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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历克斯·弗格森》读后感10篇

2018-06-25 20:37: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亚历克斯·弗格森》读后感10篇

  《亚历克斯·弗格森》是一本由亚历克斯·弗格森 (Alex Ferguson) / 保罗·海沃著作,北京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CNY 79.80,页数:349,特精心网络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大家能有帮助

  《亚历克斯·弗格森》读后感(一):他的名字就是半部英超史

  2001年圣诞,60岁之际的弗格森曾向俱乐部提请退休。我无法想象,英超的第二个十年,如果没有弗格森,将会多么乏善可陈,好在,这位来自苏格兰的倔强老头子决定继续干下去,这一抬头,又是12年。

  从1986年入主曼联,到1992年英超改制,再到2013年功成名就后退休,弗格森一共夺得了13个英超冠军,4个联赛杯冠军,5个足总杯冠军,10个社区盾冠军,2个欧冠冠军,1个世俱杯冠军,1个优胜者杯冠军,1个欧洲超级杯。在其治下,一共有210名一线球员为曼联出战,身价加起来可能天文数字

  称弗格森为传奇不足为过,而他的名字,就是半部英超史。这些年来,他在与其他球队明争暗斗中,让曼联刻下了极深的弗格森印迹,很难讲,在谈论曼联时,到底是在谈论曼联还是弗格森。

  在曼联成为英超绝对霸主那一段之前,2003-2006年,弗格森迎来了最困窘的时期那段时间的联赛冠军被阿森纳和新贵切尔西包揽了,一边是传统英式足球逐渐转型,一边是足球金元时代彻底来临,如今回首,这段往事无法回避。

  1.温格:最久的对手

  作为英超联赛在位时间最长的两位主帅,温格是弗格森长达17年的对手,是赛后同饮的朋友,是怒目相向的宿敌,也是惺惺相惜的对手。在各自成为俱乐部传奇之时,抛开战绩而言,他们最大的共同点,就是对失败恨之入骨。这两位风格截然不同的主帅,在英超共同生存了下来,且尊重彼此为踢出精彩足球所作出了巨大努力

  温格治下的阿森纳最好的那几年,弗格森经历过,直到04年,那支不败之师的49场纪录被曼联打破。阿森纳的足球踢得激动人心,温格从格拉汉姆手里继承的球队让他适应了英式足球,但最终他走出了自己的路。

  无论是海布里时代还是酋长时代,阿森纳都有着深刻的温格个人印记,而他的沉静性格则直接地反映在他签下的球员身上,那是一种更柔软的风格,纳斯里、罗西基、阿尔沙文,温格一个都没有错过,这批球员就像克隆出来的一样。直到今年疯狂的冬窗,桑切斯与姆希塔良互换,仍然是百分之百的阿尔塞纳风格。

  面对这位老对手,弗格森最骄傲的一点是,阿森纳更多是二次加工,从法国或者其他联赛挖掘有潜力年轻人,他们唯一真正的青训人才是威尔希尔。但曼联球员大多是本土出产,扎扎实实的红魔血液

  2.穆里尼奥:实用主义者

  对弗格森而言,穆里尼奥是特殊的对手,起初,爵爷只认为他是新来的小年轻,但阿布的财富和何塞的才华成为了曼联重建的最大障碍评价穆里尼奥,弗格森说,他是个实用主义者,他的理念立足点是确保自己的球队不输球。

  他非常善于使用球员,是个计划严谨的人,对细节一丝不苟,面对媒体喜欢口出狂言,但他其实是个很讨人喜欢的人,懂得自嘲,不介意拿自己开玩笑

  在穆里尼奥接任皇马之后,他和弗格森说:“千万别退休,有你在这儿我才有动力。”冥冥之中,他们彼此都知道穆里尼奥终有一天会回到英超,在弗格森退休之后,穆里尼奥重回切尔西,但那一次他没能控制住更衣室。直到今天,弗格森是否有料想过,穆里尼奥会接手曼联,坐在自己曾经的王座上呢?

  3. 把利物浦拉下王座

  同样历史悠久底蕴深厚的利物浦,无论是从历史、产业还是足球本身来说,都是曼联一贯以来最难缠的死对头。80年代索内斯和达格利什率领的利物浦队令人生畏,但弗格森知道,迟早有一天,曼联会超越利物浦的18冠,即便当年的曼联已经很久没有拿过冠军。

  谈及利物浦总绕不开靴室,球队的大权总是握在名宿手中,是一种流传已久的英伦传统。对于这个老对手,弗格森是敬重的,在赛后他会带着自己的教练组去和利物浦聊聊,在那些靴室成员身上做点功课

  但从达格利什执教后期开始,利物浦也发生了一些转变,正如弗格森无法理解,利物浦怎能把球队的执教权交到罗杰斯手里,他身上还不具有对安菲尔德的统治力。

  功勋教练贝尼特斯不得不让人尊重,在他与弗格森较量年间,曾在伊斯坦布尔上演大逆转夺得冠军杯,并曾在转会市场上获得过两次了不起成功,分别是托雷斯和雷纳。

  托雷斯天生机敏过人,有一种马基雅维利式的狡猾,弗格森称其为利物浦暨欧文和福勒之后最好的中锋。但在英超群雄争霸的时代,利物浦若想要回到顶尖水平,还需要大量的投资,无论是在球场硬件还是人员配置上。

  4.联赛输给曼城是最大挫折

  2012年5月13日,英超最后一轮,补时阶段巴洛特利送出助攻,阿奎罗趟过后卫右脚冷静抽射破门,3-2!曼城实现逆转,以净胜球优势成为了英超冠军,那是一个戏剧性激动人心的赛季,同样是89分,曼联让煮熟的鸭子飞了。

  弗格森说,在所有经受过的挫折中,没有哪个可以和把联赛锦标输给曼城相比。

  那个赛季,曼联欧冠小组赛惨遭淘汰,联赛杯在主场被水晶宫淘汰,爵爷一直认为曼联仍掌握着局势,没有对曼城进行心理战,却没料到被反将一军。那个赛季曼联在老特拉福德1-6输给曼城,比赛看上去是一场羞辱,但那是爵爷没有料到,这支崛起的同城对手,会在联赛最后一轮上演反戈一击。

