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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给风的女孩》的读后感10篇

2018-01-21 21:14: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嫁给风的女孩》的读后感10篇

  《嫁给风的女孩》是一本由[法] 莉莲安·古戎著作,上海三联书店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5.00,页数:229,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嫁给风的女孩》读后感(一):最奢华的地老天荒

  当我们穿过茫茫人海去寻找真爱之时,我们可以设想到有一天有一个人陪在我们的身边,就这样互相深爱着,互相珍惜着。那时的我们会感觉到整个世界都在围绕着我们旋转,其他的任何事都会显得不再重要。但是把时间倒退到我们开始寻找的那一刻,如果在遇到那个人之前我们因为沮丧放弃了寻找,或是迫于现实压力投入另一个人的怀抱,那结果会不会不同?当想到这里时难免会有一些悲伤,更或者,遇到他(她)时我们还不是成熟模样,于是开始争吵,开始质疑自己当初的选择

  突然看到微信中一个男孩子这样的签名:别嫁,等我。突然觉得很感动。他就这样地喜欢着一个人,然后努力变得更加优秀,再然后,等待一场美丽的相遇。这或许是一种美好方式吧。而在《嫁给风的女孩》中,他们远比我们想象中的经历了更多。男孩一次次地离开女孩,就像一阵风一样离去,就这样在一次次的离去中,男孩变得比以前更优秀,他们第一次见面是在一个马戏团的表演中,那是男孩第一次的演奏。而现在,他成了一位世界知名的小提琴家。或许如果按照电视剧情节发展,会有一个聪明年轻的女作曲家与他相识,女孩想要与男孩分开,她开始改变,以一个更好的形象出现在他眼前。但是,这样的事并没有发生。他们都知道,有一些事过去了,就再也回不来了。

  于是在他们七十岁的时候,他们能够慢慢看着对方老去,安静地过着他们想要的生活。会不会有一个人能过着没人关心生活只为了等待一个人?会不会有一个人一直默默奋斗只为了给另一个人一个更好的未来时过境迁,有一些事一定不会变。

  《嫁给风的女孩》读后感(二):生活的如此浪漫

  初识的时候,她也不知道自己会跟随这阵风去那么远的地方

  小说最初开始的时候,我多担心只是年轻时候的一些美好,年老了,有了四十多岁,一个人安静,还是独自终老。

  紫蓝色眼睛。紫蓝色的书店包装纸。紫蓝色眼睛的小儿子

  我该怎么说呢。书中的那么多生活里的浪漫让人目不暇接。在十岁开始迷恋过哈利波特、幻城,在夜里熬着不睡快速阅读的像饥饿快死的人一样,后来很少了,小说总是让人感觉是编纂,那些情节和语气都不像生活,我后来会跟自己说,暮光之城里的吸血鬼是不存在的,会飞的超人是不可能的,礼物是钻戒或求婚用热气球的都是蠢货。

  但是这本书,都是源自如此浪漫的生活。我着急的想知道后来的情节和对话,看了一页又返回去看前面的每一个描述似乎无关紧要,但没有一个浪费的字的所有字眼。

  如果我愿意尝试写一本什么书,我一定希望最后写成的是一本像这样的书:那么多淡淡的心悸,那么多温的贴心,那么多煽情的颜色,还有那么多可爱人物,如果人生活成一本书,嫁给风,是多浪漫的事。

  在许多外国小说里,那么多字我都不愿意多看,浪费的构思的心境,构思出来的却是无果。或许我也要爱这个译者,书的口吻我实在是太喜欢了。

  好吧,来说说内容

  没有几个人能做到这样的爱。“生活的盐”,我多想抄袭让未来求婚的那个人要许诺这句话,就像不会尝不出盐的味道一样的一直不会忘记爱意。但是,路,给的是最大的爱和约什卡最想要的爱。一直等着他回来,像风一样。甚至就算以形体出去忙碌,心里也都是一体的,在一起。

