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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的概念读后感10篇

2022-04-05 03:01:17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政治的概念读后感10篇

  《政治的概念》是一本由(德)施米特著作,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8.00,页数:411,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政治的概念》读后感(一):翻译水准欠——

  非专业人士参与翻译,统稿也不见严谨,语法问题,逻辑混乱,前后意指不通,真不会知道这样的书怎会出版,编辑估计是忙着校对畅销书去了。

  《政治的概念》读后感(二):卡尔·施米特《政治的概念》摘要

  【按语:这个选集时间跨度很长从1918-1970,能够辨析出:Schmitt早年虔敬,坚持上帝的超越性或形而上学的原则,后来却沉落到政治或公法理论的变动之域中,虽然仍然在使用那些神学的语词并保留了早先灵性洞察之深邃,论述中骨子里却飘荡着一种虚无主义的气息或可能性。然而,Schmitt的写作是政治或公法思想的典范,如Richard Thoma所言,“思想上的丰富性令人着迷”。在这些文章中,Schmitt提出了一套现实主义的政治学说,其核心观念包含:自主的the political概念,区分敌我/决断,自由主义的肤浅。形而上学上,我不会认同Schmitt在“规范的”与“生存的”之间做出的区分,而这是施米特思想重要性的基石,但仍然承认其是重要的现实主义的政治理论。

  “政治的神学:主权学说四论(1922)”

  【虽然开始就提出了“主权就是决定非常状态”这一决断论的主权理论,但随后的论述却算不上有力的证明或辩护,而更多地是对决断论的历史变迁的一个思想史理解。依据第3节“政治的神学”的思想史解读,似乎恰好暗示了决断论已经过时了,是17世纪神学的政治残余而已。则有论证不力的嫌疑,不过在提出立宪和专政(Diktatur)两种选择的时候,施米特实际上在坚守决断论,并且对Cortes思想的讲解让人印象深刻。】

  1.主权的定义

  不过当代国家理论表现出忽视紧急状态的理性主义趋势,但不应该,“一种关注现实生活的哲学不能逃避非常状态和极端处境,…非常状态比规范更重要。”【10,Schmitt在这儿已经不关注上帝和超验领域了】

  2.主权问题作为法律形式和决断问题(The Problem of Sovereignty as the Problem of the Legal Form and of the Decision)

  凯尔森试图把纯粹法学发展为规范性科学,他否定主权概念,“这与传统自由主义以法律否定国家如出一辙。”【15】接下来还讲了Krabbe(权威去人格化)、社团理论等将法律置于国家之上倾向的理论。但他们忽视律法律决断。“决断所具有的具体的建构性因素是一种新的外来的东西。若以规范性的眼光看,决断没有任何来由。”【21】决断论的代表人物是霍布斯,“霍布斯还提出一种关键的论证,使这种决断论与人格主义联系起来,并反对任何用具有抽象合理性的秩序替代具体国家主权的企图。”【22】

  3.政治的神学

  “现代国家理论中的所有重要概念都是世俗化了的神学概念。”【24】具有一种系统结构上的类似。法治国家观与自然神论亲和,而“反对革命的保守的有神论思想家则试图从意识形态上支持君主的人格化主权。”【24】如Bonald, de Maistre和Cortes.“公法文献中的那些基本概念和证明,就会看到国家的干预无处不在。”【25】

  凯尔森思维具有自然科学性质,代表了一种律师-官僚阶层的整理法规的意图,没看到“实体与法律实践的区别不能通过植根于自然科学的概念来把握。”【27】主权概念的社会学关注到世界的形而上学形象与政治组织的形式之间的相同结构。【30】“形而上学、政治学和社会学概念,…构成了主权作为人格统一性和原初起动者的前提(A continuous thread runs through the metaphysical, political, and sociological conceptions that postulate the sovereign as a personal unit and primeval creator.)。”【31】表现为霍布斯。随着科学和自然神论的渗透,“主权概念的决断论和人格因素则丧失了。”【31-2】上帝超越世界的观念属于17-18世纪,而“19世纪的一切愈加受普遍内在的观念支配。…有关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同一性的民主理论,…最后尚有凯尔森国家与法律秩序的同一性理论。”【32】

  19世纪的国家理论的特点是“一切有神论和超越性观念的破除,以及新的正当性概念的形成。”【33】立宪的民主正当性取代君主制的正当性。只剩下一种解决办法即柯特的专政(die Diktatur),“这也是霍布斯借助同样的决断论思想所得到的解决办法。”【33】

  4.论反对革命的国家哲学(de Maistre,Bonald, Cortes)

  “罗马天主教与政治形式(1923)”