  你无法想象这种事情会发生在另外任何一个联赛中,21世纪,英超进入战国时期,不再为独角兽所统治,这也是为什么英超好看

  《亚历克斯·弗格森》读后感(二):致敬传奇!不悔初心——给即将步入社会的我

  不打五星,只期待更好的自传。 我看了好几本自传,里皮、魔力鸟,但唯独弗爵爷这本最赞,因为里面有故事,有细节,更有许多职业足球俱乐部内我们外人所不了解东西。 里皮的自传,偏向于讲有自己的思考,为啥会成功;鸟叔的自传更多是对自己教练生涯的回顾;而弗爵爷的自传更像我们说看到的,故事里带着岁月雕琢过的人生。 其实,弗爵爷给我印象最深的两句话,一段是关于自己的追求的(有些人在放假时选择度假,有些人那也不去;有些人会选择攀登月球);第二段是你可以很内向,但作为一个教练(男人/领导),你必须性格坚强。 其实我发现这三位伟大教练身上还有一点,是我要一直铭记在心的,对于足球、对于事业的那种执念勤奋、刻苦、激情)。 作为一名即将步入社会,走向正在职业足坛的我,我希望可以向前辈们一样,对我的事业保持初心,为自己定下一个目标脚踏实地,不悔初心的去完成

  老实说,我觉得我这一生,能够为中国足球、能够为世界足球的发展做出一点贡献,其实这一趟生命列车,我就没白来了。

  《亚历克斯·弗格森》读后感(三):一切都取决于人的志向

  1

  在我17岁之前,一直住在家里的一间老房子里。客厅里一台笨重电视,便是连接世界的全部。

  许多年以后,当我们通过想象、旁征博引去构筑所谓的“情怀”时,最初的记忆常常会不自觉地被窜改。譬如,99年足总杯的半决赛重赛,当吉格斯闯关成功,头也不抬地把球射入球门左上死角时,我根本不知道这有多伟大——第二天,同学讨论话题是吉格斯的胸毛。这或许是我们第一次看到如此茂密的胸毛。同样的,随后的足总杯决赛,谢林汉姆在禁区线上做球,斯格尔斯后排插上,用他招牌式的得分方式取得进球,我也根本没意识到“三冠王”在招手。如果没记错的话,这场球的直播安排在周末夜晚九点、十点的黄金时段,还根本不用偷偷摸摸地挨骂。至于诺坎普之夜,这更是一个沉闷得让人昏昏欲睡的夜晚,比赛途中,我好几次歪头睡了过去,到了最后几分钟,我还在想,赶紧结束无聊的比赛吧。没想到,duang duang,曼联赢了。

  那时候,我还会说是“曼联赢了”,而非“我们赢了”。要了曼联下一次站上欧洲之巅,即2008年莫斯科的那个雨夜,当特里脚下一滑、安内尔卡也大方宴客,C罗破涕为笑时,那时的我已离开家乡多年,同样是在电视机前,不同的是内心已和这只红色的球队密不可分,哭成泪人。

  2

  我的眼泪,是因为我的参与

  2015年2月,英超联赛官方宣布,2016/17、2017/18、2018/19三个赛季的英超电视转播权,以51.36亿英镑售给天空电视与英国电信公司相比之下,德甲2016-2017一个赛季的转播费也不过是6.17亿。其他国家的足球从业人员会说,没办法啊,英超的商业运作太成功了,在上世纪90年代,他们就已经占据了亚洲市场,随便抓一个日本的小球迷,他们都是曼联的粉丝

  是的,我也是在这一波浪潮中成为曼联球迷的一份子。

  如2013年的纪录片《The Class of '92》中,菲利普·内维尔所说:“60、70、80年代,利物浦如日中天,无论是音乐、足球。我想在某种程度上,过去20年是曼切斯特的时代。石玫瑰乐队绿洲乐队,曼联。这两座城市有太多相似之处,人们精神斗志诚实,以及正直。这就是民族性格,不是吗?”随后他又补充道:“这是年轻人的舞台,音乐风格在变,政治在变,足球也在变。”上世纪90年代末,互联网掀起的全球浪潮方兴未艾,英国则凭借着传统文化实现了不列颠的又一次入侵。Oasis、Blur、Radiohead、Suede,和利物浦、阿森纳、曼联一起成为了最重要的文化输出。说实话,如果往细处深究,现代足球每支球队的技战术差不多,都在强调三条线之间的压迫,强调对肋部空间运用等等,如果从局外人眼光看来,喜欢曼联和喜欢马德竞技没有太大区别。这就像是在长辈眼中,“不成熟”的我手捧少年漫,小学时候看的《圣斗士星矢》《龙珠》,中学时候看的《幽游白书》,直到现在还在追的《Hunter X Hunter》《海贼王》似乎没什么区别,它们都不过是在强调友情、努力、梦想主角都会经历能力膨胀。竞技体育领域中,你所喜爱并追随的球队也如此。技战术永远只是壳,球队的历史、积淀,即这支球队的价值观,才是无论球员教练更迭、成绩好坏始终会为它扭开电视机的原因。当我从98/99赛季有的没的、只是因为广体正在直播曼联而开始看曼联的比赛开始,我不自觉地见证了球队的历史,不自觉地把自己的喜怒哀乐投放在球队身上,我不断地从92班这些出身平凡巨星身上寻找慰藉,包括后来的C.罗纳尔多,在初涉职场的头两年我甚至把每周末观看曼联的比赛当做是我最重要的励志仪式。就这样,我让自己参与到了这支球队的文化及情感体系中来。

