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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百万种走法》读后感10篇

2022-04-05 03:35:08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八百万种走法》读后感10篇

  《八百万种走法》是一本由[美]劳伦斯·布洛克著作,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理想国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42.00,页数:380,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八百万种走法》读后感(一):我真的以为“走法”只是《八百万种死法》的含蓄翻译

  遇到这本书是个彻头彻尾的意外。我在别人的书单中看到《八百万种死法》的推荐,看了小说简介,与我当时的阅读需求意外地符合——我需要看融合多个人故事的小说。于是在网购平台上搜索《八百万种死法》,当时页面刷出来的都是《八百万种走法》,看到是同一个作者,便想也没想就买了回来。说真的,直到读了十几页我才慢慢反应过来是自己买错书了,因为明明想看的是推理小说,但左翻右翻都明明是本马拉松感悟…………我真的只是以为“走法”是“死法”的含蓄翻译而已。

  但也算是2017年的开年惊喜吧,误打误撞买来的书却让我读得停不下来。我自己是个对跑步以及走路有着很深情节的人,起初开始接触这两项运动都是抱着减肥健身的目的,但逐渐它们变成了我人生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在新鲜空气下跑步与走路带给我的自由畅快感可以媲美世俗世界里带来的一切愉悦。Lawrance说“随着里程的不断累积,我们感到巨大的自主”。自由与自主,我当下,也许也将会是一生中,所最看重的东西,通过跑步与徒步两种运动实体化了——我没有天赋去描绘什么是自由什么是自主,但每当想起它们,我想到了跑步与走步时的自己。北京连绵的雾霾有种将我关在牢中的感觉。

  我在心中报名,在我这一生中,一定要在世界不同的城市跑几场像样的马拉松,追着比赛跑的感觉,好像在追赶自由。

  《八百万种走法》读后感(二):不是书评的书评-畅想于《八百万种走法》

  “你要做的只是两条腿轮流向前,而秘诀就是留在赛场上,就是不停地前进。”

  其实也没想到这么快就能把这本书读完,它一直都是被我安置在公司电脑旁的一堆书丛之中,和一些杂七杂八的专业书和诗集等挤在一块,就这么每天清晨提前一个小时到公司或是午休时用它填补了一些碎片化的时间。

  刚开始看到这书名没能理解其用意,只玩笑似的认为对于传记,又要呼应《八百万种死法》,那《八百万种活法》的名字岂不更为贴切,但读完第一部就已经明白这貌似并不是一本完整的传记,却是名副其实的一本有关“走法”的回忆录。

  喜欢布洛克的文笔,简单而不做作,不用太多的修辞与炫技但又能直指心灵深处,个性鲜明的人物,组成一个个平淡而又真挚充满感染力的故事。尤其喜爱马修斯卡德,比起那些只会耍帅与秀智商的超人类侦探,更喜欢这种有血有肉、真正融入社会中的普通人,透过布洛克的笔触,我看到的是整个纽约城和斯卡德对于人生的态度与原则。而这本书,同样是那种简洁流畅的风格,叙述着布洛克本人写作与跑步不断交织着的生活,也许会有些人对其中贯穿全书日记般的记述轨迹产生厌倦,略感枯燥乏味,而我却莫名的沉浸其中。

  无论是同爱人一同寻找着布法罗、通往西班牙圣地亚哥的朝圣之旅、一次又一次的马拉松还是二十四小时耐力赛,他以自己的年龄作为英里数的目标,不断交替向前迈开早已起了水疱的双脚,布洛克在写作之余,一直在利用这种方式在挑战自我,渐渐我也开始明白为什么朝圣之路可以净化人们的心灵,有朝一日也想真正的去一次西班牙,也许无法从法西边境的起点启程,但至少在通往圣地亚哥的路上留下自己的足迹与汗水,然后在世界的尽头,留下一件自己的物品。

  就在大学毕业的那个夏天,我已经把跑步这项事业封存进了校园,更不用说竞走了,要不是因为这本书,我还不知道竞走比赛对腿何时伸直还有要求。目前体力消耗最多的也只是偶尔因为填补人员空缺才会被强硬拉去触碰的篮球,或者逛个展会什么的走上一整天,但换来的却是过度消耗体力带来的疲惫不堪,想想布洛克近70岁的高龄仍然向着70英里的记录猛冲,或许在将来的某一天,我会不顾及自己的膝盖去疯狂一把。

  其实,我只是很单纯的想在将来遇到任何艰难险阻时,也能很洒脱地说一声:

  “这有什么,不过是一场马拉松而已。”

  《八百万种走法》读后感(三):爱与坚持

  马拉松是一项需要耐力的项目,而且又需要家人的鼓励才能一直坚持,《八百万种走法》体现了马拉松的本质,同时也诠释着人生马拉松的爱与坚持。

  作者劳伦斯•布洛克,美国推理小说作家,爱伦坡奖终身大师奖,多次获得爱伦坡奖,至今著有五十多部作品,代表之一《八百万种死法》。本书是布洛克的回忆录,记录着儿时的成长,人生的旅途,每一场马拉松的比赛。种种的伤病没有打消他参加马拉松比赛,而这样的坚持,也正是马拉松的精神,也使得笔者可以走过朝圣之路,可以一直持续写作带来无限好的作品。在结构上,书中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回忆童年,曾经参加过三年的童子军夏令营,15岁时随国际童军大露营参加穿越加拿大,沿太平洋海岸,穿过美国回到水牛城。这次的旅行让笔者开始学习西班牙语,高三时,逐渐走上了作家的职业。第二部分记录了他人生的马拉松比赛,以及他和妻子的“冒险”旅行。

