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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苔丝》读后感精选10篇

2018-02-20 20:18: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苔丝》读后感精选10篇

  《苔丝》是一本由托马斯·哈代著作,译林出版社出版的399图书,本书定价:28.00元,页数:2010-9,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苔丝》读后感(一):关于纯洁

  哈代写道:“生活中能引起他注意且认为有价值东西不再主要是由于它的美,而是由于它的悲怆动人。”读完《苔丝》,第一次,觉得哈代是可与陀思妥耶夫斯基相提并论的。少年时也读过这本书,却没有这样的感受,读《无名的裘德》时也是。可见有些书是要等到一定时候读的。

  哈代称苔丝为一个纯洁的女人。什么样的人称得上纯洁呢?并非从未做过错事的人就是纯洁的,一个人因为受苦而纯洁。

  当苔丝从梦中醒来,意识到周围全是追捕她的人,她说,“安琪儿,我几乎还感到高兴——是的,高兴。我的快乐是不可能长久的。我太快乐,我也心满意足了。现在我不会活到你瞧不起我的时候了。”一个人要有多不幸才会如此谦卑啊。

  《苔丝》给了我巨大震撼,能够如此体会女人和男人之间悲剧的哈代是伟大的。《苔丝》堪称一部杰作。

  《苔丝》读后感(二):Tess

  上个学期末一口气读完了这本小说当时的感觉温暖,跟同学说好久没有读过这么好的小说了。跟这本书渊源要追溯到高二时期,记得当时我借了同学的2本小说,一本《简爱》,另一本就是《德伯家的苔丝》,那时年少总觉得这本书应该很黄,就没看。但由于下雨了,把人家的书搞湿了,一直很愧疚

  托马斯.哈代,在我的印象中他是一位不可忽视的英国作家。苔丝这部小说前半部分我觉得有一点杂乱。应该不是翻译遭剪的缘故。苔丝被玷污的那个晚上一笔带过,她忽然就有一个小孩了,那个小孩一下就夭折了。这些部分让人很跳戏。后半部分就相对成熟多了。喜欢哈代的环境描写,空旷的英格兰田野风光。风从原野飘过,崎岖不平天地。这部小说情感浓烈地方有几处,苔丝爱上安吉尔,安吉尔向他表白她,她却不得不拒绝的时候。结婚当晚,苔丝向安吉尔坦白自己不知处女,还有过孩子。安吉尔受到极大打击感情反转,一句话另我印象深刻,我爱的不是苔丝,而是和你长得一样的人,但她的灵魂比你的圣洁清纯。有时我们总是不能分清自己爱的是一个人还是自己的幻想人物脑补到另一个躯体上。早些年看书评,苔丝命运的悲剧是自己不能完全封建保守思想划开,她完全可以保守这个秘密终身,然后和克莱尔过上幸福的生活,由于她的思想负担,她选择了坦白。安吉尔的性格里也有很多保守的成分,他为什么要那么看重苔丝是否是处女的这件事。还有后来的他想邀请他

  《苔丝》读后感(三):lie

  漂亮淳朴聪颖的苔丝本来的人生可以一帆风顺,毫无波澜起伏。当然前提是嫁给一个门当户对的少年,命运之轮转向她的时候,她正想着难过着那少年唯独没和她跳舞,父亲听信牧师谗言,真以为自己是个贵族后代?看到这我只想默默说一句,别人说你是你就信?难道不需要考证一下?昏庸无道,好吃懒做的父亲,真心觉得上帝来了一扇门总会不忘给你关上窗,知道后虚荣心膨胀,自以为人生以后就可以开挂,难道不是海市蜃楼?苔丝她妈拖拖拉拉干家务,沉浸在丈夫编织的美梦,贵族后代_认亲_生活改善_女儿嫁入豪门……不得不说真的是异想天开,贪慕虚荣的一对父母。最爱的人伤我最深,苔丝应该深有体会,去那个伪贵族后代的堂哥家,无不等于深入虎穴,自投罗网。男二不渣似乎就没有后面的故事了。花花公子总能欺骗到良家妇女。不能说他们渣,一方面他们还真有一套手段,总能让你乖乖上当受骗。一堆礼品谄媚就足以让苔丝一个合不拢嘴,以为飞上枝头就可以当凤凰。那时伤心绝望的苔丝义无反顾挣扎着,不愿做金丝雀,回家生孩子,拼命干活养家,直至孩子死了!感觉她终于松了口气。最后那一刻的母爱不觉得太晚?