  从这个角度上来说,足球和追星还真没有什么区别。

  3

  2014年,虎扑翻译团推出了《Alex Ferguson: The Autobiography》之中译本。98/99赛季的成功让曼联瞬间涨粉,我和许多人一样在那之后从盲目崇拜的赢球蜜进而成为球队的死忠,期间经历了贝克汉姆出走后、基恩反目、范尼反骨,2003年至06年间,爵爷在书中自称“我人生最大的低谷”,再到见证C罗崛起,曼联重回世界最佳的过程。而后又是巴萨令人窒息的绝对控制力,曼联和巴萨的几次PK,令人记忆深刻的是斯格尔斯的远射,以及2009、2011两次令人绝望的败北。这本《亚历克斯·弗格森:我的自传》讲述绝大部分都和期间吻合。我很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这些都是我成长的一部分,此前我已经通过电视机、媒体了解了足够信息,而我的教父在卸任后以他自己的视角又把这些事情说了一遍。包括爵爷所提到菲尔的离开。书中是这么写的:

  我邀请菲尔来家中谈谈,于是他跟妻子朱莉一同来访,但开始我没注意到她在车里。我对凯茜(弗格森太太)说:“去请朱莉也进来。”但当凯茜出现在面前时,朱莉开始抽泣。“我们不想离开曼联”,她说,“我们喜欢呆在这里。”凯茜给她端去一杯茶,但她不愿进屋。我觉得她是害怕情绪失控丈夫难堪

  中学二年级,我的第一件曼联球衣(当然是A货……)印的就是14号——这是菲尔的号码,也是我在场上的位置。迄今为止,我依然认为曼联过早地放走了菲尔。这也和当时爵爷希望球队更为大陆有关,菲尔、以及巴特,他们成为了牺牲品。让我动容的是书中所写到的这个细节,弗格森对太太团的描述更多于菲尔本身。这意味着什么?这就是曼联、尤其是92班这群孩子们的文化。他们是坦诚相待、从10岁起就一起成长的小伙伴,弗格森就是他们的父亲,他们之间的关系远比球场上我们见到的更多。我曾认为老球员对小球员的蹂躏百害而无一利,可就像菲尔在《The Class of '92》所说的,那些难以启齿的恶作剧(如贝克汉姆被老队员们逼着当众撸管)让小球员在老球员门前出尽洋相,这使得他们之后在球场同样出丑时,能获得老球员和其他队友发自内心的宽容(菲尔,你在俱乐部和国家队的送点,你以为我会不记得吗……)。相较之下,小贝(抱歉,可能我一辈子都只能称呼他小贝了,就像92班喊他Becks一样)对这种文化明显持保留态度。现在球队已经没有这些所谓“陋习”了,球队的组成也更多元化了,可你不觉得,也是因为这样,曼联失去了他们的凝聚力吗?

  4

  在《The Class of '92》里,吉格斯面对镜头说,我讨厌输球,相比于高光时刻,输球更容易让我在夏天的假期里闷闷不乐。这也是曼联最重要的特质。如弗格森在《我的自传》里说,“胜利和庆祝夺冠的游行并不是足球的全部。”“卷土重来——这是曼联精神重要的一部分。”弗格森执教生涯里,打造了四代曼联,这让我想到了Miles Davis,这位成长于咆勃岳的爵士巨星,先后引领了冷爵士、硬波普、融合爵士的风潮,如同他受邀白宫宴会,面对坐席中对他不礼貌待遇时当场翻脸所说:“我这一生做的事,就是将音乐潮流改变了五六次。那么,你呢?”我渴望自己也能拥有这份自信。

  92班在谈起弗格森的时候,聊到爵爷有一个“嗜好”:喜欢跟球员们讲足球之外的人生。换句话说,爵爷也是一位“鸡汤党”。传记结尾,也是这么一碗鸡汤,不愿独自品尝,遂分享:

  “1993年我们第一次赢得联赛冠军时,我不希望球队松懈定下来。对不进则退的恐惧让我寝食难安。我非常坚决地继续前行,不断强化巩固我们的地位。我曾经这样告诉1993年的那一批球员们:‘有些人在假期里只想去海边的索尔克特茨,那里距离格拉斯哥只有25英里。有些人甚至连那儿都不想去。他们喜欢待在家里,或者在公园里看看小鸟和游来游去的鸭子。而有些人想要去登月。’”

  是的,“一切都取决于人的志向。”

  《亚历克斯·弗格森》读后感(四):Sir Alex Immortal

  我是曼联球迷,这本书真可算是拜读。读完之后发现这就是我的学生时代的世界足球史。书中的很多段落描述的事情我都很熟悉,谢谢弗格森爵士敢于把自己的经历都分享出来。

  弗爵士慧眼识人、当机立断,敢为天下先,这是他26年执教曼联取得无可比拟的伟大成就的原因。他和蔼又不失威严,专业又不失多才,严肃又不失风趣。放眼当今足坛,已经没有像他这样的教练了。

  忘不了他一次次高举奖杯的瞬间,忘不了他那几次失去冠军的表情。一个传奇的教练,无法保证自己是常胜将军,胜利和失败总是相伴而行。从他的文字中,我们该学学怎样迎接成功和怎样面对失败。胜利了就欢庆,也别忘了为了明天而提高自己;失败了也别太灰心,喝一杯,都会过去,再从头来过。

  遗憾的就是,他赏识的球员未能全被他招致麾下,如果他能如愿,那么曼联……然而,他赏识的球员,哪个不是世界一流呢?这本书也描述英国足球人的群像,我由衷的赞叹英国人运作的足球思维,叹为观止,短时间内只能模仿,难以超越。

  爵士已然退休,但有幸拜读此书,我更加认识了这位自己球队进球就高兴地从教练席冲出来的神奇的苏格兰人,我关于他的记忆从此不会被抹去。

  IR ALEX FERGUSON,LEGEND,IMMORTAL.

  《亚历克斯·弗格森》读后感(五):曼联球迷收藏!