  【本文考察了天主教独特的普遍主义和代表原则,并简述了代表原则与现代经济原则几个世纪来的对抗和变迁,渊博而又极有洞察力。事实上这里施米特是在“教养-野蛮的对峙”中,将天主教作为文明和教养的典范予以推崇的,值得推崇。但恰恰在与更早(1918)的附录对比中,能够发现,Schimitt离弃了早年坚持的上帝的超越性或形而上学原则,而是沉落到政治或公法理论的变动之域中,虽然仍然在使用那些神学的语词并保留了早先灵性洞察之深邃。因此论述中骨子里却飘荡着一种虚无主义的气息或可能性。】

  “一种反罗马的情绪…几个世纪以来一直推动着欧洲历史的行进。…罗马天主教不可理喻的政治权力都引起了持久的恐怖。”【47-8】施米特是要解释罗马天主教的独特性。在19世纪议会和民主时代,天主教的弹性,两面性,这里就有普遍主义的特征:“罗马天主教会作为一个历史复合体和行政机构,长期保持着罗马帝国的普遍主义。”【49】但不仅如此,天主教会还是一个对立复合体,“在其内部结合了一切国家形式和政府形式。天主教会自称是一个贵族君主国,其首脑由一批身为枢机主教的贵族精英选举产生,但它十分讲究民主。”【51】在神学上也是对立复合体:如旧约和新约,上帝的内在性来自犹太一神论的绝对超越性。“从天主教的政治观念来看,罗马天主教的对立复合体的本质在于,它具有特殊的、形式的优越性,凌驾于人类生活事务之上。…罗马天主教的这种形式特点乃基于代表原则(prinzips der Repräsentation)的完全实现。代表原则的特殊性最明显地体现在,它与今日居于主导地位的经济-技术思维针锋相对。”【53】{自然与机械世界的二分法不是罗马天主教的自然概念,新教徒努力“让自己成为大自然的主人,按照自己的意愿驾驭大自然。...信奉罗马天主教的各民族热爱土地,热爱孕育了万物的大地。”【54】}罗马天主教的证明方法是一种独特的法学家的逻辑,其关注点是对人的社会生活进行规范指导。而自然-技术科学的方法论支配着现代思维,“经济思维便成为天主教政治观念的根本对立面。”【56】

  陀斯托涅夫斯基用宗教大法官的形象来隐喻天主教的不敬神。这很肤浅。天主教激起的人道观念的对手。在诸多冲突中,施米特说,“最终的标准是有教养者与无教养者之间的冲突。”【75】马克思恩格斯反对俄国人巴枯宁的Lumpenproletariat(流氓无产阶级)。这里施米特意思似乎是说,天主教代表着教养。“有一种类型的决断是教会所无法回避的——这是一种必须在今日,在具体情况下、在每一代人中作出的决断。…在与巴枯宁的那场远距离小冲突中,天主教会与天主教的人性概念站在理念和西欧文明一边。”【77】

  “附录 教会的可见性:经院学思考(1918)”

  “政治的概念(1932)”

  【生存与规范的界分,犹如一个试验程序,让政治领域凸显出来。Schmitt与霍布斯类似地强调生存,然而霍布斯是出于形而上学的支撑,而Schmitt则是为了独立的the political而这么做,隐匿了“悲情的、女人气的”规范问题。时代的极端状态决定了Schmitt对极端处境的强调。一种现实主义的理论~】

  重版序(1963):强调研究的经验性质。“对内追求完全的和平,对外则完全作为与其它主权相对的主权出现,这种国家的古典模式…”【91,在《大地的法》中施米特说这是西方文明的贡献】而阶级敌对性正对古典模式构成威胁。文本的主要缺陷是“没有足够清晰、准确地划分和区分不同类型的敌人——传统意义上的、实际的或绝对的敌人。”【97】冷战抹去了战和的区分。

  一、 国家的和政治的。“国家的概念以政治的概念为前提。”【99】国家不等于政治;“潜在地囊括了所有领域的全权国家便是以一个战斗性概念的面目出现的,它反对上述重要领域的中立化和非政治化。”【103】施米特认为民主“贪求国家对个人的控制”【103】,必然导致全权国家。

  二、 划分敌友是政治的标准。“政治必须以自身的最终划分为基础。…所有政治活动和政治动机所能归结为的具体政治性划分便是朋友与敌人的划分。”【106】“政治能够抛弃其他对立面独立地处理、区别并理解朋友-敌人这个对立面,借助于此,政治所固有的客观本质和自主性就变得显而易见了。”【107】

  三、 战争是敌对性的显现形式。敌友这对概念应从existential sense来理解,而自由主义的问题在于将敌手变成竞争对手。【109,觉得施米特问题更大,将敌手-竞争对手之程度问题绝对化了】“敌人只意味着公敌(public enemy)。…敌人乃是公敌,而非仇人。”【110】“作为一个有机的政治统一体的国家完全由自己决定敌-友的划分。…政治一词的用法取决于这种敌对性。”【111】“始终存在的发生斗争的可能性隶属于敌人这个概念。…战争即是发生在有组织的政治单位间的武装斗争;…朋友、敌人、斗争这三个概念之所以能获得其现实意义,恰恰在于它们指的是肉体杀戮的现实可能性。”【113】“战争乃是典型地决定着人类活动与思想并造成特定政治行为的首要前提。…战争作为最极端的政治手段揭示了那种支撑着所有政治观念的可能性,即朋友和敌人的划分。”【115】这里施米特强调了政治与宗教、道义和经济的隔离,这也限定了政治冲突的残酷性。