  最精彩的部分在第二章,作者诠释了人生中的坚持与爱。西班牙的"圣地亚哥之路"是由他与妻子琳恩一起走过。朝圣之路,与世隔绝,放弃与外界的联系,孤独无助,书中详细记录着食物、路线、住宿等问题,路途中还经历了两次迷路,最终由西班牙军队拯救了他们,可是他们相扶走过,旅程增进了他们情感的经历。不仅如此,布洛克与琳恩还一起走过了大大小小“布法罗”。因为《随便走走》一书使布洛克改变了生活,同时发现有很多城镇与村庄,所以他与妻子“寻找”了全国的布法罗,朋友也说,“你有一个多么宽容的妻子啊,能容忍你的疯狂,跟着你追踪全国各地的布法罗。”布洛克一生都在参加马拉松比赛,比赛也使得他浑身酸痛,腿脚浮肿,严重的伤病等困难,只有陪伴他、支持他的妻子,他才会没有包袱,追求跑步的爱好,1974年开始跑步,直至2005年。马拉松可以磨炼人的意志,布洛克的作品问世也在跑步之间,如《杀手之命》就在安克雷哥马拉松之前完成。

  布洛克的坚持跑步,让我不禁想到了最近如火如荼的奥运会,每一位运动员都在为自己热爱的体育项目坚持着,万米的法拉赫在赛场上摔倒,站起来继续跑,卫冕万米之王;女子3000米障碍赛的迪罗被踩掉鞋子,光脚完成比赛;孙杨在1500米比赛中发烧参赛,坚持游完,他说,我不退赛。他们背后都是多年来亲人的支持与爱,法拉赫被采访时问到摔倒,他说,我第一时间想到了我的家人,不能让所有的努力白费。伤病的痛苦,媒体的压力,场上的意外等,都可以让一个人放弃,可是他们依然坚持,这也是一种人生的态度,永不放弃。

  《八百万种走法》读后感(四):走路至灵魂出窍

  《八百万种走法》是劳伦斯·布洛克的回忆录,写于2009年,英文原名是Step by Step: A Pedestrian Memoir,中文译作“八百万种走法”,显然是要对应《八百万种死法》,他最有真实生活气息的侦探小说。

  《八百万种死法》属于“马修·斯卡德系列”。某日妓女金·达基宁来找私人侦探斯卡德,请他帮忙去告诉拉皮条的钱斯,她不想再干这一行了,决定退出。斯卡德满城寻找钱斯,小说就此一步步展开纽约底层生活的内幕。起先我们不明白为何金一定要斯卡德去帮她斡旋,还准备为此付他一千美元劳务费,后来才意识到她的目的是要借斯卡德威慑钱斯,表明她也是有靠山的,拉皮条的不能随便弄死她。江湖上的事情,自有它的规则。

  布洛克的侦探小说里耸人听闻的犯罪故事情节往往是虚构的,但是很多场景和细节描写却相当逼真,他也能细致地刻画微妙情景中百转千回无可奈何的心境,或许取材于自己的生活体验,叫人无法将他完全归于供纯粹消遣的类型小说作家。我们往往以为美国人在钱的问题上直来直去,但布洛克让我们了解到这种说法并不准确。斯卡德替人打探消息,发掘犯罪真相,从来不肯明码开价,只说“你看着办”,希望顺理成章按惯例办事,有些事情不便说得太明白,尤其是关乎钱,关乎性与情时。可就是这种暧昧态度有时令他陷入尴尬境地。办完金托付的事情后,金让斯卡德去见她。近距离接触美女,尤其是当她孤独无助求你帮忙而且认定你有力量帮她时,哪个男人不动心呢?他带着英雄救美之后的心情准备小谈一场恋爱,至少下意识里如此盼望吧,虽然明知这不是爱情约会,金是妓女,对男人不会有真心,请他去是要付清另外一半费用,他是去拿钱的。他怀着这种“公事”掺杂私情的心态穿戴整齐出门,接下来我们读到了男女情色间最为尴尬、绝望的一幕。

  金对斯卡德热情欢迎,两人眉目传情即将缱绻缠绵,但金在投入他的怀抱之前掏出钱包来付了欠他的劳务费,接下来又说:“你还应该拿到额外的酬劳。”这可真叫人尴尬啊,这句话刹那间似阴影潜入斯卡德的心底,使他满怀憧憬的情绪变作无法投入的保留状态。金表现得激情澎湃,他拥抱金温软美妙的身体,心里却无法进入角色,“感觉好似碰上了干燥的毛刷子,置身于无边无际的荒漠”,处于一种还在进行时就已经变成了过去时的状态。真情仿佛无望,他只能百无聊赖地安慰自己:至少挣到了钱。斯卡德是来收钱的,爱过之后也还是要收钱,因为那个数目实在太大,关乎生计,但是爱了女人之后还要再收她的钱就更令人难堪。他同钱斯有什么区别呢?虽然提供了保护,但钱斯不也提供了保护吗?这样的一转念一转念恐怕不时浮上斯卡德的心头,在他转着这些念头的时候,还不知道金的确没有真心对他,之所以要脱离妓女生涯,是因为爱上了一个人,而这个人最终让她送了命。

  对这种事情,皮条客钱斯自然是洞若观火:“他看着我,目光像一盏过于刺眼的明灯。‘你同她上了床,’他说。我还没答话,他又说,‘我没说错。她还能怎么谢你?那女人只懂得一种语言。我希望那不是你得到的唯一报酬,希望她没有拿婊子的零碎来付你全部的报酬。’”

  马修自己其实有个“真爱”,是雕塑家简,两人因为喝酒和戒酒问题时好时坏。不过,几本马修·斯卡德系列小说之后,我们知道他俩终于还是分了手,且分手过程寡淡无味,布洛克只能一笔带过。