  作为一个苏格兰人,在英格兰最大的俱乐部有如此成就,弗爵爷在这本自传里却更多展现了他真诚朴实的一面:从不太出色的球员、到经营小酒吧,到管理小球队,平时约几个老朋友打打牌,喝喝酒,简简单单,就如我们平凡的工作者一样。

  弗爵爷给曼联带来的正是曼联所带给我们的:意志坚韧、落后时展现的令对手恐惧的反攻气势。正如书中所述:有时候输球反而是最好的结果。在逆境中奋发是一种品质。。。我们有时会在某场比赛最后关头丢球被扳平,丢失了两个联赛积分,但接下来经常就是一波六连胜或者七连胜,这可不是巧合。弗爵爷在比赛随后时刻的看表动作已经被奉为经典,他自己在书中解释,这一动作并非给裁判施压,而是给对手施压,让对手知道这可是曼联的反击时间啊,哈哈。

  所以,弗爵爷的曼联可能在技战术层面、球员的个人能力上并非最优秀的(实际上也非常科学和系统),但那支曼联在精神层面和比赛最后时刻表现出的决心和信心都使我们不由自主地为之疯狂不能自拔!

  现在的曼联,球员能力上其实并不比那会差到那里,技战术上也有范加尔战术大师的指点,为什么比那支真正的红魔曼联就是差那么点味道呢,我想这就是弗爵爷独特的人格魅力所致,当然还有他所带来的红魔精神与英格兰足球氛围的完美融合吧。

  作为曼联球迷,必须收藏一本弗格森自传啊!

  《亚历克斯·弗格森》读后感(六):弗格森这个老头

  弗格森这个老头儿

  刘晓晖/文

  亚历克斯.弗格森,足球史上最功勋卓著的教练之一,1999年被白金汉宫授予爵士爵位。2015年的8月我们来到老特拉福德球场,看到他的塑像安静地矗立在球场一侧。在中国游客的曼彻斯特行程上,通常都会有到曼联主场一游的安排。那天下午我们来到这里,远远就能看到红色招贴画上弗格森的头像。那个时候他已经离开曼联的帅位两年多了。

  弗格森出生于1941年,是个比我父亲小两岁多的老头儿,2013年退休之后他出版了一本《亚历克斯.弗格森:我的自传》。弗格森说“它是我的前一本自传《我是曼联教头》的补充”。如果说中国的史书有编年体与纪传体之分,名人传记的写法也可以分为编年体和纪传体,弗格森的这第二本自传就颇得中国史书纪传体的神韵:“更多地聚焦于我在曼彻斯特的神奇历程”。这本书有25章,贝克汉姆、C罗、基恩、92班、范尼斯特鲁伊、鲁尼等曼联名将及温格、穆里尼奥、利物浦、巴塞罗那等著名对手占据了主要的章节,作者只简短地介绍了自己在苏格兰的早年岁月和子孙满堂的家庭生活。

  看来想更多地了解弗格森这个老头儿,大约是需要读一下他的第一本自传。不妨就先用编年体的方式描述一下他光辉灿烂的足球人生。

  作为一个苏格兰人,弗格森在格拉斯哥的贫民区高湾长大,“在苏格兰,弗格森家族的家训是‘吃得苦中苦,方知甜中甜’。” 高湾曾是苏格兰第五大自治市,于1912年才并入格拉斯哥,是船舶制造业的重镇。1958年,弗格森加入苏格兰最老的足球俱乐部女王公园,展开球员生涯,司职前锋。1960年弗格森以半职业球员身份效力于圣约翰斯通,1964年,被交换到邓弗姆林竞技,正式签约成为职业球员。1967年至1969年,弗格森加盟格拉斯哥流浪者。1969年至1973年在福尔柯克对,1973年以半职业身份加盟艾尔联队,效力一赛季后结束其球员生涯,时年32岁。球员生涯中弗格森曾短暂进入过苏格兰国家队。

  弗格森说:“相比足球,酒馆在我早期的生活经历中扮演着更加重要的角色。我最早的做生意想法就是用我微薄的收入开家酒馆,作为告别足球以后的生活保障”。1974 年7月,弗格森在东斯特林郡开始其执教生涯。同年10月,他转而执教圣米伦队,他说“我的人生就是如此展开的,我经营着两家酒馆,同时还在圣米伦做主教练,然后在1978年的时候,接受了阿伯丁的主教练工作”。1978 年至 1986 年他在那儿创造了执教生涯的第一个辉煌,带队打破了格拉斯哥流浪者和凯尔特人队对国内冠军长达15年的垄断,八年共获得 3 次联赛冠军, 4 次苏格兰杯冠军, 1 次联赛杯冠军,最显赫的战绩是 1983 年战胜皇家马德里,捧得欧洲优胜者杯。

  1985年,苏格兰国家队的传奇主教练乔克•斯坦突然逝世,当时兼任国家队助教的弗格森不得不作为国家队主教练备战1986年世界杯。1986 年 6 月,他率队参加了在墨西哥举行的世界杯决赛阶段比赛,世界杯还没结束,他就接受了来自曼联的邀请。

  从1986年南下到2013年退休,弗格森率领曼联取得了史无前例的辉煌战绩。“1986年秋天我从阿伯丁南下的时候,无论如何自信,也绝没有想到未来会如此成功”,在弗格森的指挥下,曼联取得了13个英超联赛的冠军,2个欧洲冠军杯的冠军,1个欧洲优胜者杯的冠军等等30个冠军。

  回首自己的成功,弗格森说“在曼联,我能够对球队施加的高度控制是一种其他主教练难以企及的特权”。他是一个说一不二的教练,“刚开始执教的时候,我就非常善于做决定。甚至还是学生的时候,我就敢于对自己的球队发号施令。”这样一个强势教练手下曾有无数的明星球员,他们之间擦出的就不仅仅是火花了吧?比如万人迷贝克汉姆。