  四、 国家是政治的统一体,因多元论而出问题。“政治…并不描绘自己的实质,而只是描绘人类联合或分裂的强度。”【118】“政治统一体乃是关键,它是决定着敌-友阵营划分的关键统一体:在这个意义上(而不是在任何一种绝对主义的意义上),政治统一体即主权。”【119】Diguit,Cole,Laski等多元主义理论试图驳倒国家主权概念,“他们的多元主义意在通过反复强调个体在无数不同社会统一体和组织中的生活,而否定政治统一体的主权。”【120】多元主义“忽视了所有国家理论的核心概念——政治。”【123】

  五、 决断战争和敌人。“战争法权(jus belli)…属于在本质上作为政治统一体的国家。”【125】“正是借助于这种支配人的肉体生命的权力,政治团体才超越了所有其他的组织和社团。”【127】区分规范意义与生存意义。【128】补注中说:应该区分古典(非歧视性)战争概念和革命正当性(歧视性)战争概念。【131】

  六、 世界并非政治的统一体,而是政治的多样体。“由政治的概念标志引出了各国世界的多元主义。政治统一体以敌人的实际可能性为前提,因而与另一个政治统一体并存。…政治世界乃是一个多元的世界,而非统一的世界。”【133】humanity这个概念常常是帝国主义扩张的意识形态工具。国际联盟是以国家的存在为前提的。

  七、 政治理论的人类学基础。国家理论都依据人类学的两类:人性本恶,人性本善。“对于自由主义而言,人性本善无非表示借此可以证明国家应当服务于‘社会’。…它只是试图把政治限定在伦理领域并使之服从于经济。”【140-1】而Machiavelli, Hobbes, Fichte, Maistre,Cortes等则说人是一种危险的动态生物。“对霍布斯这位真正有力而系统的政治思想家而言,‘悲观主义’的人观乃是具体政治思想体系的根本前提。”【144】“autorias non veritas facit legume(权威,而非真理制定法律)。”【146】施米特表现出现实主义的倾向。

  八、 伦理与经济的两极导致的非政治化。自由主义的中立化来改变政治概念。“绝对没有自由主义的政治,充其量只会有自由主义的政治批判。…为了实现保护个人自由和私有财产的目的,自由主义提出了一套阻碍并限制国家和政府权力的方法。它把国家变成一种compromise,把国家机构变成一种通风系统。…个人必须始终保持既是起点又是终点。”【151】“自由主义概念典型地摇摆于伦理与经济之间。”【152】个人权利和私有财产成了世界核心。“国家变成了社会:在伦理精神方面变成humanity意识形态的人道主义的概念,另一方面则变成一个生产和流通的经济-技术体系。”【152】“人们以极大的狂热剥夺了政治观点的所有正当性,并将其限制在道德、法律和经济的规范与秩序内。”【153】自由主义鼻祖Constant在1824年区分了“野蛮的冲动”和“文明的计算”,“我们所处的这个时代必然要取代战争时代。”【155】但施米特指出,经济和技术也产生危险的武器和工具,在自由主义话语不过隐藏了政治而已。“导向了新的敌友划分,却不能摆脱政治…”【158】

  增补附论。国家的内政中立的否定性含义:不干预、自由放任,对教派中立;工具性国家观;形成国家意志的机会平等意义上的中立;平等意义上的中立。肯定性含义:知识基础上的中立;包容性的;第三方的。“所谓的总体战争扬弃了军人与非军人的区别。…即使是军事之外的事情(经济、宣传、非军人心理上和伦理上的士气)也被纳入了敌对的斗争。”【171】

  “中立化与非政治化的时代(the age of neutralizations and depoliticizations,1929)” 中欧处在野蛮而有力的俄罗斯的威胁下,需要自我认识。欧洲精神的几个阶段:神学、形而上学、人文-道德、经济-技术。“相继出现的几个阶段既不能被看作不断‘进步’的轨迹,也不能被看作相反的东西。”【178】“所有本质性概念都不是规范性的,而是生存性的。”【180,有种虚无论的调子】“19世纪的自由主义国家把自己描述为stato neutral de agnostico(出于不可知的中立状态), 并以为其存在的正义性恰恰出于其中立性。”【182,Schmitt显然有一个较自由主义更深邃的历史眼界】

  “合法性与正当性(legality and legitimacy, 1932)”

  【这篇文章的背景在于Schmitt看到魏玛共和国缺少政治决断,但Schmitt的概念使用完全是失当的:因为Schmitt排除了更高远的道德规范的虚无论,本来应该是‘正当性与决断论’便从概念上变成了“合法性与正当性”了。】