  让马修明白无误不做任何情感念想的是“个体户”妓女伊莱恩。马修还在警察局时,伊莱恩有时请他帮个小忙,无论是与法律有关还是同嫖客有关,而斯卡德有需要的时候总能免费得到她。伊莱恩入这一行太久,冷眼看穿世事,不懂其他女孩为何要有“男朋友”或皮条客。她自己单干,闲着无事去巴巴多斯度假,也颇享受艳遇,告诉那位离婚的律师她是艺术品修复专家。即使如她这么头脑清醒的人,也还是要先给自己捏造一个辉煌的职业才有信心同律师恋爱,可见并非真的万念俱灰。她高高兴兴地谈了一场十四天的恋爱,甚至假设如果自己愿意,就可以嫁个有钱有地位的人,斯卡德却冷酷无情地猜测那只是已婚男人的一次短暂猎艳而已。

  那其实是一个悲惨无望的世界。妓女唐娜沉浸在诗人的梦想中,诗作偶然也被一些杂志接受,但她花费的邮资远远超过收到的稿费,有时只能免费拿到几份期刊,因为人们肯为男女之事花大价钱,却不肯花钱买诗,而唐娜恰好不幸地认为写诗才是活着的理由,是羞辱的皮肉生涯中支撑她活下去的信念。也有女孩热爱古典音乐,显然受过良好的教育,而热爱戏剧的,在不演戏不卖肉的空当,大麻才是最好的消遣。或许所谓文学艺术都只是这些可怜女孩的幻想,她们枯燥乏味、可怜可悲的生活除了借酒浇灌,就只有更大的悲剧来调节,那就是谋杀(或自杀)。

  布洛克的马修·斯卡德系列写了二十来年,最后斯卡德同伊莱恩这两个洞穿世情看透彼此的男女居然结了婚。伊莱恩开了小店卖画和古董,继续投资房地产,两人活得很高尚,时常赞助艺术,参加林肯中心和卡内基音乐厅的活动,进入中上流阶层,小说也逐渐脱离真实生活。布洛克笔下从一开始就远离贫穷阶层的小说是雅贼系列,我们可以像毛姆那样晚上睡觉前把这些小说带上床去消遣,但它充其量也只是阿加莎·克里斯蒂的马普尔小姐加上会偷东西、会开锁。而且布洛克可能并不怎么真的爱书,否则以他描写警察滔滔不绝抱怨罪与罚的方式,尤其是后来描写跑步的方式,应该能够花更多笔墨谈论藏书。

  劳伦斯·布洛克着力描写身手不凡赤手空拳就能把人打残的前警察马修·斯卡德、凶残地把女人剁成碎片的杀人犯、有仇必报的酒店老板等等,读到这些故事,你会以为布洛克本人的生活也同样惊心动魄。但是不,一点也不,即使有,他也没有告诉你。他甚至没有在《八百万种走法》里告诉你,他最初拿来写字练手的是色情小说。布洛克1938年出生于纽约水牛城,后来就读昂贵的私人学校安蒂奥克大学。该大学的座右铭是:“仅有天才不够,还必须是有所专长的天才。”布洛克打定主意要当作家,并非一定要当伟大小说家,就是想看见自己写的东西白纸黑字印出来。美国五十年代女同性恋小说很流行,他大学一年级时读了能找到的所有女同小说之后,自己花两个星期写好一本,并且出版了。不久他开始写黄色小说,统共写了一百多本,手快的时候每月能生产一本。这类小说有固定格式,只需搭起故事情节框架,在每一章节中填入生猛的色情描写,用字完全无所禁忌。他越写越在行,维持生活绰绰有余,但终于发现这并非“正途”。但是这样的“学徒生涯”教会了他如何杜撰情节写出好的侦探小说。1959年他大三时被开除出校,因为缺课太久,也可能因为写了太多不上台面的小说,虽然没用他的真名。随后他结婚、养了两个小孩,1973年离婚,1974年开始写马修·斯卡德系列,1977年与一位女友同居并尝试戒酒,1982年在戒酒自助会上遇见了另一位新女友,第二年结婚。

  他说自己非常认同斯卡德,他俩的生活的确有相似之处:离婚,把前妻和孩子留在郊区的房子里,自己搬到纽约城内去住,都曾经是酒鬼。斯卡德当警察和侦探为生,布洛克则写小说。他声称自己“很早就开始写小说,没法根据自己的经验去写,因为压根就没经验”,但又说“是自己的生活体验和与人打交道的经验使作家写出逼真的人物”。

  他写完一天的工作量后就喝酒,本意是放松,但是写小说是持续不断的过程,小说家不写的时候其实也在构思,而喝酒往往导致功能失调。终于有一天,他开始戒酒,把艰难的戒酒经历写进了马修·斯卡德系列,也写进了《八百万种走法》之中。现在他依然坚持一周去参加几次戒酒自助会。这样的戒酒会通常由一个人主讲二十多分钟,谈自己以前、后来以及现在的生活,接下来由听众加以评论。我们在电影《飞越疯人院》里曾经见过类似场面在艺术上的负面表现。

  读他的回忆录,我们难免怀揣窥视心理,希望在敞开的健身房窗户里,看见除了满头大汗健身的人们之外还有其他故事在发生。除了看见他连篇累牍地走路、跑步之外,你的确偶然能够捕捉到些微其他细节:小学、中学、大学、婚姻、情人、第二次婚姻。他与现任妻子是犹太人与半个天主教徒的“宗教杂婚”,两人当然也有吹胡子瞪眼大声争吵的时候,但不妨碍情投意合。他的侦探小说里有八百万种死法,但回忆录里的走法却非常有限,他另外还想象过几种走法,例如将要走遍纽约的大街小巷,结果并未付诸实践。我们还能捕捉到的细节是脚疼,每日成千上万步地走路导致脚疼。布洛克详细描写万剑钻心的疼痛和血肉模糊的脚趾,读到如此描述,你几乎期待他接下来发现脚上生了恶性肿瘤,好歹也有出乎意料之外的事情发生,然而它却自行痊愈了。