  如果磨难幸福同时降临。倔强的第一个孩子,生的美好,没有几句话,生性像父亲那么美好。开朗的第二个孩子天才一样的学习,像父亲那样的音乐天赋(尽管不靠那吃饭)、一样的眼睛。两个孩子在别人家度假时候,不适应别人家的作息,嘟嘟囔囔爱回家的时候,心都要化了。

  路的勤劳,是最容易学习的一件事情了。女人天堂是否不一定是在她男人的身上,而是厨房的颜色和面粉,是每次为晚归人留下的那盏小灯。

  我有很多很多想说,但是我脑袋里跳来跳去。怎么叙述这样的爱呢,怎么强调其中的不易和聪慧呢。

  其实每个人都只能依据自己所能够做的那样去做而已吧。

  人生里那么多的诱惑金钱,得到又很好的花费;女色,得到然后很好的收藏;不断的忙碌和热闹,得到之后又寻找静谧的自我。

  我在凌晨看到约什卡在联络不到路的那些日子里给路写的那些信里的那些字。心悸是一点点,更多是温润的感动。多浪漫的爱意,那么浪漫的生活。即使增添一些辛苦,也已然用宽容去化解。

  我不得不再说一说孩子们离开时候路的心情。十七岁的大儿子突然像父亲从前,”我要走了“,令人心碎的伤感。可是他又说”如果后来弟弟要出去的时候,我会回来“,令人心碎温柔

  我从来是不喜欢流浪的人。我现在的心态就像五十岁时候的路。家是最好的地方,旅行可以,但不愿久居。我更愿意在书籍里去领会不同的生活和情节,不愿意在陌生的即使热闹也让人觉得孤独的地方生活。

  生活在最孤寂的地方,却不会觉得寂寞。即使家人在不同地方朝着生活前进,也会觉得他们就在身侧。我不愿意放弃去希冀这样的生活。

  《嫁给风的女孩》读后感(三):我们都是封面控

  有次在豆瓣上看到一个豆单叫“我们都是封面控”。点进去一看果然都是一堆“看过”&“想看”的好看书。好看,看上去好看。

  有两个封面是以系列入选——赫尔曼˙黑塞 & 斯蒂芬˙茨威格新版本的文选。茨威格的封面是像水彩画一样淡雅的许多彩色色点,书跟封面一样好看,《一份陌生女子的来信》、《一个女人的二十四小时》、《象棋的故事》、《情感的混乱》都会让人忍不住一口气看完又想再看。黑塞的封面没看清楚图书馆里倒是有新版本的文选,只是一片惨白,没有入选系列封面上的那一小条图片。总体上,通常看到的封面还是好看的,苍白的封面上一个瘦削的人影,就像在神学院里心力憔悴童年黑塞一样形单影只。只有认真看过黑塞的《在轮下》。评论说是:“谁说童年就是池塘秋千还有隔壁班的男同学?……100年前对德国教育体制的控诉回荡在100年后的中国。”看的时候有点惊慌——多少,有点像在影射我们自己,又有点心痛——至少,我们没他不幸。很好奇,各大初高中的图书馆里有没有这本书,毕竟,黑塞也是名家,值得向学生推荐。也很好奇,学校们敢不敢让这本书上架,毕竟,自己抽自己耳光要一点勇气

  还有两本——《美人椅子》&《蜜蜂的秘密生活》也属于封面内容一样不错的书,尽管内页介绍上说Kidd的文笔就像《瓦尔登湖》一样隽永,《瓦尔登湖》没敢看下去(因为看不懂),像不像也不得而知,倒是觉得适合在闲来无事的下午翻翻看看,有一点点悬念,一点点家庭伦理,让你的午茶时间不至于太无聊又太严肃

  其他一些都是某一阵子的畅销书:《巴别塔之犬》之类的书,就像曾经的“亲密接触”曾经的“动过的奶酪”,内容千差万别最后留下的感觉大同小异

  不过,还是有亮黄色的《洛丽塔》抓人眼球。在学校图书馆翻过几页英文版,撇开满眼对nymphet不正常爱恋,还是写得很有音韵美感,至少在我看过的那几页。”Lolita, my sin,my soul.”你看,还压着头韵呢!比较文学课的老师说:“译者总是容易被人忘记,不过真要是翻得太差倒是会被记住,因为你看不下去的时候会忍不住想看看封面——究竟这是谁翻译的?!”早就听说亮黄色这版的翻译差强人意,以前的版本没看过,也不能妄下断论,只是,看到这句开宗明义富有音乐性的句子被翻译成:“洛丽塔,既是我的罪恶,又是我的灵魂。”的时候,我也有了再看一眼封面的冲动

