁的斯文森以自己怀孕,宣布研究的成功,太疯狂了。而且,竟然,老太太决定在雨林扎根。不久前一位人类学家说,不少搞这方面研究的学者,在田野调查后,就不回去了,有人留在蛮荒地带做部落酋长。老太太倒不会当酋长,但拉喀什人对她的崇拜也是很热烈的。
究竟是顺从自然的本性更文明,还是改造自然以顺应人的欲望更文明? 整个故事就是纠结在这一命题中。
《失落的秘境》

  《失落的秘境》读后感(七):别样的自然


我们总是急不可耐地表达说我们热爱大自然,迄今为止我还从未听谁说过他不爱自然,而大自然也在诸多作家笔下被描述得摇曳多姿,人们,特别是在大都市里忙于生活的人,总是希望在一周紧张的工作之余,抽时间去到大自然中去呼吸新鲜空气,也有不少人表示如有可能会隐于大山之中,过一种世外桃源的生活,甚至大家都知晓的,终南山的七千隐士的事情,我想世上得到赞美最多的,除了神,就是自然了吧。
但这部书却在开头几页就交代了对大自然的不信任,17页里所提到的:“不喜欢丛林。”“令人难以忍受”,“树总是让他觉得紧张。”但是是什么使大自然不可爱了呢?难道不是人性与人的参与?大自然本来在神的眷顾下自生自灭,但它里面除了产生物质的撒旦――蛇,又被贪婪的人心(撒旦的精神形式)所掠夺,就正如大自然与人的心灵亦有着正面的关系一样:“她与这里的风景、这里的草原和天空心有灵犀。”然而这本书却不会就人与自然的问题进行理论的演绎,而是展开了一个引人入胜的故事。于是我对前面未进入进题的大篇铺陈充满了耐心,以为会出现什么难以想像的人性,但篇幅进行到一半,却没有任何简介中所描述的扑朔迷离,反而让我体验到人性的温暖与优雅。我期待着,想,会不会和真正的现实比起来,这里的环境还算温柔敦厚了?文章缓缓慢慢地叙述着,不厌其烦地描述各种细节,这反而激起了你的好奇心,想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
当然本书一开始就有西方不少伟大的作品里特别是俄罗斯小说里所呈现的个人那种崇高的忏悔,不知道是否与基督教文化有关,如果是中国人,做错事了就错了,良心并不会有太多的痛与影响,而我们熟知的《复活》里列赫留多夫却因为年轻时的一件错事悔恨终身,并为此采取了相应的行动,本书女主角也有这种心理特征,为了一件事终身抱愧,甚至为此改换职业。仍然怀着好奇心往下看,越来越确定封面的那些话是错的,这里面明明描写的不是“可怕险恶”的人性,明明是很让人乐观的人性,比如这句话(还是出现在小说一半的地方):“如果不是遇到了伯温德尔夫妇,她也许会忘了什么是倾倒,什么是对原则和绝顶聪明的头脑的崇拜。”从这句话我判定那些评判这部小说的人没有仔细读,且未读懂。然而再往后看,我就知道了“凶险”的真正含义,那指的是大自然野性的一面,毒蛇恶虫,随时会要了人命,而与之相对,人性在这里却变得简单了,也许越是凶险的环境人性越加简化吧,人们有着原始的友善与高超的求生技巧,或许这正是这里不谋而得的女性生殖期极大延长的原因吧,这或许就是他们对恶劣环境适应的结果,也是上帝赐予他们智慧与勇敢的嘉奖。而来自文明世界的医生,能否取到真经呢?还是说必须来这里才能得此嘉果?
同样是描写湖区或沼泽地,我刚译过的《瓦尔登湖》就让人愉悦得多了,梭罗将湖描写得像个伊典园,然而他醉翁之意着重在开导人们的价值观与思想上,所以拿湖当了个借鉴。而这里的大自然却没有这么温和美好。但是《瓦尔登湖》里对好多世俗的人则是否定的,否定他们的生活方式,觉得他们舍本逐末。而此书涉及到却是一系列高尚的人,甚至某医师对他父亲的描述也分外感人:“他终其一生待在一个小店的后堂里,除了在布匹间穿针走线外,什么也不懂。他这么做全是为了送我和兄弟们去上大学,这样我人就不必做裁缝,有朝一日能对人说‘不’。”这大约是因为梭罗本人是人文倾向的,并非用科学视野来考察大自然,而本书却极力赞颂了几位为科学奋不顾身的伟大科学家,赞扬他们的魅力,同样神奇而浪漫,仿佛娱乐界名星一样地被人追随。总之,这本书某种意义上也是从科学的角度来审视这里。