  《八百万种走法》的遣词造句是标准美国式,简单不花哨,但有时过于啰嗦。考虑到小说家靠卖字吃饭,顺手多码几个字也是可以理解的。“第一天我就粗制滥造地写了六千个字”(他认为作家应该有每日两千字的定量)。布洛克写了丰富多彩惊心动魄的谋杀故事,其中穿插着极其枯燥乏味的戒酒自助会情节,而这本书的内容则有些令人感到只包括纯粹的戒酒自助会场景,甚至还要减去众酒鬼个人生涯的情感诉说。书中写到布洛克夫妻两人在西班牙徒步“朝圣之路”途中也经常自开戒酒会,一个人发言回忆和发掘往事,另一个人听,然后两人共同讨论和分析细枝末节,最后背诵祷告词。我们这些局外人实在很难想象那是一种什么情景,然而,再仔细想想,我们不都很喜欢八卦别人么?如果真有个“机制”让大家厚起脸皮来八卦自己,毫不担心被旁人笑话,因为人人如此,那未尝不是一件很有趣且可日日操作叫人永不疲倦的事情。在这种情境下,斯卡德与金的尴尬一幕、伊莱恩与她的律师朋友的故事、简与斯卡德同酒精搏斗的种种细节都可以拿出来让众人反复讨论,穷尽一切可能性。诚然,文学艺术或许会从此淹没在廉价的口水里,但至少当事人不会只能凄凄惨惨戚戚独自思量至走进忧郁症的死胡同,或去拿起酒杯喝他个昏天黑地。这恐怕也是一切跑步走路、心理治疗、戒酒自助会,以及侦探小说的效用。

  冯洁音 原文载上海书评 2016-10-09:http://www.dfdaily.com/html/1170/2016/10/9/1377079.shtml

  《八百万种走法》读后感(五):前行不只是两脚交叠

  冲着“劳伦斯﹒布洛克迄今唯一回忆录”的名头去读《八百万种走法》,如同想吃水果只觅得一盘圣女果,虽也酸甜水嫩,却时不时怀疑自己的初衷。固然,回忆录不等同于自传,可既然是“唯一”,全程只围绕着跑步一事,难免有期望落空之感。同为跑步发烧友,村上春树的《当我谈跑步时,我谈些什么》毕竟只是他诸多随笔的冰山一角啊。

  不过呢,布洛克这盘圣女果既非转基因,又有一番余味。他在开头就说了,“这本书将是自我放纵的”,真实得没有任何修饰美化。读者若追求戏剧性的跌宕起伏,大可去读布洛克著作颇丰的虚构作品,譬如,标题耸人、一字之差的《八百万中死法》,而《八百万种走法》这样的诚意之作,还是留给愿意面对真实的读者吧。在这里,你将会读到一个没有光环的跑步者布洛克:在抑郁致死和疲劳致死之间选择了后者;赛跑中总在树下解决内急,还在此过程中被美女搭讪;看到别人作弊,举报还是放纵的心虚;磕破脚指甲、挤破水疱、浸透雨水、直不起腰来等等窘境下如何坚持跑步;有异地文学讲座邀约,顺便向主办方开开条件跑一趟马拉松也是极好的……

  跑步者都有自己的感悟,对于布洛克,他的跑步之路由来不寻常。起初是为了对抗抑郁,戒烟戒酒开始长跑、参加多城市马拉松、探访各地名为布法罗的地方,也算玩出花样;休战若许年,再度出山时又是69岁的高龄跑步者,还要挑战马拉松或者24小时赛,让旁观者捏把汗。他并不只是为跑步而跑步,对于自己人生状态的调整,乃至在跑步过程中点滴感受,都使得布洛克变得更豁达可亲。读者可在布洛克的作品中发现这种改变,尽管他笔下的主人公从来各有怪癖,但到了后期的杀手系列,不以完成任务为满足的杀手还真令人吃惊,倒像布洛克自己的写照。他说,写作不是他人生的全部,他觉得人生中最优成就感的事,其实是韦克菲尔德一场马拉松,而非等身著作。挑战看似不可能的目标并获得满足,此后能在任何困境下轻描淡写:“不过是场马拉松罢了。”这般惬意随性,就像布洛克“不过是写书罢了”或者遇事“不过如此罢了”还能再战。

  村上春树说:“正因为痛苦,正因为刻意经历这痛苦,我才从这个过程中发现自己活着的感觉,至少是发现一部分。我现在认识到:生存的质量并非成绩、数字、名次之类固定的东西。而是含于行为之中流动性的东西。”布洛克同样谈到活着的感觉,他害怕的不是疾病和衰老,而是某天发现自己对什么事都兴味索然了。所以,跑步也不是将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前面的机械运动,能够找回生活的动力,找到新的走法(会不会有八百万种?),就是让生命拥有色彩、生生不息的、珍贵的“流动性的东西”。

  多年前,东野圭吾的《梦回都灵》也被冠以“唯一”回忆录,通篇书写对冬奥会的痴迷,好在后续又添两本自传弥补遗憾。看到布洛克聊起跑步的状态,可能他的回忆录也不会止步于这一本吧。“你必须前行。我无法前行。但最终我会前行。”既然写作对现在的布洛克来讲是随性而至的事,那也真的有理由期待他再度迈步。

  ——丙申年读劳伦斯﹒布洛克《八百万种走法》

  《八百万种走法》读后感(六):摘

  1

  因此我坚守着自己的记忆,避免做任何美化事实的修饰。我父亲时常为了把故事讲得精彩而不断地夸大其词,这让我很恼火。于是我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坚持赤裸裸的真相。

  尽我所能地坚持着。

  2

  我的记忆,有时蛊惑人心,有时玩忽职守。我不愿全盘信任它,却不得不这样做,因为我得写下好久之前的事情,除了它我还能去问谁呢?