  好吧,很多段铺垫,说到了这次的本题——那本让我看不下去的《嫁给风的女孩》。光从题目上看,倒是颇像我们班长先生夫人自传——班长先生的签名档总是写道:当我不在的时候,如果有风吹过,那就是我。

  作为那“封面控”豆单上的一员,导致我在图书馆看到它的时候无比亲切,忍不住把它带回了家,迅速扫掉三分之二,终于得出了结论:要是不考虑姑娘身处普罗旺斯,男子是个吉普赛人,我们可以用林忆莲阿姨的一首歌来概括全文——爱上一个不回家的人。封面上说的对,世界上最长的爱情长跑。它已经长得让我没了看下去的耐心,终于,决心放弃,转投一起借回来的茨威格的《一个政治人物的肖像》,茨威格的名字就像一个免检品质保证,让人动心又放心。结果,在译者序的页边距上看到某读者不顾公德心的善意留言:翻译质量好差。好吧,起码他针对的不是茨威格。

  泰戈尔先生说的:“你看错了世界却说世界欺骗了你。” 以貌取人/物是一种通病,就像一直自以为纸质良好装帧精美的《外滩画报》要比奶奶手里的《每周广播电视报》高端,可是,到底还是老人家手里的报纸实用,一周电视节目尽在掌握,从奶奶的角度当然是《每周》好过《the Bund》。自己看不下去的书,不能说人家书不好

  封面淡雅的书也可以内容不好看——比如去年的《韩国语泛读》今年的《韩国语语法》。

  《嫁给风的女孩》读后感(四):我喜欢的路易丝

  值得开心的一件事,终于买到了一直等待的法国小说《嫁给风的女孩》。这本书也在昨天读完了。故事的简介特别浪漫:发生在普罗旺斯少女与吉普赛天才小提琴手之间的爱情故事,少女路易丝等待风一样的约什卡,世界上最漫长的爱情长跑,一辈子。光看介绍感觉特别梦幻,不真实。首先是地点,人物身份令人想入非非。其次,介绍中还提到由于约什卡的疏忽导致路易丝进了监狱,并在狱中为他生下一子,这一点就更吸引人了。在觉得不切实际之余,又有阅读的冲动,终究女生还是爱浪漫的。

  然而,读完之后,却觉得是那么真实。纵然主人公们辗转世界各大城市的生活经历确实不可思议,可是充实着故事的,还有更多的实际生活,真实的生活。法国乡村景色让人难以忘怀,农场、小溪、冰雪、花草,风吹过山冈的声音,读来无限想象。一直都不喜欢阅读用第一人称写的小说,而《嫁给风的女孩》正是。很神奇的,我竟不排斥。也许等待的主人是路易丝,就应该由路易丝之口述说。

  其实正确来说,这是路易丝的成长故事。十九岁生日前夕遇到约什卡,相互一见钟情,等待的开始。然后喜欢,等待。外公意外身亡,搬家,开书店,一个人生活。期间约什卡偶尔到来或路易丝赶到某地与之相聚,离开,猜疑。接着坐牢,生孩子,结婚,抚养孩子。等到两个儿子长大成人,约什卡也七十岁了,对于世界巡回的小提琴演奏终于感到疲惫,路易丝等到风一般的他的停留,最后开始相携旅行。

  这是一个女人的一生。爱情占了主导,前十年等待的过程虽然痛苦,生活却并不因此而颓废荒芜,专心在书店的打理上。婚后,她用心经营自己的生活婚姻,细心抚养孩子,淡定面对生活从容参加高级宴会(虽然内心并不喜欢),大方面对上流社会形形色色的人物。每到一个城市短暂定居,白天带着孩子走遍城市的各个角落体验城市文化,夜晚为丈夫留一盏灯,自己在灯下看书,等待演奏疲惫的丈夫归来。她把自己的生活安排怡然自得。这是我喜爱的路易丝。