  挤奶姑娘的故事上线了,离开家,去别的地方干农活,然后重遇当初少年,凭借自身美貌气质吸引了他的注意,在众多爱慕者中脱颖而出,在一轮又一轮的拉锯战中终于男主胜利,结婚了~鸡叫给二人刚喜庆的婚礼中警醒过来,新婚当天告诉了丈夫的过去,果不其然,被抛弃了,想回家父母以为自己嫁了了有钱人,农场主,为什么他们总能如此乐观?一次又一次挥霍着女儿带回家的钱,讲真,男主真心难以形容,刚开始时以为他是个有思想,敢于突破宗教繁文缛节新青年,违背父母意愿。去各个农场实习。学习实业。然而在思想上还是传统无比的人!知道女主过去后,放弃了二人的新生活~在创业路上一路磕磕碰碰,慢慢懂得生活并不简单,。两人分开的日子过得并不如意,一个不断辗转在打苦工,一个在异乡生病碰壁。再来一个转折!女主偶遇男二,男二又发现自己的过错,决心浪子回头,求亲。在一起,女主刚一开始坚定的拒绝,到后面的无奈接受,与父亲去世举家迁居别处生活拮据紧密相关。为什么有钱人玩够了就可以改正然后就可以继续升入天堂?而贫穷的人一直都在地狱?情妇生活过得好好的~男主突然发现自己太过于愚钝了又想找回女主,女主悲愤交加,把渣男给杀了,二人在逃亡中享受着过去那份逝去的甜蜜。ending那里真够搞笑的是,丈夫带着小姨子移民了!真够喜剧

  讽刺男主一家的教条主义,也看不起女主父母的野心,还有男二家的伪贵族的虚伪。赞美苔丝的高尚人格,男主的金玉其外败絮其中。

  《苔丝》读后感(四):随便说说

  1 这是一个写得很美而且有力的悲剧故事。

  2 读这本书的时候会一直叹息。叹息苔丝那对不靠谱的父母,哈代对这对小人物混球父母的刻画非常精彩。叹息苔丝懦弱倔强个性,叹息她在诚实和欺骗之间挣扎(如果她对安琪儿是纯粹的欺骗或者纯粹的坦然,都不会导致这样的悲剧,然而这就是人性啊),在自我奋斗和滑向深渊之间挣扎。杜伯维尔的死也让人很难过——作者特意把他塑造成一个复杂的人而不是一个坏人,让他忏悔,让他怀着善意照顾苔丝的家人

  3 如果不信教也不打算信教,里面很多东西是可以一眼扫过去的。

  4 如果巴尔扎克来写,这个故事会更加惊心动魄,但是却没有这种对弱者的照拂和同情,这种绵长的余味。

  5 如果是那些法国自然主义作家来写,这个故事就是变得更加枯燥和扎实,苔丝会变成一个照本能、照所受教育行事的机械人。幸好不是他们写的。

  《苔丝》读后感(五):只会让人难受罢了

  刚读完《苔丝》,忍不住要写点什么。

  最开始把标题定成了男人和女人,但是我觉得我主要还是靠着对于苔丝一种强烈的感情冲动而写这篇文章,这种感情似乎是同情,但我似乎不愿意这样承认,因为同情总让我觉得有种不平等在里面,而我在读的过程中有好多时刻都有一种去爱苔丝的冲动。