  “游击队理论:‘政治的概念’附识(The Theory of the Partisan: A Commentary/Remark on the Concept of the Political,1963)”

  【其实整个世界的战争都是大大小小的游击战争—即绝对的生存战争,而欧洲18-19世纪的公法范围内的战争才是文明的例外,觉得Schmitt有点颠覆了从根本上重心。游击战是非文明世界的斗争方式嘛。但在《大地的法》中,Schmitt完全站回了古典的正面的立场。】

  1808年西班牙的游击队抗击拿破仑,而这在Clausewitz的理论那儿有所包含。欧洲公法对战争的限制的伟大成就。游击队员的几个特征。普鲁士王室诏令一度预备游击战,而在Clausewitz理论中人民战争和游击队员被视为“战争中具有爆炸性的力量。”【298】

  野蛮人列宁肯定游击战是革命进程的必要成分。对列宁来说,“只有革命战争才是真正的战争。”【302】流氓列宁“所造成的哲学与游击队员的结盟,出人意料地引发了新的爆炸性力量,炸毁了拿破仑想挽救的、维也纳会议希望修复的,以欧洲为中心的整个世界。”【303】de Maistre就害怕哲学与暴乱的结盟。【303】毛泽东将游击队理论发展“民气即全民皆兵的士气。”【306】而且毛泽东更植根本土。对毛泽东而言,“今天的和平只是一种实际的敌对关系的表现形式。…世界政治的特征在今天就是实际的敌对关系。”【309】萨兰。

  游击战的几个新特点:新的空间;旨在摧毁社会结构的恐怖分子;国际环境和第三方。欧洲对战争的限制是巨大的文明进展,表现在“放弃将战争对手罪犯化,也就是将敌对关系相对化,否认绝对的敌对关系。”【329】最坏的是列宁,“他将实际的敌人变成了绝对的敌人。…战争变成了绝对的战争,游击队员便成了对绝对敌人怀有绝对敌对性的载体。”【328-331】

  但Schmitt只是对Peterson的文本进行了一个学理分析,并无重大独立思想提出。

  江绪林 2014年5月16日星期五

  《政治的概念》读后感(三):《政治的概念》读书笔记

  大部分篇章在其他文集中读过,本笔记只涉及《政治的神学:主权学说四论(1922)》和《政治的概念(1932)》。

  政治的神学:主权学说四论(1922)

  一、主权的定义

  主权与权力不受限:“拥有不受限制的权力即意味着拥有主权”(p8),“非常状态的首要特征就是不受限制的权威,它意味着终止整个现有秩序。显然,在这种状态下,国家仍然存在,而法律则黯然隐退”(p9)。在非常状态秩序仍然占据主导地位,它不同于无政府状态或混乱状态。

  国家高于法律规范的有效性;“在非常状态下国家是根据自我保存的权利终止法律”(p9);与规范状态不同,“当自主决断的机会降至最低时,非常状态就会摧毁规范”(p9),不过非常状态仍然可以进入法学,规范与决断都处于法学的框架之内。

  非常状态即是那种“无法以概念规定的状态”,“根本不存在运用于混乱状态的规范”(p9);国家主权的本质在于“对决定权的垄断”,而不是对强制和统治的垄断;非常状态是理性主义处理不了的,它“打乱了理性方案的统一和秩序”(p10);非常状态比规范更重要,规范证明不了什么,而非常状态却能证明一切:“它不仅确认规范,而且确认规范的存在,因为规范只能来自非常状态”(p11)。

  二、主权问题作为法律形式和决断问题

  “主权乃是最高的、法律上独立的、非衍生性权力”(p12);批判了凯尔森的纯粹法理论,凯尔森认为要抑制主权,“它忽略了法律如何实施这个独立的问题”(p15);法理上有日趋细致的理性化趋势,“形式,首先可以指法理认识的先验‘条件’;其次可以指从反复实践和专业论证中得出的规律性或平均化”(p19),由平均化和可计算性就导向了第三种形式——理性化形式,即技术上的精密化;他们都强调形式应当由主观性转为客观性,“一切人格性因素都必须从国家概念中消除”(p20);他们认为一切人格性概念均属独裁式君主政体的产物。

  他们没有认识到,“人格性观念及其与形式权威的联系产生于某种具体的法理关怀,即产生于法律决断在本质上必须的东西特别明确的意识”(p20);在法律生活的现实中,至关重要的是“由谁来决断”,“决断的主体具有脱离具体内容的独立意义”(p23)。