  《失落的秘境》读后感(八):雨林的呼唤

雨林的呼唤
偷爱警/文
众多雨林当中,亚马孙是世界级的雨林圣地。种类繁多的生物、植物、动物。蕴藏很多未知的东西,等着专家去搜寻和研究。亚马孙是物种资源的宝库。而走进雨林的时候,人类的介入,让物种们警觉,人类更像侵略者,进而成为自然攻击的对象,自然法则,因为人类的潜入,而遭遇一系列的改变。并不想说,人类应该停止,对雨林物种的研究,但对雨林来讲,人类的介入,就是一种亵渎,没有任何招数,可以抵挡人类的侵蚀。
走进亚马孙,也就走进了作者描述的秘境当中。实际亚马孙并不算秘境,是作者特意为小说内容,而美化的添加神秘感。
说到失落,最大的失落,要属人类自己。一条巨蟒被砍下头,生生剥皮的时候,土著人的欢呼雀跃,让人类看到一种野性的亲近感,看到简单的快乐,真实的原始生活。没有过多的浮夸和欲望,只是想要享受一顿丰盛的晚餐。虽然看上去,血腥残忍,但野性的生存法则,就是如此。亚马孙虽然看似暴力,却也在另一个拐角,等待温情的出现,食人族这个名词,听上去慎得慌,有点战战兢兢,潜入亚马孙当中,感觉必死无疑,但作者笔锋老练细腻,将原始部落的善良,婉转融入到作品当中。原始人,也充满了无限的爱,充满了对幸福生活的向往。他们的幸福就是有饭吃,有生存条件作为保障,没有金钱交易、没有利害关系,没有无辜的杀戮,没有残暴的对抗。原始人,看上去落后,实际他们的身上,倒映出人类最本质的东西。
耳聋失聪的孩子,是寄托的宿主。玛丽娜无奈的将,伊斯特留在部落的时候,人类最孱弱的感情不断外延。虽然彼此相处的时间不长,虽然孩子还体验不到,什么叫难舍难分。但人类的情感是相通的,哪怕是短暂的相识。照顾好伊斯特,就是照顾好安德斯,这是临终嘱托,是一种思念的延续。
玛丽娜的恶梦,因为一种药物,而引发的神经联想。所有联想,不过是玛丽娜对恐惧的一种抵触。她害怕将梦境说出来,成为现实,怕伤害到无辜的人,更怕伤害到自己。恶梦在踏上亚马孙的时候,似乎就在预示着,在这里,玛丽娜将会重生,重新塑造一个新的玛丽娜。“一个人一生只能往返地狱一次”自然力量的赐予,帮助玛丽娜完成了科研项目,而且抵御了药物依赖,最关键的,玛丽娜不再做恶梦。加尔各答的那个女孩,丢掉父亲的双手,无助的哭泣。当一起医疗事故,夺取一个小男孩的眼睛。负罪感,罪恶感,挫败感,成为挥之不去的心病。她不再抗拒这个陌生的世界,不再因为内心的绞痛,而一蹶不振。
疾病是人类的杀手,当亚马孙妇女啃食树皮的时候,不仅帮助原住民,增强抗疟体质,还为新生命的延续,赠予一副天然药材。六十岁、七十岁的老人怀孕,足以证明啃树皮的作用很强大。科研专家带着沉重的防御设备,去接近这片雨林的时候,雨林实际也在防范人类的侵害,卸下防御设备的科研专家,抚摸树皮的时候,惊叹自然的力量,惊讶人类的无知。
    雨林背后隐藏的,是失落还是财富。只有亲眼去看看,证明一下,去用经历的故事,验证所有的一切,才是最好的答案。秘境给了人类很多提示和警醒。保护雨林就是保护人类自己。