  弗格森在自传的第5章就迫不及待地推出了曼联史上最著名的球星之一贝克汉姆。一上来他就赞美了贝克汉姆:“从第一刻触球起,大卫.贝克汉姆就展现出全力以赴、精益求精的坚定意志。”但显然贝克汉姆的足球生涯在弗格森眼里是不够完美充满缺憾的,“他的某些选择让他距离一名真正的伟大球员越来越远,这是我对他最失望的地方。”弗格森一直认为贝克汉姆太过追求时尚,把好莱坞当作人生的下一步,“在我执教过的队员中,大卫是唯一一个主动追求名声,把获取足球圈外的知名度当成自己的一项任务去完成的人”。当然,弗格森不会不提他和贝克汉姆之间著名的掷鞋风波,“我们之间那场闹得足球界沸沸扬扬的冲突,发生于2003年2月在老特拉福德进行的足总杯第5轮对阿森纳的比赛后,那场球我们0-2输了”。弗格森认为贝克汉姆在比赛中没有全力以赴,在场上简直像散步,觉得自己不再需要快速回追了,结果被对方轻松超过打进了第二个球,于是冲他发了火,而贝克汉姆对他的批评嗤之以鼻 。“我们相距大约三四米,中间在地上放着一排球鞋。大卫咒骂了一句。我向他走过去,抬脚踢起一只鞋,结果正中他眼眶上方”,弗格森果然是前锋出身。当然,作为主教练,弗格森知道贝克汉姆必须离开了,因为“最重要的是权威,不能让更衣室被某个队员控制”。

  作为92班的一员,贝克汉姆的曼联生涯结束得太早了一些。“我看着他跟吉格斯、斯科尔斯一起长大,大卫就像我的孩子一样。这个伦敦孩子1991年7月来到曼联,不到一年,他和尼基.巴特、加里.内维尔以及瑞恩.吉格斯就获得了青年足总杯冠军,人称92一代”,弗格森这样说。92班共有6个成员,斯科尔斯和吉格斯坚持到了弗格森在曼联执教生涯的最后一刻。中国人说“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弗格森和92班一代情同父子,这个班底也是他在曼联取得辉煌战绩的保障。“如果让我想象这20年来没有本土青训球员会是什么样,我会发现球队立即失去了根基。是这些本土培养的孩子们传承了曼联的灵魂,他们给俱乐部提供了不可替代的精神”,吉格斯2014年退役之后留在了曼联担任教练。

  作为曼联曾经的队员,C罗无疑是当今足坛最耀眼的明星之一,弗格森这样赞美他:“克里斯蒂亚诺.罗纳尔多是我执教过的最有天赋的球员,超越了其他我在曼联执教过的所有伟大球员。”从2003年到2009年,C罗为曼联效力了6年。把17岁的C罗带到英格兰也是弗格森教练生涯里的一次辉煌经历,他说物色球员的感觉和淘金差不多,而C罗就是弗格森在里斯本天启一般的发现,“我们需要尽快完成这笔交易,速度就是生命”。

  弗格森在这本自传里,除了用大量的笔墨写自己的球员,对自己的对手也有很多的描述。阿森纳主教练阿塞纳.温格大概是和弗格森交手最多的人了。在《和温格的较量》这一章中,弗格森坦言:我和温格惺惺相惜。“如果说我俩有什么最大的共同点,那就是对失败都恨之入骨”,可是作为英超联赛的对手,弗格森和温格相遇时总会有一方遭遇失败,所以他们之间曾有很多的不愉快,包括“比萨门”事件。弗格森说“最后几年,我和阿塞纳的关系已经很融洽了”,那时曼联几乎包揽了英超联赛的冠军,而阿森纳已经多年未尝联赛冠军的滋味,经常位列第四。弗格森认为温格治下最好的阿森纳时期,他们的足球踢得激动人心,是正确的足球,而最近几年温格买的球员越来越反映球队的风格:一种更柔软的风格。作为一个枪迷,我真希望温格能读一下弗格森的这本书。

  如果说和温格17年的较量中弗格森占了上风,魔力鸟穆里尼奥可让他吃了不少苦头。“我头一次认真把何塞.穆里尼奥看作一个潜在的威胁是在2004年夏天,他作为切尔西主教练的首次新闻发布会”,弗格森意识到和穆里尼奥玩心理战并不明智,“阿布的财富和何塞的才华成为曼联重建的最大障碍”。穆里尼奥率领切尔西包揽了两个赛季的英超冠军,成为一支极难被击败的球队,弗格森沮丧地说“我从来没有在斯坦福桥赢过穆里尼奥治下的切尔西”。2010年穆里尼奥离开英格兰去了皇家马德里,这大概让弗格森大大松了一口气,等他再回来的时候,弗格森已经退休了。

  作为一个苏格兰人,弗格森在自传中展示了自己的幽默。他曾两次受邀接任英格兰队主教练。“执掌英格兰队,想也别想。你能想象由一个苏格兰人来做这事吗?我一直开玩笑说,我会慷慨赴任然后让他们一落千仗:如果苏格兰排在世界第149位的话,就把英格兰带到150位。”

  弗格森说“从1974年在东斯特郡执教的短短4个月到2013年在曼联退休,我经历了许多逆境,才取得了成功”,必须说,这成功无与伦比,这个老头儿太棒了!“一切都取决于人的志向”,弗格森用这句话结束了这本自传。

  《亚历克斯·弗格森》读后感(七):师傅和徒弟

  (我,一个阿森纳球迷,写这么多,两篇加起来五千字了,你们不觉得很感人吗?????)