  《嫁给风的女孩》读后感(五):每个人的故事,每个人的爱情,每个人的幸福

  看完了这本书,心里的幸福装的满满的,像一池平静的湖水,在风的吹拂下泛着涟漪柔软如常,湖水的颜色一如书面的温暖的黄。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爱情,每个人的幸福也只有自己才明了。爱情是一种生活,幸福是一种感受。在别人的感念下的爱情也许只能供给谈资的圆满,心里的缺失并没有人知道。路坚定相信自己相信爱情,她确实像一颗栗子树,默默地延伸她爱的根系,风吹过,风停留,她的爱创造了风的家。

  为什么一定要有爱的背叛,为什么一定要有婚外情的故事,为什么一定要有中年危机……充斥在身边的文化里,人们着力地描写各式各样的爱情的缺失,并且用从容的理论来为其解释。为什么爱情一定是脆弱的。

  在被恐慌的爱的阴霾笼罩的当下,《嫁给风的女孩》给了我们一种坚定的爱的力量。原来爱也可以像树一样,生长。

  《嫁给风的女孩》读后感(六):给你这样的爱,你敢要么?

  说实话,这确实是一个很甜蜜,很浪漫,很法国的故事。每个句子,像是占满了普罗旺斯薰衣草甜腻的香气似的,环绕着头颅,让你晕头转向的。还充满了令人忍俊不禁诙谐的调子,她说“当我的母亲把作为未婚妻的外祖母的腰围拱成圆的时候,时机也就成熟了。”而不直接说出奉子成婚这样俗套的话语。

  可是我的内心依然挣扎在书中的爱恋中。在我的脑海里,故事的时间戛然而止在露易丝出狱,约什卡闻之回来的时候。之后的他们的结婚、幸福的生活、逐渐稳定的家庭都让我感到如此的不真实。

  我不是不相信一见钟情。那种一见面就会深陷进对方眼窝中的感受也曾今扎入过我的心。露易丝的爱太过炙热,因为她对爱情的期望超过了生活中的一切。对爱的执着,让她从科尔登等到了阿维尼翁,从稚嫩等到了成熟。等着这样一个像“风”一样的男人,一个从来无法在她身边长期停留的男人。

  在我看来,约什卡是个任由感情带动自己伤害别人的人。他领会了露易丝的爱,并且在知道自己什么都不能给他的情况下回应了她——跟她偷偷的约会。在道德、责任与感情间挣扎,带给这个女人长达几年的相思、寂寞、恨。并且在每次她将要忘记他准备新生活的时候准时回来挑逗她的神经,告诉她自己的爱,让她继续痴痴的等待,然后又在第二天清晨悄悄离开。因为无论是他的家庭还是他骨子里的血液都让他变成了随风漂泊的流浪者。

  好吧,我可以从一个男人的角度来看这个故事。我知道约什卡是真的爱露易丝。也知道她之所以不能跟她结婚是因为他有个必须担起的担子,他名义上的妻子。还有他觉得自己不能给露易丝带来稳定的生活。但是谁能说他不是自私呢?他不舍得放下这份看似了无希望的爱,折磨着自己,折磨着露易丝。如果他早一点离开,露易丝已经成立了自己稳定小家庭,就不会像现在这样他不在时郁郁寡欢,他回来时又抛弃一切的奔向他,疯狂而又绝望的生活了。

  我之所以希望故事停在露易丝从监狱回来的那一刻,因为我觉得几个月的生活和突如其来的变故让路彻底认清了自己一直跟随的是个什么人。行踪不定,只有他找你没有你找他;自己遇到困难却不知在哪里快活,还会给你带来一些小麻烦的男人。其实我看到这里是有些窝火的,露易丝在监狱里受的折磨,生孩子的痛苦,被约什卡的一个见面和几句道歉就化解了。如果是我,即使是再爱这个男人,我心中的理智也会战胜感情。毅然决然的放下他,独自一人抚养孩子,或者与他人组建一个稳定的家庭,过上虽不热烈却安心的生活。