  《失落的秘境》读后感(九):敬自然而远之

  《失落的秘境》在题材上绝对算得上是一部冒险小说。女主人公的同事在巴西的意外逝世,在公司和同事妻子的双重请求下她启程去探究同事死亡的秘密以及公司医药研究的进程。小说一方面为读者展示着热带雨林神秘的生存环境,一方面又以“女性终身生育的秘药”为线索推动着主人公调查的进行。
  但若以纯粹的冒险小说来评估,《失落的秘境》无疑是表现平平。尽管故事中的斯文森大夫坚强的伫立在雨林之中,人们还是能清楚地感受到现代人融入其中的勉强和困难。安•帕奇特为了这部小说曾远赴亚马逊亲身体验了十天——对于一个现代人而言那可算不上是一段愉快的时光。她营造了一个诡异野蛮却又神秘撩人的部落,却依旧对热带雨林的险恶环境敬畏恐惧,这点从小说描绘的雨林逆境和字里行间透露出的贬乏之词就可见一斑。
在多数情况下,怀抱着如此心态写出的冒险小说其情节势必肤浅——蜻蜓点水般不疼不痒地描写很难使读者透彻地感受到原生态雨林的奇幻魅力,更别说惊险刺激的阅读体验了。 但作者为《失落的秘境》找到了另一个突破口,使小说免于平庸的厄运,那就是如何去把握人与自然的距离。
多数的丛林观察者都明白,敬自然而远之,人们在野生环境下所做的所有研究不过是自然的赠与,不能也不该改变大自然原有的生存状态。在《失落的秘境》中出现的来自现代社会的研究者试图融入雨林生活的方式,绝不是粗暴的进行,甚至拒绝诱导与贿赂。现代生活的DNA造就了他们和雨林与生俱来的距离感——而这种距离是最好的,比任何极端行为都要更自然。“问题的核心是你是否选择去打扰周遭的世界,还是任其像你不在场时一样自行发展。这是一个人是否尊重土著人的标志。”作者借着斯文森大夫的口表达了自己对现代人自然研究的想法。尽管玛丽娜是本书的主角,本书中真正的核心人物,却是这位一心扑在工作上,甚至不惜高龄怀孕的刻板严格的斯文森大夫。她不与部落人分享食物,(即使一罐花生酱也能改变一切);在为产妇进行剖腹手术之后就放任离去(部族成员会自己照顾产妇)。她成为了作者观点的正面表达者。
   这种刻板的女硬汉形象也许是作者从小说家雷蒙德钱德勒那里习得的。她在专访时表示了对钱德勒的欣赏,并提出自己的小说创作纵然塑造不出持枪硬汉,也至少可以酿造毒箭。钱德勒曾在形容自己笔下的马洛时说“他面对邪恶而肮脏的世界,却不肯放弃对正义的渴望”。同样的,安•帕奇特笔下的斯文森大夫,面对着残酷的热带雨林,依旧执着地追求学术的突破。在她身上,一个沉迷于学术的冒险家特质被完整地呈现了出来。不惧冒险、与世隔绝、头脑清晰,她像个精准的罗盘,随着自己的目标前进。这个教授无疑成为了小说平淡冒险情节的救命草。在我看来,女主角玛丽娜尽管善解人意,却如同多数肥皂剧主角一样缺少性格亮点。她被动地接受着公司的安排,被动地帮助斯文森大夫撒谎,很难说究竟是被说服,还是从一开始就没站稳立场。她可以成为故事发展的推动者,却不能成为强有力的精神支点。这也就是为什么在小说的最后玛丽娜离开亚马孙回到了美国,而斯文森大夫却可以挺过衰老和手术的折磨,继续留在那片神秘的大陆上。
而除了塑造斯文森大夫这样的强硬形象外,尽管拥有三段感情线索,却几乎没有一段能成为扭转情节的主旋律,这也使安•帕奇特得以与多数主打情感牌的女作家区别开来。也许在她看来,与不可抗拒的自然相比,儿女情长不过轻于鸿毛,那些被视若珍宝的财富与情感,只不过是现代人用以对抗生命顽石的鸡蛋,神秘的自然才是永远的赢家。