  三、政治的神学

  现代国家理论世俗化了神学概念,“法理学中的非常状态类似于神学中的奇迹”(p24);自然神论(Deisums)乃是一种从世界上“取消了奇迹”的神学和形而上学,启蒙运动中的理性主义拒斥任何形式的非常状态;而那些反对革命的保守的一神论思想家(如Bonald、Joseph de Maistre、Donoso Cortes等),借助一神论神学的类比,则试图从意识形态上支持君主的人格化主权;凯尔森“把国家等同于法律秩序,在此基础上则是把自然的合规律性等同于规范的规律性的形而上学”(p27),这种思维方式是自然科学的特点,它否定任何“随意性”,试图在人类精神领域清楚一切特例;凯尔森提出选择民主的理由时,他公开暴露出自己思维的自然科学性质,“民主表现了一种政治相对主义以及摆脱了奇迹和教义并建立在人类理智和批判性怀疑上面的科学倾向”(p28);马克思的唯物主义解释使得人们不能孤立地思考意识形态,它以怀疑的眼光看待各种心理学的说明和解释,“正是由于这种哲学具有集体理性主义性质,它能很容易演变成非理性的历史观,因为它把一切思想均视为生命进程的功能和流溢”(p28);霍布斯的思想充满决断论色彩且仍然保持着人格主义性质,这是因为“独一统治者”的观念主导着17与18世纪;卢梭的“公意”变得等同于统治者的意志,但同时“一般这个概念也包含着与其主体有关的数量上的决断,这意味着人民成为统治者”(p31),这样一来主权概念的决断论和人格性因素则丧失了。

  四、论反对革命的国家哲学(迈斯特・波纳德、柯特)

  他们被称为浪漫派,“他们的反革命政治哲学的典型特征就在于认识到自己的时代需要一种决断”(p35);迈斯特热衷谈论主权,他的主权就是决断,“永无谬误乃是这种无法上诉之决断的本质,神权秩序之永无谬误与国家秩序之主权具有相同的本质”(p36);“作出决断本身比如何做出决断更加重要”(p36)。

  批评自由主义:“自由主义就任何政治细节均要协商和谈判,同样它也试图把形而上学真理消融在这种协商当中。自由主义的本质就是谈判,这是一种谨小慎微的半吊子手段,它期望那种生死攸关的纷争和决定性的殊死搏斗能够转化成议会辩论,并允许在永无休止的协商中把决断永远搁置起来”(p41);而专政就是没有商量,它属于柯特所称的决断论,“它假定极端状态并预期末日审判”(p41)。随着神学消亡,道德、政治理念也消亡,“在一种直接的、自然的生命与毫无疑问的身体之此岸天堂中一切道德和政治决断终将瘫痪”(p42);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者认为“政治问题必将不复存在,只有组织—技术性和经济—社会性的任务”(p42),“现代国家似乎已经像韦伯所语言的那样变成一个巨大的工业车间”(p42);柯特要求政治专政,迈斯特也如此,这种决断就是专政,而不是正当性;面对极端的邪恶,惟一的解决办法就是专政,否则,正当性思想就变成了空洞的喋喋不休的依法论(合法性),“迈斯特说任何政府都必然是专政政府,而无政府主义者也作如是说;但是,根据所谓人性善良而政府腐败的公式,后者得出了与前者相反的实际结论,即出于任何政府都是专政政府的缘故,必须反对一切政府。在无政府主义者看来,任何决断的要求必然都是恶”(p43)。

  政治的概念(1932)

  一、 国家的和政治的

  国家的概念以政治的概念为前提,“国家是由一个民族构成的特殊状态”(p99),全权国家以战斗性概念的面目出现,它反对宗教、文化、教育和经济等领域的中立化和非政治化。

  二、 划分敌友是政治的标准

  朋友与敌人的划分具有独立性,“它能够在理论上和实践上独立存在,而无须同时借助于任何道德、审美、经济或其他方面的划分。政治敌人不一定非要在道德方面是邪恶的,或在审美方面是丑陋的;他也不一定非要以经济竞争者的面目出现,甚至与政治敌人拥有商业来往会更加有利”(p107),这一切既不取决于某种预先确定的规范,也不取决于某种“无功利的”因而是中立的第三者的评判,政治所固有的客观本质和自主性显而易见。

  三、 战争是敌对性的显现形式

  朋友与敌人必须在生存意义上来理解,“敌人只意味着公敌”(p110),“一切政治的概念、观念和术语的含义都包含敌对性;他们具有特定的对立面,与特定局面联系在一起”(p111);在日常的国内论争中,“政治”一词在今天往往可与“政党政治”相互替换,“非政治化”无非意味着对政党政治的克服;“战争就是否定敌人的生存”(p113);“战争既非政治的目标,也非政治的目的,甚至也不是政治的真正内容。但是,作为一种始终存在的可能性,战争乃是典型地决定着人类活动与思想并造成特定政治行为的首要前提”(p115),前提就是敌—友阵营划分的现实可能性,“战争这种例外情况具有一种特殊的决定意义,它揭示了问题的实质”(p115),“只要这种划分在人类中实际存在或至少是潜在地可能存在,战争就具有意义”(p115)。

  和平主义者的悖论:如果和平主义者对战争的憎恨强烈到使他们卷入反对非和平主义者的战争中,即以“战争反对战争”,那么就恰恰证明了和平主义实际上拥有政治力量,因为它已经强大到足以按朋友和敌人划分不同阵营。