  虽然结局是美好的,约什卡旧时的妻子去世了,他也成了著名的小提琴演奏家,有了收入和房子。时机成熟的仿佛上帝在为露易丝编织一个幸福的大网。他们顺利的结婚,又生了一个孩子,踏实的住在了农场。孩子们长大,大人们变老,时间流逝……一切太美丽也太过不真实了,像是为了完美而编纂的故事。只能说,露易丝太幸运了,加入约什卡的妻子不死,加入约什卡没有考上音乐学院,任何一个假如都会让这个美丽的故事变得残忍。当露易丝在无望中想回头看看曾经爱慕自己的人时,他们早已经成家立业,只剩自己在原地等待虚无缥缈的爱情。

  这份对爱的执着的确令人钦佩,但是如果这要换上整个人生的陪嫁还会有人鼓掌么?可能是我太现实,无无法相信爱可以取代全部的生活吧。

  另,本书的编辑貌似有很多漏洞,例如十二页的“这是罗姆部落的一个波亚萨”应该是“我是罗姆部落……”还有十五页的“当我的母亲…时机也就成熟了”这句少了一个“侯”字。三十二页的“他说我有真正的天才”应该是“他说我有真正的天赋”吧。有的可能是我个人理解的偏见。

  《嫁给风的女孩》读后感(七):没有一见钟情,何来三生有幸

  莉莲安•古戎给了我们一段浪漫得让人心碎的爱情,马振骋给了我们一篇无比美丽的文字,这个故事就如它的书名一样美丽动人。读完,小心翼翼合上书,很多想法在脑海里打转,可就是理不出头绪,不知道该如何化为文字,才不会破坏原有的这份浪漫和美好。

  尤其喜欢本书的前半部分,到路易丝入监狱为止,无论故事还是文字,都出乎我意外的好。如此区分是因为个人觉得监狱的那段情节有点突兀和生硬,虽然作者是为后半个故事做的铺垫,但总觉得不是那么自然。而在此之后的情节确实也趋于平淡和琐碎,就如他们的人生一样,开始走上平坦但幸福的康庄大道。我很喜欢这个故事,会如此的挑剔,是因为他们人生的前半段实在是太浪漫,太精彩,如梦如幻。

  路易丝,她是这样独立又有性格的女孩子,却为爱不能自拔也无法退出。或许有人会觉得她从一开始就爱得太卑微,可是我想,谁又不曾在爱人面前卑微过呢?那其实就是心甘情愿。有一句话说的好:“爱情有时候,就是你喉咙处的那枚鱼刺,让你咽不下去,也吐不出来。让你无能为力。”爱一个人,就是一场命中注定,你遇见他爱上他等着他,不是因为他是谁,也不没有考虑过值不值得,只是因为爱上了。

  约什卡,他是那样天才的小提琴手,如风一般的男子,从不曾为谁停留,可是他却愿意为这个女孩安定下来,过正常人的生活。一开始的分离,只是因为他那颗流浪的心还没有准备好停留;之后他远渡重洋,加入交响乐团录制唱片,是为了实现梦想,更是为了能让自己配得上那个女孩,并且给她最好的生活。所以他们最后羡煞旁人的幸福生活,并不是天赐的恩惠,是他们坚贞爱情最好的回报。

  “我只是风,路易丝,”他声音低低地说,“风绕着你的身子吹过,毫不停留……” 读到这一句的时候觉得非常感伤。流浪和音乐就是吉普赛人的灵魂。想起以前看的一部电影《摇摆吉普赛》,也是着有这样一种情节,有一点忧伤和无奈,但是又无比的浪漫和美丽。

  我想说,真喜欢这样的一见钟情,不是因为日久才生情,不是因为友好而生爱,只是因为第一眼爱上了,于是就再也无法忘怀;也不因为长久的分离而淡忘,不因为偶尔的相聚而抱怨,反而因此更加珍惜,更加刻骨铭心。这是怎样深情而炙热的爱情,又是怎么样坚定而纯粹的信任,让彼此无怨无悔。