  苔丝是一位美丽女子。她内心善良、淳朴,又有着美丽动人的嘴唇。好多时候我都在幻想她究竟是怎样一位女子,如果我去看电影版的话,会是一位怎样的演员来诠释这个角色。她懂得如何去欣赏一个人的灵魂和思想,她愿意因此去爱上一个人,也能够因此去包容一个人。可是,她却因为失贞而变得自卑,变得软弱。与其说这种自卑与软弱来自于她的失贞,倒不如说是来自于传统对于女性贞洁苛刻要求的一种道德暴力。就如书中所说,“从此以后,一道深不可测社会鸿沟就把我们的女主人公的品行人格跟当初那个离开母亲大门到川特里奇来彭彭运气的姑娘分隔了开来”。

  克莱尔最开始似乎一直被描写成一个非常完美男子。他不顾父母的反对,放弃了神职,也被迫放弃了剑桥大学,最终选择过农民的生活。这位有个性,有独立思想的年轻男子,和苔丝相互吸引,也是意料之中。而就当他与苔丝相互坦白后,苔丝原谅了他曾经放纵,而他却无法原谅苔丝无可奈何的失贞。他终于对苔丝说:“我爱的那个女人不是你,是具有你的形象的另一个女人”。

  读到这里时,我并不吃惊,而且我似乎已经意料到这点。记得在《安娜卡列琳娜》中,列文曾经担心他深爱的凯蒂能否接受他不是一个基督徒,幸运的是凯蒂丝毫不介意这点。男人在面对爱情时似乎总会在乎一些爱情以外的东西,很多时候都是形而上学的东西,比如存在意义或者人生的真理等等。相比之下,而女人更会去在意爱情本身。不过列文当时能够站在凯蒂的角度去考虑凯蒂的形而上学,但克莱尔只在乎自己的形而上学,这也许部分解释了为什么这两个故事的结局会有如此之大。当然,我还忘了一个大前提就是苔丝失贞了,倘若列文遇见了苔丝,他能够接受他吗?苔丝和凯蒂相比于克莱儿和列文,都不会太在意这些形而上的东西,也许并不是她们不思考,只是她们爱的人本身来说更重要。从这个角度来说,女人似乎是比男人更懂得去爱一个人,如果我们把这种爱假定为真正的爱情的话。不过作为男人,我这样总结,似乎有些夸大,也是在给自己打脸。记得英国有一个关于两性的心理学实验中说到女性会更注意人,而男性会更注意事。也许这只是来自于生物进化或者社会发展的一种性别差异

  书中还有一个男主角,便是杜伯维尔。他和克莱儿一样,都不懂得如何爱苔丝,他所谓的爱情也只是在追求一些爱情以外的东西。和克莱尔不同的时,他不在乎什么形而上的东西,而只是在乎自己肉体上的占有欲。虽然后来成为了牧师,但是却因苔丝的出现而放弃了他的神圣。正如苔丝所想,他把神学和道德弄混了。也如杜伯维尔所说,克莱儿可以创立一种没有任何教条的伦理体系道理,而他自己却办不到。我们暂且不说形而上学与肉欲的高低,但杜伯维尔和克莱尔爱的都不是真正的苔丝。

  所以这算是男人和女人的差别吗?简单的下定论也不合适。苔丝为了男人爱的几乎失去了自我,而克莱尔和杜伯维尔更像是借助苔丝来爱自己。假如通过别人的故事了解到这种差别,或者不说是差别,说是一种趋势,这会有利于我们当代人的爱情吗?还是说,我们和苔丝一样,“多点知识也不过是知道我是一长串人中的一个,不过是发现一本古书里记载了一个跟我一样的人,而我也只好扮演跟她(他)一样的角色,那有什么意思,只会让人难受罢了。”

  只会让人难受罢了。

  《苔丝》读后感(六):大团圆之所以为大团圆

  我对西方小说一无所知。对哈代在小说家里的位置,对《苔丝》在小说史上的位置,不能断言。我对哈代和对《苔丝》唯一确切认识来自木心。木心把哈代和陀思妥耶夫斯基并列为第一流的小说家,评价极高。我没有评木心、评哈代、评小说家的本事,只能评小说的一个面向。