  我可以问杰瑞,我们现在仍是朋友。但他还记得吗?就算他记得,他的记忆难道就比我的可靠吗? p9

  但不管晴天还是雨天,我都会出现在赛场。反正我不会溶化。

  12

  漫慢走——慢慢地漫步

  我们都认为,不管晴天还是雨天,我们都会出现在赛场上(我想他的老妈也悄悄告诉过他,他是不会溶化的),只是晴天更好。

  15

  如今两个选项都要走——要么往前走,要么往后走。

  我看清了自己的处境——继续太痛,停下太蠢

  25

  我拥有一个美满的家庭,庆幸有如此爱我的父母,但这不代表家里就没有几只大家充耳不闻的大象。

  客厅里的大象, 一个英国谚语,用来形容一个明明存在的问题,却被人可以回避及无视。

  45

  后来其中一个人没有回某一封信,我们就失去了联系。

  47

  我没有回答,反正她也去没指望我给出回答。之后我们就再也没提及这件事,于是我们家的客厅又多了一头大象,接着缓慢提出我们的视线。

  53

  当我有了这个年头后,就再也没对其他的事情感兴趣过。

  74

  我确信这和我开始跑步有关系,即便在当时自己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直到那次我才意识到某一件事会导致另一件事的发生。

  75

  穿了几个月后我才意识到自己换错了款式和尺码了,所以穿起来才他妈的特别不爽。之前我还很傻很天真的认为是新鞋磨脚,需要慢慢适应。我居然穿了双愚蠢的鞋子到处跑了七个月了,并且还每每享受脱下它时那放松愉悦的心情呢!

  76

  我记得那些倾盆大雨的日子,记得那些道理结冰的日子,还记得一个临近圣诞的大雪天,我帮上那双阿迪达斯像个疯子一般在自家客厅里见缝插针地跑步。

  我是个跑步者。

  129

  我们注意到有很多城镇和村庄都叫做布法罗,我是在布法罗长大的,早就知道那不是国内唯一一个叫布法罗的。

  我把这些发现都汇报给琳恩听。“全国至少有二十个这样的布法罗,”我说道,“而且他们大多在西郊,所以你瞧,我在想的是,既然我们本来就在漫无目的地乱走,那何不就去瞧瞧这些布法罗呢?” 只是我要在这里郑重声明一下,我当时只是试探性地建议了下:我们也许,仅仅是也许,可以试着去看看这地图上的几个小点,而我那位无比宽容的妻子,她的反应是:“我认为,”琳恩站起身来,斩钉截铁地说道,“我们应该把它们跑个遍”

  130

  嗯,我们一直在努力。

  这些布法罗压根不是重点。它们只是给本质上毫无目的的奥德赛之旅提供一个假象的目的地罢了。我们想离开佛罗里达州游历全国,但光有这么一个想法的话,很难决定下一站该去哪儿。而追踪这些布法罗,总能告诉我们什么时候左转或右转。我们只要朝着最近的布法罗进发就行,沿途很可能会发现好玩的东西。

  138

  于是我俩互相看着对方齐声说道:“我们也得去试试。”

  147

  有人相信互动能满足他们某种程度的控制欲,就像一部分人觉得读报纸就能让自己参与国际政治一样。

  150

  我想,写这篇东西就跟徒步一样,或者说跟任何的走路一样,不管是随意的还是有其他目的的。

  如果我能一直保持对的方向,不断地让自己的一只脚在另一只脚前面,我就能到目的地。也许中途会迷路,但是没关系。

  173

  我俩有一种奇特的能力,就是能够长时间、近距离地待在一起。我们不是总在闲聊,但我们之间默契的无言,就同绵延不断的对话一样亲密。

  我已经无法回忆起我们讲过了什么,但同样,我也找不出我们没讨论过什么。

  174

  只要两个人带着同样的目的,就能组成一次见面会。于是我们俩成立了“朝圣小组”,我们中的任何一个都能随时要求开会并邀请另外一位加入,念上一段固定的开场白,然后请大家来谈一谈。

  国内的见面会通常会由一个人说上二十分钟,谈谈他以前的生活,后来发生了什么,以及如今他的现状。我和琳恩已经互相倾听了数年,但新成立的这个“朝圣小组”则谈了许多我们之前在见面会或者是私下里没时间细说的东西。比如童年的家庭史,以及在大型聚会中不宜说出口的醉酒小插曲。几乎所有事情,真的。

  175

  这样的会议不仅仅是亲密的交谈,因为我们保留了见面会中的固有程序。只有发言人可以说话,没有固定;另外一个人听,中间不得打断发言人。当发言人说完了,倾听者才可以发言——谈谈刚才发言人讲得东西,或者联想到的任何问题。最后我们会被送去《宁静的祈祷》并总结一下会议。

  它们能让我们感到舒适,改善我们的性情。让我们平静,让我们安定下来。

  而且,在那些彻底迷路的日子里显得特别有用。

  179

  之前我们徒步穿过安道尔时就发现喝水的重要性。如果你水喝得不够多,那么你的脾气就会变得相当恶劣。

  我也是透过经验才发现的,因为我们意识到,我俩在没有明确原因的情况下,在相互咆哮和呵斥。我不知道是为什么,但很快意识到自己已经好几个小时没上过厕所了,琳恩也是,于是我喝了点水,同时建议琳恩也喝点,接着我们的情绪马上得到了提升,那些咆哮和呵斥也停止了。从那以后,我们会时刻保证自己有水喝,并且视其为不再自相残杀的重要条件。