  《嫁给风的女孩》读后感(八):A Fortunate Woman's Story

  We all want to be fortunate, and to me, this word means to make right choice —— the more right choices you make, the more fortunate you are. Thus as I concern, Louis, the heroine of the book <the girl who married the wind>, is the most fortunate girl and then woman of the whole world. Yet it is not easy for her to be fortunate.

  he should have lived a placid life in a quiet country, where she was brought up by her grandfather, married a teacher there, who presented her sincere emotion. Or she should have lived a wealthy life in a busy town, where she have a bookshop, married a handsome businessman there, who offered her deep affection. All in all, she is a introverted girl without parents or any connection, except for her grandfather and his friend. Therefore both above could guarantee her a peaceful life which would be her seemly right choice.

  Yet she chose Joshka, a Roma,who travelled all the time, like how he described himself "I am wind, I blow over you, but I would never stay". It is indeed a disaster. She sent herself into prison, where she gave birth to a baby. She hided herself from public until Joshka came back to be the poor baby's father. She sustained long time of being alone and hopeless, when her lover went to chase his music dream all around the world and then became far too wonderful than her.

  However, her choice turned out to be the most excellent one. Her Joshka succeeded finally. And his love for her was doubtlessly the most sincere and deepest. She finally got to prove that her loyalty and persistence to him and their love is worthwhile.

  A girl should choose to be fortunate and to have both family and career, but not dream to be or have that.

  《嫁给风的女孩》读后感(九):这世间最绵亘悠长的情感。

  这世间最绵亘悠长的情感。

  ------评《嫁给风的女孩》

  “我不敢碰他。他拉我靠着他的肩,我们这样子待了很久,不动也不说话,因为没有这个必要。这确是世上最纯洁的幸福之一。我呼吸到他身上风与马匹的气息,他的心跳在我头脑里回响,我喜欢他双臂搂着我的热气和力量,他哼的曲调就像山洞流出的溪水,他的手指在我的掌心划我的生命线、命运线。”

  “”我只是风,路易丝,”他声音低低地说,”风绕着你的身子吹过,毫不停留……”

  ------《嫁给风的女孩》

  是阳光灿烂的春日,校园里的一些不知名的花朵次第开放。用了一个上午的时间看完《嫁给风的女孩》。合上书页的时候感觉有风拂过温润的脸颊,抬头看窗外的时候阳光晃花了眼。

  想起几天前在图书馆看到这本书的情景,图书馆一个书室只能借两本书,我当时手中其实已经有了两本,但是走到它面前的时候不知什么缘由就停下了脚步。目光也随之停留在那浅黄色的书页上,似乎是明明之中有什么在指引,我总觉得与一本书相遇是一种缘分使然,就像你总是在不经意间就遇到了对的人。三本封面被翻得有些破旧的《嫁给风的女孩》安静的藏在其他崭新的书籍里面。我抽出一本,看到顶端的“世界上最长的爱情长跑”这句话用了很长的省略号横亘了整个封面,于是毫不犹豫的放下了另外一本书抱着它出了图书馆。

  看了那么多的言情小说,我今天忽然感觉,这是我看过的最美的一个爱情故事。它的美不在于情节有多曲折,也不在于故事有多煽情,不在于文字有多漂亮,也不在于对白有多精彩,而在于这是一个绵亘悠长的故事,这是一个普罗旺斯生长的法国浪漫姑娘与一直流浪渴望自由的吉普赛小提琴手之间纠缠不休的一生,在于它所承载的感情忧伤而甜蜜,在于它的等待漫长达四十年,在于女主角路易丝的坚忍、执着、对爱情的坚定而长久的信任,在于它是一场最终圆满的人生旅途。这种感觉贯穿于我的脑海,整个心扉都充满着淡紫色的薰衣草香,像是普罗旺斯的风吹到了我的身边。于是迫不及待的推荐给几个关系好的姑娘。总觉得她们应该也读一读一个这么温暖美好的故事。