  四、 国家是政治的统一体,因多元论而出问题

  政治不存在于战争本身当中,“政治却存在于由战争这种可能性所决定的行为方式之中”(p117);真正的关键在于冲突的可能性;“国家不仅是统一体,而且是决定性统一体,这一点取决于政治的性质。多元论理论要么是一种通过社会组织的联邦制来达到国家统一的国家理论,要么就是一种令国家解体或争论不休的理论”(p122)。

  五、 决断战争和敌人

  战争法权(jus belli),即在特定情况下决定谁是敌人的现实可能性,以及运用来自政治的力量与敌人作战的能力,属于在本质上作为政治统一体的国家;政治统一体尚存,那么非政治的阶层就无权宣告谁是敌人;正义不属于战争概念,“战争的意义并不取决于它为了正义的理想或准则而战,而是取决于它与真正的敌人作战”(p129);战争不可能被宣告为非法,只有具体的个人、民族、国家等被判为非法而被宣告为敌人;以为不设防的民族便没有朋友是极其愚蠢的,“设想敌人或许能因没有遇到抵抗而大受感动,则无异于精神错乱”(p131)。

  六、 世界并非政治的统一体,而是政治的多样体

  只要尚有国家存在,世界上就必然不只有一个国家,“政治统一体在本质上不可能具有普世性”(p133);“以为现代战争的结束便会导致‘世界和平’——从而加快实现彻底的、最后的非政治化美好目标——这完全是自欺欺人,之所以如此,不过是因为在今天,天国之间的战争极容易转化成‘世界大战’”(p134);人类没有敌人,因为敌人仍属于人类,“当一个国家以人类的名义与其政治敌人作战时,这并不是一场为人类而战的战争,而是一场某个具体国家试图篡取这个普世概念以反对其军事对手的战争”(p134)。

  七、 政治理论的人类学始基

  自由主义推测人性为“善”,尽管他们没有变成无政府主义,“尽管自由主义并没有激进到否定国家,但从另一方面看,它既没有提出一种实际的国家理论,也没有靠自己找到改革国家的途径,它只是试图把政治限制在伦理领域并使之服从于经济”(p141)。

  而所有真正的政治理论均假定人性“邪恶”;世界和人是邪恶的基本神学教义,导致了乐观主义无法成立,“在一个善的世界上,置身于善良人群之中,只有和平、安全与和谐占据主流。神甫、神学家与政治家、政客一样纯属多余”(p144);霍布斯认为“真理不能执行自身,需要一个可执行的命令”(p146),在他看来,“如果某种‘更高’秩序的统治在政治上不是意味着处于这种更高秩序的人对处于‘更低’秩序的人的统治,那么所谓更高秩序的统治就是一句空话”(p148)。

  八、 伦理与经济的两极导致的非政治化

  自由主义者总是摇摆于伦理与经济两极之间,对手也不再叫敌人,而是被当作“和平的破坏者和干扰者”,“但这些所谓非政治的、甚至在表面上反政治的体制,要么为现存体制服务,要么导向了新的敌—友划分,却不能摆脱政治的后果”(p158)。

  《政治的概念》读后感(四):首要问题

  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这个问题是革命的首要问题。中国过去一切革命斗争成效甚少,其基本原因就是因为不能团结真正的朋友,以攻击真正的敌人。

  一个人向一群饿狗扔去一块骨头,引发了狗咬狗的争斗,群狗之间彼此互为实际的敌人,而那个扔骨头的人则是绝对敌人。

  实际敌人可以转化为朋友,绝对敌人必须消灭——并不必然是肉体消灭。

  认识到这种处境并得到拥戴的,就是领袖,政治家,他必须做出平息纷争和消灭敌人的决断。

  在这里辨析一对类似概念。作为成对概念的“敌我矛盾”、“人民内部矛盾”与“绝对敌人”、“实际敌人”并不构成一一对应关系。当某人在人民内部宣布敌我矛盾时,他实际上已经脱离了人民内部,成为被宣布为敌人的那一批人的绝对敌人。(当然,这种宣布的危害不仅于此)

  理解这一点有助于理解国家的概念。民族主义——以民族立国——兴起之初,实际上表达了这样一种观点:遵循相同习俗(尤其是语言)的人应当克服封建分裂,组成一个国家。nomos=国家。而当代中国国家的建立,完全背离了这一原则,救亡图存的主题完全压倒了国家概念,国家成为“中华民族屹立世界之林”的工具,而不是公民的集合,并因此放松了建设公民社会(遑论国家)的目标。

  革命之初的国家定位,只是当时政治家对紧急情况的决断,因此实行专政(即使是民主专政)。此后一直持续这种状态,直到人们忘记专政的合法性恰恰来自紧急情况结束时专政的解除、来自专政解除时的追认,认为这种状态是正常状态(这是刘小枫指出的)。如果没有解除和追认,合法性就始终是一个效力未定的历史行为,而历史本身无从提供任何合法性依据。