  190

  “或者你也可以试试推个购物车”

  “我确实要这么做,”她说,“为的就是把你逼疯。”

  203

  琳恩对此表示支持。她认为这是个很棒的主意,还问我会不会发T恤。我说很有这个可能,她说那样就更赞了,一件免费的T恤。我告诉她,天下没有免费的T恤。

  218

  回到房间里,琳恩告诉我,其中一位工作人员问她,是否觉得我明天会再来参加比赛。“嗯,有两种可能,”她说,“要么你这辈子都见不到他了,要么他年年都会来。只有这两种可能。”

  她是多么了解我啊。

  221

  花哨的,深奥的解释比比皆是;孤独的超级马拉松赛手确实让人联想起内敛的诗人、内在的哲学家。

  你真的需要个理由,是吗?这儿有一条。一旦完成一次超级马拉松,那么,你就能把下面的九个字轻轻松松甩进余生任何一次对话中:

  不过是场马拉松罢了。

  230

  因为一个人内心对自己潜力的认知会直接影响到现实。

  237

  如果我强迫自己开始竞走,办起疼痛感会逐渐减弱,这是我在7月份的韦克菲尔德赛中发现的。休息会让疼痛乘机释放;而在疼痛中竞走会迫使它消退。

  但这个时候,我无法让自己再这么做了。除了疼痛之外,我已经精力溃散。我不想再走了。我要睡到床上去。我要睡觉。

  我坐进出租车,开到了旅馆,今晚就到此为止吧。

  238

  疼痛的强度确实厉害,疲倦的程度也是一样。但在长距离比赛中,伤痛和疲劳是不可避免的,这知道,我还知道如何逼迫自己坚持下去。

  但我没有那么做。

  240

  之前我们带着宝丽来给对方拍照,而如今我们进入了照相的新纪元开创了一套虚拟的相片集。站在某个喜欢的地方。我们中的一个人会摆出适当的姿势,而另一个人拿起隐形的相机,构出完美的图画,然后按下隐形的快门。最有意思的是看旁观者们迷惑的反应,不过最终结果还是很好的;回家后我们没有胶卷要冲印,没有照片要放进相框,也没有电子照片来让朋友们厌烦。

  257

  他也提到了部分竞走选手在比赛中加入了一点轻微的跑步。我们都认为这种行为应当遭到谴责,在道德准绳上它应该界于乱穿马路和连环谋杀之间,但又都没觉得应该把这事告发出去。因为我们知道真正严格的裁判很有可能会把我俩的参赛资格都取消掉,所以还是他妈的算了吧。

  276

  有那么一两次人们注意到我,询问我是否还好,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这样的问题。我感觉很不好,但如果那么说了就等于在请求别人去的帮助,如今叫别人怎么帮我呢?

  284

  我步伐悠闲,呼吸着清新的空气,欣赏着优美的环境。训练和比赛的时候我都不戴眼镜,因此只能对景色进行有限的欣赏。我看到的东西都很模糊,但也不影响我观赏的心情;不戴眼镜看周边的风景,就好比戴着眼镜看莫奈的画,能差到什么地方去呢?

  288

  既无法保证自己能否写完,也无法保证读者是否有兴趣阅读。

  但又怎么样呢?我写得很快乐。

  每天早上起来后,我都义固定的速度开始写作,直到午饭时间。我走上一英里到一家海鲜餐馆,我每天会在那里吃一到两顿三文鱼。(有时我会把其中一顿变成比目鱼或者帝王蟹。没什么能比三文鱼带来更大的满足感。)吃完我走回旅馆再写一会儿,看会儿书,接着再出去吃三文鱼晚餐,回去后继续看书直到睡觉。

  291

  琳恩在周日飞来过来,她一到这里我就带她去吃三文鱼晚宴。

  306

  电视里有个拳击解说员,他时常会评价某位参赛选手是在“努力让自己输掉”。他的意思是,那家伙所做的一切都不是为了要让自己赢得比赛,而是让大家看到他在努力罢了。我在赛场上绕着圈子,努力让自己早点退出。

  321

  我接受了会议邀请,但有两个条件:带上琳恩,飞机要是商务舱。(参加这样我的活动我拿不到钱一分钱,所以要是不舒服点儿,我干吗要去呢?)

  324

  当你一心想要听到理性的声音时,却咨询了一个跟你同样疯狂的人,这会是多么混乱啊。其实我早该想到的。就是这个女人,你们应该还记得吧,因为我仅仅提议说可以去搜寻几个布法罗出来,结果她毫不含糊地宣布要把它们全都找出来。

  330

  去了就知道。而不是止步不前。

  而且,对我来说,这似乎是应该做的。因为重要的是一直走下去,而不是时间和距离。也不是奖牌、奖杯或T恤。

  你必须前进。我无法前进。但最终我会前进。

  的确如此。

  tep by step

  《八百万种走法》读后感(七):只有一种走法:用双脚丈量世界

  看过的第五本关于跑步的书。迟到一个月的笔记。在deadline的最后一夜。

  全书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青少年时期的回忆。徒步、骑行、文学三个关键词,徒步可能是八百万之第一种走法。

  第二部分最为精彩。感谢当时医院实在无聊没有被第一部分的枯燥击退,坚持看到这里。毫无志向的人开始慢跑,开始竞走,重拾徒步,由此进入人生最为疯狂也最为酣畅的阶段。

  怀着“去见识这个国家的精彩事物,去的地方越多越好”的想法,年轻的作者以参加马拉松赛事的方式,在国内各州奔跑;