  我喜欢作者平静的笔调,读起来的时候没有任何涟漪,但是你只要稍稍一走神就会不自觉的勾画出那些场景那些画面来。

  路易丝与约什卡第一次见面时,他在人群中一眼便搜索到了她,而她更是沉浸在了他那如薰衣草般蓝紫色的眸子和能拉出让灵魂安静的曲子的手指中。这就是一见钟情,那一眼就注定了他们的一生。一个傲娇的犹太姑娘和一个天才小提琴手的爱情便这样开始,而这也象征着那个自信独立的姑娘漫长等待的一生的开始。路易丝带着约什卡去到她的秘密基地----一片坟地,他唱歌给她听,他们安静的说话,他告诉她他即将离开,这个姑娘的爱情刚开始萌芽,然而似乎就要枯萎,她也曾发怒,在内心喊叫,但是最终她无法说服自己,他在那么多人之中找到了她,她觉得这是他们之间无法背弃的缘分。这一年,她十九岁,而他有一个因为背负种种责任而娶的疯太太。我原以为这会是一个充满泪水与怨恨的爱情故事,我原以为那个姑娘会因为爱而不得变的面目可憎,然而我错了。我太喜欢从看到开始就去猜测结局,而且总是把爱情想象得千疮百孔把人心想象得复杂异常。我忘了这世间还有固执隐忍愿意等待的姑娘,还有喜欢流浪渴望自由但是却总要回归到温馨港湾中来的浪子,还有恒久的坚忍不拔的爱。“我日日夜夜在想他。我在店里接待顾客,整理书籍,打开杂志,盘点橡皮;我拣菜做汤,熨路易的衬衫,洗地面——约什卡都在,我听到他的声音,触及他的手,图像像轮盘木马转个不停,还带着我无时不在心中向他提出的要求:来看我,来看我,来看我。

  我唯一肯定的事是我热爱他,不掺杂道德、逻辑、嫉妒,即使命中注定再也见不到他了也爱他。我爱他超越了肉欲与情感。带着没有边际的宽容。”

  约什卡的疏忽导致了路易丝的牢狱之灾,并且在狱中生下了他们的第一个男孩里奥巴,虽然路易丝总是轻描淡写的讲述那十个月的生活,但是一个女人在那样孤独无依的时刻饱受苦痛生下一个孩子,所有人都可以想象是何其艰难。然而那些时候的约什卡亦是不好过的吧,他给她一封又一封的写信,满满的都是对她的思念,并且总是处在一种期待回信而又总是不得的绝望境地里。路易丝对约什卡的想念有多深重,约什卡对路易丝的想念就更加让人动容了,因为路易丝至少可以想象他功成名就在人潮涌动的音乐厅表演他的小提琴,震撼在场所有人地心灵,要不然再不济也如从前一样混在吉普赛人地队伍里,到处给人表演,虽然有些脏乱但是那是他原来的生活。这样的想望都是平静的安然的。而约什卡呢?他不知道她怎么了,他深陷在她已经远走不再爱他的恐慌中,他那随时可以回去的港湾不见了,他的路,指引他回归的路不见了,他的绝望悲伤可想而知。但是所幸,他最后找到了她,在她因他经历了人生最深重的苦难之后,他们终于结婚了。她开始不再过那只每天等待他的生活了,她跟随着他,去到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城市,做短暂或者时间长一点的停留,见许多他的圈子里人,即便如此她始终淡然的过着自己的生活,她独立,有思想,她不愿意因他而放弃自己的本心。所以四十岁以后她意识到自己这样跟她漂泊失去了某些东西,于是她回归到他出生的农庄,又开始了等待的日子,她的生活完全由自己主宰了,她似乎又找回了开书店时的那些岁月,读书,整理自己的家,照顾逐渐长大的两个孩子和那个在外漂泊之后不停回归到自己怀抱来的约什卡。她帮他完成心愿,建立很多的居住所为那些四处漂泊的吉普赛人。她的后半生开始用一种客观冷静的态度去观看孩子的成长和爱人的成熟与渐渐老去。最后他终于不再漂泊,永远的回归到了自己的身边。这一年,他七十岁。风终于跑累了。