  可以说,在某些国家,始终存在着超国家的政治要素,并建立了庞大的官僚司法体系,统治着非公民的人群,这样的人群已经被成功改造成争抢骨头的群狗。在当前国际关系领域,超国家的要素一般只可能是另一个国家,因此一个国家与超国家的因素只能建立外交关系。在国际法中,正是基于国家概念承认了交战团体(或者,准确地说,是敌对团体)的国际法主体资格,并认可其他国家与该团体的外交关系。

  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这个问题是革命的首要问题。

  071218补消息一则: 2006年9月4日﹐中國三 大 入口 網 站 的 網 易(www.163.com)旗下的網易文化(http://culture.163.com) 在網上開始了一項中共統治50多年來最為敏感的調查﹐題目是:「如果有來生,你願不願意再做中國人?」截至九月十五日下午六時的投票結果是﹐在11271名投票者中﹐竟然有高達65.1%稱來生不願意再做中國人﹗選擇來世再做中國人的只約有35%﹗這個初段投票結果即時引發軒然大波﹐投票原定於十月十一日結束﹐但投票連同非常熱烈的網友討論隨即於九月十五日被強行終止﹐而且有關網頁也被刪除。九月十六日﹐網易新聞頻道主編唐岩及評論頻道主編劉湘暉同被解僱。

  《政治的概念》读后感(五):抄书之《政治的概念》

  政治的概念

  具有伟大意义的政治,崇高的政治,当时仅仅意味着对外政治。这种政治以一个主权国家承认其他与其对立的主权国家为基础,在这种承认的同时,一个主权国家决断了对于其对立的其他主权国家友好、敌对还是中立。P91

  在这种国家间的国际法范围内,作为主权国家获得承认假如还有什么内容,就已经包含承认战争的权利,由此也包含了承认正当的敌人。即使敌人也拥有合法地位;敌人不是罪犯。战争能够被限定,并受国际法的悉心巡察。顺理成章的是,战争也必将以和平条约告终;在正常情况下,和平条约包含着一格附加条款。唯有能够清晰区分战争与和平,清白、明确的中立性才有可能。P92

  一、 国家的和政治的

  99

  国家的概念以政治的概念为前提。

  无论就其字面意义而言,海事就其历史形象而言,国家均是由一个民族构成的特殊状态。

  103

  布克哈特《世界史的观察》:“民主,是一种由上千个泉源汇流而成的学说,因其追随者地位的不同而千差万别。维度在一个方面它却始终如一,即贪求国家对个人的控制。所以,它模糊了国家与社会的界限,并指望国家去从事哪些社会极有可能拒绝去做的事情,同时它维护着纷争和变革的所有条件,并最终维护某些阶层的工作和生存权利。”

  二、 划分敌友是政治的标准

  106

  只有通过解释和界定特定的政治范畴,方能获得政治的定义。

  所有政治活动和政治动机所能归结成的具体政治性划分便是朋友和敌人的划分。

  107

  政治能够抛开其他对立面独立处理、区别并理解朋友—敌人这个对立面,借助于此,政治所固有的客观本质和自主性就变得显而易见了。

  三、 战争是敌对性的显现形式

  109

  朋友与敌人这对概念必须在其具体的生存意义上来理解,不能把他们当做比喻或象征,也不能将其与经济、道德或其他概念相混淆,或被这些概念所削弱,尤其不能在私人—个体的意义上将其理解为某些私人情感或倾向的心理表现。

  敌人并不是指那些单纯的竞争对手或反之任何冲突的对方。敌人也不是为某个人所痛恨的私敌。至少是在潜在的意义上,只有当一个斗争的群体遇到另一个类似的群体时,才有敌人的存在。敌人只意味着公敌,因为任何与上述人类群体,尤其是与整个国家有关的东西,均会通过这种关系而变得具有公共性。

  111

  政治造成了最剧烈、最极端的对抗,而且每一次具体的对抗的程度越接近极点、即形成敌—友的阵营,其政治性也就越强。

  113

  如果有人想把“国内政治”作为“首要问题”来谈论政治的话,那么这种冲突就不再是指有组织的民族单位(国家或帝国)间的战争,而是指内战。

  事实上,人类的整个生活就是一场“斗争”,每个人在象征意义上均是一名战士。朋友、敌人、斗争这桑格概念之所以能获得其现实意义,恰恰在于它们指的是肉体杀戮的现实可能性。战争起于仇恨。战争就是否定敌人的生存。它是仇恨的最极端后果。它不必是某种普遍性的、正常的或令人向往的理想化的东西。但是,只要敌人这个概念仍然有效,战争便具有现实的可能性。