  《失落的秘境》读后感(十):奇迹之境

当玛丽娜准备用拉普菇去交换安德斯大夫的时候,我就已经明白,她是不会再在亚马逊丛林呆下去的,即使她已经适应了那里的生活,穿着当地人的衣服,像当地妇女一样啃着树皮,并因接生孩子而在当地人中获得了不低的地位。她在丛林里的最后一晚,穿上了芭芭拉的白色睡裙。在我看来这也是她决心要离开丛林的佐证:在上一章里,她还是那么鄙夷地看待芭芭拉的睡裙和福克斯先生的花里胡哨的服饰,这些服装都是现代文明的象征。她已经背叛了她之前在热带时的想法:不能干涉当地土著的生活。所以她也就背叛了丛林,不会再呆下去了。 不去干涉当地人的生活,这是玛丽娜曾经的导师斯文森大夫的观点。这么多年来,她虽然已经和斯文森大夫毫无瓜葛,却一直生活在她的阴影之下。作者将斯文森大夫的形象塑造得极其成功,她可以算作是书里最鲜活的人物了,比女主角还要鲜活。她虽然是个怪人(与普通人相比,而不是和潜心学术造诣的人相比),但是却又是那么真实可信。斯文森的人格魅力极强,就像是部落里的酋长一样,下达命令时用的是强硬的,不容他人分说的口气。性格略微软弱的玛丽娜对她所下达的指令,虽然可能不完全赞同,但是还是心甘情愿地执行了。可是在玛丽娜把伊斯特拱手让给了胡莫甲人后,斯文森大夫对她说必须把他要回来,玛丽娜说我办不到后,大夫的口气依然强硬(“不允许办不到”)。可是这时候的玛丽娜开始违背导师的指令,不再怕她了。就算斯文森大夫一直和她说她应该要留在丛林,玛丽娜也不会同意了,因为她在往返地狱以后,已经敢于违抗她当初以为永远不会违抗的人了。 再看看安德斯大夫。他当初和伊斯特感情甚笃,伊斯特可以说是他在丛林时的精神慰藉。他教他英文字母,如何使用餐具,还希望有一天能带他到文明社会,让他过上文明的生活。(当然斯文森大夫不会同意,她不希望人为地干涉当地人生活,而且她已然把他当做自己的仆人和孩子。)安德斯大夫“死后”,伊斯特显然还是想念他的。他天天晚上做噩梦,并且开始使用刀叉,好像是在纪念他似的。可是当玛丽娜救安德斯的时候,他为了自己和玛丽娜的性命,毫不犹豫地把伊斯特拱手给凶悍的胡莫甲人。之前所谓的要带伊斯特进入文明社会的承诺就成了荒唐话。而那时候野蛮人的性命、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好像对于他们文明人类的性命来说已经不值一提了。书的最后一章,名为“考验”,我们可以看出玛丽娜和安德斯究竟交上了一份什么样的答卷。 书里最有智慧的人,我认为是安德斯•艾克曼的爱人凯伦。她出场次数虽不多,但是能看出她背后的精明。她一直提防着他丈夫的同事,用一些不显眼的动作暗示玛丽娜不能越过底线;她是第一个怀疑自己丈夫还活着的人,虽然说自己要去巴西亲自找他,但是她先给玛丽娜打电话,也许是认为她能激发出来玛丽娜和她丈夫共事多年的感情,从而替她去丛林完成一项危险的任务(这一段是我臆测出来的,但是我觉得很有可能性);她还在玛丽娜崩溃的时候,劝慰她要坚持下去。而最后,她是最大的赢家,什么都没做就见到了自己的丈夫、三个孩子的父亲。 这本书看下来后,我之所以不忍释卷,一是因为书中对热带生活、丛林生活的细致描写,让人身临其境。没有到过那里体验过生活的人,是写不出这样的文字的。二是因为这本书要传达的东西实在是太多又太微妙了。令我印象最为深刻的一个情节,不是斯文森大夫老而不枯,而是两位萨特恩大夫因拉普大夫起的争论。丈夫对拉普大夫顶礼膜拜,完全不介意他的婚外情,也不介意他曾为了菌类研究把得了疟疾的自己留给了当地的土著部落。他父亲曾经为了自己的孩子不再过着和自己一样苦命的生活,努力挣钱供养他去读书。而萨特恩先生却颇为责怪自己的父亲,因为在他得疟疾后,他的父亲为了孩子的健康,不愿让他在跟随拉普大夫去丛林做研究。萨特恩夫人明显颇有微词,认为拉普大夫在生活中不算个好人。究竟是蘑菇重要,还是人命重要,这对老夫少妻各执一词。很少有小说家去探讨科学与伦理的关系,即使谈论了,也不过蜻蜓点水罢了。本书作者既显示出了自己的文学水平,又显示出来自己的科学素养,比较少见。作者通过女主角逃离丛林的这一做法看似给出了自己的看法,但是也只是点到为止,毕竟这种问题不是一本小说可以解决的。 2014.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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