  第二段婚姻中,当他心生“寻找布法罗”的念头时,一生的soulmate全心支持“我们应该把它们跑个遍”。于是,从地图册中最早搜寻的20多个布法罗,到40多个,到最后84个地方,他们在徒步中认识一个又一个布法罗,也不断收获新的惊喜。

  而在这一过程中,偶然一次聚餐让夫妻二人决定仅凭双脚踏上卡米诺之路,从国内跨到了国外。“我们也得去试试”的一念背后,他们自己都觉得是自己疯了。漫长的朝圣之旅中,走路、活动、避难所、迷路、见面会、朝圣者、食物……这个世界的另一面不断打开,是与世隔绝的艰苦孤寂与精彩频出,更是回归意识,回归自我。

  以上三段主要经历,让步行成为作者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也让跑渣如我看得心潮澎湃,人生有太多活法,最为大众的未必是你最想要的。如果喜欢跑步,喜欢用双脚感知土地,那何不同样用双脚去丈量世界感知世界?若再遇上一个心有灵犀的同伴,简直是完美人生。作者真是个lucky man。

  第三部分主要着墨作者晚年的跑步竞走故事。跑遍全国五十个州的计划没有完全实现,但在N年N的马拉松中,在朝着百夫长及24小时赛等诸多目标努力的过程中,68岁的他一次又一次地交出了属于这个年龄段的不俗成绩。尾章的突然懈怠与再次上路,竟然让人生出一些同感。不止于跑步竞走,也许在很多事情上,身体也好、意志也罢,都会产生一些变化,让人感觉困顿乏累,但歇息过后,我们还是要上路的。

  “去了就知道,而不是止步不前。”

  “你必须前进。我无法前进。但最终我会前进。”

  《八百万种走法》读后感(八):我要做的,是不断更新自己的故事

  2009年, 71 岁的劳伦斯•布洛克出版回忆录《八百万种走法》( Step by Step: A Pedestrian Memoir)。副书名中的 Pedestrian 在英文中一语双关,既指“步行者”,也有“平庸、缺乏想象”的意思。作为享誉世界的犯罪小说大师,爱伦坡终身成就奖与钻石匕首奖双料得主,布洛克毋庸置疑是讲故事的高手。但副书名似乎在暗示,作者准备在书中偏离自己的常规跑道,摈弃虚构的冲动和技巧,老老实实写回自己的人生。

  作为布洛克在华语文学圈最早和重要的引介者,台湾作家唐诺曾说他对推理作家的传记没有兴趣,书写者的生平只有在可以帮助理解、佐证作品,或是展开视野时才有价值。关于自传/回忆录的阅读,似乎总避不开这个问题:书写者的人生故事与他的创作怎样结合才更有意义?

  关于回忆录布洛克曾说:“作者假想自己的经历或经验能让其他人感到兴趣,这种假设毫无根据。”布洛克是终身痴迷的马拉松/竞走爱好者,六十多岁还参加持续数日、上百公里的超级马拉松,甚至有不少小说作品完成于挑战体能极限的比赛间隙。他想过是否要写本书来分享自己的步行者经历,事实上断断续续一直在写,内容也超出步行,谈到了成长经历和写作。但他始终怀疑读者不会感兴趣。

  2007年,布洛克遭遇了一场漫长的抑郁的袭击。手头几本小说毫无进展,“我的作品清单已经无法列在一页上,很明显,我早就把要讲的东西都讲了”。回忆录几次提笔又搁置,“不知写它目的何在”。布洛克说他对抑郁的来去并不陌生,但这次有所不同,它像在自我更新,延伸到其他地方。一些终身的爱好在丧失乐趣,比如旅行。阅读也渐渐不起作用了——他已深谙此中门道,能吸引他的故事越来越少。而几次艰辛的比赛全都表现“糟透”之后,马拉松也令人厌倦了。他意识到衰老的侵蚀:“要是小说中有这么个人物,也有同样的症状,那么我猜他将不久于人世”。这位纽约犯罪风景的行吟诗人,打算让马修•斯卡德舒服地退休,其他角色似乎也做好了退场的准备。

  回忆录让作者失去了虚构的保护,将私生活一一暴露在外。对于布洛克,完成这部回忆录(或者自传、游记、运动历险记),既是“全新的开始”,也是一种必需和自救,迫切到好像不是作者去挑选要写的事件,而是事件在主动选择写作者,迫使他做出改变。从第三部分巨细靡遗的比赛流水账和强迫症般的细节堆砌看来,他似乎只想趁拖慢他的衰老还没有影响到键盘,把一切记录下来。对于并非跑步爱好者的读者来说,这部分或许显得太过自我沉溺甚至乏味了。但试图振作的布洛克说他重新踏上跑道与重新开始写回忆录之间有种内在联系。写到与现实同步的时间点,他痛苦地纠结是否要放弃早已报名的德克萨斯马拉松,发现根本不可能,因为他不允许回忆录这样结束。“我没办法那么写,我得坐上那架该死的飞机,然后出现在那该死的赛场上,是这本书逼我这么做的。”

  在这个意义上,我想这也许就是最好的回忆录写作,作者不是把往事反刍一遍,而是与读者共同去发现,在这过程中人生的焦点又逐渐清晰。布洛克一定意识到他要做的是不断更新自己的故事,因为坚持到生命终点,人生才没有完结。