  115

  战争既非政治的目标,也非政治的目的,甚至也不是政治的真正内容。但是,作为一种始终存在的可能性,战争乃是典型地决定着人类活动与思想并造成特定政治行为的首要前提。

  我们可以说,战争之中例外情况具有一种特殊的决定意义,它揭示了问题的实质。因为,只有在整整的战斗中,敌—友的政治划分所产生的最极端后果才能得以暴露出来。人类从这种最极端的可能性中发展出特定的政治紧张局面。

  四、 国家是政治的统一体,因多元论而出问题

  117

  任何宗教、道德、经济、种族或其他领域的对立,当其尖锐到足以有效地把人类按照敌友划分阵营时,便转化成了政治对立。政治并不存在于战争本身之中,因为战争拥有自身的技术、心理和军事规律,但是,政治却存在于由战争这种可能性所决定的行为方式之中。这种行为方式也取决于它能明确地权衡特定的局势,因而能够正确地区别谁是真正的朋友,谁是真正的敌人。

  122

  国家不仅仅是统一体,而且是决定性统一体,这一点取决于政治的性质。

  五、 决断战争和敌人

  125

  战争法权,记在特定情况下决定谁是敌人的现实可能性,以及运用来自政治的力量与敌人作战的能力,属于在本质上作为政治统一体的国家。

  国家作为决定性的整治统一体拥有巨大的力量:即发动战争和以国家名义安排人民生活的可能性。战争法权便包括这种安排。它意味着双重的可能性:即要求国民随时准备赴死的权利和毫不犹豫地消灭敌人的权利。一格正常国家的首要问题就是努力确保国家和将与之内的彻底和平。创造“安宁、安全和秩序”并进而确立正常处境,这是各种法律规范得以实施的先决条件。每一种规范都以正常处境为条件,在一种完全不正常的情况下,任何规范都无法生效。

  126

  六、 世界并非政治的统一体,而是政治的多样体

  133

  政治统一体以敌人的实际可能性为前提,因而与另一个政治统一体并存。只要有国家存在,世界上就必然不会只有一个国家。那种囊括全世界和全人类的世界国家不可能存在。政治世界乃是一个多元的世界,而非统一的世界。

  七、 政治理论的人类学始基

  138

  对人的看法是否存在疑问,对任何进一步的政治思考所涉及的前提至关重要,也就是要回答下面的问题:人是否是一种危险的存在,他到底是一种危险的生物,还是一种无害的生物?

  八、 伦理与经济的两极导致的非政治化

  151

  任何具有内在一致性的个人主义本来均具有政治性,所以,对政治的否定必然导致在政治实践中对任何可以想见的政治力量以及国家和政府形态均不予信任,但是又永远无法提出自己具体的国家、政府和政治理论。结果便出现了作为国家、教诲或其他限制个人自由的组织之对立面的自由主义政策。尽管可以有自由主义的贸易、教会和教育政策,却绝对没有自由主义的政治,充其量只会有自由主义的政治批判。自由主义……对国家和政治的批判性不信任很容易在下面这种体系的原则中得到解释,即个人必须始终既是起点,又是终点。自由主义仍然承认的国家、政府和政治被限定在保护自由状态并限制侵害自由的范围内。

  152

  这些自由主义概念典型地摇摆于伦理(精神)与经济(贸易)之间。从这一极端出发,它们视图取消作为“压迫性强制”和压迫性领域的政治。“私人权利”的概念起了杠杆作用,私人财产的观念则形成了世界的核心,它的两极——伦理与经济——只是从这个核心散发出来的两束对比强烈的光线而已。

  伦理或道德精以及物质性的经济现实在所有典型的自由主义理论中都混杂在一起,并且赋予所有政治概念双重面孔。因此,在自由主义思想中,斗争这个政治概念变成了经济领域的竞争以及“精神”领域的论争。不再有“战争”与“和平”这两种截然划分,取而代之的是出现了永恒竞争和永恒论争的动力。国家变成了社会:在伦理——精神方面变成了“人性”意识形态的人道主义的概念,另一方面则变成一个生产和流通的经济——技术体系。那种在既有战争状态中大白敌人的自明意志则变成了一种李兴建构的社会理想或纲领,一种倾向或经济核算。一个在政治上统一的人民,一方面变成了具有共同文化趣味的“公众”,另一方面,某些人组成企业并成为老板,某些人则成为消费群众。在精神的一极,统治和权力变成了宣传和操纵群众,在经济的一极则变成了控制。

  《政治的概念》读后感(六):政治的不概念,或老虎不在家

  政治就是分不清敌友。

  对一只不幸身坠红尘的猴子来说,那个牵着它的人是朋友,而那些看了它翻跟头不给钱的人是敌人;朋友一挥手,它就要跑到敌人面前扯他的衣服,这个时候敌人会打它,这就更加证明了他确实是敌人。

  法学家的视野是狭窄的,尤其是他入世太深的时候。如果他分辨说,猴子的主人才是猴子真正的敌人,我说猴子不是在深刻地理解政治的概念,而是在找不自在。

  政治就是划分敌友,这话还是等着老虎不在家的时候再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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