  2012-2013,弗格森在曼联的最后一个赛季,以89分拿下英超冠军,随后,爵爷退休,功德圆满。

  在弗格森执教期间,曼联可谓是满天星斗,璀璨迷离。岁月最公平,也最残忍,足球这条路上,谁都没有免于衰老的权力,但真正重要的是,你与谁相识相伴相行,与谁分享生命苦乐,与谁共有某些重要的时刻,从第一次到最后一次。

  贝克汉姆

  2003年2月,足总杯曼联0-2负于阿森纳,因为贝克汉姆没有回追导致了第二个失球,弗格森大发雷霆。但贝克汉姆不以为然,他觉得自己不再需要在场上快速回追了。爵爷在更衣室踢起一只球鞋,正中了万人迷的眉角,由此爆发了那次著名的争吵。

  “大卫就像我的孩子一样,我对他没有任何积怨。”但那个赛季后,曼联终于还是把他送往皇马。在曼联,教练必须掌握对更衣室的控制权,任何球员不可凌驾与主教练之上,即便他是贝克汉姆。

  或许是爱之深责之切吧,弗格森说,他的某些选择让他距离成为真正伟大的球员越来越远,而人,永远不应该牺牲掉自己的特长。失去这种素养,他就不是贝克汉姆了。

  罗纳尔多

  皇马带走了老特拉福德的魔术师克里斯蒂亚诺,但回顾他的曼联岁月,弗格森依然充满自豪,在此期间,曼联赢得了1次欧冠和3次英超冠军。

  弗格森认为,C罗是他执教过的最有天赋的球员。C罗,就算一场比赛里他表现再糟糕,也能创造出3次机会,他拥有令人难以置信的天赋,训练中的表现、力量、勇敢、双足技巧和头球能力,弗格森要的每一项他都有。

  早先C罗踢球的时候确实有些表演成分,外界对他的批评却常常忽略了一点,在那样高速奔跑的情况下,可能从侧面稍微碰撞身躯便会打破平衡。年轻的C罗很喜欢卖弄技术,后来了也逐渐改掉了这一点,当他学着选择正确时机传球,并且让对手无法洞察他的下一步行动,弗格森知道,这个小伙子会逐渐成长为世界级偶像。

  罗伊·基恩

  罗伊·基恩是一个充满能量、血性十足的球员,对比赛和战术有着良好的直觉,效力曼联期间,他是更衣室内最有影响力的存在。

  2005年,在曼联1-4惨败于米堡之后,基恩在曼联电视台口无遮拦地炮轰了队友们,并把最刻薄的话留给了弗格森,他说这是一家职业俱乐部里最糟糕的一幕。他全身上下最坚硬的部位就是他的舌头,他的毒舌无与伦比,能让世界上最自信的人几秒之内就信心崩溃。

  那个时刻,弗格森就知道,这位老臣百分百得走了。

  俱乐部永远高于任何球员,人来人往中,关于曼联,有一件事是不变的:我们总能不断培养出名字不为人所知的新球员,罗伊离开的时候,弗莱彻、朴智星、埃文斯都在成长了。

  范尼斯特鲁伊

  范尼是典型的老式意大利中锋,所以别指望他会去拉边或者铲球。弗格森说,他是我见过的最自私的射手,他的进球纪录也来自于他的这种无私,这样的心无旁骛使他能够成为伟大的禁区杀手。

  他不为他人做嫁衣,也不在乎自己跑了几公里,他唯一感兴趣的就是进球。他的预判和捕捉机会的能力是超凡绝伦的,像尖刺一样插入对方防线,并给出致命一击。在曼联,范尼是最高效的,但仍不及索尔斯克亚那般浑然天成。

  他出走曼联,也是因为言辞不当。在C罗父亲刚刚过世时,范尼在训练中踢了C罗,还冲他说了句“你早已经找到了新爹”,讽刺奎罗斯。那次冲突,弗格森站在了当时尚年幼的C罗这边,为了维护这个葡萄牙天才,对范尼下了驱逐令。

  直到2010年,范尼打电话给爵爷,为他在曼联最后一年的言行道歉。这些当年张狂的小子终于成熟,我们也一瞬间发现自己老了,离去的不是那一个个着红衫的背影,是我们再也追不回的少年时代。

  92班

  92班是曼联青训出产的最杰出的一代,他们坚强可靠,理解俱乐部的精神和目标,会捍卫球队安身立命的原则。弗格森看着这六个孩子,从13岁起直到今日,亲密如同家人。

  巴特是土生土长的曼彻斯特小伙子,最好的年华都奉献给了曼联,他适应力强,性格成熟,在99赛季的曼联三冠王伟业上立下汗马功劳。离开曼联后,直到职业生涯尾声,当他说起“我的球队”,都是指的曼联。

  斯科尔斯踢影锋时,能确保每年15个进球,改踢中场后,又展现了杰出的传球头脑和组织才华。2009年欧冠决赛,曼联负于巴塞罗那,那场比赛弗格森在下半场换上了斯科尔斯,安德森在上半场只完成了3次传球,而斯科尔斯在最后20分钟就完成了25次,姜还是老的辣。

  内维尔兄弟都有极强的拦截和盯人,永不失位是他俩最大的特点。加里·内维尔是那种和他自己的影子都能争起来的人,每天都得和人吵一架才痛快,是个为辩论而生的人,在退役后,他也成了天空体育的常客,在电视台用自己的观点狠狠地敲打足球界。

  吉格斯也是最接近“天才少年”定义的那一个,16岁就代表一队首发出场,后世称之为“吉格斯现象”。他的职业生涯超过20年,这得益于他一丝不苟的健康计划,对待瑜伽如同宗教。在年龄渐长速度下降之后,他更多地踢中前卫,曾经风驰电掣的追风少年,仍能随意变换布频,而这比绝对速度更管用。

  大卫·贝克汉姆是唯一一个主动追求名声,把获取足球圈外的知名度,当成一项任务去完成的人。你可以不看足球,但你不会不知道贝克汉姆。贝克汉姆前往洛杉矶银河的时候,他开始意识到自己牺牲掉了一部分职业生涯,有些东西,只有当一个人失去后才会明白何其重要。

  鲁尼

  2004年8月在踢完和埃弗顿的比赛后,太妃糖主席比尔·肯赖特在弗格森办公室嚎啕大哭,无助地对着电话说:“他们要偷走我的孩子啊!”