  这样一个相知相守的故事,读到最后,一种宁静的力量抚慰了我。这样一个如同童话般的爱情故事,打动了多少人?或许很多人说这太不现实了,但是我宁愿相信它真的存在过。我宁愿相信这样的美好存在于我们这个冷漠的世界。这样绵亘悠长的情感,如同那些寂静生长的藤蔓,缠绕着挺拔生长的大树或者残缺的城墙,彼此无法舍弃。

  有风,带着薰衣草的花香和小提琴安宁的乐音以及温暖忧伤的情感来到我的心间。

  《嫁给风的女孩》读后感(十):风的家门外挂满薰衣草

  有幸去过几次法国,至今最难忘的仍是法国南部普罗旺斯的薰衣草花田,漫天遍地,似紫又蓝地扑个满眼,浪漫之情油然而生。

  我由衷地感谢泄露天机的英国作家彼得.梅尔,没有他的普罗旺斯游记三部曲,我们永远无法体会到生活在薰衣草故乡的人们幸福的秘密。

  普罗旺斯是个滋生爱情的地方。法国作家莉莲安•古戎的《嫁给风的女孩》,将法国人的浪漫与薰衣草的甜美完美地结合在一起。年轻貌美的少女路易斯,英俊不羁的吉卜赛音乐天才约什卡,两人四十年间的情爱故事跌宕起伏,美景浓情,跃然纸上,阅读的享受大抵如此。

  约什卡随着家族的马戏团来普罗旺斯表演,与路易斯一见钟情。十九岁的路易斯,正经营一家书店。小时候,我看过一部印度电影《大篷车》,片中那群载歌载舞,多才多艺的人都是吉卜赛人。吉卜赛人也叫茨冈人,是过着游荡生活的一个民族。这风一般的民族,居无定所。所以,约什卡对路易斯轻声告白,我是风,意味着爱情的起点在此,终点未知。

  作者莉莲安的文字很美,美到我都不忍心把它一口气读完。一字一句地百般细嚼,一个女人四十年的情感岁月顺着作者的笔尖缓缓流淌,不急不徐。从一见钟情,两情相悦,劳燕双飞,身入桎梏,终成眷属,生儿育子到终归田园恬静生活。女人的一生中找不到几个值得记忆的四十年,而约什卡却从未停止过离开路易斯,离开是风的特质。若想留住风,或是原地等它,或是冲上去追随它。在两人不停地纠结,挣扎,前行,后退中,路易斯从年轻的姑娘变成了两个男孩的妈妈,也让风有了一个可以驻足的家。

  路易斯从十九岁到三十九岁一直在练习漫长等待,等待约什卡飘泊中的停留。四十岁开始,路易斯选择了为爱跟随,与约什卡一起去纽约,在自己隔隔不入的艺术圈外默默守候,也为风停留在别人的屋顶而默默忍耐。

  男和女,都逃不过爱情。一见钟情是男女判断爱情是否来临最直接的体验,飞扬的荷尔蒙是这种体验的助推器。岁月飞逝,衰老的痕迹无情地刻在女人的面庞与身体上,遮挡无用。时间会让爱情腐烂变质,如何让感情历久弥新?

  张抗抗老师有一本书《爱的恒久是忍耐》,她说如果想让爱久一点,就请学会忍耐,包容对方和自己。爱的保鲜剂只有女人的包容与忍耐。如果只要恒久,不想忍耐,那都不是真正的爱。这恰好道出了路易斯维系四十年幸福感情生活的秘诀。

  路易斯的两个儿子长大了,他们也选择了风般的生活,因为他们是罗姆的孩子。吉卜赛人称自己为罗姆人。路易斯意识到,作为罗姆人的妻子,有义务去接纳流浪与飘泊的人们,在自己的庄园里,提供一处任他们自由来去的所在。

  爱本没有时间,没有空间,没有距离。路易斯说,这里永远有这样一个给你们的蓝房间,屋外挂满薰衣草,欢迎如风的你们归来。

  路易斯的爱超越了个人、家庭、种族的界限。这就是一位嫁给风的女孩的胸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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