  明明是一场悲剧,为什么小说第七阶段要以“大团圆”为标题?换言之,苔丝之死是否减损了大团圆的意义?哈代把回答这个问题钥匙藏在书中:“一个性格之为美为丑不光在它的成就,也还在它的目的动机。性格的真正历史不在于它做了什么,而在于它决心要做什么。(p. 339)”大团圆之为大团圆,不在苔丝的最终结局,而在她意图达到的高度

  要谈苔丝的决心,必得先谈她决心的源泉,也就是她所受的苦。苔丝的苦从何而来?是众神之首的游戏,还是自己的怯懦?坚定的宿命论者和自由意志论者争得不可开交厚此薄彼显然不全面,于是滑头的综合机智地总结为两者“辩证统一”。

  这样的争论还是局限在了具体事件上。人在俗世,谁能不惹尘呢?苔丝的痛苦不只在于此,还在更高的层次。在抽象意义上苔丝苦于既不愿彻底听由命运摆布,又无法自由选择,只能夹在中间。在众神之首的游戏里,苔丝不是棋子,而是被摆上了棋盘的人。所以“造物主并不在他一声提醒便能使人获得幸福的时刻对他可怜的生灵叫一声‘注意’,他总要等到捉迷藏的游戏折磨得那人遍体鳞伤精疲力竭的时候才会对那呼唤着‘在哪儿’的人回答一声‘在这儿’。(pp. 38-39)”玛丽安、普丽多和伊兹倒向宿命论(p. 146),虽然躲不开俗世的侵扰,但得到了精神上的安逸:对命运无能为力的坦然。苔丝要在夹缝中选择,不只要对抗俗世和命运,还要对抗自己的怯懦和自尊,并承担选择的后果

  如果把杀死阿历克当成是命运的必然,我们怎能理解苔丝为何尽情享受团聚和坦然走向死亡呢?我愿把杀死阿历克看作是苔丝克服命运和自己弱点的一次选择。选择的后果是大喜和大悲:大团圆和绞刑架。六日逃亡是全书最温暖又最残酷片段。游戏结束,人得解脱。选择之可贵在于自由与担当。幸福来时,戚怨是苟且;责罚来时,闪躲是苟且。摧毁我们对生活的信念的不是悲欢离合,是苟且。

  苔丝的身上投射着基督徒的困境和伟大。引罗曼•罗兰《名人传》中的一段呼应。

  “人们可不要以为我们在许多别的伟大之外,在此更发现一桩伟大!我们永远不会说是因为一个人太伟大了,世界于他才显得不够。精神的烦闷并非伟大的一种标识。即在一般伟大的人物,缺少生灵与万物之间、生命与生命律令之间的和谐并不算是伟大:却是一桩弱点。——为何要隐蔽这弱点呢?最弱的人难道是最不值得人家爱恋吗?——他正是更值得爱恋,因为他对于爱的需求更为迫切。我绝不会造成不可几及的英雄范型。我恨那懦怯的理想主义,它只教人不去注视人生的苦难和心灵的弱点。我们当和太容易被梦想与甘言所欺骗的民众说:英雄的谎言只是懦怯的表现。世界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便是注视世界的真面目——并且爱世界。”

  这种大喜大悲的精神并不是只有基督教才通。我想起杨显惠《夹边沟记事》里最让我心折的一个故事。一个城里人因“反右”被送到夹边沟劳改,和女友分离。他曾逃出夹边沟,却不敢见他女友,怕害她前程。后来被抓回西北,在农村成家。十九年后两人再见,忘掉一切苦厄,痛快做了十天的夫妻。那男人说“淑敏,我满足了,你给我的幸福比我一生的苦难要多得多。” 如此美丽,如此忧伤。对这种窒息之美我常想,人生得此,死可矣。

  然而转念一想,中国版本里毕竟缺少一点自觉。境界虽通,意象虽大,但人却不及苔丝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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