  那个年轻的孩子后来成了曼联队长,并扛起了英格兰的大旗,他是韦恩·鲁尼。曼联球探早在鲁尼的埃弗顿学童时期便在观察他了,所有的评价汇成一句话:这是一个成人在陪孩子们玩。

  他学东西不算快,但他对比赛有天生的敏锐,凭直觉便可理解足球运动的原理,而他与生俱来的勇气和能量,能满场飞奔的能力,这种上天的恩赐足以让任何球员羡慕。

  弗格森说,他总能在球员身上看到自己的影子,基恩,斯科尔斯,巴特,内维尔兄弟,球队总会反映出他们教练的特质,永不屈服,情况再糟糕都能挽回点什么,二十几年,这种精神也融入在了曼联球员的血液中,成为了一种清晰可辨的气质。

  范佩西

  曼联从来不缺少才华横溢的球员,爵爷说,那个赛季,范佩西蝉联英超金靴,他终于领悟到罗宾到底有多么出色。即便是斯科尔斯和卡里克这两位弗格森任内最出色的传球手,一开始都跟不上范佩西的跑位节奏。

  因为爵爷的支持,曼联队员们没有把罗宾当外人:“不要害怕对队友发号施令,你以前是阿森纳的领袖,在这里也一样。”

  回忆起最后一年,弗格森说,罗宾就是那道最闪耀的光芒。罗宾的加入,帮助曼联改正了中场传球过多的坏习惯,更多的是快速的一脚传球,向前推进撕破对方防线,让范佩西不可思议的跑位意识和杀手本能得到完全释放。

  2013年5月19日,弗格森的最后一场谢幕战,5-5客场战平西布朗,那场比赛曼联早已锁定英超冠军,山楂球场内,满溢着告别的气氛,两队球迷都为能够参与这一历史性时刻感到自豪。如今,在爵爷放手后的五个赛季内,曼联几经帅位变动,在动荡和低谷中不断前行。

  偶尔,摄像机还是会扫到老特拉福德看台上,一个面带红光的老头子,注视着他倾力一世的这支球队。

  忽然想穿过几十年岁月的重重迷雾,回到格拉斯哥的某个早晨,忽然想跟他一起去看看他出生的地方,追溯他的童年,在苏格兰小酒馆和他喝一杯。

  无论身为曼联球迷与否,我们都会怀念弗格森曾缔造的那个曼联王朝。我们还是会怀念那个时代,在单纯到乏味的生活节奏里,足球是最好的逃避,最好的取暖处,最好的精神梦乡。

  谢谢爵爷,一段伟大记忆的书写者。

  《亚历克斯·弗格森》读后感(八):老派英伦的孤本,英雄时代的绝响,最后的教父

  当爵爷凝视着自己一手建立的红色帝国,写下这关于曼联的最后的告白之际,开篇立意第一章,即是坚信自己给他口中亲爱的“大卫”,留下了千秋万代的制霸基石,同样来自苏格兰的莫耶斯完全可以继承他的道统。

  爵爷其实低估了自己,他不知道自己之于这座红色帝国,正如另一位纵横欧亚大陆的Alex之于自己的亚历山大帝国一样,身殁之日,即是帝国分崩离析之时。

  我认为,谈论弗格森,一个绕不过去的话题,应该是利物浦的“靴室”。

  卅载之前,尚未蒙女王恩宠获封爵士的苏格兰佬,亚历克斯•弗格森,喊出“把利物浦从***王座上拉下来”。今日看来,爵爷自是豪气干云,言出必践。可彼时,没人能够想象真有人能和利物浦平起平坐。香克利面对利物浦山呼海啸的人群,高高扬起手臂,昭告“你们比毛的红军还要伟大”以降,红军统治英格兰已有十余载。

  香克利建立的帝国之所以能够在他身后延续,是因为他创建的“靴室”。在这个挂球靴的小屋子里,香克利和他的幕僚合纵连横。香帅退位之后廿载,靴室出身的佩斯利、费根、达格利什等人纷纷继承他的道统,红军自英格兰起,横扫整个欧洲大陆,四夺欧洲冠军杯,如果不是海瑟尔惨案使得利物浦全队无心恋战,而后英格兰球队又被全欧禁赛,谁也不好说他们将雄霸欧洲多长时间,甚至之后的米兰王朝能否建立也尚未可知。

  有时候,你越恨一个人,就会越想成为一个人。

  二十年后在落魄的达格利什和利物浦的尸身上踩上一脚固然爽快,但是未能像佩斯利一样三夺冠军杯却是爵爷职业生涯的隐痛。也许正因如此,早就自比香克利的爵爷,决心找一个甘于继承他道统的人继任,穆里尼奥肯定不是这个人,遑论比他小不了多少年纪的范加尔。在他看来,埃弗顿履职十余载的苏格兰老乡莫耶斯,就是他的佩斯利。

  但,靴室之后,再无靴室。

  靴室代表的是英伦足坛的老派作风,换言之即是主教练的权力最大化,从球队的交易引援到青训培养到日常训练再到临场指挥,俱乐部事无巨细,即使主教练不亲自过问,也需由其心腹操手。此即日常所说的英伦的manager和欧陆的coach的不同。这要求主教练拥有无与伦比的个人魅力,无人敢于忤逆的威严,以及最重要的——彪炳的战绩。他们是manager,他们更是封建王朝的独裁者。

  这样的英国教练,流芳千古者,查普曼、巴斯比、香克利、佩斯利,最后两个名字,是弗格森和温格。

  这个时代的足球已经难以靠一个人决定比赛的胜负。当看到当世瑜亮的梅西和C罗,在世界杯上面对没有突出个人的德国队,均无可奈何的时候,我们知道,足球的英雄时代已经过去了,马拉多纳那样,万军之中取上将首级的孤胆英雄,一去不复返。弗格森是这个时代最后的英雄。

  现代足球要求的是精密的团队配合,专业的营养师负责球员的饮食,科学的训练将球员的潜能最大化,临场指挥需要有电脑软件的大数据分析作为参考。君不见德国人在巴西平地建起了现代化营地,才在里约七战功成。老爵爷玩不转这些新鲜玩意儿。执掌曼联岁月的后期,他已经把训练交给了奎罗斯或者其他的助理教练。他的制胜秘籍是临场准确到神奇的判断——诺坎普的三分钟为代表,强大的心理战——先后把基冈和贝尼特斯逼疯,以及他的手表。这些是任何软件都无法做到的,也是无法被任何雇佣兵式的教练学习的。