  小说家写回忆录,撇开各种声称的动机,似乎总逃不过自恋、虚构和粉饰的嫌疑。回忆录本质上是自我中心的写作,稍不留神就会显得不合时宜或缺乏魅力,这类例子太多。布洛克在引言中说,他完成这本书“唯一的动力就是自我放任”,终于可以丢开那些编造的把戏,坚守自己的记忆了。如果私探马修和雅贼伯尼的创造者想要谈谈他经历的成功与失败,我们为什么不听他说说呢,管他是在西班牙朝圣小道上迷路,还是为了拿到纪念 T 恤忍着足底剧痛坚持比赛。然而看完《八百万种走法》并不会让人将布洛克其人看得更真切。回忆录是断续写出来的,发表时没有刻意消弭各部分风格的差异。在不写运动流水账的时候,布洛克讲故事的天赋总是自然流露,谈起轶闻趣事来生动传神,幽默机智,不放过任何一个调侃讽刺的机会,依然是小说大家的手笔。

  中文版采用《八百万种走法》这个译名,不只因为《八百万种死法》是布洛克辨识度最高的作品之一,更因为斯卡德或许是作者自身投射最多的主人公。独自游荡在纽约各个角落、风雨无阻参加戒酒聚会的布洛克似乎是斯卡德的另一个化身,也印证了唐诺在《八百万种死法》导读中推测的,这些内容“写得复杂微妙且饱满真实,不由让人怀疑这一定是布洛克的亲身经历”。

  《八百万种走法》读后感(九):一本自我放纵的书

  老布在序言里说,能完成这本书的唯一动力,就是能自我放纵。书的英文名是step by step a pedestrian memoir,中译名是八百万种走法。我知道,看到这个名字大家肯定会想到侦探马修还有他的纽约。不知道为什么,近几年就特别讨厌这种抖机灵,虽然可以理解营销的需求,但是就是莫名的不喜欢。

  老布还是很可爱的,说好了自我放纵,行文就果真很任性,时不时的回忆穿插也很有趣。他写在一次跑步过程中脚太痛,时不时想要放弃,处在一种“继续太痛,停下太蠢。”的情况中。

  “这简直成了我的咒语。‘我继续不下去了,’我对自己说,‘但现在退出简直太蠢了。’‘我继续不下去了, 可退出太蠢了。’‘我继续不下去了, 可退出太蠢了。’……看到这里简直想要给他鼓掌。这很硬汉。太能了解这样的心境了,大学时候在进行一百公里徒步的时候最后的十几公里腿简直抬不起来,想要退出的念头时刻伴随着前进的脚步。

  看老布写跑步和村上写跑步是完全不同的体验。看到中途,常常大笑,不管是自嘲还是吐槽别人老布都毫不吝啬笔墨,自带弹幕,满满的画面感。他说突然之间,“同样的路途,同样的运动让

  我变成嗑了内啡肽的小天使。”哈哈哈哈。

  老布六十六岁的时候马拉松成绩是5小时17分。年龄只在他三分之一多的我给自己立下的flag是5小时30分。对比一下,他真是太棒了!

  《八百万种走法》读后感(十):跑跑走走过完这一生

  跑跑走走过完这一生

  文/夏丽柠

  干小说家这一行,绝大多数人还是会以身边的事为主要内容,利用身边的人做小说人物原形,甚至有时自己也会在故事里谋一个角色。比如毛姆,就经常宴请朋友以挖掘创作材料。可我好奇,像布洛克这样写犯罪小说的人,是不是需要了解类似的生活呢?很遗憾,答案是不需要。

  至少在我读过的两本有关布洛克私人生活的书,只字未提所谓的“体验生活”。一本是他教人如何写畅销书的《布洛克小说学堂》,主旨是“人人都是小说家”,只要你按套路写。另一本便是号称布洛克迄今为止唯一自传的《八百万种走法》。文如其名,书里讲的便是布洛克以“跑跑走走”为乐的人生纪事。

  很奇怪吧,小说家的自传里连“取材、创作、赶稿”之类的词汇都极少出现,取而代之的是“马拉松、竞走、比赛、徒步”等字样。完全可以说,布洛克的一生是以写作作为职业,或者是赚钱谋生的手段,而“运动历险”才是真爱。想想他写在小说里的那些“冷血硬汉”,在“拼搏斗志”的精神上还是沾有“生父”的遗传基因呢。

  尽管在自传开篇,布洛克说“作为一名职业写手四十年,除了四本指导作家创作的书外,我其余所有作品都是虚构的小说……因此这本书是我新的开始,这里所写的每一件事都是真实发生过的。”看吧,布洛克丝毫没有想过粉饰或者诠释自己的人生,他所考虑的就是真实记录。

  这种想法有益有弊,好处是读者可以窥看小说家的真实人生。坏处是长篇累牍地叙述“跑步和走路”两项运动,对于只喜欢宅在家里读侦探小说的人来说,两个大写的“闷”早已浮现在布洛克的双颊上了。但是,村上春树也写过《当我谈跑步时我谈些什么》的随笔集啊,还颇为畅销呢!可我想说的是,村上春树谈跑步时谈的是人生,布洛克谈跑步时谈的是跑步,区别在此。

  不过,布洛克还是给本书下了一个自我定义:这本书将是自我放纵的。不不,我们丝毫读不出他的放纵,倒是看到他练习马拉松伊始,跑不完比赛,也要坚持走完。后来,由于腿部受伤,无法坚持长距离跑步,改为练习竞走。再后来,因为遇见喜欢旅行的太太琳恩而开始徒步旅行,竟然穿越过西班牙全境。另外,在本书里提到最多的一本书就是《杀手亡命》,是布洛克边走走跑跑边完成的。

  马拉松、竞走和旅行,对布洛克来说,即是寻找创作灵感、治愈心灵,也是人生主旋律。虽然,他曾一度厌倦了竞争、阅读、写作和漫游,但最终他还是站回了比赛的跑道。我读过无数作家亲笔自传,像有自黑精神的北野武、马尔克斯、东野圭吾都颇受读者欢迎,而像布洛克如此“清水白菜”的自传还真是不多见。不过,这倒揭示了一个道理:作家与作品,还是得分开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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