  无法数据化的还有爵爷化腐朽为神奇的能力,如果没有他,难以想象弗莱彻、布朗、朴智星、克莱维利、菲尔琼斯、香川真司等等这些水平的球员,可以在曼联这样一支豪门球队立足,而爵爷却让他们成为了夺冠阵容的拼图。事实也证明,离开了爵爷,贝克汉姆等名将尚且告别巅峰,香川真司等也就只能泯然众人。也正因为如此,当初鲁尼会在切尔西与曼联之间选择红衫,范佩西会在曼彻斯特的两家俱乐部之间选择联队。更有被爵爷从机场生生抢来的贝尔巴托夫,这分明是业余足球时代的做法,21世纪哪还有人用这么“野蛮”的手段?

  他与现下这个时代格格不入,他是英雄时代的绝响,他在这个锱铢必较的足球世界,用老派的manager手段,以一己之力,使身负巨债的曼联与切尔西曼城等强敌周旋。他之后的继任者,使用他留下的班底,结局只有失败一途。

  纵横捭阖近三十载,弗爵爷竖立了无上的威严,坊间戏称其为吹风机。他在贝克汉姆的脸上留下伤口,决然地将其卖给皇马。为了维护不世出的天才C罗,驱赶老臣基恩和范尼。因为一匹赛马,和股东闹僵,继而支持曼联被格雷泽家族收购,羊入虎口。上至官僚裁判,下至舰队街记者,无人敢触其逆鳞。而另一方面,无论是贝克汉姆吉格斯还是C罗鲁尼,都曾有过与爵爷如父如子的时期,回首往事,均感叹爵爷再造之恩。弗爵爷就如同柯里昂家族的教父一般,操纵着曼联这家俱乐部。在这个眼球经济的黄金时代,难以想象会再次出现这样一位手眼通天的主教练。

  三联生活周刊的副主编,资深的曼联球迷苗炜老师,在莫耶斯灰头土脸地辞职之后,在微博上说了一句意味深长的话:独裁者永远的难题,是寻找合格的继任者。

  所以吾等凡人才会如此狂热地崇拜独裁者。

  他是英伦靴室的孤本,英雄时代的绝响,最后的教父。

  《亚历克斯·弗格森》读后感(九):这只关乎于人类的雄心壮志

  事实上这已经是第二次看这本书了,也说不上为什么,就是想重新回顾看这本书的情绪。

  看曼联这么多年,我的狂热随着他退休而消失,与其说我喜欢曼联,不如说我喜欢看赢球,而他正是那个最能带来胜利的主教练,他的曼联即使一时落后,但永远会卷土重来,从不让人失望。与其说是他输了,不如说只是时间不够了。

  书中映射出很多他的为人哲学。总结失败而重蹈覆辙从来不是他的风格,输掉的第一反应是 想想接下去如何改进,他最大的资本就是能迅速总结失败的原因而不是像个小孩哭哭啼啼.一言蔽之,永不服输。这种气质也贯穿整个曼联执教生涯中。

  另外,有很多值得团队管理学习的东西,对他而言,最重要是教练(管理者)要保持权威,能掌握控制权,一旦控制权被威胁,那就必须把威胁扫地出门,印证那句“一头羊带领的一群狮子打不过一头狮子带领的一群羊”。而且真正的球员,也会喜欢自己的主教练是比较严格的类型。对球员而言,较之宽松的环境,教练是否能带领他们获胜,是否能让球员自身提升以及是否站在他们那边这才是更重要的。

  在球队的管理上,为了保持队伍的活力,一旦赢得重大的赛事后,必须买入新球员来更新阵容,以免球队原地踏步,这样的换血在所难免,但不可能拥有那么长时间准备,所以有时候必须放手一搏,选择去相信年轻球员给他们机会。对待球员扫地出门固然是残酷,但在维护球员利益上他也做得很好,没有位置的老将出售他总是以低转会费换取给球员自身更高的工资。他在更衣室责备球员毫不留情,但是最后也会告知这种表现不是你的应有的水平这样来缓冲球员的情绪。以各种恩威并施的手段,让球员死心塌地的为他效劳。

  在购买球员上,他观点明确的认为 “买球员关键并不是在于付出了多少钱,足够优秀的引援可以用很多年,分摊之后也会觉得物超所值,而且比起买了一群实力不足的球员,花大价钱买一位无可挑剔的那才是最好的选择。”让人不禁想起基督山伯爵里,面对他人诘问为何花了这么多钱买马匹,伯爵回答到“难道这些金钱会让这匹马的美丽失色吗”想买就要买自己觉得有价值的东西,考虑价值而不是价格这才是最重要的。

  他对人本身的看法也有所不同,他知道自己要做什么,当他年轻时,每天用14小时去做事情,这是对于塑造自己很有必要,虽然有些工作狂,但也能保持一种平衡。睡醒了便继续投入自己想做的事情,从来不会躺在床上消磨时光。人生本身就是要一直行走在布满荆棘的道路上,不停的挑战自我才能有片刻的安宁,如果在一直赋闲在家,那么身体也会迅速的衰退。关键要找到自己的路。

  最后以他书中的结尾结尾吧,“1993年我们第一次赢得联赛冠军时,我不希望球队松懈定下来。对不进则退的恐惧让我寝食难安。我非常坚决地继续前行,不断强化巩固我们的地位。我曾经这样告诉1993年的那一批球员们:‘有些人在假期里只想去海边的索尔克特茨,那里距离格拉斯哥只有25英里。有些人甚至连那儿都不想去。他们喜欢待在家里,或者在公园里看看小鸟和游来游去的鸭子。而有些人想要登上月球,是的 这只关乎于人的雄心壮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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